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培养基试剂与试液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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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液标准品滴定液培养基的配制及其使用管理制度

试液标准品滴定液培养基的配制及其使用管理制度

试液标准品滴定液培养基的配制及其使用管理制度一、试液标准品滴定液培养基的配制1.1 实验室物资准备(1)试剂:葡萄糖、牛肉膏、酵母粉、表面活性剂(Tween 80),草酸,氢氧化钠,柠檬酸。

(2)装备:自来水,净水器,玻璃棒,电子天平,量筒,蒸馏器,无菌瓶,pH计。

1.2 实验步骤(1)准备基础试液:将1g牛肉膏与10g葡萄糖混合后加入1L自来水中搅拌至完全溶解为止,滤过灭菌,取50ml加入100ml容量瓶中,加入0.1g酵母粉和1mlTween 80,加水至刻度。

(2)制备柠檬酸-草酸缓冲液:称取7.5g柠檬酸和9.0g草酸,混合后加入1L自来水中,调节pH至6.8(用0.1mol/L NaOH和0.1mol/L HCl溶液),滤过灭菌,取100ml加入预先准备好的基础试液中,做成100ml/瓶的滴定液。

1.3 基础试液质量控制为保证制出培养基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在进行瓶装前,应先对基础试液进行质量检测。

检测方法如下:(1)pH测定:使用pH计,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每个批次均应满足6.8左右的品质标准。

(2)细菌总数检测:将新制备的基础试液分别接种到TSA琼脂平板上,分别在37℃下37±1小时当前后进行菌落数统计。

每个批次的规格应满足100CFU/ml。

1.4 滴定液使用管理滴定液的密封性要求高,使用过后尽量使其保存在条件十分良好、密封性极佳的情况下,杜绝了液体的混杂。

“六择八换”是一种制剂生产管理原则,但有音乐网站的套路一样,制剂生产的“八换”十分可怕。

为充分发挥试液标准品滴定液的效能,在使用该试液时,要严格掌握以下事项:(1)保持环境清洁:因为每一个瓶装滴定液都可能会受到环境的影响导致其质量被污染,因此,在污染等环境条件下,滴定液的使用效果会受到严重限制。

(2)密封保存:如果不正确地保存滴定液,其质量将快速退化。

因此,最好将滴定液保存在密封的瓶子当中,长时间放置时,应放在阴凉、干燥的地方。

试剂试液培养基和检定菌管理规程

试剂试液培养基和检定菌管理规程

试剂、试液、培养基和检定菌管理规程目的:为使购进的试剂、试药、培养基、检定菌能妥善保存,有计划合理地使用,制订本规程。

范围:检验使用的标准品、菌种、试剂与试液。

职责:1.采购部:采购员负责试剂、试药、培养基和检定菌的采购。

2.检验人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检验室主任对本制度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内容:1.试剂、试药(含基准物质)、培养基和检定菌的购进1.1 有计划购进试剂、试药(含基准物质)、培养基和检定菌。

由QC填写需求计划单,由供应部统一从可靠的供应商购进,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1.2 药品微生物检验用的试验菌应来至认可的国内或国外菌种保藏机构的标准菌株,或是用于标准菌株所有相关特性等效的商业派生菌株,例如美国菌种收集中心(ATCC)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学菌种保藏中心(CMCC)。

1.3 微生物检定用的标准菌种,规定用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当地药检所提供的冷冻干燥品。

2.试剂、试药(含基准物质)、培养基和检定菌的接收2.1 试剂、试药(含基准物质)、培养基领取后,需有专人记录,接收应有接收记录,必要时应在每个试剂瓶或包装箱上贴上标签,标签上应注明接收日期和有效期;试剂的首次开启者应将试剂的开启日期同时标注于试剂标签上并签名。

2.2 检定菌应设专人接收保管,此人应受过专业培训,有足够的菌种保存经验。

接收菌种时,应核实菌种的名称、编号、形态特征等,并调查清楚菌种的保存条件和注意事项。

2.3 填写菌种接收登记表。

内容有:菌种名称、菌种编号、菌种批号、购买日期、菌种来源等。

页次:共 4 页第 2 页文件名称:试剂、试液、培养基和检定菌管理规程 3.试剂、试药(含基准物质)、培养基的有效期编码:03SMP02700 3.1 用于分析测试和试验的化学、生物试剂和培养基其效期以其生产厂家标签上规定的有效期为准。

3.2 对没有规定有效期的普通固体、液体化学试剂,如未出现结块、变色、潮解等现象,可继续使用,对于化学性质稳定的试药自开瓶之日起最长有效期不应超过5年。

质量管理体系-试剂、试液、滴定液管理及规程

质量管理体系-试剂、试液、滴定液管理及规程

1目的:建立检验用试剂、试液、滴定液的管理规程。

2范围:检验所需的试剂、试液、滴定液。

3责任: QC人员负责实施,质量部负责监督。

4程序4.1 试剂的管理4.1.1试剂中凡属剧毒品、易制毒易制爆物质,其存放与使用应符合剧毒品、易制毒易制爆管理要求,领用要填写领用记录。

4.1.2 化学试剂应保存在试剂专柜中,建立试剂目录,用后应及时放回原处。

各种化学试剂应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整。

标签不完整或无标签的化学试剂未经验证之前不得使用。

4.1.3 试剂用完后应及时补充,过期、变质的试剂应报质量部审批作报废处理。

4.1.4 基准物质应专柜保存,专册登记,做好台帐。

4.1.5 固体试剂与液体试剂应分开存放;强酸性物质与强碱性物质应分开存放;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物质应分开存放;易挥发物质应单独存放。

4.1.6有温度要求的试剂应放在相应的环境下。

4.1.7 液体试剂使用前应摇匀。

4.1.8试剂管理负责人对买到的试剂,在试剂开瓶标签上填写接收日期,并将标签贴到试剂瓶上,开瓶标签不能盖住瓶上原有标签。

试剂第一次开瓶要填写开瓶日期、有效期至和开瓶者等相关信息。

4.1.9 有效期规定:固体化学试剂未开瓶贮存有效期一般规定为5年,液体化学试剂未开瓶贮存有效期一般规定为3年,如果已标明有效期的化学试剂,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剧毒品无有效期,一般按供应商提供有稳定性资料或其稳定情况来确定有效期。

