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基础知识课堂讨论(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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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法学基础知识要点

电大法学基础知识要点

一、《法学基础知识》课程简介1、课程性质与任务《法学基础知识》是非法学专业的公共基础知识课。

本书从实际需要出发,以培养学员的法律意识为核心,在强调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今天,开设这门包罗多部部门法的课程相当必要。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员能对我国的法律概况有一个基本的认识,有助于学员提高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水平,增强法制观念,同时还为学生学习与本专业有密切关系的法律奠定必要的法学基础。

2、课程的主要内容介绍这门课程全面、准确、精练、系统地介绍了法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与继承法、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和国际法11个部分。

既概要地论述了关于法、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原理的一般规律,也叙述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我国现行各部门法的基本内容,还扼要地介绍了有关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知识。

二、考核要求鉴于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修补课程还有民法、刑法两门课程,在本科阶段还要专门学习知识产权法等课程,补修课程法学基础知识涉及这几部分的内容不作为考核内容。

本课程的考核单独采取终结性考核的方式。

课程终结性考核采取闭卷方式,由北京电大统一命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卷面成绩按100%的比例计入课程考核的总成绩。

试题类型及其结构期未考试题型有多种,如名词解释、单项选择、多项选择、简答题、论述题或案例分析题。

考试的指导思想是:在考察课程重点基础知识的同时,注重能力尤其是理解能力的考察。

在命题的操作上,以考试大纲为标准,侧重对基础理论知识的考核。

客观性试题主要测试应考者对学习内容的记忆和熟练程度。

主观性试题除测验应考者的记忆能力外,还测验应考者对所学内容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包括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题型。

主观性试题量小、分值高。

而客观性试题是题量多、分值小。

针对题型的特点和要求,考生应注意把握好主观性试题的内容,要把每章节中的简答题和论述题整理出来,反复学习,加深理解。

大学法律学教案中的课堂讨论引导技巧

大学法律学教案中的课堂讨论引导技巧

大学法律学教案中的课堂讨论引导技巧在大学法律学教案中,课堂讨论是培养学生思辨能力和理解案例研究的重要环节。

然而,要引导有效的课堂讨论并确保学生积极参与,需要运用一些有效的技巧。

本文将分享一些在大学法律学教案中可以使用的课堂讨论引导技巧。

一、明确目标在开始课堂讨论前,教师应该明确讨论的目标和预期结果。

这有助于学生明确讨论的重点,并帮助他们更好地参与进来。

例如,目标可以是让学生思考一个法律案例的因果关系,或者解决一个法律伦理问题。

通过明确目标,讨论可以更加有针对性,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二、提供案例材料为了引导课堂讨论,教师可以在课前提供一些案例材料供学生阅读。

这些案例可以是法律实例、法律文书、法规条文等等。

学生可以在阅读材料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观点和分析,并在课堂上展开讨论。

通过提供案例材料,学生可以更好地理解课堂内容,并参与到深度的讨论中。

三、积极引导学生当课堂讨论开始时,教师应该积极引导学生,并激发他们的兴趣和参与度。

可以使用开放性问题来启发学生的思考,并鼓励他们表达自己的观点。

教师可以运用一些激励性的语言,例如“你的观点很有创意,能否解释得更详细一些?”或者“你的角度很特别,有谁愿意跟他辩论一下?”这样的引导可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并使讨论更加活跃。

四、培养学生团队合作意识在课堂讨论中,教师可以提倡团队合作意识,鼓励学生互相交流和互相学习。

可以将学生分组,让他们在小组中讨论问题,然后汇报给整个班级。

这样的活动可以促进学生之间的互动和合作,增强他们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

五、鼓励不同观点的表达在课堂讨论中,教师应该鼓励学生表达不同的观点,并给予肯定和鼓励。

学生在法律学领域有不同的背景和观念,他们可能从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

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观点,并促使他们解释和辩护自己的观点。

通过鼓励多元观点的表达,可以拓宽学生的思维范围,并培养他们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六、总结和归纳在课堂讨论结束时,教师应该对讨论的重点和结论进行总结和归纳。

法学法律基础与法律实务知识

法学法律基础与法律实务知识

法学法律基础与法律实务知识(正文)法学法律基础与法律实务知识一、导论法学是研究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形成、变革和运行规律的学科,是法律专业的基础课程之一。

