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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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农业改革

摘要:“民以食为天”,任何时候都必须密切关注农业发展问题。农民占我国城乡总人口的大头,农民的生存情况代表着整个社会民众的境遇,农村社会发展状况决定着社会整体发展情况。60年中国农村的历史性变化,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经济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经济模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农业经济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制度创新的结晶。

关键字:制度农业中国特色社会体制身份

制度是至关重要的,制度建设是抓好工作的根本。邓小平同志曾极其精辟地指出:“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张五常教授说:“从合约的角度来,中国的经济改革必须有一种转移,要从以等级界定权利的制度转到以资产界定权利的制度,或者说要从一种合约安排转到另一种合约安排来约束竞争,这一点是解释中国三十年来的发展的重心所在,中国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经济制度。”中国农业在近六十年的制度改革中取得了重大成就。

一、改革开放前(1949~1978)“三农”问题回顾

“中国的主要人口是农民,革命靠了农民的援助才取得了胜利,国家工业化又要靠农民的援助才能成功。”从建国之初至改革开放前,党和政府都在不断地探索农业发展的最佳道路,从新解放区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彻底瓦解到“左”倾路线指导下的农业发展道路,不同的时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总结过去农业发展的经验,对当下我国农业发展道路的探索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新解放区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彻底瓦解

这一阶段时间大致从1950年到1953年,特指新中国成立后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1950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标志着轰轰烈烈的±改开始,一直到1953年春除个别几个少数民族地区没有实现“耕者有其田”这一几千年农民的夙愿外,其他地方基本上完成了土改。土改虽然使许多无地少地的农民拥有了土地,但几千年的封建剥削制度对农民的压迫和榨取,使他们即使分到了一定数额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也很难抵御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因此,在单个弱小的个体农民无法抵抗风险情况下,要使个体的联合与协作能否更好地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则无从谈起,而且,农民土地所有制本身就是滋生资本主义发展的温床。于是中国的农业道路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二)、对农业发展的理性思考到“左”倾路线指导下的农业发展

本阶段应包括基于理性角度考虑的社会主义农业改造(农业合作化发展)阶段和在“左”的思潮影响下的人民公社化运动。这一阶段农业发展的总特征是前期相对“好得很”后期“糟得很”,合作化阶段排除自然灾害干扰因素外,农民温饱勉强可以得到保证,可谓相对“好得很”。但到了人民公社化的高潮阶段,即使没有自然灾害农民也很难再解决温饱问题。从1958年到1962年这一阶段总的特征是:大运动、大变动、大混乱。

(三)、对农业发展道路选择经验的几点思考

通过对改革开放前我国农业发展道路的探索历程进行梳理,从而为我国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得出几点思考。1.农业发展道路的选择要正视国情2.农业的发展必须遵循客观规律3.加大

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力度。

二、改革开放后(1979~2009)“三农”问题回顾

(一)改革开放后农业经营体制的演变及农业发展。

1·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选择的逻辑。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推行同样是历史的必然。首先,到1978年,我国基本建成比较完备的工业体系,由农业集体化保证的“三农“为工业化提供“资本原始积累”的任务基本完成。其次,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全面确立,农村家庭个体经营不再有走向“资本主义”的危险。再次,农业集体化导致的农业微观效率低下问题必须改变,否则,农业难以获得较大发展。于是,选择微观效率充沛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这种新的农业经营体制就成为必然。

2·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及运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群众的智慧,由农民创造。农业集体化是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主要障碍,而因工业化大量抽取“农业剩余”只是农业发展的外部不利条件。

3·国家对工农关系的新认识及相关农业政策。1998年,针对农产品价格低迷,农户“增产不增收“的情况,国家推出粮食价格保护制度,国家以保护价格敞开收购农民生产的小麦、玉米、

水稻等粮食产品。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伟大论断,把统筹城乡发展放在科学发展观“五个统筹”的首位。2004年9月,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综观一些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③普遍性的趋向。”一系列惠农政策相继推出。

4·改革开放后农业发展的绩效评价。改革开放后农业发展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刺激了农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保证了城乡居民农产品充足供应。其次,农民收入和消费水平快速提高。再次,农业机械化、农业现代化长足进步,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提高。

(二)改革开放后农民身份及收入、消费情况。

改革开放后,国家对农民身份的限制大大减少,鼓励农民办企业,允许农民在城乡企业打工和从事城乡家庭劳务。农民身份的淡化使农民可以多元化就业,收入来源多样化,由此带来农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持续提高。但国家195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还没有废止,农民依然是一种身份,农民所能够享有的社会保障数量、保障办法和保障水平相对于城镇居民仍然处于劣势。这种城乡分割的制度设计造成并依然维持着城乡居民之间过大的收入、消费水平差距。1978年、1990年、2000年、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是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7倍、2·20倍、2·79倍、3·33倍; 1978年、1990年、2000年、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水平分别是当年农民消费水平的2·93倍、2·85倍、3·68倍、3·63倍。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和消费水平差距均比改革开放初期有明显扩大。

(三)改革开放后的农村社会体制及农村变化。

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社会体制及农村变化的演化可以以2003年为界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到2003年)。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全面推行,撤社改乡,使得生产队、生产大队、乡政府组织农村资源的能力大大下降,农村社会事业在不少方面出现了倒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因大部分建设费用要向农民摊派,再加上运作中普遍存在的腐败现象,受到农民抵制。兴修水利、农田改造基本停止,修建学校和道路、建设农村供电系统等也因向农民强制摊派,引起农民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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