固体化学试剂开瓶后贮存有效期为3年,液体化学试剂开瓶后贮存有效期为1年,开瓶后的有效期不得超过该品种规定的有效期。

有效期按瓶签上标明的生产日期算起,有效期规定至年、月。

4.2 试液的管理4.2.1试液配制应按中国药典现行版通则或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进行,配制标准试液的试剂应采用分析纯或优级纯,研细后按规定温度干燥至恒重后使用。

4.2.2 标准试液应在恒温室中配制,温度控制在15℃~25℃。

4.2.3 标准试液配制完成后应贴上标签,标签内容至少包括标准试液的名称、批号、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配制人。

试液标准品滴定液培养基的配制及其使用管理制度

试液标准品滴定液培养基的配制及其使用管理制度

试液、标准品、滴定液、培养基的配制及其使用管理制度目的:规范试液、标准品、滴定液、培养基的配制方法及其使用管理制度。

范围:药检室所有试液、标准品、滴定液、培养基的配制及其使用。

职责:具体操作的药检人员和药检室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内容:1.标准品、对照品、对照药材保管员:药检室须设立专人负责标准品、对照品管理,该人员应由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熟悉标准品、对照品、对照药材性质和贮存条件,经过专门的培训合格者担任。

2.试剂和标准品是药品检验所用的材料,应注明接受日期;例如,可将接受日期标注在试剂和标准品容器上。

必要时还应注明使用和贮藏要求。

3.标准品和对照品贮存期一般按其规定贮存期限执行。

标准品保管员应定时核对,超过有效期的标准品、对照品要及时清理。

3.1试药的分级管理(1)标定滴定液用基准试剂。

(2)制备滴定液可采用分析纯或化学纯试剂,但不经标定直接按称重计算浓度者,则应采用基准试剂。

(3)制备杂质限度检查用的标准溶液,采用优级纯或分析纯试剂。

(4)制备试液与缓冲液等可采用分析纯或化学纯试剂。

3.2试液、指示液、缓冲液的配制管理制度(1)除有特殊规定外,按试药的分级管理选择合适的试药,参照现行《中国药典》内容配制。

(2)配制指示液应选用标有指示剂规格品种。

(3)凡久贮易变质者,应临用时新鲜配制。

(4)使用管理。

(5)试药、试液、指示剂、指标液、缓冲液等应尽可能按需用量取出,凡一经取出后,所取药液均不得再倒回原瓶。

(6)每次使用前,应先检查有无异常情况,如有变色、沉淀等,应弃去重配。

(7)试液、指示液、缓冲液的使用期应根据其性质制定有效期,超过期限应重新配制。

3.3贮存管理(1)稳定者可贮存在玻璃瓶内,碱性较强者应贮存于塑料瓶内,密塞保存。

(2)遇光易分解者,应贮存于棕色瓶内,密塞保存。

(3)吸湿性较强者用后应及时密塞,必要时加蜡封固。

(4)标签上应写明品名、规格、配制日期、配制人、有效期等。

试剂、试液管理SOP

试剂、试液管理SOP

试剂、试液管理SOP1.目的本规程规定了检验用试剂的申请、购买、领取、存放、有效期、配制、使用、注意事项等管理规定。

2.范围本规程适用于QC使用的试剂和试液。

各种标准品、对照品、培养基、菌种的管理不在本规程范围内。

3.定义3.1.试剂:是指在日常检验中用到的外购的、各种形态的化学药品、溶液,可直接使用或配制成各种溶液使用。

3.2.试液:是指用试剂所配成的指示液和各种溶液。

3.3.基准试剂:作为基准物质,标定标准溶液。

3.4.优级纯:主成分含量高、纯度很高,适用于精确分析和研究工作,有的可作为基准物质。

3.5.分析纯:主成分含量高、纯度很高,干扰杂质很低,适用于工业分析及化学实验。

3.6.化学纯:主成分含量高、纯度很高,存在干扰杂质,适用于化学实验和合成制备。

4.职责4.1.QC组长负责本规程的起草、审核、修订、培训和执行;4.2.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和相关QA负责本规程的审核;4.3.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负责本规程的批准;4.4.QA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5.引用标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6.材料无7.流程图无8.程序8.1.试剂的分类与选用原则试剂一般按用途分为通用试剂、高纯试剂、分析试剂、仪器分析试剂、临床诊断试剂、生化试剂、无机离子显色剂试剂等。

有四种常用规格:优级纯或一级品;分析纯或二级品;化学纯或三级品;实验试剂。

一般常用的化学试剂分为基准试剂、优级纯、分析纯、化学纯四个等级。

8.1.1.标定滴定液用基准试剂8.1.2.制备滴定液可采用分析纯或化学试剂,但不经标定直接按称重计算浓度者,则应采用基准试剂;8.1.3.制备杂质限度检查用的标准溶液,采用优级纯或分析纯试剂;8.1.4.制备试液或缓冲液等采用分析纯或化学纯试剂。

8.2.试剂的申请、购买8.2.1.试剂由检验员根据工作需要填写材料需求计划表,注明名称、规格、质量要求(级别)、数量、生产厂家(必要时)等,由QC经理批准,交物资供应部。

