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生态区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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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深发[2003]15号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深发[2003]15号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正文:----------------------------------------------------------------------------------------------------------------------------------------------------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2003年10月29日深发[2003]15号)为加快我市建设国际化城市的步伐,实现深圳经济特区内外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快速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宝安、龙岗两区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工业化水平大大提高,经济结构已经基本实现了由第一产业为主转变为第二、三产业为主,镇村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福利事业有了长足进步,村民基本上已不再从事传统的农业生产。

这表明宝安、龙岗两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加快两区城市化的步伐,对于统一特区内外的行政、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推进两区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缩小特区内外经济和社会发展差距,加快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把深圳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现代化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二、明确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国际化城市为目标,以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和竞争力为核心,紧紧依靠宝安、龙岗两区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做好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完成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各项工作,实现特区内外协调发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深圳绿地系统规划

深圳绿地系统规划

深圳绿地系统规划--————————————————————————————————作者: ————————————————————————————————日期:ﻩ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指导深圳市绿化建设项目的安排,加强全市绿化工作的规划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3-2005年)》、《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技术纲要办法(试行)》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项目的规划范围为深圳市行政辖区,包括深圳经济特区(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和宝安区、龙岗区,总面积2020平方公里。

第三条本规划的期限为2004-2020年。

第四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图纸以及说明书组成。

第五条根据深圳实际情况,建设由“区域绿地—生态廊道体系—城市绿地”组成的城市绿地系统。

与此相对应,本次规划所指的绿地,既包括城市建成区内各项绿化用地,也包括建成区外对生态环境改善起积极作用的林地、园地、耕地、牧草地、水域等各类生态绿地,前者主要对应于各级城市绿地的分类规划,后者纳入区域绿地和生态廊道体系范畴。

第六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全市绿色开敞空间总的建设指引。

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与绿色开敞空间相关的规划、绿化及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

其他各种类型的开敞空间规划应与此相协调,实现城市生态空间资源合理保护与有效利用的“双赢”。

第二章目标和原则第七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1、全面提高城市绿化质量,优化绿地布局结构,提高绿地配置和养护水平,丰富城市景观效果,缓解深圳乃至区域的快速城市化带来的消极影响,实现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

2、加强对区域和城市生态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态绿地、沿海滩涂、河流水系、各类湿地的保护和绿化建设,实现区域生态环境的共保、共建和共享,维护城市和区域的生态安全。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加强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生态区建设实施办法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加强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生态区建设实施办法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加强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生态区建设实施办法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加强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生态区建设实施办法2010-4-16 14:16:41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市的决定》(深发[2007]1号)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就加强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生态区建设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全面建设生态区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环境优先方针,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改变,发展循环经济,强化环境法治,倡导生态文明,完善监管体制,破解“四个难以为继”,促进质量、效率、速度相协调,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争创最具活力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区,实现和谐宝安、平安宝安、繁荣宝安的发展目标。

(二)基本原则在全面推进生态区建设中,必须遵循以下几项原则:——环境优先,协调发展。

把环境优先理念贯穿到经济工作和宏观决策中,正确处理生态区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在生态环境保护中促进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

——强化法治,综合治理。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环境执法。

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相结合的方针,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突出问题。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优先推进有重大环境效益的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分阶段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加大工作力度,改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逐步实现生态区建设目标。

(三)工作目标到2010年,全区受损生态系统得到基本修复,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公众生态意识普遍提高,生态文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法定图则(修编)

法定图则(修编)

深圳市宝安302-01号片区[光明北地区] 法定图则(修编)No.BA302-01/02(文本、图表)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深圳市宝安302-01号片区[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修编)经法定图则委员会2017年第9次会议审批通过,现予以公布。

本图则包括文本及图表两部分。

(1)文本: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控制条文及说明。

(注:文本中的配图及照片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2)图表: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图及附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二〇一八年十一月文本目录前言 (1)1总则 (3)2发展目标 (4)3用地布局与土地利用 (4)4人口规模与开发强度 (6)5公共设施 (6)6综合交通 (7)7市政工程 (10)8城市设计 (12)9自然生态保护与绿地系统规划 (14)10“五线”控制 (14)11规划实施 (15)12其它 (15)13附则 (16)附录主要名词解释 (20)附表 (23)前言光明北地区(以下简称本区)位于深圳市西北部的光明新区新湖街道,距离宝安国际机场、蛇口港区和大铲湾港区约30分钟车程。

