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经济纠纷仲裁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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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诉讼与经济仲裁经济法

经济诉讼与经济仲裁经济法

经济诉讼与经济仲裁经济法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经济社会中,经济纠纷不可避免。

当经济主体之间的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产生争议时,经济诉讼与经济仲裁作为两种重要的解决途径,在经济法的框架下发挥着关键作用。

经济诉讼,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经济纠纷。

它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则,由具有司法权威的法院进行裁决。

经济诉讼的优点在于其权威性和终局性。

一旦法院做出判决,双方必须遵守,具有强制执行力。

比如说,一家企业认为另一家企业侵犯了其知识产权,导致了经济损失。

那么受害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经济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和判断。

然而,经济诉讼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诉讼程序通常较为繁琐,耗时较长。

从立案、审理到判决,可能需要经历数月甚至数年的时间。

这对于当事人来说,意味着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长时间的等待也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其次,经济诉讼的成本相对较高。

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各项费用,这对于一些经济实力较弱的当事人来说可能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与经济诉讼不同,经济仲裁则是一种相对灵活、高效的争议解决方式。

经济仲裁是指经济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事先或者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仲裁的一大优势在于其专业性。

仲裁机构通常会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仲裁员组成,能够更加准确地理解和处理经济纠纷中的复杂问题。

例如,在金融领域的仲裁中,仲裁员可能是资深的金融专家,他们对金融市场的规则和惯例有着深入的了解,能够做出更符合行业实际情况的裁决。

再者,经济仲裁具有较高的保密性。

仲裁过程和结果一般不会公开,这对于一些涉及商业机密或者企业声誉的纠纷来说,能够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同时,经济仲裁的程序相对简便,时间成本较低。

仲裁机构通常会在较短的时间内做出裁决,使当事人能够更快地解决纠纷,恢复正常的经济活动。

不过,经济仲裁也并非完美无缺。

经济诉讼与经济仲裁经济法

经济诉讼与经济仲裁经济法

经济诉讼与经济仲裁经济法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经济纠纷不可避免。

当面临这些纠纷时,经济诉讼与经济仲裁作为两种重要的解决途径,在经济法的框架下发挥着关键作用。

经济诉讼,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法院的司法程序来解决经济纠纷。

当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合法经济权益受到了侵害,便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这一过程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则。

首先,起诉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比如,在一个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可能要求被告支付货款、承担违约责任等,同时要陈述双方的合同约定、履行情况以及被告违约的具体事实。

其次,法院会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地域管辖等规定,确定是否受理该案件。

一旦受理,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并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和地点。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对于案件的判决结果至关重要。

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

经济诉讼的优点在于其权威性和强制执行力。

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

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经济诉讼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比如,诉讼程序相对繁琐,时间较长,耗费的成本较高。

而且,法院的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相比之下,经济仲裁则具有一定的独特性。

经济仲裁是指当事人根据事先或者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经济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一种方式。

仲裁的一大特点是自愿性。

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通过仲裁解决纠纷,以及选择哪个仲裁机构和仲裁员。

这种自主性使得仲裁更能满足当事人的需求和期望。

仲裁程序通常比诉讼更为灵活和高效。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的程序规则,加快案件的处理进度。

此外,仲裁具有保密性。

仲裁过程和结果一般不对外公开,这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声誉。

但是,经济仲裁也并非完美无缺。

仲裁裁决一裁终局,当事人没有上诉的机会。

而且,如果仲裁协议存在瑕疵或者仲裁机构违反程序,可能会导致仲裁裁决被撤销。

经济诉讼与经济仲裁经济法

经济诉讼与经济仲裁经济法

经济诉讼与经济仲裁经济法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经济纠纷不可避免。

为了妥善解决这些纠纷,维护经济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济诉讼与经济仲裁这两种法律途径应运而生。

经济诉讼和经济仲裁作为经济法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自具有独特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对于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经济诉讼,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经济纠纷。

当当事人之间的经济争议无法通过协商或其他非诉讼方式解决时,经济诉讼就成为了最后的救济手段。

在经济诉讼中,法院作为中立的第三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对争议进行审理和裁决。

经济诉讼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

一旦法院作出判决,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这种权威性和强制性保证了经济纠纷的最终解决,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同时,经济诉讼的程序相对较为严格和复杂,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从起诉、受理、审理到判决,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时间限制。

