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职责规定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责任书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责任书篇一: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关于强化林业行政管理体系的精神,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精神和《国家林业局XX年工作要点》关于“按照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的改革思路,积极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必要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根本要求。
党的十六大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要求“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
《决定》提出“加强林业执法监管体系,充实执法监管力量,改善执法监管条件,提高执法监管队伍素质”。
当前,我国林业正处在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时期,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切实转变职能,加强林业行政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已成为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多年来,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查处行政案件,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为保障林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尤其是执法体制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主要表现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内部以业务管理范围划分林业行政案件查处职责,多机构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执法权相对分散,如资源林政、森林公安、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处)等机构,以及木材检查站、林业工作站、种苗站、濒管办、林业技术推广站等机构,都承担林业行政案件查处职责;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违反法定程序现象时有发生,执法责任制不够落实;有些行政执法机构的编制、经费等没有完全落实;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监督管理和执法职能没有完全分开,尚未形成规范有效的执法监督体系。
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规定
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规定
一、严格落实执法责任机制。
各行政执法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委托或授权,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林业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夯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机制。
把《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内容作为林政资源、森林公安、木材检查站、基层林业工作站等保护管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教育、学习的重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水平。
三、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
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通过市林业信息网,政务公开网等载体,把涉及依法行政的有关事项全部进行公开,以更加快捷的形式,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使政务公开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四、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充分利用“普法月”、“森林防火宣传月”、“爱鸟周”等有利时机集中宣传,向广大群众,特别是林农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引导群众自觉爱护森林资源,并积极举报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全社会重视林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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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职责规定
霍⼭县林业综合⾏政执法局职能职责规定霍⼭县林业综合⾏政执法局职能职责规定为适应新形势下保护森林资源和林业执法监管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林业厅推进林业综合⾏政执法改⾰⼯作⽅案》的通知精神,现就林业综合⾏政执法局的⼯作职能、职责明确如下:⼀、林业综合⾏政执法局的⼯作职能1、统⼀领导,综合管理。
霍⼭县林业综合⾏政执法局,为县林业局管理的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下设下符桥等六个中队,辖区内⽊⽵检查站、森林公安派出所(兼职)、森林病⾍防治检疫站⼈员实⾏集中办公。
⽊⽵检查站并⼊中队管理,保留检查站牌⼦。
林业综合⾏政执法局及下属中队实⾏预算管理,财务实⾏收⽀两条线。
2、按照“⼀个机构执法”的原则,完善林业执法体制。
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规定,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林业⾏政处罚权,调整归并林业综合⾏政执法局。
法律、法规规定由县林业局委托的林业⾏政案件查处,将不再委托给森林公安、乡镇林业站和其它单位。
《森林法》第⼆⼗条规定的林业⾏政案件和森林⽕灾的⾏政案件,由森林公安⾏使查处。
3、分⽚执法,灵活机动。
县林业综合⾏政执法局负责全县⾏政执法监管⼯作。
下符桥中队负责下符桥检查站⽊⽵流通检查,以及下符桥镇、但家庙镇、经济开发区辖区内林业⾏政执法⼯作;与⼉街中队负责⼤沙埂检查站⽊⽵流通检查,及与⼉街镇林业⾏政执法⼯作;磨⼦潭中队负责西溪检查站⽊⽵流通检查,及磨⼦潭镇、东西溪乡、单龙寺乡辖区内林业⾏政执法⼯作;漫⽔河中队负责中界岭检查站⽊⽵流通检查,及漫⽔河镇、上⼟市镇、太平畈乡、太阳乡辖区内林业⾏政执法⼯作。
诸佛庵中队负责杨⼟岭检查站⽊⽵流通检查,及诸佛庵镇、⿊⽯渡镇、落⼉岭镇辖区内林业⾏政执法⼯作;衡⼭镇机动中队负责衡⼭镇、佛⼦岭镇、⼤化坪镇辖区内林业⾏政执法,接受林业综合⾏政执法局指派的全县范围内的林业⾏政执法⼯作。
依据省厅《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进⼀步加强⽊材运输管理⼯作的通知》精神,改进执法⽅式,变固定执法为固定执法为主、流动执法为辅新的⽅式,实现上下互动、内外结合、齐抓共管的新局⾯。
林业综合执法管理制度范文
林业综合执法管理制度范文林业综合执法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林业资源的保护、合理利用和执法管理,推动林业发展,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进行林业执法管理工作的林业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林业执法工作应当依法、公正、严肃、高效,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维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林业执法工作应该强调协同配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立体执法格局。
第二节组织领导第五条林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切实加强对林业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健全执法管理机构。
第六条林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配备专门的执法管理机构,负责林业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
第七条林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形成协同效应,共同推进林业执法工作。
第八条林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林业执法工作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执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第三节执法基本原则第九条林业执法工作应当坚持依法执法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林业执法工作应当坚持公正执法原则,执法人员应当公正、客观、中立地对待执法对象,不得有私心、偏见。
第十一条林业执法工作应当坚持审慎执法原则,执法人员应当审慎选择执法手段,确保执法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十二条林业执法工作应当坚持高效执法原则,执法人员应当优化执法流程,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及时处置案件。