西临光明中心区,南接凤凰城和光明小镇,东临东莞市黄江镇。

本区南部设有广深港客运专线的光明城站,规划轨道交通6号线支线经过本区,设有新明医院站和中山大学站,并预留一处规划高等院校站点。

同时,本区依托光侨路和公常路等主干路与周边高快速路进行联系,具备良好的交通区位条件。

光明北地区属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确定的西部滨海分区中的西部高新组团,该片区原法定图则于2012年通过审批,其对本区的开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但经过近年来的发展,本区的内外部发展环境都出现了巨大的变化。

(1)重大项目落位的带动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和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原新明医院)的落户,对本区乃至整个光明新区的发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对本区的发展定位、功能布局、建设规模、整体形象及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深圳市宝安区共和第三工业区及周边城市更新片区-筑博设计

深圳市宝安区共和第三工业区及周边城市更新片区-筑博设计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9.06(局办公会)深圳市宝安区共和第三工业区及周边城市更新片区规划研究项目区位凤凰山森林公园铁岗-石岩水源自然保护区前海中心宝安中心宝安机场大空港石岩水库南沙珠江口立新水库长流陂水库☐地理位置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西望大空港、长安新区,与东莞长安镇一河之隔。

☐交通区位外环高速(在建)横穿片区在松福大道设出入口,距离穗莞深城际铁路海上田园站2公里。

该片区距大空港和长安新区约2公里,距宝安机场约10公里沙井街道长安新区深南大道滨海大道南坪快速留仙大道外环高速(在建)海上田园湿地公园松岗公园siteSITE0.89平方公里规划范围规划研究范围依据图则及现状权属划定,由松福大道、沙井西环路、帝堂路和德和街围合而成,规划面积约0.89平方公里。

范围内建成度高,以工业园区为主,东侧和北侧主要为城中村,西接茅洲河,衙边涌从片区中部穿过,景观资源优越。

衙边涌茅洲河共和村上下围创业工业园蚝一村共和第三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编制原则●原则一:以法定图则为编制基础,与相关规划充分衔接●原则二:反映意向更新项目的合法合理诉求,科学划定范围●原则三:将社会责任与开发利益捆绑,统筹平衡各方诉求有据务实平衡●原则四:在同一更新单元内,通过腾挪置换优化用地布局优化工作重点产业优化城市升级更新策略实施指引优化产业空间完善产业服务空间布局优化城市服务升级明确更新潜力确定规模配套划定更新单元明确捆绑责任以加快产业转型、促进城市升级为导向,以城市更新为抓手,探索产业片区更新统筹的方法和路径,本次规划工作重点为:汇报内容01 现状分析02 发展定位03 规划方案04 实施指引01现状分析1.1 现状空间条件1.2 现状产业条件1.3 更新潜力分析片区以普通工业用地为主,沙井西环路两侧有少量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用地,现状土地利用效益低下。

规划总用地89.22公顷,其中普通工业用地为52公顷。

1.深圳市宝安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1.深圳市宝安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深圳市宝安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二〇一三年二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土地利用目标 (5)第一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5)第二节主要调控指标分解 (7)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11)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1)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2)第四章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 (15)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 (15)第二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与管制规则 (19)第五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23)第一节新增建设用地控制 (23)第二节存量建设用地循环利用 (24)第三节建设用地清退 (25)第六章农用地保护 (27)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7)第二节其他农用地保护 (28)第七章土地整治工程与近期用地安排 (30)第一节土地整治 (30)第二节近期用地规划 (31)第八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34)附表 (36)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目的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好地统筹宝安片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落实《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制定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6.《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7.《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8.《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9.《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1-2009)10.《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11.《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2009)12.《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送审稿)13.《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14.《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总体规划》(送审稿)15.《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与本规划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和规划。

