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无锡滨湖区蠡湖街道-滨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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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28•【字号】苏政办发[2012]221号•【施行日期】2012.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号)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8年6月5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条例》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将太湖湖体、木渎等15个风景名胜区、万石镇等48个镇(街道、开发区等)划入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将和桥镇等42个镇(街道、开发区、农场等)划入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太湖流域其他地区划为三级保护区,现予公布。

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小康社会建设进程,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工程。

太湖流域经济发达、人口稠密,水环境综合治理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

科学划定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是严格执行《条例》,确保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实施分级管理,是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重要手段。

太湖流域各级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应当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做到先规划、后开发,先环评、后立项。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环保标准,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建立科学的监控体系,积极防治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减轻太湖湖体富营养化。

严格执行《条例》关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的禁止和限制性条款,切实推进一级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合理统筹二级保护区污染治理和经济发展,优化调整全流域产业结构,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负荷与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促进太湖水质根本好转。

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

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

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正文:----------------------------------------------------------------------------------------------------------------------------------------------------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已由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2月24日制定,经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3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年3月26日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2010年2月24日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制定2010年3月26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名管理,发挥地名公共服务功能,适应城乡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使用、标志设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地名,是指用作标示方位、地域范围的地理实体名称,范围包括:(一)山、湖、江、河、湾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二)行政区划名称和建制村、社区等区域名称;(三)园区和农、林、茶场等经济区域名称;(四)居民区、集镇、自然村等居民地名称;(五)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广场等市政设施名称;(六)公路、轨道、车站、港口、水库、闸坝等交通、水利专业设施名称;(七)大厦、大楼和具有商务功能的城、中心、广场等大型建筑物(群)名称;(八)幢号、门号、室号等门牌号;(九)风景名胜、文物古迹、纪念地、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文化体育设施名称;(十)其他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

第四条地名管理坚持尊重历史和现状、维护地名相对稳定、确保地名规范使用的原则。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滨湖区金色渔港征地拆迁安置房建造计划的批复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滨湖区金色渔港征地拆迁安置房建造计划的批复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滨湖区金色渔港征地拆迁安置房建造计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08.06.03•【字号】锡建开[2008]36号•【施行日期】2008.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滨湖区金色渔港征地拆迁安置房建造计划的批复(锡建开〔2008〕36号)滨湖区人民政府:你区锡滨政呈[2008]45号文悉。

为尽快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渔港地区改造任务,加快滨湖区拆迁安置房建设步伐,缓解渔港1地区拆迁与安置的矛盾,结合蠡园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的实际情况,同意你区在大箕山家园三期西南侧、渔港路西北侧地块建造金色渔港(暂定名)征地拆迁安置房28万平方米(具体位置以规划定点为准)。

希你区凭本批复到市发改委办理项目立项手续,涉及农用地的抓紧办理土地征用等相关手续。

该地块拆迁安置房住宅户型面积原则上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要严格执行国家住宅建设有关规定,并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保护水资源的“6699行动”和环保优先“八大”行动的两个《决定》,确保该拆迁安置房小区的生活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与管理的意见》(锡政发[2007]8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相关手续的意见》(锡政办发[2007]178号)有关规定,确定项目法人,落实建设资金,抓紧办理前期手续,加快启动项目建设。

滨湖区蠡园街道银湖苑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计划调整到金色渔港实施,原《关于滨湖区在蠡园街道建造“银湖苑”征地拆迁安置房计划的批复》(锡建开[2008]23号)的建设计划作废。

无锡市建设局二○○八年六月三日。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办事处_企业报告(业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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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6.21•【字号】锡政发[2002]166号•【施行日期】2002.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发[2002]166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无锡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无锡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城市品位和人民生活水平,增创生态环境新优势,努力推进无锡的现代化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指导思想:坚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我市“富民强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按照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要求,以“创模”为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素质为出发点,完善环境基础设施,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系、社会体系和与之相应的资源及环境条件,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把我市建成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环境质量良好、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便捷的现代化城市。

总体目标:从提出“创模”目标起至2003年,全面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标准,并通过国家的考核。

