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基本概念1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作用行政法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它主要涉及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权力范围、行政行为及其相关程序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作为公法的一部分,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
本文将就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作用进行详细阐述。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在于行政行为的规范,它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而设立的。
行政法通过法律规范,对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进行限制和规范,以确保行政机关的行为不违背法律,不侵犯公民权益。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定原则、合法原则、足够理由原则等,通过这些原则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事。
行政法在社会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和职权范围,确保了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保障了政府的权力行使不越权。
行政法规范了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对行政机关的决策、行政指导、行政许可等行为进行了规范,防止了滥用行政权力和任意扩张。
行政法的规定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让公民知道自己在何时何地能享有什么样的权利。
行政法还规范了行政机关与社会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通过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管理方式,提高了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
行政法还规定了行政争议的解决机制和程序,保障了公民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抗辩和救济的权利。
行政法的作用不仅限于国内,在国际关系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行政法规定了国家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之间的行政行为规范,维护了国家的领土主权和国家形象,促进了国际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行政法在国际合作中也有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合理规划、公正决策和有效管理,促进了各国之间的互利共赢,推动了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发展。
总之,行政法作为一门法学科,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促进国家和国际关系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通过行政法的规范,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得到有效约束和规范,公民的权益得到了保护,国家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也得到了提高。
第一章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第一节行政一、行政的涵义与特征在中外学术论著中,人们对行政现象及其定义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从我国现实社会生活中去考查,主要从以下两种意义上使用行政:一是泛指各类社会组织对其所属机构、工作人员、财物以及其他各种内外部事务进行的组织、管理、处置等的活动。
这种广义上理解和使用的行政,既包括了公行政(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基本价值取向的行政),也包括了私行政(以组织的本体利益或私益为基本价值取向的行政)。
二是特指国家行政主体(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国家权力或执行国家公务的活动。
人们常说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之中的“行政”即是从这种意义而言的。
这种特定意义的行政属于公行政,属于公行政中的国家行政。
行政法上所说的行政,应当是指第二种意义上的行政。
基于此认识,我们对行政法上所说的行政做如下定义:行政是指国家行政主体根据法律并为了执行法律而运用宪法、法律所赋予的国家行政权对国家事务与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
其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1、行政是国家行政主体的活动。
这即是说实施行政的主体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等授权可以从事国家行政活动的组织,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虽然有可能成为广泛意义上的公行政主体,但非经法律、法规授权均不能成为实施国家行政活动的主体。
2、行政是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活动。
这是行政有别于其他国家机关以及组织的活动的最重要特征。
所谓行政权,可以从以下两个层次来理解:其一,从宪法对国家权力分工的层面上而言,行政权是一种典型的国家权力,是与国家的立法权、司法权等相对的概念范畴,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二,从具体化了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内容的层面而言,是指国家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所拥有的行政职权。
3、行政是根据法律并为了执行法律而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活动。
4、行政是运用国家行政权对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
行政法的3个基本概念
行政法的3个基本概念
行政法是指规定和管理国家行政组织活动的法律体系,常用的三个基本概念是行政权、行政行为和行政组织。
1. 行政权:行政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成员进行管理、管理、干预和约束的权力。
行政权包括立法权、执法权和审裁权等,行政机关依靠行政权来履行管理社会事务的职能。
2. 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指由行政机关依照行政法规定的程序、目的和权限所做出的具体行为。
行政行为通常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命令、行政处罚、行政奖励等,行政行为具有强制约束力,其合法性受到行政法的限制和监督。
3. 行政组织:行政组织是指由立法机关委托行政机关依法组织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
行政组织包括各级行政机关、行政部门、行政单位等,它们按照法定的职能和权限来执行国家的行政管理任务,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行政组织的设置、职能和权限等受到行政法的规定和限制。
法律法规知识:行政法基本概念
法律法规知识:行政法基本概念行政法基本概念行政法是一门研究行政机关权力行使、组织、职能以及行政行为法律效力等问题的法律学科,是现代法治国家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维护国家行政管理的合法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篇文章将对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进行详细介绍。
第一、行政法的定义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机关权力行使、组织、职能、行政程序和行政行为法律效力等方面的法律规则和制度的总体,它是为了限制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而制定的专门法律,它不同于私法和刑法,是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
