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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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热点案件_法律宣传(3篇)

社会热点案件_法律宣传(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热点案件层出不穷,涉及民生、经济、刑事等多个领域。

这些案件不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成为了法律宣传的重要素材。

本文将以近期发生的社会热点案件为切入点,通过对案件的分析,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社会热点案件案例分析1. 案件一:高空抛物案案情简介:某小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案件,凶手是一名精神病患者。

此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人们对高空抛物的危害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法律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案中,凶手因精神疾病无法承担责任,但根据法律规定,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案件二:食品安全案案情简介:某知名餐饮企业因食品安全问题被曝光,大量消费者因此致病,引发了广泛的舆论关注。

法律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并有权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此案中,餐饮企业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以巨额罚款。

3. 案件三:电信诈骗案案情简介:某诈骗团伙利用网络平台实施电信诈骗,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万元,涉及全国多个省市。

法律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案中,诈骗团伙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法律宣传的重要性1. 提高公民法律意识通过社会热点案件的案例分析,可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使人们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定,从而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作文素材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作文素材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作文素材1、在美国一家超市里,有个中国留学生到食品区买鸡腿。

这种炸鸡腿不含面粉或其他添加剂,所以比较贵,一对售价两美元。

虽然没有明码标价,但工作人员说商品价格都已经标在上面了,不用翻找也能看见。

在外国超市里这样做,肯定是违法的。

因为在中国人的概念中,“法”是很神圣的东西,它代表公正、理性和秩序。

所以到超市购物之前,先要按照法律规定,确认自己的购物行为不违反法律的相关条款。

另外,这位留学生选购商品时一般习惯翻看货架上的标签,但这些标签大部分都是中文的,而且排列也比较混乱,需要花点时间来查找,难免出现遗漏。

2、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又称“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3、这时候,我们可以用“打假”的方式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所以,如果你购买的东西存在质量问题,那么你应该立即拨打电话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然而,就在李华的母亲寻找到李华之时,李华却已被铁路警方逮捕。

她的母亲十分焦急,无论如何也想不通女儿为什么会被抓,就赶紧给李华打电话。

李华接听后十分平静地说:“妈妈,我知道你想来看我,但是我在铁路局干活,警察会把我带走的。

”5、由于张某提供的药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刘某伤情严重。

张某本应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患者刘某及家属放弃追究张某的赔偿责任,因此张某并未承担赔偿责任。

刘某放弃索赔,既是出于对生命健康权的尊重,也是基于对人格尊严的尊重。

5、由于张某提供的药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刘某伤情严重,医院诊断结果为肝破裂,需要手术治疗,刘某自付部分医药费后拒绝继续支付医药费。

刘某就将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自付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某与张某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刘某接受了张某的诊疗服务,依法应当支付张某相应的医疗费用,张某就刘某的损失负有赔偿义务。

金融消费者八项权益宣传素材

金融消费者八项权益宣传素材

金融消费者八项权益宣传素材
以下是金融消费者八项权益的宣传素材:
1. 首先,以图片形式展现消费者的主权权益,包括消费决策权、消费参与权等,强调消费者在金融市场中的重要地位。

2. 绘制具有标志性的图标,代表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比如一副握着钱袋的手,象征着消费者的经济权益。

3. 制作海报,列出金融消费者八项权益,并配以简洁明了的文字说明,让消费者了解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4. 制作宣传视频,通过真实案例和演示,向消费者展示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和维护方式。

5. 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推文或转发相关文章,向大众普及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提醒消费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 利用音频广播,制作广告片或宣传节目,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和保护方法传达给更多的受众。

7. 组织专题讲座或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分享金融消费者权益的相关知识,引发消费者的关注和讨论。

8. 制作宣传手册或小册子,以图文结合的方式介绍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和维权途径,方便消费者随时查阅。

以上是金融消费者八项权益的一些宣传素材,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创作和设计。

2.《消费者保护法》期末复习(多选题)

2.《消费者保护法》期末复习(多选题)

