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宪法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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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现行宪法的比较浅析

中美现行宪法的比较浅析

中美现行宪法的比较浅析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中美现行宪法的比较浅析,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一、中美宪法的主要共同之处(一)都体现阶级性宪法虽然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但本质上也是一种法,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不过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维护统治秩序的暴力工具。

中国现行宪法(以下简称中国宪法)主要体现的是人民的意志。

美国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是资本主义经济,美国现行宪法(以下简称美国宪法)主要体现的是资产阶级的意志,无论美国怎样标榜它是是超阶级的都不能改变这一事实。

当然国家除了有阶级统治职能外还有社会管理职能,否则统治便不能维持下去,因此宪法除了有阶级性之外还有社会性。

(二)都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中国《宪法》的序言写道: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美国《宪法》第六条规定:本宪法及依照本宪法所制定之合众国法律以及根据合众国权力所缔结或将缔结的一切条约,均为全国的最高法律;即使与任何一州的宪法或法律相抵触,各州的法官仍应遵守。

任何一州宪法或法律中的任何内容与之抵触均不得违反本宪法。

上述参议员和众议员、各州议会议员以及合众国政府和各州一切行政、司法官员均应宣誓或郑重声明拥护本宪法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宪法都是中美两国的根本大法,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

(三)都保障人权、自由权、平等权、选举权、私人财产权等主要权利中美现行宪法都明确尊重并保障人权、自由权、平等权、选举权、私人财产权等主要权利,确保公民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但由于人权、自由权、平等权、选举权、私人财产权等权利都具有阶级性,中美的这些权利会略有不同。

例如人权,中美就有很大分歧。

对私有财产的认识也有不同。

美国是资本主义国家,它主要保护的是个人私有财产,认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而我国在认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同时,更加认为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中英美法四国宪法比较

中英美法四国宪法比较
中英美法四国宪法比较 -结合宪法的渊源与类型
小组讨论: A组(中美)B组(英美) 组(中美)B C组(中法)D组(法美) 组(中法)D
一、中美宪法之比较
宪法渊源:中国宪法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如
选举法、基本法)、宪法惯例、宪法解释以及国 际条约。美国宪法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 惯例、宪法判例、宪法解释以及国际条约。 宪法类型:中美宪法均属于成文宪法、刚性宪法、 民定宪法、规范宪法 宪法结构:序言/正文/附则/修正案 宪法内容:原则/公民权利/政府组织
二、英美宪法之比较
宪法渊源:英国宪法有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
宪法判例、宪法解释以及国际条约。美国宪法有 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宪 法解释以及国际条约。 宪法类型:英国宪法属于不成文宪法、柔性宪法、 民定宪法、规范宪法。美国宪法属于成文宪法、 刚性宪法、民定宪法、规范宪法。 宪法结构:英国宪法没有完整系统的结构。美国 宪法有序言/正文/附则/修正案。 宪法内容:原则/公民权利/政府组织
四、法美宪法之比较
宪法渊源:法美宪法均有宪法典、宪法性
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宪法解释以 及国际条约。 宪法类型:法美宪法均属于成文宪法、刚 性宪法、民定宪法、规范宪法 宪法结构:序言/正文/附则/修正案 宪法内容:之比较
宪法渊源:中国宪法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如
选举法、基本法)、宪法惯例、宪法解释以及国 际条约。法国宪法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 惯例、宪法判例、宪法解释以及国际条约。 宪法类型:中法宪法均属于成文宪法、刚性宪法、 民定宪法、规范宪法 宪法结构:序言/正文/附则/修正案 宪法内容:原则/公民权利/政府组织

浅析西方的宪法理念及与中国的对比

浅析西方的宪法理念及与中国的对比

浅析西方的宪法理念及与中国的对比一、英国的不成文宪法:自由至上英国的宪政道路上标志性事件是限制王权的《大宪章》的颁布。

自诺曼人征服英国以来,英国便建立了封建等级制度。

国王作为最大的封建主,把土地分封给大臣,双方存在着契约的关系。

这初步形成了国王与贵族之间的分权与制衡。

契约观念对于近现代宪政的形成非常重要,它表明了一种权利义务对等交换的态度,一种对于专断权力的限制方式。

国王与贵族之间长期存在着对抗、冲突与妥协的关系,这促进了英国自由传统的发展。

约翰王统治时期,为了增加财政收入,筹集对外战争的经费,国王向贵族征收更多的兵役免除税。

这激化了国王与贵族领主之间的矛盾。

约翰王对外战争的失利,造成一片哗然。

于是,1215年,诸多贵族举兵造反,联合社会其他力量,国王一败涂地。

1215年6月15日,约翰王和贵族签订了具有标志性意义的《自由大宪章》。

《大宪章》共63条,主要是重申贵族的封建权利和防止国王侵犯这些权利。

大宪章始终贯彻着两条原则:一是对于财产权的保障,王国内不可让征收任何兵役免除税或捐助,除非得到本王国一致的同意⋯⋯二是对于人身的保障,若不经同等人的合法裁决和本国法律之审判,不得将任何自由人逮捕囚禁、不得剥夺其财产、不得宣布其不受法律保护、不得处死、不得施加任何折磨。

《大宪章》的意义在于,它以成文法的形式宣告法律至上和王在法下的原则,此后,它不断被赋予新的意义,成为一种宪政(亦即限政)精神而被人们铭记。

后来经过光荣革命,1689年《权利法案》的通过确立了议会至高无上的原则。

该法案提出限制王权的十三条规定,使王权受到了进一步限制,这加强了议会的权力,贯彻了英国的自由主义原则,是英国立宪君主制的建立的重要宪法性文件之一。

后来,英国议会于1701年通过了《王位继承法》,规定了王位继承的条件,对王权进行了进一步地限制。

该法案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它从法律上根除了斯图亚特王朝再次复辟的可能,还在于制定法案的行动本身议会可以议立新君是对君权神授思想的又一次冲击,是天赋人权观念的重大胜利。

