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税类

行为税类
行为税类

行为税类

印花税纳税办法:

1、自行贴花办法: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贴足印花税票并加以注销或划销。

2、汇贴或汇缴办法: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

3、委托代征办法。

注: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有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足贴花。印花税纳税环节: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具体是指在合同签订时、账簿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贴花。

如果是在国外签订,且不便在国外贴花的,应将合同带入境内时办理贴花纳税手续。

税法习题(选择题-)财产与行为税类

税法习题(选择题)-财产与行为税类 房产税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的人规定的是( )。 A.集体产权出租的由承租人缴纳B.房屋产权出典的由出典人缴纳 C.产权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D.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不缴纳 2.下列房产税的纳税人是( )。 A.房屋的出典人B.拥有农村房产的农村农民 C.允许他人无租使用房产的房管部门D.产权不明的房屋的使用人 3.以下应缴纳房产税的项目有( ) A.集团公司的仓库B.合伙企业的露天游泳池 C.股份制企业的围墙D.工厂的独立烟囱 4.融资租赁房屋,在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是( )。 A.租出方B.租人方C.免税D.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5.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应由( )缴房产税。 A.承租方按租金收入B.出租方按租金收人 C.承租方按房产余值D.出租方按房产余值 6.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作为计税依据。A.取得利润分红B.房产租金C.房产余值D.房产原值 7.某企业有房产1000平方米,房产原值100万元。2005年该企业将其中的200平方米的房产出租,年租金20万元,已知省政府规定的减除比例为30%,该企业当年应纳房产税为( )。 A.0.84万元B.0.4万元C.12万元D.3.072万元 8.某省政府机关有办公用房一幢,房产价值6000万元,2008年将其中1/3对外出租,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已知该省统一规定计算房产余值时的减除幅度为30%,该政府机关当年应纳的房产税为( )万元。 A.168 B.72 C.24 D.0 9.下列情况中免征房产税的有( ) A.外贸出口企业仓库用房B.个人无租使用免税单位房屋用于经营 C.个人出租的房屋D.个人自住的200平方米的别墅 10.房产税的征收办法是( )。 A.按月征收B.按季征收C.按年征收D.按年计算、分期预缴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情况中应征房产税的有( ) A.高等院校教学用房B.中小学出租房屋 C.军队办的对外营业的招待所D.区政府办公用房 2.以下可以作为房产税征税对象的有( ) A.工业企业的厂房B.商业企业的仓库 C.工业企业的厂区围墙D.露天游泳池 3.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可以是( )。

税收学复习整理

第一章 一:名词解释: 1.税收: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二:思考题 1. 税收特性? 答:税收具有三个基本特征:非直接偿还性,强制性和规范性。 (1)非偿还性:税收虽然最终用之于民,但政府征税与具体纳税单位和个人受益之间并 不存在一一对等的交换关系。 (2)强制性:在国家税法规定的范围之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 受到法律的追究。 (3)规范性:税收课征的依据是税法,国家在征税之前,就通过法律形式,把应开征的 税种,征税范围,纳税人,征收比例及违法处罚标准等规定定下来,由征纳双方共 同遵守。 2.税收职能? 答:税收具有两大职能:财政收入职能和经济调节职能。 (一)财政收入职能:筹集资金或组织收入的职能。它是国家对税收最基本的要求,也是税收最重要的职能目标。它有以下三个特点: (1)适用范围广泛性。 (2)取得财政收入的及时性。 (3)征收数额上的稳定性。 (二)经济调节职能:现代税收主要有以下三大经济调节职能。 (1)促进资源有效配置。资源配置指土地,资金,劳动力,技术等经济资源的 分配与使用。在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另一方面, 在市场经济运行失调或存在某种缺陷时,政府课税能矫正失调或弥补缺 陷,有利于改善资源配置状况,产生增进社会福利的正效应。 (2)调节收入分配。收入分配及公平与否,既是一个社会价值观问题,更是一 个经济问题。运用税收手段调节收入分配既是税收的一个重要经济职能, 又是各国经济社会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税收作为政府直接掌握的经济工具,在平抑经济波动, 体现政府政策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税收对宏观经济稳定的调节主要 有两种方式: 一是税收自动稳定机制。也称“内在稳定器”是指政府税收规模随经济 景气状况而自动进行增减调整,从而“熨平”经济周期波动的一种税收宏 观调节机制。这种机制主要是通过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表现出 来的。 二是相机抉择的税收政策。是指政府根据经济景气状况,有选择地交替 采取减税和增税措施,以“熨平”经济周期波动的调控政策。具体包括以 下两方面的政策:①扩张性税收政策。在经济发生萎缩。衰退时,政府实 行减水政策,增加个人可支配收入,刺激私人消费和投资需求,促进国民 收入恢复到充分就业水平。②紧缩性税收政策。当经济出现通货膨胀时, 政府实行增税政策,减少个人可支配收入,抑制私人消费和投资需求,遏 制社会总需求和物价上涨的势头。 第二章 一:名词解释: 1.从价税:以课税对象的价值量作为计税依据征收的税。(一般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 2.从量税:以课税对象的实物量作为计税依据征收的税。(一般实行定额税率) 3.价内税:税金构成商品劳务价格内在因素的税种。 4.价外税:税金构成商品劳务价格附加部分的税种。 5.直接税:纳税人和负税人一致,一般不存在税负转嫁的税种。 6.间接税:纳税人和负税人不一致,一般存在着税负转嫁的税种。 7.课税对象:亦称征税对象,即课税客体。它表明对什么东西征税,是征税的客观目的物。 一般来说,作为课税对象的可以是物品,收入或行为,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变化的。 8.纳税人:即纳税义务人,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9.负税人:最终承受税收负担或实际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10.扣缴义务人: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11.起征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量界限。 12.免征额:课税对象总额中免于征税的数额。