二、主要内容无锡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主要任务以国家《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无锡市城市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三年目标的实施意见》为基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环境现状,突出重点,实施四大环境保护计划,十六项环境建设工程:(一)碧水恢复计划1.五里湖专项整治工程对五里湖实施“截污、清淤、调水、绿化”工程,到2003年底达到水质明显改善目标。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无锡蠡园私营经济园区更名为无锡蠡湖科技创业园的批复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无锡蠡园私营经济园区更名为无锡蠡湖科技创业园的批复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无锡蠡园私营经济园区更名为无锡蠡湖科技创业园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7.02
•【字号】锡政发[2008]181号
•【施行日期】2008.07.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无锡蠡园私营经济园区更名为无锡
蠡湖科技创业园的批复
(锡政发〔2008〕181号)
滨湖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无锡蠡园私营经济园区更名的请示》(锡滨政呈〔2008〕49号)悉。

经研究,同意无锡蠡园私营经济园区更名为无锡蠡湖科技创业园。

希望你区以此为契机,对园区实施整体改造提升,充分发挥该园区在孵化高新技术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创新创业人才方面的先导作用,为蠡湖新城的建设发展及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作出新的贡献。

特此批复。

二○○八年七月二日。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200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锡政发[2009]30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200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锡政发[2009]30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200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正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200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锡政发〔2009〕30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无锡市人民政府200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如有问题,请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

二○○九年二月十日无锡市人民政府200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一、地方性法规项目(一)正式项目号项目名称起草部门送审时间1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市水利局一季度2无锡市房屋登记条例市房管局一季度3无锡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市文广新局二季度4无锡市公路条例市交通局二季度5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市民政局三季度(二)调研项目序号项目名称1无锡市供水管理条例2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二、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项目(一)正式项目序号项目名称起草部门送审时间1无锡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市公安局一季度2无锡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市市政公用局一季度3无锡市旅游船舶污染防治和安全管理办法市交通局一季度4无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市卫生局二季度5无锡市人民政府规章实施后评估办法市法制办二季度6无锡市劳资关系协调进社区实施办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季度7无锡硕放机场航空口岸管理办法市口岸办二季度8无锡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市建设局二季度9无锡市人防专业队建设暂行规定市人防办二季度10无锡市市区经营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净地出让规定市国土局三季度11无锡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暂行规定市发改委三季度12无锡市网络市场监督管理办法无锡工商局三季度13无锡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办法市教育局三季度14无锡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市法制办四季度15无锡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市市政公用局四季度16无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房管局四季度(二)调研项目序号项目名称1无锡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无锡市道路货物运输服务管理办法——结束——。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企业设立登记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14]34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企业设立登记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14]34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企业设立登记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企业设立登记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14〕34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企业设立登记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4月1日无锡市企业设立登记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的总体要求,现就推进工商营业执照、公章备案、组织机构代码证、财政局预算收入级次财政核定、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一照三证一章”便利化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实施“一个窗口咨询、一个窗口告知、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录入、一个窗口收费、一个窗口发照”的“六个一”制度,实现一次性提交申请资料、一次性缴清所有费用和一次性办结市场主体设立涉及到的工商营业执照、公章备案、组织机构代码证、财政局预算收入级次财政核定、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审批事项,从而提升市场主体准入效率,减少群众往返,简化办事流程,落实限期办结。

二、基本原则(一)依法办理原则。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改革和发展的要求,既方便注册,又有利于规范管理,实现多部门业务协同的流程整合,加快市场主体准入。

(二)简便实效原则。

通过各部门内部信息共享和流程并联整合,减少审批环节、简化报批材料、减少申请人办事往返。

市场主体咨询、提交申请材料、交纳登记费用以及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领取公章等事项均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企业设立登记专窗”(以下简称专窗)完成。

无锡市蠡湖风景区管理办法

无锡市蠡湖风景区管理办法

《无锡市蠡湖风景区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2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市长:毛小平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无锡市蠡湖风景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蠡湖风景区的保护和管理,维护蠡湖风景区的正常秩序和良好的游览观光环境,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蠡湖风景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蠡湖风景区(以下简称风景区),是指蠡湖地区已建成开放的景观区域和经市政府同意纳入风景区管理的其他相关区域。

风景区的具体范围及其调整,由无锡市园林管理局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公布。

第三条在风景区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无锡市园林管理局是风景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风景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无锡市蠡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负责风景区管理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无锡市蠡湖风景区管理处(以下简称风景区管理处),受风景区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风景区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市公安、城管、市政、水利等部门以及滨湖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风景区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五条风景区管理处具体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风景区管理的各项制度;(二)维护风景区的正常游览秩序,落实安全措施;(三)保护风景区景观,保持风景区设备、设施完好,制止损坏风景区景观和设备、设施的行为;(四)协调、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派驻风景区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机构的工作;(五)风景区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职责。

