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检验抽样规定格式
产品质量检验抽样方案模板、单示例、常用抽样方法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抽样方案模板抽样方案(模板)一、抽样方式1 抽样领域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实体店、电商)(编写说明:根据产品的实际情况确定适合的抽样领域。
)2 抽样数量、抽样型号或规格应根据产品的检验项目明确每个批次所需要抽取的样品数量,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台,其中××台作为检验样品,××台作为备用样品。
对样品的规格型号、外观、颜色等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如:“抽取样品应为同一规格型号。
”或者“可以抽取同一型号、不同规格的产品”。
如存在多个规格型号可以抽取的,应当明确样品抽取的优先原则。
注:当被抽取样品有特殊要求时,如规定配线长度等,则需要做相应的规范说明。
3 样品要求(适用时)……①可抽查的具体产品种类(以图表型式一一列举,并将能够辨认产品类别的特点归纳列出。
)②不应抽查的易混淆产品种类(以图表型式一一列举,并将能够辨认产品类别的特点归纳列出。
)(编写说明:如果产品中分为多种产品类型(或质量等级)时,对产品分类进行描述。
产品类别名称或产品名称原则上用标准上的术语。
)4 抽样形式对于存在较多委托加工情况的产品,应明确每个企业/品牌的可抽样批次数。
(编写说明:应具体准确,宜采取表格形式按产品种类〈或型号〉列出。
不得超过检验、备用〈复检〉样的合理需要。
可研究参照采用GB/T 10111-2008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等。
)(根据产品特点有不同存储方式的,应依据标准等规定,明确不同存储方式对应的具体抽样方法。
对需要现场加工制作和处理的样品,应明确具体要求。
)(编写说明:原则上依据被抽查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抽样方法进行抽样。
如果标准没有规定抽样方法,或者规定的抽样方法不适用于特定抽查的,需对抽样方法作出规定,并加以说明〈可参照有关的抽样方法标准,为表述清楚、直观应尽量采用文字说明和列表方式〉。
产品检验抽样规定和规范
产品检验抽样规定1.目的:规范来料检验、成品检验之抽样水准、抽样方案以统一检验标准,确保来料及成品的质量稳定、良好。
2.范围:适用本公司IQC进料检验、OQC成品出货检验的所有产品。
3.职责:a)IQC、OQC负责执行本规定b)品管部负责监督执行并视产品实际情况制定、修改本规定4.程序:A.来料检验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 (等同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进行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①电子料MAJOR:0.65;MINOR:2.5②组合料MAJOR:1.0;MINOR:2.53)检查严格度:正常检验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5)抽样批量:每一订单作为一个检查批次以上规定了来料检验通用抽样检验标准,部分物料特别规定的除外,参见具体物料检验标准,特殊情况由物料QE决定。
B.成品出货检验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等同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方案进行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①内销有线产品、寻呼机:MAJOR:0.4;MINOR:2.5②内销无线产品:MAJOR:0.65;MINOR:2.5③外销产品:在客户验货标准规定的AQL轻重缺陷均加严一个等级,特殊情况由产品QE决定3)检验严格度:正常检验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5)抽样批量①一般以生产线每小时生产某机型的平均数量作为一个批量,有线电话一般以280PCS为一个批量②根据相应机型的质量控制计划来确定每批批量③生产清机尾数少于50PCS应全检6)抽样标准转移规则正常检验时,若连续五批中有两批检验不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加严检验加严检验时,若连续五批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正常检验时,若连续十批经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放宽检验放宽检验时,若有一批不合格,则从下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MIL-STD-105E抽样检验标准MIL-STD-105E正常检验单次抽样计划附件:进料检验规范进料检验又称验收检验,是管制不让不良原物料进入物料仓库的控制点,也是评鉴供料厂商主要的资讯来源。
产品检验规范格式
1目旳1.为明确壁挂展台旳检查原则, 作为产品旳检查和测试旳根据。
2.范围企业壁挂展台系列。
3.权责3.1成品保证部负责产品检查规范旳制定;4.OQC负责根据本规范有关规定执行检查, 并填写对应旳检查记录;对于不合格旳状况, OQC负责向OQC主管汇报, 并执行OQC主管旳处理规定。
5.定义5.1Cri: 重缺陷(CRITICAL DEFECT), 指缺陷足以对人体或机器产生伤害, 或危及生命财产安全旳缺陷,称为严重缺陷。
5.2Maj: 重要缺陷 (MAJOR DEFECT), 指缺陷对制品之实质功能导致失去实用性或导致可靠度减少, 产品损坏、功能不良称重要缺陷。
5.3Min:次要缺陷 (MINOR DEFECT), 指单位缺陷之使用性能, 实质上并无减少其实用性, 且仍能到达所期望目旳, 一般为外观或机构组装上之差异。
5.4A级表面: 顾客使用观看直接面对旳常见表面 (如: 前面板与顶面等)。
5.5B级表面: 顾客使用观看不直接面对旳常见表面(如:左/右侧面/背面)。
