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问题

合集下载

2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

2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

2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集体谈判集体谈判是指用于劳资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的一种方式。

在这个过程中,员工代表和雇主达成协议,关于劳动合同、工资和福利、劳动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集体谈判通常在一年或两年内进行一次。

在谈判中,通常有多个议题需要讨论,员工代表将提出自己的建议和要求,雇主也会对其经济状况和市场竞争做出回应。

在进行谈判前,双方应该做好准备工作。

员工代表需要制定具体的议程和谈判计划,收集有关信息和数据,了解市场情况和行业趋势。

雇主也需要准备好自己的数据和资料,以便能够更好地回应要求和提议。

集体谈判的目的是达成平等的协议,使劳资双方均能从中获益。

谈判的结果通常体现在集体合同中。

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是权衡员工利益和雇主利益的协议书。

该合同规定了员工和雇主之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它是集体谈判结果的主要成果之一。

集体合同中通常包含以下内容:•工作时间和工资•休假和假期•福利和保险•健康和安全问题•纪律规定和申诉程序集体合同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一旦签署,员工和雇主都必须遵守其中的规定。

如果雇主违反了协议规定,员工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集体合同具有许多优点,其中最重要的是,它为员工提供了保障,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公平的待遇和福利,同时也帮助雇主保护自己的利益,提高业绩和效率。

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是劳资双方协商和达成一致的重要途径。

在此过程中,员工代表和雇主必须相互理解和尊重,以达成平等和谐的协议。

最终的目标是确保员工获得公平的待遇和保障,同时实现雇主的商业目标和成功发展。

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面临的问题及其思考

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面临的问题及其思考

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面临的问题及其思考一在大多数西方国家,除非劳动者个人拥有企业急需但劳动力市场又十分短缺的特殊技能,否则,他们更倾向于与其他劳动者联合起来共同确立就业条件和待遇,以防止雇主提供不利于自己的劳动条件。

于是,一些工人团体或工会便开始与雇主或雇主群体就工会会员的就业条件和待遇进行谈判和协商,这种行动被称之为集体谈判。

“集体谈判”这一术语由英国学者西德尼·韦布(SudbetWebb)和比阿特丽斯·韦布(BeatriceWebb)首先提出并开始使用。

韦布夫妇在其研究工会和集体谈判的代表作《产业民主》(1902)一书中指出:“在无工会组织的行业,劳动者个人无论在寻找工作,还是接受或拒绝雇主提供的就业待遇时,除了考虑自身所处的紧急状况之外,并没有与其同伴进行交流。

为了出卖劳动力,劳动者个人不得与雇主进行艰难的个人交涉,但如果工人团结起来,推选代表以整个团体名义与雇主谈判,其弱势地位将会即刻得到改变。

雇主也无须再分别与每个雇员签订一系列的个别劳动合同,而只要签订一个能够满足集体意愿、规定集体劳动条件的协议即可。

根据这一集体协议所确立的准则,从签订之日起,所有特定群体、特定阶层、特定等级的人员都要遵守该协议。

”这一论述阐明了集体谈判制度的起源。

集体谈判制度的产生与工业革命所引发的经济、社会、人口的变化是分不开的,技术革新带来的机械化使一些劳动者失去了传统的技能,劳动力市场竞争的加剧,形成了劳动力的买方市场,单个劳动者难以通过个别谈判与雇主进行抗衡,维护自身利益,因而出现了劳动者组成的群体性组织,并开始了集体谈判。

最初雇主反对与工会进行谈判,国家法律只承认个人劳动合同,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国家对集体谈判在一定程度上才放松了限制。

20世纪中期之后,集体谈判成为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

集体谈判是劳动力市场机制运行的必要条件。

劳动力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要依赖于市场主体力量的相互平衡和制约,依赖于建立规范的程序规则。

2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详解

2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详解

2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详解集体谈判概述集体谈判是指由工会代表和劳资双方代表进行协商,讨论劳资关系的问题并达成一致意见的活动。

