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德治与法治思想及其现代意义的文献综述
中国传统文化中“德治”和“法治”思想及其现代启示
个重要命题 : “ 国以贤兴 ” , 只有切实做到 尚贤使
( 四) 德 主刑 辅
能, 才 能政 治清 明 , 国家长 治久 安 。
中国传统文化有着丰富的德治思想与法治思想强调德治是主流但也并不排斥法治而且更在实际的操作层面上确立起德治与法治并行的政治结构
2 0 1 7 年 1 1 月 总第 3 2卷第 1 1 期
社科纵横
S 0CI AL S CI E NC ES RE VI E W
No v , 2 0 1 7 V0L .3 2 N0. 1 1
国平天下是修身的终极 目的。 在儒家看来 , 政治与
决定一个 国家成败得失的关键 。“ 三代之得天下 也, 以仁; 其失天下也 , 以不仁。国之所 以废兴存之
作者简介 : 刘务勇 , 中共甘肃省委党校党建研究所所长 、 教授 , 博士, 主要从事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 、 政 治学和党的建设 问题研究 ; 杨 静, 兰州大学马克思 主义 学院硕士研究生 , 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原 理与现 实。
该是“ 不党父兄 , 不偏富贵, 不嬖颜色。 贤者举而上
之, 富 而贵 之 , 以为官 长 ; 不 肖者 抑而 废 之 , 贫 而贱 之, 以为徒役 。” ( 墨子 ・ 尚贤 中 ) 对官 吏 的选拔 和 任
用应该任贤选能 , 这是德治的关键环节。 王符提 出
一
把仁爱之心推广于整个社会 , “ 以不忍人之心 , 行
中国 传统文化中 “ 德治’ ’ 和“ 法 治’ ’ 思想及其现代 启示
刘务 勇 杨
( 1 . 中共 甘肃 省委党校党建研究所 甘肃 兰州
静z
兰州 7 3 0 0 0 0 )
论儒家德治思想的现代价值 传统文化论文
论儒家德治思想的现代价值传统文化论文文化论文摘要:从德制、德政和德主刑辅三个方面阐述了儒家德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及其实质内涵。
儒家的民本主义思想和德主刑辅所推崇的德治精神虽然和我们现在实行的制度有些出入,但我们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来正确审视这些思想,为我们现在实行的以德治国,依法治国相结合的治国之道给予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儒家;德治思想;现代价值0 前言儒家学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其主要内容我们可称之为德治思想。
作为传统思想,儒家的德治思想不仅因其主导了中国封建社会而具有历史价值,而且它植根于我国的传统文化之中,影响着我们现在的生活,值得我们去关注。
事实上,先秦儒学德治思想在后来的发展中己经被歪曲了,因此,我们只有通过对先秦儒家思想的内容做深刻系统的研究,我们才能真正掌握儒家思想的本意。
先秦儒家德治思想中许多的精华都因为在专制政治制度下,缺乏制度保障并没有发挥作用,反而被封建统治者歪曲以达到愚弄百姓,维护自己统治的目的。
而在民主制度下实行德治不但不会导致人治,而且能发挥其积极的作用,对现代社会发展产生重大意义。
这也是我们现在要重新审视儒家德治思想的本意所在。
1 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基本内容先秦儒家德治思想内容丰富,但其主要的内容精髓是不变的,这里从德制、德政和德行三个方面加以系统阐述。
1.1 德制任何统治阶级为了保障自己的思想能够顺利的实施,传承下去,都必须把它贯穿于一套完整的制度中来保证其实施。
而先秦儒家的德制最初起源于“礼”。
“礼”最早见于《尚书》之中,这里所说的礼只是分别等级的礼节而已。
“礼”最早只是在祭神活动中存在,在古代,祭神是政治的一部分了,因此祭神的礼仪就被政治化了。
这样,礼就不仅仅是一种日常的生活礼仪、礼节,而慢慢的演化成一种维护统治阶级统治的手段。
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礼节逐渐的被完善,演绎为一套用以规范人们行为的政治法则。
从此以后,礼就可以被看做是为维护统治者的统治的而制定的一套完整的制度了,来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从《万历十五年》中看我国的德治与法治[1].doc
湖南理工学院政法学院学年论文题目:浅论中国的德治与法治以及其现实意义作者:喻玲玲界别:2009届指导老师:钟艳职称:教授专业:公共事业管理班级:09-1BF完成时间:2010年摘要:古往今来,德与法一直都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两个必要条件。
德治和法治由分别由古代儒家道德思想和法家思想发展而来,两者都有一定的利与弊。
对我国当代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
在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德与法被赋予了新的含义。
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共同推动社会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德治:法治;依法治国;以德治国AbstractDown through the ye ars,morals and laws are the two necessary conditions to stabling society and de veloping.Morals is base d on archaic one ,and so it is the rule of law. They both has ce rtain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To our contemporary law and rule of virtue has very important significance.In socialist ne w China,morals and law e ndowe d with ne w meaning. The law and rule of virtue combine to jointly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and the stability of society.Keywords: morality rule of law; Legally, Managing state affairs by ethics目录引言 (5)一、德治由来已久,要看清古代德治的弊端并吸取教训 (5)(一)德治思想的由儒家道德思想发展而来 (5)(二)明朝德治的弊端 (5)(三)对我国古代的德治思想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6)二、法治的历史作用以及现实意义 (6)(一)法治思想的由来。
法律与道德【文献综述】
