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诈骗国有单位七千余万一香港居民被判无期
13个经济性非暴力死罪为何取消
13个经济性非暴力死罪为何取消?在25日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近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被取消。
我国现有68个死刑罪名,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施行后将减至55个。
此次被取消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它们有哪些共性?《新法制报》邀请诸多法律界专家和政法界人士为你一一解析。
点评专家王平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恢复性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黄华生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理事颜三忠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罗翔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讲师、刑法学博士刘晓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潜艇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刘莉芬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熊红文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政研室主任,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吴卫兵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肖礼光江西明实律师事务所主任黄松海江西鄱湖律师事务所律师万山江西华特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文军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律师盗窃非暴力性犯罪免死是必然刑法条文盗窃罪是指在未得到他人许可的情况下,以自以为不会被他人及时发觉或者及时维护的方式取得财物或其他物质的行为。
案例1:许霆盗取17.5万元终审获刑5年2006年4月21日,广州青年许霆与朋友郭安山利用ATM机故障漏洞取款,许取出17.5万元,郭取出1.8万元。
事发后,郭主动自首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许霆潜逃1年落网。
2007年12月一审,许霆被广州中院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
2008年2月22日,案件发回广州中院重审改判5年有期徒刑。
4月9日,许霆提起上诉。
5月22日,终审维持原判。
案例2:干扰器阻碍遥控锁车盗得50万元2010年2月9日11时许,仲小明、曾华经预谋到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南镇长征大道路口一银行处,见一男子驾驶一辆宝马X5型越野车至此。
金融诈骗罪是什么,有哪几种
金融诈骗罪是什么,有哪几种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金融诈骗犯罪类型一:集资诈骗罪;金融诈骗犯罪类型二:贷款诈骗罪;金融诈骗犯罪类型三:金融票据诈骗罪;金融诈骗犯罪类型四:信用诈骗罪。
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律体制也在不断完善,对各种犯罪事件的定罪和处罚条例更加健全。
对于以金融行业的名义骗人贷款、理财,以虚拟项目骗人缴纳预付款,最后却拿钱跑路,这样的行为都归为金融诈骗罪。
下面我们就来讲解金融诈骗罪是什么,并阐述其分类和处罚规定。
一、定义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二、构成特征1、客体是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为复杂客体,并且前者为主要客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而骗取公私财物,并且是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和自然人均可以构成。
但下列三种犯罪不能由单位构成: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和有价证券诈骗罪。
4、主观上都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
这也是本类罪区别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的重要依据。
三、罪行分类及处罚本类犯罪所有的罪名都规定了财产刑,即单处或者并处罚金;如果处以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则处以没收财产。
可以判处死刑的有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
可以由单位构成犯罪主体的有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以及保险诈骗罪等5个罪名。
1、集资诈骗罪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高分题库附精品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高分题库附精品答案单选题(共20题)1、为了占领本市市场,某地区甲乙丙丁四家公司各显神通,下列哪项行为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A.甲公司实行有奖销售,为了降低成本,有奖销售中用一等品替代特等品,但价格仍然是特等品的价格B.乙公司自恃财大气粗,产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C.丙企业自称、凡购买本企业产品的消费者均可获得抽奖机会,但事实上根本就没有奖品D.丁企业降价,产品利润为零【答案】 D2、某公安派出所以刘某偷窃少量财物为由,对刘某作出罚款500元治安处罚,刘某不服起诉。