世界各国宪法比较

世界各国宪法比较

世界各国宪法比较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律文件,它规定了政府的组织结构、权力分配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责任。

世界各国的宪法内容和形式各不相同,反映了各国的历史、文化和政治制度。

本文将就世界各国宪法的主要特点和差异进行比较。

一、宪法的形式与内容1. 法定宪法:法定宪法是指通过立法程序制定的宪法,是一部独立的法律文件。

例如,美国的《联邦宪法》和德国的《基本法》都是通过立法程序制定的法定宪法。

2. 国家宪法:国家宪法是指通过全民公投或制宪会议制定的宪法。

例如,法国的《宪法》和日本的《日本国宪法》都是通过全民公投决定的国家宪法。

3. 习惯宪法:习惯宪法是指没有明确成文形式的宪法,而是以惯例、传统和案例法为基础的宪法。

例如,英国的宪政体制就是以习惯宪法为基础的。

二、宪法的权力分配和政府结构1. 总统制:在总统制国家,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行使行政权力和一定程度的立法权力。

例如,美国和法国都是总统制国家。

2. 议会制:在议会制国家,政府首脑是由议会选出的,行使行政权力。

议会是最高立法机构,并对政府负责。

例如,英国和日本都是议会制国家。

3. 君主立宪制:在君主立宪制国家,君主是象征性的元首,行使仪式性的职权,真正的行政权力由议会和政府负责。

例如,瑞典和荷兰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

三、宪法中的基本权利保障1. 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宪法中普遍保护的基本权利,保障公民自由表达意见和观点的权利。

不同国家对言论自由的限制程度不同。

2. 宗教信仰:宪法对宗教信仰的自由和宗教团体的权益进行保护。

有些国家将某一宗教作为国教,有些国家则采取宗教中立的立场。

3. 平等权利:宪法中普遍规定了公民的平等权利,禁止种族、性别、宗教等因素对公民进行歧视。

四、宪法修正和解释1. 宪法修正:宪法修正是指对宪法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通常需要通过特定的程序和条件,例如全国公投或议会多数通过。

2. 宪法解释:宪法解释是指对宪法条文的解释和适用,通常由宪法法院或最高法院负责。

比较分析中美宪法之差别

比较分析中美宪法之差别

比较分析中美宪法之差别哈尔滨金融学院知识产权二班乔茵20152069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美利坚共和国宪法》属于不同的法系,具有截然不同的法律特色。

通过对比两国宪法的异同分析各自的优劣,取长补短,扬长避短。

不断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有利于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国家。

关键词:中美宪法差异政治是一个共同体面对一系列重大问题并在互相冲突的价值上进行选择的过程。

通常承担七象征功能和基础职能的是宪法。

因此,宪法比较必须有两个标准:一个用于表明那些恒久不变的根本性问题的共同点,另一个用于显示那些因社会变迁而不断变化这得宪法条文的差异性。

一、理念差异美国宪法理念吸收了亚当·斯密的关于经济人的假设,认为:“每一个个体都是理性的,都会在有约束的条件下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所以每个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过程中,都会选择有利于自己的规则。

”1这种观点基于“人性恶”认为人性的缺点决定了无论将权利交到谁的手里都不能保证绝对的公平正义。

因此人治是不可靠的,必须坚持法治。

通过建立一个公平完整的制度来制约权力,防止权力的滥用,保障行政效率。

此外,早期的美国宪法理念受洛克以及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

通过权力制衡来限制政府的权利从而满足资产阶级社会各集团的利益。

所以美国宪法的理念是民主共和,人权对政治权力的限制。

它指导着美国宪法对国家权力的配置、运行和宪法的实施。

我国宪法则认为政府是服务于人民的,每个人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服务于社会的,这是人性善的假设。

受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影响。

二、文字表述差异宪法语言是经验性的、高度精炼的、被注定的,是整个民族精神的流淌。

美国宪法非常概括,文本制定具有相当的弹性。

它就使自己可以根据时代的发展要求来做相应的解释适应时代的不断变化。

因此美国宪法具有很强的灵活性。

规定多为规定性内容。

中国宪法文本的文字规定较为精准具体操作主要依赖于上级的明令指示和相关文件,下级很少会怀疑上级行为的动机,更不会直接察看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违宪。

中外宪法的比较

中外宪法的比较

中外宪法的比较——中美宪法的差异主要内容:中国宪法和美国宪法存在诸多的差异。

除了产生的历史背景条件和政权性质不同外,还有在创立的方式过程、宪法的实效、修改要求和公民权利方面存在很多的差异。

比较两者,可以让我们学习借鉴他山之石。

关键词:宪法创设,宪法实效,宪法修改同样为宪法,各国宪法存在着各式各样的差异,当然它们之间同样有着共同性。

首先在于各国宪法,无论是民主共和制还是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宪法都是在人民取得政权后,通过制宪程序,把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的意志,用宪法形式固定下来。

