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生态功能区划简本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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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鄂政发[2012]106号【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2.12.21【实施日期】2012.12.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鄂政发〔2012〕106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是我省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

编制实施《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对推进形成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重要战略支点,实现富民强省目标,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

各地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原则、要求以及本地区主体功能定位,对本地区国土空间进行功能分区,明确各功能分区的定位和边界、发展目标和方向、开发和管制原则等,并认真组织实施。

省政府各部门要根据《规划》明确的任务分工和要求,调整完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人口、环境等相关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全面做好《规划》实施工作。

湖北省人民政府2012年12月21日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目录序言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自然状况第二节综合评价第三节主要问题第四节面临挑战第二章指导思想第一节开发理念第二节主体功能区划分第三节开发原则第四节重大关系第三章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第一节主要目标第二节战略任务第三节未来展望第四章湖北省主体功能区划第一节区划方案第二节重要指标统计分析第五章重点开发区域第一节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第二节国家层面重点开发区域第三节省级层面重点开发区域第六章限制开发区域第一节国家层面农产品主产区第二节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第三节省级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第七章禁止开发区域第一节功能定位第二节管制原则第三节近期任务第八章能源与资源第一节主要原则第二节能源开发布局第三节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布局第四节水资源开发利用第九章保障措施第一节区域政策第二节绩效考核评价第十章规划实施第一节职责分工第二节实施机制附件1:湖北省禁止开发区名录附件2:其他重点开发的城镇附件3:附图湖北省地处中国中部和长江中游,山地平原兼有,气候温暖湿润,土地类型多样,国土空间自然禀赋优势突出。

湖北省主体功能规划

湖北省主体功能规划

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目录序言(6)第一章规划背景(7)第一节自然状况(7)第二节综合评价(8)第三节主要问题(10)第四节面临挑战(12)第二章指导思想(13)第一节开发理念(13)第二节主体功能区划分(15)第三节开发原则(18)第四节重大关系(22)第三章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24)第一节主要目标(24)第二节战略任务(26)第三节未来展望(28)第四章湖北省主体功能区划(31)第一节区划方案(31)第二节重要指标统计分析(33)第五章重点开发区域(35)第一节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35)第二节国家层面重点开发区域(37)第三节省级层面重点开发区域(46)第六章限制开发区域(53)第一节国家层面农产品主产区(53)第二节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57)第三节省级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68)第七章禁止开发区域(72)第一节功能定位(72)第二节管制原则(73)第三节近期任务(77)第八章能源与资源(79)第一节主要原则(79)第二节能源开发布局(81)第三节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布局(82)第四节水资源开发利用(83)第九章保障措施(85)第一节区域政策(85)第二节绩效考核评价(95)第十章规划实施(98)第一节职责分工(98)第二节实施机制(101)附件1:湖北省禁止开发区名录(104)附件2:其他重点开发的城镇(111)附件3:附图(113)序言湖北省地处中国中部和长江中游,山地平原兼有,气候温暖湿润,土地类型多样,国土空间自然禀赋优势突出。

随着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和湖北省全面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湖北省已经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

从现在起至2020年,将是湖北省国土开发空间结构快速变化的新阶段。

将国家战略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有机结合,打造高效、协调和可持续的省域国土开发空间结构,是缩小省内不同区域之间人均收入、公共服务和生活水平的差距,实现全省经济布局、人口分布和资源环境三位一体空间均衡的必要前提和有力保障。

湖北这28个县市竟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快来为家乡投票加油!

湖北这28个县市竟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快来为家乡投票加油!

湖北这28个县市竟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快来为家乡投票加油!家乡的碧水蓝天被国家认可了!湖北28个县市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榜上有名什么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区是国家为了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在生态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区域生态特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制定的全国生态功能区划。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有什么用?让家乡更加水碧、天蓝、地绿,干净、整洁、有序,让广大群众生活得更加安逸、舒心。