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A.公安派出所在作出决定前应告知刘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B.公安派出所应以所属于的公安局名义作出此处罚决定C.公安派出所为被告D.如罚款为800元,刘某也可以公安派出所所属于的公安局为被告【答案】 C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A.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代表组成,而人民代表又是由人民通过选民直接选举方式选举产生的B.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国家的一切重大事务享有最高决定权C.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D.在我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形式多种多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最基本的形式【答案】 A4、关于法律冲突的裁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部门规章同地方性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B.商务部的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由商务部裁决C.商务部根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同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由全国人大裁决D.省地方性法规与本省设区的市地方政府规章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由本省人大常委会裁决【答案】 B5、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都是国家对外关系的范畴,驻外外交常设机构和领事常设机构既有紧密的联系也有重要的区别,下列各项不正确的有、()A.两国间同意建立外交关系即同意建立领事关系B.前者是全面代表国家与驻在国中央政府进行交往,后者则是与相关的地方政府进行交涉C.前者的职务范围为接受国全境,后者的辖区则限于其地方辖区D.断绝了外交关系也就当然地断绝了领事关系【答案】 D6、甲国的民航飞机遭到歹徒的劫持。
信用证诈骗罪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信用证诈骗罪法律规定包括哪些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信用证诈骗罪是与信用卡诈骗罪比较相似的犯罪,同时也是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诈骗犯罪。
我国除了《刑法》中有关于信用证诈骗罪的规定外,在其他一些法律、司法解释中也有相关规定。
下面,小编带来信用证诈骗罪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法》基本规定第一百九十五条【信用证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三)骗取信用证的;(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第二百条【单位犯金融诈骗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节录)”第五十三条[信用证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三)骗取信用证的;(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3起职务犯罪造成国家损失1亿余元3金融犯判死刑
3 起职务犯罪造成国家损失 1 亿余元 3 金融犯判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昨天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广东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王利明等 4 名金融要犯执行死刑,其中 3 人曾 为银行工作人员,共造成国家 1 亿余元的损失。
郑州王利明等内外勾结骗款 28432 万 原任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建设路支行会计科科长的王利明,与社会上 的无业人员苗平、宋中俊以及王翔、王郑光均另案处理等人,自 1999 年 4 月至同年 7 月,先后以高息诱骗河南省交通厅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管理办 公室等 5 个单位将资金存入建行郑州市建设路支行共计 330277 万元,随 后便使用仿造的银行汇票和转账支票从 5 个单位的银行账户上骗出存款 28432 万元,致使国有银行资金人民币 2000 余万元无法追回。
王利明、苗平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郑州王翔等窃取印鉴骗款 4000 万 王翔原是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城东路支行职员。
1998 年 11 月至 1999 年 4 月, 王翔与薛喜斌等相互勾结, 通过电脑扫 描储户印鉴,伪造并使用伪造的银行票据,将河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三 个单位存入银行的 4000 余万元资金转出后非法占有使用。
其中王翔同意直接转给吴国良使用赃款 1000 余万元,自己支配使用 赃款 1340 万元,造成国有银行经济损失 2000 余万元。
王翔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珠海梁世汉受贿后开 31 张信用证 梁世汉原是中国银行珠海市分行国际结算科进出口组组长。
1997 年 6 月至 1998 年 10 月间, 珠海经济特区亚德贸易有限公司和珠 海市润辉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强在逃请求梁世汉为其两家公司 开具信用证,并允诺给予其所开信用证金额 25%的报酬。
虽然明知上述公司银行授信额度不足,周强亦不能提供保证金作抵押, 梁世汉仍然利用职务便利,使用其工作代码和操作密码,盗用该行国际结 算科副科长的授权密码,为周强开具了 31 张信用证。
“新国大”案揪出数贪官 15个月骗3000人得15亿
“新国大”案揪出数贪官 15个月骗3000人得15亿导读:本文是关于“新国大”案揪出数贪官 15个月骗3000人得15亿,希望能帮助到您!“新国大”集资诈骗案1998年7月案发,台湾人曹予飞在15个月的时间内,以20%的期货高额回报为诱饵,在京骗取5亿余元后携款潜逃。
