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部奖励处罚条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营运部奖罚条例

为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员工行为,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提高本部门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做到奖惩分明,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奖惩

1.奖励形式:A.书面表扬;B.奖金;C.加薪;D.晋升

2.奖励条件:有以下表现者,由分部推荐给部门研究呈报,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执行。

(1)对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中宾客常给予高度评价,创造优异成绩者;

(3)制止重大事故,避免损失者;

(4)严格执行公司及部门的各项制度,成绩显著者;

(5)控制开支、节约费用、物料有明显成绩者;

(6)对设备的技术革新有成绩者;

(7)提高营业创新,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8)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表现优秀者;

(9)拾金不昧者;

(10)敢于伸张正义者。

二、处分

为维护会所利益,使员工保持应有的工作效率和高效的服务水准,本部实行下述处罚条例。员工除应遵守本条例外,还应该遵守营运部各分部门制订的处罚管理条例。对员工所作的处分包括行政处分和经济处分。行政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通报批评、开除。

(一)处罚种类

1.口头警告:对违规性质、情节较为轻微的员工,由部门主管作出口头警告,并通报人事备案、员工如在一个月不再重犯,可申请撤销备案;

2.书面警告:对于再次违规但情节尚不严重的员工,由部门经理做出书面警告处分,并通报人事备案、员工如在一个月内不再重犯,可申请撤销档案登记;

3.记过:初犯甲类的员工,由部门经理提出处理意见,报人事审核;

4.记大过:对犯甲类过失情节较严重的员工,由部门经理提出记大过处理意见,报人事审核;

5.通报批评;对于再犯甲类过失或初犯乙类过失的员工,由部门经理作出通报批评的处理意见,依次报人事、总经理室审批;

开除:对触犯丙类过失或受通报批评处分仍再犯甲类,乙类过失的员工,经总经理审批,给予开除处分。

部门对违纪员工除作出上述处分,还将受到相应的经济处分,即罚款。受口头警告者处罚款5-10元,受书面警告者处罚10-20元,受记过者处罚20-40元,受记大过者处罚款40-60元,受通报批评者处罚款60-100元。原则上应该立即执行,并从工资中扣除。

(二)过失种类

(三)甲类过失:

1.上下班不到指定的地方签到、签退;

2.不成理由的迟到或早退;

3.仪表仪容不合部门要求;

4.当值时着装不合要求;

5.不佩戴员工证或佩戴失当;

6.工作效率欠佳,影响工作进程;

7.与客人谈话失当;

8.当值时干私事;

9.工作时上网、看电视;

10.在工作岗位吃零食之类;

11.用不礼貌语言对待同事;

12.在禁止员工吸烟的地方吸烟;

13.随地吐痰,乱抛垃圾;

14.未经上级同意,不参加会议;

15.无事到别的岗位闲逛;

16.利用公司电话办私事;

17.非当值时间或在公司之外的地方穿制服;

18.故意损坏制服;

19.违反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20.息业后在公司内无故游荡;

21.在公司内或当值时行为不检点,例如高声大笑、嬉戏、互相追赶或喧哗吵闹等;

22.在非指定地方进食或将公司出售物品带进公司;

23.未能保持本人工作范围之整洁卫生。

乙类过失:

1.未经主管同意私自调班;

2.两天以内的旷工;

3.对客人不礼貌;

4.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

5.当值时睡觉或撤离职守;

6.当值时会亲友;

7.未经同意,私自带人参观;

8.私自将公司设备外借;

9.疏忽大意或蓄意损耗客人、公司的财物;

10.盗取或偷吃客人、公司的食物饮品;

11.故意多收或少收客人费用;

12.私自处理客人遗留的物品;

13.发生事故不报告或报告不实;

14.扰乱公司安宁;

15.委托或代入签到、签退;

16.招摇生事、影响客人、同事的声誉;

17.私配公司钥匙;

18.破坏公司的一般设备、财产;

19.不遵守公司之保安措施;

20.对外界或公司有利益冲突之争者提供帮助;

21.未经有关人员批准,擅自携带公司物品离开公司;

22.展示不道德之图画、照片;

23.未经允许擅自驾驶公司之车辆或开动任何机械设施;

24.将员工证或工作服给予他人使用;

25.擅自在公司内张贴、移去或派发任何文稿及传单;

26.在公司内私藏酒水等;

27.未经部门经理允许当值期间出公司;

28.未经部门经理允许私自替客人购买公司未出售商品。

丙类过失:

1.危害客人或同事;

2.向客人索取报酬;

3.调戏、欺侮、恐吓客人及同事

4.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

5.任何盗窃行为;

6.挑拨或参与打架事件;

7.私换外币;

8.破坏公司重大设备;

9.泄露公司机密情报;

10.谎报火警等案情;

11.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接受其他人行贿;

12.组织小集团与公司对抗;

13.破坏公司的重要资料;

14.给公司的营业造成重大影响;

15.在公司内发生任何不道德行为;

16.旷工达三天;

17.携带任何凶器入公司;

18.在公司内私售酒水或其他物品;

19.任何伪造文件或证件的行为;

20.骚扰客人;

21.任何不诚实行为;

22.严重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任何行为;

2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三、投诉

任何员工对工作、生活及所受的处分,都有依正常渠道提出投诉的权利,但不得对外宣传,借外部影响给公司施加压力,以达到个人目的。公司亦给予员工申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因员工申辩而擅自将处罚加重。

1.关于工作方面的投诉,只能逐级上级提出。当对部门经理所作的处理不满意时,可以向人事部提出,仍未满意答复时,可以向总经理提出。注意员工提出投诉时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

2.员工对生活方面有不满意时,可以直接向人事提出投诉。对人事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时,再向部门经理提出;

3.员工对自己所受的处分不满时,可以逐级向上级提出投诉,直至总经理。仍不满意时,再依人事、总经理的顺序提出投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