而法律实务知识则是指法学理论知识在实践中的应用,包括法律适用、法律程序等方面的实际操作。

二、法学法律基础知识法学法律基础知识包括法律的基本原理和法律的体系结构。

法律的基本原理是法律体系的基石,是指法律规范的根本理念和价值观,如平等、公正、公平等。

法律的体系结构则是指法律的组织结构和相互关系,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等各个分支领域。

三、法律实务知识的应用1. 法律适用法律适用是指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判断该案件是否构成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

在法律适用过程中,需要运用法律理论知识,理解和解释法律条文的含义,判断适用的法律范围,并确定法律责任。

2. 法律程序法律程序是指在解决法律争议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举证、辩论等诉讼活动的过程。

在法律实务中,需要了解各种诉讼程序的规定,熟悉举证和辩护的技巧,以及法庭审判的程序要求。

3. 法律文书法律实务中,各种法律文书的撰写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法律文书包括合同、起诉状、仲裁书等,它们在法律事务中具有法律效力,对各方当事人的权益产生直接影响。

因此,需要掌握法律文书的格式和要求,准确、清晰地表达意思,以确保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法学法律基础与法律实务的关系法学法律基础是法律实务的理论基础和指导,而法律实务则是法学理论在实践中的体现和应用。

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法学学科的完整体系。

在法律实务中,法学法律基础的知识和方法可以帮助解决各种法律问题。

同时,通过实际案例和实践经验的总结,也能够为法学法律基础提供实证依据和创新思路。

总之,法学法律基础与法律实务知识是法学学习和法律职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只有深入学习和理解法学法律基础,才能够在法律实务中熟练运用,并为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做出贡献。

法学基础知识

法学基础知识

法学基础知识.docx法学专业法学基础知识补修课试题(1)1.一国或一地区法律制度所折射出来的观念、思想、学说、经验的总和。

称为C 。

A.法律思想B.法律意识C.法律文化D.法律规范2、法治的前提条件是(A )A 有法可依B 有法必依C 执法必严D 违法必究3、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称为(B )A 法律B 行政法规C 行政规章D 自治条例4、按照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的不同,可以把法分为(A )A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B 实体法和程序法C 根本法和普通法D 国际法和国内法5、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专门案件的活动是(C )A 立法B 执法C 司法D 守法6、按照(A )不同,法律责任可以分为一般主体责任和特殊主体责任。

A.责任主体B.责任人违法时的心理状态C.责任承担的内容D.违法和责任的性质7、下列不属于政治权利和自由的是(D )A 言论B 集会C 结社D 宗教信仰8、下列不属于人民政府派出机关的是(A )。

A 街道居民委员会B 街道办事处C 行政公署D 区公所9、下列不属于财产税的是(D )。

A.房产税B.地产税C.契税D.印花税10、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是(B )。

A.级别管辖B.专门管辖C.地域管辖D.裁定管辖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其中有二至四个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

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每小题2分,共20分法学专业法学基础知识补修课试题(2)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其中只有一个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

每小题2分,共20分1、一国之内所有的人都适用同一个标准,指的是(A )A 法的统一性B 法的强制性C 法的规范性D 法的普遍性2、按照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的不同,可以把法分为(A )A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B 实体法和程序法C 根本法和普通法D 国际法和国内法3、社会主义法治的保障是(D )。

《法学基础知识》答案.doc

《法学基础知识》答案.doc

《法学基础知识》试题-、名词解释1、法的效力,即法律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

通常,法的效力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的效力,即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合同等的法律效力。

这些文件在经过法定程序之后也貝有约束力,任何人不得违反。

但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适用法律的结果而不是法律本身,因此不具有普遍约束力。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人民代衣大会制度,是指以人民代表人会为政权的组织形式,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和活动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统一领导国家事务的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木政治制度,是我国人民经过长期探索的经验总结。

3、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财产权。

首先,物权是财产权;其次, 物权的客体是特定的物。

最后,物权是支配权,即直接支配一定的标的物即可实现白己的权利,无需请求他人的协助。

4、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具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具他纽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了的赔偿。

国家赔偿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根据1995年1月1 FI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