毕业论文文献综述法学法律与道德(一)国内研究状况及研究成果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法治建设也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的完善,但是在法治建设完善的同时,对于某些道德规范的冲击也是非常巨大的。
因此也产生了许多法学家对于法律与道德这两个古老话题的重新的讨论。
法治建设与道德规范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国内的众多法学家对于该话题有着深刻的研究和讨论。
主要文献介绍如下:李强在《法律的道德论证——一个语言哲学的视角》一文中以对法律进行道德论证会遇到“明希豪森困境”和“休谟问题”的干扰,语言学规则为法律论证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虽然语言学论证中也会有诸如概念含义过于复杂等困难,但是,作为一种不同于传统法律论证理论,其所提供的解释视角和评判标准则是很有价值的。
马云驰在《走出法律认识的误区——法律的道德批判》一文中以对整个社会来讲,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有其积极性。
但伴随着法律意识增强的是人们在法律认识上存在的一些误区:立法就等于法律;以为法律之外什么都可为,而且有可为的权利;法律是万能的,是解决社会问题之匙;有法律意识就等于会告状。
本文认为必须从理论上认识和澄清这些法律认识的误区,才能形成和谐社会所需要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文化,也才能为法治社会营造必要的社会心理与文化环境。
王文娟、秦强在《法律道德关系研究的三个层面-一种逻辑上的分析》一文中以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法学研究和法治研究中无法回避的一个基本问题。
法学界对法律道德关系的研究现状表明,传统的法律道德关系研究模式存在着极大的缺陷,要想全面了解法律道德关系问题,我们应该采用逻辑分析的方法,从本体意义、规范层面与实践领域三个不同的层面来进行研究。
严存生在《法与道德关系模式的历史反思》一文中西方学者在法与道德关系的争论中提出了许多模式 ,著名的有康德模式、富勒模式、哈特模式等。
这些模式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能揭示法与道德的关系 ,但都不够理想。
法和道德都有观念、规范或制度、秩序三个层次 ,二者的观念层次是相通的和深藏于现在一般所说的价值观念之中。
中国传统德治与法治思想及其现代意义的文献综述
中国传统德治与法治思想及其现代意义的文献综述中国传统德治与法治思想及其现代意义的文献综述【摘要】本文对中国传统德治与法治思想及其现代意义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的综述,理清了此领域里各家的观点。
【关键词】传统德治传统法治现代意义综述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十六大进一步肯定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针和国策,自此有关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各方面的研究、著述蔚为壮观。
综观之,它们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探索和研究:一、中国传统德治思想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言论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源于西周的“礼治”。
在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了以儒家为代表的“为国以礼”的思想,概括说来,主要表现为:道德是法律的基础,伦理是法律的核心;法律实施的手段在于人治。
儒家从这个基本观点出发,在治理国家的政冶措施上主要着眼于人的道德修养:1.君主要施德行仁:孔子说:“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
荀况在《君道篇》中开宗明义提出”有治人,无治法”,意思是治理好国家的关键是人而不是法。
孟子也说:“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
”(《孟子·公孙丑上》)。
2.“举贤任能”任用官吏,使贤者在位,能者在职:历代的“官箴”也是用来告诫官吏“为吏之道”,如《百官箴》、《臣轨》、《政训》、《为政九要》、《御制官箴》等等,主要是讲为官应恪守的政治道德准则,以忠信仁爱、清正廉明、勤政敬业等等道德规范来约束各级官吏权力的专横。
3.对被统冶的民众,主张进行德化教育,辅之以刑罚:先秦儒家的观点则是:“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
”(《管子·牧民》)采取孔孟的“先富后教”的方针和“惠民”政策。
孔子主张富民,“既富矣,教之。
”(《子路》)孟子说:“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育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否则“奚暇治礼义哉?”(《梁惠王上》)。
二、中国传统法治思想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言论“法”字,《说文》解释为:“刑也,平之如水,从水。
法学文献综述范文
一、引言法学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法学领域或某一法学问题相关文献的梳理、总结和评价。
本文旨在对近年来我国法学领域关于“法治建设”的研究进行综述,以期为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
二、文献综述1. 法治建设的基本理论近年来,我国法学界对法治建设的基本理论进行了广泛的研究。
有学者认为,法治建设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由之路。
法治建设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其中立法是法治建设的基石。
还有学者认为,法治建设应注重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既要依靠法律规范,又要依靠道德规范,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 法治建设的实践探索在法治建设的实践中,我国各地纷纷开展了一系列改革举措。
有学者对司法改革、行政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
例如,有学者对司法责任制改革进行了梳理,认为改革旨在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有学者对行政体制改革进行了探讨,认为改革旨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学者对监察体制改革进行了分析,认为改革旨在构建一体化的反腐败体系。
3. 法治建设的国际比较我国法学界还关注法治建设的国际比较研究。