并有更大对家乡的财政、投资等政策支持力度。

让咱们家乡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快速发展,居民健康卫生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竹溪县“绿色长廊,生态竹溪”竹山县“绿色崛起,大美竹山”房县“魅力房县,风景如画”丹江口市寻源丹江口,问道武当山神农架林区“寻梦神农架,探秘大自然”郧西县“七夕故里,中国郧西”郧县五丁於蜀道,武陵之桃源“楚国故里,灵秀保康”南漳县“八百里金南漳”利川市重庆这边,凉城利川建始县“人类起源地,自然探秘区”宣恩县山水养生福地,纯情土苗侗家巴东县“壮美三峡,神奇巴东”兴山县“大美兴山,昭君故里秭归县“屈原故里,诗意秭归”夷陵区“魅力三峡,山水夷陵”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巴人故里,情醉古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魅力五峰,名茶之乡”咸丰县“荆楚展雄姿,咸庆丰年来”来凤县“仙境佛地,凤舞土家”鹤峰县“土家风情,秀美鹤峰”麻城市人间四月天,麻城看杜鹃天下大别山,美景在罗田英山县“中国好空气,英山森呼吸”红安县“英雄红安,将军摇篮”浠水县一多故里,魅力浠水通城县“生态古邑,人文通城”通山县“灵动山水,醉美通山”开始投票。

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

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

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字体显示:【大】【中】【小】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为保护和改善武汉市地表水环境,确保全市地表水资源的持续利用,对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进行合理的划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地表水环境保护工作,结合我市地表水环境的实际和城市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以下简称功能区类别)。

1 适用范围1.1本功能区类别划分范围包括武汉市市域内的主要江河、湖泊(水库)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1.2水环境状况受季节影响大的河流、湖泊(水库),不列入本功能区类别。

1.3其它小型的地表水水域因其水量少、面积小,不便于集中管理,其功能区类别由各区环境保护局会同有关部门划定,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及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2 引用法规及标准下列法规及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功能区类别中引用而构成功能区类别的条文。

在本功能区类别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不有效。

当所示法规和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2.1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通过)《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纲要》(国家环保局[90]环管水字第104号)2.2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ZB1-1999)《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3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分类依据地表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其划分为五类:I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I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IV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V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湖北省情(2024)

湖北省情(2024)

未来规划
加快武汉天河机场国际航空枢纽建设,提升国际通达能力;完善支线机场布局和功能定位,推动通用 航空发展;加强航空货运设施建设,提高航空物流效率。同时,推动航空产业与旅游、文化等产业融 合发展,打造航空经济产业链。
2024/1/28
18
05 湖北省旅游产业 发展
2024/1/28
19
旅游资源类型及特色景点介绍
湖北省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传统 产业绿色化改造和新兴绿色产业发展,构 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
绿色低碳技术创新
绿色生活方式推广
湖北省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推 广先进适用的环保技术和装备,提高资源 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2024/1/28
湖北省积极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提高 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科技事业
湖北省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专利申请和授权量逐年增加。在光电子、生物 医药、新材料等领域取得了一批重要科研成果,并成功转化应用于生产实践。
2024/1/28
13
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成就
2024/1/28
医疗卫生事业改革
湖北省近年来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 层医疗服务能力。同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分级 诊疗制度建设。
经济增长
社会文化
旅游产业对湖北省经济增长具有显著 贡献。旅游业的发展直接带动了交通 、住宿、餐饮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创 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和税收收入。同时 ,旅游业的发展也促进了湖北省产业 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旅游业的发展对湖北省社会文化产生 了积极影响。一方面,旅游业促进了 不同地域、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 合,有助于提升湖北省的文化软实力 ;另一方面,旅游业的发展也推动了 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增强了 民众的文化认同感和自豪感。

武汉市水功能区划

武汉市水功能区划

武汉市水功能区划2004-12-20(武汉市水务局二OO四年十二月)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加强水资源保护,武汉市水务局组织编制了《武汉市水功能区划》。

区划以满足水资源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为目的,根据武汉市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开发利用现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质和水量的需求,统筹规划,合理确定了全市主要水域的主导功能、功能顺序和水质管理目标。

以此作为水资源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依据。

一、水域范围江河长江、汉江武汉市境内干流及其一级支流;流域面积大于700 km2的天然二级支流。

湖泊中心城区列入《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的全部湖泊;远城区水面面积大于0.1km2且列入《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的湖泊;市境内跨区的湖泊。

水库全水库全市大、中型水库及具有建制镇饮用水供水功能且供水人数达一万人以上的小(一)型水库。

三、技术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2941—91)《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T14529—93)四、水功能区分类水功能区划采用两级分区体系,即一级区划和二级区划。

一级区划主要解决地区之间的用水矛盾,二级区划主要解决部门之间的用水矛盾。

全市共划分一级水功能区 177个,二级水功能区 62个。

其中33个一级水功能区和26个二级水功能区由《湖北省水功能区划》划定。

一级区划分为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和缓冲区四类。

保护区指干流及主要支流源头区,重要的调水水源区,重要供水水源地,以及对自然生态及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有重要意义的水域,已划定保护区1个;保留区指目前开发利用程度不高,为今后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而预留的水域。