5、概括的讲,行政责任就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因违反新公证法律规范而依法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是行政违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行政责任作为一种独立的责任形式,不仅有别于道义责任和纪律责任,而且有别于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二、单项选择题1 B 2C 3C 4A 5D 6C 7D 8D 9B 10A三、简答题1、法的特征:(-)法是一种行为规范,他以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意志行为为调整对彖,也就是说,法调整一定范围的社会关系,只冇社会关系表现为通过人们的意志和意识而形成具体的法律行为时, 法律才对其调整。

法学基础知识汇总

法学基础知识汇总

第一节法理学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1.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二、法的渊源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一)法的渊源1.宪法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

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案例讨论课教案(3篇)

法律案例讨论课教案(3篇)

第1篇教学目标:1. 理解盗窃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2. 掌握盗窃罪的认定标准。

3. 分析盗窃罪的处罚原则。

4. 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

教学重点:1.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2. 盗窃罪的认定标准。

3. 盗窃罪的处罚原则。

教学难点:1. 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分。

2.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教学时间:2课时教学准备:1. 教师准备相关法律条文、案例资料。

2. 学生预习相关法律条文,了解盗窃罪的基本概念。

教学过程:第一课时一、导入1. 教师简要介绍盗窃罪的概念,引起学生兴趣。

2. 提出问题:“什么是盗窃罪?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二、案例分析1. 教师展示案例:“张三偷窃案”。

2. 学生分组讨论,分析案例,回答以下问题:(1)张三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2)如果构成盗窃罪,张三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3)张三的盗窃行为是否具有自首情节?自首对量刑有何影响?三、法律条文学习1. 教师带领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盗窃罪的相关条文。

2. 学生分组讨论,总结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四、课堂小结1. 教师总结本节课所学内容,强调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2. 学生回顾案例分析,巩固所学知识。

第二课时一、复习导入1. 教师提问:“上节课我们学习了什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2. 学生回答,教师点评。

二、深入讨论1. 教师提出问题:“如何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2. 学生分组讨论,分析两种罪行的区别,回答以下问题:(1)两种罪行的客体不同,体现在哪些方面?(2)两种罪行的客观方面有何不同?(3)两种罪行的主体有何不同?三、案例分析1. 教师展示新案例:“李四侵占案”。

2. 学生分组讨论,分析案例,回答以下问题:(1)李四的行为是否构成侵占罪?(2)如果构成侵占罪,李四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四、处罚原则学习1. 教师带领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盗窃罪的处罚原则。

2. 学生分组讨论,分析以下问题:(1)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2)自首、立功等情节对量刑有何影响?五、课堂小结1. 教师总结本节课所学内容,强调盗窃罪的处罚原则。

法学基础知识与法律实务

法学基础知识与法律实务

法学基础知识与法律实务教案主题:法学基础知识与法律实务教学目标:1. 理解法学基础知识的概念和意义;2. 掌握法学基础知识的基本内容和分类;3. 了解法律实务的相关概念和应用领域;4. 学习法律实务案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教学准备:1. 多媒体教学设备;2. 相关的法学教材和案例资料。

教学过程:一、引言(200字)法学作为一门学科,研究的是人类社会行为规范和法律体系。

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对于学习和理解法律实务至关重要。

本节课将介绍法学基础知识的概念、内容和分类,以及法律实务的相关概念和应用领域。

二、法学基础知识(400字)1. 法学基础知识的概念:指法学研究的基本内容和理论体系,包括法律的概念、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等。

2. 法学基础知识的分类:a. 国家法: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等国家立法的一般规定。

b. 地方法规:根据国家法制定的地方性法律规定,如省级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c. 国际法:规范国家间和国际组织间关系的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规范。