5.6C级表面: 顾客使用观看不直接面对旳不常见表面(如: 底面)6.D级表面: 顾客看不见旳表面(如:内表面)7.内容7.1工具、仪器、设备7.2检查流程7.3抽样计划7.3.1产品包装检查措施包装纸箱字迹清晰、原则、无错误, 纸箱无破损、脏污目视Min纸箱贴纸根据《展台标贴设计阐明》规定打印, 粘贴平整目视Min装箱方式和纸箱图示一致目视Min封箱规定每台机器一小包装箱, 4台机器合为一大包装箱目视Min附件盒无破损、脏污, 放置固定位置目视MinPE袋整洁、清洁、无破损目视Min整体内包整洁、清洁、无破损、无包材缺失目视Min安规认证标志符合产品规格属性和销售地认证规定目视Min有关图解参照:7.3.2附件检查检查项目鉴定原则工具措施缺陷等级附件数量与类型根据《首件确认表》和BOM内容一一查对, 检查附件与否存在漏放及放错现象。
产品抽样复检制度模板
产品抽样复检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确保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利益,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效能,制定本产品抽样复检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产品抽样、复检的标准流程、方法和要求,以确保抽检过程的公正、公平和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所有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和复检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过程、成品检验、市场监督等各个环节。
三、抽样复检流程1. 制定抽样计划:根据产品质量要求、生产批次、历史数据等因素,制定抽样检验计划,明确抽样时间、地点、数量和方法等。
2. 抽样:抽样人员应按照抽样计划进行操作,从生产线上、仓库或市场等环节抽取样品。
抽样过程中应确保样品的代表性、随机性和公正性。
3. 制备样品:将抽取的样品进行制备,包括填写样品信息标签、封样、标记等,确保样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4. 送检:将制备好的样品送往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确保检验过程的公正、公平和独立性。
5. 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和方法对样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应包括检验项目、结果、结论等内容。
6. 复检:对于有异议的检验结果,可以申请复检。
复检过程应遵循原抽样检验流程,确保复检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7. 结果处理:根据检验报告,对合格产品进行放行或进一步处理,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隔离、追溯、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等,以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四、抽样复检要求1. 抽样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抽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 抽样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确保抽样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抽样记录应详细、真实、完整,包括样品信息、抽样过程、检验结果等,以备查阅和追溯。
4. 检验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复检申请方应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以确保复检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抽样复检结果的运用1. 抽样复检结果作为评价产品质量的重要依据,可用于内部质量控制、产品认证、市场监督等方面。
食用农产品抽样工作实施细则
食用农产品抽样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的通知》,抽样单位在食用农产品抽样时,除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常规开展抽样任务外,要把握以下流程及要点:一、行政监管人员抽样注意事项(一)事前准备:市场监管部门自行抽样,应不少于2名监管人员。
监管人员应熟悉抽样过程规范和取样技术要求,带好相关抽样文书和抽样设备(容器工具等),需要冷藏及低温保存的样品,应该配备冷冻车辆或者车载冰箱。
监管部门也可邀请相关抽检专业技术人员配合抽取样品。
监管部门配合受委托承检机构抽样的,可结合检查计划,和机构协商确定抽样时间、线路和“双随机”抽样食品单位、品种等。
(二)事中检查:现场抽样时,监管人员应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证照齐全。
同时检查抽样农产品的进货查验记录、进货凭证等。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无法提供进货查验记录、进货凭证或产品真实合法来源的,监管部门要依法予以查处。
检查发现销售者无证照,或者进货查验、进货凭证不齐,同时销售食用农产品存在问题隐患的,可在依法查处同时,进行执法抽样检验。
二、检验机构抽样前准备(一)对接监管部门。
根据委托方要求,检验机构抽样人员要制定详细的抽样计划,并告知抽样辖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确定陪同监管人员。
抽样计划需明确抽样的品种、批次数量、抽样时间段等。
根据日常抽样速度确定辖区里本次任务的抽样主体数量,并预留几家抽样主体防止出现被抽样单位无样品、无合法资质等情况的出现。
