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论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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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论指研究和揭示教学一般规律的科学,是教育学的一个分支。在当代,随着教育科学的发展,它已经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包括:教学在整个教育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教学的目的与任务,教学过程,教学原则,教学内容,教学的手段与方法,教学的组织形式,以及教学效果或学习成绩的检查与评定等。教学论又译教授学(Didak-tik,Teaching Theory)。就其词义来看,源于希腊语的δνδατυсο,意思是“我教”。拉丁语是Didactica,意思是“教授术”。据西方历史文献记载,最早使用这个术语的是17世纪德国教育家拉特克(1571-1635)和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1592—1670)。他们都把教学论释作“教学的艺术”。
教学论的研究是在教育学的一般理论的基础上,对中外教学理论的历史遗产、现实的教学实践经验以及各科教学法的研究成果加以理论概括,从而揭示教学工作的客观规律,以有效地提高教学效率。
教学论的形成从夸美纽斯开始,到18世纪末19世纪40年代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1776—1841)的传统教学论阶段,都是以传授知识和掌握知识为核心的。夸美纽斯提出“泛智论”,主张教学顺应自然的过程,并在这个思想基础上提出了不少进步的教学原则。赫尔巴特提出“多方面兴趣”学说,主张教学要以多方面的兴趣为基础,在统觉论的基础上把教学过程划分为“明了”、“联合”、“系统”和“方法”4个阶段。其目的都是在于指导人们怎样学得知识。现代教学论以发展学生智能为核心,强调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美国教育家杜威(1859—1952)的“儿童中心说”开始,对传统教学中的实用主义进行了批判,后来先后出现了美国布鲁纳的“知识结构论”和“发现学习方法”,西德根舍因的“范例教学法”,苏联赞科夫的“教学与发展”,均着意于发挥学生的创造力。当代教学论发展的趋势是:将更加注意教学内容的改革与现代化;强调在教学中发展学生的智能,培养科学的态度和创造性的思维能力;加强教学手段更新的研究,以全方位地适应科学技术高速度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