第二、行政法的特征一、行政法是一门公法学科,它是国家权力的一个分支领域,是国家机关权力行使的规范。
二、行政法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因为它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和独特的规律,其法律思想和制度内容与其他法律分支相比有自身的特点。
三、行政法是一门具有复杂性和发展性的学科,因为它的研究范围很广泛,在制定、实施政策、管理政务、保障公共利益等方面都有所涉及,同时,随着时代的变迁,行政法的内容也在不断扩展和深入。
四、行政法是一门具有先进性的学科,因为它需要不停地进行制度改革和立法完善,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利益的需要。
五、行政法是一门具有国际性的学科,由于全球化的影响和国际间的交往,行政法的研究和实践越来越具有跨越国界的重要性。
第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法定原则,即行政机关必须依据法律进行行政活动。
二、公正原则,即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保持公正、公平、不偏不倚,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三、法制程序原则,即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事务时,下达行政决定必须经过规定的程序。
四、保护民主原则,即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尊重民主、透明、公开原则,保障公民参与和监督权。
五、服务原则,即行政机关要为公民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六、依法行政原则,即行政机关执行行政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标准行使职权。
七、廉洁原则,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纪律,廉洁从政,严格抑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行政法基本理论
二、如何理解该定义
(一) 内容上,行政法是规定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即关 于行政的法 。 1、行政的含义:通常认为指社会组织对一定范围内的事务进 行组织与管理等活动。 行政是否与国家相联,分为公行政与私行政。 ↗国家行政 行政↗公行政 ↘社会行政 ↘私行政→企业行政 ①公行政: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基于公共利 益,对特定范围内的事务进行组织与管理活动。 私行政:其他社会组织对其内部事务所进行的自我管理活 动。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山西省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将所 申请成立的公司名称核准为“大同市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同年9 月26日,为该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期限为一年。
同年10月10日,大同市联运总公司向市煤炭领导组报送《 关于成立“大同市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并领取煤炭发运 和经营许可证的报告》。同年10月15日,市煤炭领导组向山 西省人民政府煤炭领导组(以下简称省煤炭领导组)报送了 同政煤字(1997)第18号《关于领取堡子湾煤炭发运站和大 同市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发运和经营许可证的报告》 。同年10月29日,省经贸委作出晋经贸能字589号《关于同意 大同市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领取〈煤炭经营许可证〉及堡 子湾煤炭发运站〈煤炭发运许可证〉的批复》,主要内容是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1995]7号、省煤炭领 导组晋政煤字[1996]2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请省政府领导 ,同意北方公司通过铁路立户在呼和浩特铁路局堡子湾煤炭 发运站发运煤炭并领取《煤炭经营许可证》和堡子湾煤炭发 运站《煤炭发运许可证》,该发煤站租赁后由北方公司和大 同市煤炭运销分公司按股份制进行经营管理,发煤站及北方 公司煤炭运销计划纳入大同市煤炭运销分公司行业管理。次 日,北方公司领取了晋经能证字(1997)第486号《煤炭经营 许可证》和第481号《煤炭发运许可证》(以下简称“两证” )。
行政法培训课件
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范围,避免职能交叉和重复,提高工作效率和 执行力。
加强跨部门协作能力培训
提升公务员跨部门协作意识和能力,促进部门间协同配合,形成工 作合力。
公务员制度在行政管理中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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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优秀人才
通过公务员考试选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优秀 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服务 质量。
社会监督力量参与方式
社会监督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访、举报、媒体曝光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 监督。
社会监督力量引入
执法机关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人 士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社会监督反馈机制
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反馈机制,对公众反映的问题及 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公众反馈。
案例二
某公民成功维护自身权益行政 诉讼案例。
案例四
某律师团队协助客户成功应对 复杂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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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强化外部监督
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机关以及 社会公众等外部监督,保障行政
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完善考核机制
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对行 政机关及公务员进行全面、客观 、公正的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
结果实施奖惩措施。
04 行政执法过程中权益保障 措施
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途径
陈述和申辩权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 对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和制约,
防止权力滥用。
推进信息化建设
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透明 度和可追溯性,减少人为干预
和误判的可能性。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
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 务水平,增强其对自由裁量权
行政法的基本知识
行政法的基本知识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行为、授权行政机关行使公共权力的法律体系。
它是公法的重要分支,主要研究政府机关的组织、职权、程序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下面将介绍行政法的基本知识,包括行政法的定义、性质、来源、特点和功能。
一、行政法的定义行政法是以规定行政机关的组织、权限、工作程序和与公民权益相关的行政行为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体系。
行政法的定义主要体现了其规范性质和对象,即行政机关和行政行为。