这场愈演愈烈的惊天骗局如何逃脱过有关部门的监管?昨天,北京市检察院首次对外披露了“新国大”系列渎职案,一长串渎职、受贿官员的名单揭开了其中的谜底。
15个月骗得5亿元1998年7月,震动京城的“新国大”集资诈骗案案发。
台湾人曹予飞自1997年4月至1998年7月先后以新亚东投资咨询公司、山东中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和新国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名义,以代理期货交易为手段,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在京疯狂进行集资诈骗活动,短短一年内骗取客户5亿余元人民币,并通过隐秘途径将大部分资金转移境外,造成3亿余元无法追回,受害期民多次上访,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经过中央领导批示,专案组动用各种手段,终于在云南石林将骗子曹予飞抓获。
1999年8月,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新国大”专案组,大家齐心协力于2000年1月成功支持了对曹予飞等22名被告人的公诉。
2000年3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主犯曹予飞、龚聪颖、高震宇死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无期徒刑。
被骗人数超过3000崇文区幸福大街甲39号德惠大厦,这是当时新国大期货经纪公司的办公场所。
1997年底,刚刚大学毕业的谭先生来到这里,担任该公司的期货交易员。
作为那场骗局的亲历者,他说:“刚进去时,我也晕了。
每天都看到大量的钱进进出出,一激动,我回家就撺掇我妈,把她辛辛苦苦攒的那些钱都搁进去了。
”1998年3月,看到这里的同事们都“疯了一样的找钱”,而内部管理一片混乱,学习法律的谭先生开始紧张,他劝说自己的父母将刚刚存了2个月的钱取了回来。
紧接着,他从那家公司辞职。
天津南德经济集团牟某1、姚某某、牟某2、牟某3、夏某某信用证诈骗案
天津南德经济集团牟某1、姚某某、牟某2、牟某3、夏某某信用证诈骗案文章属性•【案由】信用证诈骗罪•【审理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00.08.16裁判规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应认定为信用证诈骗罪。
因此,单位为非法占有国家资金,与他人共谋采取虚构进口货物的事实,骗开信用证,获取资金数额特别巨大,构成信用证诈骗罪。
正文天津南德经济集团牟某1、姚某某、牟某2、牟某3、夏某某信用证诈骗案被告单位:天津开发区南德经济集团,1991年8月10日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住所天津开发区第一大街翠园2—1号,法定代表人牟某1,注册资金人民币3500万元,经济性质:集体所有制。
集团下属有40余家分公司。
被告人牟某1。
1999年1月7日被武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被告人姚某某。
被告人牟某2。
被告人牟某3。
被告人夏某某(炜)。
1999年4月8日,武汉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南德经济集团、牟某1、姚某某、牟某2、牟某3、夏某某涉嫌信用证诈骗单位犯罪一案侦查终结,移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999年9月20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以上述被告犯有信用证诈骗罪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认定案件事实如下:1995年2月,被告人牟某1为获取银行资金用于天津开发区南德经济集团返还债务和集团业务,提出组建临时突击融资小组,由被告人牟某1挂帅,组员有被告人姚某某、牟某2、牟某3等人。
被告人牟某1经与何君合谋,提出以进口贸易的方式,通过对外循环开立180天远期信用证获取银行资金。
同年7月,被告人牟某1虚构进口货物的事实,以天津开发区南德经济集团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与湖北轻工签订总金额为1.5亿美元的外贸代理进口货物协议。
同时,被告人牟某1委托何君作为天津开发区南德经济集团的代理,编造外贸进口合同,通过湖北轻工为天津开发区南德经济集团从湖北中行对外开立180天远期信用证;被告人牟某1授权被告人姚某某、牟某2配合何君进行诈骗活动,并指示被告人牟某3联系交通银行贵阳分行为其提供具有担保内容的“见证意见书”,作为开证的担保文件。
企业信用报告_甘肃瑞溢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甘肃瑞溢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Hale Waihona Puke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目录
一、企业背景 .........................................................................................................................................................5 1.1 工商信息 ......................................................................................................................................................5 1.2 分支机构 ......................................................................................................................................................5 1.3 变更记录 ......................................................................................................................................................5 1.4 主要人员 ......................................................................................................................................................5 1.5 联系方式 ......................................................................................................................................................6