已划定保留区131个;开发利用区指具有满足工农业生产、城镇生活、渔业和游乐等多种需水要求的水域,已划定开发利用区45个;缓冲区指为协调省际间、矛盾突出的地区间用水关系,以及在保护区与开发利用区相接时,为满足保护区水质要求而划定的水域,全市未划缓冲区。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_附件1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_附件1

附件1:重庆市合川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简本)二О二一年十月1 总则1.1 评价目的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安全为目标,论证《重庆市合川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生态环境合理性和环境效益,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明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建议和管控要求,为规划决策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1.2 评价原则(1)早期介入、过程互动评价在规划编制的早期阶段介入,在规划前期研究和方案编制、论证、审定等关键环节和过程中充分互动,不断优化规划方案,提高环境合理性。

(2)统筹衔接、分类指导评价工作应突出不同类型、不同层级规划及其环境影响特点,充分衔接“三线一单”成果,分类指导规划所包含建设项目的布局和生态环境准入。

(3)客观评价、结论科学依据现有知识水平和技术条件对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进行客观分析,评价方法应成熟可靠,数据资料应完整可信,结论建议应具体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

1.3 评价范围、时段及标准1.3.1 评价范围与时段评价范围与规划范围一致,即合川区域范围,其中重点评价范围为规划探矿权和采矿权区块及周边影响区。

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目标年为2025年。

评价时段为规划时段,即2021-2025年。

1.3.2 评价标准(1)环境功能区划评价区内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执行《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渝府发〔2016〕19号)等规定,一类功能区内的建设用地及其以外所设300米宽的缓冲带,原则上按一类功能区管理,其他区域属于二类功能区。

评价区内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局部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2016〕43号)等规定。

评价区内声环境功能区划执行《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90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修正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渝环发〔2007〕78 号)及《重庆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渝环〔2018〕326号)等规定。

生态功能区的名词解释

生态功能区的名词解释

生态功能区的名词解释生态功能区是指以生态系统为基础,按照生态学理论和原则,将一定区域内的自然和人文要素有机地组织起来,实现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区域规划和管理模式。

生态功能区的划分是为了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稳定性和功能,并在此基础上合理利用资源,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地理、生物、水文等多种要素的分析,对区域内的不同生态功能进行识别、评估和划定,并制定相应的管理策略,确保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可持续性。

首先,生态功能区划分是基于生态系统的空间特征和功能需求。

生态功能区的划分依据主要包括土地类型、地形、气候、土壤、植被、水资源等自然要素以及人文要素和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通过对这些要素进行系统分析和综合评估,可以将区域内的生态功能分成自然保护区、生态重建区、生态修复区等不同类型的区域。

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原始的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生态重建区通过人为手段恢复受破坏的生态系统;生态修复区则是通过修复措施恢复受损的生态功能。

其次,生态功能区划分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生态系统和促进可持续发展。

生态功能区的划分不仅仅是为了保护自然生态系统,还兼顾了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安全。

通过合理划分生态功能区,可以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维护地区的水源地、森林资源、草原资源等重要生态功能。

同时,生态功能区的划分也可以有效规划和管控人类活动,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的健康发展。

通过合理规划和管理,可以实现生态与经济的良性互动,推动地区的绿色发展。

另外,生态功能区的划分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生态功能区的划分涉及生态、经济、社会等多个领域的利益,需要综合各方利益,协调各方关系。

在划分过程中,应当倾听社会各界的声音,充分表达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并通过多方沟通和协商来解决潜在的矛盾和冲突。

只有在广泛的参与和协商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生态功能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最后,生态功能区划分需要统筹规划和有效管理。

生态功能区划分只是一个起点,需要有效的管理和执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

三峡生态经济区功能区划与产业空间布局.

三峡生态经济区功能区划与产业空间布局.