有学者对西方国家法治建设的历史、现状和经验进行了梳理,认为我国法治建设可以借鉴其成功经验;有学者对发展中国家法治建设的困境和挑战进行了分析,认为我国法治建设应结合自身国情,探索适合本国发展的法治道路。
4. 法治建设中的热点问题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中涌现出许多热点问题,如司法公正、人权保障、网络空间治理等。
有学者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对策建议。
例如,有学者对司法公正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应加强司法独立性、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有学者对人权保障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应完善人权法律制度、加强人权教育;有学者对网络空间治理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应制定网络空间治理法律法规、加强网络安全监管。
三、结论总之,近年来我国法学界对法治建设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本文对法治建设的基本理论、实践探索、国际比较和热点问题进行了综述。
中国思想道德建设文献综述
中国思想道德建设文献综述一、课题的研究背景与意义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中国,向来以“礼仪之邦”“道德之邦”“文明之邦”闻名于世。
“礼仪道德”是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标志,是历代最基本的道德教化内容。
早在2500多年前,我国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就说过:“不学礼,无以立”。
可见,礼仪道德教育对培养文明有礼、道德高尚的高素质人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另外,小学阶段是一个人一生的启蒙时期,而且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是培养社会主义公民的奠基性教育。
对学生从小进行良好的道德和礼仪教育,为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养和健康的身心素质打下坚实的基础。
对此,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要开展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教育。
要认真研究和继承那些在我国历史发展中长期形成的优良道德思想和行为准则,赋予新的时代内容。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则提出:“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基本道德知识和道德规范,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因而,重视道德教育,尤其是小学道德教育,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国外相关研究的现状(一)东西方道德教育特点的研究道德融合东西方伦理观,是东西方文明的共同财富,历来都受到东西方各国各民族的普遍重视。
西方国家的道德教育分为公民道德教育和学校道德教育,通过全面渗透来实现;东方国家的道德教育在德育中的地位特别突出,强调知行合一、国家干预和在道德生活中的实际运用。
西方道德教育的特点是:公民道德教育与道德道德教育相结合,道德在符合公民意识的个人行为中习俗化、惯性化,成为公民的日常行为准则和普遍性的道德要求;道德教育不是枯燥的说教和强制性的灌输,而是注重培养学生观察分析道德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体谅他人、为人着想的道德价值及社会责任心;道德教育注重多样化全面渗透性,不允许强行灌输某种价值观。
东方道德教育的特点是:儒家文化影响深厚,如日本、韩国、新加坡都深受儒家思想影响,政府十分强调社会准则、道德责任、种族和谐、国家忠诚教育,重视东方道德传统、观念教育;道德教育知行合一,学校德育中重视行为实践在思想品德形成中的作用,注重道德教育与能力培养相结合,从追求单纯个人道德完善转变为注重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和生产发展所需的基本品德素质;系统教育管理体制显示强烈的国家干预特性,大统一的道德教育管理体制,充分体现了国家权威和意志,保证道德教育严格接受各级政府的直接监督和指导,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学校道德教育的有效性。
法律毕业论文分析德主刑辅思想的现实意义文献综述
分析德主刑辅思想的现实意义文献综述分析德主刑辅思想的现实意义文献综述德主刑辅思想,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一种优秀法律思想,它贯穿于整个封建王朝并深刻影响着封建法制的建立。
当然,它也存在自身的局限性,所以它对封建法制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
大多数学者对儒家传统思想文化的研究大都从历史的角度或仅限于思想文化的角度进行,而没有真正地把它同现实生活密切联系起来,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现实作用。
一种积极的、真正意义上的思想,应当能促进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同时,能满足人类的社会需求。
儒家法律思想是一种值得学习与借鉴的优秀思想。
以下从法律制度的角度对儒家传统思想进行再认识,通过分析德主刑思想产生的根源及其确立,探索德主刑辅思想对法律制度的作用,进一步探析如何处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进而阐释德主刑辅思想对现代化法制建设的现实意义。
一、德主刑辅思想对古代社会的积极影响汉代,是我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更是一个统治较为久远的王朝,这与它开明的统治思想——德主刑辅思想是分不开的。
汉代的统治思想与秦朝截然不同。
秦朝采法家思想。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陈宏东的《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就提到秦朝的治国思想是“事皆决于法”。
也就是说秦朝是以绝对的法令治理国家的,法令贯穿了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
汉代则不同,他的统治者吸取秦朝因滥用刑罚而灭亡的教训,以黄老思想为治国的指导思想。