检验用试剂试液滴定液培养基管理规定

检验用试剂试液滴定液培养基管理规定

1目的规定试剂、试液、滴定液、培养基的配制、使用和发放的管理办法.2 范围适用于质监科化验室检验用试剂、试液、滴定液、培养基的管理.3 责任质监科有关人员.4 内容采购到的所有检验用化学试剂,依据其性质分类在不同的室温和湿度下保存,属毒麻品应隔离专柜上锁保存,并建立严格的领用程序,记录台帐.试剂、试液和培养基要按规定方法配制,供较长期使用的应注明配制日期,并由配制人签名;对于性质不稳定的试剂应在标签上注明有效期和特殊的储存条件.使用试液、对照品、培养基、试剂、滴定液等化学品,药勺及其它工具要保持洁净,避免交叉污染,容器的盖或塞要用完后立即复原,避免混淆,造成污染.变质化学试剂要及时处理.使用有毒或腐蚀性化学品,要特别注意避免身体直接接触,一旦发生意外,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滴定液的配制应按现行版中国药典规定进行配制和标定.滴定液浓度的名义值与标定值应明显标出,其浓度校正因子F应在之间,否则应加水或加溶质重新调整.滴定液由质监科指定专人负责,标定和复标必须由两人分别操作,标定份数均第2页共2页不得少于3份.标定结果的相对偏差不得超过%;标定和复标之间的相对偏差不得超过%.盛放滴定液的容器上应及时贴上标签,注明滴定液名称、浓度、浓度因子、标化日期、温度、标定人、复标人和失效期.滴定液应按规定要求贮存,除另有规定外,存放和使用期限为三个月,超过期限或当室温与标定的温度差10℃以上时,均应进行重新标定和复标后使用.滴定液使用前必须摇匀,使用过程中发现出现浑浊、变色等异常情况或超过使用期限的应立即停用.卫生学检验用的各种培养基应按各自的规定要求配制和进行质量检验,配制好的基础营养培养基应在2周内用完;生化鉴别培养基应在1周内用完;选择性分离鉴别培养基制成平板后应在24小时内用完.各种培养基应置于洁净冰箱内5℃左右保存,冰箱内不得存放其它杂物.已染菌的培养基废弃前须经高压121℃、15分钟灭菌.5 记录记录名称保存部门保存时间滴定液配制及标化记录质监科三年滴定液复标记录质监科三年QF-01-002-00滴定液配制及标化记录滴定液名称:配制数量:基准试剂:指示剂名称:配制日期:标化温度:相对湿度:标化日期:标化者:复核者:QF-01-003-00滴定液复标记录复标液名称:复标日期:基准试剂:指示剂名称:复标温度:相对湿度:复标者:复核者:。

(推荐)试剂及试液管理规程

(推荐)试剂及试液管理规程

1.目的规范实验室用试剂、试液、培养基和检定菌的经管,是经管过程及方法符合GMP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与实验室试剂、试液、培养基和检定菌的经管。

3. 引用/参考文件药品生产质量经管规范(2010年修订)药品生活参质量经管规范实施指南ChP2015《培养基经管规程》《菌种经管规程》《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操作规程》4.职责4.1 理化QC负责试剂和试液的申购/配制、贮存、领用、报废和记录经管。

4.2 微生物QC负责培养基的申购、贮存、适用性检查、领用、报废和记录经管,菌种的申购、贮存、确认、传代、领用、销毁和记录经管。

4.3 QA负责对试剂、试液、培养基和菌种的经管过程进行监控。

4.4 质量部经理负责对试剂、试液、培养基和菌种进行GMP符合性指导,并对经管过程提供资源。

5. 程序5.1 试剂经管5.1.1 试剂申购QC负责试剂库存量的经管,根据《采购控制程序》进行申购,申购单经质量部经理批准后交商务部进行采购。

QC应经过试剂经管方面知识的培训,保证试剂库存满足检测要求,申购、验收、贮存等过程经管符合GMP规定。

5.1.2 试剂验收试剂入库前,QC应检查试剂外观,验收合格后并在试剂瓶上贴上《试剂接收签》,标签内容包括:试剂名称、厂家、批号、有效期、贮存条件、规格、接收人,接收日期,同时登记《试剂试液验收/配制、贮存、领用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品名、试剂种类、存放位置、入库日期、厂家批号、有效期、规格、数量等。

5.1.3 试剂领用5.1.3.1 领用人原则上应该是实验室人员,并且对试剂的性质、规格、用途完全清楚,否则,试剂经管QC不应发放相关试剂。

上述条件符合的领用人,领用之前应检查试剂名称、规格、浓度、有效期等信息是否满足实验要求,试剂无厂家标签和试剂接收签的,或者两签信息不全,应拒绝领用。

5.1.3.2 领用人使用前应该观察试剂性状、颜色、澄清、有无沉淀等情况。

变质试剂不得使用。

5.1.3.3 试剂在经QC验收合格进行贮存后的首次领用应该由试剂保管QC填写《试剂开瓶签》,标签信息应该包括试剂名称、开启日期,开启后贮存条件、开启后有效期,开启人等信息。

质量控制实验室与物料系统—10.试剂及试液的管理

质量控制实验室与物料系统—10.试剂及试液的管理

10 试剂及试液的管理【法规要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GMP-226 试剂、试液、培养基和检定菌的管理应至少符合以下要求:(一)试剂和培养基应当从可靠的供应商处采购,必要时应当对供应商进行评估;(二)应当有接收试剂、试液、培养基的记录,必要时,应能在试剂、试液、培养基的容器上标注接收日期;(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或使用说明配制、贮存和使用试剂、试液和培养基。

特殊情况下,在接收或使用前还应当对试剂进行鉴别或其他检验。

(四)试液和已配制的培养基应当标注配制批号、配制日期和配置人员姓名,并有配置(包括灭菌)记录。

不稳定的试剂、试液和培养基应当标注有效期及特殊贮存条件。

标准液、滴定液还有应当标注最后一次标化的日期和校正因子,并有标化记录;(五)配制的培养基应当进行适用性检查,并有相关记录。

应当有培养基使用记录。

(六)应当有检验所需的各种检定菌,并建立鉴定菌保存、传代、使用、销毁的操作规程和相应记录;(七)检定菌应当有适当的标识,内容至少包括菌种名称、编号、代次、传代日期、传代操作人;(八)检定菌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贮存,贮存的方式和时间不应当对检定菌的生长特性有不利影响。

10.1 定义和应用范围试剂又称化学试剂或试药。

主要是实现化学反应、分析检验、研究试验、教学实验、化学配方使用的纯净化学品。

试验用的试剂,除另有规定外,均应根据《中国药典》附录试药项下规定,选用不同等级并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试剂标准。

试液、缓冲液、指示剂与指示液等,是按照规定方法配制的溶液,均应符合《中国药典》附录的规定或按照附录的规定制备。

试药或试剂、实验用水、实验耗材是实验室对物料或产品进行质量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欧盟GMP实施指南明确要求,不管试剂将用于定量分析还是定性分析,都应该确保试剂质量并按批准的方法配置试液。

化学试剂用于质量控制的各个分析阶段,根据使用领域不同,可以选择不同级别的试剂。

实验用水,除另有规定外,均系指纯化水。

试剂试液核查管理制度

试剂试液核查管理制度

试剂试液核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试剂试液核查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试剂试液的科研、生产等各个单位。