所以各国的宪法的基点都是人民掌握了国家政权,宪法只是这个民主事实的记载和表达。

虽然宪法是民主事实的法律化和保证书,即各国的立宪基础是一样的。

但是各国的宪法上的差异是存在的,无论在实体方面还是在程序方面,甚至在表现形式上都存在不同。

例如,英国没有成文宪法,没有形式上称为宪法的法律,只有实际中起着宪法效力的宪法性文件。

而美国虽然和英国同为英美法系,法律传统源自英国,但美国有成文宪法,而且是世界上首个制定成文宪法的国家。

另外,不同的宪法反映的时代背景、阶级力量对比、和时代主题等等都不同。

1919年的德国的《魏玛宪法》被称为是现代宪法的开端,它是在德国废除君主制,建立共和国后在魏玛制定的一部反映建立共和,保护人民权利的现代宪法。

这与美国1787年制定的宪法在规定受保护的公民范围上是不同的,美国当时规定的公民范围不包括黑人奴隶。

这是其宪法在人权保护范围方面的缺陷,反映了美国当时的民主和人权发展程度时代局限性。

各国的宪法由于各自的传统、地理环境、历史背景和宪法理念等等的不同,导致不同国家的宪法呈现纷繁多样的情况。

今天、这里、本文主要想探讨和评述的主要是中国和美国宪法之间存在的差异。

中美两国由于政治制度、历史文化传统和经济背景等等的不同,在宪法的制定、内容、实施和修改变迁等等方面都存在差异。

下面本文将作一点试评(一)宪法的产生过程不同。

美国是在反抗英国的殖民统治的独立革命过程中诞生的。

浅论英、美两国宪法的异同(一)

浅论英、美两国宪法的异同(一)

浅论英、美两国宪法的异同(一)内容摘要]:英国和美国作为英美法系的两个代表性国家,它们的宪法既有共同点,又存在各自的特色和区别。

本文拟在分析其共同点的基础上,从其创制程序、表现形式、基本原则和违宪审查模式等方面比较其主要区别。

关键词]:英国宪法美国宪法异同英国宪法是在其资产阶级革命的过程中产生的,它主要包括宪法性文件、起宪法作用的法院判例和宪法性惯例等内容。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是一场不彻底的革命,最终以资产阶级和封建势力的妥协而告终。

因此这种革命的不彻底性和妥协性对英国宪法的产生及其内容和地位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美国宪法是美国的根本大法。

该宪法于1787年9月17日在费城召开的美国制宪会议上获得代表的批准,并在此后不久被当时美国拥有的13个州的特别会议所批准。

根据这部宪法,美国成为一个由拥有主权的州所组成的联邦国家,同时也有一个联邦政府来为联邦的运作而服务。

1789年,美国宪法正式生效,该部宪法为许多国家成文宪法的制定提供了成功的典范。

一、英、美宪法的共同点1、性质上都是资产阶级国家宪法。

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个反抗殖民地压迫和封建制度的宣言书。

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它是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1]。

同时它为后来制定美国宪法和增补人权条款打下了基础和确定了原则。

《独立宣言》仍然有其阶级的局限性,因为宣言的起草者——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家杰斐逊深受洛克和卢梭“社会契约论”思想的影响,他们所主张的“民权神授论”中充满了唯心主义和神秘色彩,它们所鼓吹的人权,并不包括北美大陆中广大的黑人和印地安人。

正如恩格斯指出:“这个理性的王国只不过是资产阶级理想化的王国,永恒的正义在资产阶级的司法中得到实现,平等归结为法律面前的资产阶级平等;被宣布为最主要的人权之一的是资产阶级的所有权;而理性的国家,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在实践中表现为而且只能表现为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

2、在理论渊源上都是以西方的民主、分权等学说为基础,在适用中都受到司法机构解释的限制。

中美宪法基本制度的比较

中美宪法基本制度的比较

中美宪法基本制度比较一、选举制度和政党制度:(1).中国的选举方式与政党制度中国从1953年12月进行首次普选开始,选举是真实而平等的。

我国选举方式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其中又有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经济文化落后,交通也不方便,人民群众的民主素养还不是很高,从这样的国情出发,我国只在乡镇一级实行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普遍提高,公民的民主意识有所增强,政治参与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希望更多地直接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顺应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将直接选举范围扩大到县级,实行普遍的差额选举,根据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面对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发展很不平衡的状况,我国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采用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

目前,中国的选举制度还在不断改进与完善中。

较以前来说,现今中国民主程度已大为提高,文化大革命刚结束后不久,党和政府就果断停止阶级斗争。

目前,我国的选举方式主要有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

如今的乡镇人大代表是通过直接选举产生,能够直接表达老百姓的意愿,老百姓能够直接参与选举.但成本较高,局限于选民多,分布广的地区,且参与选举的老百姓有一部分缺少民主意识,因此可能导致贿赂的情况的发生。

间接选举适合于我们人口众多的国家,但不是每个选民都能选举心目中的候选人,选民的意愿受到限制。

以等额选举的方式确定候选人,可以比较充分地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但限制选民的自由选择,有些选民可能误认为是事先“内定”好的,因此选民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差额选举有利于通过选民对候选人的自我介绍参与竞选来了解候选人,但若缺少有效的规范,容易发生虚假宣传,贿赂等情况。

由此可见,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差额选举都有各自的优点,也都有各自的局限性。

但必须依据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的具体条件来决定国家的选举制度。

中国和白俄宪法对比

中国和白俄宪法对比

中国和白俄宪法对比中国和白俄宪法都是各自国家的基本法律文件,它们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法律体系和基本权利。

虽然两国宪法有一些共同点,但在细节上存在一些差异。

本文将对中国和白俄宪法进行对比分析。

首先,中国宪法是世界上最大的国家之一的基本法律文件,采用了社会主义制度。

白俄宪法则是白俄罗斯共和国的基本法律文件,其政治制度是总统制。

这两种政治制度在实践中有着不同的运作机制和结构。

其次,中国宪法强调了人民的根本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出版、信仰等。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还保护少数民族的权益。

白俄宪法也承认公民的基本自由和权利,例如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和宗教自由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白俄宪法的保护权利的效果可能没有中国宪法那么丰富。

另外,中国宪法强调了民主集中制和社会主义法治,明确规定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和地位,以及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领导地位。

白俄宪法赋予总统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权力,总统在国家事务中起到决策和管理的关键作用。

这表明白俄宪法注重总统的个人权力,而中国宪法更注重集体决策和权力制衡。

此外,两国宪法对司法独立和宪法保护有着不同的表述。

中国宪法规定了司法独立和法官的地位,为公正的司法提供了保障。

白俄宪法也强调了司法独立和法官的地位,但一些人对于白俄司法实践中的独立性提出了质疑。

最后,中国宪法和白俄宪法都规定了国家的基本机构和行政管理制度,以及对公务员和军队的管理。

制度化管理和宪法的权威性对于两国政府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

总之,中国宪法和白俄宪法都是各自国家的基本法律文件,它们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法律体系和基本权利。

尽管存在一些相似之处,两国宪法在保护权利、政治结构和司法独立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这些差异反映了不同国家在政治和社会体制上的差异,也反映了历史、文化和制度等因素的影响。

了解和比较不同宪法的特点为加深对各国法律制度的理解和促进国际合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比较中国与英国的法律制度有何异同?

