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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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闽商专人字…2010‟8号关于组织讨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处(室)、系(部),馆、中心:现将《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讨论,并将讨论结果在9月14日前书面报到人事处,以利于对《实施细则》进一步修改。

附件:1、《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 2、《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3、《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二O一O年九月六日主题词:人事岗位设置聘任通知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2010年9月6日印发附件1: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人事部颁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 号)及其《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省委办公厅颁发的《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闽委办…2008‟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管理人员岗位聘用的范围学校党政机关管理人员;各系专职党政管理人员;教辅部门党政管理人员。

党政、教辅部门中专业性强的财会、实验、图书、卫生等岗位按专业技术岗聘用。

专职辅导员按教师岗位聘用。

二、岗位设置我校管理岗位分为6个等级,即四至九级职员岗位,依次分别对应现行的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

管理岗位数占全校岗位总量14.9%。

学校各等级管理岗位严格按照省委编办核定的编制设定岗位,即:即四级2个(厅级副职);五级5个(处级正级);六级33个(处级副职);七级37个(科级正职);八级20个(科级副职),九级18个(科员)。

4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办法

4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办法

黄冈师范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根据国家和湖北省关于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精神及《黄冈师范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做好我校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是为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的需要所设置的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主要包括汽车驾驶员、园林绿化工、烹调工、司炉工、水电工、门卫等岗位。

(一)岗位设置范围一般在后勤服务部门、经营性单位、个别管理部门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教学单位原则上不设置工勤技能岗位。

首次聘用列入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主要包括:1、现在工勤岗位工作的人员;2、在管理岗位工作具有工人身份且自愿申请按工勤系列发放工资的人员。

(二)岗位总量工勤技能岗位总量不超过学校岗位总量的5% 。

(三)岗位等级与结构比例1、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根据实际情况,我校技术工岗位分为4个等级,即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分别对应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国家工人技能等级目录中未列入的工种,一般设置普通工岗位。

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2、工勤技能二、三级岗位数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25%。

其中,二级、三级岗位数分别占总量的15%、10%。

二、岗位职责(一)基本职责二级工勤技能岗位: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积极主动,服务态度好,经验丰富,工作中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显著成绩;2、独立承担本岗位工作任务,掌握本工种技术或专长,注重业务技能的学习钻研,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主动传授技艺,对较低等级技术工人进行技能指导;3、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技术难题,联系工作实际撰写有建设性的工作调研总结,或公开发表与本工种业务相关论文1篇以上。

三级工勤技能岗位: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热情,服务态度好,工作中无责任事故,能胜任本工种各项重要工作,完成本岗位各项工作任务。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一、引言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的管理,提高招聘的准确率和效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工勤技能岗位设置1.岗位设置原则(1)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和岗位职能,合理安排技能岗位。

(2)根据岗位的职能和要求,设置相应的技能等级。

(3)保持技能岗位设置与发展的一致性,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2.岗位设置流程(1)招聘需求确认:由相关部门提出招聘需求,并明确需要招聘的工种和技能等级。

(2)岗位职责制定:由该岗位所在部门负责制定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并与人力资源部门确认。

(3)技能等级划分:根据工种的技能要求和级别,确定相应的技能等级划分。

(4)技能等级评定: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进行技能等级评定,通过技能考核和培训确定员工的技能等级。

(5)岗位职责发布:将经过确认和评定的岗位职责和技能等级发布给相关人员。

三、工勤技能岗位聘用1.招聘流程(1)需求确认:招聘岗位空缺时,相关部门提出招聘需求,并明确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

(2)招聘渠道:根据岗位要求和技能等级,确定招聘渠道,如招聘网站、猎头公司等。

(3)简历筛选: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简历筛选,根据岗位要求和技能等级进行初步评估。

(4)面试评估:通过面试评估方式,对候选人进行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的评估。

(5)录用决策:综合考虑候选人的面试表现和技能等级,由相关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决策是否录用。

(6)录用通知:将录用决定通知候选人,并进行薪资、福利待遇的商谈。

2.岗位胜任能力评估(1)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后,须接受相关岗位培训,了解工作流程和技能要求。

(2)岗位胜任能力评估:在新员工入职后一段时间,进行岗位胜任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和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员工的技能等级和绩效评价。

(3)晋升机会: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和技能等级,提供晋升机会和培训机会,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

四、结语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和聘用流程,提高岗位的准确度和效率。

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在大学校园中,工勤技能人员承担着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重要任务。

为了保证工勤技能岗位的有效设置与聘用,制定合理的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针对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方面的具体问题,提出相应的细则。

