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自开商埠百年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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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自开商埠百年回眸

济南在中国城市发展史上占有重要位置,1904年自开口岸,开创了近代中国内陆大城市对外开放的先河。今年5月是济南"自开商埠"100周年,百年开埠也由此成为今年以来济南人的热门话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在上个世纪的最初几年,山东自强新政走在了中国各省的前列,济南作为一个曾经以保守著称的内陆古城,以领时代之先的"自开商埠"之举,吸纳域外经济文明,发展自我,使济南初步走出了以农耕经济消费为特征的圈子,而开始向现代城市转变,所以尤为世人瞩目。

回望历史,济南自开商埠既有挽回利权、自强爱国的强烈民族色彩,又有追求文明进步、推动社会发展的时代色彩,百年前的济南也因此一时走在了当时国内城市发展的前列。在改革开放进入21世纪的今天,回眸济南百年开埠的历史,自然更具有现实意义,同时也更为社会各界和媒体广泛关注。与已发表的一些此类文章相比,本文所述更为准确与严谨,其观点及所叙史实也颇客观与翔实,对于今天的人们正确了解济南百年开埠具有相当的启示意义,因而特在此刊出,以供读者参考。

20世纪初的济南开埠,是济南乃至山东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它不但使济南从传统的政治中心"一跃而成了山东

内陆第一大商贸中心",而且标志着整个山东内陆市场经济的发端,成为"清末城市自我发展的一个典范"。百年后的今日济南,与开埠之初相比早已是霄壤之别,但如何充分利用外部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仍是当代济南人的一个重要话题。回顾和审视100年前的济南开埠,或许会给我们一些新的启示。

"自开"和"陆路"是济南开埠的特点;开埠的"出发点"在于争自主之权;"三地同开"中国近代绝无仅有;"商埠"位于济南老城的西关外,分为福、禄、寿、喜四区,不划租界,取消土地永租制,外商与华商照章租地,既保持了城市特色,又拓展了经济空间;新旧城互补,一身二任,"济南遂不独为山东政治中心,更为山东工商业之要埠"

济南开埠发轫于甲午战争后人们对抵制外来侵略、挽救民族危亡的思索中。

1903年9月,清廷外务部批转商约大臣吕海寰"倡议广开商埠"的奏请。当时,"外争利权,内促富强"思想正逐渐为朝廷内外广泛接受,以至成为清政府的一项国策。1904年,德国据《胶澳租界条约》修筑的胶济铁路即将竣工,中国的有识之士清醒地意识到,德国势力必将藉铁路的便捷,由胶澳一隅向山东腹地扩张,一场激烈的利权之争已不可避免。当时山东的主政者主张理智地处理与列强,特别是与以山东

为势力范围的德国的关系,力谋有理有据,既阻止德国势力借助铁路向山东内地扩张,同时又以主动应变的姿态,利用新建铁路交通的新优势,振兴民族实业。这样,"自开商埠"就成为较为理想的选择。

经过一年多的秘密筹划,1904年5月1日,也即胶济铁路通车前一个月,北洋大臣、直隶总督袁世凯与山东巡抚周馥联名上奏:"……于济南城外自开通商口岸,以期中外咸受利益,拟将潍县、周村一并开作商埠,作为济南分关。"

清廷接受了这个奏议,批准山东三处自开商埠。

与青岛、烟台等城市"约开商埠"的性质不同,济南属于"自开商埠",且系内陆城市,经济发展本土化特色较为明显。可见,"自开"和"陆路"为济南开埠主要特点。同时,三地同时开埠与新老相辅的城市规划格局也是济南开埠的突出特色。

自开商埠的要义在争自主之权

作为开埠主持者,山东地方官员特别强调开埠的自主权:济南商埠的"一切事权,皆归中国自理,外人不得干预",还特别指出,电报、电话均是中国主权,"严厉限制,不得由外人设立"。显示出自开商埠中我国行政、司法管理权不受任何外来干涉与限制的强烈愿望,反映了开埠者自主自强开放政策下的民族主权意识。后来制定的《济南商埠租建章程》进一步强调:济南商埠中,不准划分租界,并取消了土地永

租制,土地租契以30年为限,期满后换契,仍定30年为期满。60年期满之后政府可以购回。这就保证了国家对土地的所有主权。由上看出,济南自开商埠可视为当时国家"新的经济开发区"。这个特许的"模式",既避免了中国利权的丧失,又有利于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更为重要的是自开商埠中这种权操自我的特点,使地方当局在经济政策调控方面能够有较大自主权。开埠后,山东政府迅速制定了大量的"通商惠工"政策,对国内投资一视同仁地给予大力支持。如免除土货出口税、裁减厘金、投入官款扶持实业开发,以扶持本国贸易,并鼓励国人投资工商业与外商竞争。这种政策支持给刚刚起步的民族工商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选择铁路枢纽开设商埠,济南在国内始肇其端

鸦片战争以来,我国所辟通商口岸,多在江海之滨,有水运之利。而主张开埠通商的有识之士,也多着眼于"江海要区"。济南开埠之前,首倡者就已敏锐认识到铁路作为新式交通工具,其开通将带来的历史发展机遇:济南扼两大铁路之要,必成未来南北商业枢纽。从而做出了长远、周密的筹谋和规划。继胶济铁路通车后,1912年津浦铁路济南泺口段也正式通行。至此,济南成为北上京、津,南下沪、宁,东联胶、莱的交通枢纽,铁路以其价费之低廉、运输之便捷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三地同时开埠"在中国近代史上绝无仅有

将位于铁路枢纽的省会济南和原来商品流通较集中的

周村、潍县同时辟为内陆商埠,三处联成一体,其政治影响和经济辐射能力不言而喻。三地开埠以后,以铁路枢纽的优势,山东的对外开放从沿海扩展到内地,将山东各地联结成紧密的一个整体,成为带动山东发展的主动力,使得在清末新政改革中已经走在前列的山东,进一步奠定了其优势地位,同时又为此后山东经济、文化的现代化变革创造了条件。自开商埠,不仅使济南由原来政治中心城市逐步发展成为华北主要经济中心之一,更带动了山东内陆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

济南开埠采取的新老相辅的城市规划格局,成为近代城市发展的一个范例

为将新开之埠建成精心规划、文明有序的新城区,山东当局和济南商埠总局参照岳州、秦皇岛等地开埠章程,制定了具体的方案。尤其是在建设规划方面,极具远见地依据铁路走势开辟商埠新区,将济南分为旧城区和新商埠两部分,城市格局发生了根本改观。商埠区位于济南老城西关外,东起十王殿(今纬一路北端原津浦路宾馆),西至南大槐树(今纬十二路以东),南沿长清大道(今经七路附近),北至胶济铁路以南的4000余亩土地都划为商埠区(其中的三里庄、五里沟庄以及魏家庄等村庄保留),分为福、禄、寿、喜四个区。区内有华洋贸易处、华商贸易处、堆货处、西人住宅处、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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