设在风景区内的所有单位,凡涉及风景区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必须接受风景区管理处统一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风景区内旅游资源、自然生态环境和设施设备的义务,并有权举报、制止破坏旅游资源、自然生态环境和设施设备的行为。

对在风景区保护和管理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或者风景区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风景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其体量、外形、高度、色彩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不得损坏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

滨湖区政务公开目录

滨湖区政务公开目录

滨湖区政务公开目录(2001——2006年)(BH42)滨湖区城市管理局编制二OO七年八月滨湖区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目录编制说明一、编制目的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及时、便民的要求,遵循稳定性、关联性、标准性、精简性、统一性的原则,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局属于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查询,特编制本目录。

二、入编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无锡市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及时、准确地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局除涉密外的政务信息。

本目录包含的信息时限为2001年2月至2006年12月,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许可、业务工作、便民服务五类。

三、项目释义1、索取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索取政府公开信息的一组代码。

2、信息名称:信息条目的标题。

3、内容描述:信息内容的简介。

4、产生日期:信息形成的时间。

5、公开时限:信息公开的时间。

6、公开形式:信息公开的形式。

2四、机构名称及代码机构名称:滨湖区城市管理局机构代码:BH42五、索取号编制说明索取号是为方便政务信息索取所赋予的一组代码。

信息索取号编码总长为17位字符,由分类号、年度号、流水号三段式组成,中间用“-”号隔开。

第一段10位字符表示信息的分类号,前4位代表一级类目(单位代码,滨湖区城市管理局代码是BH42),第5位字符代表二级类目(机构职能为“1”、政策法规为“2”、行政许可为“3”、业务工作为“4”、便民服务为“5”),第6-7位字符代表三级类目。

第二段4位数字表示信息形成的年份。

第三段3位数字表示信息内容的排列顺序。

例如:需查询关于滨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查考核的情况,可查到BH42404001-2006-002。

其中BH42表示城市管理局,4表示业务工作,04代表队伍建设,001表示督查考核方面情况,2006表示年份,002表示第二份信息。

3目录索引1 机构职能01机构概况 (101000)02领导分工 (102000)03内设机构 (103000)001 党政办公室(财务) (103001)002 市容管理科 (103002)003 督查科 (103003)004 综合科 (103004)005 拆违办 (103005)006 城创办 (103006)04 局属事业单位 (104000)001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104001)2 政策法规01 国家级 (201000)02 江苏省级 (202000)03 无锡市级 (203000)04 滨湖区级 (204000)43 行政许可01行政许可类别 (301000)02 行政许可办理程序 (302000)4 业务工作01政务工作 (401000)001计划总结 (401001)002规章制度 (401002)003综合类 (401003)02城管工作 (402000)001 市容管理 (402001)002 工地管理 (402002)003 户外广告 (402003)03 城创工作 (403000)001 “太湖杯”城管创优 (403001)002 “路长制”道路管理 (403002)003 “两整两创”工作 (403003)04 队伍建设 (404000)001 督查考核 (404001)505拆违工作 (405000)06 行政执法大队 (406000)001 行政执法 (406001)002 投诉受理和行政处罚 (406002)5 便民服务01 办事指南 (501000)02 监督投诉 (502000)03 工作动态 (503000)04 公告 (504000)6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机构职能—机构概况)7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机构职能—领导分工)8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机构职能—内设机构)9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政策法规—国家级)10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政策法规—江苏省级)11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政策法规—无锡市级)12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行政许可)13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业务工作—政务工作—计划总结)14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业务工作—政务工作—规章制度)15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业务工作—政务工作—规章制度)16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业务工作—政务工作—综合类)17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业务工作—城管工作—市容管理)18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业务工作—城管工作—工地管理)19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业务工作—城管工作—户外广告)20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业务工作—城创工作—“太湖杯”城管创优)21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业务工作—城创工作—“路长制”道路管理)22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业务工作—城创工作—“两整两创”工作)23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业务工作—队伍建设)24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业务工作—违法建设)25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业务工作——行政执法大队)26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便民服务)27。

建管并举 统筹兼顾

建管并举   统筹兼顾

建管并举统筹兼顾又好又快地推进城乡建设管理中共滨湖区委滨湖区人民政府(2008年2月26日)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2008-2010年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对实施新一轮城市建设行动纲要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滨湖区作为无锡“城市南进”和新城建设的战略板块,既倍感压力,又备受鼓舞。