集体谈判一般针对性强,参谋人员充足,处理的问题范围广,谈判结果实效强。

集体谈判程序集体谈判过程遵循以下程序:1.准备工作阶段。

工会和企业用人单位需确定谈判的问题和代表人员名单,并进行必要的准备。

2.开幕式。

开幕式由双方谈判代表共同主持,并进行庄重宣誓。

3.双方阐述意见。

在会议上,双方就自己的观点进行陈述。

4.辩论和讨论。

双方代表根据各自的意见开展辩论和讨论。

5.撰写草案。

经多次讨论和协商后,双方代表撰写最终草案。

6.签署合同。

最终草案达成一致后,双方代表签署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概述集体合同是劳资双方当事人依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就职工劳动待遇与福利、工作时间与休息、保护劳动者权益等方面达成协议的书面文件。

集体合同有效期限劳动法规定集体合同应当约定有效期限,双方可根据需要约定有效期为一年以上不超过三年。

有些企业也可能续签集体合同,但是续签的时间不能超过三年。

集体合同适用范围集体合同适用于所有本企业的职工,不同的集体合同适用范围不同。

同时,企业需要将合同在员工中公示,以达到知晓合同的目的。

集体合同变更和解除当企业改变经营状况、组织结构、技术或者经济管理方式等涉及职工利益的事项时,应当与工会进行磋商,并及时修改集体合同。

如果企业违反集体合同规定,应当与工会进行磋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集体合同的作用集体合同在维护劳动者权益、调整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利益、促进劳动安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集体合同规定了工资、福利、保险、安全生产、劳动关系调整等重要内容,对于明确企业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企业和员工的集体协作能力,是企业和员工之间公平、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

,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不仅对于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也是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体现。

我国集体谈判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本站推荐]

我国集体谈判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本站推荐]

我国集体谈判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本站推荐]第一篇:我国集体谈判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本站推荐] 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我国劳动力市场发展迅速。

但由于缺乏法律和制度的约束,目前我国劳动争议多发,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化。

集体谈判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途径,但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面临着很多的困难和问题。

关键词:集体谈判制度;劳动争议;工会劳动关系是一种基本的社会经济关系,资本与劳动的合作共赢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前提。

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计划体制下的劳动用工制度被市场化的劳动关系所取代,劳方与资方的不同利益诉求得以彰显,由此引起的劳资冲突也日益显现。

面对当前中国劳动争议大幅攀升的事实,探求一套有效的劳资冲突治理机制,化解劳动关系中不同的利益诉求所引起的劳资冲突也就成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基本要求。

一、集体谈判制度概述(一)集体谈判制度的概念集体谈判是一种工会或个人的组织与雇主就雇用关系和问题进行交涉的一种形式。

工资和福利,是集体谈判的主要问题之一。

雇主是企业方的代表,而雇员方的代表则是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等团体和组织。

早期的集体谈判主要是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劳资关系等问题的处理进行谈判和交涉。

目前集体谈判的内容有所扩大,许多与企业发展和企业管理有关的内容也通过劳资磋商的方式解决,例如,企业内的人事改革、录用标准、人员流动、劳动合同的签定与解除等。

集体谈判的内容主要是:(1)确定工作条件和就业条件;(2)调整雇主与工人之间的关系;(3)调整雇主组织与工人组织之间的关系。

(二)集体谈判制度的产生早在19世纪60年代~70年代,西方国家工人为了改变自己的处境,开展了一系列维权活动,并首先在英国和德国等国产生了部分产业工会与雇主的集体谈判和签订集体合同的活动。

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随着工会地位进一步合法化及和工会组织的壮大,集体谈判活动有了新的发展。

集体谈判与集体合同(知识点串讲、案例讲解、重点难点导读)

集体谈判与集体合同(知识点串讲、案例讲解、重点难点导读)