这也在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陈宏东的《中国法律思想史》中提到“治道贵清净而民自定”,它的目的是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和巩固新政权。
黄老思想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而被赋予一些新的内涵,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李贵连的《中国法律思想史》中提到“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这些观点都是黄老思想经过发展后被统治者采纳的治国思想,它表明了统治者德刑并用,二者相济为用,不可偏废。
由此可见,黄老思想与德主刑辅思想是有很多相通之处的。
黄老思想为秦朝的法家思想过渡到汉代的儒家思想起到了桥梁的作用。
儒家的德治与法治思想及其现代意义
第24卷第1期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v01.24№.1 2002年3月JOU RN AL O F KUN M I NG T E A C H E R S C O L L E G E Mar2002————————————————————————————————————————————————————一一_儒家的德治与法治思想及其现代意义柴毅龙(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昆明650031)[关键词]儒家;德治;法治;本土文化资源 [摘要]中国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
而儒家文化在政治领域始终倡导“德治”,“法治”只是其辅政的手段。
这一文化资源与西方“法治”传统构成对立的文化价值系统。
总结对比中西“德治”与“法治”的根源及其现代意义,是本文之主旨。
[中图分类号]B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958(2002)01—0023—06The I de a s o f the Ru le o f Vir tue a nd the R u le of L awOf Co nfucius an d Their Modern S ig n if ic a nc eCHAI Yi n—lo ng(Ku nm in g Te a ch e r s Col lege,Kunmi ng650031,C h i n a)K ey wor ds:Con fuc ian;t he rule of v i rt u e;t h e rule of la w;c u l t ur a l r e s o u r c e s of na tiv e Abstract:Confucian cu ltu fal of Ch ina is t he dom ina nt id ea s of Chinese t radi tiona l cu l t ur e.I t a dv o c at e s t he rule ofvir tu e in t he political realm all along.while th e r ule of la w is a n au xi l ar y mea sur e onl y.Bot h COu.fuda n cuhural r e s o u r c e s and We st er n tradition of ru le of law co nsi st of t he system of cu ltu ral differences.In this t h es i s.t h e a ut h o r com par es c u hu r a l o rig ins an d modem se ns e s of C hinese1egal cu lt ur es with t ho se of the West e rn world.想观念遂成就了中国人的政治成为一种伦理政一治;同时,也成就了中国人的伦理,成为了一种政治伦理。
中国古代法治与德治对今天的意义
中国古代法治与德治对今天的意义论文摘要:考察古代天治、人治、法治、德治、德法并治等治国方略范畴的理论基础和历史实践,揭示其规律性,对当代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具有重大借鉴意义。
论文关键词:法律思想;治国模式;理论基础;实践价值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法治显得越来越重要。
那么我们今天在以法治国的过程中如何借鉴古代法治与德治呢?一、中国传统“天治”方略的历史考察(一)“天治”方略的理论基础在中国历史上主张“天治”的是道家。
老子主张自然无为,他说“道法自然”,“道常无为”。
“自然”指毫无勉强、不受外在制约的自在自由状态,即“自己如此”的状态;“无为”是指不强作妄为,不贪求私欲,顺其自然的态度。
“自然”指存在状态,“无为”指主体态度,二者合而为一。
老子认为,如果达到了自然无为状态,万物就会按其固有的本性去自由发展,自然生长,人也会实现自己的一切愿望。
以“无为”的态度和方式处事,就会使天下大治。
因此,圣人应以无为的态度行事。
道家认为治理天下的根本原则就是“无为而治”。
老子说:“为无为,则无不治”,庄子说:“无为也则用天下而有余,有为也则为天下用而不足。
”“帝王无为而天下功。
”又说:“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故天下治矣。
”道家的“无为而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坚守大道,不怀私欲,不用私智。
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为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爱国治民,能无知乎”;“以智治国,国之贼也;不以智治国,国之福”;“圣人之治,常使民无知无欲。
”就是说,统治者和百姓都遵循自然之道,无知无欲,天下就能大治大安。
二是顺应民性,不苛扰百姓,不加干预,不加强制。
统治者自己要“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治大国,如烹小鲜”;只“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庄子以“治马”为喻,形象地说明了无为而治的原则。
他说伯乐治马,“烧之,剔之,刻之,雏之,连之以羁萦,编之以皂栈,马之死者十二三矣;饥之,渴之,驰之,骤之,整之,齐之,前有撅饰之患,而后有鞭策之威,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
论儒家德治思想的现代价值传统文化论文
论儒家德治思想的现代价值传统文化论文儒家德治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思想内涵丰富,对于现代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仍具有重要的现代价值。
本文将从价值观塑造、社会秩序维护、人际关系和治理体系优化四个方面来论述儒家德治思想的现代价值。
首先,儒家德治思想对于塑造良好的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