(-)细化过程要求。
明确抽样计划后,及时对接辖区监管人员,进一步细化线路、时间及注意事项等,并明确监管靶向:如辖区内有大型农贸市场是否需要增加抽样品种,辖区内经营主体连续出现不合格信息等。
(三)确定抽样路线。
确定完计划后,要沟通记录陪同监管人员的行程安排,如明确是否基层所或抽样地碰头,事前是否开会协商抽样靶向,中午是否休息、如何就餐等。
三、抽样时关注事项(一)确认同行人员数量。
抽样检验标准完整版
抽样检验标准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抽样检验标准1. 目的:为使进料检验、过程检验、成品检验时有正确之抽样方法及判定依据。
2. 范围:进料检验、过程检验、成品检验均适用本规范。
3. 权责:由进料、过程、成品检验员负责实施之。
4. 定义:4. 1 单位产品: 为实施抽样检查的需要而划分的基本单位,称为单位产品。
4. 2 检查批: 为实施抽样检查汇集起来的单位产品称之为检查批,简称为批。
4. 3 批量: 批中所包含的单位产品数,称为批量。
4. 4 样本单位: 从批中抽取用检查的单位产品,称为样本单位。
4. 5 样本: 样本单位的全体,称为样本。
4. 6 样本大小: 样本中所包含的样本单位数,称为样本大小。
4. 7 抽样检验:依照批量大小,抽出不同数量的样本,将该样本按其规格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的结果与预先决定的品质标准比较,以决定个别的样品是否合格。
4. 8 不良率: 不良品的表示方法。
任何已知数量的制品不良率,为制品中所含的不良品数除以单位产品的总数再乘以100%即得:不良率=? 不良品个数 *100%检验单位产品总数4. 9 检验方法: 用检验、量测、试验或其它方式将单位产品和其规定的要求加以比较的方法。
4. 10 抽样计划: 样本大小和判定数组结合在一起,称为抽样计划。
4. 11 抽样程序: 使用抽样计划判断批合格与否的过程,称为抽样程序。
4. 12类别:根据产品质量性能和使用过程的重要程度,由高到低依次分为A、B、C 三类。
A类:成品及构成产品的最主要原料。
其质量直接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性能,严重的可能直接导致产品报废。
B类:半成品及重要原材料。
其质量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性能,导致产品重要性能指标的下降。
C类:一般原材料,可以根据情况进行检测,备案。
不会对产品的主要性能产生影响,不直接影响产品的应用性能。
说明:原材料分级规定详见附件《原材料分类》5作业内容:5.1 A类原材料需100%检测,B类抽检,C类凭合格证检验,抽样比率如下:5.2 采购回的物品必须检测其产品合格证,检测其产品规格或技术参数是否符合本公司采购的要求,强制性产品必须检查是否印有3C标志及合格证。
产品认证抽样检验的管理规定
产品认证抽样检验管理规定版本:01/0文件编号:CQM/ZY-SH-00-8发布日期:2006年11月28日实施日期:2006年11月28日产品认证抽样检验管理规定1 概述1.1目的为了规范产品认证抽样检验活动,保证产品认证工作规范、合理,特制订本规定。
1.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产品认证抽样检验工作。
具体的抽样、检验活动按该产品的”产品认证实施方案”执行。
2 相关文件CQM/CX-06-2008 分包管理程序3 职责3.1集团公司事业发展部负责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制修订。
3.2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分包检验机构的组织管理工作,公布检验机构名录,核实检验能力。
3.3分公司、子公司/集团公司业务部负责组织检查组或指定人员进行产品抽样。
3.4分包检验机构负责产品检验或必要时派员进行产品的现场抽样和检验。
3.5检查组长对产品抽样工作负责,现场组织抽样人员按产品认证实施方案或规定要求实施抽样工作。
4 抽样工作4.1 抽样原则检查员通过工厂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确定抽样样品,抽样时要确保抽样的公正性和样品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不会受到损害,抽样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4.1.1按“产品认证实施方案”进行抽样;4.1.2按认证产品单元进行抽样,不同认证产品单元分别抽样;4.1.3抽样样品必须能代表认证产品的范围;4.1.4抽样样品必须是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且应随机抽取;4.1.5抽样产品库存量必须大于或等于抽样基数;4.1.6初次认证时,可遵循下列准则:a)同一种类同一等级有多种型号/规格时,可选择抽样(为能代表认证产品的型号/规格范围,抽样按大中小型号/规格选择抽样);或按以抽取技术含量高、生产难度大、产量最大和最少的产品为主的方式实施。
b)产品种类、等级、生产条件相同,仅商标不同时,可选择抽样。
c)液体或粉状产品仅因包装容器体积不同,可选择抽样。
4.1.7年度监督在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在产品种类、等级、生产条件相同、规格/型号不同时,同时应考虑产品产量、销量,产品一致性变更涉及的产品单元情况,对获证产品可进行轮流抽样检验,并应确保以每一获证的产品单元进行至少一次监督检验。
产品质量抽样检验报告
产品质量抽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1QC-001报告日期:2021年10月10日一、产品信息产品名称:xxx生产日期:2021年9月1日生产批次:ABC123产品型号:1234产品数量:1000台抽样数量:50台二、检验依据本次产品质量抽样检验参照以下标准进行:1. 国家标准GB/T 1234-XXXXX2. 公司内部质量控制标准三、抽样方法采用随机抽样方法,从生产批次中随机选取50台产品进行检验。
四、检验项目及结果1. 外观检验:1.1 外观缺陷检验:经外观检验,共发现5台产品存在外观缺陷,其中2台存在表面划痕,3台存在颜色不均匀的问题。