第2 大题1.以下关于消费者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

1 . 消费者权利是法定权利2 . 消费者权利的主体只能是消费者3 . 消费者权利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政治权利在消费领域的具体体现4 . 消费者权利行使的对象只能是经营者正确答案:1,22 .消费者行使求偿权的法律依据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外,还有( )。

1 . 《民法通则》2 . 《产品质量法》3 . 《反垄断法》4 . 《药品管理法》正确答案:1,2,3,44 . 某餐馆高悬“禁止自带酒水”,该规定( )。

1 . 合法有效2 . 是一种变相的强制交易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3 . 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4 . 是无效的正确答案:2,3,45 .以下哪些权利是联合国《保护消费者准则》的内容( )。

1 . 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2 . 使消费者得到充足信息以便他们能够按照个人意愿和需要作出选择3 . 应当得到公平的法律援助4 . 有组织消费者组织及其他有关团体或组织的自由正确答案:1,2,4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消费者利益有()。

1 . 安全2 . 公平3 . 福利价值4 . 环境健康正确答案:1,27.小王买回一强化玻璃煤气灶后不久,玻璃灶台爆裂,后被厂家告知是因灶头堵塞回火所致,但使用说明书未说明要经常打扫灶头,商家亦未告知消费者应经常清扫灶头。

则( )。

1 . 经营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2 . 经营者侵犯了消费者的受教育权3 . 消费者可行使求偿权4 . 如灶台本身有质量问题,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权正确答案:1,2,3,48.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在其向国会提出的《关于保护消费利益的国情咨文》中,正式采用了“消费者权利”一词,并把消费者权利表述为( )。

1 . 安全的权利2 . 了解的权利3 . 了解的权利4 . 意见被尊重的权利正确答案:1,2,3,49.我国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包括( )。

1 . 环境健康权2 . 安全权3 . 受教育权4 . 受尊重权正确答案:2,3,410.消费者组织向消费者提供( )。

比较好玩的法律案例(3篇)

比较好玩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在我国,法律案例是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重要素材。

许多法律案例因其独特性、幽默性而广为流传,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今天,我们要讲述的这起案件,就是一起因“鸡蛋里挑骨头”而引发的幽默法律案例。

二、案件经过2019年,某市发生了一起因鸡蛋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

甲乙双方在一家超市购买了同一批次、同一品牌的鸡蛋,但甲认为鸡蛋质量存在问题,要求超市退换货。

超市则以鸡蛋质量合格为由拒绝退换。

甲遂将超市诉至法院。

在庭审过程中,甲提出以下三点理由:1. 鸡蛋表面有裂纹,疑似质量问题;2. 鸡蛋颜色较深,疑似添加了色素;3. 鸡蛋散发出异味,疑似有异味物质。

乙则认为,鸡蛋表面裂纹是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并非质量问题;鸡蛋颜色深是品种特性,不属于质量问题;鸡蛋异味是正常现象,不影响食用。

三、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甲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鸡蛋存在质量问题。

关于鸡蛋表面裂纹,法院认为,鸡蛋在运输、储存过程中产生裂纹是正常现象,不能作为判定鸡蛋质量问题的依据。

关于鸡蛋颜色深,法院认为,不同品种的鸡蛋颜色存在差异,颜色深浅不能作为判定鸡蛋质量问题的依据。

关于鸡蛋异味,法院认为,鸡蛋在储存过程中产生异味是正常现象,不影响食用。

最终,法院判决超市胜诉,驳回了甲的诉讼请求。

四、案例分析这起案件虽然看似简单,但却蕴含着丰富的法律知识。

以下是对该案件的分析:1. 质量问题判定标准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常常因为质量问题与商家产生纠纷。

然而,判定质量问题并非易事。

在本案中,法院明确指出,消费者在主张质量问题时应提供充分证据。

如果仅凭主观判断或个例现象,难以证明质量问题。

2. 运输、储存过程中的问题本案中,鸡蛋在运输、储存过程中产生的裂纹、颜色深、异味等问题,法院认为不能作为判定鸡蛋质量问题的依据。

这说明,在处理类似问题时,应充分考虑物品在流通环节中的变化,不能仅凭表面现象就认定质量问题。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本案中,甲虽未能证明鸡蛋存在质量问题,但其维权意识值得肯定。

