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法规知识》案例分析十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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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政策法规》案例分析集

案例1:杜某夫妇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新、马、泰、港、澳16日游”旅游团。在临登飞机时,旅游者发现,该旅游团是由6家旅行社组织的,大家手中的旅游日程各不相同。更让旅游者感到疑惑和骚动不安的是,该旅游团没有领队,而团队绝大多数是初次跨出门。

这个出国旅游团在整个旅途中遇到许多困难。在国外如何转机,入境卡怎么填,需要哪些旅行文件,怎样与境外旅行社接洽等无人过问,在新加坡入境时,因不熟悉情况,旅游团被边检部门盘查一个半小时之久,影响了游览活动。旅游过程中,因没有领队与境外接待社协调,原来的日程安排被多次变更。旅游团在异国他乡,人生地不熟,只好听从境外导游的摆布。旅行结束后,杜某夫妇以旅行社未提供相应服务,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要求旅行社赔偿其损失。

旅行社辩称,组团人数不足,由若干家旅行社将旅游者拼为一个团,是旅行社的通常作法,只要按约定准时出游,是否告知旅游者并没有实际意义;此次组团出境旅游,事先双方并没有约定派领队,因此,旅行社未派领队并不构成违约。

请你对此案例进行分析。旅行社有哪些错误的地方,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2:1998年7月,李某等28名旅游者参加北京某旅行社组织“兴城三日游”。按旅游协议所定的交通、住宿等标准,旅游者每人交纳旅游费388元,然而,在旅游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该旅行社却将原承诺的“空调旅游巴士”换成普通“京通”大客车,将“双人标准间”改为4人间,且卫生间公用,李某等游客以旅行社违约为由,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要求旅行社赔偿旅游费用的一半,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被投诉的旅行社一方辩称:兴城是近年来新开发的旅游地,各方面旅游设施有限;再加上暑假是旅游旺季,大批旅游者涌入,造成旅游交通用车、住宿的困难。旅行社之所以降低档次标准接待,是由于无法左右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并非旅行社的主观愿望。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若需要赔偿,也只能是退赔差额。

分析:(1)本案中,被投诉人所辩称的免责事由能成立吗?

(2)旅行社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合理吗?

(3)旅行社是否要承担其他的法律责任?

案例3:1999年2月,某旅行社接待香港某旅行社组织的内地观光团,按照合同约定,该旅游团在北京游览4天,其中2月11日是游览长城。该旅行社委派导游关某担任该团陪同。关某未经旅行社同意,擅自将游览长城的日期改为2月14日,即离京的前一天,而将2月11 日改为购物。观光团的团员对此变更曾表示异议,但关某称此变更是旅行社的安排。不料,2月13日晚天降大雪,2月14日晨该观光团赴长城时,“雪拥居庸车不前”,积雪封路,只得返回。翌日,该观光团离京返港后书面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称该旅行社委派的导游未征得旅游者同意,擅自改变旅游行程,违反了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观光未能游览长城,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该旅行社则辩称,改变旅游行程,属导游个人行为,与旅行社无关,而导游关某辩称,造成长城未能游览,是由于大雪封路的原因,属不可抗力,依据法律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1)旅行社的辩称是否合理?为什么?

(2)谁要承担法律责任?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案例4:A旅行社租用B运输公司的一台大巴,送旅客前往张家界旅游。临出发时运输公司突然告知A旅客,原定车辆因故障问题无法启运,加之其他线路紧张,没有车辆可以抽调,公司已代为联系了C个体运输户。A旅行社持有异议,但鉴于时间紧迫没有再作坚持。在车辆达到索溪峪后,因价格问题发生分歧,C运输户擅自将车开走,致使后面的活动无法展开,给旅客和A 旅行社都有造成了较大损失。A旅行社为此将B运输公司和C运输户告上法庭,要求返还预付款和赔偿损失。B运输公司认为,车辆故障及线路紧张属不可抗力因素,而且代A旅行社联系了C 运输户,并将A旅行社的预付款支付给了C运输户,因此,他们不存在违约问题,不需要进行赔偿。C运输户辨称,B与其联系时他已告知B,按照A与B的价格无法成交,B要其与A进行商量,由于时间紧张,出发前没来得及与A商量,只是到了索溪峪以后才找到机会,因与A无法达成协议才将车开走。因此,他也不存在违约问题,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请问:请你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1)A的投诉是否成立?为什么?

(2)B与C是否存在违约?为什么?

案例5:消费者黄俊(化名)说,他看到宣传单说“58元游览深圳珠海”,结果马上订票。他并没有跟旅行社签合同,交款后也没有索取发票,结果到旅游地点服务一团糟,处处要收费,还被“转卖”到其他旅行社,最后花了500多元。

分析:旅行社是否违规?应当受到什么处罚?

案例6:1998年11月,某旅行社在获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后,为尽快开展出境旅游业务,遂与香港一家信誉不甚良好的旅行社建立了业务联系。同年12月,该国际旅行社组织了一个23人赴新、马、泰三国旅游团,委托该香港旅行社接待,因时间仓促,未与该香港旅行社签订书面协议。该旅游团在顺利完成新加坡、泰国两国游程后,在马来西亚入境时,由于当地接待社疏忽,未办妥入境手续,致使该旅游团被作为"非法入境"而扣留两天,未完成马来西亚段旅行而直接返回香港。该旅游团回国后,遂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退还旅行费用并赔偿损失。经查,该旅游团投诉属实,而该国际旅行社则辩称,违约损害旅游者的事实均发生在境外,应由境外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

(1)根据《旅行社条例》的规定,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该旅行社还是境外旅行社承担?为什么?

(2)根据《旅行社条例》的规定,对我国旅行社选择境外不良信誉旅行社,且未与之签订书面协议就委托其承担接待工作,给予何种处罚?

案例7:1998年1月某国际旅行社组织了一个赴长白山旅游团,委派导游黄某作为全程导游随团服务。当此旅游团将要攀跃天池的前一天晚上,该团一些团员询问黄某,上天池是否要多添衣服,以免天气变化。黄某根据其多次在这个季节上天池的经验,回答游客不必多添衣服,以便轻装上山。翌日,该团游客在黄某及地陪的引导下上了天池,不料,天气突然变化,天降大雪,气候骤然下降,黄某急忙引导该团下山,但由于该团有些客人未带衣帽围巾等御寒之物,致使不少人耳、鼻及手脚严重冻伤。其中4人经医院诊断为重度冻伤。为此,该团游客投诉导游黄某,要求黄承担医治冻伤等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黄某所属的国际旅行社接到此投诉后,认为此次冻伤事故是由于黄某工作失误所致,责令其自行处理游客投诉,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黄某则认为此起冻伤事故是由于天气突然变化所致,是出乎意料之外的事情,与其无关,不应由其承担法律责任。

问:(1)旅行社认为此次冻伤事故是导游黄某工作失误所致,与旅行社无关的说法是否正确?有何依据?

(2)导游黄某认为此起冻伤事故是由于天气突然变化所致,与其工作无关是否正确?有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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