三峡生态经济区功能区划与产业空间布局1生态经济功能区划指标体系的建立三峡生态经济区的界定生态经济区域是在人类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以某种生态资源利用方式为主,具有特殊生态经济问题的地域单元。

三峡生态经济区在地域范围上即三峡库区,包括从湖北境内三峡大坝到回水区重庆江津段沿长江干流地处西部山区与中东部丘陵平原地区的连接重庆市、湖北省的一块相邻区域,由于特有历史文化、经济产业特点、三峡工程建设、罕见的大规模移民和淹没区的迁建、库区生态环境保护等种种因素而形成一个特殊的、完整的经济区域。

生态经济功能区划分是从区域生态经济系统整体出发,根据自然环境特征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把特定的空间划分为不同功能的区域单元,是对生态经济要素和生态经济活动在空间存在状态的分类。

通过对区域生态、经济要素的空间状态及其内在联系的分析,明确不同生态经济区的生态特征和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探讨生态经济的发展方向、途径和对策,有针对性的建立不同区域各具特色的产业结构优化与产业生态化模式,为决策部门调控优化区域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发展生态经济,实现区域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供有效依据。

通过生态区划有利于提供最佳的社会经济发展前景和最少的自然生态系统损失或破坏[]。

三峡生态经济区整体经济实力较弱,生态环境脆弱,其现有经济结构、产业特点以及社会结构,和社会超常规发展的要求与生态环境承载力和生态保护建设的矛盾特别突出,区域内不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特征明显,有必要在三峡生态经济区内进一步进行生态经济功能区划分,以突出不同区域的特点,因地制宜制定不同的发展战略,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及最佳整体生态经济效益。

生态经济区划综合指标体系生态经济区划分的理论依据主要是生态经济系统的地域差异性、区内相似性和发展阶段性。

既要考虑不同地区的生态、经济的差异性,把具有不同生态、经济、社会特点的区域划分开来;又要考虑区域内部的共同性,进行同类相聚;还要考虑不同地区发展阶段性的不同,以利于区域空间类型的递进与完善。

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0-2014

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0-2014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鄂政办发〔2010〕95号关于印发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0—2014年)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0—2014年)》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九月九日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0—2014年)第一章梁子湖概况第一条湖泊与流域梁子湖是我省第二大淡水湖,地跨武汉市江夏区和鄂州市,在常年平均水位时,长为44.3公里,最大宽度9.9公里,面积225平方公里,平均水深2.5米,贮水量6.5亿立方米。

梁子湖流域跨武汉、鄂州、黄石、咸宁四市,集水面积2085平方公里。

第二条水系与水位梁子湖入湖河港多达30余条,主要入湖河港为高桥河、金牛港、朝英港、徐家港、张桥港、山坡港、宁港等7条。

高桥河长64.4公里,集水面积893平方公里,占流域陆上汇水面积一半,入湖水量占50%以上。

出水口仅长港一处,河道全长46.6公里,至樊口新闸排入长江。

梁子湖多年平均水位18.25米,堤内湖水滞留时间为0.53年。

第三条湖泊变迁梁子湖原为通江敞水湖,高水位时与保安湖和鸭儿湖连成一片。

解放初期梁子湖面积近409平方公里,五十年代初,先后在鄂州市境内修筑了小南湖堤、广家洲、东井、湖赛、鲁家湖、涂镇湖、蔡家海等围堤76处,堤线总长89.3公里,鸭儿湖、保安湖、三山湖与梁子湖完全分开;1960年开始,江夏区境内相继修筑了张桥湖、山坡湖、仙人湖、马场湖和牛山湖等湖泊的围堤共24处,围垦面积150平方公里,到2008年梁子湖水域面积比解放初期减少近一半。

第四条社会经济状况梁子湖流域现有人口约71万,其中城镇常住人口约11万人,是相对贫困的农业区,2008年流域内生产总值128亿元,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占31%、43%、26%,农民人均纯收入4687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种植业、水产业、畜牧业为农业支柱产业。

工业和服务业相对落后,全流域现有工业企业166家,企业规模较小,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企业36家。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林业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林业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自然保护【发文字号】鄂环发[2011]22号【发布部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林业厅【发布日期】2011.09.15【实施日期】2011.09.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鄂环发[2011]22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自1982年建立首个自然保护区----神农架自然保护区以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省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全省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64个,为保护我省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维护我省生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目前我省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如机构不健全,资金投入不足,土地权属不清等,极大地制约了自然保护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规范我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提高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经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共同研究,制定了《湖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林业厅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湖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工作指南(试行)为提高我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推动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从规模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促进自然保护区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省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现状,制定我省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工作指南。

一、适用范围管理评估考核范围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关工作按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10月26日公布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6号)执行。

生态功能区划

生态功能区划

生态功能分区方案文中部分内容来自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生态功能区划技术暂行规程》。

生态功能分区:生态功能分区就是依据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以及生态环境特征的相似性与差异性而进行的地理空间分区。

