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诈骗国有单位七千余万一香港居民被判无期
13个经济性非暴力死罪为何取消

13个经济性非暴力死罪为何取消?在25日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近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被取消。
我国现有68个死刑罪名,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施行后将减至55个。
此次被取消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它们有哪些共性?《新法制报》邀请诸多法律界专家和政法界人士为你一一解析。
点评专家王平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恢复性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黄华生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理事颜三忠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罗翔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讲师、刑法学博士刘晓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潜艇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刘莉芬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熊红文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政研室主任,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吴卫兵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肖礼光江西明实律师事务所主任黄松海江西鄱湖律师事务所律师万山江西华特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文军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律师盗窃非暴力性犯罪免死是必然刑法条文盗窃罪是指在未得到他人许可的情况下,以自以为不会被他人及时发觉或者及时维护的方式取得财物或其他物质的行为。
案例1:许霆盗取17.5万元终审获刑5年2006年4月21日,广州青年许霆与朋友郭安山利用ATM机故障漏洞取款,许取出17.5万元,郭取出1.8万元。
事发后,郭主动自首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许霆潜逃1年落网。
2007年12月一审,许霆被广州中院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
2008年2月22日,案件发回广州中院重审改判5年有期徒刑。
4月9日,许霆提起上诉。
5月22日,终审维持原判。
案例2:干扰器阻碍遥控锁车盗得50万元2010年2月9日11时许,仲小明、曾华经预谋到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南镇长征大道路口一银行处,见一男子驾驶一辆宝马X5型越野车至此。
金融诈骗罪是什么,有哪几种

金融诈骗罪是什么,有哪几种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金融诈骗犯罪类型一:集资诈骗罪;金融诈骗犯罪类型二:贷款诈骗罪;金融诈骗犯罪类型三:金融票据诈骗罪;金融诈骗犯罪类型四:信用诈骗罪。
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律体制也在不断完善,对各种犯罪事件的定罪和处罚条例更加健全。
对于以金融行业的名义骗人贷款、理财,以虚拟项目骗人缴纳预付款,最后却拿钱跑路,这样的行为都归为金融诈骗罪。
下面我们就来讲解金融诈骗罪是什么,并阐述其分类和处罚规定。
一、定义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二、构成特征1、客体是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为复杂客体,并且前者为主要客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而骗取公私财物,并且是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和自然人均可以构成。
但下列三种犯罪不能由单位构成: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和有价证券诈骗罪。
4、主观上都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
这也是本类罪区别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的重要依据。
三、罪行分类及处罚本类犯罪所有的罪名都规定了财产刑,即单处或者并处罚金;如果处以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则处以没收财产。
可以判处死刑的有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
可以由单位构成犯罪主体的有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以及保险诈骗罪等5个罪名。
1、集资诈骗罪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高分题库附精品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高分题库附精品答案单选题(共20题)1、为了占领本市市场,某地区甲乙丙丁四家公司各显神通,下列哪项行为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A.甲公司实行有奖销售,为了降低成本,有奖销售中用一等品替代特等品,但价格仍然是特等品的价格B.乙公司自恃财大气粗,产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C.丙企业自称、凡购买本企业产品的消费者均可获得抽奖机会,但事实上根本就没有奖品D.丁企业降价,产品利润为零【答案】 D2、某公安派出所以刘某偷窃少量财物为由,对刘某作出罚款500元治安处罚,刘某不服起诉。
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A.公安派出所在作出决定前应告知刘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B.公安派出所应以所属于的公安局名义作出此处罚决定C.公安派出所为被告D.如罚款为800元,刘某也可以公安派出所所属于的公安局为被告【答案】 C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A.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代表组成,而人民代表又是由人民通过选民直接选举方式选举产生的B.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国家的一切重大事务享有最高决定权C.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D.在我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形式多种多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最基本的形式【答案】 A4、关于法律冲突的裁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部门规章同地方性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B.商务部的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由商务部裁决C.商务部根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同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由全国人大裁决D.省地方性法规与本省设区的市地方政府规章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由本省人大常委会裁决【答案】 B5、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都是国家对外关系的范畴,驻外外交常设机构和领事常设机构既有紧密的联系也有重要的区别,下列各项不正确的有、()A.两国间同意建立外交关系即同意建立领事关系B.前者是全面代表国家与驻在国中央政府进行交往,后者则是与相关的地方政府进行交涉C.前者的职务范围为接受国全境,后者的辖区则限于其地方辖区D.断绝了外交关系也就当然地断绝了领事关系【答案】 D6、甲国的民航飞机遭到歹徒的劫持。
信用证诈骗罪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信用证诈骗罪法律规定包括哪些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信用证诈骗罪是与信用卡诈骗罪比较相似的犯罪,同时也是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诈骗犯罪。
我国除了《刑法》中有关于信用证诈骗罪的规定外,在其他一些法律、司法解释中也有相关规定。
下面,小编带来信用证诈骗罪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法》基本规定第一百九十五条【信用证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三)骗取信用证的;(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第二百条【单位犯金融诈骗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节录)”第五十三条[信用证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三)骗取信用证的;(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3起职务犯罪造成国家损失1亿余元3金融犯判死刑