二、行政法的性质行政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公法性质:行政法是公法范畴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范的是政府机关的行为,涉及公共权力的行使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2. 约束强制:行政法对行政机关具有约束力,行政机关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不能滥用职权或侵害公民权益。
3. 相对独立:行政法相对于其他法律分支有一定的独立性,它具有自己的特定规则和原则,与刑法、民法等法律有区别。
4. 程序性质:行政法主要关注行政程序的规范,包括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程序的公正性等方面。
5. 单方面强制性: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权力和义务,其决策具有一定的单方面强制性。
但也要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公民的权益不被侵害。
三、行政法的来源行政法的来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习惯法等:1. 宪法:宪法是最高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范围,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 法律:行政法律是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规定了行政机关的职权划分、程序要求和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等。
3.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政府机关颁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文件,用于规范行政机关的管理和行政行为的实施。
4. 习惯法:习惯法是指在长期实践中形成并被广泛承认和遵守的一种规范行为,也可以作为行政法的来源之一。
四、行政法的特点行政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直接适用性:行政法是直接适用于行政机关和公民的法律体系,行政机关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公民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行政法基本理论与实务第一章第一节ppt
公共行政包括(国家行政)和(社 会行政)。国家行政又称直接行政。 社会行政又称间接行政。国家行政是 行政法的基本调整对象,社会行政则 处于补充地位。 行政:指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 会公共事务进行决策、组织、管理、 调控、服务、提供福利等活动的总称。 包括国家行政机关的准立法、准司法 活动。
(三)行政的基本特征 1、主体特征:行政的主体是依法享有国家 行政权的行政主体,即国家行政机关和法 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的组织。 2、内容特征
(四)行政权的形式: 指行政权的具体运行方式。 包括三个方面: (1)行政立法权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 权; (2)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 件的适用权; (3)对各类纠纷的处理权。 行政权的形式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三、行政法
(一)行政法的含义 指调整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的 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行政关系的法律 规范和法律原则的总称。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 行政关系:指行政权在行使以及接 受监督的过程中,行政主体与不同的 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三)行政法的特点 1、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 (1)行政法涉及的内容范围广泛。 (2)行政法规范具有相对易变性。 (3)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规 范通常交织在一起,没有明确的界限。 2、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 (1)行政法尚无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的数量最多,居于各个部 门法之首。
行政是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 管理、调控、服务、提供福利。 3、性质特征:行政是行使国家行政权的职 能活动。
(四)行政的分类 1、内部行政和外部行政 2、积极行政与消极行政 3、授益行政和负担行政 4、强制行政与非强制行政
二、行政权:行政权是行政的核心。 (一)行政权的含义 指行政主体依法享有和行使的执 行法律、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 主动为社会成员提供公共服务的权力。 1、行政权与政权 2、行政权与权力、权利 3、行政权与行政职权 4、行政权与行政权限
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法基础知识概述
《行政法基础知识综合性概述》一、引言行政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国家行政权力的行使、保障公民权利以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行政法也在不断演变和完善。
本文将对行政法的基础知识进行全面的阐述与分析,包括基本概念、核心理论、发展历程、重要实践以及未来趋势。
二、行政法的基本概念1. 定义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它主要规范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以及对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2. 调整对象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行政关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
监督行政关系则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进行监督过程中所产生的关系。
3. 特点(1)内容广泛:行政法涉及国家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包括行政组织、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监督等方面。
(2)具有变动性:由于国家行政管理的内容和方式不断变化,行政法也需要随之进行调整和完善。
(3)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行政法既规定了行政机关的职权、职责等实体内容,又规定了行政行为的程序和方式。
三、行政法的核心理论1. 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它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主体合法:行政机关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定的职权和职责。
(2)行政行为合法: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
(3)行政程序合法: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2. 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在合法的基础上,还应当具有合理性。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行为应当符合立法目的和法律精神。
(2)行政行为应当考虑相关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行政法基本概念
【讨论】能告法院行政违法吗
• 2001年7月24日,家住安徽省亳州市的张女士应法官 徐某之邀开着私家轿车到谯城区法院办事,车子停放在法 院院内,等她办完事出来,发现轿车的前后牌照全部被法 警掰走了。张女士去找法警要牌照,当时在场的有3名法 警,他们说:“你的车子为什么到处乱停,没长眼吗?” 张女士在与他们论理的过程中,被3法警推搡。张的丈夫 在劝解中被一法警打了两拳,他们夫妇两次拨打110报警。 民警两次前来处理都遭到法警的拒绝。民警走后,双方再 次发生口角,几名法警揪着张的头发往墙上撞,引来很多 围观群众。法警以张女士妨碍法院办公为由将其强行抬上 警车送往拘留所。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连泰