这虽然保证了诉讼的公正性,但也可能导致诉讼过程的漫长和成本的增加。

与经济诉讼不同,经济仲裁是一种基于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或者在纠纷发生后,可以协商一致选择将争议提交给特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通常由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仲裁员组成,他们依据当事人选择的仲裁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争议进行裁决。

经济仲裁具有高效性和灵活性的特点。

由于仲裁程序相对较为简便,仲裁机构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安排审理时间和方式,从而能够更快地解决争议。

此外,仲裁过程中的保密性也是其一大优势。

仲裁通常不公开进行,这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声誉,减少纠纷对当事人业务的不利影响。

然而,经济仲裁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仲裁裁决的权威性相对较弱,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还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而且,仲裁机构的选择和仲裁规则的确定需要当事人在事先进行明确约定,如果约定不明确或者存在瑕疵,可能会影响仲裁的顺利进行。

第17章 经济纠纷的解决

第17章 经济纠纷的解决

第17章
经济纠纷的解决
(三)移送管辖
案件的移送 管辖权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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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经济诉讼
第17章
经济纠纷的解决
(四)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人民法院
对某一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
指定管辖的情形主要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 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经济纠纷的解决
(二)经济诉讼的受理机关和受案范围
• 目前,人民法院受理的经济纠纷案件主要包括:(1)经济合同纠纷案件,
如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2)经营责任制合同纠纷案件,如农村承包、 企业承包、企业租赁等;(3)交通运输经济纠纷案件,如铁路运输纠纷、航空 运输纠纷、公路运输纠纷、水路运输纠纷等;(4)经济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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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经济纠纷概述
第17章
经济纠纷的解决
二、处理经济纠纷的方式
协商
仲裁
调解
诉讼
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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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经济仲裁
第17章
经济纠纷的解决
一、经济仲裁概述
(一)仲裁和经济仲裁的含义
仲裁亦称公断,是指由仲裁机关或双方同
2.行政复议机关
• 依照《行政复 议法》履行行政复
3.行政复议机构
• 与行政复议机关相关的是行政复议机构, 它是行政复议机关设立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 事项的工作机构,是享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 机关内部设立的一种专门负责复议案件审理、 审查和裁决工作的办事机构,一般是由行政 复议机关中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 政复议事项。

经济仲裁与诉讼

经济仲裁与诉讼

经济仲裁与诉讼引言经济纠纷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问题之一。

当出现纠纷时,当事人通常有两种常见的解决方式:经济仲裁和诉讼。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经济仲裁和诉讼的定义、特点、优缺点以及适用场景,以便更好地理解和选择适合的解决纠纷的方法。

经济仲裁定义经济仲裁是一种通过非司法途径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

它依靠仲裁员作为第三方独立裁决者,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协议或者相关法律规定,对纠纷进行调查、听证并作出裁决。

特点1.快速:相对于诉讼程序,经济仲裁通常可以更快地解决纠纷。

仲裁过程更加简单,可以避免繁琐的诉讼程序和申请执行程序。

2.保密性:仲裁程序一般会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和商业机密,避免了公开审判的尴尬和可能的商业损失。

3.灵活性: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仲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需求,选择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仲裁员,增加裁决的专业性和专注性。

4.裁决具有强制力:经济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无权拒绝执行。

优缺点•优点:速度快、保密性高、裁决具有强制力、灵活性强、费用相对较低。

•缺点:部分纠纷可能需要诉诸诉讼,仲裁程序可能缺乏一些法庭程序的保障,裁决结果由仲裁员决定,一方可能对裁决结果不满而上诉的机会有限。

适用场景在以下情况下,经济仲裁是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1.双方当事人已在相关合同中约定经济仲裁条款。

