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法理学课本笔记整理——法律技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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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法律梳理常见法律条文的四大方法

考研法律梳理常见法律条文的四大方法

考研法律梳理常见法律条文的四大方法在备考法律考研过程中,梳理常见法律条文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

法律条文的梳理不仅能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更能提高解题能力和应试水平。

本文将介绍四种常见的梳理法律条文的方法,帮助考生高效备考。

一、逐条归纳法逐条归纳法是最基本的法律条文梳理方法。

具体步骤如下:1. 阅读条文,理解条文的目的和主要内容;2. 将条文内容简明扼要地记录下来;3. 总结相似或相关的条文,进行分类;4. 将分类后的条文逐一复习和记忆。

逐条归纳法的优点在于每一个条文都能够被系统地整理和梳理,能够很好地掌握每一条法律的具体内容。

考生可以利用逐条归纳法来复习重要的法律法规和常见的判例。

二、按主题分类法按主题分类法是一种更加系统和全面的法律条文梳理方法。

具体步骤如下:1. 鑽研并理解一种特定的法律主题,如合同法、刑法等;2. 找到与该主题相关的所有条文,进行整理和分类;3. 将与同一法律主题相关的条文放在一起,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4. 综合学习各个类别的条文,掌握全面的法律知识。

按主题分类法能够将零散的法律条文整合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有助于考生深入理解和掌握法律的逻辑和内在联系。

三、对比分析法对比分析法是一种通过对比不同条文的异同,来加深对法律原则和规则的理解。

具体步骤如下:1. 选取两个或多个相似性质的条文进行对比;2. 分析条文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并进行记录;3. 总结相似性质的条文之间的共同点,找出不同性质的条文之间的矛盾和补充关系;4. 形成对比分析的笔记,加深理解和记忆。

对比分析法能够加深考生对法律条文之间关系的理解,提高对不同条文的解释和应用能力。

四、案例研究法案例研究法是一种通过分析实际案例,来理解和应用法律条文的方法。

具体步骤如下:1. 找到与所学法律条文相关的实际案例;2. 分析案例中所涉及的法律条文,并与所学条文进行对比和解读;3. 探究案例中法律条文的具体适用和解决方案;4. 形成案例分析的笔记,加深记忆和理解。

法理学课堂笔记第二章:法理学的研究方法

法理学课堂笔记第二章:法理学的研究方法

法理学课堂笔记第二章:法理学的研究方法方法,在古希腊语中,即“通向正确的道路”之意。

在九十年代中后期,法学方法论在中国法理学界形成热潮。

法学方法论的对象又包括法律方法与法学研究方法。

法理学研究方法属于法学研究方法。

一、两种权威观点(1)张文显认为:主要有三个层次的法学方法法学的最高方法论:实事求是、存在决定意识,普遍联系,永恒发展(哲学)法学的基本方法论:阶级分析法、价值分析法、逻辑语义分析法、社会实证分析法。

一般方法论:统计法,文献分析法,调查法,(2)舒国潆:狭义的法学方法,主要是法律适用的方法。

法学方法的主要任务是指导法官和其他法律从业者如何“发现法律”,即从有效的法律中去获得法,以为其所面临的法律问题或纠纷找到裁判的根据。

(3)非权威观点:三个层次的法学方法观念模式:哲学、神学及其它世界观(起到方法论的作用)基本方法:纯方法(社会实证方法、价值方法、语义方法等)司法技术方法(暂定词):法律发现方法、法律解释方法、法律论证方法二、观念模式与基本方法(纯方法)的区别(1)是否预设结论--------哲学方法及阶级分析法与其它方法不同,它是非中立的,有预设结论的。

我们可以把它叫作起方法作用的观念模式。

如唯物主义辩证法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世界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可以认识的。

这是可知论的观点,结论已经预含其中。

从历史上看,可知论的思想更多地基于常识和实践,而不可知论更多地基于思想推论,基于思想的深刻。

而其它方法是所谓是纯方法,即中立的,无预设结论的方法。

(2)本原与派生----感知与观察,以及比较等方法,可能是最原始的认识方法,由此人们得出一些观念性的思想意识,形成观念模式。

后者一旦稳定,会在一定时期里具有比较确定的认识方法。

唯物唯心,辩证与形而上学都是如此。

(3)稳定与嬗变------基本方法是比较稳定的,和相对不变的。

而观念模式具显示出历史变迁的特点。

结论:观念模式的方法论作用,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局限的一面。

法律硕士法理学笔记全面

法律硕士法理学笔记全面

2017年法律硕士联考法理学考点及笔记(一)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法学1,法学体系是一个由互不相同、但又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从法律的制定到法律的实施这一角度,法学可以分为立法学、法律解释学、法律社会学等;从认识论角度,法学可以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从法学和其他学科的关系这一角度,法学可以分为法学本科和法学边缘学科。

2,法学的产生和发展不是有了法就有了法学,法学是在法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才产生的。

在西方,法学最早导源于古希腊,到古罗马共和国时期,法学已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出现了法学派别,编写了法学著作。

中世纪欧洲,法学成为神学的一个分支。

12世纪至16世纪是罗马法的复兴时期,出现了以研究和恢复罗马法为核心的新的法学,主要是意大利的注释法学派。

17世纪至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代表新兴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要求的思想家们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法律思想、理论和学说。

