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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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送审稿)
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整合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加快重大建设项目的推进和实施。
二、实施范围
以下项目可进入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办理审批事项:(一)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安排的项目;
(二)县政府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计划中的项目;
(三)对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县委、县政府明确同意作为重点项目实施的其他项目。
三、办理流程及服务内容
凡是纳入绿色通道实施范围的重点建设项目,从项目立项起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均实行特事特办,优先
办理,由项目业主依据县发展改革局出具的《阳西县重点项目服务绿色通行证》,按照相关流程享受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服务。
具体流程:申请人申请→一个窗口受理→联合会审→并联审批→中心送达。
(一)申请人申请
对符合本实施办法第二点所列条件的事项,申请人凭《阳西县重点项目服务绿色通行证》,提供审批所需的会审材料,向县投资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可以预约申办,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及“专窗”提出预约申请。相关部门或窗口在收到“专窗”转送的预约申请后,应提前介入,了解情况,做好相关办件准备工作。
(二)一个窗口受理
结合县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在网厅显要位置设置重点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并在县投资服务中心设置项目行政审批综合接办窗口,落实专人常驻窗口,实行一窗受理、一次填报、一次性录入,负责协同重点项目业主办理项目审批事项,及时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告知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方便审批部门及时提前介入,适时提供技术咨询。审批过程中出现问题,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与项目业主及时联系,积极协调解决。
(三)联合会审
接办窗口受理项目申请后,根据具体事项的性质、特点和规模,由县投资服务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合会审会(如遇特急事项,可马上进行会审)。联合会审召集人由县投资服务中心主任担任。遇到重大或疑难事项时,由县投资服务中心主任及时提出具体意见,报请分管县投资服务中心的县领导主持联合会审。县领导应在接到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联合会审,必要时,可协调分管项目或审批事项的分管县领导参加联合会审。
联合会审达成一致意见后,以县审批重点项目“绿色通道”领导小组名义立即向涉及审批单位发出《阳西县审批重点项目绿色通道转办通知书》,明确审批时限、收费标准、责任人。并且对企业实施一次性告知,列出需要报批事项的申报材料明细和报批时限,告知报批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或者不予办理的理由,以服务指南的形式书面告知企业。在项目单位承诺保证下,推进“预介入,容缺件”制度。
(四)并联审批
联合会审后,县投资服务中心向各审批单位移交相关材料,各相关部门同步并联审批。
各相关单位要出台绿色通道配套措施,努力实现审批时限在双减半基础上再减半(不包括依法需要经专家评审、公示、听证等法定时间)。未规定审批时限的申办事项,审批部门应以集中受理、流程整合、程序优化、高效审批原则,
尽量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
对建设工程行政审批流程进行优化,企业投资项目的立项、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五个阶段分别实行同步并联审批。对政府投资项目,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会办事项原则上实行联审制度,能并联审批的一律并联审批,能合并审批的一律合并审批。项目单位应当及时完成阶段性前期工作,分阶段同步申报各审批事项所需材料。
对需上报国家、省、市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在申报材料齐备的条件下,相关部门应于2个工作日内转报上级部门,落实专人全程跟踪服务,并负责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必要时可提请县政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重点攻关。
(五)中心送达
事项审批手续全部办结后,“绿色通道”窗口应及时通知事项申请人。申请人在“绿色通道”窗口按规定统一缴纳相关费用,持缴费凭证并领取相应批文和证照。
四、监督管理
(一)县投资服务中心等部门要积极推动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办理重点项目审批事项,确保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各职能部门及驻县投资服务中心窗口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对进入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的项目提供快速、便捷、周到的政务服务。
(二)县投资服务中心负责全程跟踪进入重点项目审批
绿色通道的项目审批进度,优化行政审批平台的电子政务系统,对进入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的项目审批事项办理进度和各窗口工作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管理,督促相关部门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审批事项,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召开联审会议及时协调。
(三)县监察局负责对相关职能部门及县投资服务中心窗口的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审批情况和工作效能实行监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通报“绿色通道”工作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审批单位及其审批人员违反规定的,予以通报批评、考核扣分,并按规定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对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失职渎职、不按要求审批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要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领导的责任,并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
五、组织保障
为确保本实施办法顺利实施,成立阳西县审批重点项目“绿色通道”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协调、解决有关手续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县投资服务中心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府办协调县投资服务中心的副主任、县投资服务中心主任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投资服务中心,负责对进入“绿色通道”审批的事项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协调、全程代办等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县投资服务中心主任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