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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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考勤制度

为确保本单位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严格工作纪律,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依据本车间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出勤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迟到早退,所有员工要执行公司规定的上下班考勤纪录制度,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无合理解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加班

1、确因工作需要,晚上下班后超时工作2小时以上的,视为加班半天(中午超时工作的不视为加班班距):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加班天数。标准暂定为20元/人/天

2、加既可以补假,不能用补假抵消病假、事假和旷工,因公差占用休息时间的不安排补休。

三、请假

1、员工不能正常出勤时,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提前填写请假条,请假条需清晰填写请假事由、时间,经主任批准后,报考勤人员备查。确因实际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需电话向领导请假,再行补办请假手续,否则可按旷工处理,病假50元/次;事假100元/次;无故旷工200元/次;全月旷工累计3天工资按生活费发给。

2、全年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20天或旷工累计超过5天或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0次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3、旷工或者假期满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旷工

累计超过30天的,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4、其余条款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考勤動制度执行如有与公司考勤制度相抵的,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四、其他

1、上班时间:早8:00之前到岗,下班时间:晚15:10以后;迟到、早退者罚款50元/次/人。罚当班班长50元/次/人;迟到超过1小时,按旷工处理。

2、上班时间严禁任何娱乐活动,如有违反从重处罚。

3、厂房内严禁吸烟,发现吸烟者,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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