宝安区福永街道十二五年规划

宝安区福永街道十二五年规划

宝安区福永街道十二五年规划目录一、“十一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1)(一)经济运行情况 (1)(二)社会事业发展概况 (2)(三)“十一五”期间重点项目完成情况 (4)二、“十二五”发展面临的环境 (5)(一)发展机遇与优势 (5)(二)面临的挑战 (6)三、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和发展战略 (7)(一)指导思想 (7)(二)发展目标 (7)(三)发展战略 (9)四、大力推进自主创新 (10)五、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1)(一)优化工业结构体系 (11)(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14)(三)发展现代都市农业 (17)六、优化空间布局 (18)(一)“两轴”——宝安大道、107国道两侧用地 (18)(二)“六区” (18)七、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功能 (21)(一)进一步完善重大基础设施 (21)(二)强力推进城市更新 (22)八、优先发展社会事业 (25)(一)促进人口协调发展 (25)(二)继续推进教育发展 (25)(三)完善公共卫生体系 (26)(四)加快发展文化体育事业 (26)(五)加强社区建设 (27)九、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9)(一)强化社会治安保障城市安全稳定 (29)(二)加强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 (29)(三)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30)十、保障措施 (31)(一)完善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与考核评估制度 (31)(二)体制保障 (31)(三)资金保障 (32)(四)人才保障 (32)附件1:宝安区福永街道“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预期目标表.. 34 附件2: 宝安区福永街道“十二五”时期重点谋划综合项目 (38)附件3:宝安区福永街道“十二五”期间重大项目一览表 (42)《宝安区福永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简称《规划纲要》)根据《宝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编制。

《规划纲要》是福永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和综合性规划,是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和总体安排,是编制和实施福永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

2008年大事记

2008年大事记

2008年大事记1月2日省环保局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学习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

2日~10日国家环保总局张力军副局长率污染减排核查组对我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行年度核查。

4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总动员和再部署。

林木声副省长出席会议。

5日省环保局组织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知识竞赛,并在羊城晚报刊登竞赛题。

5日~6日全省环保图片巡回展最后一站在韶关市中山公园成功举行。

10日■省核管委举行恐怖袭击事件引起的核电厂事故应急指挥系统演习,省级核应急组织和核电厂、深圳市、惠州市以及国家驻粤有关单位、驻粤部队等单位2000多人参加演习。

■省编办批复省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

11日省环保局污控处和魏育逢同志分别被省政府评选为全省打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4日省环保局召开2007年度工作总结暨局领导班子一年一评议大会。

14日~19日国家污普办陈善荣副主任率核查组对我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工作进行核查。

15日国家环保总局环监局副局长、国家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副主任陈善荣到省环保局作“我国环境安全管理形势与任务”报告。

16日省环保局对河源市临江安顺汽车服务中心等18家机动车排气检测年检机构进行委托。

17日省环保局召开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

18日■省环保局李清局长参加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一场记者招待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人大代表、省环境技术中心主任刘奕玲和省人大代表、湛江市环保局局长李丕学参加广东电视台“两会代表访谈”节目,就环保问题接受主持人采访。