第十三条林业执法工作应当坚持重点执法原则,执法人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工作,重点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林业执法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执法人员应当加强预防工作,避免林业资源的损害和浪费。
第四节执法权限第十五条林业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范围内拥有执法权限,可以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进行检查、勘验、调查、取证等。
第十六条林业执法机关可以依法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执法工作,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林业行政执法规章制度
林业行政执法制度行政执法责任:林业行政执法机关负责实施林业法律、法规及规章应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
执法人员情况:韩旭科长负责林保科全面工作田茂友指导员负责林保队伍建设工作孙洋副科长负责林业案件查处工作李春刚外勤负责林业案件侦破工作赵国立外勤负责林业案件侦破工作宋立国内勤负责内业建设工作王淑芳内勤负责内业建设工作葛志辉科长负责稽查全面工作王建监管员负责生态草治理及林业案件查处工作纪向峰监管员负责生态草治理及林业案件查处工作孙吉锋监管员负责生态草治理及林业案件查处工作马季监管员负责生态草治理及林权证登记工作丁勇监管员负责生态草治理及林权证登记工作高红利监管员负责生态草治理及林业案件查处工作李宏图监管员负责生态草治理及林业案件查处工作陈金鹏监管员负责生态草治理及林业案件查处工作执法依据:宪法中关于爱护森林资源工作的规定、《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爱护法》、《行政处罚法》、《治安治理处罚条例》、《行政复议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种子经营治理条例》、《森林采伐更新治理方法》、《陆生野生动物爱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种子法》、《吉林省集体林业治理条例》、《吉林省绿化条例》、《林地林木权属争议处理方法》、《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治理方法》、《吉林省生态草建设治理方法》爱护森林资源部门规章。
爱护森林资源的地点法规、爱护森林资源的地点规章、爱护森林资源方面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爱护森林资源方面的有关正式解释。
行政处罚名称: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它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及其责任林业行政执法机关,认真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执罚依据:宪法中关于爱护森林资源工作的规定、《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爱护法》、《行政处罚法》、《治安治理处罚条例》、《行政复议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种子经营治理条例》、《森林采伐更新治理方法》、《陆生野生动物爱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种子法》、《吉林省集体林业治理条例》、《吉林省绿化条例》、《林地林木权属争议处理方法》、《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治理方法》、《吉林省生态草建设治理方法》爱护森林资源部门规章。
林政岗位职责要求
林政岗位职责要求第1篇:林政资源岗位职责林政资源岗位职责(一)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二)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保护工作;(三)负责本辖区林木采伐、木材运输和经营加工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审批、发证工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四)完成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资源调查、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五)协助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工作,((六)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七)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2篇:林政科职责林政科职责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宣传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二、贯彻执行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三、根据国家制定的林业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拟定林业局林政规章制度;四、依法对森林限额消耗,凭证采伐、销售、运输等制度的贯彻执行进行管理、监督,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签发木材运输证,管理木材检查站;五、依法查处毁林开荒、非法侵占林地案件,保护林木、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六、负责林政执法管理,依法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力;七、负责林政信访工作;八、管理木材经营、加工单位。
第3篇:林政稽查职责林政稽查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
三、实施对林政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对从事森林资源利用的各种活动进行检查与监督。
四、对全县森林(林木)采伐、木材运输和木材经营(加工)进行稽查。
五、对陆生野生动物的经营、加工、利用、运输进行稽查。
六、依据有关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和县林业局委托,行使授权范围内的林业行政处罚权。
林业局工作职责 [林业局工作职责范文]
《林业局工作职责 [林业局工作职责范文]》摘要:贯彻执行国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保护和国土绿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森林(含林地、森林、林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5指导、协调、检、监督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贯彻执行国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保护和国土绿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培育和保护利用具体措施批准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拟定林业发展战略、长期发展规划、发展项目和年计划批准组织实施;指导乡镇搞林业发展规划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开展以植树造林主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治石漠化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植树、国土绿化建设;按照林业“两体系”建设要组织实施森林分类营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林业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建设和管理;指导各类林场、苗圃建设、营及管理;开展造林绿化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组织检査、验收和考核工作组织、指导森林(含林地、森林、林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组织、指导森林调査、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使用;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加工、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有关规定责征用、占用林地初审;指导、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流5指导、协调、检、监督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作6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按规定责对珍稀树种木材采伐和野生动、植物标采集初审承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7责指导森林公安工作队伍建设;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重案件指导和加强林区治安工作8责对森林开发利用尤其是木材、竹材生产和营加工管理9责林业金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征收、使用和管理;责局属国有产管理;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部审计工作0组织、指导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建设工作;推广木材节约代用组织推广林业科技知识组织林业职工教育培训。
林政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林政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国家和省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林,依法行政,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二、及时发现和惩处各类违法案件,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使查处案件收到较好的震慑和教育作用。