1.2 标识检验:经检验,所有产品标识齐全,无错误或模糊不清的情况。
2. 尺寸测量:2.1 尺寸精度:经测量,所有产品尺寸精度符合国家标准GB/T 1234-XXXXX的要求。
3. 材料检验:3.1 材料成分:经化学成分检验,产品所使用的材料成分符合国家标准GB/T 1234-XXXXX的要求。
4. 功能性能测试:4.1 电气性能:经测试,所有产品的电气性能符合公司内部质量控制标准。
4.2 使用寿命:经加速寿命试验,模拟使用环境,产品的使用寿命符合国家标准GB/T 1234-XXXXX的要求。
五、检验结论根据对抽样产品的检验结果分析,结合相关标准要求,产品质量抽样检验结果如下:1. 外观缺陷:5台产品存在外观缺陷,其中2台存在表面划痕,3台存在颜色不均匀的问题。
建议生产部门注意加强外观质量控制。
2. 尺寸测量:所有产品尺寸精度符合国家标准GB/T 1234-XXXXX 的要求。
3. 材料检验:产品所使用的材料成分符合国家标准GB/T 1234-XXXXX的要求。
4. 功能性能测试:所有产品的电气性能和使用寿命符合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此次产品质量抽样检验结果显示,在外观缺陷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建议生产部门加强质量控制。
其他项目检验符合要求,产品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抽样检验标准【范本模板】
抽样检验标准1。
目的:为使进料检验、过程检验、成品检验时有正确之抽样方法及判定依据。
2. 范围:进料检验、过程检验、成品检验均适用本规范。
3。
权责:由进料、过程、成品检验员负责实施之.4. 定义:4. 1 单位产品:为实施抽样检查的需要而划分的基本单位,称为单位产品。
4. 2 检查批:为实施抽样检查汇集起来的单位产品称之为检查批,简称为批。
4。
3 批量: 批中所包含的单位产品数,称为批量.4. 4 样本单位:从批中抽取用检查的单位产品,称为样本单位。
4。
5 样本:样本单位的全体,称为样本。
4. 6 样本大小:样本中所包含的样本单位数,称为样本大小。
4. 7 抽样检验:依照批量大小,抽出不同数量的样本,将该样本按其规格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的结果与预先决定的品质标准比较,以决定个别的样品是否合格。
4。
8 不良率: 不良品的表示方法.任何已知数量的制品不良率,为制品中所含的不良品数除以单位产品的总数再乘以100%即得:不良率= 不良品个数*100%检验单位产品总数4。
9 检验方法: 用检验、量测、试验或其它方式将单位产品和其规定的要求加以比较的方法。
4. 10 抽样计划:样本大小和判定数组结合在一起,称为抽样计划.4。
11 抽样程序: 使用抽样计划判断批合格与否的过程,称为抽样程序。
4。
12类别:根据产品质量性能和使用过程的重要程度,由高到低依次分为A、B、C三类. A类:成品及构成产品的最主要原料。
其质量直接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性能,严重的可能直接导致产品报废。
B类:半成品及重要原材料。
其质量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性能,导致产品重要性能指标的下降。
C类:一般原材料,可以根据情况进行检测,备案。
不会对产品的主要性能产生影响,不直接影响产品的应用性能.说明:原材料分级规定详见附件《原材料分类》5 作业内容:5。
1 A类原材料需100%检测,B类抽检,C类凭合格证检验,抽样比率如下:强制性产品必须检查是否印有3C标志及合格证。
企业产品检验抽样规定
企业产品检验抽样规定一、规定目的本规定是为保证企业产品的质量,规范产品检验流程,合理选择抽样比例及方法,并明确抽样数量的计算方法,确保企业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及客户的满意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样检验。
三、抽样规律根据不同企业的生产特点及产品类型,采取不同的抽样规律。
1. 一般产品抽样方案对于大批量的一般产品,采取按序号逐个抽样的方式进行。
具体抽样比例如下:•数量在50个以内,抽样数量为全部。
•数量在51~150个之间,随机抽样3个。
•数量在151~500个之间,随机抽样5个。
•数量在501~1500个之间,随机抽样8个。
•数量在1501~10000个之间,随机抽样13个。
•数量在10001个及以上,随机抽样20个。
2. 高价值产品抽样方案对于高价值产品,采用为比例较高的抽样方法。
具体抽样比例如下:•数量在5个以内,全部抽样。
•数量在6~50个之间,抽样比例为50%。
•数量在51~100个之间,抽样比例为30%。
•数量在101~300个之间,抽样比例为20%。
•数量在301个以上,抽样比例为10%。
3. 特殊企业抽样方案对于特殊的生产企业和产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产品质量标准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中的抽样规定进行抽样。
四、具体抽样方法1.空间抽样法:将产品分成若干量或区,随即识别或采样。
2.时间抽样法:采用分时段或分批次抽样。
3.随机数抽样法:利用随机数表进行抽样。
五、抽样数量计算方法产品抽样数量=(a+b)/2×P×N•a:符合要求的最小数量•b:不符合要求的最小数量•P: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比例•N:产品总数六、抽样记录所有的抽样检验均需开具抽样检验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批次、规格、数量;•检验日期、地点、方法、人员;•检验结论、抽样记录、不合格品记录。
七、抽样检验不合格品的处理发现抽样检验的产品不合格,应当按照企业的质量管理手册中不合格品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产品检验抽样规定
产品检验抽样规定产品检验抽样规定是为了保障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本文将就产品检验抽样规定进行详细阐述,包括抽样方法、抽样量以及检验流程等内容。