第一讲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 • • 一、行政的概念 (一)行政的含义 一个学科最难定义的就是基本的概念。以至有的 学者说:行政是一个只能被说明而不能被定义的概念。 最原始的含义是经营、管理、执行。 1.组织意义的行政。在构造、功能及法律上自 成体系,可以与其他国家机关区别的组织整体。简单 地说,就是行政主体及其下属机构的总称。 该概念没有揭示出行政的含义。
• • • •
(2)行政法上的公共利益优先性 (3)内容的极为广泛性 (5)较为明显的易变性 (6)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的一体性
四、行政法学的变迁
• 研究真实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界的公法:关注行政过程。 • 以司法审查为核心的行政法。 • 以管制和核心的行政法。
•
张女士被关进拘留所后,法警才开出拘留决定书。拘 留书上写明拘留的依据是《民事诉讼法》,拘留决定书上 注明“民事、行政案件用”。张女士认为,《民事诉讼法》 赋予法警的是司法拘留权,而自己并非到法院打官司的当 事人,实际上法警对自己实行的是行政拘留,而法警并没 有行政拘留权,于是张女士向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 议。一个月后的8月25日,张女士见申请复议无果,又以谯 城区法院3名法警对其殴打致轻伤且对自己司法拘留不当为 由,向亳州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 8月27日,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张的起诉不属于人民 法院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为由裁定不予受理。9月7日,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又针对张女士的复议申请作出的决定 书称:张女士夫妇将车停放在谯城区法院大门过道内,影 响执行公务车辆通行,法警让其挪车,张又与法警
行政法学基本概念
行政法学基本概念行政法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主要研究行政法的理论、制度和实践问题。
在现代国家的行政管理中,行政法学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本文将从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研究内容以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法的一门学科。
行政法是公法的一个重要分支,属于法学范畴。
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行政法学的定义: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法的一门学科,旨在探讨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运用。
2. 行政法的定义: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体系,它规定了公共权力的行使方式、范围和限制,保障了公民的权益和合法权益。
3. 行政法学与行政学的关系:行政法学与行政学密不可分,行政学研究行政管理的一般理论和方法,而行政法学则研究行政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
二、行政法学的研究内容行政法学作为一门学科,其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行政法律体系:研究行政法的法律规范体系,包括宪法对行政法的影响、行政法的立法机关和程序等。
2. 行政权力与行政行为:研究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权力的来源、性质和行使方式,以及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制和违法救济措施等。
3. 行政法律责任:研究行政法律责任的形成、认定和追究,包括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过失行为和犯罪行为等。
4. 行政法的实施与监督:研究行政法的实施方式和程序,以及行政行为的监督机制和程序。
三、行政法学的实践应用行政法学的研究成果在实践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以下是一些典型的实践应用场景:1. 行政法律顾问:行政法学专家可以为政府、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行政法律咨询和服务,帮助其合法合规地开展工作。
2. 行政决策依据: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和决策时,需要考虑行政法学的相关理论和实践,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行政法律监督:行政法学研究成果可以作为法律监督机构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依据,保障公民的权益。
4. 行政法律教育:行政法学作为一门学科,为法学院校的培养法学专业人才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
行政法基础知识
行政法基础知识一、行政法的概述行政法是指掌管行政事务的法律体系,是国家行政管理的基础性、基本性法律规范,重要的公共法律分支。
其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机关的组织、职能及行使规则,行政行为的性质、程序、效力以及行政诉讼等法律规定。
二、行政法的产生和演变行政法的产生和演变在各个国家有其不同的历史背景和社会条件。
在欧洲,行政法主要是从法国革命后产生的,经历了纳瓦尔法典、行政裁判院和行政法院等多个阶段的演变。
在中国,自1904年北京法政大学设官式起,中国的现代行政法学也逐渐形成。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行政法立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行政法的发展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指,在行政行为中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实现行政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维护行政管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提高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
2、正当程序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循预先公布的规定程序,实行听证、通知、陈述等程序,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指,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过程及结果必须开放、透明、公正,接受社会的监督。
4、追究责任原则追究责任原则指,行政机关应当承担其不当行为的责任,对违法行为进行追究。
5、利益补偿原则利益补偿原则指,当行政行为侵犯个人、法人或其他群体合法权益时,应予以合理的补偿。
四、行政法的法律体系行政法是国家行政管理的基础性、基本性法律体系,包括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等。
此外,行政管理领域还有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
五、行政权限的划分和结构行政权限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赋予的权力,也是行政管理活动的基础和前提。
根据行政管理的范畴和行使的性质制定行政权限划分制度,包括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能、行政机构的设置等。
行政权限的结构包含行政决策、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行政裁决、行政服务等。
六、行政法的实践应用行政法的实践应用主要是指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包括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奖励等。
行政法讲义