3 起职务犯罪造成国家损失 1 亿余元 3 金融犯判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昨天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广东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王利明等 4 名金融要犯执行死刑,其中 3 人曾 为银行工作人员,共造成国家 1 亿余元的损失。
郑州王利明等内外勾结骗款 28432 万 原任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建设路支行会计科科长的王利明,与社会上 的无业人员苗平、宋中俊以及王翔、王郑光均另案处理等人,自 1999 年 4 月至同年 7 月,先后以高息诱骗河南省交通厅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管理办 公室等 5 个单位将资金存入建行郑州市建设路支行共计 330277 万元,随 后便使用仿造的银行汇票和转账支票从 5 个单位的银行账户上骗出存款 28432 万元,致使国有银行资金人民币 2000 余万元无法追回。
王利明、苗平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郑州王翔等窃取印鉴骗款 4000 万 王翔原是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城东路支行职员。
1998 年 11 月至 1999 年 4 月, 王翔与薛喜斌等相互勾结, 通过电脑扫 描储户印鉴,伪造并使用伪造的银行票据,将河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三 个单位存入银行的 4000 余万元资金转出后非法占有使用。
其中王翔同意直接转给吴国良使用赃款 1000 余万元,自己支配使用 赃款 1340 万元,造成国有银行经济损失 2000 余万元。
王翔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珠海梁世汉受贿后开 31 张信用证 梁世汉原是中国银行珠海市分行国际结算科进出口组组长。
1997 年 6 月至 1998 年 10 月间, 珠海经济特区亚德贸易有限公司和珠 海市润辉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强在逃请求梁世汉为其两家公司 开具信用证,并允诺给予其所开信用证金额 25%的报酬。
虽然明知上述公司银行授信额度不足,周强亦不能提供保证金作抵押, 梁世汉仍然利用职务便利,使用其工作代码和操作密码,盗用该行国际结 算科副科长的授权密码,为周强开具了 31 张信用证。
“新国大”案揪出数贪官 15个月骗3000人得15亿

“新国大”案揪出数贪官 15个月骗3000人得15亿导读:本文是关于“新国大”案揪出数贪官 15个月骗3000人得15亿,希望能帮助到您!“新国大”集资诈骗案1998年7月案发,台湾人曹予飞在15个月的时间内,以20%的期货高额回报为诱饵,在京骗取5亿余元后携款潜逃。
这场愈演愈烈的惊天骗局如何逃脱过有关部门的监管?昨天,北京市检察院首次对外披露了“新国大”系列渎职案,一长串渎职、受贿官员的名单揭开了其中的谜底。
15个月骗得5亿元1998年7月,震动京城的“新国大”集资诈骗案案发。
台湾人曹予飞自1997年4月至1998年7月先后以新亚东投资咨询公司、山东中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和新国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名义,以代理期货交易为手段,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在京疯狂进行集资诈骗活动,短短一年内骗取客户5亿余元人民币,并通过隐秘途径将大部分资金转移境外,造成3亿余元无法追回,受害期民多次上访,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经过中央领导批示,专案组动用各种手段,终于在云南石林将骗子曹予飞抓获。
1999年8月,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新国大”专案组,大家齐心协力于2000年1月成功支持了对曹予飞等22名被告人的公诉。
2000年3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主犯曹予飞、龚聪颖、高震宇死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无期徒刑。
被骗人数超过3000崇文区幸福大街甲39号德惠大厦,这是当时新国大期货经纪公司的办公场所。
1997年底,刚刚大学毕业的谭先生来到这里,担任该公司的期货交易员。
作为那场骗局的亲历者,他说:“刚进去时,我也晕了。
每天都看到大量的钱进进出出,一激动,我回家就撺掇我妈,把她辛辛苦苦攒的那些钱都搁进去了。
”1998年3月,看到这里的同事们都“疯了一样的找钱”,而内部管理一片混乱,学习法律的谭先生开始紧张,他劝说自己的父母将刚刚存了2个月的钱取了回来。
紧接着,他从那家公司辞职。
天津南德经济集团牟某1、姚某某、牟某2、牟某3、夏某某信用证诈骗案