一、岗位设置1. 工勤技能岗位分类根据不同的职能和需求,将工勤技能岗位分为不同的类别,如保洁岗位、修缮岗位、供应岗位等,以便更好地组织管理和分工。

2. 岗位职责明确每个工勤技能岗位都应有明确的职责和工作内容,确保员工清楚其责任范围和任务要求。

3. 岗位人数合理安排根据工作负荷和需求,对每个工勤技能岗位的人数进行合理的安排,避免过度或不足的情况发生。

二、岗位招聘与选拔1. 职位招募公开透明对于工勤技能岗位的招聘,应当公开透明,广泛宣传,并向所有有意向的员工提供机会,确保公平竞争。

2. 岗位需求与人才匹配在招聘过程中,根据岗位的需求和要求,确保招聘到具备相应技能和背景的人员,以保证岗位的顺利运行。

3. 笔试面试相结合招聘过程中,可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既考核员工的理论知识水平,又考察其实际操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三、聘用合同与权益保障1. 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应当签订正式的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工资福利待遇保障工勤技能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时发放工资,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3. 岗位培训和晋升机制为工勤技能员工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水平,并建立相应的晋升机制,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发展空间。

四、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1. 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为工勤技能岗位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指标和评估标准,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科学评价。

2. 公正公平的奖惩机制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建立公正公平的奖惩机制,对工作出色的员工给予奖励,对工作不达标的员工进行相应的惩罚。

五、岗位升级与改革调整1. 岗位升级机制根据工勤技能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建立岗位升级的机制,为优秀人员提供晋升机会,激励员工的发展动力。

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实施方案

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实施方案

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一)岗位设置管理与人员聘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结合。

(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为契机,探索管理模式创新,实现工作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构建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人事管理制度。

(三)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从维护广大教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积极稳妥的推进改革。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本方案适用于我院现任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对于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并已初次聘任的人员,不再参加本次首聘高一层级岗位的竟聘;新调入或新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的聘用,以及单位接收的政策性安置人员的聘用,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基本原则(一)总量控制,合理设岗原则。

依据市人事主管部门核准的学院岗位设置总量,因事设岗,科学合理的确定首次岗位聘用数量。

(二)优化人员结构,精干高效原则。

以教学一线队伍为主体,逐步优化学院三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用人效益。

(三)统筹协调,前瞻性原则。

本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将作为学院下一步完成“三定”、建立内部人员流动机制等改革工作的基础和条件;同时突出前瞻性,为学院未来的发展、高层次人才的引进留有足够的空间。

(四)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充分体现学院改革的导向,在岗位设置和聘用过程中注重教职工的能力与贡献的一致性,注重教职工对学院工作的贡献度。

(五)民主、公开原则。

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反复酝酿、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增强实施过程和信息的透明度。

四、岗位类别设置根据政策规定和要求,学院岗位分设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主系列(高校教师、工程系列)岗位和辅系列(实验、图书、档案、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出版等专业技术系列)岗位。

工勤岗位实施细则

工勤岗位实施细则

附件7:河南农业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管理与首次聘用实施细则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和岗位设置管理的要求,做好我校的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河南农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意见》(校政〔2010〕18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分类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技术工岗位分为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等5个等级,分别与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相对应。

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二、岗位设置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按照按需设岗、总量控制、结构合理、逐步规范的原则进行:(一)全校的工勤技能岗位总数目标控制比例拟控制在岗位总量的6%左右。

要逐步减少一般性工勤技能岗位的比例,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原则上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二)严格控制工勤技能岗位的一级、二级岗位数量,其目标控制比例为我校工勤岗位总量5%左右(其中,一级岗位拟控制在1%左右)。

工勤技能的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三)三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主要设置在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有一定要求的岗位,其中三级工勤技能岗位的目标控制比例为我校工勤岗位总量20%左右。

三、聘用条件工勤技能岗位的拟聘人员,除具备:①遵守宪法和法律;②具有良好的品行;③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等基本条件及职业资格准入条件外,各岗位还应分别满足以下条件:(一)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通过高级技师等级考评,获得高级技师技术证书。

能够全面掌握本工种及与之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有关工艺流程,具有一定的现场设计和分析能力,能高质量完成本工种及与之相关的任务。

能解决本工种岗位的关键性技术和工艺难题,积极参与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积极指导初、中、高级工和技师提高业务能力。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为建立健全我校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实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工作考核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建设一支技能强、素质好的工勤队伍,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根据《XX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坚持科学合理、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以增强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实行严格控制、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运行机制。

(一)岗位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即技术工一至五级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岗位。

(二)设置方法根据上级核准的工勤技能岗位总量和学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全校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核实各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数。

技术工三级以上岗位按25%的比例设置,其中二级岗位占5%,三级岗位20%。

岗位实行动态管理,首次聘任以现有工勤技能岗位数和等级核定,以后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进行审核与调整。