所有使用试剂试液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试剂试液核查管理流程1. 试剂试液的接收1.1 试剂试液接收人员接收到试剂试液后,要及时检查试剂试液的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漏液、破损等现象,确保试剂试液的质量完好。

1.2 检查试剂试液的标签信息,包括试剂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是否符合要求,确保试剂试液的使用准确无误。

1.3 将试剂试液的接收信息记录在接收记录表上,包括试剂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接收日期、接收人员等信息,确保试剂试液的追溯性。

2. 试剂试液的存储2.1 试剂试液的存储要求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地方,避免存放在阳光直射的地方,避免高温和潮湿环境。

2.2 根据试剂试液的性质和要求进行分类存放,避免试剂试液之间发生交叉污染或化学反应。

2.3 定期对试剂试液的存储环境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试剂试液的存储环境符合要求。

3. 试剂试液的领取和使用3.1 使用试剂试液前,必须认真查阅试剂试液的说明书,了解试剂试液的性质、用途、注意事项等信息,确保安全使用。

3.2 领取试剂试液前,必须提前填写领取单,注明试剂名称、规格、领用数量等信息,由领用人员签字确认。

3.3 使用试剂试液时,必须按照试剂试液的使用要求进行操作,避免试剂试液的浪费和错误使用。

3.4 使用完试剂试液后,必须及时清理使用工具和容器,并将试剂试液的残余物品进行分类处理,确保试剂试液的环境卫生整洁。

4. 试剂试液的核查检验4.1 定期对试剂试液进行核查检验,包括试剂试液的包装是否完好,试剂试液的颜色、气味是否正常等,确保试剂试液的质量符合要求。

4.2 对试剂试液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测,包括试剂试液的使用量、使用频率、使用效果等,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实验室试剂及试液管理规程(含表格)

实验室试剂及试液管理规程(含表格)

实验室试剂及试液管理规程(ISO13485-2016/YYT0287-2017)1.0目的规范实验室用试剂、试液、培养基和检定菌的管理,是管理过程及方法符合GMP 规定。

2.0适用范围适用与实验室试剂、试液、培养基和检定菌的管理。

3.0引用/参考文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药品生活参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指南ChP2015《培养基管理规程》《菌种管理规程》《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操作规程》4.0职责4.1 理化QC负责试剂和试液的申购/配制、贮存、领用、报废和记录管理。

4.2 微生物QC负责培养基的申购、贮存、适用性检查、领用、报废和记录管理,菌种的申购、贮存、确认、传代、领用、销毁和记录管理。

4.3 QA负责对试剂、试液、培养基和菌种的管理过程进行监控。

4.4 质量部经理负责对试剂、试液、培养基和菌种进行GMP符合性指导,并对管理过程提供资源。

5.0程序5.1 试剂管理5.1.1 试剂申购QC负责试剂库存量的管理,根据《采购控制程序》进行申购,申购单经质量部经理批准后交商务部进行采购。

QC应经过试剂管理方面知识的培训,保证试剂库存满足检测要求,申购、验收、贮存等过程管理符合GMP规定。

5.1.2 试剂验收试剂入库前,QC应检查试剂外观,验收合格后并在试剂瓶上贴上《试剂接收签》,标签内容包括:试剂名称、厂家、批号、有效期、贮存条件、规格、接收人,接收日期,同时登记《试剂试液验收/配制、贮存、领用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品名、试剂种类、存放位置、入库日期、厂家批号、有效期、规格、数量等。

5.1.3 试剂领用5.1.3.1 领用人原则上应该是实验室人员,并且对试剂的性质、规格、用途完全清楚,否则,试剂管理QC不应发放相关试剂。

上述条件符合的领用人,领用之前应检查试剂名称、规格、浓度、有效期等信息是否满足试验要求,试剂无厂家标签和试剂接收签的,或者两签信息不全,应拒绝领用。

5.1.3.2 领用人使用前应该观察试剂性状、颜色、澄清、有无沉淀等情况。

标准品、对照品、滴定液、检定菌、培养基管理规程

标准品、对照品、滴定液、检定菌、培养基管理规程

福建*************公司GMP文件文件名称:标准品、对照品、滴定液、检定菌、试剂、试液、培养基管理规程文件编号:——起草人日期年月日第 1 页,共1页审核人日期年月日分发号批准人日期年月日生效日期年月日颁发部门质量部分发部门质量部1 目的:建立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滴定液、检定菌、试剂、试液、培养基的管理规程,保证检验工作顺利开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标准品、对照品、滴定液、检定菌、试剂、试液、培养基的管理。

3 责任者:质量部4 管理内容:4.1标准品、对照品、检定菌:4.1.1标准品、对照品、检定菌由化验室指定专人管理,发放和保管,标准滴定液由化验室人员配制与标定,并由第二人复标。

4.1.2标准品、对照品、检定菌的保管、发放、使用应建立台帐,领用人签名。

4.1.3标准品、对照品应密封存放在冰箱内,检定菌应存放于冰箱,按规定温度保存。

4.1.4配制好的标准品及对照品溶液应按要求存放于冰箱,有效期限一般为三个月。

4.1.5标准品、对照品、标准溶液应标明首次开启日期,开启后的标准品、对照品规定使用期限为半年,标准溶液规定使用期限为三个月。

4.1.7滴定液、工作用菌、缓冲液、试液、标准液、培养基的配制、使用和有效期见下表:品名配制标定复标或复核使用保管有效期标准滴定液化验室化验室化验室(与标化同时进行)化验室化验室一般三个月(具体品种见SOP)工作用菌化验室每1个月传代一次化验室化验室化验室1年缓冲液化验室/ 化验室各使用部门各使用部门三个月(有沉淀不再使用)内标液化验室/ 化验室化验室化验室现配现用流动相化验室/ 化验室化验室化验室现配现用比色液化验室/ 化验室各部门化验室药检所三年自配一年浊度标准贮备液化验室/ 化验室各部门化验室两个月(冰箱贮存)已配制培养基化验室/ 化验室化验室化验室21天(冰箱保存)试液化验室/ 各部门各部门各部门一般为三个月标准溶液化验室/ 化验室各部门各部门半年(低浓度的标准溶液为7天)4.2滴定液的配制、标化:4.2.1滴定液应指定专人负责配制、标化、复标,发放时做好记录。

试剂、试液管理规程

试剂、试液管理规程

目的:化学试剂、试液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险性。

对化学试剂、试液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也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

