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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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重点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保证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特制定重点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办法,望遵照执行。
1、重点工程项目档案资料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网络,档案室档案人员负责跟踪、检查、指导档案资料工作的质量,工程项目部及各专业组应配备专(兼)职资料员、各施工、监理、设计等参建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2、重点工程项目档案工作应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中,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工程项目部资料室根据项目建设网络计划负责收集、整理、组卷各阶段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3、重点工程项目形成的前期文件资料(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以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必须在工程开工后的三个月内,由发展规划部和工程项目部负责收集、整理、组卷向档案室移交归档。未向档案室移交归档按规定考核。
4、工程设计图和厂家寄来技术资料(图纸),统一由工程项目部归口管理,所有的图纸、资料进出都要进行登记,工程竣工前由工程项目部负责整理向档案室移交归档,若需晒复制工程图纸、资料由工程项目部填写晒图申请单送档案室晒制,施工单位需晒复制工程图纸、资料可写申请先到财务部交钱后到档案室晒复制工程图纸。
5、工程项目部在签订技术协议(合同)时必须注明由厂家按规定提供两套技术资料(包括厂家外委标准设备说明书等)。
6、物资供应公司签订设备供货协议时,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制造厂家提供2套技术资料。设备到货后,如资料不齐全,工程项目部列出清单,物资供应公司负责联系提供。
7、物资供应公司向施工单位清点设备时(即外购设备开箱时),必须事先通知工程项目部资料员和档案室人员参加,随箱来的资料由资料员认真登记造册,存档两份,施工单位需借一份,则办理借阅手续,待工程施工完毕后向档案室归还,如有破损、污渍、乱画、损坏的资料,施工单位负责造价赔偿。
8、工程竣工资料验收,以档发(2006)2号《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标准执行。
9、竣工图、竣工资料两套。竣工图、竣工资料必须由技改部、工程项目部审核签署资料齐全、完整情况的意见后签字盖章交档案室归档。 10、制作竣工图必须是新图或干净图纸,各单位施工完后应用一套新图作为竣工图,不得用旧施工图交工。 11、竣工图必须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内容包括:××工程竣工图、施工单位名称、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和编制日期、监理单位、总监、现场监理。图章规格尺寸为70mm×50mm。图章用不褪色的红色印泥盖在蓝图标题栏附近空白处。
12、特别强调:制作竣工图使用碳素、蓝黑等不褪色墨水,并采用杠改的方法,将设计变更、业务联系单上的内容以及现场的修改部分如实反映到原施工图上,对修改部分篇
幅比较大的需重新绘制新图,必须注明修改时间、编制人和编制时间,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
13、施工单位必须在每项工程项目完工后及时整理、立卷,向档案室提交合格的竣工档案资料,并经档案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否则,财务部不得办理工程结算款,并按合同及有关规定考核。
14、引进设备的外文资料,相应的译文、底图、电子文档,在工程完工后的一个月内,工程项目部负责整理、立卷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否则,按有关规定考核。
15、工程竣工资料内容见附录(一),交工单位按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要求的内容整理交工。
16、竣工档案文件、竣工图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要求,详细规定见附录(二)。
17、以上规定执行情况的考核:新冶钢内部单位,按经济责任制,由工程项目部考核;外部施工单位由工程项目部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