集体争议权(罢工权)
• 集体争议权,又称集体行动权或工业行动权,是指劳 资关系双方为在劳动关系中为了实现自己的主张和要 求,适当采用罢工或闭厂等集体对抗行为的权利。
三、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
(一)中国集体合同制度的产生
1921年,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成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工人运动的公开机关。 1922年,书记部拟定《劳动法案大纲》,领导开展劳动立法运动,为产业工 人争取权益而斗争,明确提出劳动者有“缔结团体契约的权力”。 1923年,北洋军阀为缓解“二七”惨案后工人阶级的斗争情绪,公布《暂行 工厂通则》,在中国历史上首次规定保护工人利益的条款,就雇佣年龄、工作时 间等制定标准。 1925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所属工会成立。
(四)集体谈判的内容
• 集体谈判的主要内容是与劳动关系和劳动条件直接相关 的问题。
劳动关系和劳动条件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确定:
劳动者和雇主之间通过签订个别劳动合同来确定 工会或劳动者集体的代表与雇主或雇主协会之间 通过集体谈判方式达成
通过国家劳动立法或司法判例形成
劳动关系的三个层次以及对应的争议解决机制
(二)中国集体合同制度的发展
2000年,原劳动部发布《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 同的重要内容——工资集体协商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2004年,原劳动部发布《集体合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集体协商和集体 合同制度。
2008年,《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工会可以代表工人与用人单 位通过集体协商订立专项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和区域性集体合同。
(三)集体协商的操作指引
要点一:集体协商立法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1、谈什么(协商内容) 2、谁来谈(协商代表的产生和特殊保护) 3、怎么谈(协商程序) 4、谈成了怎么办(工资协议的签订和审查) 5、谈不成怎么办(争议解决) 6、权利保障和注意事项(禁止行为)

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1. 引言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劳动关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劳资关系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介绍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概念、作用、流程和实施情况,并分析其在劳动关系中的重要性。

2. 集体谈判的概念集体谈判是劳资双方通过平等、自愿的协商方式,就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劳动纪律等相关事项达成共识的过程。

在集体谈判中,劳方通常由工会代表团体或劳动者代表组成,而资方则由企事业单位的代表组成。

集体谈判的目的是通过协商,达成一份双方都能接受的集体合同。

3.1 保护劳动者权益集体谈判为劳动者提供了维护权益的平台。

劳方通过集体谈判可以争取更好的工作条件、薪资待遇、福利保障等,从而提升劳动者的福利水平。

3.2 促进劳资和谐集体谈判是劳资关系和谐发展的基础。

在集体谈判中,劳资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关系,增加沟通和合作的机会,提升劳资关系的稳定性。

3.3 维护社会稳定集体谈判的稳定运行对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协商解决劳资矛盾,可以减少劳资纠纷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集体谈判的流程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步骤:4.1 准备阶段在集体谈判之前,双方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劳方通常由工会或劳动者代表团体组织,并确定代表团队和谈判目标。

资方则需要组织代表团队,并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

4.2 开始谈判双方代表团队在事先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谈判。

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可以交换意见、提出要求、争取利益。

4.3 达成协议双方通过谈判逐渐接近共识,并最终达成协议。

协议内容通常包括工资待遇、劳动条件、福利待遇、劳动纪律等方面的规定。

4.4 签署合同达成协议后,双方将合同内容进行书面化,并在双方代表的见证下进行签署。

集体合同的签署意味着双方对协议内容的认可和承诺。

5. 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情况集体合同制度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实施情况。

在一些发达国家,集体合同制度已经成熟并得到广泛实施。

浅析农民工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

浅析农民工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

浅析农民工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摘要]近几年来,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规模巨大的特殊社会群体,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由于其工作条件差、流动性强、失业率高等问题,农民工的权益普遍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本文通过阐述农民工的现状,鼓励建立农民工集体谈判机制,增强农民工的谈判力,以此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农民工集体谈判集体合同Analysis of migrant workers to collective bargaining and collective contractsXu Yan (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 Beijing 102206)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migrant workers has become a huge can not be ignored the special social groups, and has aroused wide attention from all sectors of society. Because of their poor working conditions, liquidity, high unemployment problem, the general lack of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migrant workers should be protected. This paper described the status of migrant workers, encourag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mechanisms for migrant workers to collective bargaining, and increase their bargaining power of workers so as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migrant workers.Keywords: migrant workers collective bargaining collective contracts 我国和从90年代开始,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潮水般地涌向沿海地区和城市,汇成浩浩荡荡的“民工潮”。