区划依据与分区等级:分区等级生态功能区划分区系统分三个等级。

为了满足宏观指导与分级管理的需要,必须对自然区域开展分级区划。

首先从宏观上以自然气候、地理特点划分自然生态区;然后根据生态系统类型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类型划分生态亚区;最后根据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环境问题划分生态功能区。

区划依据生态功能区划的依据,即划分各级生态功能区划单位的根据。

不同层次的生态功能区划单位,其划分依据应就是不同的。

生态功能区划进行3级分区。

一级区划分:以中国生态环境综合区划三级区为基础,各省市可根据管理的要求及生态环境特点,做适当调整。

二级区划分:以主要生态系统类型与生态服务功能类型为依据。

城市及城市近郊区可以作为二级区。

三级区划分:以生态服务功能的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等指标为依据。

分区方法一般采用定性分区与定量分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区划界。

边界的确定应考虑利用山脉、河流等自然特征与行政边界。

(1)一级区划界时,应注意区内气候特征的相似性与地貌单元的完整性。

(2)二级区划界时,应注意区内生态系统类型与过程的完整性,以及生态服务功能类型的一致性。

(3)三级区划界时,应注意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等的一致性。

分区命名依据3级分区分别命名,每一生态功能区的命名由3部分组成。

一级区命名要体现出分区的气候与地貌特征,由地名+特征+生态区构成。

气候特征包括湿润、半湿润、干旱、半干旱、寒温带、温带、暖温带、(南、中、北)亚热带、热带等,地貌特征包括平原、山地、丘陵、河谷等。

命名中择其重要或典型者用之。

二级区命名要体现出分区的生态系统与生态服务功能的典型类型,由地名+类型+生态亚区构成。

生态系统类型包括森林、草地、湿地、荒漠、河口、滩涂、农田、城市等。

湖北省地表水(江

湖北省地表水(江

Ⅲ类
水系 水域名称 名称
水 域范围
主 要适用功能
执行环境质量标准 (GHZB1-1999)
的类别
备注
安陆市入境至解放山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 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Ⅱ类
府河
随州市、广水市、安陆市 解放山至出境河段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 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一般鱼类保护区
Ⅲ类
云梦县隔蒲桥上游 2km 一般工业用水区
至武汉市黄花涝河段
Ⅱ类
集 中 式生 活饮 用 水 水
枝江市、江陵市、当阳市、
沮漳河
源 地 二级 保护 区 , 一
荆州市河段
般鱼类保护区
Ⅲ类
集 中 式生 活饮 用 水 水 四湖 江陵市、监利县、洪湖市河
源 地 二级 保护 区 , 一
总干渠 段 般鱼类保护区
Ⅲ类
内荆河 监利县、洪湖市河段
一般工业用水区
长一
潜江市、监利县、洪湖市、 集 中 式生 活饮 用 水 水
利 河 荆门市、钟祥市河段 江
汉北河 天门市、汉川市河段
一般工业用水区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 源地二级保护区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 源地二级保护区
Ⅳ类 Ⅲ类 Ⅲ类

天门市天门河船闸上游河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
级 天门河 段
源地一级保护区
Ⅱ类

船闸下游河段
流 马拦河 房县河段
一般鱼类保护区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 源地一级保护区
江支
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 鱼类保护区

Ⅱ类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
当阳市、枝江 市、宜昌县
玛瑙河
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
河段
鱼类保护区
Ⅲ类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

湖北省水功能区划

湖北省水功能区划

终止断面 小林镇大坡岭 小林镇新湾 蔡河镇金家湾 宣化店镇赵家畈 三峡坝址 葛州坝 石板坪水文站 巴东西襄口 兴山县南阳镇响滩 兴山县南阳镇响滩 香溪河口 清港河电站 清港河河口 黄花乡两河口 黄花乡两河口 宜昌市窑湾街办夜 明珠 松滋县陈家店五家 口 虎牙滩 公安县虎渡河口 江陵滩桥镇观音寺 石首人民大垸柴码 头 湖南塔市五码口 洪湖螺山镇 洪湖新滩口 武汉沌口 武汉葛店 鄂州临江 黄州巴河口 鄂州燕矶 鄂州市杨叶乡 黄石市河口镇
长度(km)或 面积(km2)
现状 水质 Ⅲ Ⅲ Ⅲ
水质 目标 Ⅲ Ⅲ Ⅲ