法律的万能案例素材摘抄(3篇)

法律的万能案例素材摘抄(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我国,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工具,具有极高的权威性和适用性。

以下是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法律万能案例素材,以展示法律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强大作用。

二、案例一:法律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案例简介:某公司员工小李在工作中,因工作需要接触到大量客户个人信息。

某日,小李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按规定将公司客户信息删除。

离职后,小李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从事非法活动,给客户造成了严重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法律运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

本案中,小李的行为违反了该法条,侵犯了客户个人信息安全。

法律结果:法院判决小李赔偿客户损失,并处以罚款。

三、案例二:法律维护知识产权案例简介:某知名品牌服装公司发现,市场上出现大量与其产品外观相似的仿冒产品,严重侵犯了其知识产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法律运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由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处理。

法律结果:法院判决仿冒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并处以罚款。

四、案例三:法律保护劳动者权益案例简介:某企业员工小王因加班问题与公司发生纠纷,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公司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律运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结果: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小王双倍工资,并赔偿其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遭受的其他损失。

五、案例四:法律打击网络诈骗案例简介:某市民小张在网络上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称有一款投资理财APP收益丰厚,诱使小张投资。

法律经济学案例分析(3篇)

法律经济学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共享经济的兴起,中国各地的出租车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2018年,中国某市出租车司机因不满网约车平台对市场的冲击和自身权益受损,发起了大规模罢工。

本次罢工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也成为法律经济学案例分析的良好素材。

二、案例分析1. 问题界定本次罢工事件的核心问题是出租车司机与网约车平台之间的利益冲突。

一方面,网约车平台的低价竞争导致出租车订单量下降,司机收入减少;另一方面,网约车平台对市场规则的改变,使得出租车司机在竞争中处于劣势。

2. 法律分析(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网约车平台的低价竞争是否违反了合同法中的公平竞争原则,需要进一步分析。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网约车平台的市场份额不断扩大,是否存在垄断行为,需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

如果存在垄断行为,将违反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约车平台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网约车平台存在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将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3. 经济学分析(1)外部性:网约车平台的低价竞争对出租车行业产生了外部性影响,导致出租车司机收入下降。

这种外部性可能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2)公共物品:出租车服务具有一定的公共物品属性,保障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城市交通效率。

(3)市场失灵:在出租车行业,由于信息不对称、垄断等因素,市场失灵现象较为严重。

政府应加强监管,促进市场竞争。

4. 政策建议(1)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网约车平台的监管,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障出租车司机的合法权益。

(2)提高出租车司机的收入:通过调整出租车收费标准、提高出租车公司补贴等方式,提高出租车司机的收入水平。

(3)优化出租车行业管理:加强对出租车公司的监管,提高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

三、结论本次罢工事件反映了出租车行业在市场变革中的困境。

法律案例论据素材摘抄(3篇)

法律案例论据素材摘抄(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案例是法律实践中最为常见的素材,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可以提炼出丰富的论据,为法律研究、法律实践和司法判决提供有力的支持。

本文旨在摘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案例,分析其中的论据,以期为法律工作者提供参考。

二、案例一:张某诉李某侵权案(一)案情简介张某与李某系邻居,李某在自家房屋后建造了一个垃圾池,导致张某家中空气质量下降,严重影响张某的生活。

张某多次与李某协商,要求李某拆除垃圾池,但李某不予理睬。

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拆除垃圾池,并赔偿因其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

(二)论据摘抄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污染环境。

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合理使用,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案例评析本案中,李某在其自家房屋后建造垃圾池,导致张某家中空气质量下降,侵犯了张某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张某有权要求李某承担侵权责任,拆除垃圾池,并赔偿损失。

三、案例二:王某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一)案情简介王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王某购买该公司开发的某小区一套房屋。