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建管并举,统筹兼顾,又好又快地完成城乡建设管理各项目标任务。

一、围绕纲要蓝图,以科学规划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坚持规划龙头地位,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设计,努力提升城乡建设的品位和档次。

一是力促体系完善。

围绕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在控制性详规全覆盖的基础上,结合我区规划用地功能布局,加快推进重点地区修建性详规、生态环境规划、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保护规划、和谐社区规划、新农村规划、重大项目布局规划等的深化细化工作,实现重点地区、地块规划的全覆盖,实现城市规划和项目策划有机结合,更好地发挥城市规划的导向和引领作用。

二是力求落地转化。

围绕无锡“七区一体、一体两翼”的区域城市化战略部署和空间布局,以太湖新城、蠡湖新城、河埒地区、美湖片区、渔港片区、无锡经济开发区、太湖新城科教产业园、无锡(国家)工业设计园、马山生物医药服务外包基地、胡埭拆迁企业安置区等为重点,积极推进规划建设和成果转化,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的规划依据。

三是力抓互动管理。

进一步注重规划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健全规划编制与管理互动模式,在农民安置房和“三创”载体建设规划、沿湖沿山沿河地区规划设计等方面深化研究,细化方案,促进发展,力争多留赞叹、留足空间。

二、围绕新城建设,以拆安快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于新城建设,全力推进征地拆迁和安置房建设,努力破解城市建设“第一难”,确保各项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一是强化各级组织的联动性。

坚持属地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区、镇(开发区、街道)两级拆迁安置平台建设,配优配强工作力量,强化条块联动和综合协调机制,加大目标考核力度,做到政策到位、宣传到位、组织到位、服务到位、保障到位,为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夯实基础。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锡政发〔2015〕41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锡政发〔2015〕41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锡政发〔2015〕41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无锡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无锡市人民政府2015年2月10日无锡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一、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计划(一)正式项目序号项目名称起草部门报送时间1无锡市粮油流通安全条例市粮食局一月份2无锡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条例市公安局二月份3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市经信委四月份4无锡市公共交通条例市交通运输局六月份5无锡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修改)市卫生局八月份(二)调研项目序号调研内容责任部门1安全生产监督立法调研市安监局2水土保持立法调研市水利局3大气污染防治立法调研市环保局4学校体育卫生立法调研市体育局二、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一)正式项目序号项目名称起草部门报送时间1无锡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修订)市法制办二月份2无锡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办法市住建局三月份3《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水利局四月份4无锡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市人社局六月份5无锡市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办法市安监局八月份6无锡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法制办九月份7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意见市人社局九月份8无锡市食用油脂销售管理办法市食品药监管局十一月份9无锡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修订)市住建局十一月份10无锡市房屋交易管理办法市住建局十二月份(二)调研项目序号调研内容责任部门1无线局域网互联网介入管理立法调研市信电局2加强违法建设防控整治立法调研市城管局3社会救助立法调研市民政局三、规章立法后评估计划序号项目名称责任部门1无锡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市卫生局2无锡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市市政园林局3无锡市殡葬管理办法市民政局4无锡市人民调解暂行办法市司法局5无锡市献血管理办法市卫生局6无锡市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市卫生局7无锡市统计管理办法市统计局8无锡市人民防空规定市民防局9无锡市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监察暂行办法市质监局10无锡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市住建局11无锡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法市经信委12无锡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法市经信委四、工作要求1、列入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正式项目,起草部门要尽早落实起草责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相关部门、组织和公民的意见,起草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相关部门关系密切的,应当充分征求意见。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滨湖区蠡湖街道隐秀路南侧地块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计划的批复-锡建开[2009]43号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滨湖区蠡湖街道隐秀路南侧地块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计划的批复-锡建开[2009]43号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滨湖区蠡湖街道隐秀路南侧地块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计
划的批复
正文:
----------------------------------------------------------------------------------------------------------------------------------------------------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滨湖区蠡湖街道隐秀路南侧地块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计划的批复
(锡建开〔2009〕43号)
滨湖区人民政府:
你区锡滨政呈[2009]22号文悉。

为解决“城中村”改造等建设项目拆迁安置的需要,加快滨湖区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步伐,根据蠡湖新城的总体规划,同意你区在隐秀路南侧、连大桥浜东侧地块建造征地拆迁安置房5.5万平方米(具体位置以规划定点为准)。