22日省环保局网站被国家环保总局评为2007年度省级环保局(厅)政府网站绩效第一名。

30日黄龙云常务副省长在广州会见德国环境、自然保护及核反应堆安全部加布里尔部长一行,省政府刘晓捷副秘书长、省环保局李清局长、王子葵副局长等参加会谈。

31日省环保局陈光荣副局长在广州会见澳门环境委员会黄蔓红代主席一行。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城市更新统筹规划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城市更新统筹规划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城市更新统筹规划方案汇报发展环境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引领湾区创新发展,福海成为战略核心区一廊十核多节点福海街道印象福海Contents 目录基地现状规划解读发展定位规划方案图则对比行动计划用地概况 产业基础 交通网络 配套支撑 风貌特色 生态人文基地现状 01福海街道社区一览表社区名称总人口数户籍人口数非户籍人口数面积(平方公里)桥头87460137075667 5.16和平10151011631003479.80新和770371370756677.80塘尾1225031719120784 4.10新田3414223233910 1.63大洋17967425175420.79稔田11098144109540.38 7个441717651344520429.66流动人口大,倒挂现象明显权属清晰用地比例51.32%权属类型用地面积(公顷)比例(%)合法用地两规处理用地181.95 5.7251.32非农建设用地87.10 2.74国有划拨用地156.59 4.92国有已出让用地312.43 9.83国有未出让用地906.55 28.51其他用地1535.38 48.28合计3180.00 100.00现状权属图填海区未建设区现状建成区东侧高度建成,西侧空港新城填海区建成区空间示意图现状片区高度建成,工业主导土地利用现状图机场限高图48.72米以下限高区48.72米以下限高区48.72米至100米限高区100米至148.8米限高区生态控制线范围 河道蓝线控制范围水域生态控制区48.72米限高区限高区间(米)占地面积 占比 0-48.72 18.01 56.64% 48.72-100 8.36 26.29% ≥100 4.57 14.37% 非限高区域0.862.70%大部分用地位于机场限高区,纵向发展潜力受限。

产业基础雄厚,工业主导地位突出研发创新能力强,创新载体平台数量多、级别高形成三大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处于培育发展阶段2016年福海街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总值及数量分行业统计图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趋势明显仍有较多产业空间有待转型升级福海街道现状产业园区分布图空运:宝安国际机场陆运:宝安大道、广深沿江高速、广深高速、G107国道(广深公路) 水运:福永码头,规划区南侧交通网络区域交通现状图T4航站楼区域交通序号道路名称道路长度(Km)道路密度深标1高速公路 4.4 0.26 0.3-0.4 2主干路23.6 1.41 1.2-1.8 3次干路24.1 1.44 2.1-3.2 4支路31.88 1.91 6.5-10合计83.98 5.02 10.1-15.4珠江口道路系统公共交通在建地铁20号线地铁1号线地铁11号线微巴线路微巴线路微巴线路慢行交通/静态交通自行车专用道人行道混合自行车道立新湖绿道人行天桥社区级设施为主,服务水平偏低图例教育设施文体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管理服务设施联诚购物广场万家和超市塘尾农贸批发市场新和市场惠贸百货永丰海鲜市场和平酒店 东方山水酒店汉永酒店威尔斯酒店汉都酒店 塘尾影剧院 福永义乌同泰时代广场商场福购商场永佳福购物广场中源购物广场商场、影院 酒店 市场图例社区级设施为主,服务水平偏低市政配套——给水工程市政配套——雨水防洪市政配套——污水工程市政配套——电力工程市政配套——通信工程福永机楼市政配套——燃气工程燃气现状图风貌分区立新湖福州大道稔田社区公园 塘尾社区公园桥头社区公园凤凰山森林公园航港高尔夫球场望牛亭公园凤凰古村生态资源:背山面海,基础良好立新湖山—湖—城—海,廊道不畅×××山湖 城 海现状绿地景观与公共空间分布图凤凰山森林公园航港高尔夫球场杨候宫可隐林公祠 植利楼 林氏公祠灶下陈氏公祠大榕树邓氏公祠望牛亭公园老屋村老屋村古井 桥头广场凤凰 古村人文资源:岭南传统建筑丰富现状总结区位优势用地空间产业基础交通条件景观风貌粤港澳大湾区枢纽,前海战略拓展区东侧高度建成,西侧空港新城填海区,机场航空限高产业基础雄厚,创新能力强,仍有较多产业空间有待转型升级海陆空轨齐备,微循环不足,停车设施缺乏生态、人文景观资源丰富,建设风貌平淡,通廊不畅、网络性不足用地配套合法用地占比高;工业用地主导,配套设施缺乏02规划解读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西部发展轴是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发展“脊梁”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等功能。

宝安区中心区a0040100地块规划设计要点

宝安区中心区a0040100地块规划设计要点
面积计算
一按建设用地
指标
1、建筑容积率≤
3、建筑间距:满足日照及消防间距要求
2、建筑覆盖率≤
4、建筑高度或层数:≤225米并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5、建筑面积:78086M2
其中:
住宅77266平方米,社康中心400平方米,公交站场配套管理用房200平方米,社区居委会120平方米,警务室5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50平方米。
2、本要点是招拍挂部分指标;
3、其他未尽事宜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规范要求。
(地下车库、设备用房、民房设施、公众交通、不计容积率)
红线要求
二及建筑退
总体布局
1、建筑退红线要求:兴华一路、新湖路、创业一路、宝华路≥12米,南侧沿海丽路≥6米,北侧新湖路与创业一路交叉口≥40米;
2、总体布局:本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须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并以规划主管部门最终审定方案为准。