比较中国与英国的法律制度有何异同?

比较中国与英国的法律制度有何异同?法律制度是一个国家的核心构成之一,也是现代社会的重要基础性制度。

中英两国作为具有重要影响的大国,其法律制度的差异不同程度地影响到两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

因此,比较中国与英国的法律制度,有助于更好地理解两国的政治制度和文化特点,也有利于加深两个国家之间的了解和合作。

一、宪法体系1. 中国宪法的特点中国宪法体系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依法制定、修改其他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制度性文件等构成的。

中国宪法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为指导思想。

2. 英国宪法的特点英国宪法是不成文的、以惯例、普通法、条例和法定法为主体的混合宪法,其权力分散、立法、司法和行政相对分离,也未规定国家元首的权利。

二、法律体系1. 法律层级中国的法律体系层级分为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

法律处于最上层,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而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法规效力逐步递减。

英国法律以《英国宪法》、普通法、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为主体。

2. 普通法和大陆法系的不同中国的法律属于大陆法系,公法和私法分离,以代码立法为主,而英国法律属于普通法系,重视司法惯例和先例法,以判决为规范。

同样,大陆法系以国家法律为主,普通法系以判例为主。

三、法律实践1. 法治程度中国法治水平比较低,司法不独立、公正、透明,法律执行不严肃。

英国法治程度较高,法律操作系统比较完善,司法独立能力强,司法实践公正透明。

2. 法律文化和社会价值观中国法律文化源远流长,回溯到2000年前的周朝礼制,注重仁爱、公正、廉正和忠诚。

英国法律文化受罗马法和基督教戒律影响,渊源悠久。

英国法律文化和社会价值观注重个人权利与自由以及维护法律公正。

综上所述,中国与英国的法律制度存在重大的差异。

中英两国分别采用了不同的宪法体系、法律层级和法律文化和社会价值观。

虽然两国制定法律的目的有所不同,但对普通公众和国家宪法的权力分配都有重大的影响。

中国宪法和美国宪法的研究比较

中国宪法和美国宪法的研究比较

中国宪法和美国宪法的研究比较在这个暑假通过对宪法的学习已经通过网络的便利查找了有关中国和美国的宪法,对这两个国家的宪法有了初步的了解。

对比中美两国的宪法,我们可以发现这其中存在着一些显著的差异。

1.中国宪法的精髓在于集体政治,权利统一,控制人民思想和保障党的绝对领导。

一党执政、维护意识形态,无情专政是中国宪法的主要特色。

相比较美国,区别在于美国是分权治之,美国宪法的精髓在于三权分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的相互制约,防止权利的滥用和独裁的出现。

2.在宪法结构上,美国宪法是“三权分立”原则的具体应用,仅仅对国会、总统、法院的产生和权限做了规定。

加上几条说明性条款,美国宪法总共只有7条,五千言。

美国宪法的《序言》不足100字,精要的体现了美国宪法的精神:“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为了构建一个完善的城邦,为了树立正义,使人民生活安宁,共同防御外敌,增进全民的福祉,并确保我们及我们的子孙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共同决定制定本部宪法”。

核心关键词为:人民、正义、幸福。

然而中国宪法内容庞杂,不仅具体规定了国家各个机构的产生,还规定了意识形态、经济模式、领导阶级、人民权利等内容。

中国宪法多达138条,一万六千余字。

中国宪法的《序言》将近1800字,描述了1840年以来中国人民的奋斗史。

提到了孙中山、毛泽东、邓小平、阶级斗争、党的领导、台湾问题、民族问题、社会主义建设、外交原则等各个方面的内容。

核心关键词为:革命、斗争、共产党领导。

3.在宪法修改上,200多年来,美国宪法未改一字,仅仅附加了27条宪法修正案,表明了美国宪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建国60多年,制定和施行了四部宪法。

即1954、1975、1978、1982宪法。

1982宪法颁行后,又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度修正宪法。

中国宪法的频繁更改,表明中国宪法文本的不稳定性、不完善性、随意性。

对于中国宪法更改如此频繁有一下几点原因:第一,中国是目前算的上民主的唯一的社会主义国家。

中美宪法人事制度比较

中美宪法人事制度比较

中美宪法人事制度比较
中美宪法人事制度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体系。

以下是对中美宪法人事制度的比较。

首先,中美在宪法的起源上有所不同。

美国的宪法是一部成文宪法,起源于1787年制定的《美国宪法》,它是根据当时的
政治文化和经验教训而制定的。

而中国的宪法是一部成文宪法,起源于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它是根据中
国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的。

其次,在宪法的内容上也有所不同。

美国宪法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保护了公民的自由权利,如言论、宗教、结社等自由。

而中国宪法则强调国家利益和集体权利,保护了公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并强调了国家的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

再次,在宪法的修改和修正上也有所不同。

美国宪法可以通过议会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修正案进行修改,这种方式相对较为灵活。

而中国宪法则需要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修正案进行修改,这种方式相对较为严格。

此外,在人事制度上也有所不同。

美国的人事制度注重选举和任命,总统和国会议员通过选举产生,而法官则通过总统提名并由国会确认任命。

而中国的人事制度注重选拔和任命,国家领导人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选举产生,而法官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命。