第七讲__集体谈判与集体合同

第七讲__集体谈判与集体合同

3. 集体合同的签订
《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 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 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 集体合同签订的必经程序。
职工代表大会注意事项:
三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
合同草案或专项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
平等协商时劳动法赋予劳动者权益的组成部 分:“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 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 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 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3、集体谈判的特点 (1)这一制度承认劳动关系的双方——雇主 和工人——是两个不同的利益主体,双方在劳 动条件和就业条件的谈判中具有平等的地位。 (2)集体谈判的内容是围绕劳动条件的改善 和劳动关系处理原则展开的。具体内容可包括: 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 生、保险福利等等。 (3)集体谈判的结果 劳资双方集体谈判的结果可能出现两种。
3.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兴起
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注重员工在企业中发 挥的作用,强调通过管理方式的变化追求员 工与企业的共同利益。
同时,人力资源管理学派认为工会的存 在会对自己的决策灵活性和决策自由度造成 更多的限制,从而威胁到资方的管理权限, 因此反对工会的成立。
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 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 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
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
《集体合同规定》第30条
工会可以更换职工一方协商代表;未建立工 会的,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可以更换职 工一方协商代表。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以更换用人单位一 方协商代表。
第七讲 集体谈判与集体合同
引导案例:

集体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集体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集体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随着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的经济进入了快速转型期。

在这样的背景下,集体合同这一劳动保障制度变得越来越重要。

集体合同既是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文书化表达,也是雇主与劳动者的和谐合作基础。

但是,在集体合同的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拟就此展开讨论并探讨对策。

问题1:集体合同订立与履行存在困难。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许多用人单位往往因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在集体谈判中违背合同公平原则下达不合理的要求,或者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产生侵害,使得集体合同的订立变得异常困难。

例如一些弱势劳动者群体,他们可能会被压低工资,或者缺乏合同保障,这就使得劳资关系更为复杂,增加了劳动纠纷的概率。

对策1:加强法律法规、政策保护力度。

为了解决集体合同订立与履行存在的不公正现象,政府和工会组织应该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

具体措施可包括对劳动纠纷案件迅速处置、建立劳动监察机构,以及建立更加严格的奖惩机制等。

这样不仅可以增加用人单位对于劳动法规和制度的了解和尊重,同时也可以加强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的联络和沟通,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问题2:集体合同的有效性较低。

在实践中,集体合同往往容易因为一些法律法规不充分或者劳资双方协商困难而缺乏效力或失去原有效能。

这样,就可能导致集体合同的相关约定不能得到充分履行,甚至会导致一些员工失去协议中的合法权利,这也会导致工会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下降。

对策2: 加强集体合同订立与管理效益评价。

为了提高集体合同约定的有效性,要加强对集体合同效果的评估。

政府可建立一些特定的管理机制,如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集体合同的效果评估,同时对于以子协议形式如内控制度、员工手册等文书进行合同示范。

这样可以从合同订立的规范性、合同履行的合理性、合同效果的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更加全面的监管,同时也可以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法制教育,提高员工的对法律法规的尊重和信任。

问题3:集体合同的保障性与可持续性仍待提高。

集体谈判与集体合同

集体谈判与集体合同

集体谈判与集体合同篇一:第四章: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 ? ? ? ? ? ? ? ? ?集体合同的内容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集体合同的变更集体谈判的程序集体谈判的结构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员工申诉程序关键字:申诉程序是一种正式沟通渠道,用以在问题出现后尽快的处理有关的申诉,虽然企业第一线的负责人通常离问题最近,但是负责人不可能在申诉方面花费太多的精力,因为除了申诉之外,他们还有太多的事要做。

有时甚至他们自己就是被申诉的对象。

申诉程序可包含不同的步骤,下图是一个比较典型的申诉程序:申诉仲裁是一种解决矛盾的手段,它石油第三方对劳资双方因对劳工合同的不同解释而引起的争议进行裁决。

这种仲裁不应该与合同仲裁混为一团。

申诉仲裁是根植于集体谈判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集体合同的内容企业集体合同的内容,就是指企业集体合同的具体条款。

由于企业集体合同是关于规范企业劳动关系的契约,因此,凡是在企业劳动关系中所涉及到的问题,都可以纳入企业集体合同的内容。

可以说,企业集体合同的内容可涵盖劳资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方方面面,具体主要包括工资、工时、休假、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保险与福利、学徒、培训、雇佣与解雇、合同的期限与履行、违约责任、劳动争议的处理甚至工会的地位、权利和义务问题等。