之后,为了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出现了许多资产阶级法学流派,其中主要有自然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和新自然法学派等。

它们为法学研究积累了大量的资料,提供了不少有价值的、合理的观点。

3,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特征1以往法学都在不同程度上以唯心史观为基础。

有的认为法与经济无关,有的则否认经济对法的决定作用。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唯物史观为指导的法学,它认为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但这种意志不是凭空产生的,归根到底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以往的法学大多试图掩饰和否认自己的阶级倾向性,主张法学是超阶级的,是“公共意志”的体现。

而马克思主义法学则认为在阶级社会中,超阶级的法学是不存在的,法学总是为一定的阶级利益和对一定阶级有利的社会制度服务的。

3以往法学大多认为法是超历史的、永恒存在的,而马克思主义法学则认为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随着国家的消亡,阶级意义上的法也将会趋于消亡。

张文显《法理学》(第4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15小时视频讲解】(第十九章 法律方法—

张文显《法理学》(第4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15小时视频讲解】(第十九章 法律方法—

第十九章法律方法19.1 复习笔记一、法律方法概说1.法律方法的概念(1)法律方法是指法律职业者(或称法律人)认识、判断、处理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专门方法,或者说,是指法律人寻求法律问题的正确答案的专门方法。

(2)法律方法的特征①专业性。

法律职业者有自己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方式,这是一种与其他职业者相区别的判断与解决问题的方法,其核心是法律思维。

②法律性。

法律方法是根据法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法律是法律人判断是非的标准。

③实践性。

a.法律方法的目的指向是一种实践指向,即如何有效地解决人们在实际生活中面临的法律问题。

b.法律方法的主体是法律实践的主体,即从事审判、检察、法律服务等法律实务工作的法律职业者。

c.法律方法的评价标准是实践标准。

2.法律方法的内容(1)法律推理,是法律人将逻辑运用于处理案件过程的思维形式。

过程可以分为:①寻找可以适用的法律渊源;②分析可以适用的法律渊源;③分析、研究依据法律可以认定的事实;④将相关法律规范适用于本案事实,以确定由事实引起的权利和义务,处理案件。

(2)法律发现,指法律人寻找和确定所要适用的法律规定的过程。

(3)法律解释,指法律人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对法律的含义所做的进一步的说明。

(4)法律论证,是通过语言的形式,主要是书面语言,根据一定的理由对案件处理决定的正确性进行符合形式逻辑的推导和证明。

二、法律推理1.法律推理的概念法律推理是逻辑思维方法在法律领域中的运用,是建立在法律条文与具体事实的这种既相关又不完全对应的关系的基础上的。

2.形式推理形式推理又称分析推理,就是运用形式逻辑进行推理。

这种推理的前提是“法院可以获得表现为某条规则或原则的前提,尽管该原则或规则的含义和适用范围并不是在所有情形下都是确定无疑的,而且调查事实的复杂过程也必须先于该规则的适用。

”(1)演绎推理,指从一般的法律规定到个别特殊行为的推理。

(2)归纳推理,指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

(3)类比推理,指在法律没有明确的文字规定的情况下,比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加以处理的推理形式。

《法理学》名词解释和简答题知识点资料总结

《法理学》名词解释和简答题知识点资料总结

《法理学》名词解释1.法律概念法律概念是有法律意义的概念,即对各种有关法律的事务、状态、行为进行概括而形成的法律术语。

2.法律规则法律规则是指具体规定权利和义务以及具体法律后果的准则,或说是对一个事实状态赋予一种确定的具体后果的各种指示和规定。

3.授权性规则是指示人们可以作为、不作为或要求别人作为、不作为的规则。

常表现为“可以”、“有权利”、“有……自由”等术语。

4.义务性规则直接要求人们作为或不作为的规则。

常表现为“应当”、“应该”、“必须”“不得”、“禁止”、“严禁”等术语。

5.权义复合性规则指兼具授予权利、设定义务两种性质的法律规则。

6.调整性规则是对已有行为方式进行调整的规则,它的功能在于控制行为。

占了法律规则的大多数。

7.构成性规则是组织人们按规则规定的行为去活动的规则,从逻辑上讲,规则所指定的行为在逻辑上依赖规则本身。

8.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已经明确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无须再援引或者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

9.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

10.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援引或者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法律规则。

11.实体正义指通过法律上的实体权利和义务来公正地分配社会合作与负担的法律规则所体现出来的正义。

(实践中,指把规定实体性权利义务的法律规则具体应用到个案处理所得到的结果的正义。

)12.程序正义指为了实现法律上的实体权利和义务而公正地设定一系列必要程序,从而以这些程序为内容的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所表征的正义。

(实践中指的是把规定程序性权利义务的法律规则具体应用到个案处理所得到的有关过程和步骤等环节的正义,而不直接涉及个案处理的结果是否正义。

)13.法的历史类型是与人类历史上基本的社会形态相联系的概念,是依据法所赖以存在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及其所体现的国家意志的性质的不同,而对各种社会的法律制度所作的分类。

法学专业知识点速记法

法学专业知识点速记法

法学专业知识点速记法法学专业是研究法律规范、法律制度以及司法实践的学科。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掌握并熟练运用法学知识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法学知识庞大而复杂,对学生的记忆能力有着较高的要求。