第一讲行政权配置第一节行政法基本概念一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二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一)概念:行政关系,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所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由行政法规范予以调整的行政关系即为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关系的种类:1 行政管理关系: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2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监督主体:(1)国家权力机关外部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2)司法机关外部监督:各级法院和检察院(3)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上级行政机关监督;专门行政监督机关监督(审计和监察);行政复议(以上属于国家权力监督,属直接进行监督)(4)执政党的监督(5 )社会组织(政协、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和个人的监督(6)社会舆论的监督(以上属于非国家权力监督,属间接进行监督)监督对象: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3 行政救济关系(信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4 内部行政关系(1)行政主体与行政公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公务员法调整)(2)行政主体与行政主体之间的关系(行政组织法调整)主要包括: A 行政机关之间(纵向的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横向的平行行政机关之间;斜向的不同级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所属机构(如部与司、局、处等)、派出机构(或机关)之间) B 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的组织之间的关系 C 行政机关与其委托行使某种特定行政职权的组织或个人之间的关系(问题: 1 受托方是否必须接受委托; 2 双方的地位是否是相等的; 3 受托方越权的后果; 4 委托关系一旦形成,双方即是否构成了行政关系(合同关系、领导关系或管理关系?))(三)行政关系间的地位:1 行政管理关系:最基本的关系2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和行政救济关系:派生的关系3 内部行政关系:从属的关系注:内部行政关系和外部行政关系(前三种)的交叉三行政疆域(一)行政国家:“守夜人式国家”→“行政国家”→“有限政府”行政“疆域”的大小,取决于相应的时代、相应的国度、相应地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政治体制以及执政者所信奉和推行的治理理论(“全能政府”理论、“无为而治”理论等)(二)行政疆域扩张的原因1 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了保障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所必须;2 是对国家作用的认识误区所致。
行政法学考试知识点总结【2024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行政法学考试知识点总结一、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1. 行政法学的概念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法的学科,其研究对象是行政法规范和行政法实践,研究内容包括行政法源、行政法体系、行政法理论等。
2. 行政法行政法是国家及其机关、组织、公民之间行使行政权力和行政职权的规范的总称。
它是指导国家机关、组织及公民行使行政权力和履行行政职责的一系列规范。
3. 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是以规定国家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为目的的法律规范体系。
行政法的基本特征包括:专属性、强制性、相对性、公共性、不完全性等。
二、行政法的基本理论1. 行政法的基本理论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包括法律性、自由原则、行政法治原则、行政监督原则等。
2. 行政法的法律性行政法法律性是指行政权力的行使应当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
行政法律性的具体体现包括行政权力的合法性、行政权力的有法律依据性、行政权力的限制性等。
3. 行政法的自由原则行政法的自由原则是指国家对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进行保障和限制时,应当遵循最大自由原则。
4. 行政法治原则行政法治原则是指行政活动应当依法行使,并且行政机关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法治的主要内容包括合法性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等。
5. 行政监督原则行政监督原则是指要保证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使行政权力和履行行政职责。
行政监督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民主监督等。
三、行政法的体系1. 行政法的层次结构行政法的层次结构包括宪法层次、法律层次、行政法规层次、行政规章层次、部门规章层次等。
2. 行政法的构成要素行政法的构成要素包括行政法规范、行政机关、公民、法人等。
3. 行政法的关系行政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包括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行政法与刑法的关系、行政法与民法的关系等。
四、行政法的行政权力1. 行政权力的概念行政权力是指国家机关、组织和公民按照法定程序,以规范的方式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调整和处理的权力。
2. 行政权力的性质行政权力的性质是指行政权力的基本属性和特点,包括行政权力的公共性、法律性、相对性、专属性等。
行政法基本知识复习要点(一)
⾏政与公民权利(⼀)⾏政权1.⾏政权的涵义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的国家⾏政机关执⾏法律规范实施⾏政管理活动的权⼒,是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
⾏政权与⾏政职权的区别。
前者是⾏政机关依法管理国家⾏政事务的权⼒;后者则是具体⾏政机关和⼯作⼈员所拥有的,与其⾏政⽬标、职务和职位相适应的管理资格和权能,是⾏政权的具体配置和转化形式。
⾏政权与⾏政权限的区别。
⾏政权限是法律规定的⾏政机关及其⼯作⼈员⾏使职权所不能逾越的范围界限,是⾏政权的具体形式---⾏政职权的三个构成要素(权⼒主体权⼒内容权⼒范围)之⼀。
⾏政机关⾏使职权超越⾏政权限,便构成⾏政越权,视为⽆效。
2.⾏政权的内容包括:⾏政⽴法权、⾏政命令权、⾏政决定权、⾏政检查监督权、⾏政制裁权、⾏政强制执⾏权、⾏政裁判权等。
3.⾏政权的特点⾏政权与其他国家权⼒和社会组织公民个⼈的权利不同,相对于其他国家权⼒⽽⾔,它具有⾃由裁量性、主动性和⼴泛性等特点;相对于社会组织、公民个⼈,它则具有强制性、单⽅性和优益性等特点。
4.⾏政权的双重作⽤现代国家赋予⾏政机关⼴泛的职权,并保障其有效⾏使,充分发挥其积极能动的作⽤。
同时对⾏政权的⾏使必须加强监督,防⽌被违法⾏使或滥⽤,侵害公民法⼈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损害公共利益,破坏社会秩序。
(⼆)公民权利是指国家通过宪法、法律确认的,由相应的义务所保证的公民的资格、利益和权能。
公民权利的内容⼗分⼴泛,包括政这权利和⾃由宗教信仰⾃由⼈⾝权利和⾃由⽂化教育权利社会经济权利等。
现代社会,公民权利的范围⽇趋扩⼤,权利的规定⽇趋细密。
但是公民权利的⾏使要受到法律的制约,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的利益。
公民权利不是绝对的,权利与义务必须统⼀。
(三)⾏政权与公民权利的关系三、⾏政法的概念(⼀)⾏政法的涵义⾏政法是国家重要的部门法之⼀,是调整⾏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的监督⾏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因⾏政主体⾏使其职权⽽发⽣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众合行政法背诵卷
众合行政法背诵卷一、行政法基本概念行政法是规定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依法行政、行政效能、程序公正和社会参与。
二、行政法主体行政法主体是指参与行政法律关系,享有行政权力,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或个人。
行政法主体包括行政机关、法律授权的组织和行政相对人。