d. 经济法:调整经济生活和经济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公司法、合同法等。

e. 社会法:调整社会生活和社会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劳动法、婚姻法等。

f. 行政法:调整行政机关行为和公民、法人与行政机关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

3. 法学基础知识的意义:为理解法律的体系和运作提供理论基础,指导法律实务的开展。

三、法律实务(400字)1. 法律实务的概念:指在法律规范基础上,根据具体案件、事务或问题进行的实际操作和解决。

2. 法律实务的应用领域:a. 诉讼实务:包括起诉、答辩、举证、辩护等诉讼环节的实际操作。

b. 合同实务:涉及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实际操作。

c. 企业法律实务:包括公司设立、经营管理、股权转让等实际操作。

d. 刑事实务:指侦查、起诉、审判等刑事案件处理的实际操作。

e. 行政实务:涉及行政机关办事、权利义务、监管等实际操作。

3. 法律实务案例分析和问题解决方法:通过分析真实案例,学习解决问题的策略和方法。

法学基础知识

法学基础知识

法学基础知识法学是一门研究法律原理、法律制度和法律应用的学科,它是培养法律人才的基础课程。

本文将介绍法学的基础知识,包括法律的定义、法律体系、法律的层级和法律职业。

一、法律的定义法律是指国家或地区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调整社会关系而制定的规范性规则。

法律具有普遍性、强制性和约束力,它是社会秩序的基石。

法律的产生和变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它体现了社会的意志和价值观。

二、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是指一国或地区内由多个法律构成的有机整体。

法律体系可以分为两个层面:国际法体系和国内法体系。

1. 国际法体系国际法体系是指各国或地区之间的法律关系。

国际法主要包括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

国际公法是规范国家间关系的法律规则,如《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条约;而国际私法是调整私人法律关系的法律规则,如国际商事纠纷解决规则。

2. 国内法体系国内法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内的法律体系。

国内法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规定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法律是国家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行政法规是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则;地方性法规是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规则;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解释法律规定的解释性文件。

三、法律的层级法律的层级是指法律在法律体系中的等级关系。

法律的层级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处于法律层级的最高位置。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根本原则,其他法律都必须遵守宪法的规定。

2. 法律法律是国家的基本法律,处于法律层级的第二位置。

法律是国家机关以立法程序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

3.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则,处于法律层级的第三位置。

行政法规是对法律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具有普遍约束力。

4.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规则,处于法律层级的第四位置。

地方性法规是为了适应地方情况而制定的,具有地方性特点。

第一章 法学基础知识 (2)

第一章 法学基础知识 (2)

第一章法学基础知识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是非重点章,历年平均分值在5分左右。

1.法的渊源包括法的创制方式和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学说和法理2.法律体系分类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2)民商法(3)行政法(4)经济法(5)社会法(6)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3.经济法的特征经济性、社会本位性、规制性、综合性4.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5.经济法的基本制度6.法人制度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二种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

(2)不享有: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受抚养权。

(3)可享有:各种财产权(含受遗赠权),部分人格权(名誉权)。

7.代理制度☆代理的分类(1)代理权产生的根据不同: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2)代理权来源不同:本代理、复代理(3)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的方式:直接代理、间接代理。

(4)代理人意思表示是代为还是代受:积极代理、消极代理。

(5)代理权是否被限定:概括代理、限定代理。

(6)数个代理人代理权行使方式:单独代理、共同代理。

8.诉讼时效(1)并不消灭实体权利:丧失胜诉权(2)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自愿履行的,权利人仍然可以受领且受法律保护。

(3)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9.行政许可制度☆特点(1)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2)存在的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3)是授益性行政行为(4)目的是抑制公益上的危险或影响秩序的因素(5)是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的设定和规定(1)设定权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省级政府规章(2)上位法已设定:下位法可做出具体规定上位法未设定:下位法可在权限内设定【提示】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3)国务院必要时可以“决定”方式设定行政许可(4)省级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5)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规章不得设置:应由国家统一确定的行政许可;企业或其他组织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限制其他区域到本区域经营或服务;限制其他地区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法学基础知识

法学基础知识

基础知识概述掌握:法律规范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特征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经济法律事实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一、法学基础知识“法”有多种理解方法,而在我们这儿所讲的,只是其中之一,而且不管是从内涵还是外延方面来说都要比平常所说的“讲法”、“守法”等词中的“法”字意思要广泛得多。

㈠法的产生及发展法是一种行为规则、一种社会规范,故它具有一般行为规则、社会规范的特殊性和功能,告诉人们可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但它又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社会规范,它所述著的该为、不该为和可为的事具有强制性;它是与国家机器、与统治阶级意志相关、存亡与共的行为规则与社会规范。