天津南德经济集团牟某1、姚某某、牟某2、牟某3、夏某某信用证诈骗案文章属性•【案由】信用证诈骗罪•【审理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00.08.16裁判规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应认定为信用证诈骗罪。
因此,单位为非法占有国家资金,与他人共谋采取虚构进口货物的事实,骗开信用证,获取资金数额特别巨大,构成信用证诈骗罪。
正文天津南德经济集团牟某1、姚某某、牟某2、牟某3、夏某某信用证诈骗案被告单位:天津开发区南德经济集团,1991年8月10日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住所天津开发区第一大街翠园2—1号,法定代表人牟某1,注册资金人民币3500万元,经济性质:集体所有制。
集团下属有40余家分公司。
被告人牟某1。
1999年1月7日被武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被告人姚某某。
被告人牟某2。
被告人牟某3。
被告人夏某某(炜)。
1999年4月8日,武汉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南德经济集团、牟某1、姚某某、牟某2、牟某3、夏某某涉嫌信用证诈骗单位犯罪一案侦查终结,移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999年9月20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以上述被告犯有信用证诈骗罪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认定案件事实如下:1995年2月,被告人牟某1为获取银行资金用于天津开发区南德经济集团返还债务和集团业务,提出组建临时突击融资小组,由被告人牟某1挂帅,组员有被告人姚某某、牟某2、牟某3等人。
被告人牟某1经与何君合谋,提出以进口贸易的方式,通过对外循环开立180天远期信用证获取银行资金。
同年7月,被告人牟某1虚构进口货物的事实,以天津开发区南德经济集团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与湖北轻工签订总金额为1.5亿美元的外贸代理进口货物协议。
同时,被告人牟某1委托何君作为天津开发区南德经济集团的代理,编造外贸进口合同,通过湖北轻工为天津开发区南德经济集团从湖北中行对外开立180天远期信用证;被告人牟某1授权被告人姚某某、牟某2配合何君进行诈骗活动,并指示被告人牟某3联系交通银行贵阳分行为其提供具有担保内容的“见证意见书”,作为开证的担保文件。
企业信用报告_甘肃瑞溢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甘肃瑞溢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Hale Waihona Puke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目录
一、企业背景 .........................................................................................................................................................5 1.1 工商信息 ......................................................................................................................................................5 1.2 分支机构 ......................................................................................................................................................5 1.3 变更记录 ......................................................................................................................................................5 1.4 主要人员 ......................................................................................................................................................5 1.5 联系方式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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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诈骗国有单位七千余万一香港居民被判无期
通过签订虚假进口合同诱使国有单位开立信用证,再实施诈骗,致使国有单位损失七千余万元的香港居民庄志海,经北京市检察院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被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信用证诈骗罪两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记者今天获悉,法院对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案发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函。
49岁的庄志海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原任香港裕亨有限公司董事。
1998年7月至11月,庄志海以销售液化气为名,通过裕亨公司与华林贸易公司签订虚假进口合同,诱使华林公司委托香港某公司向中国银行香港分行申请开立信用证,而后再以伪造的信用证附随商业发票等方法,骗取信用证项下的万美元,偿还裕亨公司所欠债务;同年10月,中国土产蓄产进出口总公司提出将信用证付款方式改为直接付汇,并通过传真与裕亨公司签订协议:裕亨公司收款后立即关闭为此业务先前开立的信用证。
之后便依约向裕亨公司支付货款万美元,然而裕亨公司收款后并未关闭信用证的义务,致使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继续承担向开证行付款的责任,并造成货款万美元的损失。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庄志海犯罪行为得逞,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结果与被骗国有单位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有关工作人员背离职守、违规操作等问题有关。
针对上述问题,法院向被骗国有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该单位以庄志海的合同诈骗、信用证诈骗案为鉴,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