因此,采用适当的速记法可以帮助学生更有效地掌握法学专业的知识点。

速记法是一种用来简洁且有效地记录信息的方法。

它可以帮助学生快速捕捉和记忆法学专业的重要知识点,从而提高学习效率。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用的法学专业知识点速记法。

一、缩写法缩写法是速记法中最为常见的方法之一。

法学专业有大量的名词术语需要记忆,而采用完整的词语来表达这些术语会占用很多时间和空间。

因此,我们可以选择合适的缩写方式来代替这些术语,从而提高速记效果。

例如,将“刑法”缩写为“X法”,“民法”缩写为“M法”,“合同法”缩写为“HT法”等等。

通过采用缩写法,我们可以简化记忆的过程,更快速地掌握法学专业的知识点。

二、图表法图表法是适用于整理法学专业知识的一种速记方法。

通过绘制图表,可以将知识点的关系和层次表达得更加清晰明了。

常见的图表形式包括思维导图、流程图和脑图等。

以刑法知识为例,我们可以使用思维导图将不同罪名之间的关系进行表达,使用流程图展示不同罪行的构成要件以及相关的量刑规定。

通过使用图表法,我们可以直观地了解知识之间的联系,从而更加深入地理解法学专业的知识点。

三、关键词法关键词法是通过选择和记录关键词来帮助记忆法学专业知识点的一种速记方法。

对于每个知识点,我们可以选择其中最为重要和关键的词语进行记录,从而帮助记忆。

以宪法学知识为例,对于“宪法”的定义,我们可以选择关键词“基本法规”、“国家组织”、“国家制度”等进行记录。

这样一来,在回忆知识点时,只需要通过关键词就可以唤起相关的信息,从而更容易记忆。

四、举例法举例法是通过举出具体案例来帮助记忆法学专业知识点的一种速记方法。

法学专业中有很多的案例需要学生掌握,而通过简单地记住案例事实,而不需要牢记每一个具体的案例名称和细节,可以更高效地记忆知识。

法理学课程笔记整理(2)

法理学课程笔记整理(2)

法理学课程笔记整理(2)法理学课程笔记整理(2)授课教师:王勇法的运行立法一、概念、特征与分类:(一)概念(课本P209):立法是指有法的创制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解释法律的一项专门性活动。

(二)特征(课本P210):1、国家性2、合法性3、技术性:(1)制定——从无到有(2)修改——从旧到新(3)补充——从粗到精(4)废止——从是到非(5)认可——从彼到此4、程序性(三)分类:1、根据立法主体区分:(1)立法机关的立法(2)行政机关的立法(3)授权机关的立法2、根据立法方式区分(见“特征”中的“技术性”部分)二、立法体制:(一)概念(课本P210):立法体制即有关法的创制的权限划分所形成的制度和结构。

(二)当代中国的立法体制:一元两级多层次1、一元:我国的立法体制是统一的、一体化的,全国范围内只存在一个统一的立法体系。

2、两级:我国立法体制分为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两个立法权等级。

(1)中央立法:①权力机关立法权:a.宪法b.法律②行政机关立法权:a.行政法规b.部门规章(2)地方立法:①权力机关立法权:a.地方性法规b.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c.特别行政区法律②行政机关立法权:地方政府规章(三)总体格局: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具有主权性、独立性和最高性)。

2、国务院及其部委制定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3、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4、民主自治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5、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6、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特别行政区法律。

注:什么是基本法律(1)基本法律对某一类社会关系的调整,应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全局性、长远性、普遍性和根本性。

(2)基本法律规定公民基本的权利义务、经济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基本关系、政治生活的基本事务,涉及国家主权、政治经济制度等。

法理学考研笔记

法理学考研笔记

法理学考研笔记法理学,作为法学体系中的基础性学科,对于理解和研究其他法学分支具有重要的理论支撑作用。

在准备法理学考研的过程中,做好笔记是系统掌握知识、提高复习效率的关键。

以下是我在复习过程中整理的法理学考研笔记,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与范围法理学主要研究法律的一般性、普遍性问题,包括法律的本质、法律的价值、法律的渊源、法律的效力、法律的运行等。

它不局限于某一具体的法律部门,而是从宏观的角度审视整个法律体系。

法律的本质是法理学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不同的法学流派对此有不同的看法。

自然法学派强调法律的道德性和正义性,认为法律应当符合自然法的原则;分析法学派则侧重于对法律规范的逻辑分析,将法律视为一种独立的规则体系;社会法学派关注法律与社会的关系,认为法律是社会控制的工具。

法律的价值包括自由、平等、公正、秩序等。

这些价值相互关联又相互制约,在不同的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中有着不同的体现。

二、法律的渊源与效力法律渊源是指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在我国,主要的法律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的效力仅次于宪法,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法律。

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但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法律的效力范围包括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对人的效力主要有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和折衷主义等原则。

对事的效力取决于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空间效力通常以地域为标准,时间效力则涉及法律的生效、失效和溯及力问题。

