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格律诗的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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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格律诗的拗救

谈谈格律诗的拗救,讲稿)

近日,受叶吟兄所邀为“中华诗词学院”(网校)的学生讲一次课。因对学院学生的诗词底子不甚清楚,不知道该讲点什么好。就在前些

日子,一个偶然的机会,路过赵忠祥老师的博客。看见赵老师写的一首七律《申雪、赵宏博复出夺冠可谓传奇,为国争光感人至深因赋》,

作品如下:冰上蝶飞犹梦中,形如双燕影如鸿。

传情足令世人醉,炫技尽呈王者风。

一世同甘缘可贵,半生共苦乐无穷。

复出不负国人望,夺取金牌立首功。

因为是名人博客,评论的人也比较多。看得出来,有的评论是属于懂诗词的人所为。其中有一个评论,让我印象较深。有人说此诗出律44处之多。从赵忠祥老师的其他诗词作品里一些句子如“李琰荣光惊六合”、“ 四十春秋从艺忙,豪情仍炽识开张”等来看,赵老师必然用的是古声韵。那么,以上七律有没有格律的问题呢,回答是肯定的。只不过不是44处,而是只有一个“出”字是出律的。44处出律的说法,显然不负责的说法。也因此,我决定给学院的学生谈谈有关诗词格律拗救的问题。

谈格律诗的拗救之前,我们必须明白以下几个概念:第一,什么是

格律诗,第二,什么是格律诗的拗救,

那什么是格律诗呢,格律诗也叫近体诗,它是唐代以来形成的一种诗体,以有一定的格律要求而区别于古体诗(古风)。我们所说的格律诗,是一个大的“分类”,其中包含了词和曲等。那么何又为格律呢,说通俗点,格就格式,律就是规

律。格律诗就是按照一定的格式和规律写成的诗。这个格式和规律,其中包含了压韵、粘对、对仗、

拗救等等。而我们今天所要讨论的,就是格律诗拗救的问题。

那么什么又是拗救呢,为什么要拗,又为什么要救呢,拗,就是不

顺。救,就是补救。拗救,就是不顺了的补救。有拗才救,无拗不救。

无拗也谈不上救。这就象我们一个没有生病的人,是不需要吃药的。用这个比喻来说,拗就是生病了,救就是吃药打针。当然,这里所说

的拗救,前提都是以格律诗来说的。古体诗(古风)不要求平仄,只

要求压韵,因此就不存在拗救的问题。

格律诗(近体诗)的格律,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平仄的问题。说到格律诗,我们有不少人可能会这样说:不就是“平平仄仄”的诗吗,不错,就是平平仄仄的诗。那么格律诗的平平仄仄,到底有一些什么样的规律呢,归纳起来,无外乎十二个字“相重相间,要粘要对,有

拗有救”。下面,我们就讨论一下“有拗有救”的问题。

在讨论之前,我们还须弄明白两个问题:第一个是“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问题;第二个是“孤平”的问题。因为我们说的所谓的“救”,大多数都是站在孤平的角度来说的。而我们平时所说的救,

也主要是孤平的救。

所谓“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也就是说,我们在格律诗的创作中,诗句在“一、三、五”位置上的字,可以不论平仄,而“二、四、六”位置上的字,要论平仄。至于为什么有这样的结论,在此就不讨论了,大家在创作中,知道有这样一个概念,会用就行了。不过,有一点是我们在创作和学习中必须注意的,那就是不能出现诸如三平尾、孤平等诗词硬伤。有人提出此论只适合七言诗句,不适合五言,五言诗为“一三不论,二四分明”,虽然观点是正确的。不过我觉得

那是在钻牛角尖而已。

那什么叫孤平呢,说到孤平,诗词界争论颇大,大家观点也不甚相同。这其中,主要有两派,一派以王力为代表,我们暂且把这一派叫“除韵一平论”派。他们认为,在格律诗句中,如果这个平声字改用了仄声字,那么除了韵脚外,全句就只剩下了一个平声字,必然影响格律诗音韵之美,因此叫孤平。这种说法虽然受更多人的接受,但是这种

说法本身就是矛盾的。比如“仄仄仄平平”的句子,这是个标准的律句,按照“除韵一平论”的观点,那么这岂不是孤平么,显然不是孤平。按“除韵一平论”的观点,“仄平仄仄仄平仄”的句子,也不是

孤平。但此句却是孤平。显然是矛盾的。

还有一派,主要以启功为代表,我们暂且把这一派叫“两仄夹一平论”派。他们认为,在格律诗句中,如果这个平声字改为了仄声字,就会形成前后两个仄声字中间夹一平声字,必然影响格律诗音韵之美,因此叫孤平。而这一观点,也有自身的不足之处,比如晁说之

《打球图》“九龄已老韩休死”,王冕《墨梅》“我家洗砚池头树”格律皆为“仄平仄仄平平仄”;又如刘因《秋莲》“淡香杳杳欲谁通”,杜甫《绝句》“一行白鹭上青天”,格律皆为“仄平仄仄仄平

平”。显然,以上诸例皆为律句,而非孤平。

我根据作诗多年的经验,以及自己对诗词的理解。综合上面两派的观点,给孤平作如下定义:在格律诗句中,离韵脚(或白脚)较近

的平声字,若换为仄声字,就会孤立地出现多个仄声字夹一平声字(或无平声字),必然影响格律诗音韵之美,因此叫孤平。此定义的好处在于,避免了以上出现分歧的情况。如“仄仄仄平平”的句子,就不是多仄夹一平,而是两连平。而

“仄平仄仄仄平平”的句子,则离韵脚较远,不在孤平范畴。其实,七言的第一个字,都可平可仄,一向

不论。

通过前面的准备,下面要讨论拗救的问题,就简单多了。拗救,简单说来有如下的规律,那就是“平拗仄救,仄拗平救”。而在实际创作中,一般都是“以平救仄”。下面就举例来说说几种不同情

况的拗救。

第一种情况,本句自救。主要是指在“平平仄仄平”的诗句中,如果第一字换为仄,那么就变为“仄平仄仄平”,这显然属于孤平的范畴。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只需在第三字补一平声字,变为“仄平平仄平”,就解决了孤平的问题。因此叫本句自救。我们来看下面

的例子(以五言为例,以下皆同):

唐李白《宿五松山下荀媪家》

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

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

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

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

其中首联“寂寥无所欢”一句,格律为“仄平平仄平”,按照五律格律要求,应该为“平平仄仄平”,而第一字“寂”为仄声字,为了避免孤平,诗人在第三字补救了一平声字“无”。象这样的例子,在格律诗中是很常见的。如崔涂《除夜有怀》“渐与骨肉远,转于童仆亲(仄平平仄平)”。杜荀鹤《春宫怨》“风暖鸟声脆,日高花影重(仄平平仄平)”,贺知章《回乡偶书》“儿童相间不相识,笑问客从何

处来(仄仄仄平平仄平)”等,皆属于此。我就不多举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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