大学《税法》知识点总结

税法 项目一税法基本原理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特征:强制性(直接依据是政治权利)、无偿性(特征核心)、固定性(制度为保障,规定征税对象、征税标准、课征方法) 税法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税法分类:(一)按征税对象分:商品劳务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目的税(二)按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中央税(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地方税(车船税,房产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三)按计税标准分:从价税、从量税 (四)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价内税(消费税)、价外税(增值税,关税,车辆购置税)(五)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分: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直接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 税法按职能作用分类:实体法、程序法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双方当事人(征税主体:国家税务机关、纳税主体) 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纳税人: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分自然人和法人

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直接税中纳税人=负税人,间接税中两者不相等。 代扣代缴义务人: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资源所得税在收购环节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义务人: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济交往而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并不直接持有纳税人的收入。 征税对象=课税对象: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客体,税法中规定征税的目的物。 计税依据=税基: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表现形态上分两种:价值形态(征税对象=计税依据,所得税为例)、实物形态(两者不一致,车船税为例)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税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的比例。分三种:适用于从价税(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适用于从量税。分为固定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变动税率(累进税率、累退税率)。 累进税率:具有很强调节功能。分四种:全额累进、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超倍累进税率 纳税环节:税法上规定的征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按纳税环节的多少把税收课征制度分两类:一次课征制(单环节征税)、多次课征制(道道征税)。工业品:产制、批发、零售。农产品:产制、收购、批发、零售。 纳税期限:形式分三种:按期纳税(月,季度,纳税期)、按次纳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个人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期预缴或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季度预缴,多退少补)纳税地点:属地兼属人原则确定各税的纳税地点。 税务登记:工商登记30天内 税法的构成要素: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减税免税、纳税环节、

税收学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纲

税收学 南京财经大学编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一、课程性质及其设置目的与要求 (一)课程性质和特点 税收学课程是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经济类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程,是一 门系统反映税收理论、政策、制度和管理的课程,其任务是使应考者通过本课程学习,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税收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从理论上认识税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 作用,明确实现税收分配过程的规律原则,树立正确科学的税收观,较熟练掌握现行税收政策和 制度,增强对现实税收问题的正确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并能够运用税收理论和方法去解决现实税 收问题,从而为系统学习其他税收学科课程和相关经济学科课程,奠定专业基础。 (二)本课程的基本要求 本课程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税收理论,在对税收特征、税收职能、税收发展、税 收原则、税收要素、税收负担和税收效应的简要介绍基础上,重点阐述了税收效率与公平原则, 以及税负归宿和税制结构的理论,分析了税收与经济之间的互动关系;第二部分为税收制度,主要介绍我国现行的各税种的基本政策和制度内容;第三部分为税收管理,主要介绍税收管理和税 务行政的主要政策内容。通过对本书的学习,要求应考者对税收学有一个全面和正确的了解。具体应达到以下要求: 1 、了解税收学研究领域的发展过程、现状和发展趋势,认识税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

的地位和作用,熟悉税收管理的主要内容; 2、理解并掌握税收学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 3、较熟练掌握现行税收制度内容、以及具体计算方法和应用。 (三)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联系 税收学是经济学和管理学科的交叉学科,它是以经济学、财政学为基础,结合管理学、 会计学等学科内容方法的综合性理论与应用相结合的学科。因此本课程的前修课程包括微观经济 学、宏观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财政学、管理学原理、会计学原理、财务会计等,这些课程可以 帮助我们更好地掌握税收学原理、知识和方法。 二、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税收概论 (一)课程内容 本章简要而全面地介绍了税收的概念、特征、税收的产生和发展、税收的职能。 (二)学习要求 了解税收的产生和发展,熟悉税收的四个职能,掌握税收概念、特征,对税收一个基本的认识。(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1、领会:税收的产生和发展。 2、掌握:税收概念、特征。 3、熟练掌握:税收的职能。 第二章税收原则 (一)课程内容 本章介绍了西方税收原则理论的发展,并重点分析了税收效率、公平、稳定原则的内容,。 (二)学习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深刻认识税收三大原则,理解并掌握税收效率原则、公平原则、 稳定原则的具体内容。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1、领会:西方税收原则理论中亚当。斯密、瓦格纳的税收原则理论。 2、掌握:税收效率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稳定原则的内容 3、熟练掌握:影响税收成本的主要因素,税收纵向公平、横向公平的概念,税收经济效 率与税收行政效率的概念。 第三章税收负担 (一)课程内容 本章介绍了税收负担衡量指标、税负转嫁的方式,分析了影响税收负担和税负转嫁的因素。(二)学习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了解税收负担的宏观和微观衡量指标,税负转嫁的方式,深刻认 识影响税负和税负转嫁的因素,从而能够对我国的税负政策作出正确的选择。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税法教案讲