2.当事人希望快速解决纠纷,避免漫长的诉讼程序。

3.当事人希望维护商业机密和保护商业声誉。

4.当事人需要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裁决者来裁决争议。

诉讼定义诉讼是将纠纷提交给法院进行判决和解决的一种法律程序。

在诉讼中,当事人将争议提交给法官,法官根据法律和证据作出判决。

特点1.公正性:诉讼程序通过法庭公开审理,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公平对待。

2.重要性:判决结果在法律上具有强制力,无法拒绝执行。

3.上诉程序:当事人对初步的判决结果不满意时,可以通过上诉程序寻求更高法院的审判。

优缺点•优点:公正性高、判决具有强制力、上诉程序完善。

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

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
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
14 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
14.1 经济纠纷处理概述 14.2 经济仲裁 14.3 经济诉讼
◎ 习题与思考题
14.1 经济纠纷处理概述
14.1.1 经济纠纷的概念
◎经济纠纷:指在经济交往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对
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有不同的认识和因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而引起 的争议。
14.1.2 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
习题与思考题
14.8 李某因与张某签订了瓷器购销合同,李某按合同向张某 电汇了12万元,张某在合同规定履行期限内把瓷器运到李某 处,李某发现瓷器存在质量问题,于是向张要求解除合同, 并根据双方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在仲裁的过程中,李某发现了张某有转移财产的行为,为了 保证仲裁裁定得以执行,李某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护。 请结合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当事人申请仲裁应符合哪些条件? (2)李某应当如何提出仲裁申请? (3)李某的财产保全申请能否直接向法院提出?
国仲裁协会,作为团体会员接受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中国仲裁协会 的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
14.2.3 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双方当事人以书面方式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纠纷和
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共同意思表示。
◎仲裁协议: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书 ◎仲裁协议的内容和独立性 ◎仲裁协议的效力
14.2.4 仲裁程序
习题与思考题
14.9 某房地产公司与某钢铁厂签订了一份钢材批量供应合同,约定钢铁厂全年 供应钢材1000吨,分四批用火车发运,运费和货款每半年结算一次。1月份钢 铁厂向房地产公司发运了300吨钢材,4月份以后钢材的市场价格上涨,钢铁厂 便不再发货。房地产公司不得已只好到市场上高价购买钢材500吨以保证工程 进度。11月份,钢材价格下跌,钢铁厂马上向房地产公司要求分三次发货700 吨。房地产公司提出目前工程已不再需要钢材且没有存放的地方,要求钢铁厂 不要发货并解除合同。钢铁厂却认为,合同未规定发货的具体时间,钢铁厂现 在分三次发货仍符合合同的规定,不同意解除合同,并发货200吨,房地产公 司只好将收到的钢材降价处理给他人,但拒付钢铁厂货款,因此而产生争议。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写明,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合同争议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 裁,但由于该市未设仲裁机构,仲裁条款被确认无效。双方重新约定,将仲裁 争议交房地产公司所在市的仲裁委员会或钢铁厂所在市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结合案例回答下列问题:(1)什么是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备哪些内 容?当事人“将仲裁争议交房地产公司所在市的仲裁委员会或钢铁厂所在市的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的约定是否有效?(2)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产生哪些法 律效力?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约 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经济仲裁和民事诉讼的区别点有哪些

经济仲裁和民事诉讼的区别点有哪些

Only those who are constantly looking for opportunities will seize opportunities in tim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经济仲裁和民事诉讼的区别点有哪些导读:经济仲裁和民事诉讼的区别在于适用条件不一样,经济仲裁是由仲裁机构负责审理的,民事诉讼的话由法院审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不同,审理程序不一样,收费标准也不一样,经济纠纷申请仲裁的,必须有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的话只能起诉处理。

一、经济仲裁和民事诉讼的区别点有哪些?1、启动条件不同,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

而民事诉讼不需要双方协商,只要一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

2、机构不同,仲裁委是由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法制局)和商会统一组建,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其仲裁员大多是ls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从事;法院的机构是国家法律的审判机构。

3、当事人权利不同,仲裁是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

而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由人民法院决定。

4、程序不同,仲裁实行一审终局制。

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再次申请仲裁,也不能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上诉。

而民事诉讼可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三个阶段。

并且仲裁一般不公开审理,这有利于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而民事诉讼无特殊情况必须公开审理。

5、收费不同,仲裁费没有规定可以减交、缓交、免交,民事诉讼符合规定可缓、减、免交诉讼费。

二、经济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是什么?(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三、民事诉讼的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