儒家强调五常(仁、义、礼、智、信)的培养与践行,主张人们应该以仁爱为核心来处理人际关系和社会事务。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面临着各种价值观多元化的挑战,而儒家德治思想强调了道德的重要性,提倡个人以德治国、以仁治世。
这对于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践行社会公德和个人道德具有现实意义。
其次,儒家德治思想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儒家强调了个人的自律与自省,讲究以礼制约,重视社会规范的遵守。
在当今社会,随着竞争和利益之间的重重纠葛,个人道德水平参差不齐,违法违纪的现象层出不穷。
而通过儒家德治思想,可以引导个人更加自觉地遵守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三,儒家德治思想对于人际关系的构建和维护具有积极意义。
儒家主张尊重他人,注重家庭和睦、亲情和睦。
在当代社会中,人们的人际关系日益复杂且常常充满矛盾。
通过学习和践行儒家思想,可以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尊重他人,增进信任和友谊,建立更加和谐的人际关系。
最后,儒家德治思想对于中国治理体系的优化具有深远影响。
儒家思想注重君主和臣民的道德关系,主张君臣之间有责任与义务的相互约束。
在现代社会中,公民与政府、政府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而儒家强调政治道德的修养,注重领导者的贤德,可以引导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人民,建立更加公正、效能和谐的治理体系。
综上所述,儒家德治思想在现代社会依然具有重要的现代价值。
其对于价值观塑造、社会秩序维护、人际关系和治理体系优化等方面的指导作用,可以帮助人们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与进步。
在面对当今社会所面临的严峻挑战时,我们更应该从儒家思想中汲取智慧,发扬其现代价值,推动社会更好地发展。
中国传统德治思想的现代选择
中国传统德治思想的现代选择[摘要]注重道德在政治中的主导作用构成了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它对中国当前的伦理道德建设具有积极的启示作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提出“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既是对马克思主义道德学说的创新和发展,也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和扬弃,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标签:中国;传统德治思想;现代选择一、传统德治思想的发端及演变早在夏商时期,以德治国的思想就已萌芽,及至商、周之后,德治的雏形“礼治”渐成时尚,至西周达到极至。
综观五千年中国历史,我国古代德治思想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西周时期。
周初统治者鉴于商亡的教训,提出“以德配天”及“敬天保民”的思想。
周公更是明确提出“明德慎罚”的主张。
明德是要求统治者注重教化,以身作则,敬天地鬼神,孝敬父母,友爱族人;慎罚是要求统治者在用刑时务必谨慎从事,做到用刑准确。
周公所制定的统治方针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先秦儒家继承了上述思想,并加以完善和理论化。
孔子主要是提出了“为政以德”的德治学说。
他认为“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
”又指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从“为政以德”的思想原则出发,孔子反对苛政,认为“苛政猛于虎”,反对人殉,认为“始作俑者无其后乎”,提出“仁”的观点,指出仁为“众德之总”,仁者爱人。
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一套调和阶级矛盾的统治方法,如提醒统治者对人民必须“宽”、“惠”,“宽则得众,惠则足以使人”,与此同时,必须“宽以济猛”、“猛以济宽”、“宽猛相济”,而且要以宽为本,“政是以和”。
孔子特别重视教化的作用,他强调“富而后教”,即先富民裕民,而后进行教化。
提倡“有教无类”,认为“不教而诛谓之虐”。
他还认为“为政以德”的只能是仁者,“为政在人”,“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
”孔子“为政以德”的最终目的在于“胜残去杀”,以达到以德去刑的无讼境地。
探讨儒家“以德治国”的现代意义
探讨儒家“以德治国”的现代意义探讨儒家“以德治国”的现代意义论文格式论文范文毕业论文春秋战国时期,中国传统的德治思想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并形成相当完备的行政伦理体系。
这一成果的取得,得益于当时诸子百家关于德治的争鸣。
以下是由为大家整理的探讨儒家以德治国的现代意义,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你喜欢,请继续关注。
摘要:介绍了儒家以德治国的历史渊源与历史地位,提出当前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以德治国观,并从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三方面分析了以德治国的现代意义,同时提出了笔者对以德治国的一些宏观构想和具体措施。
指出落实以德治国关键是要做扎扎实实的工作,只有把道德建设提到治国方略的高度,才能展现我国人民的新的道德水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关键词:以德治国意义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一个极其重要的思想,这就是: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
------- 以德治国的提出表明了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步入21世纪的新时期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重要治国方略的诞生。
以德治国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人借鉴中国历代的治国之道,吸取国外国家事务管理中的经验教训,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如何管理国家事务,如何教育引导人民崇尚高尚的精神生活思考的结晶。
一、儒家以德治国的历史渊源与历史地位中国具有由来已久的重德传统,以德治国思想的渊源,可以追溯到西周早期的周公。
殷商的灭亡引发了人们对治国方略的深入思考。