法的产生经历了三个阶段:⒈氏族习惯:氏族以血缘为纽带而组成的集体。

氏族成员间是平等的,一切重要事情由全体成员参加的议事会决定。

在长期的日常生产、生活中,慢慢形成一套习俗,这套习俗在大多数情况下可调整一切,这就是原始道德。

严格说来,氏族习惯不是法,只是法产生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而已。

(讨论:原因)⒉习惯法(不成文法):恩格斯对法的产生有这么一个分析:“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产品生产、分配和交换用一个共同规则约束起来,借以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共用条件。

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不久便成了法律。

随着法律的产生,就必然产生出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机关――公共机关,即国家。

”⒊成文法:公元前21世纪《乌尔纳姆法典》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公元前18世纪《汉穆拉比法典》保存最完整的奴隶制成文法典公元前5世纪罗马《十二铜表法》我国自夏代(公元前21世纪)进入阶级社会。

《左传.归公六年》称:“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即夏禹时已经出现了奴隶暴动和法律。

当时也只是不成文法,成文出现在春秋战国之交。

法产生以后,从历史长河来看,经历了:古代法律制度中世纪法律制度近代法律制度现代法律制度从对抗的阶级来看,其经历了: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产阶级法社会主义法。

法学基础知识

法学基础知识

法学基础知识法学是一门关于法律的研究和探讨的学科,它涵盖了法律的起源、发展、运作和影响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深入探讨法学的基础知识,为读者提供关于法学的全面了解。

我们将从法律的定义、法律体系、法律职业和法律教育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法律的定义**法学的基础之一是理解法律的定义。

法律是规范人类行为的规则和准则的体系。

它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个人权利,并确保公正和平等的社会。

法律的主要特点包括普遍性、强制性和变革性。

普遍性意味着法律适用于所有人,强制性意味着法律必须遵守,否则将受到制裁,变革性意味着法律可以根据社会需求进行修改和更新。

**二、法律体系**法学研究的另一个核心方面是法律体系的了解。

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则和制度的组合。

在国际上,存在不同的法律体系,包括普通法体系、民法体系和穆斯林法体系等。

普通法体系主要基于判例法,即以先前的判决和法院决定为依据。

而民法体系则更侧重于法典和法典法规。

每个法律体系都有其独特之处,了解这些差异对于理解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至关重要。

**三、法律职业**法学还涵盖了法律职业,包括律师、法官、检察官和法律顾问等。

律师是法律领域中最常见的职业,他们代表客户并提供法律咨询。

法官是司法体系中的决策者,他们负责解释法律并做出判决。

检察官则代表国家起诉犯罪嫌疑人。

法律顾问通常在企业或政府机构中工作,为组织提供法律建议。

法律职业在维护法律和社会秩序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法律教育**法学的基础知识还包括法律教育。

法学院是培养法律专业人才的重要机构。

法学课程涵盖了法律原则、法律体系、法律实践和法律伦理等多个方面。

法学生通常需要学习案例研究、法律研究方法和法律写作等技能。

法学教育不仅为法律职业提供了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也培养了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五、法律的重要性**法学的基础知识也包括了法律的重要性。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它为社会成员提供了保护和指导。

法律的存在和执行确保了公平、正义和秩序。

《法律基础》辅导答疑

《法律基础》辅导答疑

九、第八章刑法
• • • • • 1、刑法的概念及基本原则P252-255(讲义) 2、犯罪的概念和特征P258 3、犯罪构成P260-264 4、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P265-267 5、我国刑罚的种类P272-276
十、第九章诉讼法
• 1、民诉法的概念及基本原则P298-303 • 2理论,基本观 点,基本知识,其重点章节如下: 第一章 法学基础理论 第一节 法的起源本质和特征 第四节 法律与政策、道德 第二章 宪法 第二节 我国的国家制度 第四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行政法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第四章 民法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第五节 民事责任 第五章 知识产权法 第一节 知识产权法概述
第六章 婚姻法和继承法 第一节、第二节 概述 第七章 经济法 第二节 公司法 第四节 合同法 第五节 税法 第八章 刑法 第二节 犯罪 第一节 刑法概述 第九章 诉讼法 第一节 民诉法概述
二、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的重点 内容
• • • • • 1、法与原始社会规范的区别P18(讲义) 2、法的特征P21-22(讲义) 3、我国法律制定的基本程序P41(讲义) 4、法律实施的保证与监督P50-51(讲义) 5、法律与政策P52-53(讲义)
六、第五章知识产权法
• 1、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和特征P157(讲义) • 2、知识产权法的种类P158
七、第六章婚姻法和继承法
• 1、婚姻法的基本原则P178-179(讲义) • 2、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P186-188(讲义)
八、第七章经济法
• 1、公司法的概念P195-196(讲义) • 2、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P201-202(讲 义) •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223-224(讲义) • 4、合同应具备的条款P229 • 5、合同的无效P233 • 6、合同违约责任P240-241-242(讲义) • 7、税法的构成要素P244-245