美国企业集体合同的内容:典型的美国企业集体合同包括三个部分:(1)合同的序言部分。

主要陈述合同的总目的和涉及的总范围,以及对工会的承认程度。

(2)合同的正文部分。

这是合同的主要部分,一般篇幅较长,条款较多;涉及的内容主要是工资、工时和其他雇佣条件各种劳动标准问题。

(3)合同的结尾部分。

主要就合同的有效期限和终止日期做出规定。

一般包括以下一些条款:第一,工资条款。

工资条款要涉及到工资的总增长额、增加工资的起点日及其对过去的适用范围、奖励工资、“停工期”工资、日工资及周工资的计算、班奖金、临时调动的补贴、圣诞节补贴以及加班费等诸多工资问题。

第二,工时条款。

集体谈判与集体合同综述

集体谈判与集体合同综述

二、集体谈判的代表
• (一)集体谈判代表的产生 • 1、代表的数量 • 2、职工方代表的产生 • 3、用人单位代表 • 4、限制规定 • 5、集体谈判代表的更换
二、集体谈判的代表
• (二)集体谈判代表的职责
• 1、参加集体协商; • 2、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
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 • 3、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 4、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 5、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
提供了正常劳动。 • 2、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
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 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 • 3、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 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 岗位。
二、集体谈判的代表
• (四)用人单位可以与职工一方协商代表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要求 • 4、集体合同是特殊的双务合同
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 的联系和区别
• (一)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联系 • 1、两者都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
议,同属于劳动法律体系,都是协调劳动关系 . • 2、集体合同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和 发展起来的,只有在劳动合同确立了雇主 和雇员的劳动关系后才有集体合同。
第五章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
教学目的和要求
• 掌握: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 征以及内容和效力、集体合同与劳动合 同联系。.
• 理解:实行集体协商的意义和集体协商 代表的义务以及对他们的保护;集体协 商的内容和程序;熟悉集体合同签订的 主要内容.
• 了解:集体合同的产生与发展。 • 教学计划:1学时
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 。 • (三)产生争议,进入争议解决程序

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

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
▪ 排他原则:即单一的工会应当独立代表特定 工作场所中的所有工人;享有排他的代理权
▪ 自愿原则:即鼓励工会和雇主在政府保持最 小程度干预的前提下;通过自由的集体谈判;自 愿解决双方的分歧和冲突;达到双方都满意的 结果
集体谈判国际公约
▪ 1948年的《结社自由与保护组织权利公约》第87号 ▪ 1949年的《组织权利和集体谈判权利公约》第98号 ▪ 1971年的《工人代表公约》第135号 ▪ 1981年的《集体谈判公约》第154号 ▪ 《劳动法》 ▪ 《工会法》
种谈判结构符合其劳动委员会所规定的选举目 的
二 单雇主多机构单工会 ▪ 一个雇主与一个工会代表的雇员分布在几个地
方之间的谈判 ▪ 这种谈判结构在加拿大也相对较普遍 ▪ 谈判是在单个雇主与单个工会之间进行的;但
谈判达成的协议却覆盖了一个以上的工作场所
三 单雇主单机构多工会 ▪ 这种结构在北美很少见;主要是因为劳动委员会为了
▪ 企业集体谈判是指一名雇主 一个雇主群体或者一个以上的 雇主组织同一个或多个工人组织之间进行的谈判 ILO
▪ 员工以集体的形式参与其中;有别于单个雇员为自己的利益 而与雇主进行的谈判 它是工会代表雇员;并为了维护全体雇 员利益而进行的谈判;其目的是为了签订集体协议
集体谈判立法原则
▪ 多数原则:即工会的组建 罢工的举行要征得 大多数工承认;无论工人是否签字;都能取得代表 所有工人的排他代理权;雇主负有诚实谈判的法律义 务 ▪ 双方会面并开始谈判; ▪ 全面讨论双方面临的问题 所处立场和理由; ▪ 任何一方不得隐匿 扣留和歪曲信息;也不得故意误导 对方; ▪ 任何一方都不得通过自相矛盾的方式或者做出简单 毫无意义的让步之举;破坏谈判进程;通常被称为表面 谈判战略; ▪ 管理方不得绕开工会直接向会员允诺条件