工勤技能人员应做到职岗相符,学校将进一步规范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考评工作。

二、岗位聘任(一)聘任范围我校事业编制具有工人身份人员可以应聘工勤技能岗位。

(二)岗位职责由各单位根据具体岗位任务和技能要求制定。

(三)任职条件1.二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新聘工勤技能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岗位。

具体条件由各单位根据岗位任务和技能要求制定。

(四)聘任程序1.各单位公布岗位、岗位职责及其聘任条件;2.个人申请,填写应聘申请表;3.单位组织聘任,确定拟聘人选;4.学校工勤技能岗位聘任委员会审核拟聘人选;5.公示拟聘人选;6.公布聘任结果,签订聘任合同。

三、聘任组织(一)学校成立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工勤技能岗位实施细则的起草及管理岗位的聘任工作。

工勤技能岗位首次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工勤技能岗位首次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黄冈师范学院工勤技能岗位首次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按照全省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有关要求,为稳步推进学校工勤岗位聘用工作,根据《黄冈师范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办法》、《黄冈师范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工勤技能岗位范围主要是分布在学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后勤保障处、后勤集团等单位的取得工人技术等级资格的工作人员。

二、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任职条件黄冈师范学院工勤岗位的范围、职责及任职条件严格控制在以《黄冈师范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范围、条件之内。

三、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及数量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黄冈师范学院首次岗位设置方案》核定的工勤技能岗位数量及各岗位比例,确定校内各单位管理岗位数量(详见附表:黄冈师范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批示及学校实际,学校首次聘用工勤技能岗位总量为31,其中技术工中的二级25个,四级岗位5个,普通工1个。

四、工勤技能岗位聘用1、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工勤岗位属高校类事业单位从严控制的岗位类别,必须坚持“总量控制、标准从严”原则进行聘用、考核。

2、现已取得相应工人技术等级资格,且资格种类与现从事岗位一致者,可以填写《黄冈师范学院岗位聘用申请表(管理、工勤岗位)》(人事处网页下载)形式,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学校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小组进行复核,由学校统筹确定聘用等级。

四、工勤技能岗位聘约管理以《黄冈师范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为准。

五、时间安排1、2010年10月底前,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经校长办公会核准的《黄冈师范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方案》;2、2010年11月上旬,各单位受理工勤技能岗位的申请,完成资格初审工作,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资格复审工作;3、2010年11月中旬,学校组织校内专家对提出竞聘技术工各级岗位者进行评审,确定拟聘名单;4、2010年11月底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示,报校长办公会通过,由学校聘用相应职级。

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一、引言工勤技能岗位在大学的日常运营中起着重要作用,他们为学校提供各种维护和支持服务。

为了确保这些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得到合理而高效的实施,制定和遵守一套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重点讨论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二、工勤技能岗位设置1. 形成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的依据大学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应基于学校的实际需求和规模,同时也要考虑国家、地区相关规定的要求和意见。

学校应该建立起一个科学的评估和决策机制,确保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能够满足学校发展的需求。

2. 工勤技能岗位分类工勤技能岗位应根据工作性质和要求进行分类。

常见的分类可以包括清洁与卫生、校园安全管理、设备维护保养等。

对于每个分类,应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和能力要求,以便招聘和评估的时候有明确的依据。

3. 合理规划工勤技能岗位数量大学应该根据学校的规模、校园面积和人员需求,合理规划工勤技能岗位的数量。

数字化的管理系统可以帮助学校更好地评估和控制岗位的数量,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资源分散。

三、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实施1. 岗位广告发布与申请学校应通过适当的渠道发布工勤技能岗位的广告,以吸引有能力和经验的候选人申请。

广告内容应包括岗位需求和职责说明,能力要求等信息,以避免招聘过程中的误解和纠纷。

2. 严格筛选和面试学校在聘用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时应严格筛选和面试候选人。

除了查看候选人的简历和相关资格证书,面试官还应该评估候选人的技能和经验,以确保其能够胜任工作。

3. 合同签订与薪酬支付一旦候选人通过了面试,学校应尽快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并规定薪酬支付方式和标准。

合同和协议应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和福利待遇等内容,以保护双方的权益。

4. 岗位培训与评估学校应为新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让他们熟悉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

同时,学校还应定期评估岗位人员的绩效和能力,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四、总结大学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对于学校的日常运营和服务保障至关重要。

工勤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工勤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工勤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工勤岗位的设置和管理已经成为企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工勤岗位的设置涉及到人力资源的配置、工作效率的提升和企业形象的建设,因此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来保障工勤岗位的顺利运行。

二、目标设定。

1. 提高工勤岗位工作效率,实现生产流程的优化和提升;2. 保障工勤岗位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安全,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3. 优化工勤岗位的组织架构,提升企业整体形象和管理水平。

三、实施方案。

1. 职责明确,对工勤岗位的职责进行详细的分工,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责任,避免工作交叉和责任模糊。