第一讲第一章税法总论 教学目标: 1.掌握税收的概念,理解税收的职能,了解税收的产生; 2.掌握税法的概念,熟悉税收法规关系,了解税法的作用。 3.掌握税法的构成要素,并能分析运用; 4.了解我国税制改革的进展情况; 5.掌握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明确目前开征的税种以及税法的分类; 教学重点: 1.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 2.税法的分类。 教学难点: 税法的分类 教学场所及教具:黑板、粉笔、课件、多媒体投影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法 课内外作业: 课内:配套学习指导、习题与项目实训教材第一部分的第一章第一节习题训练课外:了解当地税收情况 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 【教学导入】 从同学们谈谈对税收最早的了解引入 一、税收的性质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又称为“赋税”、“租税”、“捐税”,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

一种规范形式。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理解。 1.税收的本质是一种分配 2.税收分配以国家为主体,凭借政治权力来实现 3.税收分配的对象为剩余产品 4.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5.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二)税收的产生 税收是一个古老的历史范畴,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 1.税收产生的条件 一般认为,税收的产生取决于相互制约的两个条件: (1)国家的产生和存在。国家的产生和存在是税收产生的前提条件, (2)私有财产制的存在和发展。私有财产制度的出现同税收的产生也有着直接的必然联系,是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 2.我国税收发展的历程 (1)夏商周时期的“贡助彻”。夏、商、周时代的贡、助、彻,是我国税收的雏形阶段。 (2)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初税亩顺应了土地私有制这一必然发展趋势,这是历史上一项重大的经济改革,也是我国农业税制从雏形阶段进入成熟时期的标志,正式确立起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完全意义上的税收制度。 (三)税收的职能 我国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监督社会经济活动的职能。 二、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征税人(政府)与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即国家有关征税的法律。 前面所说的税收是经济学概念,而税法则是法学的概念,税收与税法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税法习题(选择题-)财产与行为税类

/ 税法习题(选择题)-财产与行为税类 房产税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的人规定的是( )。 A.集体产权出租的由承租人缴纳 B.房屋产权出典的由出典人缴纳 C.产权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D.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不缴纳 2.下列房产税的纳税人是( )。 A.房屋的出典人 B.拥有农村房产的农村农民 … C.允许他人无租使用房产的房管部门 D.产权不明的房屋的使用人 3.以下应缴纳房产税的项目有( ) A.集团公司的仓库 B.合伙企业的露天游泳池 C.股份制企业的围墙 D.工厂的独立烟囱 4.融资租赁房屋,在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是( )。 A.租出方 B.租人方 C.免税 D.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5.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应由( )缴房产税。 A.承租方按租金收入 B.出租方按租金收人 ( C.承租方按房产余值 D.出租方按房产余值 6.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作为计税依据。A.取得利润分红 B.房产租金 C.房产余值 D.房产原值 7.某企业有房产1000平方米,房产原值100万元。2005年该企业将其中的200平方米的房产出租,年租金20万元,已知省政府规定的减除比例为30%,该企业当年应纳房产税为( )。 A.0.84万元 B.0.4万元 C.12万元 D.3.072万元 8.某省政府机关有办公用房一幢,房产价值6000万元,2008年将其中1/3对外出租,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已知该省统一规定计算房产余值时的减除幅度为30%,该政府机关当年应纳的房产税为( )万元。 A.168 B.72 C.24 D.0 9.下列情况中免征房产税的有( ) > A.外贸出口企业仓库用房 B.个人无租使用免税单位房屋用于经营 C.个人出租的房屋 D.个人自住的200平方米的别墅 10.房产税的征收办法是( )。 A.按月征收 B.按季征收 C.按年征收 D.按年计算、分期预缴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情况中应征房产税的有( ) A.高等院校教学用房 B.中小学出租房屋 C.军队办的对外营业的招待所 D.区政府办公用房

避税行为效应及客观原因分析(一)