商朝的最高统治者自称是天、上帝在人间的代表,他们是受天保护的,他们的统治也是万世不变的,他们把自己的意志说成是天的意志,要老百姓对其统治逆来顺受。
然而,奴隶的暴动,却使天命改降于周。
这种历史的大变革使得周朝的最高统治者不得不反思其中所蕴涵的历史教训。
他们得出的结论是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天只辅佐那些有德之人。
古代德治思想对现代的影响和意义
古代德治思想对现代的影响和意义内容提要:“德治”思想贯穿了中国历朝历代的执政史,无论是两千多年封建社会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治国模式始终焕发着勃勃生机。
中国古代德治理论,有着其进步的一面,同时也是封建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的工具,作为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让德治思想在新时代新形势下起到更加独到的作用,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事业保驾护航。
关键词:古代德治思想以德治国社会主义新道德正文:一、古代德治思想在中国特殊的社会环境里生长起来的德治理论,也随着其赖以产生的土壤变化而不断变迁。
早在夏、商、周之前,德治思想就已开始萌芽。
及至商、周之后,德治的雏形“礼治”渐成时尚,至西周周公旦初步提出“德治”,而集德治思想之大成,最早系统论述以德治国理念的是孔孟。
儒家德治思想被统治阶级采用和改造后,定型于西汉董仲舒,完善于包括了韩愈、朱熹在内的唐宋一来诸多思想家,作为主导治国理论历经时代洗礼而日臻完善。
(一)古代德治思想的演变1.德治思想的起源先王崇拜是中国古代社会普遍存在的文化现象,无论是统治者、思想家还是普通百姓,都将先王视作完美无缺的人格象征。
而中国最初的国家是由血缘家庭脱胎而来的,这使国家一开始就具有伦理意义。
维系宗族成员的伦理道德规范,成了政治的核心问题。
在此条件下,每个人依据自己在一定血缘或政治关系中所担任的不同角色承担相应的道德义务;而理想的统治者应靠自己完美道德的示范作用,靠对子民的道德教化,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从而实现德治。
由于先王崇拜的普遍存在和深远影响,先王被圣化为道德的先觉者和德治的楷模,“法先王”也就是要像先王一样实行德治。
2.德治思想系统化、理论化开端德治思想系统化、理论化的时代,应该是殷周之际。
商周之交,殷商的统治接近崩溃的边缘,人们开始反思天命与政权之间的关系,怀疑天命对于统治权的必然的绝对性,而在政治事务中融入道德的理性原则。
周公总结历史经验,指出:夏、商虽然曾经受命于天,其结果之所以“不其延”的原因,正在于“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意思是:因为他们不敬重德行,才早早地丧失了从上天那里接受的大命。
浅析“法治”与“德治”的紧密结合与时代意义
浅析法治与德治的结合及其时代意义内容提要:坚持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德法并重,德法同施,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治国理论的新发展,是加强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为此,我们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关键词:以法治国以德治国结合时代意义在今年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江泽民总书记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
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这一重要思想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对社会治理方式的探索又迈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
一、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德法并重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以德治国,就是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积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即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五爱”为基本要求,通过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建设,在全社会形成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健康文明的人际关系。
总结中西方历史,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1、法治以德治为基础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
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
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法律的产生以道德为基础,以正义和善为价值依托和最终归宿。
道德是立法的基础,是司法的思想保障,在法律未涉及的领域,道德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道德具有法律所没有的灵活性,其影响也更为普遍和深远。
浅析“法治”与“德治”的紧密结合与时代意义
浅析“法治”与“德治”的紧密结合与时代意义法治与德治是治理社会的两种不同方式,它们都有紧密的结合与时代意义。
法治是指通过法律来管理社会,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做到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皆知,人人皆晓得如何去守法。
法治的基本原则是平等、公正、公平、公开,通过法律规定权利和义务,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德治指的是依靠个人道德修养和自律来管理社会,每个人都应具备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操守,自觉地遵守道德准则和规范。
德治的基本原则是诚信、公正、友善、尊重,通过道德教育培养公民的良好品德,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法治与德治的紧密结合,在于两者的互相促进和补充。
法治可以实现德治的具体体现和维护,通过法律的制度性规范,约束人们的行为,保护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德治则为法治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和人心基础,通过道德教育和引导,培养公民的良好品德,使法律得以真正落地生根。