三、对上级交办的案件和群众举报的案件要及时查处,做到外业调查记录真实、详细,并及时把处理情况反馈给上级部门,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交待。
四、在林政案件查处过程中,够立案标准的及时移交公安森保部门,决不以罚代刑。
五、在林政案件查处过程中,做到文明执法,从严执法,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六、不断加强有关森林资源保护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林业部门工作职责(含5篇)
林业部门工作职责(含5篇)第一篇:林业部门工作职责一、职责调整根据当前林业发展形势,新增以下职责:(一)参与拟定有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
(二)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及荒漠化防治、退耕还林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三)组织、协调、指导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四)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县林业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全县林业及林业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林业及林业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规章;研究拟定全县林业及林业生态建设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协调、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对依法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初审。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
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拟订湿地保护的有关地方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林业行政执法职权
林业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序号行政违法行为处罚种类及幅度依据备注1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的责令补种树木,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2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的责令补种树木,罚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3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没收违法收购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三条4违法采石、采砂、采土或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补种树木,罚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5违法开垦,致使森林、林木和林地受到毁坏的补种树木,限期恢复原状,罚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6未按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限期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罚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7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的没收非法经营木材和违法所得,予以取缔,罚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2.《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8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9违章运输木材及其产品、竹材及其半成品的扣留运输工具,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运费,罚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2.《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10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的收回经营者所获取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11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罚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12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的没收猎获物和违法所得,没收猎捕工具,罚款,吊销狩猎证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13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限期恢复原状,罚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14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15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罚款1.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2.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16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没收违法所得、野生动物,罚款,吊销驯养繁殖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17外国人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的没收资料以及所获标本,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四十条18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采集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19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20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集、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未经批准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的没收所采集、收购的野生植物和考察资料,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21违反规定,在自然保护区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五条22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23假冒授权品种的责令停止假冒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植物品种繁殖材料,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十条24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的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25有下列行为的:警告,罚款《森林防火条例》1、森林防火期内,在野外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2、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进入林区的;3、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的;4、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加消除的;5、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第三十二条26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罚款《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二条27销售、供应未经检验合格的种苗或者未附具标签、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证的种苗的罚款《退耕还林条例》第六十条28退耕还林者擅自复耕,或者林粮间作、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范围内从事滥采、乱挖等破坏地表植被的活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森林法的规定处罚《退耕还林条例》第六十二条29破坏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内植被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三十八条30营利性治沙活动造成土地沙化加重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四十条31不按照治理方案进行治理,经验收营利性沙化治理不合格又不按要求继续治理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四十一条3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1、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责令限期除治、赔偿损失,罚款1.