一、抽样方法产品检验抽样可使用以下方法之一:1. 无差别抽样:从批次中随机选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检验。
该方法适用于产品批次分布均匀、无明显差异的情况。
2. 系统抽样:按照一定规则从批次中选取样品,如每隔固定数量选取一个样品。
该方法适用于产品批次中存在一定规律的情况。
3. 目标抽样:根据特定要求,选取符合要求的样品进行检验。
该方法适用于对某些特定特征进行检验的情况。
二、抽样量抽样量的确定应根据产品的特性、检验项目的要求和批次的规模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通常采用统计学方法进行计算,确保抽样能够代表整个产品批次。
三、检验流程产品检验抽样的整体流程如下:1. 抽样计划制定:根据产品特性和检验要求,制定合理的抽样计划,包括抽样方法、抽样量等。
2. 样品采集:按照抽样计划进行样品采集,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完整性。
3. 样品标识:对采集的样品进行标识,包括批次信息、采样日期等。
4. 样品送检:将样品送往检验机构或实验室进行检验。
5. 检验结果评定:根据检验结果评定产品的合格性,判断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6. 报告生成:根据检验结果,生成检验报告,并将报告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或客户。
四、质量控制与改进产品检验抽样作为质量控制的一部分,对于产品质量的保障和改进起着重要作用。
在执行产品检验抽样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样品存储:对于需要长期保存的样品,应采取适当的存储措施,防止样品的质量受到损害。
2. 检验设备校准:检验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以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3. 外部交流与学习:及时与其他同行业的机构或企业进行交流,学习其经验和技术,不断改进产品检验抽样方法和技术。
4. 持续改进:根据检验结果和反馈信息,不断改进产品设计、生产工艺和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
产品抽样检验规范条例
产品抽样检验规范条例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产品抽样检验的规范条例,以确保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和合规性。
各相关部门及从业人员应遵守本规范,在产品抽样检验工作中遵循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2. 抽样检验程序2.1 抽样计划- 在进行抽样检验前,应制定详细的抽样计划,包括抽样数量、抽样方法和抽样地点等。
计划应根据产品的属性和风险程度进行合理确定,以确保抽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2 抽样方法- 抽样方法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和检验目的选择。
常见的抽样方法包括随机抽样、区域抽样和顺序抽样等。
从样本中应充分代表整个批次的特征和品质。
2.3 抽样操作- 在实施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包括正确选择抽样工具、遵循抽样计划、保持抽样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
2.4 抽样标准- 抽样标准应根据相关法规和产品标准制定,以确保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对于不同类别的产品,应制定相应的抽样标准,并进行监督和更新。
3. 抽样检验要求3.1 样品保存- 抽样得到的样品应妥善保存,以防止样品变质或丢失。
各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样品保存要求,并落实到具体的操作流程中。
3.2 实验室分析- 抽样的样品应送往指定的实验室进行分析和检测。
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3 结果评价- 根据实验室分析结果,对样品的质量进行评价。
评价方法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企业。
4. 监督和管理4.1 内部监督- 各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产品抽样检验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包括定期检查抽样记录、审查检验结果和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等。
4.2 外部监督- 相关监管部门应对产品抽样检验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定期检查企业的抽样工作情况。
对于违反规范条例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和纠正。
5. 结论本文档制定了产品抽样检验的规范条例,包括抽样检验程序、抽样检验要求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应按照本规范进行产品抽样检验工作,并不断完善和提升抽样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如何填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抽样单
祝大家 新春愉快!
2019年2月16日5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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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孙金梅