三、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行政行为可以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抽象行政行为包括制定行政法规、规章等。
四、行政程序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
行政程序应当公正、公开、透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行政救济行政救济是指因行政行为而遭受损害的当事人依法向有关机关申诉,请求纠正或者撤销该行政行为,并获得赔偿或补偿的法律制度。
行政救济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等。
六、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当事人给予的制裁措施。
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申请,经依法审查,允许其从事某项特定的活动或者实施某项特定行为的法律行为。
行政许可应当遵循法定原则、公开原则、公正原则和效率原则。
八、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实现法律、法规所确定的管理目标和任务,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当事人,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强制应当遵循法定原则、比例原则和可救济原则。
九、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对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作出该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法律制度。
行政复议应当遵循合法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和及时性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
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指参加行政 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 当事人。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 对方。
客体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指行政法律 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 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 富。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与形式
内容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行 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行政相对方 的权利与义务。
行政法的性质
行政法属于公法,是公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法属于国内法,是本国各类法 律关系的准则;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有统一性和多样 性。
行政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01
与宪法的关系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行政法的立法基础和依据;
行政法是宪法的具体化,是将宪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具体化、明
行政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行政行为的成立
行政行为的成立是指行政行为在完成 其法定程序,由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之 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行为的生效
行政行为的生效是指行政行为开始发 生法律效力的时间,通常为行政行为 成立之时起生效,但也存在例外情况 ,如附条件或附期限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的效力与无效
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法的作用与意义
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通过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社 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通过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相应的权利和救济途径,防止行政机 关滥用职权或侵犯其合法权益。
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通过明确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行使方式和程序等要求,推动行政机 关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接受监督。
法律基本知识行政法简介解读
法律基本知识行政法简介解读行政法作为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是指规范公共行政活动的法律规则体系。
在现代国家中,行政法对于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权益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行政法的基本概念、主要特征以及行政法的分类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行政法。
一、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行政法,顾名思义,是指用来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体系。
它主要研究国家行使行政权力时的行为规范和制约,旨在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保证行政活动合法、合理、公正。
行政法的基本特点是对行政行为进行法律规范,以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
二、行政法的主要特征1. 行政法的强制性行政法是一门强制性的法律学科,它的规范对象是行政行为,而行政行为是具有强制力的。
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权力和义务,对于不按规定行使职权或违反法律的行为,行政法可以予以追究和制裁。
2. 行政法的优先性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优先性。
行政行为是国家行使行政权力的主要方式,行政法对行政行为实施了专门的规范,并且行政法的规定可以优先于其他法律适用。
3. 行政法的公正性行政法要求行政行为具有公正性。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以公共利益为依归,依法实施行政行为,确保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保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行政法的分类行政法根据研究的对象和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行政权力法等不同的学科。
下面对其中的几个分类进行简要介绍:1. 行政组织法行政组织法是研究行政机关的设立、职能、组织结构等问题的法学学科。
它主要涉及行政机关的权力划分、建立与解散、内部组织结构和职能分配等问题,为行政机关的和谐运转提供法律保障。
2. 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法是研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法学学科。
它关注行政决策过程中的合法性、公正性,规范了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程序,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理。
3. 行政权力法行政权力法是研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法学学科。
它规定了行政行为的前提、条件和限制,防止行政机关滥用权力、违法行使职权。
行政法基本概念