三、法律的运行法律的运行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环节。

立法是法律运行的起始环节,是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活动。

立法应当遵循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原则,确保法律的质量和公正性。

执法是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考研法理学知识点梳理

考研法理学知识点梳理

考研法理学知识点梳理法理学作为法学的重要分支之一,是研究法律的本质、起源、发展和目的等基本问题的学科。

考研法理学是考生必备的一门课程,它涉及多个知识点并且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本文将对考研法理学的知识点进行梳理,帮助考生全面理解和掌握相关内容。

一、法理学基本概念法理学是对法律的本质、起源、目的和发展规律等问题进行研究的学科。

它主要包括法的本质、法律规则、法的效力和法律解释等基本概念的解析和阐述。

1.1 法的本质法的本质是指法的基本特征和内在属性,它是法学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

法的本质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解释,如规范性、强制性和约束性等。

不同的法学流派对于法的本质有不同的见解,例如实证主义、自然法学和法律实证主义等。

1.2 法律规则法律规则是法律体系中的基本要素,是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

它是通过立法形成的,具有普遍性、具体性和强制性等特点。

法律规则可以分为一般规则和特殊规则,它们共同构成了法律体系的框架。

1.3 法的效力法的效力是指法律规则在社会实践中发挥作用的能力。

它包括法律规则的效力层级和效力范围两个方面。

法的效力层级分为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等不同层次;法的效力范围则决定了法律规则适用的对象和范围。

1.4 法律解释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规则的理解和诠释过程,是判断和适用法律规则的重要方法和手段。

法律解释可以从文字解释、历史解释、制定者意图和实际执行等多个角度进行,目的是找出法律规则的真实含义和适用范围。

二、法理学流派与观点法理学涉及多个流派和观点,不同流派和观点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以下是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法理学流派和观点。

2.1 自然法学自然法学强调法律的道德性和客观性,认为法律应该符合人类的自然本性和道德原则。

自然法学主张法律应该具有普遍性、不可改变性和优越性。

2.2 实证主义实证主义认为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创造的,法律的效力完全依赖于政府的控制和实施。

实证主义强调法律的秩序和预测性,主张法律规则应该以事实为基础,而不是道德或公正等价值观。

研究生一年级法理学经典笔记

研究生一年级法理学经典笔记

法理学复习整理:法理学总目录:第一章法理学及其原理。

第二章法的概念。

第三章法的要素。

第四章法的渊源。

第五章法的效力。

第六章权利与义务。

第七章法律关系。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法治国家。

第十章法与道德。

一.法学的概念。

二.。

三.法学研究对象的具体内容。

(纵向与横向)2.3.四.法学体系。

又称法学知识体系,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理学,法律史学和比较法学。

会法学,刑法学,程序法学。

4.法学边缘学科:交叉学科。

(二)法理学的分类:第二节法理学的概念和地位一.法理学的概念:法理学是以作为整体的法律研究对象的一门理论法学.法理是指法律的道理、原理,即研究法律为什么是这样的道理,法律长变化但理不长变,抓住了理就抓住了事物的对法律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有然,要看到和把握法律背后的深层次的原理。

二、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一)1一般法:(1)指法的整个领域,即包括宪法、民法等在内的整个法律领域,以及现行法从制定到实施的全部过程;2法理学概括出各个部门法及其运行的共同规律、共同特征、共同范畴,从而为部门法学提供指南,为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服务。

法理学可能回答的不是法律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比如案件如何审理,程序如何进行,引用何种法律,适用何种制裁等等,而对这些原理性问题的分析说明,则必然是理论性的和思维性的。

法理学研究的是一般法中的普遍问题和根本问题。

法理学的论题是法学和法律实践中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法是什么?法是怎样产生发展的?法有什么作用和价值?同时,法理学还要概括和阐述法学的基本范畴如法、权利义务等,是各个部门法学共同适用的。

(三)方法论是指关于方法的理论和学说。

法理学特别注重对法学方法的研究,其所研究的一些方法也运用于各部门法学的研究。

二.法理学的原理1.研究法律制度和法律学说的哲学基础,认识其基本原则。

根据法律理论和法律自身设定的目标,对其加以发展和评价。

例如对知识产权制度哲学基础的认识,及其利用人权理论对其进行评价。

法理学考研笔记

法理学考研笔记

公法与私法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分类
实体法与程序法

根本法与普通法
一般法与特别法

时间效力

效力
空间效力
对人的效力
法的效力是由适用对象、适用时间和适用空间三个要素所构成的法的约束力。
法的实效与法的效力区别:
1、法的效力表明了法的两重性:即表明了法存在的价值和权威,也反映了法的
内容是由统治阶级客观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因此,法的效力提现了法的属性,
法的运行 (如何进行)

法与社会 (法与社会 其他方面是 如何相互作 用的)
法的制定——立法 法的实施——守法、执法、司法 法律职业 法律方法
法与经济 法与政治 —法理学
语义分析:
广义:法律的整体。包括法律,行政法规等。 狭义: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权利去作为或不作为。
HH 考研笔记——法理学
概念: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
释义:
行为。

特征:1、具有社会意义 2、具有法律系 3、具有意志性
内在方面:动机、目的、认知能力
结构: 外在方面:行为、手段、结果

个人行为、集体行为和国家行为
根据主体性质和特点 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3、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
4、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
法律体系与法制体系:
法律体系是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组合而形
成的一个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而法制体系则是指法制运转机制和运转
环节的全系统。法制体系包括立法体系、执法体系、司法体系、守法体系、法律