大二下册法律基础案例研讨课笔记

大二下册法律基础案例研讨课笔记

大二下册法律基础案例研讨课笔记一、引言法律基础是法学专业的重要课程之一,通过案例研讨课,学生能够深入了解和分析法律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本文将分析大二下册的法律基础案例研讨课的操作方法,通过举例说明具体操作步骤,并提出实践导向的结论。

二、案例研讨课操作方法1.案例选择在法律基础案例研讨课中,首先需要选择适当的案例。

可以选择与课程内容相关的经典案例,或者选择当前社会热点事件的案例,以增加案例的实际性和吸引学生的兴趣。

例如,可以选择一起与合同法相关的案例,如某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例。

这个案例涉及到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违约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引发学生对合同法相关知识的思考和讨论。

2.案例分析在案例研讨课中,学生需要分析案例中的问题,并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为了更好地进行案例分析,可以采用以下步骤:(1)明确案例中的关键问题。

通过仔细阅读案例,找出案例中的关键问题,如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存在违约行为等。

(2)搜集相关法律规定。

针对案例中的关键问题,学生需要搜集相关的法律规定,包括合同法相关条款、相关判例等。

(3)分析法律规定的适用性。

学生需要分析搜集到的法律规定对案例中的问题是否适用,并给出理由和依据。

(4)提出解决方案。

基于对案例和法律规定的分析,学生需要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并给出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推理过程。

3.讨论和辩论案例研讨课的另一个重要环节是讨论和辩论。

通过让学生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并与其他同学进行辩论,可以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和表达能力。

可以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每个小组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并进行辩论。

辩论过程中,可以设立不同角色,让学生扮演不同的当事人,从不同的角度出发进行辩论。

4.总结和归纳在案例研讨课的最后,需要对案例进行总结和归纳。

可以由学生或老师带领进行总结,梳理案例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并强调案例中的重要经验和教训。

三、实践导向结论通过对大二下册法律基础案例研讨课的操作方法进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实践导向的结论:1.案例选择要具有实际性和相关性。

法学课堂讨论发言稿范文

法学课堂讨论发言稿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够在这个法学课堂讨论中发表我的观点。

本次讨论的主题是“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以下是我的一些思考。

首先,我想谈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在我国,法律和道德历来被视为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

法律是道德的体现,道德是法律的基石。

这一观点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一方面,法律是道德的体现。

法律是社会道德观念的集中反映,它以明确、具体的规定来规范人们的行为。

例如,我国《刑法》中关于禁止杀人、盗窃等犯罪行为的规定,正是对传统道德观念的继承和发扬。

法律的存在,使得社会道德观念得以在全社会范围内得到普遍遵守。

另一方面,道德是法律的基石。

道德是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它具有普遍性和约束力。

法律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道德的支撑。

例如,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正是基于道德观念中的公平、正义原则。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并非总是和谐统一。

有时,法律与道德之间会出现矛盾。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这种矛盾呢?首先,我们要认识到,法律与道德的矛盾往往是由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所导致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道德观念也在不断变化。

在这个过程中,法律与道德之间可能会出现暂时的不一致。

对此,我们要保持冷静,理性分析,寻求平衡。

其次,我们要明确,法律与道德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努力做到法律与道德相协调。

一方面,我们要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使之更加符合社会道德观念;另一方面,我们要加强道德教育,提高人们的道德素养,使法律与道德相互促进。

最后,我想谈谈个人在处理法律与道德关系时的态度。

我认为,作为法律人,我们应当具备以下素质:1. 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我们要坚信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始终坚持法律至上。

2. 提高道德素养,弘扬传统美德。

我们要将道德观念融入到自己的行为中,做到言行一致。

3. 勇于担当,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我们要关注社会热点问题,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如何理解法学的基础知识?