集体谈判的法律后果(3篇)

集体谈判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集体谈判是指劳动者或其团体与雇主或其团体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问题进行协商、谈判的一种方式。

在我国,集体谈判作为一种重要的劳动争议解决途径,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集体谈判的法律后果角度,探讨集体谈判在实践中的影响。

二、集体谈判的法律后果概述1. 集体谈判的法律效力集体谈判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集体合同:集体谈判的结果可以形成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集体合同的内容包括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等。

(2)劳动条件:集体谈判的结果可以确定劳动条件,如工资、工时、休息休假等,这些条件对劳动者具有法律约束力。

(3)劳动争议处理:集体谈判的结果可以成为劳动争议处理的基础,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中可以引用集体谈判的结果作为自己的权利依据。

2. 集体谈判的法律责任(1)劳动者违反集体合同:劳动者违反集体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雇主违反集体合同:雇主违反集体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3)集体谈判双方违反法律规定:集体谈判双方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等。

三、集体谈判的法律后果分析1.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集体谈判有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劳动报酬:通过集体谈判,劳动者可以争取到更高的劳动报酬,改善生活水平。

(2)改善劳动条件:集体谈判可以改善劳动条件,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

(3)增强劳动者权益保障:集体谈判有助于建立完善的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如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劳动保障制度等。

2.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集体谈判有助于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缓解劳动争议:集体谈判可以缓解劳动争议,降低劳动争议的发生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问题
一、集体谈判的产生及定义
早在19世纪60年代~70年代,西方国家工人为了改变自己的处境,开展了一系列维权活动,并首先在英国和德国等国产生了部分产业工会与雇主的集体谈判和签订活动。

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随着工会地位进一步合法化及和工会组织的壮大,集体谈判活动有了新的发展。

德、法、美和瑞典等国先后颁布实行了有关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的法规,从而进一步推动了集体谈判活动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集体谈判活动在一些国家有了更大的发展。

特别是国际劳工组织在1949年通过的《组织权利和集体谈判权利公约》(98号公约)和1951年通过的关于集体协议建议书(91号建议书)等重要文件,对集体谈判制度在各国的普遍实行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949年6月8日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在日内瓦举行的第32届会议,确定了《组织权利和集体谈判权利原则的实施公约》,该公约第4条规定:“必要时应采取符合国情的措施,鼓励和推动在雇主或雇主组织同工人组织之间最广泛地发展与使用集体协议的自愿程序,以便通过这种方式确定就业条款和条件。


1981年6月3日国际劳工组织召集在日内瓦举行的第67届会议,确定了《促进集体谈判公约》。

该公约第2条规定:“就本公约而言,集体谈判一词适用于一雇主、一些雇主或一个或数个雇主组织为一方同一个或数个工人组织为另一方之间,为以下的目的所进行的所有谈判:(a) 确定劳动和就业条件,和(或)(b) 解决雇主和工人之间的关系 ,和(或) (c) 解决雇主或其组织同一个或数个工人组织之间的关系。

”我国《集体合同规定》第四条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

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

”第十九条规定“本规定所称集体协
商代表(以下统称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

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

”因此,集体谈判可定义为:用人单位与其所属的职工依法组成代表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就、工作时间、保险福利、休息休假、卫生、职业培训等劳动标准为签订集体合同而进行商谈的活动。

集体合同是伴随着集体谈判而产生的,它是集体谈判的结果,也是最重要的目的。

一般各国都有专门的集体合同法或是中集体合同专章(篇)。

目前我国关于这方面的也有规定,但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就试图分析笔者认为重要的几个问题。

二、问题探析
(一)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的主体的区别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集体谈判的主体是企业代表和工会组织或职工一方推选的代表(见《集体合同规定》第三章集体协商代表),而集体合同的主体是企业职工一方和企业(《劳动法》第三十三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三十五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

区分俩者的目的在于:集体谈判的代表行使的是“代表权”,最终只能形成集体合同的草案,而集体合同的真正主体是企业职工一方和企业,(《劳动法》规定“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这就确定了集体合同的主
体),“代表”只是在已被通过的合同上签字,所以代表不能超越权限直接订立集体合同,
使集体合同流于形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