法治与德治的紧密结合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首先,我们生活在一个多元化、复杂化的社会环境中,法治和德治可以共同应对各种挑战和问题。
法治能够对社会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确保社会的稳定和秩序;而德治则强调每个人的自律和道德修养,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二者的结合,在于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和道德引导,在各个层面有效地治理社会。
其次,法治与德治的结合能够提高国家的治理效能和公正性。
法治通过法律的权威性规定,保障了公民的权益和义务,并给予人们公正和公平的判决和裁决结果。
德治则通过个人的良好品德和道德操守,促进社会的和谐和公正。
两者的结合,可以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大化,提高国家的治理效能和公正性。
最后,法治与德治的结合能够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法治能够保护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为社会的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德治则通过道德教育和引导,培养公民的良好品德和行为规范,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两者的结合,可以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推动人的全面进步。
总之,法治与德治是治理社会的两种不同方式,它们相辅相成、紧密结合,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论法治与德治_论文
论法治与德治摘要:法治在当下中国法学界中没有统一的定义,“依法治国、举措而已”、“君尊则令行”则是古代法家所述。
道德是人们关于善与恶、正义非正义、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等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和,以德服人是传承的文化。
法治和德治是两种互补的社会控制模式,但在现代社会中,法治是主流,治国在制度层面上只能依法,道德通过转化参与了治国,但不能谓之德治,它的主要功能在于育人。
因此,依法治国、以德育人,共创理想社会,既是法律与道德在现代社会中的合理分工,又是法治与德治的对立统一。
人类关于法、德的经验和原理,揭示了法治、德治的含义与构成,法治及德治的历史和实践表明,法治之法应具有道德性,法治离不开道德。
但法治是现代化社会的主流控制模式,是未来中国的必由之路。
而为了促成法治的实现,从中国的社会实际出发,必须加强道德建设。
从中国当今的实践出发,从对历史与现实的深刻反思中找到德治与法治互相契合的现实合理性。
关键词:法治;德治;社会控制模式引言:在现实社会中,社会控制和管理是极为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运用什么样的社会控制模式来管理当今社会,来促进新世纪发展进程中中国的各项社会事业,概括起来讲,有法治和德治两种典型的模式。
用法来治理国家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如果没有德治因素的存在,那样是否能够给我们带来理想的社会?本文主要对法治与德治的相关问题进行一些必要的探讨。
一、法治的含义、特征和历史演变(一)法治的含义法治是什么,在当下中国法学界并没有统一的定义。
在英文中,与之相对应的常见词有:“rule of the law”、“rule by law”、“government through law”等。
这些词的含义分别可以译为“法的统治”、“依法统治”、“通过法律的治理”。
由此,法治应是社会控制的一种模式,是指人们通过或主要通过法律对国家的治理而求理想社会的实现。
(二)中国古代法家提倡的“法治”古代中国法家曾提倡的“法治”,强调以国家暴力为后盾的法律的作用,认为法律的强制手段是最有效的,甚至是唯一有效的统治方法;强调只要有根据统治阶级的意志所立的法,并坚决贯彻实施,就能轻而易举地治理好国家,即所谓“依法治国,举措而已。
[法治,德治,治国,其他论文文档]浅论“法治”与“德治”的治国方略(1)论文
浅论“法治”与“德治”的治国方略(1)论文论文摘要: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们党要在不同的历呼条件下,根据不同的范围,针对不同的对象,充分合理的综合运用“法治”与“德治”的治国方略,保持党的选进与纯洁,促进祖国的繁荣与富强,保证人民的富裕与幸福。
论文关键词:法治德治治国理论 0 引言众所周知,“法治”与“德治”的治国理论在我国历史上自古有之。
以这两种观点为代表的理论、学说与流派被不同时期的统治阶级所推崇和采用。
当然,由于其统治集团的利益驱动及其自身的阶级局限性,封建社会的“法治”与“德治”和我国现有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在内容与形式上都存在着很大的区别与差距。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
关于“法治”与“德治”的这一重要论述,是准确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经验得出的科学论断,也是新中国半个世纪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概括,更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基础上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规律性认识。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今天,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法治”与“德治”是紧密结合的,二者具有很强的兼容性、互补性和一致性。
在治理国家的整个过程中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法治”与“德治”这种密不可分的关系,并不是人为制定而强加上去的,它具有非常充分的理论依据。
从哲学角度去思考,“法治”与“德治”具有很密切、很具体的辩证关系。
而且,二者的相互运用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与发展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与深远的历史意义。
1 从治国治民所包容的约束范围看,“法治”与“德治”具有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法治”顾名思义,是以法为准则治理国家。
因而,无论一个国家制定的法多么完善、多么具体、多么全面,也不可能把所有的社会活动全部包容。