如何理解法学的基础知识?

如何理解法学的基础知识?简介理解法学的基础知识对于法学研究的进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基本概念和方法,以帮助读者建立法学的基础知识。

法学的定义法学是研究法律规则的学科。

它包括研究法律的起源、性质、原则以及法律如何在社会中产生影响等方面的内容。

法学的分支法学包括许多不同的分支。

其中一些常见的分支包括:- 宪法学:研究宪法及其对国家政治、公民权利和政府行为的影响。

宪法学:研究宪法及其对国家政治、公民权利和政府行为的影响。

- 刑法学:研究犯罪行为及其法律后果。

刑法学:研究犯罪行为及其法律后果。

- 民法学:研究个人和个体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的权利和责任。

民法学:研究个人和个体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的权利和责任。

- 商法学:研究商业交易和商业法律规则。

商法学:研究商业交易和商业法律规则。

- 行政法学:研究政府机构的职权和法律规定。

行政法学:研究政府机构的职权和法律规定。

法律的层级法律可以通过多个层级来组织和表达。

常见的法律层级包括:- 宪法: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最高法律文件,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权力分配。

宪法: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最高法律文件,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权力分配。

- 法律:法律是由立法机关颁布的文件,用于规范行为和解决争议。

法律:法律是由立法机关颁布的文件,用于规范行为和解决争议。

- 法规:法规是由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则,用于执行法律。

法规:法规是由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则,用于执行法律。

- 判例法:判例法是以相关案例的判决作为依据的法律原则。

判例法:判例法是以相关案例的判决作为依据的法律原则。

- 国际法:国际法是指国际公约和国家之间的协议,用于规范国家之间的行为。

国际法:国际法是指国际公约和国家之间的协议,用于规范国家之间的行为。

理解法学的方法要理解法学的基础知识,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阅读法律文本:阅读宪法、法律和其他法律文件是研究法学的关键步骤。

阅读法律文本:阅读宪法、法律和其他法律文件是学习法学的关键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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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大开放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法学基础知识课程课堂/小组讨论报告的基本要求及参考题目
一、课堂/小组讨论报告基本要求
1、课堂/小组讨论报告是由课程辅导教师组织学生进行专题讨论后,由学生提交的书面报告。

2、计分的课堂/小组讨论报告一学期提交一份(课堂讨论或小组讨论形式任选其一)。

学生应当在教师组织下开展专题讨论,并在讨论后填写《课堂/小组讨论报告表》(后附)。

讨论的主题可以采用新疆电大提供的参考题目,也可以由教学点课程辅导教师自定。

3、讨论报告应当独立完成,不得抄袭或由他人代写。

4、辅导教师对讨论报告进行批阅并评分。

5、讨论报告的满分为10分。

教师应当根据学生讨论时的发言情况、书面报告的内容、学生独立完成作业的情况等给予客观评分。

6、以下情况不能取得讨论报告的成绩;
(1)抄袭他人讨论报告的;
(2)由他人代写报告的;
(3)报告语言不通,错误百出,拼凑成篇的;
7、报告成绩按10%的比例计入学生的课程总成绩。

课堂/小组讨论报告表
二、讨论主题(参考)
请阅读一下案例材料并回答问题。

案例:王某由于公司派其出国学习半年,遂将市场价值为 2 万元的戴尔牌笔记本电脑交于其好友陈某保管。

李某为陈某的同事,一日在陈某家见到该笔记本电脑非常喜欢,陈某告之该电脑为其朋友所有,因不喜欢电脑的样式欲出售。

李某立即表示愿意购买,两人遂就价格、付款等问题进行协商。

最后,谈妥价格为 1.5 万元,李某分三次付款,每月一次,每次付款 5000元。

当日,双方签定了转让电脑的书面协议。

协议还约定,李某付足1万元价款后,陈某应将电脑交付于李某。

两个月后,李某付清了 1 万元价款并从陈某处取走了电脑。

此时王某学习结束回到国内,发现电脑已被陈某卖与李某,遂向李某索要电脑。

李某认为,其与陈某的转让协议为有效合同,王某应向陈某索要1万元价款,并提出愿意将余款5000元直接支付于王某。

经多次协商未果,王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试分析陈某行为的性质与效力,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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