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
诉讼程序
诉讼程序相对复杂,需要经过起诉、立案、开庭审理、判决 等程序。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并 遵守法院的程序规定。
仲裁与诉讼的裁决效力比较
仲裁裁决效力
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当事人应 当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仲裁裁 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
诉讼裁决效力
诉讼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 人必须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判 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
规范性
经济诉讼的程序和法律适用都 有明确的规定,保证了纠纷解
决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司法性
经济诉讼是一种司法行为,当 事人需要遵循司法程序,服从
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终局性
经济诉讼的判决和裁定具有终 局性,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
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经济诉讼的适用范围
合同纠纷
因合同履行、解除、违约等引起的纠纷。
仲裁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当 事人必须遵守,且不能上诉。
经济仲裁的适用范围
合同争议
其他经济争议
双方当事人在经济合同中约定仲裁条 款,可以将与该合同相关的争议提交 仲裁解决。
如投资、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的经 济争议也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非合同争议
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合同,但因为与 合同有关的事项(如违约、侵权等) 产生的争议也可以提交仲裁解决。
仲裁与诉讼的成本比较
仲裁成本
仲裁成本相对较低,因为仲裁程序简单,时间较短,而且通常不需要像诉讼那 样支付律师费用。
诉讼成本
诉讼成本较高,因为诉讼程序复杂,时间长,需要支付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 此外,如果需要进行鉴定或评估,还需要支付相应的鉴定或评估费用。
04
经济仲裁的优势与
局限性

经济诉讼与经济仲裁经济法

经济诉讼与经济仲裁经济法

经济诉讼与经济仲裁经济法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经济社会中,经济纠纷时有发生。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解决经济争议,经济诉讼和经济仲裁这两种方式成为了重要的途径。

而经济法作为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对经济诉讼和经济仲裁起着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经济诉讼,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经济纠纷。

当经济主体之间的争议无法通过协商或其他非诉讼方式解决时,诉讼就成为了最后的法律救济手段。

在经济诉讼中,当事人需要遵循严格的诉讼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等环节。

首先,起诉是经济诉讼的起点。

当事人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明确陈述自己的诉求、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据。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就会予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

受理后,案件进入审理阶段。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庭审辩论等活动,以查明事实真相。

法官会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情况,做出公正的判决。

经济诉讼具有权威性和终局性的特点。

一旦法院做出判决,当事人必须遵守。

但同时,经济诉讼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比如,诉讼程序相对繁琐,耗费时间和精力较多,成本较高。

而且,诉讼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可能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相比之下,经济仲裁则具有一些独特的优势。

经济仲裁是指经济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方式。

仲裁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自愿性。

只有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才有权受理案件。

这种自愿性使得仲裁在解决纠纷时更能体现当事人的意愿。

另外,仲裁具有灵活性。

仲裁程序相对诉讼来说更加简便、快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需求和具体情况进行灵活安排。

同时,仲裁员通常都是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能够更准确地理解和处理经济纠纷中的专业问题。

在仲裁裁决的执行方面,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章诉讼法和仲裁法

第十七章诉讼法和仲裁法

一裁终 局制度
回避 制度
一、仲裁
仲裁机构
仲裁委员会 经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受理仲裁申请、组织仲裁、 提供仲裁管理服务的民间组织。独立于行政机关。 设置: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 ----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 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 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 政部门登记。
仲裁庭的组成
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 定或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 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 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 主任指定。 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 面通知当事人。
仲裁机构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和委员七至十 一人组成。 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 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 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仲裁协议
概念
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自愿达成 的,将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某仲 裁机构仲裁解决的一种书面协议。
1、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 也不得就此提起诉讼; 2、仲裁机构不得随意变更已生效的仲裁裁决; 3、其他任何机关、个人均不得变更仲裁裁决; 4、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
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的作出方式
1、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裁决
2、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裁决
二、诉讼
概念
诉讼——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的参与下,审理和解决纠纷的活动。

经济诉讼与经济仲裁经济法

经济诉讼与经济仲裁经济法

经济诉讼与经济仲裁经济法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经济纠纷不可避免。

当经济主体之间的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出现争议时,经济诉讼和经济仲裁成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途径。