适用范围:适用分析室中所用检验用试剂、试液的管理。

责任人:中心化验室主任负责监督执行制,化学试剂管理员负责接收,分析人员按照本规定进行操作。

内容:1.试剂、试液的采购1.1化学试剂的购买:每月由中心化验室主任根据库存量及化学试剂检验需要量提出购买计划,计划中应包括:试剂名称、规格、级别、数量、必要时指定生产厂家,经质量部部长批准,由供应部采购员购买。

2.试剂、试液接收贮存2.1购入试剂、试液由化学试剂管理员负责验收检查,检查生产日期、标签是否清楚完整、是否有渗漏现象、外观是否符合要求等,填写“试剂、试液登记台帐”,登记台帐包括试剂名称、规格、试剂级别、生产厂家、数量、购入日期、接收人等,统一保存于试剂室并做好管理。

2.2化学试剂管理员应由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高度责任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保证化学试剂按规定的要求贮存。

2.3试剂室应避光、通风,防止由于阳光照射及室温偏高造成试剂变质、失效。

试剂室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完备,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做好“温湿度记录”。

2.4试剂、试液贮存时,应按序排列,码放整齐。

试剂应包装应完好,封口密封、标签完整,瓶签脱落、变质的试剂、试液不得使用。

2.5普通试剂、试液:按其性质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按固体、液体分开。

按其性质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

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柜中存放。

酸与碱,强氧化剂与强还原剂要分开存放。

2.6特殊试剂、试液:易潮解吸湿、易失水风化、易挥发、易吸收二氧化碳、易氧化、易吸水变质的试剂需密闭或封蜡保存,见光易变色、分解、氧化的试剂、试液需避光保存。

腐蚀品、易燃品等应单独存放,某些高活性试剂应低温干燥贮放。

2.7化学试剂管理员必须每天检查试剂室温、湿度表,并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温度、湿度、结果、备注。

检验用试液、对照品、标准品、培养基管理规程

检验用试液、对照品、标准品、培养基管理规程

1.目的建立一个检验分析用标准品、对照品、试液、培养基的标准管理程序。

2.适用范围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试液、培养基。

3.职责3.1.质量管理部:负责本规程的起草、修订、审核、培训、实施和监督。

3.2.质量管理部QC人员: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3.3.总经理:负责本规程的批准。

4.定义无5.引用标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6.材料6.1.仪器设备无6.2.器材、用具无6.3.其他无7.流程图无8.内容8.1.设专人负责标准品、对照品、试液、培养基的管理,该人员应具一定专业知识,熟悉标准品、对照品的购买。

8.2.标准品、对照品的购买。

8.2.1. 到药检所直接购买,特殊品种可到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直接购买或邮购。

8.2.2因某种需要临时要购买标准品、对照品,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后,管理员直接购买。

8.3.检查外包装及封口,确认无误后根据理化性质、储存要求选择储存位置,无特殊要求者放入规定的干燥器内进行保存。

8.4.标准品,对照品应置于干燥器内,并将干燥器放置在冰箱中保存。

8.5.管理员负责发放并填写使用记录。

8.6.已取出的标准品、对照品严禁倒回原瓶中,用多少取多少。

8.7.过期标准品、对照品应销毁,由管理员报主管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销毁。

8.8.贮存期一般按标准品、对照品的规定贮存期执行;没有期限的化学类产品原则上为3年。

9.注意事项无10.附录及派生记录无11.相关文件无12.修订记录。

试剂、试液、培养基管理制度

试剂、试液、培养基管理制度

1、目的:制订试剂、试液、培养基管理制度,规范检验用试剂、试液、培养基的日常管理,保证其质量不受影响。

2、范围:适用于试剂、试液、培养基的管理。

3、职责:3.1 QC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3.2 QA负责监督管理。

4、内容:4.1试剂、试液4.1.1液体试剂开瓶后有效期为1年,固体试剂开瓶后有效期为5年,配制试液有效期为6个月。

试剂开瓶后应及时贴上启封标签(见附表1),内容包括试剂名称、启封日期、有效期、启封人、复核人。

4.1.2试液应用新制沸水冷却后配制,配制后应有配制记录,复核人签名后生效,记录保存至用完后一年。

4.1.3试液的配制批号:编制原则为XX-AABBCCDD ,其中XX代表溶液代号(试液用SY表示),AA代表年份,BB代表月份,CC代表日,DD代表流水号。

例如:SY-13022701表示2013年02月27日配制的第1份试液。

4.1.3试液配制后根据其性质及用量盛装于适宜的洁净容器中,见光易分解的试液应装入棕色瓶中,整齐排列于试剂柜上,定置定位管理。

容器上贴有试液标签(见附表2),内容包括名称、批号、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贮存条件、配制人、复核人。

4.1.4使用试剂时,应先核对其名称、贮存条件及有效期是否正确,观察试剂性状、颜色、透明度、有无沉淀、有无长菌等,已变质的试液一律不得使用。

4.2标准溶液4.2.1配制4.2.1.1配制标准溶液所用的试剂应为分析纯以上试剂,配制前检查封口及包装情况是否无污染,且在规定的使用期内。

4.2.1.2配制标准溶液时,一般先配制成标准贮备液,然后稀释至所需浓度。

4.2.1.3标准溶液的配制批号:编制原则为XX-AABBCCDD ,其中XX代表标准溶液、滴定液代号(标准溶液用BZ表示),AA代表年份,BB代表月份,CC代表日,DD代表流水号。

例如:BZ-13022701表示2013年02月27日配制的第1份标准溶液。

4.2.1.4标准溶液配制必须使用灵敏度在万分之一的天平称重。

培养基和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培养基和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培养基和化学药品管理制度一、易燃易爆试剂应储存于铁柜中。

严禁在化验室存放20L的瓶装易燃液体。

易燃易爆药品不要放在冰箱内。

二、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剧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体的两种以上的化合物称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

这种化合物系多为强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物质。

三、腐蚀性试剂宜放在塑料或搪瓷的容器中。

四、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一些试剂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物。

五、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射及靠近暖气等热源。

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包好存于柜中。

六、发现试剂瓶上的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

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

七、毒性化学试剂要做到专柜加锁、专人负责,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八、培养基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处,并须与其他化学试剂分开摆放。

