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政府采购预算与政府采购计划_政府采购管理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服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第三条集中采购目录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采购人普遍使用的项目,列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采购人本部门、本系统基于业务需要有特殊要求,可以统一采购的项目,列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第四条政府采购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所称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的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第六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
第七条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3、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5、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体制。
二、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2、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社会需要和公共利益,遵守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预算的规定,确保财政支出不超过预算或者经调整的预算。
4、政府采购应当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
5、政府采购应当使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包装物和填充物或者无害化处理后的废弃物。
6、政府采购应当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
7、政府采购应当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8、政府采购应当保护国家安全。
9、政府采购应当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发展。
10、政府采购应当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
11、政府采购应当符合财政预算的要求。
12、政府采购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13、政府采购应当符合技术进步的要求。
14、政府采购应当符合提高国家竞争力、发展对外贸易的要求。
15、政府采购应当符合国家国防建设和军事战略的需要。
16、政府采购应当符合国家外交政策的要求。
17、政府采购应当符合加强廉政建设的需要。
18、政府采购应当符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
19、政府采购应当符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的要求。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发挥政府采购的调控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办事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街道办事处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采购计划、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合同管理、验收结算、监督检查等。
第三条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是确保政府采购行为合法、合规、高效,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防止和纠正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采购原则。
街道办事处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采购行为的合法性。
(二)公平竞争原则。
街道办事处应当确保政府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三)效益优先原则。
街道办事处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应当注重采购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责任明确原则。
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政府采购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街道办事处应当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二)审批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三)协调解决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监督和检查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工作;(五)完成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财务部门负责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对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执行和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第八条街道办事处采购部门负责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采购计划的编制、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程序的执行、合同管理、验收结算等。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审计部门负责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工作的审计监督,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
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第六条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七条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
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第八条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第九条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第十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局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处室(单位),使用各级财政性资金及与之配套的其他资金,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政府采购的程序包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确定政府采购方式、编制采购文件、施行采购、确定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验收、采购资金支付、信息公开和文件管理等工作过程。
第四条根据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建立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采购方式决定与执行、项目技术参数需求确定与审核、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项目需求确定与评标定标、签订审核合同、采购经办合同签订与验收、项目验收与采购结算审批、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五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自主创新产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第六条贵州省地震局政府采购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政府采购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编制,监督政府采购活动的执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发展与财务处职责(一)根据国家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订我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制度;(二)负责指导、监督采购责任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三)负责向中国地震局或省财政报送政府采购有关审批或备案文件。
第八条采购各处室(单位)职责(一)结合实际提交各处室(单位)采购需求;(二)开展市场调研,提出技术要求,配合省地震应急指挥和保障中心(以下简称应急保障中心)编写招标(采购)文件;(三)依法签订和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第九条纪检监察审计处职责(一)对政府采购可行性论证、市场调研、采购方式选择等前期工作进行监督;(二)受理采购工作中的各种投诉和举报,对具体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三)对政府采购进行财务审计;(四)负责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监督工作。