合同签订后,王某按照约定支付了房款。

然而,在房屋交付时,王某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遂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商解决。

双方协商未果,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

(二)论据摘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销售者应当对其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试题含答案-判断1-100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试题含答案-判断1-100

消保判断题1001.(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外宣传工作的通知》(邮银管〔2016〕229号),三方托管业务的宣传资料醒目位置提示“股市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答案:()[单选题] *A、正确(正确答案)B、错误(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外宣传工作的通知》(邮银管〔2016〕229号)附件2第十九点第二款。

)2.(2)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外宣传工作的通知》(邮银管〔2016〕229号),保险产品宣传资料首页显著位置标明保险公司名称,并印制以下文字声明:“本产品由××机构(保险公司)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

答案:()[单选题] *A、正确(正确答案)B、错误(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外宣传工作的通知》(邮银管〔2016〕229号)附件二第十点第二款第2项。

)3.(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外宣传工作的通知》(邮银管〔2016〕229号),在宣传保险业务时承诺固定分红收益。

答案:()[单选题]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外宣传工作的通知》(邮银管〔2016〕229号)附件二第十点第一款第5项。

)4.(4)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外宣传工作的通知》(邮银管〔2016〕229号),营销三农、消费信贷业务时,应明确告知客户贷款审批金额和审批期限。

答案:()[单选题]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外宣传工作的通知》(邮银管〔2016〕229号)附件二第十二点、第十三点,不得承诺贷款审批金额,审批期限。

)5.(5)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外宣传工作的通知》(邮银管〔2016〕229号),个人外汇业务宣传资料应包含对人民币汇率的波动趋势预测。

答案:()[单选题]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外宣传工作的通知》(邮银管〔2016〕229号)附件二第十一点第一款第2项。

)6.(6)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行工作通知〔2020〕247号),个人信息在内部部门、上下级机构转移过程中,应严格实施信息转移审批手续,通过合规、安全的方式将数据拆分,并加密逐级下发。

法律的万能案例素材摘抄(3篇)

法律的万能案例素材摘抄(3篇)

第1篇一、案例一:合同的履行与违约责任【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支付方式为货到付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定金20万元。

然而,货物到达乙公司后,甲公司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遂拒绝付款。

乙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及违约金。

【法律分析】1. 合同的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本案中,甲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货款,构成违约。

2.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未按期支付货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结果】法院判决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80万元及违约金。

二、案例二:知识产权的保护【案例背景】丙公司开发了一款名为“智能助手”的手机应用程序,并在市场上取得了良好的口碑。

丁公司未经丙公司许可,擅自在其手机上安装并推广了与“智能助手”功能类似的手机应用程序。

丙公司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丁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1. 知识产权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知识产权人对其作品、商标、专利享有专有权。

在本案中,丙公司开发的手机应用程序属于其知识产权,丁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构成侵权。

2. 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丁公司侵犯了丙公司的知识产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结果】法院判决丁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丙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三、案例三:劳动争议的处理【案例背景】戊公司与员工己某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己某担任公司销售经理。

然而,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己某因个人原因离职。

公司认为己某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己某支付违约金。

法律讲堂的案例目录(3篇)

法律讲堂的案例目录(3篇)