《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苗或者造林的;2、发生森林病虫害不除治或者除治不力,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3、隐瞒或者虚报森林病虫害情况,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2.《广东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第十二条33违反植物检疫法规调运林木种苗或者木材、材的按植物检疫法规处罚外,罚款1.《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2.《广东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第十三条34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九条35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种子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3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1、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国内销售的;2、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在国内作商品种子销售的;3、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一条37种子经营者违反包装、标签、数据、生产经营档案和设立分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支机构的管理规定的38违法向境外提供或者从境外引进种质资源的没收种质资源和违法所得,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三条39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责令停止种子的经营、推广,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四条40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者在劣质林内和劣质母树上采种的责令停止采种行为,没收所采种子,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五条41违法收购林木种子的没收所收购的种子,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六条42违法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的责令停止试验,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七条43非法猎捕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没收猎捕工具,没收猎获物和违法所得,罚款《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44非法加工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罚款《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45食用明知非法加工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罚款《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46非法出售、收购、宰杀、运输、携带、贮存和邮寄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罚款《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47为非法捕杀、捕捞、宰杀、收购、出售、加工、利用、储存、运输、携带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提供工具或者场所的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48未经核定年度经营限额指标或者超过年度限额指标经营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或者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罚款《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49擅自建立野生动物狩责令限期撤销,罚款《广东省野生动物猎场的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50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野生动物,罚款,吊销驯养繁殖许可证《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51伪造、变造、涂改森林、林木、林地权属凭证的收缴其伪造、变造、涂改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材料凭证,罚款《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广东省森林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第三十四条52使用伪造、涂改运输证运输木材和藏匿、伪装偷运、强行冲卡逃避木材检查站检查的没收所运木材,罚款《广东省木材运输监督检查办法》第十条53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责令限期履行,以义务植树绿化费的形式罚款《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第二十一条5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1.擅自围(开)垦、填埋湿地的;2.擅自在湿地范围内挖塘、采砂、取土、烧荒的;3.擅自排放湿地水资源、修建阻水或者排水设施的;4.非法占用、征用重点湿地的;5.开垦、占用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名录以及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天然湿地,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的;6.擅自移植、采伐、采摘红树林的;7非法占用、征用红树限期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林地的。
xx林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xx林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一)违反《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 1、处罚种类:没收、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
” (二)违反《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1、处罚种类:赔偿损失、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树木、罚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依法赔偿损失,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1倍至3倍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1倍至5倍的罚款。
” (三)违反《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1、处罚种类:赔偿损失、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树木、罚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依法赔偿损失,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四)违反《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擅自开垦林地,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 1、处罚种类:限期恢复原状、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
”(五)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1、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恢复原状、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 (六)临时占用林地,预期不归还的1、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恢复原状、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 (七)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 1、处罚种类:没收、罚款。
霍山县林业局行政职权目录及工作流程图
邕宁区农林水利局行政职权目录
及工作流程图
(一)邕宁区农林水利局外部职权目录
(二)邕宁区农林水利局外部职权工作流程图
(三)邕宁区农林水利局内部职权目录
(四)邕宁区农林水利局内部职权工作流程图
邕宁区农林水利局外部职权目录
(二)邕宁区农林水利局外部职权工作流程图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流程图
申办木材运输证流程图
申办《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流程图
征占用林地申报审批流程图