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录第⼀章总则第⼆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三章政府采购组织形式第四章采购⽅式和采购程序管理第五章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第六章备案和审批管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及档案管理第⼋章评审专家使⽤管理第九章监督检查第⼗章附则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国税系统)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为,明确职责范围,提⾼采购效率,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条国税系统政府采购是指国税系统的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式和程序,使⽤财政性资⾦(包括预算内资⾦、预算外资⾦和其他配套资⾦),采购国务院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录》内、总局制定的《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程和服务的⾏为。
第三条国税系统的采购⼈是指具有预算单位资格的各级国家税务局和所属单位。
第⼆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作主要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与省级局两级⼯作架构组织实施。
第五条各级国家税务局的政府采购⼯作实⾏内部统⼀管理,应指定专门机构全⾯负责政府采购⼯作。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主管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作,承担国税系统的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负责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业务⼯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各级国家税务局应当根据内设机构的实际情况和采购⼯作的需要,明确政府采购⼯作的主管机构,并参照《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政府采购各部门(机构)职责和⼯作规程》(附后)确定⼯作职责。
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职责(⼀)制定国税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施办法、操作规程;(⼆)制定《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录》;(三)编制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预算;(四)编制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五)统⼀组织实施国税系统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作;(六)按规定权限或经授权对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管理,指导和监督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作;(七)按规定统⼀向有关部门报送本部门或本系统政府采购的审批或备案⽂件、执⾏情况和信息统计报表;(⼋)《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政府采购管理ppt课件
1、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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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邀请招标采购
所谓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指由采 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 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少于三家, 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与投标竞争, 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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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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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竞争性谈判
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 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 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 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 商的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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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采购基本理论
(一)政府采购的含义
在《政府采购法》中,政府采购的定义是: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 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 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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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采购的特征
1、政府采购的公共性 2、政府采购的经济主体性 3、政府采购的经济性 4、政府采购的非营利性
1、政府采购的起源; 2、政府采购的发展; 3、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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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采购运作流程
(一)政府采购预算与政府采购计划
1、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 和行政任务编制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 计划。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内容主要是采购项目、采 购资金来源、数量、型号、采购估价、采购项目截止 时间。
经济型是二者共同追求的目标。 这里的经济性指的是收益最大化,私人采购要 注重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政府采购注重的是财 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追求质优价廉的产品和 服务,通俗地讲就是“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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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府采购的非营利性
商务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商财字[2013]12号)
商务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商财字[2013]12号)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文号】商财字[2013]12号•【施行日期】2013.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商务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实施日期:2013年11月19日)废止商务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商财字[2013]1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务部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商务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商务部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本部各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本部各直属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务部政府采购,是指本部各直属单位按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和与之配套的自筹资金,采购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商务部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商务部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单位分散采购。
第六条政府集中采购,也称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是指商务部将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委托中央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的采购活动。
政府集中采购范围,按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以下简称《中央目录及标准》)。
第七条部门集中采购,是指商务部组织实施《中央目录及标准》中《商务部部门集中采购目录》项目的采购活动。