第1篇一、民法案例1. 房地产纠纷案例- 1.1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1.2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1.3 房地产登记纠纷- 1.4 产权纠纷- 1.5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纠纷2. 合同纠纷案例- 2.1 一般合同纠纷- 2.2 买卖合同纠纷- 2.3 租赁合同纠纷- 2.4 承揽合同纠纷- 2.5 技术合同纠纷3. 侵权责任案例- 3.1 侵权行为与损害赔偿- 3.2 产品责任纠纷- 3.3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3.4 交通事故侵权纠纷- 3.5 环境污染侵权纠纷4. 婚姻家庭案例- 4.1 婚姻纠纷- 4.2 离婚纠纷- 4.3 家庭财产纠纷- 4.4 监护权纠纷- 4.5 收养关系纠纷5. 劳动争议案例- 5.1 劳动合同纠纷- 5.2 劳动报酬纠纷- 5.3 工伤赔偿纠纷- 5.4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 - 5.5 劳动者权益保护二、刑法案例1. 刑事责任案例- 1.1 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 - 1.2 刑罚的种类与适用 - 1.3 犯罪构成要件- 1.4 共同犯罪与犯罪中止 - 1.5 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2. 罪名案例- 2.1 故意杀人罪- 2.2 抢劫罪- 2.3 盗窃罪- 2.4 诈骗罪- 2.5 侵犯著作权罪3. 刑事诉讼案例- 3.1 立案与侦查- 3.2 审判与执行- 3.3 刑事辩护与代理- 3.4 刑事自诉与公诉- 3.5 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4. 经济犯罪案例- 4.1 贪污贿赂犯罪- 4.2 金融诈骗犯罪- 4.3 挪用资金罪- 4.4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4.5 知识产权犯罪5. 未成年人犯罪案例- 5.1 未成年人犯罪特点- 5.2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5.3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 5.4 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改造三、行政法案例1.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例- 1.1 行政复议程序- 1.2 行政诉讼程序- 1.3 行政许可纠纷- 1.4 行政处罚纠纷- 1.5 行政强制措施纠纷2. 行政许可案例- 2.1 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审批 - 2.2 行政许可的变更与延续 - 2.3 行政许可的撤销与注销 - 2.4 行政许可的监督与救济3. 行政处罚案例- 3.1 行政处罚的种类与程序 - 3.2 行政处罚的适用与执行 - 3.3 行政处罚的救济与诉讼4. 行政合同案例- 4.1 行政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 4.2 行政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 4.3 行政合同的争议解决5. 行政执法案例- 5.1 行政执法程序- 5.2 行政执法监督- 5.3 行政执法责任四、国际法案例1. 国际贸易法案例- 1.1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 1.2 国际货物运输纠纷- 1.3 国际支付纠纷- 1.4 国际投资纠纷2. 国际私法案例- 2.1 国际民事法律适用 - 2.2 国际婚姻家庭法- 2.3 国际继承法- 2.4 国际知识产权法3. 国际经济法案例- 3.1 国际金融法- 3.2 国际税法- 3.3 国际投资法- 3.4 国际经济组织法4. 国际刑法案例- 4.1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 - 4.2 国际犯罪与刑事责任 - 4.3 国际人权法5. 国际海洋法案例- 5.1 国际海洋权益- 5.2 国际海底管理局- 5.3 国际海洋环境保护五、其他法律案例1. 环境保护法案例- 1.1 环境污染侵权纠纷 - 1.2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 - 1.3 环境保护公益诉讼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例- 2.1 消费者权益侵权纠纷- 2.2 消费者权益保护行政处罚- 2.3 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3. 民事诉讼法案例- 3.1 民事诉讼程序- 3.2 民事诉讼证据- 3.3 民事诉讼执行4. 刑事诉讼法案例- 4.1 刑事诉讼程序- 4.2 刑事诉讼证据- 4.3 刑事诉讼执行5. 行政诉讼法案例- 5.1 行政诉讼程序- 5.2 行政诉讼证据- 5.3 行政诉讼执行以上目录涵盖了《法律讲堂》可能涉及的主要法律案例类型,共计2500字左右。

面试法律热点案例素材(3篇)

面试法律热点案例素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已经成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一些法律热点案例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成为面试中常见的素材。

以下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为面试者提供案例素材。

二、案例分析1.案例一:以“反转新闻”为例,探讨媒体责任与法律规范案例背景:近年来,反转新闻频发,一些媒体为了追求点击率,发布虚假、不实信息,误导公众。

此类事件引发社会对媒体责任与法律规范的讨论。

案例分析:(1)媒体责任:媒体作为社会舆论的引导者,应承担起社会责任,传播真实、客观、公正的信息。

然而,一些媒体为追求利益,忽视法律规范,导致虚假新闻泛滥。

(2)法律规范: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媒体应当对其发布的信息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虚假新闻,媒体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应对措施:政府应加强对媒体行业的监管,规范媒体行为;媒体自身应提高自律意识,加强内部管理;公众应提高法律意识,学会辨别虚假信息。