利用信用证诈骗390.5万美元被判无期
利用信用证诈骗390.5万美元被判无期6月29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信用证诈骗罪,一审判处利用信用证诈骗万美元(折合人民币达万元)的原四川双玺装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魏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11月,成都京蓉宾馆董事会决定对京蓉宾馆进行装修,要求装修单位全额垫资装修。
经他人介绍,京蓉宾馆总经理蒋素芳等人与外商独资公司四川双玺装饰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魏健商谈了装修事宜。
魏健提出以双玺公司名义到银行贷款,京蓉宾馆用房产为双玺公司贷款作抵押担保,采取在银行开远期信用证的方式到美国购买装饰材料,然后运到香港卖出,将款转回来。
京蓉宾馆表示同意。
后双方签订了装修费总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的垫资装修合同,约定:垫资的资金利率按年息20%计算;为确保双玺公司垫资的安全,京蓉宾馆将按双玺公司的要求,用本宾馆部分物业为双玺公司在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开立远期信用证作抵押担保。
1996年6月14日,京蓉宾馆向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出具了贷款担保书,魏健以双玺公司名义与该行签订了180万美元的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贷款用途仅限于开信用证进口装饰材料,系一次性使用的备付贷款。
1996年,双玺公司与泰华公司合作商谈装修事宜,商谈的融资方式与京蓉宾馆完全一致。
被告人魏健代表双玺公司与中行省分行签订了210万美元的借款合同,约定贷款用途仅限于开信用证进口装饰材料,系一次性使用的备付贷款。
此前,魏健代表双玺公司于1996年6月12日与隆泰公司签订了代理进口协议,协议约定:隆泰公司负责从美国、香港进口价值0万美元的装饰板、墙纸。
双玺公司以“开信用证进口装饰材料”为名与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签订了两份借款合同,但双玺公司并未从境外进口装饰材料,信用证项下的提货单、装箱单、商业发票、质量证明书等单据均系伪造。
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对收到的信用证单据审查后,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有关规定,分别于1997年4月7日、4月28日将210万美元和万美元付往香港里昂银行和中行洛杉矶分行。
2013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刑事审判十大案例
2013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刑事审判十大案例1.陈某出售假币、张某购买假币案2.广贸公司、陈某骗取金融票证案3.宁某、戴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4.刘某等伪造金融凭证、妨害信用卡管理案5.汤某等7人妨害信用卡管理案6.王某泄露内幕信息、徐某内幕交易案7.李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8.刘某信用卡诈骗、雷某洗钱案9.任某等贷款诈骗案10.许某等非法经营案1.陈某出售假币、张某购买假币案【裁判要旨】明知是伪造的人民币而出售,数额巨大的,构成出售假币罪。
明知是伪造的人民币而购买,数额巨大的,构成购买假币罪。
【基本案情】2013年8月28日,被告人陈某与被告人张某经事先电话联系,谈妥由陈某以12元真币兑换100元假币的价格,将10万元百元面值的假人民币出售给张某。
当日16时许,陈、张碰面后,在上海纪鹤公路、嘉松北路西北侧村庄内的一辆轿车内正准备交易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当场在车内缴获百元面值的人民币1,000张。
经中国人民银行鉴定,上述缴获的1,000张人民币均为假币。
张某还曾于2009年2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同年8月7日刑满释放。
【审判结果】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明知是伪造的人民币而予以出售,被告人张某明知是伪造的人民币而予以购买,数额巨大,陈某的行为已构成出售假币罪,张某的行为已构成购买假币罪。
陈某、张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张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陈某、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均可从轻处罚。
据此,以出售假币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以购买假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判决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公诉机关也未提出抗诉,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相关法条】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工商银行预防职务犯罪讲课稿2010
工商银行预防职务犯罪讲课稿(2010年5月)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按照《潍坊市人民检察院、中国工商银行潍坊分行关于联合举办法制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借这次机会同大家探讨一下预防职务犯罪的有关问题。
由于本人的水平有限,对一些问题的理解也不一定到位,观点也不一定正确,所以,讲的不妥甚至不对的地方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今天,我主要想和同志们探讨一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与大家分析一下当前银行系统职务犯罪的基本特点;二是银行系统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和危害;三是讲一下如何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