宝安区中心区A004-0100地块规划设计要点
文号:
编制单位:
编号:
用地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用地位置
宝安中心区
地编号
A004-0100
用地项目名称
A004-0100宗地招拍挂部分
用地性质
居住用地
总用地面积:M2
其中:建设用地面积:M2
绿地面积:M2
道路用地面积:M2
其他用地面积:M2
建设用地项目规划设计满足下列要求


1、车辆出入周边市政道路
2、人行出入口周边市政道路
公共出入通道:
3、机动车泊位数780辆
(自用辆公用辆)
4、室外地坪标高按规划控制

深圳市宝安中心组团分区规划(2005-2020)

深圳市宝安中心组团分区规划(2005-202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宝安中心组团【新安、西乡、福永南】的规划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1996-2010) 》、(其它经批准的上层次规划文件)以及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法规和规范,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宝安中心组团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法定指导性文件,是下一层次规划(法定图则、详细蓝图、城市设计等)的编制依据。

凡在本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规划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规划的规划范围包括宝安区新安街道办、西乡街道办和福永街道办南部地区,规划用地总面积 162.1 平方公里。

第四条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说明书构成,规划文本与规划图纸是该组团建设与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二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规划期限: 2005-2020 年第六条本规划的解释权属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或其授权的部门,如需调整,必须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有关决定。

第七条本规划已经深圳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由深圳市政府批准,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原则第八条城市建设目标宝安中心组团城市建设总目标为: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努力把宝安中心组团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生态优越、社会文明、现代服务产业和现代物流业综合发展的园林式、花园式、现代化城市组团。

重点为五个主要方面:1 、为实现区域性商贸、物流、文化、体育和信息中心的战略目标,规划高标准的商贸、文化、体育、教育、科教和信息等大型公共设施。

将宝安中心区建设成为深圳西部核心城区的综合服务中心。

2 、高标准建设区域性物流基地,为深圳西部物流产业链提供良好的交通、服务和环境条件;3 、高起点、高标准地进行城市更新和住宅区的建设,完善居住生活配套设施的同时注重居住区特色的营造,为市民提供充裕的、满足居民身心需求的居住环境;4 、建设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和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设施,保证为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提供完善、便捷、高效的服务;5 、建成环境优美、富于特色的生态型现代化城市组团,注重独特的物质空间环境的创造,加强区内宝贵自然生态资源的保护,营造滨海城市组团特色。

深圳市宝安402-01&22&24号片区[龙华新城核心地区]

深圳市宝安402-01&22&24号片区[龙华新城核心地区]

深圳市宝安402-01&22&24号片区[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NO.BA402-01&22&24(草案)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二〇〇九年一月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章的规定以及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批准下达的2007年度法定图则编制计划,制定深圳市宝安402-01&22&24号片区[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草案(以下简称本图则),经初审同意,现予以公开展示。

公开展示期间,任何单位与个人均可以规定形式向市规划委员会提出本图则的意见或建议。

本图则包括“文本”及“图表”两部分⑴文本: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控制条文。

⑵图表: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并由市规划委员会主任签署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控制总图及其附表。

目录文本1.总则 1 2.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 2 3.土地利用性质 2 4.土地开发强度 3 5.配套设施 3 6.道路交通 7 7. 地名规划 9 8.城市设计及其它有关规定 11图表深圳市宝安402-01&22&24号片区[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NO.BA402-01&22&24(草案)文本1.总则1.1本图则适用范围(以下简称本片区):龙坂大道以南,梅龙大道以西,南平快速以北,龙华和平路以南,以及羊台山和大脑壳山以东生态控制线所围合的地区,总用地面积1031.31公顷。