法学考研笔记整理

法学考研笔记整理

法学考研笔记整理法学考研是一项对法学基础知识、法学理论和法学研究方法的全面考察。

为了备战法学考研,合理整理和归纳笔记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探讨如何高效地整理法学考研笔记。

一、整理方法在整理法学考研笔记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1. 标题法:重点强调章节的标题,并在标题下罗列关键词,以便于回顾和理解。

2. 汇总法:将相似的知识点汇总在一起,列出共同的特点和区别,帮助记忆和理解。

3. 案例法:通过分析实际案例和司法判决,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应用。

二、注意事项在整理法学考研笔记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简洁明了:避免赘述和冗长的叙述,突出重点和核心内容。

2. 线索清晰:使用合适的标题和关键词,便于查找和复习。

3. 逻辑有序:按照课程大纲和章节顺序,有条理地整理笔记。

4. 多样性结构:可以采用表格、图示、流程图等形式整理笔记,增加可视化效果。

5. 及时更新:每当学习新内容时,及时整理和补充相关笔记并更新原有笔记。

三、重点知识点在法学考研中,存在一些重点知识点需要特别关注和整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重点知识点:1. 基本原理:包括法律权利和义务、法治原则、法治体系等方面的内容。

2. 刑法学:着重整理各类犯罪构成要件和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

3. 民事法学:重点关注民事权益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规定。

4. 经济法学:整理各类经济法律对企业、市场和经济秩序的规定。

5. 法律领域热点:关注当下社会热点事件和法律问题,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

四、高效复习方法在整理法学考研笔记后,还需要采取一些高效复习方法来巩固知识:1. 主动回顾:定期回顾笔记,通过主动提问和思考来加深理解。

2. 多角度思考:从不同角度思考和分析法律问题,培养批判性思维。

3. 练习题训练:通过做题来检验对知识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4. 小组讨论:与同学互相讨论和交流,共同提高知识储备和思考能力。

5. 实践应用:将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应用于现实案例,深入理解法律条文。

第八章 法律技术方法

第八章 法律技术方法

(1)立法解释
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法律所进行的解释。
二是对其地方性法规所进行的解释,又称地方解释。
三是在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经常明确规定某一主管部 门负责解释。
(2)司法解释
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
m
国家行政机关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的其他法律如何具体 应用的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行政法规、规章等所进行的解释。
• 3、类比推理
• 是形式推理在法律适用中运用的另一种形式,即根据两 个或两类对象某些属性相同从而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 方面也可能存在相同点的推理。类比推理在法律适用中 的运用就是类推适用或比照适用。
(二)实质推理
• 又称辩证推理:当作为推理的前提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矛 盾的命题,借助于辩证思维从中选择出最佳的命题以解决法律问 题。
• 1、演绎推理
• 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即根据一般性的知识推出关于 特殊性的知识。三段论的推理方式:从一个共同概念联 系着的两个直言判断 (大、小前提)出发,推论出另一个 直言判断 (结论)。法律规定是大前提,案件事实是小前 提,结论就是判决或裁决。
• 2、归纳推理
• 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即从个别事物或现象的知识推 出该类事物或现象的一般原则的推理。典型:判例法制 度。
(四)历史与现实相统一的原则
任何法律、法规都是立法者在某一时刻制 定和付诸实施的,都有其历史背景。
(五)国内法与国际法相协调的原则
一是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除了声明保留 的条款之外,一般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二是通过将国际法转化为国内法。
三、法律解释的方法
• (一)文理解释 • 1、字义解释----根据解释的尺度的不同,可分
二、法律推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法学考研知识点总结

法学考研知识点总结

法学考研知识点总结第一章:法学概论一、法学的含义和分类1. 法学的含义法学是研究法律的学科,包括法的规范、法的实施和法的效果等内容。

法学是以法律为对象的一门社会科学。

2. 法学的分类法学可以分为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等不同的学科领域。

二、法的基本概念1. 法的含义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2. 法的性质法的本质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强制性。

3. 法律的功能法律的功能主要包括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利益、调整社会关系和约束国家权力等。

三、法学研究方法1. 比较研究法比较法是指将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体系、法律制度、法律规则进行比较研究的方法。

2. 历史研究法历史法是指通过对法律发展过程和历史演变进行研究,以揭示法律的发展规律和特点。

3. 社会学研究法社会学法主要是通过对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社会影响进行研究,以揭示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功能。

四、法学专业前沿研究领域1. 新型法律问题研究新型法律问题研究是指对新型社会问题所产生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例如网络法律、环境法律、食品安全法等。

2. 法学理论研究法学理论研究包括法学基本理论、法学观念、法学范畴、法学规范、法学方法等方面。

3. 法律技术研究法律技术研究是指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和解决,例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区块链等。

第二章:宪法学一、宪法的基本概念1. 宪法的含义宪法是一部国家的最高法律,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机构、根本制度和根本权利的基本条文。

2. 宪法的性质宪法的性质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具有排他性、基本性、超然性、优先性等特点。