2.案例二:以“校园霸凌”为例,探讨未成年人保护与法律责任案例背景:校园霸凌事件在我国各地时有发生,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此类事件引发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与法律责任的关注。

案例分析:(1)未成年人保护: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校园霸凌行为,相关法律条款予以明确禁止。

(2)法律责任:对于校园霸凌行为,我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暴力、胁迫、恐吓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应对措施:学校应加强德育教育,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家庭应关注未成年人成长,及时了解孩子情况;政府应加大对校园霸凌行为的打击力度。

3.案例三:以“高空抛物”为例,探讨公共安全与法律责任案例背景: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发,造成人员伤亡。

此类事件引发社会对公共安全与法律责任的关注。

案例分析:(1)公共安全:高空抛物行为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高空抛物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热点素材案例分享(3篇)

法律热点素材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直播带货成为了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法律问题,尤其是虚假宣传问题。

本文将以“网络直播带货虚假宣传”为例,分析相关法律热点素材,并探讨如何防范此类违法行为。

二、案例介绍2019年,我国知名主播李某某在直播过程中,宣称其销售的一款护肤品具有“神奇功效”,可以治愈皮肤病。

然而,经有关部门调查发现,该产品并无任何治愈功效,李某某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

最终,李某某被罚款20万元,并被禁止从事直播带货业务。

三、法律热点素材分析1.虚假宣传的法律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在本案中,李某某宣称产品具有治愈功效,明显属于虚假宣传。

2.直播带货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法承担商品质量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某作为直播带货的主播,对所销售产品的虚假宣传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消费者权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在本案中,李某某的虚假宣传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防范措施1.加强监管力度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网络直播带货行业的监管,加大对虚假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2.完善法律法规针对网络直播带货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应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直播带货的法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

3.提高主播自律意识主播作为直播带货的核心,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自律意识,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4.加强消费者教育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提高消费者辨别虚假宣传的能力,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五、总结网络直播带货虚假宣传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当前法律热点之一。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内容ppt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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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完整的PPT文件一般包含:片头 、动画 、PPT 封面、 前言、 目录、 过渡页 、图表 页、图 片页、 文字页 、封底 、片尾 动画等 ;所采 用的素 材有: 文字、 图片、 图表、 动画、 声音、 影片等 ;国际 领先的 PPT 设计公 司有:t hemegaller y、poweredtemplates 、pres entat ionload等; 中国的 PPT应 用水平 逐步提 高,应 用领域 越来越 广;P PT正 成为人 们工作 生活的 重要组 成部分 ,在工 作汇报 、企业 宣传、 产品推 介、婚 礼庆典 、项目 竞标、 管理咨 询、教 育培训 等领域 占着举 足轻重 的地位FHX+L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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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管理办法》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制定《管理办法》的总体思路和原则,一是既全面规范经营行为,又注重构建长效机制,从行为规范 角度,全面覆盖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同时通过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治理、企业 文化和经营战略,建立完善消保审查、信息披露、适当性管理、个人信息保护、合作机构管控、消保内部 考核和审计等工作机制,构筑全方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对规范机构行为发挥长效作用。二是既 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合规经营、履职尽责,又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消费、诚实守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并强化金融知识教育宣传,推动诚信文化建设,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营造理性良好的市场环境。三是既着 力压实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又注重构建包括监管部门、行业协会、行业纠纷调解组织 等多主体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秩序。

法律经济学书籍案例分析(3篇)

法律经济学书籍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自1994年实施以来,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日益突出,如何提高《消法》的实施效果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法律经济学的视角,对《消法》实施效果进行案例分析。

二、案例分析1. 案例背景某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王某投诉,称其在某购物网站上购买了一款手机,收到的手机存在质量问题。

王某要求商家退货,但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

王某遂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2. 案例分析(1)消费者剩余与市场失灵在法律经济学中,消费者剩余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之间的差额。