总体来说,中美宪法人事制度有以下几点不同:一是在宪法的
起源和内容上有所不同;二是在宪法的修改和修正上有所不同;三是在人事制度上有所不同。

这些不同反映了两个国家的不同政治制度和文化背景。

比较各国宪法

比较各国宪法

比较各国宪法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运行的指挥棒,宪法作为母法规定了法律的目的和范围,宪法是否有效的实施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前途。

“宪法”“宪政”,无论是名词概念、理念、基本原则及制度,对于我国而言,无疑是舶来品。

实践表明,我国从西方舶来的宪法,是人类文明的共同结晶,也代表了人类今天的基本选择。

因此,了解和研究西方宪法、宪政、宪政理念、宪政原则、宪政制度,以及他们形成的土壤、发展演化过程,对于认识宪法、宪政的精髓和本质的不可或缺的。

一、英国宪法1.英国宪法诞生历程英国是世界上最早诞生宪法的国家,也是最先实行宪政的国家,其宪法及其制度的形成是在渐进、缓慢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不断酝酿、积累各种宪法要素的基础上自然而生的。

英国的法治传统实际上可以追溯的盎格鲁—撒克逊时期(450~1066年),至诺曼王朝完成了习惯法向普通法的转变。

英国封建时代实行的是封建领主制度,英王和领主实际上是一种契约关系,可见英王和各领主之间有着明确的权利与义务,王权不是绝对的,而是有限的。

而英国宪法的真正产生是从1215年《自由大宪章》开始,直至1688年“光荣革命”颁布《权利法案》才正式诞生。

1204年法国发动对英战争,由于战争国王约翰不顾原有契约关系对贵族横征暴敛,随着战争失败,贵族联合教士和平民发动了起义。

1215年6月15日获胜的贵族集团与约翰相会伦敦外泰晤士河畔的兰尼米德草地,迫使国王签署已经草拟好的《大宪章》。

《大宪章》以法律文件的形式明确了“王权有限、法律至上”的原则,这一原则是世界宪政发展的基石,用梅特兰和波洛克的话说就是,“国王低于法律,而且应该低于法律。

”;《大宪章》奠定了英国议会制度的基础,规定除传统捐税以外的所有税收都要召集大会议获得全国公意许可;《大宪章》传递了保护个人权利的理念,提出了“司法公正审判”的法治理念,例如第39条规定“自由人除经其同等者依法判决或遵照王国法律的规定外,不得被处以扣留、监禁、没收财产、褫夺法律保护权,或被处以放逐、搜查、伤害或逮捕”。

美国宪法和中国宪法地比较

美国宪法和中国宪法地比较

形式上的明显的差别是:中国宪法长而无当而美国宪法言简意赅。

内容上的明显的差别是:它们在依法治国中的功用和效能迥异。

第一,美国宪法是由国会制定的,也就是说立法权在国会。

而中国先后进行过四次修改的现行宪法,虽然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也就是说虽然是由人大这个立法机构制定的,但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更多体现的是党的意图,而不是人大或人民的意志。

在这里,法律既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更是统治集团意志的体现。

第二,美国宪法制定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限制政府的权力,一个是保障公民的自由。

它体现的制宪精神就是自由。

其核心就是分权与制衡。

防止任何部门的权力过于集中;尊重各州自治范围与能力,并防止联邦政府的权力过于强大而影响人民权益;代表不仅需权衡国家整体利益,更重要是反映地区选民的意见等等。

而中国宪法着眼于对下治理,不管人治还是法治,都是着眼于治理人民。

是让人民服从法律,而不是让政府遵守法律。

更多地强调的是人民的义务,而不是保障人民的权利。

第三,美国宪法是宪政的根本依据,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抱括政党和总统,都必须信守和遵从宪法,在法律的框架内活动和行权。

各党派、各权力机构以及联邦与各州出现重大纷争而无法解决时,各方只能诉诸于法律,必须服从最高法院的裁决。

而最法院是宪法和法律的象征,服从最高法院的裁决,实际也就是服从宪法和法律。

而中国实行的并不是宪政体制,宪法虽然被称作国家根本大法,但因为国家是在政党的领导下,而政党与政府实际上又是一体化,所以宪法并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评论(14)|562007-03-20 22:32PAS0N|三级差异大了,最本质的差异在于美国施行代议制民主,三权分立,中国施行人民民主专政,实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

评论|22007-03-20 22:36甚知|五级两个国家的信仰不一样宪法的依据有很大的不同。

评论|02009-04-18 10:49angellovespiri|四级六、中美宪法的比较“政治是一个共同体面对一系列重大问题并在互相冲突的价值上进行选择的过程”[11] 。

中美宪法的比较与区别

中美宪法的比较与区别

中美宪法的比较与区别一、中美宪法背景之比较(一)理论比较早期的美国宪法立法理念受西方学者洛克、孟德斯鸠等分权学说的影响,采用权力分权制衡的原则,以限制政府的权力以保障民众的利益,其实质是满足资产阶级社会中各利益集团方便控制政府的需要.以满足其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诉求。

所以美国宪法所蕴涵的政治理念是民主共和、人权与对政府权力的限制。

它指导着美国宪法对国家权力的配置、运行与宪法的实施.是概括性的。

我国与美国有所不同。

我国的宪法遵循的是大陆法系的成文法传统.受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影响.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是统治阶级统治被统治阶级的工具。

政府是服务于人民的.每个人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服务社会的,这是人性善的假设。