希你区凭本批复到市发改委办理项目立项手续,涉及农用地的抓紧办理土地征用等相关手续。

该地块拆迁安置房住宅90平方米以下户型控制在住宅总数的70%以上,要严格执行国家住宅建设有关规定,并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保护水资源的“6699行动”和环保优先“八大”行动的两个《决定》,确保该拆迁安置房小区的生活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与管理的意见》(锡政发[2007]8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相关手续的意见》(锡政办发[2007]178号)有关规定,确定项目法人,落实建设资金,抓紧办理前期手续,加快启动项目建设。

无锡市建设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结束——。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无锡市滨湖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无锡市滨湖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无锡市滨湖区部分行政区划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2.22
•【字号】苏政复[2011]77号
•【施行日期】2011.12.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区划地名
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无锡市滨湖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苏政复〔2011〕77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滨湖区胡埭镇阖闾湖山两居委会划归马山街道管理的请示》(锡政发〔2011〕39号)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阖闾、湖山2个居委会划归马山街道办事处管理。

行政区划调整后,胡埭镇行政区域面积46.2平方公里,人口2.97万人,辖11个居委会;马山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64.22平方公里,人口3.56万人,管理14个居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无锡市市区城中村改造及中心城区危旧住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无锡市市区城中村改造及中心城区危旧住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无锡市市区城中村改造及中心城区危旧住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2.10
•【字号】锡政办发[2009]41号
•【施行日期】2009.02.10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无锡市市区城中村改造及中心城区危旧住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9〕41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强化无锡市市区城中村改造及中心城区危旧住房改造工作组织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无锡市市区城中村改造及中心城区危旧住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吴建选副市长
副组长:邹士辉市政府副秘书长
夏正兴市建设局局长
陆檬市房管局局长
成员:陈松市发改委副主任
龚清荣市公安局副局长
钱晓东市民政局副局长
赵鞠市财政局副局长
茅亚荪市国土局副局长
任金富市建设局副局长
郑强市规划局总工程师
朱秋荣市房管局副局长
周乙新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蔡海华市信访局副局长
袁飞滨湖区区长
刘玲崇安区区长
董平南长区区长
王进健北塘区区长
嵇克俭新区管委会主任
章建新锡山区副区长
顾中明惠山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专项工作办公室: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夏正兴兼任办公室主任;中心城区危旧住房改造办公室设在市房产管理局,陆檬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九年二月十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湖(蠡湖)新城流域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锡政办发[2010]287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湖(蠡湖)新城流域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锡政办发[2010]287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湖(蠡湖)新城流域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湖(蠡湖)新城流域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锡政办发〔2010〕287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太湖(蠡湖)新城流域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太湖(蠡湖)新城流域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年)太湖治理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战略,是国家和省赋予无锡的一项重要任务。

太湖(蠡湖)新城北起梁溪河,南至贡湖,西临梅梁湖,东至京杭运河,由太湖新城、蠡湖新城以及蠡湖水域三大部分共同组成,总面积约180 平方公里。

太湖(蠡湖)新城建设是无锡市委、市政府打造现代化湖滨城市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无锡实现从“运河时代”向“太湖时代”迈进的重大战略部署。

根据建设生态低碳城的发展思路,打造经济繁荣、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和谐社会。

遵循生态文明的城市发展模式,通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将太湖(蠡湖)新城建设成为无锡“四城”建设的样板和标杆,探索具有无锡特色的生态文明先驱城市建设之路。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驱城市的决定》、《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太湖新城-国家低碳生态城示范区建设的决定》、《无锡市生态文明先驱城市建设三年行动纲要(2010-2012)》,市委、市政府计划用3年时间,将太湖(蠡湖)新城建成“清水流域”,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是无锡建设生态文明先驱城市和太湖治理的示范性工程,是无锡治理太湖的重要举措,是无锡治太工作转向“流域性综合治理”的大胆尝试。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无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锡政办发[2013]19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无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锡政办发[2013]19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无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正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无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锡政办发〔2013〕19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无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现将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行政复议案件审议规则予以印发。