商务部按《中央目录及标准》的要求,编制《商务部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上报财政部批准列入《中央目录及标准》。
商务部根据预算项目管理需要,确定商务部部门需要实施集中政府采购的货物、工程及服务项目;需要实施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最新版】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最新版】采购管理最首要的职能,就是要实现对整个企业的物资供应,保障企业生产和生活的正常进行。
下文为大家提供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全文,仅供参考!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测绘局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政府采购是指中心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采购国务院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为加强中心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主管政府采购工作的中心领导、财务处、办公室、部、行政服务部及纪检监察的人员组成。
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的职责是;(一)指导规范本单位政府采购行为;(二)监督和检查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运作过程。
第六条政府采购工作由财务处统一归口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二)确定政府采购项目以及政府采购方式;(三)组织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四)组织和参与实施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五)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六)编报中心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第七条办公室的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家具、汽车等设备的政府采购工作。
第八条网络技术部的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计算机类设备和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专用设备、系统集成与服务的政府采购工作。
第九条行政服务部的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公用设备(空调等)的政府采购工作。
第十条其它部门的职责是:负责本部门项目中涉及技术服务的委托业务费支出,符合政府采购限额的,由本部门提出采购需求,经财务处商业务处审核确认后,部门组织实施采购工作。
5第五章 政府采购预算与政府采购
(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流程
• 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是依托部门预算实行“二 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是依托部门预算实行“ 上二下”的基本流程。 上二下”的基本流程。 • 1.中央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流程如下: 中央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流程如下: 中央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流程如下
部门编报政 府采购预算 建议数 上报建议 财政部门审核 部门政府采购 预算建议数 下达控制数
二、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 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
• • • • • • • • • • •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意义 : 1.加强了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力度。 加强了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力度。 加强了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力度 2.提高了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 提高了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 提高了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 3.健全了财政职能,细化了支出管理。 健全了财政职能, 健全了财政职能 细化了支出管理。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原则: (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原则: 1.法制性原则。 法制性原则。 法制性原则 2.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 3.稳妥性原则。 稳妥性原则。 稳妥性原则 4.政策性原则。 政策性原则。 政策性原则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内容: (三)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内容: 政府采购预算一般包括采购项目、采购资金来源、 政府采购预算一般包括采购项目、采购资金来源、 数量、型号、单价、采购项目截止时间等。 数量、型号、单价、采购项目截止时间等。
第五章 政府采购预算与 政府采购计划
本章重点
政府采购预算的内涵 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原则、内容、 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原则、内容、流程 政府采购计划的概念 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的意义 政府采购计划编制的流程和内容
• • • • •
第一节 政府采购预算
• 一、政府采购预算的内涵 • 二、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 • 三、政府采购预算的配套改革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1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对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地控制财政支出,节约财政资金。
加强廉政建设,促进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特订本制度。
一、政府采购适用范围本镇内政府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镇属部门、站所使用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政府采购是指使用财政资金采购依法制订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政府采购的形式和运作程序落实采购计划:各单位为了确保行政任务和事业计划的完成,需购买物品或取得劳务时,单位向党政办提出书面申请,党政办本着“量入为出,适度从紧”的原则进行审核签具意见报单位分管领导签批后,报财政所确定落实采购计划。
三、政府采购的方式政府采购应当采取以下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单一________采购、询价。
具体采购方式由镇采购办、机关主管、后勤组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四、采购程序先由各机关各部门、站所根据工作需求填报“政府采购申请表”报镇采购办,并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定,财政局乡财局和,采购办要签审核意见,镇采购办根据采购内容和金额确认采购方式和采购单位,如果需由站所采购的,由站所填报。
政府采购申请表”报镇采购办审核,由镇采购中心安排采购,如果由镇采购办采购的,需报分管采购领导审批后,由镇采购办安排采购。
所有采购物品资金由主管领导审批后,财政所直接付给供应商。
五、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镇财政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的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应本着实事求是和节约的原则,充分考虑实际需要与财力可能,镇采购办应有计划地安排日常办公用品的集中采购。
六、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纪律要求凡纳入政府采购制度范围的部门,未经同意自行采购的,不得列支,否则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
纪检、财政所应定期对政府机关采购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采购办应定期汇报政府采购情况并定期进行公开,定期进行总结,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
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XXX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事项清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政府采购,是指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行为。
以上所称财政性资金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和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
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应按照《XXX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XXX)的规定全部纳入电子卖场管理,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有关办法停止执行。