而经济法作为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为经济诉讼和经济仲裁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依据。

经济诉讼,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经济纠纷。

在经济诉讼中,当事人需要遵循严格的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

法院作为中立的裁判者,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证据,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经济诉讼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

一旦法院做出判决,当事人必须执行。

这种权威性能够有效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然而,经济诉讼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例如,诉讼程序相对复杂,耗时较长,费用较高。

这对于一些经济实力较弱或者急于解决纠纷的当事人来说,可能会带来一定的负担和压力。

与经济诉讼不同,经济仲裁是一种自愿性的纠纷解决方式。

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者发生后,通过签订仲裁协议,约定将争议提交给特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仲裁机构通常由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仲裁员组成,能够更加高效、灵活地处理经济纠纷。

经济仲裁的优势在于其高效性和灵活性。

仲裁程序相对简便,能够更快地得出裁决结果。

而且,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一裁终局,避免了漫长的诉讼过程。

此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选择自己信任的仲裁员,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仲裁程序的设计,使得仲裁结果更符合当事人的预期。

然而,经济仲裁也并非完美无缺。

由于仲裁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要求较高,如果仲裁机构的管理和运作不够规范,可能会影响仲裁的公正性。

而且,仲裁裁决的执行也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能需要通过法院来申请强制执行。

经济法在经济诉讼和经济仲裁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经济法为经济诉讼和经济仲裁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适用规则。

例如,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经济法领域的法律法规中,对于各类经济纠纷的处理方式、赔偿标准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第17章 经济纠纷的解决

第17章   经济纠纷的解决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必须回避,当事人有 权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 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 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 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 的。
2.开庭、裁决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 的,仲裁庭可以根据有关情况作出裁决,仲 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 开,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案例
• 小刘买了一辆八成新的自行车,价格便宜。 小马主张:该车是自己前天被盗的,要求 返还。小刘以自己所有权为由不予返还。 两人约定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提交仲裁 申请书后。两人又协议:小刘还自行车, 小马给小刘自行车价款的一半,小刘撤回 申请。事后小刘又后悔,又凭仲裁协议申 请仲裁。最后仲裁委员会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书送小刘时小刘拒签。小马说如果不 收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二)开庭和裁决
1.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是指由当事人选定或者由仲裁委员 会主任指定的仲裁员组成的,对当事人申请仲 裁的案件按照仲裁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 组织形式。仲裁庭有两种组成形式: (1)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合议制仲裁庭。三 名仲裁员当中,要设一名首席仲裁员; (2)由一名仲裁员组成的独任制仲裁庭。一 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 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2.仲裁协会 仲裁协会是仲裁机构为共同发展和维护 仲裁事业而组成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 我服务的社会团体。 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
(四)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的概念 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将 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将来可能发生的 实体权利义务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的 意思表示。

仲裁与经济诉讼法律制度—经济诉讼(经济法课件)

仲裁与经济诉讼法律制度—经济诉讼(经济法课件)

四、督促程序
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的申请,向债 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债权人 清偿债务的法律程序。
五、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在票据持有人的票据被盗、 遗失或者灭失的情况下,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以公告的方式催告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间内申报权 利,如果逾期无人申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 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
一、经济诉讼的概念
经济诉讼,也称经济审判,是指人民法 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
概 依法审理经济纠纷并做出裁判的诉讼活 念 动。经济诉讼主要发生在平等的民事主
体之间。因此,其诉讼活动主要适用 《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规定。
二、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
(一)共有原则
共有原则是指经济诉讼、民事诉讼、行政 诉讼等诉讼法律共同奉行的原则,例如,审判权 由法院行使原则;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对当事人在 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检察院对法院审判活 动进行监督的原则等。
二、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
(二)特有原则
特有原则是指由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专门 适用于民事诉讼、经济诉讼的原则。经济诉讼的 特有原则有五个,即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调解原 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和支持起诉原则。
三、经济诉讼的基本制度
(1)合议制度 (2)回避制 (3)公开审判制度 (4)两审终审制度
课程小结
二、第二审程序
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 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 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上诉案件进行审理所 适用的程序称第二审程序。
三、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 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