1.2制订本图则的主要规划依据是:《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1996)、《深圳市中部综合组团分区规划》(2006)、《深圳市龙华二线拓展区城市设计》(2007)、《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4版)、《深圳市法定图则编制技术规定》(2003版)、法定图则年度编制计划和其它专项规划。

1.3制订本图则遵循的总体原则是:规模控制原则;优先满足城市公共设施用地需求原则;保留、改造与整治相结合的原则。

深圳市生态市建设规划

深圳市生态市建设规划

第一章规划总则第一条生态市定义生态市是指以系统生态学理念为指导建立起来的一种理想城市发展模式。

它通过综合协调人类经济社会活动与资源环境间的相互关系,实现城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资源能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和社会文明高度发达。

生态市中的“生态”蕴涵社会、经济和自然的复合内容,涉及生态环境、生态产业和生态文化等多方面,体现了广义的生态观。

第二条规划目的本规划借助系统生态学思想,审视深圳的发展历程,重点关注深圳未来发展面临的人口、资源与环境紧约束,通过构建高效和谐发展的载体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平台,激发强大的城市内生发展动力,突破未来发展瓶颈,维护城市生态平衡,将深圳建设成为中国最具活力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城市。

第三条规划范围深圳市行政辖区内的陆域与近岸海域。

第四条规划期限基准年:2004年;规划近期:2006年—2010年;规划中期:2011年—2015年;规划远期:2016年—2020年。

第五条规划性质本规划是指导深圳生态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为开放性规划,应定期评估实施情况,不断补充与完善。

第六条规划效力本规划由经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本规划应纳入到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等规划中实施。

第七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战略目标,通过构建自然宜居的生态安全体系、循环高效的经济增长体系、集约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持续承载的环境支撑体系和环境友好的社会发展体系,将深圳建设成为成功转型的效益城市、适宜人居的和谐城市和科学发展的创新城市,使深圳成为中国最具活力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城市。

第八条基本原则坚持生态立市。

用系统生态学理念指导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层面,转变发展模式,实行环境优先,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支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促进“速度深圳”向“效益深圳”转变。

坚持自然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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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生态区建设规划(摘要)图2:公园系统建设。

图4: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

图3:污水集中处理厂布局。

一、总则(一)规划背景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加强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生态区建设实施办法》(深宝府【2007】1号),缓解宝安区社会经济发展、资源开发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各类矛盾,顺利实现建设环境优美的国家生态区的发展目标,遵循国家《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要求,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性质本规划是指导宝安区生态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编制、城区总体规划的修编以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提供指导和依据。

本规划提交宝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后,由宝安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宝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执行。

规划提出的目标与措施应纳入宝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实施。

(三)指导思想以建设和谐社会、绿色城市为目标,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理论,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关系,以人为本,以自然生态、环境支撑、生态经济、资源保障、生态社会、能力保障六大体系建设为重点任务,走绿色生产、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图1:生态网络与生态节点。

(四)基本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生态高效原则、循环经济原则、针对性原则、便于操作原则。

(五)规划时限规划基准年:2006年;规划近期:2007-2010年;规划远期:2011-2020年。

二、规划目标全面创建阶段(2007~2010年):在近年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关于生态区建设的指标要求,大力开展环境优美街道创建工作,完善污水收集系统,保护饮用水源,对污染严重的河流进行综合整治,建设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绿地系统,修复采石场、园地,发展生态经济,推行资源节约和利用,加强环境宣传,使得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有一个根本的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确保规划期末全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区的考核指标基本满足要求,完成生态区创建任务。

调整提升阶段(2011~2015年):继续深入推进生态区建设工作,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建设森林公园,发展生态经济,使各指标达到考核要求,基本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经济发展模式。

优化完善阶段(2016~2020年):全面完成全区骨干绿色通道和生态节点建设工作,城市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标进一步削减,经济发展模型实现根本性转变;城市环境全面改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最终使宝安区建设成为生态区建设的典范和循环经济示范区。

三、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一)生态功能区划根据宝安区生态环境现状、生态系统过程和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进行生态功能区划,以明确各生态区域的主导生态功能、资源利用的优劣势和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方向,以及环境整治的方向和途径,为城市空间布局、资源合理利用、产业优化布局、生态环境保育提供科学基础。