附件:1.无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名单2.无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案件审议规则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月17日附件1:无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委员黄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主任委员吴峰枫市政府秘书长焦克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委员陶苏根市公安局副局长吴建明市监察局副局长包军市国土局副局长邵崇浴市建设局副局长周炜市城管局副局长潘伟市政府法制办副调研员邢瑞莱市人社局副调研员、政策法规处处长朱云飞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处长邹伟明无锡工商局法制处处长陈华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姚忠伟市委党校市情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曾祥华江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张红岩江苏崇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宋毅江苏金汇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徐雁清江苏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陆敏菊江苏倍思特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虞仕俊江苏开炫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钱志伟江苏恒茂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附件2:无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案件审议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充分发挥无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无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锡政办发〔2013〕19号),制定本规则。

丁建芬与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办事处、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行政监督、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

丁建芬与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办事处、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行政监督、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

丁建芬与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办事处、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行政监督、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监督【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28【案件字号】(2020)苏02行终19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学雁何薇崔晓萌【审理法官】张学雁何薇崔晓萌【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丁建芬;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办事处;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丁建芬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办事处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丁建芬【当事人-公司】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办事处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陆敏菊江苏倍思特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陆敏菊江苏倍思特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陆敏菊【代理律所】江苏倍思特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丁建芬【被告】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办事处;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行政监督合法违法基本原则共同被告复议机关证明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基本一致,对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根据上述规定,政府信息应当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

本案中,丁建芬认为其申请的信息应当由蠡湖街道办公开的依据是锡滨蠡湖街党(2013)第14号《2013年关于做好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蠡湖街道办依据上述意见对蠡园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以来的资产、经营情况进行的专项审计的审计报告,不是其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蠡湖街道办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并无不当。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无锡市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无锡市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无锡市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09•【字号】锡政办发[2010]286号•【施行日期】2010.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无锡市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锡政办发〔2010〕286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推进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加强地区和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时协调解决“清水流域”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面实现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三年建设目标,根据《关于太湖(蠡湖)新城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汇报会议纪要》(锡政会纪〔2010〕234号)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决定建立无锡市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一、成员组成及主要职责(一)成员组成毛小平市长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徐劼常务副市长、吴建选副市长、陈金虎副市长和吴峰枫秘书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由滨湖区政府、南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太湖城管委会,市发改委、经信委、监察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委、环保局、规划局、市政园林局、太湖办、园管中心、市政公用产业集团等18个地区、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太湖办。

(二)主要职责1.审议职责。

对涉及“清水流域”建设有关重要政策性文件及重大事项事前进行审议。

意见经审议通过后上报市委、市政府决策。

为加快办事效率,对重大事项可采取一事一议制,按照“急事急议,特事特办”原则办理。

2.协调职责。

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协调解决涉及“清水流域”建设的重要问题,加强各地区和市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工作,协调解决“清水流域”建设的各类问题。

3.监督职责。

联席会议负责对“清水流域”建设进行监督,确保“清水流域”建设按时序推进。

2023年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美湖(社区工作人员100题含答案)高频难、易错考点模拟卷

2023年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美湖(社区工作人员100题含答案)高频难、易错考点模拟卷

2023年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美湖(社区工作人员100题含答案)高频难、易错考点模拟卷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总分:100分共1套试卷全文为Word可编辑,若为PDF皆为盗版,请谨慎购买!第1卷一.单选题(共50题)1.()申请对象掩盖实际收入,提供虚假证明的,民政部门可对其处以多领金额()倍的罚款。

A.1倍以上3倍以下B.2倍以上4倍以下C.2倍以上3倍以下2.()发行中国福利彩票的目的是什么?A.调节群众娱乐生活;B.筹集社会资金,发展公益事业;C.增加就业机会,构建和谐社会;D.吸收民间资本。

3.()菏泽市慈善总会成立于A.2004年6月B.、2005年6月C.2006年6月D.2004年7 月4.()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属于(B)。

A.抽象行政行为B.具体行政行为C.一般行政行为D.非常行政行为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标准由()规定。

A.医疗机构B.当地政府C.国务院6.()纠纷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的,人民调解委员会_____。

A.应当耐心做当事人工作B.应当耐心做当事人工作C.可以予以更换D.不予以更换7.()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学配剂。

那么黄樟油可以用于以下哪一项?()A.制毒的化学配剂B.制造违禁药品C.制造危险品D.制毒的主要原料8.()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要免费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A.民办职业介绍机构B.公共职业介绍机构C.公共职业介绍机构D.各类职业介绍机构9.()《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由谁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A.对戒毒人员严加管制的亲人B.对戒毒人员实施监控的单位领导C.强制隔离戒毒场所D.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10.()简报应该篇幅简短,一事一报。

如果内容太多的话,其处理的办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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