避税行为效应及客观原因分析(一) 避税行为研究可分为两方面,一是对避税行为产生的后果分析,称为避税的效应分析,二是对避税行为产生原因的研究,称为避税客观原因分析。 一、避税行为的效应分析 (一)避税行为产生的最直接效应是减轻纳税负担,获得了更多的可支配收入 纳税人在从事某项经济活动时,最主要的目的是获取尽可能多的财产或收入,而纳税与之相悖,税收是构成纳税人可支配收入最直接的威胁因素。本来纳税人将收入单方面转移给政府就是一件较为痛苦的事,而税收单方面转移,又有别于购买政府公债的单方面转移,前者是无偿的所有权转移,公债是有偿的、暂时的,这更加重了纳税负担的“痛苦”性。纳税人通过逃税、转嫁等手法也能获得更多可支配收入,从而减轻税负;但逃税为非法,转嫁受价格抵制,搞避税最为高明和圆满。纳税人避税愈多,国家税收收入蒙受损失愈大,反之亦然。但若从全国资源配置角度来看失大于得,国家损失更大。 (二)避税行为的第二个效应是国家税收收入减少 避税对国家税收收入减少的影响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避税本身导致税收收入减少;其二是避税不良效应使国家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反避税;其三,避税成功后导到更多的逃税和避税。 (三)避税的再分配效应 纳税人通过避税可获得更多的税后收入,这种行为本身的直接效应,一是纳税人收入增加,二是国家财政收入减少。这种直接效应联系起来就是收入再分配效应,即通过减少财政收入来增加纳税人可支配收入,一增一减看起来得失相当,其实不然,由于避税行为所产生的增加收入要扣除纳税人避税成本,加上财政投入反避税成本,真正的增加要比想象的少,而损失则比想象的多。因此一增一减不是简单的收入分配,而是更为复杂的再分配效应,影响资源配置效率,失大于得。避税行为整体效应是全社会福利减少,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四)避税的价格效应 作为避税者,一旦避税成功,即可能获得额外收入,税收负担愈轻。税收负担则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成本,为此,对同样条件的纳税人来说,避税成本更为“低廉”,由此产生价格效应。这种价格效应是避税愈多,价格可愈低,竞争力愈强,市场占有率也愈高。因此对避税者来说,除了可获得更多可支配收入,同时,还可以增加其市场竞争力,获得类似于政府补贴的效果。从这个意义上看,避税有其更强的内在动力。 (五)避税的转嫁效应和逃税效应 避税的动机与逃税和转嫁的动机基本上是一致的,都立足于减少税收负担,获得更多的可支配收入。由此派生出,一旦避税不成功,自然想到逃税和转嫁。通过逃税和转嫁也可能减少税负,这种情况称之为避税的逃税效应和转嫁效应。由避税不成功派生出逃税行为或转嫁行为,实际操作过程中与直接逃税和转嫁很难区别,有的是同一过程。 (六)避税的法律效应 避税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钻法律的空子”,因此纳税人很自然地要研究法律,在法律条款中寻求避税途径,这样从另一方面刺激了税法的立法机关,制定更为严格、科学的税收法律,从而产生研究法律的社会效果。从这个意义上说,避税的法律效应具有积极意义。 二、避税客观原因分析 任何事物的出现总是有其内在原因和外在刺激因素。就避税而言,其内在动机可以从纳税人尽可能减轻纳税负担的强烈欲望中得到根本性答案。就我国发生的避税而言,其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税务会计课程教学大纲

《税务会计》课程教案 一、教学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要求学生: 1、了解我国税收管理体系;了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了 解各税种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义务人;了解各税种的纳税申报及缴纳;了解 关税的征收管理; 2、熟悉我国现行税收体系;熟悉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增 值税、契税、关税等财产税、行为税税种的计算、征收管理及税收优惠等税制要素 的规定; 3、熟练掌握:税法的概念、特征及构成要素;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出口货物退(免) 税、进口货物征税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消费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几种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收优惠以及 税额扣除;个人所得税的所得来源、确定应纳所得税项目、税收优惠、境外所得的 税额扣除、税收优惠以及税额扣除;税收征收管理。 本课程的实践性很强,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学生对税法知识的理解与运用能力的培养。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内容,并能根据税法的原理、方法进行实务处理。 二、课程内容 第一章总论 教学目的:通过学习,熟练掌握税法构成要素的全部内容;理解税收和税法的关系;了解我国现行税法体系。学习本章后能够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各个税种中。 教学重点:税法的构成要素 教学难点:对税率的理解 教学内容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 一、税法的定义 二、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征税环节,税目,税率等要素的具体含义。 四、税法的分类 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行为目的税类等。 五、税法的作用 第二节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一、税法的地位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第三节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 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二、公平原则 三、民主决策的原则 四、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五、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节我国税法的制定与实施