车辆销售、会议服务、公务机票等特殊品目,在电子卖场中按照相关政策对供应商实行管理。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各部门政府采购活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党委会是政府采购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一)审批采购管理、采购程序等相关制度;(二)研究决定重大采购事项,审批政府采购预算、重大采购需求;(S)审定单位内部采购目录、内部采购预选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四)其他相关决策事项。
第六条财务部门是政府采购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政府采购管理相关制度;(二)负责汇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S)负责审核各项采购业务的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方式和组织实施;(四)负责政府采购资金支付;(五)负责编制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第七条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指的是在归口管理原则下具体负责某类资产或者项目的部门,是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受理其他部门的采购项目报告和项目需求方案,并提出初步审核意见;(二)负责提供政府采购事项相关技术及有关资料;(三)负责落实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对采购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四)负责政府采购事项的验收及资产入库登记;(五)负责收集和整理采购相关工作的相关文档;(六)采购管理工作的其他相关事宜。
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实施,下面是店铺整理的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全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完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省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 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采购省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省驻州、市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原则上纳入省级主管部门管理,也可从节约成本、办理便捷的实际纳入属地管理。
第四条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采购活动。
部门集中采购,是指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属于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实施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履行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职责。
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政府采购政策、制定管理制度;拟定政府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审核批复采购人上报的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审批政府采购方式;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建立和管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认定社会中介机构的采购代理资格;接受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考核集中采购机构;受理供应商投诉;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活动。
第六条采购人是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采购人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经费领报关系,分为主管部门(主管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
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政府采购制度的执行、宣传和贯彻;编制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协助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统一组织实施部门集中采购;按规定权限对所属部门的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管理;统一向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本系统有关政府采购的审批、备案文件和执行情况及信息统计报表。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采购工作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政府采购和财经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镇用财政资金购买政府采购品分类目录内货物、工程、服务等行为。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按照上级文件发布执行。
第三条采购行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规范、高效、节俭、诚信”,坚持依法依规,择优选用,确保采购质量和效率。
第四条加强采购预算管理,严格按预算安排,科学确定采购经费,合理安排采购计划。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建立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人大主席为副组长,人大副主席、城建副镇长、农业副镇长、党政综合办主任、财政办主任、招投标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办公室,采购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党政综合办主任兼任采购办公室主任,镇财政办、招投标办、采购人员等相关人员为成员,采购管理工作原则上由党政综合办负责实施,并确定专人负责采购具体事项。
采购办公室职责为:1.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2.财政办负责采购预算执行书的报批,党政综合办负责组织采购活动的实施;3.招投标办负责制定招标文件或详细购物标准制作工作;负责举行招标会议,确定中标单位以及处理招标过程中的相关工作;第三章采购内控程序第六条各办线按月申报政府采购需求。
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的货物、服务采购由党政综合办申报;固定资产类货物采购由需求办线向党政综合办提出申请,由党政综合办审核后方可提交需求申报;专项货物、服务采购由各办线申报,每月25日前由采购办公室汇总次月采购需求。
1.预算总价不超过2万元(含)的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项目,由办线分管领导提出意见,经党政综合办审核后,镇长直接审批(附件1)。
但在挑选货物和购买服务的过程中,应本着择优选取的原则货比三家,其中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在审批时应体现比价过程(附件2)。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通知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5.27•【字号】•【施行日期】2022.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通知省直各预算单位:为深入推进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我厅对《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进行了修订完善。
现将修订后的《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湖北省财政厅2022年5月27日附件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第三章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第四章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第五章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第七章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第八章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第九章政府采购争议处理第十章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第十一章政府采购档案管理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工作规程适用主体为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包括汉外省直单位和省级垂直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
第二条各部门、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依照本规程执行。