经济诉讼与经济仲裁经济法

经济诉讼与经济仲裁经济法

经济诉讼与经济仲裁经济法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经济活动中,经济纠纷不可避免。

当这些纠纷出现时,经济诉讼和经济仲裁作为解决经济争议的重要手段,发挥着关键作用。

同时,经济法作为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为经济诉讼和经济仲裁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经济诉讼,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法院的审判程序来解决经济纠纷。

当一方认为自己的经济权益受到了侵害,便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在经济诉讼中,法院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证据,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

经济诉讼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

一旦法院作出判决,当事人必须遵守。

这是因为法院的判决是基于国家的法律权威和强制力。

同时,经济诉讼的程序相对较为严格和复杂,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例如,起诉、受理、审理、判决等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

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诉讼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但也可能导致诉讼过程较为漫长,耗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

经济仲裁,则是一种由双方自愿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

当事人通过签订仲裁协议,约定将争议提交给特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仲裁机构通常由专业的仲裁员组成,他们具有丰富的经济和法律知识,能够快速、高效地解决争议。

与经济诉讼相比,经济仲裁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仲裁程序和规则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约定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以满足双方的特殊需求。

而且,仲裁过程通常较为保密,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声誉。

此外,仲裁裁决也具有终局性和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结果。

经济法在经济诉讼和经济仲裁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经济法规定了各类经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经济活动的基本规则。

例如,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明确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和法律责任;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合同法中,规范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违约责任等。

这些法律规定为经济诉讼和经济仲裁提供了明确的裁判依据。

在实际应用中,选择经济诉讼还是经济仲裁,取决于多种因素。

首先,需要考虑纠纷的性质和复杂程度。

如果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且需要权威性的判决,经济诉讼可能更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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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与人身权有关的案件不能进行仲裁。
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应排除在经济仲裁范围之外。劳动争议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 承包合同纠纷,因其法律关系的特殊性,不适用《仲裁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
仲裁协议 :
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的协 议。
(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 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3、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起诉时,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2、审理前的准备 3、开庭审理 经济纠纷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 行。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二)简易程序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三)第二审程序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 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
4、申请仲裁的事项具有可裁性。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 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五、仲裁程序
(一)仲裁申请和仲裁申请的受理
1、仲裁申请 申请仲裁条件
有仲裁协议 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协议管辖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合同签 订地或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5、共同管辖 (三)移送管辖和指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管辖
三、经济诉讼的主要程序 (一)第一审普通程序 1、起诉与受理 起诉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4、抗诉再审 (五)执行程序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 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而且申请执行的期间适用中止、中断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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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仲裁条款 单独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的内容 下一页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仲裁事项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 ×购销合同
…… 第× ×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 _____仲裁委员会 仲裁。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2、辩论 3、和解与调解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4、裁决
采用合议制仲裁庭的,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做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 记入笔录。
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做出裁决。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 、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2、仲裁申请的受理 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
(二)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的组成方式 仲裁员必须回避问题
合议制仲裁庭 独任制仲裁庭
(三)开庭和裁决 1、开庭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 作出裁决。
(四)审判监督程序 1、自行再审 2、提审或指令再审 3、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原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的二年内提出。
在二年后,出现拒以做出的判决、裁定被撤销或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 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仍可提出 再审申请。
第二节 经济诉讼 一、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受案范围 二、经济纠纷案件的管辖 (一)级别管辖 (二)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 2、特殊地域管辖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裁决的撤销与执行
(一)裁决的撤销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 请撤销裁决: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二)裁决的执行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 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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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 甲方:…… 乙方:……
双方同意,愿就xxxxxxxxxxxxxxx争议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签名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名盖章 年月日 返回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 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协议生效要件: 1、仲裁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2、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3、当事人意思表示要真实,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第十七章经济纠纷仲裁与诉讼
仲裁特点
第一节 经济仲裁 民间性 灵活性:当事人可选择
快:一裁终局
是否仲裁 仲裁机构 仲裁员 仲裁规则
协议管辖: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仲裁员条件要求高:裁决质量好 以开庭不公开为原则:利于今后合作
仲裁的收案范围: 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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