九、一般情况下,培养基应按最小包装量一次性用完。

没用完的培养基应将盖拧紧,密闭保存于阴凉干燥处,防止受潮变质。

十、化学药品和培养基到货后应按到货凭证进行校对,符合要求的化学药品和培养基予以接收,并填写《化学药品登记表》。

十一、每月对药品清点一次,按时填写《培养基、标准物质管理制度》,防止药品缺乏、药品过期和变质现象。

十二、试剂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使用时要对品名、规格、数量、外观质量等进行复验。

十三、药品配制要做药品配制记录,配好的试液及培养基应储放在相应的试剂瓶内,瓶上应注明名称、配置日期等。

十四、试剂应保存在阴凉干燥处,一般试液保存期为半年,发生混浊、沉淀、变色现象应弃去不用。

若保存在冰箱中可适当延长保存期。

试液、指示液、缓冲液、贮备液管理规程(含表格)

试液、指示液、缓冲液、贮备液管理规程(含表格)

文件制修订记录1.目的:规范试液、指示液、缓冲液、贮备液的配制,保证试剂正确使用,确保检验结果准确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化验室所用试液、指示液、缓冲液、贮备液的管理。

3.职责:检验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控制要求:4.1试液、指示液、缓冲液、贮备液的配制:化验室应按现行《中国药典》、或其他食品安全标准等产品标准制定的各种试液、指示液、缓冲液、贮备液配制的方法进行配制。

各种试液、指示液、缓冲液、贮备液的配制应严格按照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进行。

4.2试液、指示液、缓冲液、贮备液的配制过程中应填写配制记录,内容包括:4.2.1名称、浓度、配制总量、配制日期、使用期限。

4.2.2所用试剂规格等级、浓度、pH值、生产厂家、批号。

4.2.3配制方法、加入顺序以及其它必要的处理。

4.2.4配制者、复核者签名。

4.3化学试剂使用时应检查确认所领试剂、试药名称、规格与配制规程要求相一致,瓶签、密封完好,试剂外观符合要求,在规定的使用期限。

4.4固体化学试剂在贮存中易吸潮而增加重量,称重前应先干燥至恒重。

4.5称重所用操作器具必须洁净,应选用A级容量瓶、A级吸管进行配制和稀释。

4.6严格按配制规程进行配制。

4.7应根据试剂的使用量配制试剂,原则上配用量以3~6个月用完为宜。

危险品、毒品应随用随配。

多余试药退库或销毁,以防时间长变质或造成事故。

4.8配好后的试剂放在具塞、洁净的适宜容器中。

遇光易分解的试剂要用棕色瓶储存,挥发性试剂其瓶塞要严密,遇空气易变质的试剂应用蜡封口。

4.9配制后的试剂(试液)应在储存容器上贴好瓶签,注明试剂(试液)名称、浓度、配制日期、使用期限、配制者、复核者。

4.10配制结束后,使用的容器、工具应按各自的清洁规程进行清洗、干燥,必要时消毒。

4.11试剂用后应归还原处,标签向外,定置码放整齐,以防止造成差错或其它使用者的不便。

4.12使用过程注意事项:4.12.1不了解试剂性质者不用;无瓶签或瓶签字迹不清者不用。

SMP01-003-00 质量控制管理规程

SMP01-003-00   质量控制管理规程

一、目的:建立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切实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药品管理法》、ICHQ10等相关法律法规二、范围:适用于所有质量控制相关活动三、责任者:质量控制部经理四、正文1.质量控制是GMP的一部分,应包括相应的组织机构、文件系统以及取样、检验等,确保物料或产品在放行前完成必要的检验,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

2.部门职责2.1制订取样、检验和其他质量控制操作规程;2.2检验方法的验证与确认;2.3留样;2.4持续稳定性考察;2.5管理标准品、对照品;2.6参与质量投诉的调查;2.7环境监测;2.8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包括仪器校验);2.9 OOS调查;2.10 本部门人员的培训。

3.人员要求3.1质量控制部经理应当至少具有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具有从事药品生产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的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质量检验工作,可以管理同’一个企业一个或多个实验室。

3.2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检验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并’经过与所从事的检验操作相关的实践培训且通过考核。

4.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4.1确保质量控制实验室的设施、设备和仪器与产品性质和生产规模相适应,适用于预定的用途,并能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

4.2确保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检验人员均经过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关的专业培训,并经过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上岗。

4.3编制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取样、检查、检验以及产品的稳定性考察的操作规程,必要时进行环境监测。

4.4确保所有检验方法经过验证和确认4.5检查、检验应当有记录,确保OOS经过调查并记录4.6确保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产品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并有记’录。

4.7确保物料和最终包装的成品有足够的留样用于必要的检验5.质量控制的文件系统5.1质量标准5.2取样操作规程和记录5.3检验操作规程和记录5.4检验报告5.5环境监测操作规程、记录和报告5.6检验方法验证、确认方案、记录和报告5.7检验设备的使用、清洁、维护的操作规程及记录5.8质量控制部门及岗位职责5.9实验室偏差及检验结果超标调查操作规程5.10留样操作规程5.11试剂、试液、培养基的管理规程5.12标准品或对照品的管理规程5.13持续稳定性考察操作规程附件1:河南东泰制药有限公司质量控制组织机构图(SMP01-003-a-00)河南东泰制药有限公司质量控制组织机构图编号:SMP01-003-a-00。