行政法概念:是以一定层次的、以公共利益为本位的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关系为基础,并以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行政法始终、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的基本准则或原理。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行政法精神实质的体现,是行政法律规范或规则存在的基础。
行政的概念:行政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以及立法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
狭义地讲,指国家职能中,除了立法和司法以外的全部职能的总称;广义地讲,指作为决策职能的政治之外的执行职能。
“行政”指的是一定的社会组织,在其活动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活动的总称。
我国行政法的一般渊源可分为:(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行政法的特殊渊源可分为:(1)法律解释;(2)其他规范性文件;(3)国际条约、惯例行政合法性原则:合法行政是行政活动的基本准则。
行政决定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后果,取决于该行政决定与法律的一致性。
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行使职权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为依据,行政机关的法律能力和行政职权应当来自于法律的授权。
包括法律优位和法律保留两个方面。
行政合理性原则:指的是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行为,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行为,不仅要合法而且要合理,也就是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行为要做到合情、合理、恰当和适度。
在客观上表现为一种结果是否显失公正,包括平等对待和比例原则;在主观上表现为动机和目的是否具有正常判断。
违反合法性原则将导致行政违法,违反合理性原则将导致行政不当。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根据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基于自由裁量权而产生和存在的。
职权行政主体:凡行政职权随组织的成立而从宪法和组织法自然取得,无需经其他组织授权的行政主体,称职权行政主体。
授权行政主体:指行政职权并不因组织的成立而从宪法和组织法获得,而来自于有权机关以法律、法规和规章形式的授予的行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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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属于政治学,是政治学的一个分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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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
规范监督行政权的法律(行政诉讼法) 是规范行政权行使的法律(行政法)的实施保障
行政复议程序(行政法调整)与行政诉讼程序(行政诉讼法调整) 通常是解决一个行政案件的前后两个阶段,二者紧密衔接和相互联系。
行政诉讼法 是行政法的一个组成部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导言 ■行政法学的总体结构 :2 1 4 → 2个人、1件事、4个程序
官管民 1.行政管理 2.行政复议 民告官 3.行政诉讼 4.行政赔偿 行政主体 被申请人 被告 义务机关 官 相对人 申请人 原告 申请人 民 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 事
■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基本理论+行政主体论+行政行为论+行政救济论
省法规1 市法规3
地 方 政 府 规 章
部 门 规 章
省规章1 市规章3
部委 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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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案例5:河南省开封市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响应开封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的号召,来汴投资设立企 业,决定在开封市金明广场南侧开发建设高档住宅小区“浪漫之都”。开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落实招商引资 的 各项优惠政策,形成了“关于开封市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开发项目的会议纪要”,包括人防费在内的 全 部税费以150万元总包干。开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认为,文盛公司建设住宅小区,既没有按照规定修建战时可 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又没有到人防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属于违法行为。经调查取证后,人防办公室于2004年 7月7日向文盛公司发出了违法行为告知书,并于同年9月16日向其发出了违法行为处理告知书,同年10月25日 作出了汴防处字„2004‟02号处理决定书,要求文盛公司交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225,464元。文盛公司认 为该数额高出上述会议纪要中的150万元的包干数额,于是向开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开封市人民政府 于2005年1月31日作出汴政复字„2005‟0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文盛公司 仍不服,认为汴处字„2004‟02号处理决定书显失公正,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变更。另查,开封市人民防空办 公室作为开封市人民政府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防空法》第22条和《河南省实施<防空法>办法》第12 条、第28条的规定,享有对本区域内新建民用建筑违反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的权力。其有权依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收费许可证许可的收费标准,对文盛公司新建民用 建筑未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书。开封市郊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人防办作出的汴防 处字„2004‟02号处理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应予支持。依照 《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1项之规定,判决维持该处理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文盛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 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认定的事实与一审基本相同,并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思考问题:该案中涉及的“会议纪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公民权
本源的权利
《立法法》
行政立法权 行政执法权 行政司法权
行政权的特征:
直接性 服务型 单方性 优益性 裁量性 广泛性 主动性 扩张性 强制性
行政权
案例3:检察院一辆运载查扣赃物2080担烟叶的卡车被烟草专卖局以无准运证为由暂扣,双 方为此发生争执。检察院认为,涉案烟叶是司法机关在刑事侦查过程中依法查扣的赃物,不受 《烟草专卖法》及其他相关行政法律规范调整,而专卖局认为检察院所运烟叶并非是在《烟草专 卖法》所列举的例外情形,必须扣押。法院认为本案涉及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应当予以受 理。 思考问题:本案中烟草专卖局将检察院运载赃物的卡车扣押是否合适?为什么?法院将本案 作为行政案件予以受理是否合适?为什么?