申办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许可证流程图
申办森林植物检疫证流程图
申办森林高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流程图
申办森林防火期内野外用火流程图
申办《动物防疫合格证》流程图
申办《兽药经营许可证》流程图
申办《渔业捕捞许可证》流程图
申办取水许可流程图
申办《河道采砂许可证》流程图
申办砍伐护堤、护岸、库区林流程图
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流程图
办理填堵河道的施工审查流程图
办理改变水库用途审批流程图
(三)邕宁区农林水利局内部职权目录
(四)邕宁区农林水利局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
1.党务管理工作流程图
2.人事管理工作流程图
3.事务管理(办公室发文)工作流程图
4.事务管理(办公室收文)工作流程图
5.财务管理工作流程图
6.信访工作流程图
7.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流程图
8.会议纪律流程图
9.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流程图
10.办公用品管理工作流程图。
林业局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林业局行政执法工作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桌面上,我泡了杯清茶,打开电脑,开始构思这份“林业局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这对我来说,是个再熟悉不过的任务,十年的方案写作经验让我对这类工作游刃有余。
一、工作目标我们要明确工作目标。
行政执法是林业局的基石,我们要确保林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具体目标包括:1.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确保林业法律法规得到严格执行。
2.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3.加大对林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重点1.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2.深入推进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执法流程,提高执法效率。
3.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4.加大对林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三、具体措施1.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执法人员的责任,确保执法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效率。
比如,利用无人机进行森林资源巡查,利用大数据分析林业违法行为。
3.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林业法律法规、执法技巧、执法程序等。
4.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协作,与公安、环保、土地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打击林业违法行为。
5.加大对林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对于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形成震慑。
6.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对执法不力、滥用职权等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工作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2.加大财政投入,保障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比如,购置执法设备、提高执法人员待遇等。
3.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激励机制,鼓励执法人员积极执法,依法保护林业资源。
这份方案就像一幅美丽的画卷,每一笔都承载着我们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热情和期待。
林业局行政执法部门规章制度
林业局行政执法部门规章制度一、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依法行使林业管理行政执法职责。
依法负责林木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木疫情防治、森林公园管理、天然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产业管理等管理职能,实行日常监管和量刑、罚款、强制措施等行政处罚。
(二)认真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行政执法行为偏差、重大疑难执法问题和用人不当等问题,落实和执行上级和本级行政执法监督部门颁发的执法监督工作任务和要求。
(≡)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决定。
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决定,及时召开强制执行会议,制定强制执行方案,严格执行强制执行决定,维护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效力。
(四)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依法依规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林业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应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行政执法部门的内部管理(-)规范内部管理制度。
对行政执法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和完善,完善内部机制和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和标准化操作规程,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和有序开展。
(二)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督查工作。
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督查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和本级行政执法督查要求,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管内无违法、种内无违规。
(三)严格执行领导具体责任制。
严格执行领导具体责任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和审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部门值班、审批等工作无差错。
(四)认真开展行风建设活动。
认真开展行风建设i舌动,加强廉政和自律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操守,维护行政执法队伍的形象和基本形象。
三、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制度(一)行政执法部门的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基本素质。
行政执法部门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道德素质、法律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应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项目计划,并做到内外务必遵纪守法、讲纪守纪。
(二)应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项目计划。
应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项目计划,及时做好文书、案卷和记录等工作的审核、保存、归档,并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职能职责
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职能职责
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职能职责是指国家和地方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对林业和草原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利用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的工作职责。
具体来说,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职能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一、制定和实施有关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和利用的法律法规、政策、计划和标准;
二、对林业和草原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
三、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资源的巡查、监测、调查和评估,提出保护和管理建议和措施;
四、处理和解决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方面的纠纷和投诉;
五、对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中的其他行政执法事项进行监督和检查。