生态功能区划结果如下:宝安区陆域划分为重点保护区、控制开发区和优化开发区。

重点保护区分为8个亚区;控制开发区分为3个亚区;优化开发区分为3个亚区。

1、重点保护区重点保护区面积289.12平方公里,是担负生态稳定性维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的地块,范围和基本生态控制线基本一致。

包括一级水源保护区、集中成片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森林公园、坡度大于25%的山地、林地、海拔超过80米的高地、主干河流、水库及湿地、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生态廊道和绿地。

重点保护区内要严格按照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各类相关法规规章进行管制,逐步清退基本生态控制线内不符合规定的现状建设用地。

尽量减少交通路网对大型植被斑块切割严重,导致自然生态体系孤岛化、破碎化的现象,加强生态系统之间的连接。

以河流、谷地和山脉等为主要规划线,建设生态廊道,连通生态模地,同时以区内相对孤立的山体、湖库和其他自然绿地关键点,构建各类生态模地的踏脚石。

形成以石岩水库、铁岗水库、长流陂水库等为主体的重要水源地及其水源涵养区。

2、控制开发区控制开发区面积60.12平方公里,包括重点保护区以外的饮用水源地水库的二级水源保护区、丘陵园地、主干河流集水区和沿海滩涂等。

本区可适度开发,但应控制土地开发规模和开发强度;优先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限制不符合生态功能要求的产业发展;调整生态组分结构,整体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通过对一些资源开发的控制引导,使资源开发活动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对生态的破坏减少到最低程度。

对部分水土侵蚀敏感区跟进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对已破坏生态系统有计划地进行修复。

对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和不稳定的人工林进行改造,提升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能力。

建设生态河道,恢复河岸自然生机。

3、优化开发区优化开发区面积363.71平方公里,指除重点保护区和控制开发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以现有建成区为主,包括工业区、居民区以及其他城市功能区。

本区内应优化调整产业结构,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业。

严格限制建设用地扩张,集约开发,提升土地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利用滨河绿化带、交通干道绿化带建设,构建城市绿地廊道。

结合城区山头公园、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大型城市绿地,提高建成区内人均绿地面积,提高人们生产和生活的舒适度。

(二)环境功能区划1、空气环境功能区划除石岩水库-铁岗水库片区(包括石岩水库、铁岗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外围边界内缩500米以内的区域)划为一类区外,其他地区均为二类区,中间设置500米的缓冲带。

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茅洲河燕川断面以上河段由饮用水源保护区(Ⅲ类水质目标)调整为景观农业用水区(Ⅳ类水质目标),燕川断面以下河段水质目标为V类;西乡河等西部入海河流、河涌为一般景观用水,水质目标为V类;铁岗、石岩、鹅颈等水库周边及观澜河流域分别划定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和准水源保护区,执行相应的水质标准。

南头关界-西乡近岸海域主要功能为港口,执行海水水质第三类标准,其中沿岸1.2公里港区港池内执行海水水质第四类标准;西乡-东宝河口近岸海域主要功能为一般工业用水、滨海风景旅游、港口和水产养殖,执行海水水质第三类标准,其中有毒有害物质及石油类执行海水水质第二类标准,港池内执行海水水质第四类标准。

3、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将海上田园旅游区等3个区域划分为1类标准适用区域;宝安新中心区等15个区域划分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宝安老城区等22个区域划分为3类标准适用区域;宝安国际机场、城市主要道路、高速公路、铁路、内河航道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划分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

四、自然生态体系建设(一)生态安全格局构建根据自然生态网络连通性需求以及城市开发建设扩展蔓延的现状,重点控制海上田园、西乡码头、羊台山森林公园等植被集中覆盖地区、水源保护区为主的13个生态节点的开发建设。

依托凤凰山、羊台山系和铁岗水库、石岩水库、公明水库、罗田水库、长流陂水库等七个水库水源涵养区,加强孤立斑块之间的联系;在各生态节点之间,利用海滨绿化带、组团分隔带、山地风景林带和水源保护区,形成相互联系的生态空间框架,构建“三纵三横”(见图1)六条具有区域意义的大型生态轴线。