抽样单填写规范
1.概述 2.抽样单填写要求 3.抽样单填写方法 4.注意事项 5.结束语
续前
• 检验项目:上级要求是将所 要检验的所有项目分别填 写在此栏中
续前
• 委托合同书中为”检验项 目及要求“,要分别填写 项目名称和要求,例如: 检验项目是耐摩擦色牢度, 要求检测实测值,可填写 “耐摩擦色牢度检测实测 值”,如果要求“是否合 格”,可填写”耐摩擦色 牢度检验是否合格“
4.注意事项
续前
• 生产编号样品原编号:按 照产品标识上明示的编号 填写,如无编号可划线 • 抽样基数:是指样本批的 大小,可作为执法和后处 理的处罚依据,填写时应 与型号规格栏的单位相关 联或一致
续前
• 抽样数量:产品标准有规 定的,按照标准规定的比 例抽取,无标准规定时抽 取的样品应取满足检验所 需量的两倍,如备查样封 存留企业,应在备注栏注 明,填写与型号规格一致 的单位乘以数量
• • • • 签字:抽样人员和企业陪同人的签字,他人不能代签 关联项目的填写:注意型号规格和抽样数量的逻辑性 例如:型号规格为80g/袋的样品,抽样数量填写1kg; 型号规格、抽样数量、抽样基数的单位要一致(质量单 位或体积单位要一致) • 计量单位、文字、符号的填写:抽样单中所使用的单位 应使用符合GB3100-19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3101-1993《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要 求的法定计量单位,由此引起技术要求数值变化的,应 同时进行换算。使用的符号、代号应按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号规则》 第9.4条规定
产品质量法对产品质量抽样检验的规定
产品质量法对产品质量抽样检验的规定产品质量抽样检验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抽样检验是通过从生产、流通环节中取出一部分产品进行检验,以代表整体质量水平。
本文将详细介绍产品质量法对产品质量抽样检验的规定,并探讨其在保障消费者权益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抽样检验的依据和目的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了进行抽样检验的依据和目的。
依据主要包括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抽样检验规程、法律法规等;目的在于评估产品的合格率、不合格率以及不同质量等级的比例,从而确定产品的质量水平和合格范围。
二、抽样检验的抽样方案产品质量法对抽样方案做出了详细规定。
抽样方案应当符合统计学原理,通过确定样本数量、抽样方法、抽样单位等要素来确保抽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还应当考虑产品的特点、生产流程等因素,制定适合的抽样方案。
三、抽样检验的抽样方法产品质量法规定了多种抽样方法供选择。
常见的抽样方法包括随机抽样、分层抽样、整批抽样等。
根据不同的产品性质和检验要求,可以选择合适的抽样方法来进行检验。
抽样方法的选择应当能够保证样本的代表性和可比性。
四、抽样检验的执行和结果处理产品质量法对抽样检验的执行和结果处理也做出了一些规定。
抽样检验应当由有关质量检验机构或者经过授权的检验机构进行。
检验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生产者,并根据不合格产品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追溯产品来源、整改生产流程等。
五、抽样检验的监督与管理为保障抽样检验工作的公正、公平和规范,产品质量法要求建立健全抽样检验的监督与管理制度。
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抽样检验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公布抽样检验结果,提高社会公众对产品质量的信任度。
六、抽样检验的意义和作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在保障消费者权益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通过抽样检验,可以降低检验成本,提高效率,减少浪费。
其次,抽样检验可以对市场上的产品进行监督和管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药品质量抽样检验要求(范本文)
药品质量抽样检验要求1. 概述2. 抽样检验的目的•验证药品的成分和含量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检查药品是否存在不良反应或副作用;•确定药品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是否符合要求;•检测药品中是否存在有害物质。
3. 抽样检验的方法3.1 随机抽样随机抽样是指从批次中无法区分的药品中,以随机方式抽取样品进行检验。
通过随机抽样,可以保证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准确反映整个批次的质量。
3.2 分层抽样分层抽样是指将批次中药品根据不同属性进行分组,然后从每个组中抽取样品进行检验。
分层抽样可以更加精确地评估不同属性的药品的质量情况。
3.3 现场抽样现场抽样是指在生产企业或经营场所对药品进行抽样检验。
现场抽样可以监督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确保药品的质量,减少质量风险。
4. 抽样检验的要求4.1 抽样计划在进行药品质量抽样检验之前,应制定抽样计划。
抽样计划应具体明确抽样的批次、数量和方法,确保抽样具有代表性,并减少抽样误差。
4.2 抽样器具抽样器具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以确保抽样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3 抽样标准抽样标准是指根据药品的特性和相关法规制定的抽样要求。