一、当前银行系统职务犯罪的基本特点近年来,银行系统内部人员违法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给国家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极大地损害了金融系统的信誉。
下面,我介绍一下银行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涉及范围宽涉及范围宽可以从两个方面体现出来,一是涉及的内部部门和岗位多,二是涉案银行多。
从大量的案例来看,违法犯罪已经渗透到信贷、计划、会计、出纳、储蓄、国际业务等各个部门,涉及到从吸收存款到票据结算、发放贷款、出具信用证等各个环节,既有一般职工,又有分支行级干部。
从司法实践看,绝大多数金融机构程度不同地存在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问题。
据初步统计,全省检察机关近几年来共立查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其中,农业占立案总数的30.6%;农村信用社占立案总数的25.5%;建设银行占立案总数的15.3%;中国银行占立案总数的7.3%;工商银行占立案总数的5.1%。
从我院查办情况,1998年以来,共查办发生在银行系统的贪污、挪用、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6件,有农行、建行、中行,当然也有咱们工行的,大家也都知道。
(二)基层主要负责人犯罪比例较大从查办案件看,这些案件主要发生在乡镇储蓄所、城区分理处、营业所等基层营业网点,这些地方的人员约占60%多。
其中分理处主任、储蓄所主任、营业部主任、客服部经理等基层网点“一把手”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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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诈骗7.5亿元按揭贷款北京一房地产开发商被判无期徒刑[修改版]
第一篇:利用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诈骗7.5亿元按揭贷款北京一房地产开发商被判无期徒刑利用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诈骗7.5亿元按揭贷款北京一房地产开发商被判无期徒刑转自谢谢!2009-12-02 13:51利用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诈骗7.5亿元按揭贷款北京一房地产开发商被判无期徒刑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邹庆指使员工召集大量人员冒充购房者,采用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楼宇按揭担保借款合同的方法,从银行骗取个人按揭贷款7.5亿余元,造成银行损失贷款本金6.7亿余元。
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邹庆无期徒刑,以信用证诈骗罪判处邹庆无期徒刑,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同案的其他5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现年45岁的被告人邹庆,初中文化程度,曾担任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北京华运达经贸发展公司法定代表人、华庆时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12月至2002年6月,邹庆在担任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指使公司职员虚构该公司开发的森豪公寓商品房销售事实,采取与购房人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为购房人伪造收入证明、首付款证明等贷款材料,从银行骗取个人按揭贷款共计6.44亿余元。
目前,尚有贷款本金5.79亿余元没有归还。
2001年9月至2002年6月间,邹庆在担任华庆时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并实际控制该公司期间,采取同样手段,从银行骗取个人按揭贷款共计1.07亿余元。
目前,尚有贷款本金9396万余元没有归还。
法院认为,邹庆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
此外,邹庆其他犯罪行为构成信用证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新闻链接森豪公寓骗贷案银行职员和律师被判刑2007年9月,北京二中院对该案中失职的三名银行工作人员及两名律师进行了一审宣判。
法院以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分别判处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零售业务处原副处长徐维联有期徒刑五年,判处该处消费信贷业务科原科长尚进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该处消费信贷业务科原科员张笑非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判处北京市嘉惠律师事务所原律师孔卫东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处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原律师战军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995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公布1995年6月30日起施行)为了惩治伪造货币和金融票据诈骗、信用证诈骗、非法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特作如下决定:第一条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二条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第一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7部第三条走私伪造的货币的,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罚。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1部宪法法律共1部第四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2部第五条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罪名解析-信用证诈骗罪
