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认同障碍-三种临床诊断标准的比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性别认同/认定/认知障碍
以下是DMS-4、CCMD-3、ICD-10对这一症状的不同描述
DSM-4是美国精神病学会(APA)从1952 年起制订的一份《诊断与统计手册:精神障碍》(Diag no 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目前已经更新到DSM-5,但是刚刚出译本,还需磨合,所以这里还是主要讲DSM-4的解释吧。DSM-4对“性身份识别障碍”的定义是:
一种强烈而持久的交换性别的身份认识(不仅仅是想以作为另一性别而获得社会文化上的好处的这种欲望)。患者“强烈而持久”地渴望交换自己的性别。这种渴望源自于一种根深蒂固的对性别的“自我感觉”, 即患者自身的生理性别与这种“自我感觉”完全相反。
CCMD-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 版)》是属于我们自己的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 是由卫生部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通过41 家精神卫生机构负责对24 种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完成了前瞻性随访测试之后编写而成。由于具有浓厚的本土气息, 所以CCMD -3是更加适合中国人的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
CCMD -3 把“性心理障碍(性变态)”分为3 大类:性身份障碍;性偏好障碍;性指向障碍。对“性身份障碍”的诊断标准从2 点着手, 一是行为上的表现, 二是时间的延续性。男性或者女性在行为上的表现都具有一定的规律:那就是在着装、参加活动趋向于异性,,拒绝参加同性的活动;都固执而且强烈的否定自身的生理解剖特征,排斥作为自己生理性别的个体的行为;同时,,这些表现持续6 个月以上才能被定为具有“性身份障碍”。
CCMD -3 把“易性症”隶属于“性身份障碍”:性别认同障碍者如因不接纳自己生理性别所引起的心理困扰演变恶化到不能忍受, 而不得不求助医师改变其生理性别的地步时, 就成了易性症。
ICD -10是国际上用来临床描述与诊断精神障碍的诊断要点。
ICD -10 把“性身份障碍”放在“F60 ~F69 成人人格与行为障碍”。
认为“性身份障碍”是一种持续性的, 是个人特征性的生活风格的表现, 也是对待自己及他人的一种模式。这些行为状况及模式有的在个体发育的早期阶段,作为体质因素和社会
经历的双重结果而出现, 其它一些则在生活后期获得。ICD -10 认为“性身份障碍”在临床上可以分为性别改变症、双重异装症和童年性身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