行政法 属于法律范畴 基础
行政法学 属于法学的范畴
关于行政法的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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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1.行政法学与宪法学:
均属狭义的公法范畴,行政法的许多规范直接源于宪法。 关系最为密切的普通法部门 宪法最重要的实施法。西方学者把宪法叫做“静态的宪法”, 称行政法为“动态的宪法”
2.行政法学与行政学:
社会保障权
行政权的内容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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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法的概念
(一)行政法的界定
所谓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1.就其内容而言: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
行政法调整的 行政关系
(1) 行政管理关系 (2)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3) 行政救济关系 (4) 内部行政关系
行政主体
3.就其形式而言:行政法是难于制定统一法典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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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统一、完整 法典
公益优先
体系复杂
行政法
实体、程序规范 一体性
数量庞大
行政法的特征
(二)行政法的基本功能
防止行政权滥用以保障人民权益
行政法的基本功能
促进行政权增进公共利益
(三)行政法的分类
行政法的分类
内容
对象和法律关系
性质
立法主体 效力等级
时期
与行政活动的关系
行政法学
联系 法学领域外关系最为邻近 研究对象不同
行政管理学
行政管理离不开行政法,现代行政管理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就是法的管理,行政法既是行政管理的根据, 又是行政管理的手段,离开了行政法,行政管理就不可能进行;行政法也离不开行政管理,行政法就是为 了规范和控制行政管理而制定的,是作用于行政管理的,离开了行政管理,行政法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以行政法为研究对象,探讨法律现象。 以实际行政管理为研究对象,探讨管理技巧、管理艺术 和管理方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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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刘燕文诉北大案”:1996年初,北大无线电电子学系刘燕文的博士论文通过答辩和 系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批后,报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北京大学第四届学 位评定委员会共有委员21人,1996年1月24日对刘燕文博士论文表决时实到会人数16人,表决 结果是7票反对,6票赞成,3票弃权。北大认为赞成未过半数,决定不授予刘燕文博士学位,只 授予其博士结业证书。3年多来,刘一直多方反映,未果。1999年9月24日刘燕文向北京市海淀 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北大推上被告席。1999年11月19日和1999年12月17日法院两次 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于最后一次开庭中当庭宣判北大败诉:撤销北大不授予刘博士学位的决定, 责令北大重新审查并作决定,责令北大在判决生效后两个月内向刘燕文颁发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思考问题:北京某大学对田某退学处理的行为,北大不授予刘某博士学位的行为是否属于行 政法意义上的行政?
行政法(控权法)
行政实体法 (事前控权)
行政程序法 (事中控权)
行政诉讼法 (事后控权)
•
(2)怎样规范和控制行政权?
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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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分则
行政组织法 (行政主体) 控制行政权的权源
行政行为法 (抽象行为、具体行为) 规范行政权行使的方式
行政监督法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制约行政权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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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的法源即指行政法的表现形式,亦即行政法法律规范的来源、出处。
二、 行政法的法源
行 政 法 的 渊 源
宪 法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 自单自 治行治 法条条 规例例 )
地 方 性 法 规
规 章
法 律 解 释
国 际 条 约
行 政 判 例
行 惯政 例习 惯
及行 基政 本法 原法 则理
基 本 法 律
一 般 法 律
案例4:某市交警王某、肖某在该市某闹市口对过往的汽车司机进行随机抽查时,发现司机 车某血液中酒精含量明显超标。但是车某坚持称自己并未醉酒,驾驶车辆完全没有问题。但是交 警王某、肖某仍将其强制带至该市交警大队予以控制直至次日车某酒醒。 思考问题:上述案件中的王某、肖某的行为体现了行政权的哪些特征?
行政权 内容 行政事权 安全保障权 发展经济权 文化建设权 行政财权 财政收入权 财政支出权 财政管理权 组织人事权 行政组织权 人事管理权 形式 行政立法权 行政处理权 行政许可权 行政处罚权 行政强制权
行政相对人
监督主体
监督对象
救济主体
行政相对人
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内部
国家行政机关
公民
国家权力机关
行政主体
申诉、控告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法人
国家司法机关
国家公务员
人民法院
其他组织
行政监察机关
其他行政执法组织
复议机关
行政审计机关
其他行政执法人员
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法所调整的行政关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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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就其实质而言:行政法是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 (1)为什么说行政法是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 ①行政权同其他公权力一样,其作用具有两重性 。 ②行政权与公民个人、组织有着更经常、更广泛、更直接的联系。 ③在现代社会,行政权相对于立法权和司法权,有膨胀和扩张的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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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1“田某诉北京科技大学案”:1994年9月田某考入北京某大学,取得本科生学籍。 1996年2月,田某在参加一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有该课程公式的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 条掉出,被监考老师发现。监考老师虽未发现田某有偷看纸条的行为,但还是按照考场纪律,当 即停止了田某的考试。同时,北京某大学于同年3月5日按照该校《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 之规定,决定对田某按退学处理。田某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章 行政法学概述
第一节 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 一、行政的概念
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依法对国家事务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 理和调控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