区划依据 开发利用程度不高 省界 开发利用程度不高 重要城市江段
备注
38 12.5 5.5 27 57.2 68 105 8 247 22 99 24 9 103 59.8 92.6 37 38 12 38.5 9 15 38.9 33 18.1km
备注
06071000303000 黄柏河小溪塔开发利用区 06070010101000 长江宜昌中华鲟保护区 06070010203000 长江宜昌开发利用区 06070010302000 长江宜昌~荆州保留区 06070010403000 长江荆州开发利用区 06070010502000 长江荆州保留区 06070010601000 06070010702000 06070010901000 06070011002000 06070011103000 06070011202000 06070011303000 06070011403000 06070011502000 06070011603000 长江石首~监利白鳍豚保 护区 长江监利~洪湖保留区 长江洪湖新螺段白鳍豚保 护区 长江嘉鱼~武汉保留区 长江武汉开发利用区 长江武汉~鄂州~黄州保 留区 长江黄州开发利用区 长江鄂州开发利用区 长江鄂州~黄石保留区 长江黄石开发利用区

生态功能分区和重点保护区域

生态功能分区和重点保护区域

生态功能分区和重点保护区域生态功能分区是指根据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生态环境现状和资源承载能力,将一个地区划分为具有相对一致生态功能的若干个区域。

通过将地区按照不同的生态功能进行划分,可以更好地保护和管理生态环境资源,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功能分区的目标是科学合理地划分和利用地区内的生态功能,维持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和稳定性,促进生态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生态功能分区可以根据不同的地区特点和生态要求进行不同的分类,常见的分类包括:生态保护区、生态修复区、生态景观区、生态农业区等。

生态保护区主要用于保护重要生态系统,包括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等。

生态修复区用于修复和改善已经受到破坏的生态系统,包括矿区修复区、水域修复区等。

生态景观区用于保护和提升地区的生态景观,包括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

生态农业区主要用于发展可持续的农业生产模式,包括有机农业区、农业生态公园等。

重点保护区域是指重要的生态保护区域,是国家对具有特殊生态价值和生态功能的地区进行重点保护的区域。

重点保护区域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示范区等。

自然保护区是指国家根据自然保护的需要划定的、具有特殊科学、教育和观赏价值的地域,主要用于保护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

国家公园是在自然保护区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保护和管理的地区,实行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示范区是指在特殊的生态环境条件下,为了保护和改善森林生态系统,推动可持续经济社会发展而设立的重点保护区域。

重点保护区域的管理措施主要包括:制定和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护和管理重点保护区域所需的资源和环境;加强科学研究和监测控制,确保重点保护区域的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功能的维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重点保护区域的认识和参与;加强执法和监督,确保重点保护区域的保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综上所述,生态功能分区和重点保护区域是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生态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平衡而设立的一种地区分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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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态功能区划(简写本)湖北省环境保护局2004年12月湖北省生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坚卫副省长副组长:夏贤忍省政府副秘书长杨家志省环保局长成员:熊茂浩省计委副主任周顺民省财政厅副厅长张感山省水利厅副厅长余胜伟省农业厅副厅长詹世良省建设厅副厅长林志慧省交通厅副厅长阎新民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天汉省旅游局副局长张和坤省林业局副局长刘晓鸣省环保局副局长湖北省生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晓鸣湖北省环境保护局自然处处长:李炜技术承担单位: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技术协作单位: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科所技术负责人:方芳沈渭寿技术组成员:望志方燕守广张彗说明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全国生态保护纲要》及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湖北省环保局在全省生态现状调查的基础上,于2004年组织编制了《湖北省生态功能区划(报审稿)》,并组织了专家论证会,依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编。

同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省环保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局、省旅游局等8个部门召开了《湖北省生态功能区划(报审稿)》部门论证会,会后依据各部门意见进行了详细修改,于2005年编制完成《湖北省生态功能区划(报批稿)》。

此后又经过长达一年多的修改和审定,完成了《湖北省生态功能区划》的全部修编工作。

生态功能区划,是在系统研究区域生态因子及生态系统结构、过程和功能的空间分异规律基础上,按照一定的区划原则、方法和指标体系,进行生态功能区的划分,为生态系统资源信息的配置提供一个地理空间上的框架。

生态功能区划的指导思想是:以生态系统学理论为指导,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中心,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功能为主要目标,保障地区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确保生态功能发挥的稳定性、生态资源利用的持续性、生物资源保护的有效性,从而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统一。