抽样标准应明确抽样的依据、样品数量、抽样方法、抽样地点等,确保抽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4 抽样过程记录在进行抽样过程中,应详细记录抽样的时间、地点、人员和方法等信息,确保抽样过程的可追溯性和真实性。
4.5 样品处理抽样得到的样品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处理,以保证样品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4.6 实验室检验抽样得到的样品应送至合格的实验室进行检验。
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和人员能力,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结论药品质量抽样检验是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
通过合理的抽样方法和科学的检验过程,可以准确评估药品的质量情况。
同时,抽样检验要求的实施对于监督和管理药品市场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批产品抽样检验拒收规定
批产品抽样检验退检和拒收规定
1、目的
为确保批加工产品检验质量,提高检验效率,督促生产者加强自检,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进货检验、工序检验和装配检验环节。
3、定义
批产品:属于同一批次,加工数量不少于20件的产品。
退检:将生产者提交检验的产品退回自检。
拒收:拒绝接收生产者提交检验的产品。
4、抽样规定
4.1对生产者提交的正常批产品,按照《GJB179A计数抽样检验程序及表》中的一般检验Ⅱ进行抽样,具体抽样样本量与批产品数量之间关系见表1。
4.2当生产者提交的产品有被拒收过,则按照《GJB179A计数抽样检验程序及表》中的一般检验Ⅲ进行抽样,具体抽样样本量与批产品数量之间关系见表1。
5、退检规定
5.1检验员对抽样产品依据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当检出的产品中不合格数量超过抽样样本量的10%时,检验员应停止检验,将生产者提交的批产品退检。
5.2检验关重要求时,当检出的产品中不合格数量超过抽样样本量的5%时,检验员应停止检验,将生产者提交的批产品退检。
5.3毛坯件检验不合格项目可满足后续加工要求时,可不计入不合格品数,但生产者在交验前应向检验员说明,否则本条款不适用。
5.4 加工中间工序不合格项不影响最终尺寸时,可不计入不合格品数,但生产者在交验前应向检验员说明,否则本条款不适用。
6、拒收规定
6.1同一批产品退检次数超过两次时,检验员可以拒收。
6.2生产者提交检验的批产品无合格证明(进货检验时)、无流转卡片或首件检验记录(工序检验时)、无自检记录(装配检验时)、技术图样无效时,检验员可以拒收。
编制:
审核:
批准:。
产品质量检验抽样样品管理规范
产品质量检验抽样样品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对抽样检验样品(以下简称样品)管理的术语和定义、职责及样品的流转要求。
适用于各级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对样品的管理。
2、术语和定义GB/T3358.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抽样检验:从所考虑的产品集合中抽取若干单位产品进行的检验。
3、职责3.1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应当制定检验抽样样品的管理程序,明确检验样品到达技术机构后接收、清点、验证、登记、标识、入库、保管、领样、制备、检验和处置等流转过程中的管理要求和职责。
3.2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应当建立样品流转的记录制度。
3.3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应当确定对到达样品的接收、清点、验证、登记、标识、入库、保管、安全、保密和领样分发阶段的管理责任人。
3.4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应当明确在样品流转过程中防护控制的要求。
4、样品流转要求4.1基本要求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应保证样品在存放和检验过程中满足检验要求。
4.2样品的接收4.2.1样品接收人员依据抽样单验收样品。
验收内容(不限于)如下:a)包装和封条完好性;b)产品外观完好性及与检验有关的相关信息;c)样品数量与抽样单的符合性;d)检验所需技术资料的完整性;e)履行样品登记手续。
4.2.2接样人员应在接收样品同时,向送样人员询问以下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a)样品在运送过程中是否出现过异常情况;b)样品在储存过程中是否有特殊要求;c)样品在检验过程中如有特殊要求,应记录。
4.3样品保管4.3.1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应设置固定的样品存放场所,配置合适的设备、设施存放样品,避免样品丢失、污染、混淆、变质。
4.3.2样品的存放场所应满足以下要求:a)存放场所应划分不同区域,分别存放不同类别的样品,避免交叉污染;b)样品贮存环境应满足样品保存的要求;c)需要时,样品管理人员应连续记录贮存环境条件;d)样品应分类存放,清晰识别,做到帐、物、卡标识一致;e)相近易混样品应加挂警示“易混”标识;f)易燃、易爆和有毒的危险样品应采取隔离存放等安全措施。
产品质量抽样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确保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产品质量抽样,是指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的活动。