(二)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严格保护吊神山-鹅颈水库、罗田林场、羊台山、凤凰山等现状植被集中区和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禁止破坏自然植被的开发建设行为。

加强古树名木和红树林保护工作,建设生态风景林。

建设石岩河、茅洲河人工湿地公园和海上田园城市湿地公园,发挥湿地生态效益;建设铁岗森林公园、凤凰山森林公园、羊台山森林公园、观澜森林公园、光明森林公园、罗田森林公园等6个森林公园,实施以自然生态修复为主要目标的工程措施;推进城市公园和社区公园建设(见图2);对采石场采取生态修复措施。

五、环境支撑体系建设(一)水污染防治1、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完善规划期间新建、扩建固戍、龙华、沙井、燕川、光明、福永、公明、观澜八个集中污水处理厂(见图3);同时加快推进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

此外,建设桂花社区污水分散处理工程、茅洲河楼村生态处理工程等一批污水分散处理工程,与集中污水处理厂互为补充,保障区域水环境质量。

2、饮用水源保护实施石岩、铁岗等重要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的封闭式管理,建设入库河流水质净化工程;完善九围、料坑-麻布截排污工程,并对石岩截排系统进行改造,进一步提高水源保护区内污水收集外排率;对石岩水库、茜坑水库、长流陂水库等各大水库的受污染淤泥进行清理;在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建设水源涵养林,实现涵养水源、调节水量、防控水土流失的目的。

3、河流污染治理大力开展河流综合整治工作,主要包括河流受污染淤泥清理、河道及河岸垃圾清理、河道拓宽、河堤修筑、水闸建设、桥梁改建等。

重点推进茅洲河干流综合整治工程、观澜河综合整治工程、西乡河综合整治工程、新圳河综合治理工程、双界河综合整治工程。

(二)噪声污染防治以改善城区声环境质量为目标,加强城市交通噪声污染控制和噪声达标区建设,在主要干道两侧不再新建噪声敏感性建筑物(如学校、医院、疗养所等);加强道路养护与管理,对破损的路面及时修补,使用新型的低噪音路面材料;完善道路系统,合理规划停车场,在重点路段建立交通噪声实时监测系统;加强监管,禁止鸣笛。

对现有企业中的高噪声设备进行限期整改;在设备周围作隔音处理,减轻工业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并严格控制工厂的生产时间;新建企业应远离医院、学校、居住区等敏感点;位于规划居住区的现有企业,基本上应不在原地扩大生产规模,并且要加强厂区的立体绿化隔离带建设,必要时修筑隔音墙。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实行环境噪声申报登记制度和偶然性噪声申请公告制度,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对于确实需要连续作业的项目,应事先经环保部门批准,同时做好附近居民的解释和安抚工作。

严格规定餐饮娱乐场所的营业时间,严禁夜间扰民,对噪声超标的加以管制,并建立相应的处罚措施;在广场、公园等休息娱乐场所应尽量减少大型扩音设备的使用;对混杂在居民区附近的修理店、家具店等噪声污染严重的小作坊进行清理整顿。

(三)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合理制定规划,明确城市功能分区和产业空间布局;要求排污单位对污染源采用有效的治理技术,降低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考虑到大气污染物的跨界迁移作用,积极与周边区、市展开合作,积极参与深圳市乃至珠三角整体的大气污染控制。

以机动车排气污染和工业废气污染控制为重点,严格控制废气排放源,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工艺、产品,鼓励企业实施自愿清洁生产审核;推广清洁能源,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并采取措施控制扬尘污染、饮食服务业废气,使得在社会经济保持快速发展水平的同时,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在良好水平。

(四)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完善垃圾收运系统,逐步淘汰敞开式收集车辆,推广垃圾分类收集方式,在垃圾压缩站和其他场所设置不同类型的可回收物质和有毒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推进垃圾中转站和小型垃圾压缩站的建设;扩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新建白鸽湖垃圾焚烧发电厂、老虎坑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餐厨垃圾处理厂、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填埋场、污泥处理厂等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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