总之,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职能职责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保护林业和草原资源的重要工作职责,需要行政执法人员全力以赴履行职责,确保生态环境的
可持续发展。
各地的林业局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各地的林业局的主要职能是什么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各地林业工作政策规定,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拟定各地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组织指导林业种子苗木生产经营、质量监督检验及林业良种的审核、申报;协调、指导各地山区综合开发。
(四)组织指导各地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及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和林权变更登记,调处林权纠纷;办理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申报和审批;指导、监督和管理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林政稽查;负责育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森林生态补偿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
(五)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及调整各地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各地政府批准后发布;负责林业种质资源、有关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的保护管理;组织、指导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湿地保护;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市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珍稀树种及其产品的出口的审核、申报。
(六)组织指导、监督林业行政执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林木和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它涉林案件;做好森林公安、林政管理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及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划定疫区和保护区。
(七)指导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国有林场、苗圃设立、变更事项的审查和申报;负责森林公园的规划、审核、申报。
(八)负责林业基本建设和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管理林业资金;筹集和管理林业基金,监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组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管国有林业资产。
林业局科室设置和职责
林业局科室设置和职责林业局机关设综合办公室、业务科和林政科。
二级单位有森林公安分局、林场、林工站、森保站。
综合办公室职责: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钱、政策在基层的贯彻执行,在机关党工委的指导下,做好本局的党务工作及机关作风建设工作。
二、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的日常工作,为局机关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三、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拟定机关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四、承办局机关和下属二级单位的人事、劳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等工作。
五、起草局机关的行文、会议文件,领导发言稿、统一管理局机关的印章、文书档案。
六、管理机关办公设备、通讯设备及交通工具。
七、发放办公用品、办理机关日常事务。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业务科职责:一、制定年度业务预安排,并做出业务总结,积极配合各项局务工作。
二、做好各项业务设计,为各项业务工作提出准确、实数据。
三、根据工作目标及作业设计进行施工、验收,确保林业工程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四、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林政科职责:一、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森林资源(含经济林及其它特种用途林)的管理;二、负责全区林地、林权管理,调处林权争议,审核征用、占用林地和林地的开发利用,协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三、负责发放本区范围内的林权证。
森林公安分局职责: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直接参与侦破、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
二、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三、负责森林公安机关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林工站职责:一、大力宣传国家的林业法律法规政策,使之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森林资源保护意义的重要性。
二、加强森林资源的管理。
三、加强林工站的内部管理,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并且张贴上墙,做为林业局的窗口形象单位,搞好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搞好各种资料管理,建立档案。
林场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全场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和森林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林业项目工程建设;三、组织实施全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义务植树和绿化工作;四、负责全场的森林资源的管理;五、组织开展全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六、依法管理林场林地资源;七、做好林场森林资源分类经营工作;八、组织全场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九、组织、实施一些林业科技成果的研究、转化、开发、利用工作和育种育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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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职责规定为适应新形势下保护森林资源和林业执法监管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林业厅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职能、职责明确如下:一、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职能1、统一领导,综合管理。
霍山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县林业局管理的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下设下符桥等六个中队,辖区内木竹检查站、森林公安派出所(兼职)、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人员实行集中办公。
木竹检查站并入中队管理,保留检查站牌子。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及下属中队实行预算管理,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
2、按照“一个机构执法”的原则,完善林业执法体制。
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规定,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林业行政处罚权,调整归并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律、法规规定由县林业局委托的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将不再委托给森林公安、乡镇林业站和其它单位。
《森林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林业行政案件和森林火灾的行政案件,由森林公安行使查处。
3、分片执法,灵活机动。