所以我国在宪法条款里没有明确规定公民的宪法性权利。

(二)历史背景美国宪法是独立战争胜利的产物.源于《独立宣言》的签署,崇尚独立自由精神和踟结合作精神,这就决定了美国宪法被深深打上了自由的烙印。

“人人平等。

天赋人权,约束政府等口号,无一不洋溢着自由之光。

”[而我国建国初期的经济基础决定了我国的法治必然要遵循大陆法系的成文法传统。

而我国的第一步社会主义宪法性质的文件为《共同纲领》,它的产生是中国人民长期斗争的结果。

所以决定了它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中美宪法内容之比较(一)宪法的结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正文有七条。

修正案有二十七条.它的宪法正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主要确立了三权分立、联邦制原则、宪法修正程序、宪法批准程序。

条文简单.以分权和全力保障为主题展开。

我国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周宪法分为序言部分和正文部分,一共有四章,共计一百零六条,其中四章分别规定了总纲、国家机构、公民权利义务、国旗国徽和首都。

这部宪法的主要原则是人民民主原则.但是由于是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发展来的,所以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二)宪法的使用情况美国宪法只是在1787年的时候将1782年的《联邦宪法》替换为《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之后就一直没有发生过更改。

我国宪法与美国宪法的比较

我国宪法与美国宪法的比较

我国宪法与美国宪法的比较摘要:政治是一个共同体面对一系列重大问题并在互相冲突的价值上进行选择的过程。

通常承担其象征功能和基础职能的是宪法。

因此,宪法比较分析必须有两个标准:一个用于表明那些恒常不变的根本性问题的共同点、另一个用于显示那些因社会变迁而不断变化着的宪法条文的差异性。

关键词:宪法;政治制度;异同;比较目录摘要 (Ⅰ)目录 (Ⅱ)一、绪论 (1)二、我国宪法与美国宪法的比较 (1)(一)宪法的基本原则 (2)(二)宪法和国家政权 (2)(三)宪法的结构 (2)(四)宪法的内容 (2)(五)宪法的修改 (3)三、总结 (3)(一)宪法的语言 (3)(二)宪法的功能 (3)(三)宪法的修改 (3)(四)宪法的实践 (4)(五)宪法的目标 (4)参考文献 (4)一、绪论宪法是一个国家最根本的法律,是一切法律的根本,一个国家的宪法的立法以及运行情况关系到整个国家体系的正常运行。

所以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的最根本的方向就是抓住宪法这个主要矛盾。

一个社会秩序良好的,司法体系健康的国家都往往拥有一套完善的宪法体系。

通过对于美国宪法的学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了一个好的宪政体系对于一个国家的民主与政治乃正整个社会文明的发展具有多么深远的意义。

二、中国与美国宪法的慨括比较(一)宪法的基本原则中国:我国的现行宪法总结了长期的历史经验特别是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经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于1982年12月4日通过并公布。

整部宪法由序言,四章,138个条文构成,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

她从始至终贯穿了如下的极其重要的基本原则:(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原则——党的领导是宪法的根本,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也就没有新中国的宪法。

(2)社会主义原则——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是中国人民的切身体验。

中国如果离开社会主义,就必然退回到半封建半殖民地去。

数十年的事实证明,社会主义比较稳定持久,经济发展比任何资本主义国家都快。

比较中外宪法的异同1000字

比较中外宪法的异同1000字

比较中外宪法的异同1000字中外宪法的异同有很多,下面将就几个方面进行比较。

首先,中外宪法的起源和发展方式存在一定的异同。

中外宪法在起源上存在一些差异。

中国宪法起源于20世纪初,经历了辛亥革命、五四运动等历史事件的推动和探索,最终于1954年颁布了第一部宪法。

而西方国家的宪法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希腊和罗马,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

在发展方式上,中国的宪法发展相对较为冗长,历经几次修宪,而西方国家的宪法发展则更加稳定,同时也较为注重保护个人权利和民主原则。

其次,中外宪法在权力分立和制衡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西方国家的宪法普遍采用权力分立的原则,将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独立的机构,以实现权力的制衡。

而中国的宪法则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国家权力主要由中央和地方两级进行行使。

虽然中国的宪法中也规定了三权分立原则,但这一原则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程度的限制。

再次,中外宪法在人权保护方面也存在一些差异。

西方国家的宪法普遍强调保护个人权利,包括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等基本权利。

这些权利被视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宪法的保护。

而中国的宪法则更加强调集体主义和社会权利,如劳动权、教育权等。

虽然中国的宪法也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但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限制。

最后,中外宪法在国家制度和政党制度方面也存在一些差异。

西方国家的宪法普遍采用民主共和制,实行多党制。

政党在西方国家的宪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具有较大的权力。

而中国的宪法则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中国的宪法中并没有规定多党制,而是强调“多党合作”的原则。

综上所述,中外宪法在起源和发展方式、权力分立和制衡、人权保护以及国家制度和政党制度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异同。

这些差异体现了不同国家在政治体制、价值观念和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差异。

然而,无论中外宪法的异同如何,宪法作为一部国家的基础法律,都具有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国家繁荣发展的重要作用。

1787美国宪法与我国宪法内容对比

1787美国宪法与我国宪法内容对比

1787美国宪法与我国宪法内容对比
1787美国宪法与我国宪法的对比:
1. 组织形式不同:
美国宪法是一部三十六条款的基本法,由三部分组成:《开国元老宣言》、《联邦制宪法》和《修正案》。

而我国宪法是一部全面性的、系统性的立法性文件,共十二章,八十六条。

2. 成立原因不同:
1787年美国宪法是由十三个独立州签署而成,以替代1781年
制定的《联邦条约》,为了更好地加强十三个州之间的联系,明确联邦政府的行使权力的范围及政府的机构等问题。

而我国宪法的缔约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马列主义指导下,对政治制度和社会生活的重大方面进行立法,保证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

3. 法律地位不同:
美国宪法不仅是美国最高法律,而且是联邦法律的基础,联邦法律和州法律都必须符合宪法规定。

而我国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所有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

中美两国的宪法有哪些不同之处?

中美两国的宪法有哪些不同之处?

