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土地利用特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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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2005年,全市土地总面积1126220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96328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85.53%;建设用地面积8388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45%;其他土地面积7904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02%。

专栏一2005年株洲市土地利用结构单位:公顷,%

地类面积占一级地类比例(%)占全市土地比例(%)

土地总面积1126220 —100.00

农用地农用地合计963289 100.00 85.53

耕地202749 21.05 18.00

园地16521 1.72 1.47

林地669780 69.53 59.47

草地2482 0.26 0.22

其他农用地71758 7.45 6.37

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合计83884 100.00 7.45

城乡建设用地小计70240 83.73 6.24

城市9437 11.25 0.84

建制镇5771 6.88 0.51

农村居民点50528 60.24 4.49

采矿及独立建设4504 5.37 0.40

交通水利用地12568 14.98 1.12

其他建设用地1076 1.28 0.10

其他土地其他土地合计79046 100.00 7.02

水域18480 23.38 1.64

滩涂沼泽7086 8.96 0.63

未利用土地53480 67.66 4.75

全市耕地主要分布在市域中部的渌江流域、洣水流域及湘江株洲段上游两岸的江河平原、溪谷平原及溶蚀平原区;林地主要分布在炎陵、茶陵东南部、攸县东部、株洲县南部及市区东北部、市区南部;建设用地相对集中在株洲市区、醴陵市和攸县,其中株洲市区建设用地占市区土地总面积的27.18%;未利用地面积茶陵县最多,达18963公顷,其次是攸县,为18263公顷。

二、土地利用特点

——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显著。北部市区土地投入产出率高,但人均土地资源少,森林覆盖率低,为28.96%;农业与非农业用地矛盾突出;中部土地垦殖率高,为20.1%,农业用地条件好;南部山地资源丰富,但垦殖率低,为6.95%,投入产出率低。

——土地开发利用程度高。全市土地开发利用率为92.98%,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建设用地比重大,增长速度逐年加快。全市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7.45%,高于全国、全省的平均水平。自1996年以来,建设用地年平均增加624.55公顷,且有逐年增多的趋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不断提高。全市单位面积建设用地投资强度从1996年的5.68万元/公顷增长到2005年的19.15万元/公顷,同期单位面积建设用地GDP从26.24万元/公顷增长至62.48万元/公顷,年均增长超过10%。

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株洲市地域南北狭长,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水平差异明显。从北至南,分三个土地利用综合分区,即北部中心城市发展区、中部粮棉油生产基地区、南部林农综合利用区。

一、北部中心城市发展区

包括天元区、石峰区、荷塘区及芦淞区,区域总面积535.38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75%。人口密度1473.39人/平方公里,土地经济密度4559.21万元/平方公里,人均耕地0.26亩/人,土地垦殖率25.84%,森林覆盖率28.96%。本区拥有优越的区位优势,是株洲市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其土地利用率高,人口、经济密度高,交通发达。但人多地少,城镇扩张与农用地保护矛盾突出。

土地利用方向:要处理好非农建设用地、农业用地和生态用地的关系,不断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为打造长株潭“两型社会”、湘江生态经济开发带的建设提供土地资源保障;加快推进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合理安排好城乡结合部的土地利用,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特别是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无序扩大;各类建设用地发展空间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挖潜转变,充分利用闲置和存量土地;注重工业“三废”污染的综合治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二、中部粮油生产基地区

包括醴陵市、攸县、株洲县和茶陵县,区域总面积8696.01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7.22%。人口密度316.74人/平方公里,土地经济密度307.95万元/平方公里,人均耕地0.95亩,土地垦殖率20.1%,森林覆盖率45.05%。该区域以广大平丘岗地形为主,交通便捷,小城镇数量多,土地肥沃,农业用地条件好,农产品种类多,是株洲市的粮油生产基地。

土地利用方向:加强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土地后备资源,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强化耕地、园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粮棉油生产基地;合理确定区内工矿用地规模,严格控制次中心城市及小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扩大对耕地的占用;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三、南部林农综合利用区

主要分布在炎陵县,区域总面积2030.81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8.03%。人口密度88.20人/平方公里,土地经济密度60.35万元/平方公里,人均耕地1.18亩,土地垦殖率6.95%,森林覆盖率79.37%。该区域山地资源丰富,人口、经济密度低,交通区位条件差,投入产出效益低。

土地利用方向: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森林资源的保护,特别是要加强珍稀动植物的保护;封山育林,增加经济林和水源涵养林比重,提高林地经济效益;大力发展农林产品加工,发展特色旅游业,缩小与市域中部和北部的差距。

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一、基本农田集中区

基本农田集中区是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划定的基本农田面积相对集中的区域。规划基本农田集中区面积19726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7.52%。主要为分布在市域中部的醴陵市、攸县及株洲县。

主要管制导则:鼓励区内的农田整理和服务于农业生产的配套设施建设,以增加有效耕种面积,提高耕地产出水平;提倡区域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保持和培肥基本农田地力;严格控制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转变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涉及农用地转用或征用土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按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划数量与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加大基本农田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区内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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