3. 宪法的职能宪法的职能主要包括规范国家机构、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等。

二、宪法的起源和发展1. 宪法的起源宪法起源于古代国家制度的发展过程,最早的宪法是古希腊的雅典宪法和罗马的十二表法。

2. 宪法的发展宪法发展包括宪法内容的发展、宪法体系的变迁以及宪法实施效果等方面。

朱景文《法理学》(第2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朱景文《法理学》(第2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第一部分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导论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框架和方法0.1 复习笔记一、法学和法理学1.法学的研究对象(1)法学是一门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

(2)法律现象不仅为法学所研究,而且也被许多其他社会科学所关注。

虽然,这些社会科学都关注法律现象,但是它们与法学的关注不同:①法学是把法律现象作为自己的专门研究对象,而其他社会科学只是把法律现象作为它们研究的一部分内容;②法学对法律现象的关注是从法律的角度或合法性的角度研究法律现象,而其他社会科学对法律现象的关注则从自己学科的视角来研究法律现象的。

(3)法学的研究对象分为以下几个层次:①以法律规则本身为中心的创制、适用和解释法律的方法、手段;②在法律规则的基础上深入研究法律原理、原则;③研究法的规律性。

2.法学发展的历史逻辑(1)法学是研究法律现象的科学,因此只有在社会出现了法律现象以后,法学才可能产生。

(2)在古代中国的历史上很早就有了有关法律性质和作用的论述,也出现过不同的学派,但是这些有关法律性质和作用的观点只是他们的政治哲学的从属部分。

(3)在西方的历史上,古希腊的哲学家也有许多关于法律的论述。

(4)法学发展的历史不仅是法学从整个社会科学中分离的历史,也是法学内部不同学科分化的历史,从古代混沌合一的法学中逐渐分化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一系列的部门法学。

(5)法学发展的历史逻辑不仅仅是分化,在当代也出现了综合的趋势。

①经济法学就是民法学和行政法学的综合。

②在各个主要的传统部门法学中都出现了其他部门法学的渗透。

③法学与其他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综合,出现了介于若干学科之间的新学科。

3.法学体系随着社会关系的复杂化和社会分工的发展,法学逐渐形成了一个有着众多分支学科的法学体系。

这个体系如何构成既决定于客观发展,即各个分支学科的实际发展程度以及它们之间所存在的内在联系,也决定于构建这个体系的学者的主观意见。

4.现有的法学学科划分(1)理论法学是研究法的基本原理、概念、思想和规律的学科,大体包括:①法理学;②法哲学;③法社会学;④实证法的理论(法实证论);⑤法经济学;⑥立法学;⑦法律解释学;⑧比较法总论;⑨法人类学;⑩法文化学等。

【重点笔记】法律硕士考研法理学笔记(完整打印版)

【重点笔记】法律硕士考研法理学笔记(完整打印版)

【重点笔记】法律硕士考研法理学笔记(完整打印版)一、了解命题人的思路、偏好、习惯连续三年法理都有道分析题基本一样重复率高,对连续三年的命题做出博弈的思辨客观题不要随便的涂改,涂改后机器可能不识别答主观题要简明扼要,要分段落,要分序号二、(1)法理学重点问题分为:1、一般重点:主观题占30%—40%2、不经常的重点3、非重点:偶尔会考三、考试类型(一)选择题:①属于记忆型的选择题;发展趋势:越来越少②理解型的选择题;考察基本理论知识的了解情况③应用型的选择题;这是最难的,考察全面的知识理解(二)主观题:考生应具备:①法律人分析问题的能力;对法律实践中的矛盾、争议做更深层次的分析;应以现行的规则、原则来分析。

②法学家分析问题的能力四、如何备考:重点放在法的本体论上,是解决分析问题的前提引论复习提示:《引论》对于教材来说本来就起到一个引子的作用,但从历年试题来看,本部分处于高频出题点,而且本部分的编写者为舒国滢教授。

在这简单的“引论”当中却隐含着他的研究理路和学术旨趣,故考生不可轻视之一定要将之揉碎吃透。

本部分有不少于10分的题目。

第一节法学一、法学的概念第一节是对法学的全方位论述,从法学的概念、性质到研究对象,最后还引出了法学思维的特点。

占据导论三分之二的篇幅,充分说明了法大法理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就学术现状来说,目前法大法理学的最大特征就是注重对法学方法论研究,法律思维也是研究生上课的必修内容之一;在99年的综合课试题中,“法学”是作为一个名词解释出现的,04年的综合课也以选择题的形式出现过,05年又出了一个6分的简答,因此,建议大家对这节的论述不要掉以轻心。

1二、法学的性质(2005年简答题)此知识点出过简答。

考生在熟读教材的基础上熟记5点性质。

三、法学的研究对象(一)法律制度问题(二)社会现实或社会生活关系问题(何为法律制度的关联性?)(三)法律制度与社会现实之间如何对应的问题(结合教材P43法律作用的局限性之(3)“法律与事实之间的对应难题不是法律所完全能够解决的”,正因为该问题凸现了法律的局限性,所以法学家们才要研究它以使法律的作用更优化)⊙特别提示:考生应该清楚三个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即法律、事实、二者对应关系,这既是它们的逻辑关系,也是考生的记忆规律。

法理学考研知识点总结归纳

法理学考研知识点总结归纳

法理学考研知识点总结归纳法理学是法学专业中的一门重要课程,也是考研中的一项必备知识。

在准备法理学的考研过程中,我们需要掌握一些重要的知识点,以便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本文将对法理学考研知识点进行总结归纳,帮助大家更好地复习和理解相关内容。