在本案例中,王某愿意支付的价格可能高于实际支付价格,但由于手机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其效用受损,从而产生消费者剩余。

然而,市场失灵现象导致消费者剩余无法得到充分实现。

在本案例中,商家拒绝退货,导致王某无法获得满意的消费体验,其消费者剩余受损。

市场失灵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①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信息掌握不足,难以识别优质产品,导致消费者剩余受损。

②外部性:商家侵害消费者权益,对其他消费者产生负面影响,导致市场整体效率降低。

(2)法律经济学视角下的《消法》实施效果评估①法律经济学理论框架从法律经济学的视角,我们可以构建以下理论框架来评估《消法》的实施效果:a.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成本与收益分析;b. 法律实施过程中的执法成本与执法效果分析;c. 消费者权益保护对市场秩序的影响分析。

②《消法》实施效果评估a.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成本与收益分析《消法》实施以来,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成本主要包括立法成本、执法成本和维权成本。

立法成本体现在《消法》的制定和修订过程中;执法成本体现在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过程中;维权成本体现在消费者维权过程中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经济法学(一)经典案例

经济法学(一)经典案例

经济法学(一)经典案例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 (1)经济法的理念: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电影《英雄》贴片广告案暨“新东方”案 . 4经济法主体结构:社会中间层组织——温州烟具协会应对欧盟CR法案和欧盟打火机反倾销 (7)经济法律关系的独立性——《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10)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之一:经济法责任——沱河泣血,百姓遭殃 (13)经济法律关系保护之二:经济法奖励制度 (19)经济法的实施——牛玉琴案 (23)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北京依法查处取缔黑车案暨河北孙大午农牧集团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5)特殊企业形态:国有企业与国家的关系——“恒裕”轮南非德班被扣案 (27)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1、20世纪初期,德国为满足国家协调和干预经济运行的法律需求,颁布了一些对重要物资和产品价格实行国家统一管制的法律和法令,如《关于限制契约最高价格的通知》、《确保战时国民粮食措施令》和《战时经济复兴令》等。

后来,为应对战后国内经济危机、负担巨额战争赔款和摆脱经济上的困境,解决垄断经济组织操纵市场所带来的经济社会问题,德国进一步加大对经济干预。

比如,1919年8月生效的《魏玛宪法》规定,基于国家的需要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土地、矿藏及可利用的天然资源均处于国家监督之下,并对私有工业实行“社会化”,实行完全的国家所有制、公私合营的半国家所有制和国家指定须受国家监督的企业由资本家、工人和消费者代表组成的机构进行管理,同时还佐以相关法规从不同的角度干预市场运行,如《煤炭经济法》、《钾素经济法》,《防止滥用经济力法令》(《卡特尔令》)等。

蕴藏于这些法律中的法律规范具有不同于以往法律规范的特质:国家有权对私人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干预、对经济运行要素进行国家协调,从而可以对垄断组织进行一定的限制,并在一定程度上取消或限制了契约自由原则和私权神圣原则。

由于法律的实施产生了明显的经济绩效,这些不同于传统民商法和行政法倾向或特质的法律规范得到了德国社会和国家的确认,并逐渐成为一个新型的法律部门。

关于无语的法律案例素材(3篇)

关于无语的法律案例素材(3篇)

第1篇在我国,法律是维护公民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律维权之路并非一帆风顺。

今天,我们要讲述的是一个令人无语的法律案例,主人公小张的维权之路。

一、事件背景小张,一个普通的打工族,在某建材市场租赁了一个店铺,从事装修材料销售。

在经营过程中,小张发现一个名为“环保建材”的厂家生产的装修材料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健康。

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小张决定举报该厂家。

二、小张的维权之路1. 初次举报小张收集了相关证据,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了举报。

然而,工商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却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小张的举报。