2. 岗位培训,针对不同的工勤岗位进行专业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工作水平,确保他们能够胜任自己的岗位。

3. 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工勤岗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4. 绩效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工勤岗位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激励优秀员工,促进工作效率的提升。

5. 沟通协调,建立良好的内部沟通机制,加强工勤岗位员工之间的协作和沟通,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实施计划,根据实施方案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实施顺利进行。

2. 培训准备,组织培训师资,准备培训教材和设备,安排培训时间和地点。

3. 安全设施准备,对工勤岗位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员工的安全防护设施完善。

4. 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制定绩效考核标准和流程,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培训,明确考核的指标和权重。

5. 沟通协调机制建立,组织内部沟通培训,建立内部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

五、实施效果评估。

1. 工作效率提升,通过实施方案,工勤岗位的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升,生产流程得到优化。

2. 员工满意度提升,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安全得到保障,工作满意度得到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得到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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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三:
上海大学工勤技能岗位首次设岗分级聘用实施细则
为了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较高业务素质的工勤人员队伍,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委办发〔2009〕40号)、《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0〕6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范围
我校事业编制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本次岗位设置管理。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学校鼓励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二、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和结构比例
1、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一至五级5个技术等级,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2、工勤技能岗位总量
根据我校现状,本次设岗聘用时,工勤技能岗位总量设定为学校编制总数的12%左右。

学校将通过实现社会化服务等途径,逐步减少工勤岗位的比例,提高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素质,实现提高工作效率、人员层次分明、结构优化合理的目标。

3、结构比例
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为5%左右,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为20%左右,四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为50%左右。

五级岗位占15,左右。

普通工
1
占10%。

三、工勤技能岗位的任职条件
我校工勤技能人员应当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能根据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安排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一级岗位(高级技师)
(1)全面掌握本工种及与之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有关工艺流程,具有一定的现场设计和分析能力,能高质量地完成本工种及与之相关的任务。

(2)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关键性技术和工艺难题,并在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等方面成绩显著。

(3)积极指导和帮助初、中、高级工和技师提高业务能力。

(4)在技师岗位任职5年,历年考核合格。

(5)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高级技师等级考评并取得任职资格。

2、二级岗位(技师)
(1)全面掌握本工种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能高质量的完成本工种任务,在工作中发挥技术特长,热心传授技艺。

(2)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工作中的关键性技术、工艺方面的难题,并取得显著效益。

(3)积极指导和帮助初、中、高级工提高业务能力,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能
力。

(4)在高级工岗位任职5年,历年考核合格。

(5)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技师等级考评并取得任职资格。

3、三级岗位(高级工)
(1)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要求,熟练掌握本工种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
能。

(2)在本职岗位上能起到技术尖子的作用,高质量地完成本工作任务。

(3)能
指导帮助初、中级工提高业务能力。

(4)在中级工岗位任职5年,历年考核合格。

2
(5)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高级工等级考评并取得任职资格。

4、四级岗位(中级工)
(1)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要求,能独立完成岗位任务,并能注意技术的自
我提高。

(2)在本职岗位上能起到技术骨干的作用,在技术革新和增收节资等工作中发
挥积极作用。

(3)在初级工岗位任职5年,历年考核合格。

(4)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中级工等级考评并取得任职资格。

5、五级岗位(初级工)
(1)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要求,能在高级工和中级工的指导下,完成本岗
位工作任务。

(2)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初级工等级考评并取得任职资格。

学徒(培训生)学习
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且符合岗位聘用要求的,
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6、普通工岗位
熟悉本职工作,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职业道德。

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安全生产,圆满完成本职岗位工作。

各单位和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分类制定各等级岗位所要求的技能水平方面的任职条件。

四、岗位聘用程序
1、申报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和三级岗位的人员,《岗位应聘表》报所在二级部门,由所在二级部门根据聘用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予以推荐并排名,报人事处汇总,经学校工勤技能岗位首次设岗分级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后,由学校工勤技能岗位首次设岗分级审核聘任小组提出拟聘名单;申报四级及以下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由所在部门在各级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负责审核聘用,结果报人事处汇总后,由学校工勤技能岗位首次设岗分级工作小组审核备案;
2、以适当方式在各单位内部公示聘用结果,公示一周;
3、公布正式聘用结果;
4、学校与聘用人员签定《上海大学岗位聘用合同》。

3
五、岗位待遇
1、受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一般执行国家规定的工勤技能岗位工资标准;
2、首次聘用中,因企业改制、工作需要等,目前在普通工岗位上工作的工勤技能人员仍按原技术等级享受相应的国家工资。

3、对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工勤技能人员,岗位工资仍暂按其人事档案身份确定。

六、考核
1、学校以客观、公正、公开为原则,对应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
2、考核原则上由各部门负责实施;
3、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
4、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本实施细则由设备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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