避税行为分析

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许多科学的经营理念已被广大的管理者所接受并适当地应用着。避税做为一种管理技巧也引起了企业的重视。避税是指企业在税收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巧妙安排以达到规避和减轻税收负担的管理活动。理性的避税表明了企业管理者对待纳税的正确态度。它会促进企业有效地开展财务控制和合理地布置经营活动。使企业既提高了经营管理的水平,又达到增收节支的目的。一、合法避税是经营者智慧的体现(一)避税是政策给予的机会必须明白,避税必须发生在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许可的限度之内,即应是合法的。目前,中国税收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也不完善,法律效力较差,稳定性不强。不少税收政策仅是以条例、办法的计税方法和合法的成本核算方法来计算最小的、合法的税收负担。因此,避税既具有合法性、灵活性;又兼有一定限制性的特点。(二)避税是企业经营理性的选择企业之所以称为企业,就是因为它是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所谓经营的理性也正是这种利益的驱动性。没有不想赚钱的企业,只要在合法的前提下采用各种措施以达到营利的目的,我们就必须承认企业的行为是合理合法的。企业正是本着这一原则,灵活采用避税方法来减轻税务负担。(三)避税是企业竞争的需要税是一种费用,但企业不应只把它看成费用,它深刻影响警企业发展的许多方面:首先,作为一项费用,它直接减少了企业利润;其次,中国的大部分税包含在产品价格内(即价内税),因此它影响到产品定价,而产品价格又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体现着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因而税务负担又进一步影响了企业竞争。富有竞争力的企业才能更好地发展,因此税务负担最终影响着企业发展。那么,只有在遵守和维护税法的前提下。在政府的默认和许可下,企业合法地减轻了税负,便可降低产品价格,便有更强的竞争力,就能够赚取更多的利润。(四)遵税是管理者的智慧既要避税,又要合理合法,这对企业来说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其实,要想避税。管理者首先要懂税。只有在充分研究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方法和巧妙的手段进行经营管理,才能达到盈利的目的。二、现行税法政策条件下企业常用的避税方法(一)内部交易遵税法内部交易避税,是指关联企业间在互相购买材料、产品或提供服务、租赁设备、进行信贷活动时确定的内部交易价格。其目的在于均摊利润或转移利润从而降低税负。常用的技巧有: 1.内部压价交易。某集团公司下设A、B两个分支机构,A公司是生产企业,B公司是销售企业。A公司交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B公司只交纳增值税和所得税。A公司压价将产品售给B公司。会因销售收入减少而相应减少应交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B公司将产品以正常价格售出,其收入增加必增加应交增值税。同时,因进货成本偏低,故企业利润总额增加,所得税增加。但站在集团一体化的角度看,A、B公司增减的增值税。所得税均可相抵。最终有效地减轻应交消费税负担。该方法是企业应纳的流转税变为利润而相抵,进而避税。[!--empirenews.page--] 2.内部低息无息信贷。对于关联企业。如果两企业所负担的税负不同。它们就会采用预先付款或无偿借款的方式来转移利息负担,实现避税。高税负企业将资金无偿或低息转移到低税负企业,而资金利息仍由高税负企业承担,以此来减少高税负企业利润。增加低税负企业利润。 3.内部资产无偿租赁。集团内关联企业之间通过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采用不收报酬或少收报酬的方式,转移收入和利润,从而实现避税。(二)材料成本高档避税法材料成本高估避税,是指企业在计算材料成本时,生产中使用进价低的材料,合计成本时按现行材料高价估算,而从名义上提高成本,降低收入,从而减少纳税负担。会计制度中确立了实际成本原则。允许企业对耗用材料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后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和毛利率等方法计算和结转成本。当材料价格上涨时,采用后进先出法和加权平均法,能相对增加发出材料的成本,降低收入,进而避税;当材料价格下跌时,采用先进先出法和加权平均法。能相对增加发出材料成本,降低收入。进而避税。(三)产品结构调整避税法产品结构调整避税。指企业及时调整产品结构。生产或经营那些享受国家税收优惠的产品,进而减轻纳税负担。达到超税目的。 1.合理选择固定资

税收学_课程大纲

《税收学》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090662A 课程类型:□通识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 □√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学科基础课 总学时:讲课学时:32 实验(上机)学时:0 学分:2 适用对象:(税收学) 先修课程: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 一、教学目标(黑体,小四号字) 《税收学》是我校税收学专业的核心课程,在学科体系中起着衔接一般经济理论课和税收业务课的中介作用。通过讲授税收相关理论,为学生今后相关课程的学习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课程的教学目标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全面了解税基本理论,提高学生理论素养与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目标1:掌握税收基本理论、基本概念。 目标2:全面了解税收学专业。 目标3: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实践中的税收问题。 二、教学内容及其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黑体,小四号字) 1.掌握税收基本理论与基本概念,并能将所学知识用于解释税收领域及相关领域的现象和问题,了解税收学科发展前沿,具有国际视野;2能够应用税收基本理论、方法对税收领域的问题进行判断、分析和研究,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并形成解决方案;3.能够使用书面和口头表达方式与国内外业界同行、社会公众就税收专业领域现象和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与交流;4.具有团队协作意识,能够在税收学科及多学科团队活动中发挥个人能力,并能与其他成员进行协调合作;5.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意识,有创业创新能力及不断学习与适应发展的能力;