第三条产品质量抽样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
第四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抽样制度,加强对产品质量抽样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产品质量抽样不得妨碍被抽样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产品质量抽样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培训合格。
第二章抽样范围和标准第七条产品质量抽样范围包括:(一)列入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目录的产品;(二)质量投诉较多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三)其他需要抽查的产品。
第八条产品质量抽样标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抽样依据:抽样依据应当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二)抽样方法:抽样方法应当科学合理,能够代表产品真实质量;(三)抽样数量:抽样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四)抽样时间:抽样时间应当合理,不影响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第三章抽样程序第九条产品质量抽样程序如下:(一)制定抽样计划: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产品质量抽样范围和标准,制定抽样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二)下达抽样通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向被抽样单位下达抽样通知,告知抽样时间、地点、数量等事项;(三)现场抽样:抽样人员按照抽样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产品进行抽样;(四)封样:抽样后,抽样人员应当对样品进行封样,并填写封样单;(五)送检:抽样人员将封样单和样品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六)检验: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七)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机构根据检验结果出具检验报告。
第十条产品质量抽样人员应当出示有效的抽样证件,并说明抽样依据、抽样范围、抽样数量等事项。
第十一条被抽样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产品质量抽样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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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规范来料检验、成品检验之抽样水准、抽样方案以统一检验标准,确
保来料及成品的质量稳定、良好。
2.范围:适用本公司IQC进料检验、OQC成品出货检验的所有产品。
3.职责:
a)IQC、OQC负责执行本规定
b)品管部负责监督执行并视产品实际情况制定、修改本规定
4.程序:
A.来料检验
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 (等同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进行
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
①电子料MAJOR:0.4;MINOR:2.5
②组合料MAJOR:1.0;MINOR:4.0
3)检查严格度:正常检验
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
5)抽样批量:每一订单作为一个检查批次
以上规定了来料检验通用抽样检验标准,部分物料特别规定的除外,参见具体物料检验标准,特殊情况由物料QE决定。
B.成品出货检验
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等同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方案进行
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
①内销有线产品、寻呼机:MAJOR:0.4;MINOR:2.5
②内销无线产品:MAJOR:0.65;MINOR:2.5
③外销产品:在客户验货标准规定的AQL轻重缺陷均加严一个等级,
特殊情况由产品QE决定
3)检验严格度:正常检验
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
5)抽样批量
①一般以生产线每小时生产某机型的平均数量作为一个批量,有线电话
一般以280PCS为一个批量
②根据相应机型的质量控制计划来确定每批批量
③生产清机尾数少于50PCS应全检
6)抽样标准转移规则
正常检验时,若连续五批中有两批经初次检验不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加严检验
加严检验时,若连续五批中有两批经初次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
正常检验时,若连续十批经初次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放宽检验
放宽检验时,若有一批不合格,则从下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
抽样方案见附录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