中美两国的宪法有哪些不同之处?宪法是一国的最高法律,它规定了国家的组织形式、权力机构、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是国家治理的基石。

中美两国宪法在一些方面存在差异,本文将就此进行讨论。

一、权力分立与权力集中的不同点在中美两国的宪法中,最显著的区别在于权力分立与权力集中的不同点。

在美国宪法中,权力分立是一条基本原则。

根据美国宪法,权力被分为三个互相独立的分支:行政、立法和司法。

行政部门负责执行法律,立法部门制定法律,而司法部门则负责解释法律,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权力则更加集中在中央政府手中,分为行政、立法和司法三部分,但最终权利的归属仍在中央集权的国家机构手中。

二、个人权利的不同保障在个人权利方面,美国宪法相较中国宪法又有其独特之处。

美国宪法强调保障公民的自由与权利,特别是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和新闻自由等方面。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立法限制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宗教自由、和平集会以及请愿政府的权利。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人民有言论、新闻、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并声称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选举制度的不同选举是民主制度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美两国宪法中也存在差异。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选举人应由各州设立选举人团,按照已有的州议会选举方式选出,使每个州的选举人数相当于该州国会议员及参议员人数之和,再由选举人团选举总统和副总统。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家权力机构的代表人员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总体来说,中美两国宪法在一些重要方面存在差异,例如权力分立与集中、个人权利的不同保障、选举制度等,这些差异也反映了中美两国政治制度千差万别,人们应保持开放的心态,对不同制度进行更多的研究,以实现相互交流、借鉴和共赢的目标。

浅论英、美两国宪法的异同

浅论英、美两国宪法的异同

浅论英、美两国宪法的异同英国宪法是在其资产阶级革命的过程中产生的,它主要包括宪法性文件、起宪法作用的法院判例和宪法性惯例等内容。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是一场不彻底的革命,最终以资产阶级和封建势力的妥协而告终。

因此这种革命的不彻底性和妥协性对英国宪法的产生及其内容和地位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美国宪法是美国的根本大法。

该宪法于1787年9月17日在费城召开的美国制宪会议上获得代表的批准,并在此后不久被当时美国拥有的13个州的特别会议所批准。

根据这部宪法,美国成为一个由拥有主权的州所组成的联邦国家,同时也有一个联邦政府来为联邦的运作而服务。

1789年,美国宪法正式生效,该部宪法为许多国家成文宪法的制定提供了成功的典范。

一、英、美宪法的共同点1、性质上都是资产阶级国家宪法。

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个反抗殖民地压迫和封建制度的宣言书。

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它是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1]。

同时它为后来制定美国宪法和增补人权条款打下了基础和确定了原则。

《独立宣言》仍然有其阶级的局限性,因为宣言的起草者??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家杰斐逊深受洛克和卢梭“社会契约论”思想的影响,他们所主张的“民权神授论”中充满了唯心主义和神秘色彩,它们所鼓吹的人权,并不包括北美大陆中广大的黑人和印地安人。

正如恩格斯指出:“这个理性的王国只不过是资产阶级理想化的王国,永恒的正义在资产阶级的司法中得到实现,平等归结为法律面前的资产阶级平等;被宣布为最主要的人权之一的是资产阶级的所有权;而理性的国家,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在实践中表现为而且只能表现为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

2、在理论渊源上都是以西方的民主、分权等学说为基础,在适用中都受到司法机构解释的限制。

它们的理论基础都是人民主权论、天赋人权和社会契约论。

美国宪法是在长期实践英国法律的基础上产生的,英国采取不成文法,而美国的一切法律都是成文法。

宪法是社会的全体成员协商达成的契约。

为的是“建立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提供共同防务,促进公共福利,并使我们自己和后代得享自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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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宪法的比较
——中美宪法的差异
主要内容:中国宪法和美国宪法存在诸多的差异。

除了产生的历史背景条件和
政权性质不同外,还有在创立的方式过程、宪法的实效、修改要求和公民权利方面存在很多的差异。

比较两者,可以让我们学习借鉴他山之石。

关键词:宪法创设,宪法实效,宪法修改
同样为宪法,各国宪法存在着各式各样的差异,当然它们之间同样有着共同性。

首先在于各国宪法,无论是民主共和制还是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宪法都是在人民取得政权后,通过制宪程序,把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的意志,用宪法形式固定下来。

所以各国的宪法的基点都是人民掌握了国家政权,宪法只是这个民主事实的记载和表达。

虽然宪法是民主事实的法律化和保证书,即各国的立宪基础是一样的。

但是各国的宪法上的差异是存在的,无论在实体方面还是在程序方面,甚至在表现形式上都存在不同。

例如,英国没有成文宪法,没有形式上称为宪法的法律,只有实际中起着宪法效力的宪法性文件。

而美国虽然和英国同为英美法系,法律传统源自英国,但美国有成文宪法,而且是世界上首个制定成文宪法的国家。

另外,不同的宪法反映的时代背景、阶级力量对比、和时代主题等等都不同。

1919年的德国的《魏玛宪法》被称为是现代宪法的开端,它是在德国废除君主制,建立共和国后在魏玛制定的一部反映建立共和,保护人民权利的现代宪法。

这与美国1787年制定的宪法在规定受保护的公民范围上是不同的,美国当时规定的公民范围不包括黑人奴隶。

这是其宪法在人权保护范围方面的缺陷,反映了美国当时的民主和人权发展程度时代局限性。

各国的宪法由于各自的传统、地理环境、历史背景和宪法理念等等的不同,导致不同国家的宪法呈现纷繁多样的情况。

今天、这里、本文主要想探讨和评述的主要是中国和美国宪法之间存在的差异。

中美两国由于政治制度、历史文化传统和经济背景等等的不同,在宪法的制定、内容、实施和修改变迁等等方面都存在差异。

下面本文将作一点试评
(一)宪法的产生过程不同。

美国是在反抗英国的殖民统治的独立革命过程中诞生的。

它的背景就是十三块殖民地,经济是殖民地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独立后的美国在中央和地方关系方面,地方各州的权力比较大,是个松散的邦联。