实验11MS培养基母液和常用试剂的配制

实验11MS培养基母液和常用试剂的配制

ZnSO4 • 7H2O H3BO3
1000
5
CoCl2 • 6H2O
0.025
5
5.3.3 有机成分母液的配制
MS培养基中所需的维生素和氨基酸等有机 成分母液应分别单独配制(具体配制见下 表)。配制的步骤为:确定母液的浓度和 体积→计算各种化合物用量→称量→溶解 →定容→装瓶→贴标签→放入冰箱保存。
作业:
待本实验全部完成后撰写综合性实验报告。 报告空表自己到教务处网站下载。本次要 求详细写出MS培养基母液和常用试剂的配 制流程。
注意: CaCl2 • 2H20最后加入
母 液 种 类
成 分
规定 用量 /mg• L-1
扩 母液 大 称取量 定容 体积 /mg 倍 /ml 数 38000
20
配1L MS培 养基 吸取 取量 /ml
KNO3
大 量 元 素
1900 1650
440 170
NH4NO3
CaCl2 • 2H20 KH2PO4
如果没有培养基干粉,则可采用以下两种 方法来配制: 一个是按照配方规定的数量分别称量出各 种成分,分别使它们溶解于水,然后再将 它们混合在一起。 另一个是先配制一系列的浓缩贮备液(母 液),贮存在2~4℃冰箱内,待配培养基 时取出,按比例稀释配用。此法较为常用。
5.3 MS 培养基母液的配制
通常把每种试剂单独溶解后再与别的也已 完全溶解的药品混合,或者待前一种化合 物完全溶解后再加入后一种化合物。混合 已溶解的各种矿质盐时还应注意先后顺序, 力求把Ca2+与SO42- 和PO43-错开,以免形 成硫酸钙或磷酸钙的不溶物。同时,要慢 慢地混合,边混合边搅拌。
5.3.1 大量元素母液的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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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基、试剂与试液管理规程1. 目的:规范培养基、试剂、试液的管理,确保其应用于检测不会造成结果准确性的偏离。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培养基、试剂、试液的购入、接收、使用、保管的管理。

3. 职责:3.1 中心化验室管理人员、QA人员:负责监督本规定的执行;3.2 中心化验室QC员:按本规定严格执行。

4. 内容:4.1 培养基4.1.1 培养基由中心化验室指定专人保管与发放,建立《培养基接收、发放台帐》;4.1.2 制备4.1.2.1 制备培养基所用的玻璃器皿清洁干燥,培养基经适用性考察合格后方可用于样品检测使用;4.1.2.2 按《培养基配制操作规程》(JMSC02-301080061)进行称量、配制、过滤、分装、灭菌。

4.1.2.3 及时填写《培养基配制记录》,内容:培养基名称、培养基生产厂家、培养基批号、配制日期、配制总量、配制批号、配制方法、配制人、复核人及日期。

4.1.2.3.1 培养基的配制批号编写方式为:以年月日六位数加当日流水号两位数表示,如:2011年11月02日配制第一个培养基的批号为:111102014.1.3 使用4.1.3.1 干燥培养基使用时只需按标签上的说明称量、加水、分装、高压灭菌。

不需调节PH。

若为自配培养基应矫正PH,原料也应挑选,琼脂凝固力应测定,以确定配制时琼脂用量,试剂规格应为化学纯以上。

4.1.3.2 配制的培养基不应有沉淀,如有沉淀,应于溶化后趁热过滤,灭菌后使用。

4.1.3.3 培养基的分装量不得超过容器的2/3,以免灭菌时溢出。

包装时,塞子必须塞紧,以免松动或脱落造成染菌。

4.1.3.4 培养基配制后应在2 h内灭菌,避免细菌繁殖。

4.1.3.5灭菌后的培养基作好《培养基配制标签》,注明名称、配制批号,配制日期、配制人,并在冷暗处保存备用,放置时间不能超过7天,以免水分散失染菌。

已熔化的培养基应一次用完,开启后不宜再用。

4.1.3.6 琼脂培养基应用水浴或微波炉加热,勿用电炉直接熔化琼脂培养基,以免营养成份过度受热而破坏。

4.1.3.7使用培养基,必须填写《培养基使用记录》,标明:培养基名称、配制批号、配制总量、使用日期、使用量、剩余量、使用去向(使用于产品应标明产品名称、批号)。

4.1.4 保存:4.1.4.1 未开封脱水培养基应避光保存于25℃以下阴凉干燥处,已开封的培养基应盖紧,避光储存于25℃以下阴凉干燥处。

制备好的培养基应保存在2~25℃避光的环境,有条件置冰箱4℃~8℃冷藏储存较好。

4.1.4.2 贮存培养基配制物的冰箱内不得存放食品、饮料等无关物品。

4.1.4.3 培养基管理的指定人员应检查培养基的外观,如失水、沉淀、棉花塞松驰或脱落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2 试剂4.2.1 试剂与培养基购入与接收4.2.1.1 采购的供应商稳定可靠,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在接收或使用前,应对试剂、培养基进行鉴别或鉴定检验;4.2.1.1.1 使用中经核实试剂、培养基非实验室原因的自身质量异常;4.2.1.1.2 验收时发现外观或质量异常;4.2.1.2 接收试剂时,应在每件包装箱上贴上《试剂接收标签》并作好《试剂的接收、发放台帐》;4.2.2 发放:试剂由专人发放,并作好《试剂的接收、发放台帐》;4.2.3 使用4.2.3.1 检验用试剂和试液应按要求选用相应级别,一般常用的化学试剂分为基准试剂、优级纯、分析纯、化学纯四个等级,试液的配制和使用严格执行相应SOP项下要求。

4.2.3.2 不了解试剂性质者不得使用。

4.2.3.3化学试剂均不能无限制使用,未开封的参照生产厂家有效期执行;生厂家无规定的,未开封的化学试剂使用期限暂定为固体10年,液体8年,过期淘汰重新购买。

使用前首先辨明试剂名称、浓度、纯度,是否超过使用期,无瓶签或瓶签字迹不清,超过使用期限的试剂不得使用。

4.2.3.4 用前观察试剂性状、颜色、透明度、沉淀、长菌等,变质试剂不得使用。

4.2.3.5 用多少取多少,用剩的试剂不准再倒回原试剂瓶中。

用时要注意,保护瓶签,避免试剂洒在瓶签上。

4.2.3.6 防止污染试剂的几点注意事项:4.2.3.6.1 吸管:不要插错吸管;勿接触别的试剂;勿触及样品;4.2.3.6.2 瓶塞:塞心勿与他物接触;注意不能盖错瓶塞以免造成污染。

4.2.3.6.3 瓶口:不要开的太久,取液后应立即盖上瓶盖(包括内塞)或塞子,以免灰尘及脏物落入。

4.2.3.7需冷冻贮藏的试剂使用时勿反复冻溶,否则会加速试剂变质,应按日用量分装冷冻,用多少取多少。

4.2.3.8 低沸点试剂用毕应盖好内塞及外盖,放置冰箱贮存。

贮于冰箱的试剂用毕立即放回,防止因温度升高而使试剂变质。

4.2.3.9 化验试剂应定置依次码放整齐,用后归还原处,不要乱放,防止因紊乱而造成不应有的差错。

4.2.4 贮存4.2.4.1实验室操作区内的橱柜中及操作台上,只允许存放规定的数量的化学试剂,不允许超量存放。

多余的化学试剂须贮存在规定的贮存室中。

整件化学试剂应单独贮藏于专用的化学试剂贮存室内。

该贮存室应阴凉避光,防止由于阳光照射及室温偏高造成试剂变质、失效。

4.2.4.2 化学试剂贮存室应严禁明火,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完备,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