一、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和特点法理学是研究法的理性基础和法的本质特征的学科,它关注法的规范性、合理性和价值性。

在法理学中,我们需要理解以下概念:1. 法的规范性: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它对社会成员的行为具有约束力。

2. 法的合理性:法律应当符合理性原则,符合人类理性的需求和利益。

3. 法的价值性:法律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服务于社会公正、秩序和稳定。

法理学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理论性:法理学是对法的理性分析,是对法的本质和规范性的理论研究。

2. 综合性:法理学综合运用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等多种学科的理论和方法。

3. 历史性:法理学的发展与法的历史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也是法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法律理论与法律系统法律理论是法理学的基础,它是对法律本质的抽象概括和系统化的表达。

在法律理论中,我们需要了解以下知识点:1. 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具有强制性、普遍性、规范性和一般性等基本特征。

2. 法律的分类:根据法律的不同内容和性质,法律可以分为宪法、民法、刑法、商法等不同类别。

3. 法律的层级结构:法律在不同层级上有一定的关系和依存。

比如宪法是最高法律,下面是法律总则、行政法、民法等。

法律系统是由大量法律规范构成的有机整体,它是通过层层衔接、相互关联而形成的。

理解法律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对法律人士来说非常重要。

三、法律解释与法学方法法律解释是对法律规范进行理解、解释和适用的过程,它是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

了解以下内容对于法律解释非常有帮助:1. 法律解释的对象和内容: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范,包括法律条文和法律制度。

法律解释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律的词义、立法意图和法律精神等。

法律考研法理学笔记

法律考研法理学笔记

法理学名词1,法的概念:法是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应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效力:指法对其所指向的人们的强制力或约束力,是发不可缺少的要素。

3、法的作用:指法对人的行为及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发生的影响。

4、法的渊源:是由资源、进路和动因三项基本要素所构成的综合事务。

==-5、法的形式:指法的具体的外部表现形式。

6、法律概念:是有法律意义的概念、是认识法律与表达法律的认识之网上的扭结,即对各种有关法律的事物、状态、行为进行概括而形成的法律术语。

7、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本性真理、原理,或是为其他法律要素提供基本或本源的综合性原理或出发点。

8、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

9、法律体系:法学中有时也称“法的体系”或简称“法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10、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的标砖和原则,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

---11、权利: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12、义务:设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主体以相对受动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

13、法律行为:是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上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14、法律关系: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15、法律事实: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

16、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法第一性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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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法理学课本笔记整理——法律技术方法
第八章法律技术方法
第一节法律技术方法的概念
一、法律技术方法的概述
1.法律技术方法,亦即常说的法律方法,是指法律职业者认识、判断、处理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专门方法
2.法律方法的特征
⑴专业性
法律职业者有自己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方式,存在与其他职业者相区别的思考与解决问题的方法,其核心是法律思维⑴法律性
法律方法是根据法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法律是法律职业者判断是非的标准⑴实践性
①法律方法的目的指向是一种实践指向,即如何有效地解决人们在实际生活中面临的法律问题
②法律方法的主体是法律实践的主体
③法律方法的评价标准是实践标准
二、法律技术方法的分类
(一)法律解释
1.法律解释是通过对法律、法规等法律文件条文、概念、术语的说明,揭示其中所表达的立法者的意志和法的精神,进一步明确法定权利和义务或补充现行法律规定不足的一种国家活动
2.只有被授权的国家机关才能进行法律解释,法律解释属于官方解释或有权(有效)解释
3.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⑴法律解释是抽象的行为标准,具有概括性、相对稳定性的特征,而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却是具体的和千差万别的
⑴法律词语、术语、概念经常具有多种含义,所以对法律规范的理解就会发生分歧。

为了消除分歧,就需要有权威性的法律解释
⑴社会生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在改革时期尤其如此。