信用证诈骗罪刑法条文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三)骗取信用证的;(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构成要件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如果行为人确无诈骗故意,即使违反有关信用卡管理规定获取了财物,也不能以犯罪论处。
如不知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而使用,善意透支,误用他人信用卡等,均不能作犯罪论处。
(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的信用证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其具体行为表现为:一是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二是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三是骗取信用证的;四是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立案量刑标准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三)骗取信用证的;(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精品】福建省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物权法概述考试试题
福建省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物权法概述考试试题2015年福建省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物权法概述考试试题本卷共分为2大题5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行政诉讼所要解决的纠纷一般发生在( )A.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B.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之间C.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D.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与职工之间2.国家征税凭借的是()。
A.资产所有权 B.行政所有权 C.政治权力 D.公共管理权。
3.《监狱法》明确规定:监狱的基本任务是对罪犯的()。
A.惩罚和改造B.惩罚和教育C.改造和教育D.教育和矫正4.下列哪项不属于《循环经济促进法》中规定的工业企业在节水方面应当采取的措施?( ) 。
A.海水淡化 B.采用先进或者适用的节水技术C.配备和使用合格的用水计量器具 D.建立水耗统计5. 依法治国要求树立法律权威,依法办事,因此在民事纠纷解决的过程中,各方主体都须遵守法律的规定。
下列哪一行为违背了相关法律?A.法院主动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调解书启动再审B.派出所民警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C.法院为下落不明的被告指定代理人参加调解D.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当事人之间的民间纠纷6. 下列机关或组织不能充当行政赔偿的义务机关的是()。
A.被委托的组织 B.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权的组织C.实施侵害的行政机关 D.行政复议机关7. 依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经营范围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B.公司一旦选定经营范围,就不得变更C.公司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D.公司擅自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 关于版权保护,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伯尔尼公约》的补充?A.明确了摄影作品的最低保护期限B.将计算机程序和有独创性的数据汇编列为版权保护的对象C.增加了对作者精神权利方面的保护D.无例外地实行国民待遇原则9. 关于事实认识错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本欲电话诈骗乙,但拨错了号码,对接听电话的丙实施了诈骗,骗取丙大量财物。
十大悲情企业家
盘点中国十大悲情企业家(图)文/余胜海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最大的变化是出现了企业家这个人群。
他们是改革的参与者,也是推动者。
三十年的经济新革命,在一个又一个商业高峰刻下记号。
划下痕迹的,有成功者也有失败者。
成功者披着财富的凤冠在历史的画卷中磅礴泼墨,失败者却握着没有碑文的墓志铭黯然隐退。
这些富豪、企业家们的商海沉浮,在某种程度上是整个环境下经济发展的缩影。
他们曾经的辉煌和败落,也许能给人们带来更多的启示。
中国人对悲情概括得精妙,以三句诗为最:“问君何事险囹圄,怜君何事向天涯”;“昔时人已殁,今日水尤寒”;“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其一为牢狱之灾、终生负痛的悲哀;其二是大业未成、撒手尘寰的悲痛;其三乃黑白难辨、功败垂成的悲壮。
在庆祝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之际,笔者以“悲情”为主线,向广大读者推出了改革开放三十年具有代表性的十位悲情企业家。
这串沉甸甸的“悲情”回忆录上,记下一串串曾鲜活时代但终究泛黄的悲情企业家的名单——牟其中、褚时健、赵新生、黄宏生、郑俊怀、王效金、乔洪、黄光裕……我们不能不为这10位悲情企业家扼腕叹息。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希望“悲情”不再上演!从峰顶坠落的草莽英雄:牟其中牟其中,南德集团前董事长。