生态功能区划的目标是:1、明确区域生态系统类型结构及其空间分布特征;2、明确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分布特点及生态环境敏感区;3、明确各功能区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4、整合全省资源,评价不同区域生态服务功能,明确各功能区发展方向,指导分区发展。

生态功能区划的原则是:1、发生学原则:根据地貌单元、流域水系、生态系统的发生、发育、发展规律,突出主导因子,兼顾相关因素;2、相似性原则:根据区划指标的一致性与差异性进行分区,不同区划单位的区划指标具有相对一致性,包括地貌类型相似、生态系统相似、自然资源和发展潜力相似性,存在问题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的相似性;3、区域共轭性原则:所划分的生态功能区域在空间上是完整的自然区域,除了考虑自然地理单元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外,同时考虑行政区的完整性。

4、突出主导功能、兼顾其它功能的原则:突出一个区划单元的主导生态功能或生态过程。

《湖北省生态功能区划》的编制完成与实施将为制定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维护区域生态安全、资源合理利用和工农业生产布局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

一、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根据湖北省生态系统特征和生态环境主要影响因子,湖北省生态环境敏感性分析评价主要选择土壤侵蚀、酸雨、水环境、旱涝和地质灾害等进行单要素及综合敏感性评价。

湖北省生态环境敏感性由低到高分为5级,即不敏感、轻度敏感、中度敏感、高度敏感、极敏感。

其中:极度敏感区面积很小,约占全省面积的3%,主要分布在鄂西北与鄂东南的角落地带,生态环境极其敏感;高度敏感区面积最大,占全省面积的一半以上,鄂北、鄂西的三峡库区、鄂西南、鄂东北的大片区域都属于生态环境的高度敏感区;中度敏感区面积约占全省面积的五分之一,主要包括江汉平原外围的低山丘陵岗地,以及面积较大的湖泊水库,此外鄂西北、鄂西南也有小面积的中度敏感区分布;轻度敏感区面积比例与中度敏感区相当,主要包括江汉平原以及长江沿岸各类平原。

二、生态服务功能评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是针对区域典型生态系统,评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综合特征,主要是根据评价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重要性,分析湖北省典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区域分异,按照一定的分区原则和指标,将区域划分成不同的单元,并明确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重要区域,以反映生态服务功能的区域分异规律。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分4级:极重要、重要、较重要和不重要。

根据湖北省生态系统的特点,选择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洪水调蓄、生态系统产品提供等生态功能进行评价。

湖北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地区主要分布在鄂西地区、鄂东南山地、沿江湖泊及洼地。

重要地区主要分布在鄂东北山地丘陵、鄂中部分丘陵岗地等地区。

较重要地区主要分布在江汉平原和鄂北岗地等地区。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相对不重要地区主要为城镇与农村居住区以及一些未利用土地区等。

三、生态功能区划分区方案第一节生态功能区划方法一、分区依据1、湖北省生态环境现状评价;2、湖北省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3、湖北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4、湖北省地貌分区;5、湖北省土地利用分区;6、湖北省综合农业区划。

二、分区方法根据湖北省自然地理与生态环境特点,为了满足宏观指导与分级管理的需要,湖北省生态功能区划采用3级分区:首先从宏观上以自然地理特点划分生态区;然后在生态区内根据主要生态系统类型划分生态亚区;最后根据生态系统类型、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环境问题划分生态功能区。

一级区划分:以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活动特点为依据,划界时注意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活动特点的一致性,同时尽可能考虑地貌单元和县级行政边界的完整性。

二级区划分:以生态系统类型和特点为依据,划界时注意生态系统类型与过程的完整性。

三级区划分:以生态服务功能的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等指标为依据,划界时注意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环境敏感性的一致性。

三、分区命名一级区命名体现分区的自然地理特征,由地名+特征+生态区构成。

二级区命名体现分区的生态系统的典型类型,由地名+类型+生态亚区构成。

三级区命名体现分区的生态服务功能的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特点,由地名+生态服务功能特点(或生态环境敏感性特点)+生态功能区构成。

第二节生态功能区划方案根据自然地理特征、生态系统类型、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社会经济发展分区特点及生态环境问题,湖北省生态功能区划分为7个一级区(生态区),11个二级区(生态亚区),24个三级区(生态功能区)。