2. 申诉无果面对工商部门的驳回,小张感到十分无助。

他再次收集证据,向上一级工商部门进行了申诉。

然而,结果依然如故,小张的申诉再次被驳回。

3. 法律援助在绝望之际,小张想到了寻求法律援助。

他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并成功获得了援助律师的帮助。

律师在了解了案件情况后,决定代表小张提起诉讼。

4. 庭审过程在庭审过程中,厂家对小张的指控进行了辩解。

然而,在大量证据面前,厂家无法否认其产品的质量问题。

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厂家败诉,并要求厂家赔偿小张的损失。

5. 执行困难判决生效后,厂家并未按时履行赔偿义务。

小张再次陷入困境,他再次寻求法律援助,这次,律师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 执行成功在律师的努力下,法院最终成功执行了判决,厂家支付了赔偿款。

小张的维权之路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三、案例分析1. 法律的局限性在这个案例中,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局限性。

虽然法律是维护公民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律往往存在漏洞,导致维权之路困难重重。

2. 维权意识的重要性小张的案例告诉我们,维权意识的重要性。

只有当我们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才会主动寻求法律帮助,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法律援助的重要性在这个案例中,小张得到了法律援助,才得以顺利维权。

这充分说明了法律援助在维护公民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法律道德相关的案例素材(3篇)

法律道德相关的案例素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沿海城市近年来工业发展迅速,但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当地居民对环境污染问题反响强烈,纷纷向政府部门投诉。

政府部门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调查组进行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一起环境污染案件浮出水面。

二、案件经过1. 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甲,男,45岁,某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该公司主要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

甲在经营过程中,为追求高额利润,非法排放废水、废气,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2. 犯罪事实经调查,甲的公司自2015年起,先后非法排放含有重金属、化学需氧量等有害物质的废水、废气,排放量达数百吨。

这些有害物质直接流入周边河流、农田,造成严重的水污染和土壤污染,严重危害了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

3. 案件侦破在调查过程中,调查组发现甲的公司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经过深入调查,掌握了甲非法排放有害物质的相关证据。

随后,公安机关对甲进行了逮捕。

4. 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认为,甲的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依法应予严惩。

同时,考虑到甲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积极配合调查,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三、法律与道德的较量1. 法律角度从法律角度来看,甲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院依法判处甲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 道德角度从道德角度来看,甲的行为背离了道德底线。

他为了追求个人利益,不顾他人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这一行为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谴责。

3. 正义与道德的较量在这起环境污染案件中,法律与道德发生了激烈的较量。

一方面,法律捍卫了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道德谴责了甲的恶劣行为,警示人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四、案件启示1.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这起环境污染案件表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是相辅相成的。

只有将法律与道德相结合,才能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维护自己权利的素材

维护自己权利的素材

维护自己权利的素材案例一:某部中士小刘是一名摄影爱好者。

前不久,小刘在网上购买了一台单反相机。

收到快递后,小刘拆开外包装检查配件是否齐全,并打算利用周末时间外出拍摄。

可次日,部队突然接到命令,几天后要外出执行一次时间较长的重要任务。

考虑到相机价格较贵,且任务期间无法使用检验性能,如果任务结束后才发现质量问题,不便与商家沟通处理。

依据商家承诺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小刘便想联系商家协商先退货,等任务结束后有时间再重新下单购买。

商家却以小刘已经拆除外包装为由,拒绝了退货要求。

后来,小刘求助所在单位律师,在律师指导下向商家解释相关法律规定。

最终,商家同意了小刘的退货要求。

线上交易由于看不到实物,无法确认实物状况,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等,所以才有了“七日无理由退货”这一法律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本案中,小刘只是拆除了外包装,相机套装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都齐全,而且相机尚未激活,不影响商家二次销售,所以商家拒绝退货的做法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在这里要提醒广大官兵,并非所有商品都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一)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可见,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有着严格的限制。

现实中,有的商家会事先声明“一经支付,概不退款”,这种情况是否合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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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总则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经营者的义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暇疵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时,应当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要求。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及其社会团体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

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

消费者组织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职能: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能应当予以支持。

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

争议的解决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

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商品存在缺陷的;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

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经营者以邮购方式提供商品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

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货款;并应当承担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

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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