1940年出生于重庆万州,曾三次入狱。
他是一个把口号喊遍中国的富豪,一个曾同时肩负中国“首富”和“首骗”两个名号的备受争议的人物。
300元钱起家,办了三件大事:飞机易货、卫星发射、开发满洲里。
提出改造国有企业;甚至还想炸开喜马拉雅山,把印度洋的暖湿气流引进我国西部地区……举国上下,放眼世界,无人不知他是中国首富,并先后被挂上许多桂冠。
最后却因南德集团信用证诈骗案锒铛入狱,被判有期徒刑18年。
从“首富”到“首骗”,牟其中崛起于草莽,纵横于商海,利用规则但又无视规则,因为打破了应该打破的规则,他们登上了人生峰顶,但也因为打破了不该打破的规则而从峰顶坠落。
银行从业资格《银行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初级)》历年真题精选天天练(第43天)【含答案】(1)
2023从业资格《银行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初级)》历年真题精选天天练(第43天)【含答案】一、单选题(20题)1.刘某在2013年7月8日存入一笔12000元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假设一年期利率3.00%,活期存款利率为0.80%,一年后客户支取该存款,他从银行取回的全部金额是()元。
A.12048B.12360C.12180D.120962.银行购买了某公司2亿元的应收账款,这属于()。
A.保理业务B.负债业务C.代理业务D.贷款业务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A.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B.意思表示真实的民事行为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D.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4.票据行为中,持票人对前手追索权期限是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内。
A.3个月B.1个月C.6个月D.2年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市场定位是,充分依托和发挥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以()业务和中间业务为主,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与其他商业银行形成互补关系,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A.存款B.贷款C.结算D.零售6.在银团贷款中,接受借款人的委托,策划组织银团、负责安排贷款分配的,并且通常在银行中参与的贷款份额较大的银行是()。
A.联系行B.代理行C.牵头行D.参加行7.下列关于公司资本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允许公司资本的分批缴纳B.股票发行价格不得高于票面金额C.非货币出资不得高估作价D.公司资本不得任意变更8.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期()内不行使,票据权利消灭。
A.3个月B.6个月C.1年D.2年9.下列关于骗取贷款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该罪的主体只是自然人B.该罪最高法定刑为7年有期徒刑C.该罪属于金融诈骗罪的一种D.该罪主观上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10.以下关于拨贷比的表述.错误的是()。
牟其中终审被判无期
牟其中终审被判无期
佚名
【期刊名称】《重庆国际经贸》
【年(卷),期】2000(000)002
【摘要】南德经济集团及其总裁牟其中涉嫌信用证诈骗一案,近日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南德经济集团及其法人牟其中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总页数】1页(P3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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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诈骗国有单位七千余万一香港居民被判无期
通过签订虚假进口合同诱使国有单位开立信用证,再实施诈骗,致使国有单位损失七千余万元的香港居民庄志海,经北京市检察院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被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信用证诈骗罪两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记者今天获悉,法院对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案发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函。
49岁的庄志海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原任香港裕亨有限公司董事。
1998年7月至11月,庄志海以销售液化气为名,通过裕亨公司与华林贸易公司签订虚假进口合同,诱使华林公司委托香港某公司向中国银行香港分行申请开立信用证,而后再以伪造的信用证附随商业发票等方法,骗取信用证项下的万美元,偿还裕亨公司所欠债务;同年10月,中国土产蓄产进出口总公司提出将信用证付款方式改为直接付汇,并通过传真与裕亨公司签订协议:裕亨公司收款后立即关闭为此业务先前开立的信用证。
之后便依约向裕亨公司支付货款万美元,然而裕亨公司收款后并未关闭信用证的义务,致使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继续承担向开证行付款的责任,并造成货款万美元的损失。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庄志海犯罪行为得逞,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结果与被骗国有单位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有关工作人员背离职守、违规操作等问题有关。
针对上述问题,法院向被骗国有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该单位以庄志海的合同诈骗、信用证诈骗案为鉴,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