6.具有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社会责任感,能够在税收实践活动中理解并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 教学内容讲授上的要求:税收职能、税收原则、税收负担、税收制度应该精讲、细讲;逃税经济模型可以粗讲。其中,税收负担的一般均衡分析既是重点,也是难点,应该讲细讲透。 对拟实现的教学目标所采取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课堂讲授与课堂讨论、小组合作完成作业相结合。 对实践教学环节的要求;给出题目,学生分组完成并做PPT展示。 对课后作业以及学生自学的要求:课后作业重在开拓学生视野,培养人文素养。 该课程从哪些方面促进了毕业要求的实现:掌握基本理论与概念,对税收学专业有全面的认识,从而热爱本专业、具有很强的学习兴趣。 三、各教学环节学时分配(黑体,小四号字) 以表格方式表现各章节的学时分配,表格如下:(宋体,小四号字) 教学课时分配

浅析企业避税行为

浅析企业避税行为 09会计X班学号XXXX 卯发敏 纳税是每个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的义务,在日常生活当中凡是发生了应纳税行为的个人和单位都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如实申报纳税。可是,在实际的情形中总有些职业道德修养和个人素质不高的人去想方设法的偷税、漏税、骗税,以至于当大众看到避税这个字眼的时候往往情不自禁的联想到上述这些可恶的违法行为来,其实,只要是合理的避税行为都是值得肯定和推广的,其并不与相关法律发生任何冲突,无论在我们个人的日常生活工作中还是在企业的日常业务当中,合理避税无疑是一种明智而有效的行为。 作为一个企业,首先应当积极履行其应纳税和充当扣缴税义务人的义务,如实申报,如实纳税。可是在日常的经济业务当中往往需要一个企业适时的做出相关纳税方案的调整和决策,这就不得不面对采用哪种方式去纳税的问题,一个企业最基本的就是追求其企业价值自身的利润最大化,哪种纳税方案最节省开支和成本就应当采用。因此,合理避税就是一种最适合的选择了。合理避税为什么是一种正确的纳税行为呢?这是因为合理避税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可以更好的节约成本和费用开支从而使其所追求的利润达到最大化。为了更好的理解合理避税的内涵,首先需要阐述一下什么叫做合理避税,合理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允许的办法,做适当的财务安排和税收筹划,在不违背税法规定的前提下,以不违法的手段减轻和解除税负,躲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因此我们不难看出纳税人做出的此项行为是完全符合国家政策的,是对相应纳税方案的一种优化选择,明智的安排自己所面对的种种经济业务从而获取正当的经济效益的行为。我们也可以是把这种行为称之为“纳税筹划”,从本质上来看,这实质上就是一种合法的节税行为。税收对每个企业来说都是一项很大的开支,它不仅涉及企业的利润,而且还和股东的利益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企业受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的驱动,通过合理避税的的方法减轻税收负担,在最大程度上减轻本企业的税负负担,已成为当前企业所关心的头等大事之一。 对于一个大型企业来说,一般通用的避税方式就是投资方案避税法。就是指企业利用税法中对投资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通过投资方案的选择达到避税的目的。以企业的直接投资产生的所得税为例,企业对直接投资的综合评估,主要是考虑投资的回收期,投资的现金流出和流入的净现值,项目的内部报酬率等财务指标。我们要考虑的税收因素,主要是影响这些指标的税收政策。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规定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包括税率优惠和税额扣减等方面的优惠,投资者应该在综合考虑目标投资项目的各种税收待遇的基础上,进行项目评估和选择,以期获得最大的投资税后收益,在直接投资方式中,应该选择设备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而不应选择货币资金投资方式,这样不但可以节省投资资本,还可以通过多列折旧费用和无形资产摊销费,缩小企业所得税的税基,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对于一般中小型企业来说,较为理想的避税方式应当是转让定价避税法,

中国的税收制度---概述

中国的税收制度概述 中国的税收制度,从改革开放起,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有了长足的进步。税种由37个缩减到目前的22个,结构逐步合理,杠杆运用纯熟,既保证了财政需要,又有效调节了经济的健康运行。 [编辑] 中国税种的构成 税种即一个国家或地区税收体系中的具体征税的种类。每个税种由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期、纳税时点、纳税期限、纳税地点、计税依据、减免税和违规处理等构成。税种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纳税主体(纳税人)和征税客体(征税对象)的不同。一个国家或地区根据本身的政治、经济、社会条件,用法律、法规形式开征的所有税种的总合,构成了这个国家或地区的税制。因此,税种是形成税制的直接因素,也是税制结构的基础。 1994年我国进行了全面的、结构性的税制改革。改革后我国的税制由37个税种缩减到目前的22个,具体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关税、船舶吨税。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筵席税已经停征,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因此,目前税务部门征收的税种只有18个。 [编辑] 中国税种的分类 税种分类是对一国(地区)全部税种的分类,它是根据每个税种构成的基本要素和特征,按照一定的标准分成若干的类别。税种分类的意义在于进行分类后,便于对不同类别的税种、税源、税收负担和管理权限等进行历史的比较研究和分析评价,找出相同的规律,以指导具体的税收征管工作,因此,它是研究税制结构的方法之一。 我国与当代世界各国一样,实行由多税种组成的复合税制。我国现行的税种比较多,名称各异,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多种分类。 1.按征税对象分类。 征税对象不仅决定着税种的性质,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了税种的名称。因此,按征税对象进行分类是最常见的一种税种分类方法。按征税对象进行分类,可将全部税种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等。 (1)流转税类。 流转税是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流转额具体包括两种:一是商品流转额,它是指商品交换的金额。对销售方来说,是销售收入额;对购买方来说,是商品的采购金额。二是非商品流转额,即各种劳务收入或者服务性业务收入的金额。由此可见,流转税类所指的征税对象非常广泛,涉及的税种也很多。但流转税类都具有一个基本的特点,即以商品流转额