Ⅰ秦巴山地北亚热带常绿-落叶阔叶林生态区Ⅰ1 鄂西北山地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生态亚区Ⅰ1-1 丹江口库区水源涵养与水质保护生态功能区Ⅰ1-2 郧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Ⅰ1-3 汉江中游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Ⅰ1-4 神农架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Ⅱ长江三峡水库生态区Ⅱ1 长江三峡敏感生态亚区Ⅱ1-1三峡库区敏感生态功能区Ⅲ武陵山地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区Ⅲ1 鄂西南山地常绿阔叶林生态亚区Ⅲ1-1清江流域水土保持与生态农业功能区Ⅲ1-2恩施南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Ⅳ鄂中北丘陵岗地农林生态区Ⅳ1 鄂北岗地农业生态亚区Ⅳ1-1 鄂北岗地农业生态功能区Ⅳ2 鄂中丘陵岗地农林生态亚区Ⅳ2-1 大洪山生物多样性与景观保护生态功能区Ⅳ2-2 荆北岗地水土保持与生态农业功能区Ⅳ2-3 安孝丘岗农业生态功能区Ⅴ长江中游平原湿地生态区Ⅴ1 江汉水网平原湿地生态亚区Ⅴ1-1 长江荆江段洪水调蓄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Ⅴ1-2 洪湖洪水调蓄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Ⅴ1-3 江汉水网平原农业生态功能区Ⅴ1-4 松滋丘岗平原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Ⅴ2 武汉城市与湖泊生态亚区Ⅴ2-1 武汉城市生态功能区Ⅴ2-2 梁子湖群湿地生态功能区Ⅴ3 鄂东沿江平原农业与工矿生态亚区Ⅴ3-1鄂东沿江平原农业生态功能区Ⅴ3-2 黄石大冶工矿生态恢复区Ⅵ鄂东北低山丘陵森林生态区Ⅵ1 桐柏山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生态亚区Ⅵ1-1 桐柏山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Ⅵ1-2 桐柏山丘岗农业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Ⅵ2 大别山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生态亚区Ⅵ2-1 大别山水土保持与林特产品生产生态功能区Ⅶ鄂东南低山丘陵森林生态区Ⅶ1 鄂东南低山丘陵常绿阔叶林生态亚区Ⅶ1-1 幕阜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Ⅶ1-2 赤咸丘岗水土保持与农业生态功能区第三节各功能区特点及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Ⅰ秦巴山地北亚热带常绿-落叶阔叶林生态区本区湖北省部分包括十堰市、神农架林区的全部,襄樊市的谷城、保康和南漳3县、老河口市以及宜昌市的远安县,总面积3.82万平方公里,总面积7.82万平方公里,占湖北省国土总面积的20.5%。

本区分为1个生态亚区,4个生态功能区。

Ⅰ1 鄂西北山地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生态亚区本亚区位于湖北省西北部,北靠河南,西邻四川和陕西,属于我国东部季风区的北亚热带秦巴山地气候区,多年平均降水量700~1000㎜,为全省降水最少的地区。

区内地貌形态以山地为主,低山以上的山地面积占总面积的87.4%。

水土流失极其严重,其中极强度侵蚀面积3.6万公顷,成为全省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地区。

本亚区是丹江口水库和汉江中游最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同时也是湖北省生物多样性最为重要的地区。

本亚区分为4个生态功能区:丹江口库区水源涵养与水质保护生态功能区,郧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汉江中游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神农架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

Ⅰ1-1 丹江口库区水源涵养与水质保护生态功能区本区包括十堰市区、丹江口市、郧西县和郧县,面积1.17万平方公里,人口约209万。

本区地处汉江中上游,地貌以中低山为主,山区属秦岭余脉,属亚热带季风气候,降水量在800-1000毫米,郧西县地区降水量低于800毫米,是全省降水最少的地区。

区内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丹江口水库的重要集水区,具有极其重要的水源涵养和水质保护功能。

水土流失十分严重,本区是湖北省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地区,全省占4%的剧烈水力侵蚀面积几乎全部集中在这里。

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加大退耕还林力度,对于坡度大于25°的坡耕地要逐步全部还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强区域水源涵养功能,减少水土流失面积;加强对城市工业、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和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减少污水排放量,保证丹江口水库水质满足南水北调的基本条件;加大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降低自然灾害的损失,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Ⅰ1-2 郧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本区包括竹溪、竹山和房县三县,面积共1.2万平方公里,人口132万,三县均是国定贫困县。

本区地势南高北低,北部以中低山为主,南部以中高山为主。

全区共有耕地9.6万公顷,有林地6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47.7%。

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具有重要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同时本区又是汉江上游支流――堵河的汇水区,对于丹江口水库水源涵养具有重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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