有些新情况、新问题无需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或修改法律、法规来应对,可以通过法律解释来解决
(二)法律推理
1.法律推理是人们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前提(法律事实、法律规范、法律原则、
法律概念,判例等法律资料)得出某种法律结论的思维过程
2.法律推理分为形式推理和实质推理
(三)法律论证
1.法律论证是指在同时存在多种不同的法律主张的情况下,通过论述一系列理由来说服其他人接受其中最佳主张的活动
2.法律论证的特点
⑴社会性
社会性是针对论证的性质和目的而言的,即并非自我的内心思维活动,而是在多元化社会背景下说服他人或社会公众的社会活动
⑴说理性
说理性是指论证的内容在于通过陈述一系列的理由影响他人的思维并使他人接受
⑴言辞性
言辞性是指论述的手段,即论证必须通过言词(包括口头和书面)的表达来陈述理由
⑴论争性
论争性是指论证的过程,即为了说服对方、决策者(如法官)或公众,论证必须经过一定的公开程序,反驳和否定
对方主张,证明已方主张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第二节法律解释
一、法律解释的分类
(一)立法解释
1.立法解释通常是指依法有权制定法律、法规的国家机关对其制定的法律、法规所进行的解释
2.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所进行的解释
⑴国务院对其制定的行政法规所作的解释,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所作的解释
(二)司法解释
1.司法解释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规范的有关问题所进行的解释
2.司法解释分为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
⑴审判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
⑴检察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在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
(三)行政解释
行政解释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就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二、法律解释的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1.法律解释必须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
2.要求对下位法及其规范的解释必须符合上位法及其法律规范,并要求最终符合宪法规范、宪法原则和宪法精神
3.法律解释必须和法律原则保持一致
(二)合理性原则
1.符合社会现实和社会公理
2.坚持、尊重公序良俗
3.顺应客观规律和社会发展趋势,尊重科学
4.以党和国家政策为指导
(三)整体性原则
1.要求把法律规范置于它所处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之中进行解释,根据该法律、法规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来把握其含义,不能断章取义
2.要求把法律规范置于它所处的法律部门之中来理解
(四)历史与现实相统一的原则
(五)国内法与国际法相协调的原则
1.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除了声明保留的条款之外,当国内法与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出现冲突时,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2.通过将国际法转化为国内法的方法适用国际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国际法没有转化为国内法,那么即便两者出现冲突,也不直接适用国际法
三、法律解释的方法
(一)文义解释
文义解释又称语义解释或文理解释,是指通过说明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确定法律规范含义的一种解释方法
(二)体系解释
体系解释又称系统解释,是根据法律规范与其他法律规范的关系以及其在所属的法律制度、部门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理解和阐明法律规范含义的解释方法
(三)历史解释
历史解释是指通过研究法律规范制定时的历史背景、类似法律规范的历史演变等历史材料确定法律规范含义的解释
方法
(四)目的解释
目的解释是指根据制定某一法律规范的目的来确定法律规范含义的解释方法
第三节法律推理
一、法律推理是人们从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前提得出的某种法律结论的思维过程(一)形式推理
形式推理又称分析推理,是指运用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
1.演绎推理(三段论推理)
⑴含义:一种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形式,即从一般知识推出特殊知识的推理活动⑴属于必然性推理
⑴在成文法国家是一种主要的法律推理方式
⑴特点:
①可以适用的法律规则和原则(大前提)
②案件事实(小前提)
③判决(结论)
⑴条件
①作为大前提的法律必须已经确定,并且没有歧义
②作为小前提的案件事实也必须已经查清楚
2.归纳推理
⑴含义: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即从个别知识推出一般知识的推理活动
⑴属于或然性推理
⑴主要适用于判例法国家
⑴由于归纳推理意味着确立新的规则,因此这实际上是一种立法性的活动
3.类比推理
⑴含义: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它是根据两类对象的某些属性的相似性推出它们在另一属性方面也具有相似性的推理活动
⑴属于或然性推理
⑴在判例法国家,它是一种基本的法律推理方法
(二)实质推理
实质推理又称辩证推理,它在法律推理中是指在法律适用过程中面临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矛盾的法律命题时所进行的选择和权衡过程
二、法律推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法律推理是一项具有创造性的法律实践活动
1.法律推理应遵循权利保护原则
在法律推理的过程中,权利保护原则应是所有法律推理的出发点
2.对私权利,法律推理应奉行“法不禁止即自由”的原则
3.对公权力,法律推理应奉行“法无授权即禁止”的原则
4.在刑法领域,法律推理依据奉行无罪推定的原则
5.法律推理应遵循“类似案件类似处理”的原则
第四节法律论证
一、法律论证的形式
(一)法律论证中的证成
1.法律论证的目的在于从多种合理甚至合法的法律主张中论证出最佳选择,这种最佳选择的论证过程即为证成,因
而证成成为法律论证的主要形式
2.以证成所依赖的根据为标准进行划分:以规则为基础的证成、以案例为基础的证成、以原则为基础的证成、以合理性为基础的证成
3.按照证成的形式:单线性证成、非单线性证成、可辩驳式证成、话语式证成
4.以规则、案例和原则为基础的证成一般表现为单线性证成,以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为主要技术手段
5.单线性证成的根据以现有明确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内在的因素为主,采用的也是单线性思维模式,即通过逻辑推导来证成判断,因此被认为是内部证成
6.以合理性为基础的证成(融贯性论证)则表现为非单线性(辩证式)、可辩驳式和话语式证成,以法律论证为其主要技术手段,认为是外部证成
(二)法律论证的外部证成
1.采用外部证成的情况
⑴作为法律前提的法律规范不明确或缺失
⑴存在数个可适用的法律前提和相应的法律结论,需要在数个法律结论中寻找最佳的方案
⑴需要运用公理或价值观念进行评价性证成
2.法律论证的外部证成的形式
⑴话语式证成,即通过对话和话语交流陈述各自的理由,表现形式为协商、谈判和调解
⑴可辩驳式证成,即各方的陈述和主张都具有可被反驳的地方,通过不断的反驳和论辩达到最具说服力的结论,表现形式为多元和多向的论证
⑴辨证式证成,即采用修辞、反证和辩论的形式论证自己的主张和观点,表现形式主要为演说和法律意见
⑴跳跃式证成,即在没有必然逻辑关系的前提或论据中进行比较和较量的论证二、法律论证的正当性标准
(一)内容融贯性
法律内部的融贯性主要包括描述性和规范性的成分,而外部的融贯性则包括评价性的成分
(二)程序合理性
(三)逻辑有效性
(四)结论可接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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