试剂贮藏室应有良好的耐腐蚀、防爆性能,通风良好,室温一般以5-25℃。

4.2.4.3 盛放化学试剂的贮存柜需用防尘,耐腐蚀、避光的材质制成,取用方便。

4.2.4.4 化学性质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柜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4.2.4.5 化学试剂的贮存由专人负责,保管员应由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经过专业培训且经考核合格,具有高度责任心的专业的技术人员担任,保证化学试剂按规定的要求贮存。

4.2.4.6 检验中使用的化学试剂种类繁多,分类:按其用途分为一般试剂、生物试剂、指示剂;按纯度级别分为化学纯、分析纯、优级纯、基准试剂等。

每一类又按有机、无机、危险品,低温贮存等再次归类,按序排列,分别码放整齐,造册登记。

4.2.4.8基准试剂存放于专柜中,作好接收、分发记录。

4.2.4.7 易潮解吸湿、易失水风化、易挥发、易吸收二氧化碳、易氧化、易吸水变质的化学试剂,需密闭或蜡封保存。

4.2.4.8 见光易变色、分解、氧化的化学试剂需避光保存。

4.2.4.9 各种试剂均应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整,内容清晰,贮存条件明确。

4.2.4.10 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掉落模糊时,应立即重新贴好标签。

4.2.4.11 应及时清理贮存期变质及超过贮存效期的试剂,以防误用。

4.2.4.12 毒麻及危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化验室用毒麻药及危险品管理规定》。

4.3 试液4.3.1 试液的分类:按用途分为:溶液、指示液、缓冲液。

4.3.2 试液的配制4.3.2.1 试剂配制应按法定方法进行配制。

4.3.2.2 配制人员在配制前检查所领试剂、试药与该试剂配制方法要求是否一致,试剂、试药是否在使用期内,所用操作器具必须洁净,无误方可进行配制。

4.3.2.3 试液配制所用试剂的纯度无特殊要求规定情况下,使用分析纯,色谱分析用色谱纯,标定滴定液用基准试剂。

4.3.2.4 配制好的试剂应贴好《试剂、试液标签》,注明名称、浓度、编号、配制日期、使用期限、配制者。

4.3.2.4.1 试剂、试液的编号方式:年月日-流水号(当日的):111012-01表示该试剂、试液于11年10月12日配制的第一个试剂、试液。

4.3.2.5 配制人员填写《试剂的配制记录》,逐项填写以下内容:——配制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总量、配制日期、使用期限(使用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临用现配的除外)。

——配制者、复核者签名4.3.2.6 配制量以能在三个月内用完为好,不要多配。

临用现配的试液用多少配多少,用后即倒掉。

4.3.3 试液的存放4.3.3.1 配制好的试液按其性质存放于具塞、洁净的磨口瓶中。

见光易分解的试液要装于棕色瓶中。

4.3.3.2 试液应按性质分类存放于试剂柜中或试剂架上,按要求的储存条件储存。

4.3.3.3 流动相应临用前新配。

4.3.3.4 在有效期内发现外观变化,如沉淀、分层、混浊、变色等,均不得使用,应重新配制。

4.3.4销毁:已过期或变质的试剂、试液根据其性质选择适宜的方法按实验室废液进行处理。

5. 关联记录:5.1 《培养基接收、发放台帐》5.2 《培养基配制记录》5.3 《培养基配制标签》5.4 《培养基使用记录》5.5 《试剂的接收、发放记录》5.6 《试剂的配制记录》5.7 《试剂、试液标签》5.8 《试剂接收标签》6. 文件的培训:6.1 内部培训讲师:QC主管或指定人员;6.2 文件培训对象:质量管理部相关人员;6.3 文件培训课时:0.5~1小时。

7. 文件变更历史:序号变更日期变更理由、内容文件版序号审批人执行日期变更前变更后培养基接收、发放台帐文件编码: JMSC02-401020029 版序号:00 第页共页品名规格日期数量+/- 批号/生产厂家库存(瓶)领用人日期数量+/-批号/生产厂家库存(瓶)领用人管理员:培养基配制记录文件编码: JMSC02-401020030 版序号:00 第页共页序号培养基名称批号生产单位配制批号配制量配制方法: 取本品克,加纯化水升,□加热溶解或□加热煮沸溶解,分装,高压蒸汽灭菌121℃20分钟。

配制人及日期复核人及日期序号培养基名称批号生产单位配制批号配制量配制方法: 取本品克,加纯化水升,□加热溶解或□加热煮沸溶解,分装,高压蒸汽灭菌121℃20分钟。

配制人及日期复核人及日期序号培养基名称批号生产单位配制批号配制量配制方法: 取本品克,加纯化水升,□加热溶解或□加热煮沸溶解,分装,高压蒸汽灭菌121℃20分钟。

配制人及日期复核人及日期序号培养基名称批号生产单位配制批号配制量配制方法: 取本品克,加纯化水升,□加热溶解或□加热煮沸溶解,分装,高压蒸汽灭菌121℃20分钟。

配制人及日期复核人及日期培养基配制标签文件编码:JMSC02-401020031 版序号:00 名称配制人配制批号配制日期有效期培养基使用记录文件编码: JMSC02-401020032 版序号:00 第页共页名称配制批号配制量(ml)使用量(ml)剩余量(ml)使用者使用日期使用去向试剂接收标签文件编码:JMSC02-401020034 版序号:00 试剂名称接收日期批号接收人有效期发放台帐文件编码:JMSC02-401020035 版序号:00 第页共页品名规格日期数量+/- 批号/生产厂家库存(瓶)领用人日期数量+/-批号/生产厂家库存(瓶)领用人试剂配制记录文件编码:JMSC02-401020033 版序号:00 第页共页名称浓度配制量配制方法编号配制日期使用期限配制人备注试剂、试液标签文件编码:JMSC02-401020036 版序号:00 试剂、试液名称浓度(pH)编号配制人配制日期使用期限贮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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