税收筹划大题答案剖析

问答题 1.简述节税与避税的关系。 同:两者都是不违法行为,都可以相对降低税负。 异:(1)节税定义: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以税负最低为目的,对企业经营、投资、筹资等经济活动进行的涉税选择行为。避税定义:纳税人在熟知相关税境的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直接触犯税法的前提下,利用税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疏漏、模糊之处,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等涉税事项的精心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的行为。 (2)节税特点:合法性、符合政府政策导向、符合立法意愿。避税特点:非违法性、不符合政府政策导向、立法意愿不一致。 (3)节税形式上、内容上合法,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符合立法意愿,应予以引导和支持。避税形式上合法,内容上不符合国家政策导向,违背立法意愿,政府要做的是完善税法,堵塞漏洞,要求纳税人补交纳税。 2.简述避税与偷税的区别。 (1)避税定义:纳税人在熟知相关税境的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直接触犯税法的前提下,利用税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疏漏、模糊之处,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等涉税事项的精心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的行为。偷税定义: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 (2)避税是利用税收政策,最大限度的获得税收的优惠。避税形式上合法,内容上不符合国家政策导向,违背立法意愿,政府要做的是完善税法,堵塞漏洞,要求纳税人补交纳税。偷税是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达少缴缴和不缴税款的目的。偷税形式上、内容上违法,不符合国家政策导向,违背立法意愿,法律应对其进行打击和严惩。因而,避税和偷税的主要区别在于合法与违反。

3.兴华纺织品商场某年假日以“买一送一”方式促销,期间因此实现销售35 .69万元(含税),同时赠送小商品2.91万元(成本价),赠送的小商品以成本价结转,计入当期经营费用,商场仅按含税收入35.69万元申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问:从增值税角度分析,商场行为存在何种税收问题?商场采取哪些办法可以规避这类税收风险?为什么? (1)税法规定,“买一送一”,对于赠送的部分,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的增加,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进一步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出,降低企业的效益。 (2)存在问题:商场在申报纳税时,没有把赠送的小商品视同销售申报入内,从而导致申报不实少缴增值税。同时,由于企业少缴增值税,导致少缴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由于这两项税额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所以直接导致商场少缴一部分企业所得税。此行为构成了偷税行为。 (3)规避方法: ○1降低销售价格,实行捆绑式销售。将促销商品和小商品实行捆绑式销售,将捆绑后的组合商品按促销商品的原价标价销售,只要在发票上分开注明促销商品的价格和小商品的价格,这样商场在促销前提下的销售收入没有减少,但是由于相当于原来采用赠送方式回馈给消费者的小商品却不用交税,所以可以实现降低税负的目的。 ○2将赠送货物改为折扣销售来对待。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折扣额另开一张发票,无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折扣额能够冲减商场的销售收入,从而减少了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也避免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3采取“满就减”的促销方法。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价值520元,商场可以采取“满520减20”的促销方式,对于减去的“20元”,税法无规定,所以就无须纳税。 4.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企业存货计价方法选择先进先出法与选择加权平均法哪个更有利,为什么? 要针对企业是否处于免税期来考虑具体选择哪一种存货计价方法。 (1)如果企业刚好处于免税期,选择先进先出法,减少企业材料费用在当期的摊入,扩大企业当期利润获得更多的免税优惠。 (2)如果企业处于正常纳税期,则选择加权平均法,增加企业材料费用在当期的摊入,减少企业当期利润而少缴税。

第十一章 行为目的类税法

第十一章行为目的类税法 行为目的税是政府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政策目的和意图而设计征收的税种。 我国现行的行为目的税主要包括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1624年,荷兰政府发生经济危机,财政困难。于是,荷兰的统治阶级就采用公开招标办法,以重赏来寻求新税设计方案,谋求敛财之妙策。印花税,就是从千万个应征者设计的方案中精选出来的“杰作”。印花税的设计者可谓独具匠心,他观察到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契约、借贷凭证之类的单据很多,连绵不断。所以,一旦征税,税源将很大;而且,人们还有一个心理,认为凭证单据上由政府盖个印,就成为合法凭证,在诉讼时有法律保障,因而对交纳印花税也乐于接受。正是这样,印花税被经济学家誉为税负轻微、税源畅旺、手续简便、成本低廉的“良税”。 第一节行为目的税概述 一、行为目的税的性质 行为目的税是政府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政策目的和意图而设计征收的税种。 1.出于特定社会目的并有指定用途的税收。 社会保险税 2.出于特定经济目的而课征的税收。 资金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3.出于特别的财政目的而课征的税收。 印花税。 二、行为目的税的特点 1.政策性强,具有特定的目的。 2.税种多,税源分散,征管难度较大。 3.税负难以转嫁。 4.税种稳定性差。 三、行为目的税的发展沿革 第二节印花税 我国的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主要法律依据:1988年10月1日实施的《印花税暂行条例》。 一、印花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一)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及税目 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和使用的凭证,也包括在境外书立、领受但在我国境内使用的凭证。征税范围由《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而定。

