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公路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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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公路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摘要:近几年来,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蓬勃发展,已被省政府纳入“八件实事”之一,仅2011年,就完成县到乡镇公路改造1850km,农村公路通畅工程22255km,通达工程3723km,分别超年度目标52.7%、122.6%和9.5%,成为最受农民兄弟欢迎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文章结合该项目中农村公路施工经历,对如何搞好农村公路建设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农村公路建设、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

一、引言

该公路主线长27.84km,沿线经过3个乡镇、1个经济开发区和10个建制村。据统计,在公路项目中,包含农村公路改造31km,其中县道14km,乡道17km;新建农村公路56km,其中乡道8km,村道48km。自2005年初至2007年底,沿线县、乡政府改造和新建了农村公路97km,其中县道27km,乡道33km,村级道路37km。

二、目前农村公路面临的问题

从农村公路的建设情况看,地方政府自主建设的农村公路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2.1建设管理机构不健全

农村公路主要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长期以来,县交通局主要负责县道建设和管理,县公路管理所则负责县道施工和养护。而乡道由镇政府直接管理并组织施工,村级道路由村委会进行改造和新建,镇政府给予经费补助和考核,结果是政府直接管理的工程质量较差,问题较多。乡、村道路建成以后,政府也未成立专门的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机构,修好的公路无人管养,影响了农村公路建设可持续发展。如果成立项目法人专门负责对建设工程进行全面、系统管理,不仅能提升工程整体质量,还会对施工安全、造价管理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2缺乏合理的公路建设规划

农村公路曾经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没有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也没有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范围,公路部门只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地编报区域性公路建设规划。因受建设资金和体制的制约,这些规划很难实施,出现过按“长官意志”办事,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的现象。对公路的设计走向、通达要求和技术等级没有经过科学、系统的论证,造成公路建设质量不高和重复建设,影响了农村公路网络的系统布局和通达性,违背了科学精神和自然规律,具有较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为减少征地和拆迁,减小工程量,现有的农村公路改造只有在老路基础上进行,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2.3建设资金不足

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筹集主要来自政府投资和地方集资。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某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有限,投入到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依靠农民自身投工投劳或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筹资也非常有限。资金短缺成为了制约农村公路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2.4质量管理和安全控制不严

多数农村公路未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设计和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水平不高,个体户承包施工的现象普遍。市交通质监分站尚未对农村公路实施质量和安全监管,县交通局或镇政府直接参与工程监督,监督工作经常流于形式,且项目法人和监理缺失,个别领导意志决定了施工的状态,个体老板为追求经济效益,对建设工程未采取有效的质量管理和安全保证措施,施工和项目管理混乱,导致局部工程质量不稳定,部分项目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

2.5公路养护机制不健全

农村公路建成通车以后,管养机制与养护资金问题非常突出,农村公路“重建设轻管养”的现象相当严重,养护工作停留在表面,有些公路还无人养护,导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采取多种办法修建起来的一批农村公路,因缺乏有效的管养而受到损坏,严重影响了农村公路的正常使用和使用寿命。

三、改进措施与建议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好与差,决定了它的进一步发展和投资效益。政府部门应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让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惠及千家万户,真正成为农民兄弟的致富路,政府有作为的德政工程。

1)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我省已经成立了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和建设办公室,各市州、县也应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按照建设项目管理要求,农村公路建设应确立项目法人,负责具体执行农村公路建设的招标、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县道可按照50km以上规模为单位,成立项目法人;乡道和村道根据工程量大小,可按照一个或一个以上乡镇为单位,成立项目法人,让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公路养护职责范围为:县道由县公路管理所负责养护管理,乡村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养护管理,县公路管理所提供技术支持。真正做到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可考虑扩大路政大队的工作范围,县级路政大队派专人常驻乡政府,切实担负起乡、村道路路政管理,维护好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对超重超载车辆依法打击。对农村公路建设实行目标考核制度,严格兑现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对优秀的建设管理团队和个人,进行物质奖励,并推广他们的先进做法,提升我省农村公路整体建设管理水平。

2)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农村公路有序协调发展。农村公路应根据国省干道公路网规划,按照县、乡、村道的顺序,本着县道与国省道、乡道与县道、村道

与乡道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合理布局,纵横结合,做到近期目标和远景规划相统一;应着眼经济建设的大局,优先考虑当地农业资源、旅游资源、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为农村调整产业结构,为农民致富奔小康创造条件;应遵循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在实现“大动脉”畅通的情况下,逐步丰富“毛细血管”,避免出现“断头路”、“卡脖子路”以及干线公路施工时支线受损的现象。

3)依靠政策,拓宽农村公路融资渠道,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核心是政策,关键是资金。落实建设资金,是农村公路建设的前提。地方政府应完善农村公路筹资政策,加大政府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性,落实配套资金。建立完善以国家和省市扶持、县乡镇主体投资、社会和市场化融资、国省道和农村公路捆绑贷款、企业和个人捐款、农民群众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积极投工投劳相结合的多种筹资体制,从根本上保证农村公路建设和管养所需资金。国家和省财政补助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时,应综合考虑各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工程建设难易程度,对于经济发展落后或地形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地方,在资金补助政策上予以倾斜,以促进农村公路同步发展。尽管农村公路具有较强的社会公益性,但同样可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直接或间接筹集建设资金。一是从沿线土地增值和服务业增收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农村公路建养;二是通过拍卖道路冠名权筹措部分资金;三是进一步挖掘公路沿线的广告效益,做好资金筹集文章。在吸纳民间资本融入农村公路建养事业时,对投资的企业和个人,可给予省重点工程相关优惠政策,所投入的资金可以直接抵扣税收。通过实施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更多投资者。

4)规范建设程序,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农村公路竣工验收可参照交通部现行《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省交通厅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完成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编制,经监理和项目法人验收合格后保存。验收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牵头,质监、设计、监理、施工和沿线村民代表参加,对照设计图和技术规范,结合内业资料,对设计、监理和施工质量进行现场检测、评分,只有被验收为合格的工程才能投入使用。对部分存在质量缺陷的工程,须在质量保证期限内修复并通过验收。

5)坚持建养并重,建立农村公路养护长效机制。俗话说:三分建,七分养,公路养护更为重要。农村公路养护受到资金和体制等因素的影响,基本上处于被动状态,有些地方甚至停滞不养,严重影响了公路的使用寿命。为此,地方政府应牢固树立“建养并重”的思想,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的长效机制,确保公路畅通完好。一是建立有稳定资金来源的养护基金,由省、市每年投入和县、乡政府筹措一定比例的资金积累滚动使用;二是建立行之有效的养护运行机制,坚持农村公路自修自管、民办公助和民工建勤相结合的方针,形成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专群结合,以地方政府为主的养护管理模式;三是积极改革和完善符合市场运作规律的农村公路养护运行机制,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养护市场化。可以在农民承包养护的政策上给予优惠,发挥农民自己建设自己养护的积极性。

6)正确处理好农村公路建设与农村公路站场建设和运输发展的关系。公路建设是手段,发展运输是目的。建设农村公路的根本目的是解决农民百姓的出行和运输问题,使农民兄弟从泥泞中走出来。要按照“路站运一体化”原则,根据公路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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