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下符桥中队负责下符桥检查站木竹流通检查,以及下符桥镇、但家庙镇、经济开发区辖区内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与儿街中队负责大沙埂检查站木竹流通检查,及与儿街镇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磨子潭中队负责西溪检查站木竹流通检查,及磨子潭镇、东西溪乡、单龙寺乡辖区内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漫水河中队负责中界岭检查站木竹流通检查,及漫水河镇、上土市镇、太平畈乡、太阳乡辖区内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诸佛庵中队负责杨土岭检查站木竹流通检查,及诸佛庵镇、黑石渡镇、落儿岭镇辖区内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衡山镇机动中队负责衡山镇、佛子岭镇、大化坪镇辖区内林业行政执法,接受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局指派的全县范围内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依据省厅《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木材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改进执法方式,变固定执法为固定执法为主、流动执法为辅新的方式,实现上下互动、内外结合、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4、依法行政,加强协作。
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总要求,依法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健全执法保障,建立和完善案件查处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单位在执法工作中要积极与纠风办、公安、交通等部门沟通,争取更多的支持,特别要加强与辖区森林公安派出所、乡镇林业站的协作共管。
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职责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省及其他林业法规、政策;(2)根据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委托,查处林业行政案件,对从事森林资源利用的各种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3)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法制咨询、信访和案件档案审核管理;(4)接受县林业局交办的各项管理工作。
(一)、受委托行使的林业行政执法种类1、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实施的罚款处罚。
2、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十九条,实施的没收和罚款处罚。
3、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实施的没收和罚款处罚。
4、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实施的没收和罚款处罚。
5、采伐、损毁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的,依据《安徽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第十九条,实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和罚款处罚。
6、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实施的没收和罚款处罚。
7、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规定猎捕野生动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实施的没收、罚款、和吊销狩猎证的处罚。
8、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实施的罚款处罚。
9、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据《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九条,实施的没收、罚款、和吊销特许猎捕证的处罚。
10、非法出售、收购、加工、运输、携带、邮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十三条,实施的没收和罚款处罚。
11、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实施的没收、罚款、和吊销证件处罚。
12、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实施的没收、罚款、和吊销采集证处罚。
13、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实施的没收和罚款处罚。
14、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实施的没收和罚款处罚。
15、在自然保护区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五条实施的没收和罚款处罚。
16、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九条,实施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和罚款的处罚。
17、擅自移动或者毁坏林业服务标志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实施的责令恢复原状处罚。
18、违反森林病虫害防治及植物检疫法规的,依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实施的林业行政处罚。
(二)、林业案件受理和移交1、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其中队,要积极受理辖区内受委托查处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及时做好受理登记、立案以及汇报查处工作。
各乡镇林业站、森林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在接到群众举报或发现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都有责任和义务做好登记记录、现场制止、保护证据等工作,需要给予林业行政处罚的,应及时将管理物资连同前期证据材料,移交给所辖区行政执法单位立案查处,共同履行依法保护森林资源职责。
2、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对查处的行政案件凡达到刑事立案追究标准的,移交给辖区内森林公安机关查处。
属于法律授权森林公安查处的盗伐、滥伐、买卖采伐许可证和木材运输证、非法收购木材,以及违法开垦、采石、采砂、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破坏森林的行政案件,也移交给辖区内森林公安机关查处。
3、需要溯源追究的案件,不论是林业行政执法局或森林公安机关,都应及时将案件书面材料上报,由县林业局安排溯源追究。
4、县林业局对林业案件移交程序实行集中管理,使用统一的《案件移交审批表》,通过局长或分管领导批示移交,实行移交登记,双方签字。
(三)其它事项各执法中队负责辖区内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在办证点外如发现无证运输木材的予以依法查处,超证或物证不符在本辖区出县境的,由中队直接查处;运输证上注明由辖区外站(点)出境的,交途经出境站(点)查处,但问题较为严重的登记、汇报、再行处理。
诸佛庵中队驻石家河执法点实行双向检查,一是对途经我县的外县森林资源产品进行鉴定,在运输证上加盖执法点印章、值班员签字、登记放行。
二是经石家河点出邻县的木竹运输车辆,按检查站职责查验管理,杨土岭木竹检查站根据县局规定可代办石家河片、杨土岭片毛竹及其制品的外运手续。
木材部分一律由当地林业站负责办理。
道士冲执法点,对外县途经我县的木竹车辆进行验证,见车见货查验、登记、盖章,防止用空头部分在我县加装货物;本县木竹及产品出境邻县的,要严格检查,履行检查站管理职责。
胡家河、东界岭执法点(检疫点)由当地林业站管理,辖区内执法中队协助。
主要负责本乡镇资源税费流失和境外资源流入的鉴定,如发现本县其他乡镇资源逃避检查外流问题,应移交辖区执法中队依法查处。
附:移交的林业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移交的林业案刑事件处罚标准1、非法采伐毁损珍贵树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木死亡三株以上的;(2)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3)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等行为,牟取经济利益数额较大的。
3、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立木蓄积20立方米以上的,视为情节严重的(参考值:主伐(杉)12.2m3,(松)11.4m3,(阔叶树)9.7m3;抚育间伐(杉)10m3,(松)8m3,(阔叶树)8.8m3)。
4、聚众哄抢林木五立方米以上,属于聚众哄抢“数额较大”。
5、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严重污染,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
(1)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2)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3)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4)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
6、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达到本解释附表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2)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
7、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价值在十万元以上的;(2)非法获利五万元以上的;(3)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8、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猎工具、方法狩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2)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的;(3)具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