2015年中南财大税收概论考试重点

简答: 1、税收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费用或者说是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成本的补偿。 政府为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要,按事先确定的标准,对社会剩余产品所进行的强制、无偿的分配。 2、税收负担:因政府的课税行为而相应地减少了纳税人的可支配收入的数量或份额,从而对其造成的经济利益损失或使其承受的经济负担。 3、纳税人是指依法参与税收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对国家负有并实际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它主要解决向谁征税或由谁纳税的问题(分类:法人、自然人)。 负税人是指最终承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4、基本特征: 税收的无偿性。形式上政府不需要向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就占有和支配一部分社会产品。税收的无偿性是就政府和具体纳税人对社会产品的占有关系而言的。就政府与全体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看,税收也体现出了一种互利关系,它具有整体有偿性。 税收的强制性。任何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税收的强制性具体包括纳税义务形成上的强制性和纳税义务履行上的强制性两方面的内容。强制性是税收作为公共产品的价格这一基本性质所决定的。

税收的确定性(规范性)。税收是按照法律事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连续征收和缴纳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税收的确定性既能防止政府侵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又能保证政府获得稳定可靠的财政收入以更好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5、税收职能: 财政收入职能:政府按照一定的原则,通过征税的方式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占有部分社会资源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社会公平职能:税收在取得财政收入的过程中,通过征与不征、多征与少征等方式,来影响和改变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状况。 调节经济运行职能:政府有目的地利用税收手段来影响和改变各经济活动主体的利益,以使得他们的行为尽可能地符合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与此同时也保持宏观经济的平稳运行。 6、税与费的区别: (1)税收具有非直接偿还性,而费则具有直接偿还性; (2)征收主体不同; (3)收入的稳定性不同;(4)收入的使用不同。 7、宏观税收负担水平的影响因素 经济发展水平。从长期来看,宏观税负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 存在高度相关性。怎样理解经济发展水平和宏观税负水平的关系? 经济结构。不同产业的税收负担能力是不同的,与第二、三产业 相比较,第一产业的税收负担能力要弱一些。想一想:农业税? 政府职能范围;税收制度;税收征管因素

税收筹划及其实际应用分析

税收筹划及其实际应用分析 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而企业经营的目标是追求效益的化。企业在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执行税收法规的同时,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争取获得纳税方面的优惠待遇,既是明智之举,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这就涉及到“税收筹划”问题。本文将对税收筹划及其在企业中的应用进行探讨。 一、税收筹划及其特点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以追求效益化为目的,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节约税款,以获得的税收利益,又称为纳税筹划、税务筹划、纳税策划等。它本质上是企业为实现收益化对涉及税收的经济事项进行安排,是企业独立自主权利的体现,也是企业对社会赋予其权利的具体运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税收筹划必将成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筹划的特点主要有: 1.合法性。即税收筹划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由税收政策指导筹划活动。企业要将自己的筹划行为与不当避税、偷税、漏税合理地区分开来。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是对税法立法宗旨的有效贯彻,也体现了税收政策导向的合理有效性。 2.超前性。税收筹划是企业对生产经营、投资活动等的设计和安排。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的发生具有滞后性,即由于特定经济事项的发生才使企业负有纳税义务,如:产品、劳务销售,货物运输后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等;收益实现后才缴纳所得税等。一旦经营活动实际发生,应纳税款就已确定,再进行筹划已失去现实意义。 3.目的性。税收筹划的目的是限度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减轻税收负担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选择低税负,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税负最低的方案;二是滞延纳税时间,即在纳税总额大致相同的各方案中,选择纳税时间滞后的方案,这就意味着企业得到一笔无息贷款,通过税负减轻而达到收益化的目的。 4.积极性。从宏观经济调节看,税收是调节经营者、消费者行为的一种有效经济杠杆,国家往往根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节约税款,谋取利润”的心态,有意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投资者和消费者采取政策导向的行为,借以实现某种特定的经济或社会目的。 5.综合性。由于多种税基相互关联,某种税基缩减的同时,可能会引起其他税种税基的增大;某一纳税期限内少缴或不缴税款可能会在另外一个或几个纳税期内多缴。因此,税收筹划还要综合考虑,不能只注重个别税种税负的降低,或某一纳税期限内少缴或不缴税款,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 6.普遍性。从世界各国的税收体制看,国家为达到某种目的或意图,总要牺牲一定的税收利益,对纳税者施以一定的税收优惠,引导和规范纳税人的经济行为,这就为企业提供了进行税收筹划、寻找低税负、降低税收成本的机会,这种机会是普遍存在的。 二、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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