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填报说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录
1. 功能概述 (1)
2. 环境保护税采集 (1)
2.1. 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 (4)
2.2. 噪声基础信息采集表 (7)
2.3. 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 (7)
2.4. 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 (9)
3. 环境保护税申报表A (10)
3.1. 主表 (10)
3.2. 附表一(大气污染物适用) (10)
3.3. 附表二(水污染物适用) (12)
3.4. 附表三(固体废物适用) (13)
3.5. 附表四(噪声适用) (14)
3.6. 附表五(减免税明细) (14)
4. 环境保护税申报表B (16)
1.功能概述
12366电子税务局新增环境保护税申报功能,为纳税人提供环境保护税的采集、申报工作。
2.环境保护税采集
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下次纳税申报时,填报变更后的《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及相关附表;
系统通过税源信息采集和税源信息维护,实现对税源信息的报送和税源信息的变更。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申报纳税-地税申报-环境保护税申报-环境保护税采集-进入功能页面,进入功能时,若纳税人存在跨区税源信息时,需要先选择纳税人主体:
确定纳税人主体后:
选择主附表树,进行填写。(纳税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采集表进行采集,本文档描述所有采集表操作方法)
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主要污染物类别,多选:
是否存在海洋工程,默认为否不可修改:
点击增行增加一行空白行;双击目标行进行编辑,包括新增行和录入行:
1.排污许可证副本编号,“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为“是”的,该项为必录项;
2.有效期起止,“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为“是”的,该项为必录项,且排污许可证副本编
号填写完毕后才可以填写;
3.排放口大类,可选项目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或者噪声;
4.排放口税源编号,新增时为空,提交时后台自动生成;修改时,自动带出读取自金三;
5.排放口编号,有《排污许可证》的,填写《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排放口编号;无《排污许
可证》的,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排放口编号填报;
6.行政区划、所属街乡、主管科所,若有值自动带出,新录入的、或为空的默认为企业登记
的,带出值后不可修改;如果想录入非默认的,可以去税局登记,然后电子税务局就可以带出;
7.经纬度,采集及显示格式为度分秒,如:120度28分38秒,纳税人可填入的为整数。
8.排放方式,排放口大类为大气污染物排放口时,填写“有组织排放”或者“无组织排放”。
排放口大类为水污染物排放口时,填写“直接排放”、“间接排放”、“不外排”;
9.排放去向,排放口大类为水污染物排放口时才可填,且必填,可选项目:不外排、排至厂
内综合污水处理站、直接进入海域、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沿海海域)、进入城乡污水处理厂、进入地渗或蒸发地、进入其他单位、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其他(包括回喷、回填、回灌、回用等);
10.点击删行删除税源信息时,会同步删除附表中的明细信息,并提示纳税人;
11.维护主表信息时,是否抽样测算,为“否”时,污染物类别(大气、水、噪声)和税源信
息至少有一条信息对应,为“是”时,则无需相互校验,校验通过予以保存;
12.维护、更正税源信息时,排放口大类、排放口税源编号、行政区划、所处街乡、主管税务
所科分局不可修改。
13.所有带*的为必填项。
点击弹出外部数据(环保部门)
点击“查询”查询外部数据信息,点击“确认”确认带入外部数据到采集页面。
税源信息可以通过进行增删行。填写完采集表,点击“保存”依次选择主附表树进行填写、保存。
注:主要污染物类别选择对应的表单,才能进行对应表单的填写。否则会弹出提示框:2.1. 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
通过进行增删行。
征收品目:下拉树形单项选择(仅限水及大气)
标准排放限值-执行标准、标准浓度值:条件必填,PH值水、色度、大肠菌和余氯,这个几个品目可不填,其他品目必填;
保存规则:保存时校验,是否存在主表已采集但附表未采集信息;
新增规则:
存在未采集信息时,点击增行自动带出所有未采集行;
不存在未采集信息时,点击增行弹出税源信息列表,需要手动选择税源信息;点击增行:
2.2. 噪声基础信息采集表
1.通过进行增删行。
2.标准限值——夜间(22时-次日6时):当是否昼夜排放为是时,夜间的执行标准值才可填,
且必填;
3.保存规则,当存在未采集主表税源信息时,提示未采集信息;
4.新增规则,当存在未采集主表税源信息时,添加所有未采集行;
2.3. 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
通过进行增删行。
1、征收品目:下拉树形单项选择(仅限固体废物),最小一级征收品目可选
2、征收子目:品目为危险废物的,子目有值且必填
3、接受或委托外单位处理情况-征收品目:类型为接受的,征收品目可选项目无限制,类型为委托的,可选项目为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中的品目+类型为接受的品目
4、合规综合利用设施-设施名称、征收品目、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来源、综合利用产物、综合利用方式:若前项设施编码不为空时,该项为必填项,其中综合利用方式为多选,征收品目为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中的品目+接受或委托外单位处理情况中的品目【合规处置设施、合规存储场所设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