1786年为了加强中央权力,巩固革命的成果,各州各选派两名代表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制定美国的联邦宪法。

美国各州选出的两名代表的使命就是制定美国宪法。

宪法的内容反映各州不同的利益要求,宪法规定的内容是对各州不同利益主张的平衡和协调。

当时没有国会,只有各州代表组成的制宪会议。

美国的联邦宪法需得到各州的批准,方能在该州生效。

最初不是所有的州都批准同意,这反映各州的利益和整个联邦的整体利益之间存在差异。

美国的制宪会议制定了美国宪法,并使之成为美国政治体制确立的根据。

根据它,美国的联邦总统即政府、国会、司法机关得以产生并运作。

所以,美国宪法产生过程符合宪法作为一个国家设规立制的总章程的产生的应有的逻緝过程。

相比之下,中国宪法产生过程是另一番情样。

中国在制定五四宪法,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五四宪法前,宪法草案已在全国范围内讨论多次,由毛泽东主席任宪法起草委员会主任,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宪法的起草工作。

宪法草案交全国人民讨论,起草委员会共收到近59000余条修改意见,最后在1954年的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实施。

五四宪
法制定过程是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的。

中国在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之际,通过了《共同纲领》,就国家政权组织、人民的权利、国家性质等等国家的国体和政体的根本问题予以了规定,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共同纲领是全国各族人民、各界人民团体民主协商的产物,五四宪法是在总结共同纲领的实践基础上发展和完善。

所以五四宪法的创设并没有违背宪法产生的一般过程,而恰恰遵循了宪法的生成过程。

而且我国的宪法产生和美国宪法产生的历史背景不同,美国当时还没有建立全国性的联邦政府,宪法诞生后才选举产生了第一任总统华盛顿,成立了联邦政府。

而且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制定成文宪法的国家,没有先例可以借鉴。

而我国的新中国宪法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不但有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可供借鉴而且有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借以参考;不但有外国的宪法可学,还有本国前朝宪法可观。

所以我国在总结自己政权实践和借鉴他人立宪经验的基础之上创立自己的共和国宪法。

所以,本文认为中美宪法创设过程的实质是相同的,都遵循了人民权力到国家权力的过程。

(二)宪法的运行不同
我国的宪法从五四宪法以来,经过1975年、1978年和1982年三次重大修改。

八二宪法又进行了4次局部修正。

我国的宪法是纲领性宪法,它把国家的大政方针写入宪法,以明确国人,要求全体一致的奋斗。

奋斗目标和政治纲领是在不断进步发展的;另外随着民主政治和公民权利的发展,宪法需要及时的修改补充,以起到根本法的引导和组织示范作用。

而美国宪法则没有纲领性的规定,只是随着民主政治和公民权利的发展,做了几次修正。

中美宪法的实效不同。

中国宪法没有在实际中发挥法的功能,特别是根本法的功能。

这和整个法律制度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有关。

整个法律体系没有充分发挥作用,这是我们的政治体制机制存在缺陷,需要加强和完善民主法治建设;需要要加强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实施法律。

宪法被认为它的条文不完备,缺乏处分规定,不具备可操作性。

本文认为这是对宪法规定的误解错读。

宪法第四条规定各民族人民一律平等。

若在选举中违反了平等原则,我们就可以认定违宪。

问题的关键是我们至今没有确立具体部门去认定违宪,并追究违宪责任,保障宪法的实施和尊严。

而美国从马歇尔起,就确立了司法审查违宪问题的机制,由法院法官来判定某个法律某个行为是否违宪。

这里包含了一个宪法解释权问题。

要判定是否违宪,首先要明确宪法含义、解释宪法含义。

美国也由法院行使解释权。

立法权和解释权应该合一,这有利于宪法的统一。

美国的司法解释宪法和违宪审查机制,本文作者本非持附和态度。

美国司法违宪审查制度在实践发挥了很大的功效,践行了三权分立原则。

而我国至今没有建立违宪审查机制,所以宪法没有实效就是正常之事。

修宪程序不同。

美国宪法第五条关于制定修正案的规定如下:“只要两院各三分之二议员认为必要,国会得提出本宪法的修正案,或者根据全国三分之二州议会的请求,国会得召集制宪会议以提出修正案;根据以上如何一种情况下提出的修正案,按照国会得提议的该修正案的批准方式之一,即经全国四分之三州议会或四分之三州制宪会议的批准,即成为本宪法的一部分而具有全部和完整的效力。

但在1808年之前所制定的如何修正案,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宪法第一条第九款第一项和第四项的规定;无论任何州未经其同意,不得被剥夺在参议院中的平等投票权。

”。

而1982年中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

显然美国比中国在宪法修改要求上,从提议到通过,都比中国有更高的人数要求。

最后但也是最为关键之处,中美两国宪法在公民权利的保障方面存在差异。

美国在立国之初还存在奴隶制,它当时宪法上的公民不包括黑人奴隶,还存在严重的种族歧视。

而我国制宪开始就规定民族平等,这是社会主义本质所决定的。

当然,美国今天的人权保护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美国宪法的几个修正案主要涉及属于权利法案的事项。

而我国宪法上公民权利
的保护也得内容增加,层次提高,并加强落实,以适应和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

本文通过对中美宪法的几个关键点上的差别的对比研究,目的在于客观的发现两者之间的优缺点,为我国宪法的进步完善提供一些参考借鉴。

参考文献:
(1)美国宪法评注[美]约瑟夫*斯托里著。

毛国权译。

上海三联书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许崇德著。

福建人民出版社
(3)比较宪法学新论赵树民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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