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各部门、各单位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主体,应当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求,根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提升财政支出绩效水平。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明确与所属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管理、执行等方面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划分,细化业务流程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的采购执行管理,强化对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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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政府采购计划
• 一、政府采购计划的涵义 • 二、政府采购计划编制的意义(*) • 三、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程序和内容 • 四、政府采购计划的审批 • 五、政府采购计划的执行
一、政府采购计划的涵义
• 政府采购计划是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 实施管理的一种方式。是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预 算,按照采购品目汇编反映的各单位采购需求及 实施要求,经财政审核批复的计划。是政府采购 预算的具体实施方案。
• (二)政府采购计划的批准 • 批准的程序: • 由财政部门向人大报告 • 人大审查计划草案 • 批准采购计划 • 财政部门下达采购计划
延伸:天价政府采购与政府采购 计划审核
• 案例背景: • 2010年以来,关于天价政府采购的 报道不断见于媒体,如某市财政局采购 苹果itouch4当U盘,某市公安局采购苹 果iphone4作为警务通,某公安厅采购一 台电脑预算超4万元等,政府采购宛如一 颗巨石投入湖中,在社会公众的心中激 起了层层涟漪。
第五章 政府采购预算与 政府采购计划
本章重点
• • • • • 政府采购预算的内涵 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原则、内容、流程 政府采购计划的概念 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的意义 政府采购计划编制的流程和内容
第一节 政府采购预算
• 一、政府采购预算的内涵
• 二、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 • 三、政府采购预算的配套改革
上报预算数
财政部门审核 部门政府采购 预算
• 3.财政部审核上报政府采购预算的流程如下:
上报预算 财政部预算司 拆分预算 汇总部门政府 采购预算 各有关业务 司审核部门 政府采购预 算数据
部门编报政 府采购预算
合并审核数
财政部预算 司汇总审核
上报国务院
国务院审核 中央政府采 购预算数 部门执行政 府采购预算
(三)政府采购计划的调整:使计划与客观 实际要求相一致、采购资金的增减
• (四)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分析(*) • 为更好地制定和执行政府采购计划,充分发 挥政府采购职能作用,必须对政府采购计划的执 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分析。 • 主要内容: • 1.政府采购计划的完成情况。 • 2.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方针政策情况。 • 3.政府采购组织管理情况。
三、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程序和内容
• 编制程序
编制采购目录
内容
集中政府采购计划 分散政府采购计划
审核汇总 政府采购资金总 表 政府采购明细表
编制计划草案
审查与批准
•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单位政府 采购计划和执行编报工作的通知》(财 库【2009】173号)
• 5-3-采购计划流程图1.doc
• 政府采购的计划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 一是完整落实政府采购预算的原则; • 二是时效性和规模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四、政府采购计划的审批
• (一)政府采购计划的审查 • 计划的审查,是为了保证计划的质量,提高计划 水平,保障政府采购的顺利实施。 • • • • 其主要内容有: 1.项目审核。 2.资金来源审核。 3.资金预算审核。
五、政府采购计划的执行 • (一)执行主体和主要任务:
• 政府采购机关(计划执行)、财政部门(审核、 拨付、检查与监督)、政府采购单位(提供采购 需求及验收)、供应商(供应)、社会中介组织 机构(组织采购)
• (二)政府采购计划的执行:
执行方案 资格预审 委托于中介机构 签订合同 验收 资金支付
上报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批 准
财政部批准
• 4.财政部批复预算的程序如下:
•
全国人大批 准中央政府 采购预算
财政部预 算司
财政部各业务 司局编写批复 说明
汇集预算
预算司汇编批复说明、 上报预算数 打印批复表、司局领 导签名、汇总部门政 府采购预算
有关业务司局 会签批复预算
• 思考: • 5-1-超预算投标是废标还是继续评标? .doc
(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流程
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是依托部门预算实行“二上 二下”的基本流程: • 财政部门拟定部门预算的编报口径、格式等要 求,通知各部门编制预算。各部门根据财政部 门的具体部署,以及下一年度的《政府采购目 录和限额标准》编制本部门的预算,汇总后报 财政部门审核,称为“一上”。
(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流程
• 5-2-汕头市.xls
二、政府采购计划编制的意义(*)
• 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是实现政府采购目标的要求。 • • 政府采购计划为政府采购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奠 定了基础。
• 编制、执行政府采购计划是实施政府采购的中心 环节。 • 政府采购计划是细化财政预算管理的基础。
•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表.xls
• 政府采购计划对列入政府采购预算中的采购项目, 在采购组织实施形式、采购方式、政府采购资金 实行财政直接拨付范围、政府采购预算的补报及 政府采购项目的调整程序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目的是指导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
一、政府采计划的涵义
• 政府采购计划下发各部门执行,同时抄送监察、 审计等有关对政府采购活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 部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制定政府采购计划, 增强了采购活动的计划性和监督管理的针对性。
一、政府采购预算的内涵
• 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 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 府采购计划。 • 政府采购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的重要组 成部分,它一般包括采购项目、采购资金来源、 数量、型号、单价、采购项目截止时间等。 • 2012年度广州白云区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表.xls • 政府采购预算又是财政支出总预算的有机组成部 分,政府采购资金的来源为财政预算内资金和单 位预算外资金。
• 财政部门接下来要对各部门预算进行审核,根 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公共财政等情 况,核定部门预算支出控制数,要求各部门按 照支出控制数额调整预算,称为“一下”;
• 各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支出控制数, 结合本单位的预算年度收支情况,对包括政府 采购预算在内的相关收支项目进行调整,编制 正式部门预算,称为“二上”;
上报建议
财政部门审核 部门政府采购 预算建议数
下达控制数
部门编报 政府采购 预算表
上报预算数
财政部门 审核上报 预算数
批复预算
部门执行 政府采购 预算
• 2.部门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流程如下:
基层单位编 报政府采购 预算
上报预算
二级单位编制、 上报部门 汇总政府采购 预算
一级单位编 制、汇总部 门政府采购 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流程
• 财政部门将各单位包括政府采购预算在内的部 门预算汇总后编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法定程 序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 审议批准之后,逐级下达到各预算单位执行, 称为“二下”。
(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流程
• 1.中央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流程如下:
部门编报政 府采购预算 建议数
二、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
• • • • • • • • • • •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意义 : 1.加强了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力度。 2.提高了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 3.健全了财政职能,细化了支出管理。 (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原则: 1.法制性原则。 2.真实性原则。 3.稳妥性原则。 4.政策性原则。 (三)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内容: 政府采购预算一般包括采购项目、采购资金来源、 数量、型号、单价、采购项目截止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