任何一类法,都只是在特定范围内起作用的强制性措施和办法,而任何措施和办法,一旦成为法,它的效力与作用都是具体的,有一定范围的。
中国传统的道德观与当代法治思想的结合
中国传统的道德观与当代法治思想的结合各位评委,大家好。
今天我讲的题目是“中国传统的道德观与当代法治思想的结合”。
很多法学家对以德治国,其实是带情绪的,不愿意听到以德治国,仿佛强调“德治”就是历史的倒退。
其实不是,中国流传五千年的道德绝对不是糟粕。
客观地说,道德和法律对于社会治理的来讲相辅相成的。
一、社会治理以对人性的正确判断为基础首先,人性是管理学的基础。
管理好不好,政策得当不得当,是建立在对人性理解的基础上。
任何社会治理都是以对人性的正确判断为基础的。
什么是人性?举个西方的例子,比如签合同,签合同以后,什么时候交货,货款是多少,签了以后会不会执行?这就是人性。
西方人做出回答了,压根就不相信你,你以为许诺就是真的吗?我不相信你。
我不相信你怎么办?所以西方近代社会基于对人性的不信任,它就衍生出一个东西,签订合同,在此之上形成一个制度,叫契约制度。
契约制度就是基于对人性的不信任。
所以管理学的基础是对人性的判断,那么人性到底是什么?《大禹谟》里有一句话讲的非常好,“人心惟危,道心惟微。
惟精惟一,允执厥中。
”什么意思?人心惟危,人心是危险的;道心惟微,这个微是微弱的意思。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这两句话其实就是大禹老人家告诉我们什么是人性?有两个东西,一个叫人心,一个叫道心。
剩下的两句话,“惟精惟一,允执厥中”是什么意思?“惟精惟一”是讲的一个人修行的状态。
修行到什么程度了,怎么修?惟精惟一。
“允执厥中”这四个字是核心,意思是言行符合不偏不倚的中正之道。
尧把皇位禅让给舜的时候说,我不仅给你这个位置,我还告诉你我一辈子的政治经验。
他一辈子做一个大王,政治经验只有四个字:允执厥中。
舜后来退休的时候,把这个位置给了大禹,舜也是这么说的,我不仅把位置给你,我一辈子政治的经验就是允执厥中。
那么什么是人性?人性里面有两个,人心和道心。
而且人心是危险的,而道心是很微弱的。
人心就是欲望,道心就是良知。
很自然的,一个人的良知所折射的光芒往往透不过欲望的铜墙铁壁,有道理吗?大家仔细看一看,很多官员,很多掌握权力的人,最后都败在人心上。
儒家的德治与法治思想及其现代意义
儒家的德治与法治思想及其现代意义
柴毅龙
【期刊名称】《昆明学院学报》
【年(卷),期】2002(024)001
【摘要】中国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而儒家文化在政治领域始终倡导"德治","法治"只是其辅政的手段.这一文化资源与西方"法治"传统构成对立的文化价值系统.总结对比中西"德治"与"法治"的根源及其现代意义,是本文之主旨.
【总页数】7页(P23-28,65)
【作者】柴毅龙
【作者单位】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昆明,65003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B222
【相关文献】
1.儒家德治的思想内涵,历史价值与现代意义 [J], 陈寿灿;傅文
2.“为政以德”的当代解读--论儒家“德治”思想的现代意义 [J], 张奇伟
3.东西方不同政治遗产对当代政治发展的影响——以儒家的德治思想和西方的法治思想为例 [J], 章婷;郭淑艳
4.中国传统德治与法治思想及其现代意义的文献综述 [J], 李桢;蒋寒迪
5.论儒家"德治"思想的现代意义 [J], 张葆君;杨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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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德治与法治思想及其现代意义的文献综述
【摘要】
本文对中国传统德治与法治思想及其现代意义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的综述,理清了此领域里各家的观点。
【关键词】
传统德治传统法治现代意义综述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十六大进一步肯定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针和国策,自此有关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各方面的研究、著述蔚为壮观。
综观之,它们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探索和研究:
一、中国传统德治思想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言论
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源于西周的“礼治”。
在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了以儒家为代表的“为国以礼”的思想,概括说来,主要表现为:道德是法律的基础,伦理是法律的核心;法律实施的手段在于人治。
儒家从这个基本观点出发,在治理国家的政冶措施上主要着眼于人的道德修养:
1.君主要施德行仁:孔子说:“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
荀况在《君道篇》中开宗明义提出”有治人,无治法”,意思是治理好国家的关键是人而不是法。
孟子也说:“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
”(《孟子·公孙丑上》)。
2.“举贤任能”任用官吏,使贤者在位,能者在职:历代的“官箴”也是用来告诫官吏“为吏之道”,如《百官箴》、《臣轨》、《政训》、《为政九要》、《御制官箴》等等,主要是讲为官应恪守的政治道德准则,以忠信仁爱、清正廉明、勤政敬业等等道德规范来约束各级官吏权力的专横。
3.对被统冶的民众,主张进行德化教育,辅之以刑罚:先秦儒家的观点则是:“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
”(《管子·牧民》)采取孔孟的“先富后教”的方针和“惠民”政策。
孔子主张富民,“既富矣,教之。
”(《子路》)孟子说:“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育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否则“奚暇治礼义哉?”(《梁惠王上》)。
二、中国传统法治思想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言论
“法”字,《说文》解释为:“刑也,平之如水,从水。
”对法作“平之如水”的解释,恰好反映出人们对法的公正性的渴求,而这从反面说明中国古代法的等级性。
法家是战国百家中的一个重要学派。
起源于春秋时的管仲,发展于战国时的商鞅、慎到和申不害等,集大成于战国末期的韩非。
这个学派关心的主要是政治问题,因而其学说也是围绕着现实的政治展开的。
他们力主强化法令刑律,使民“畏威如疾”,韩非认为“威势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乱,”只有用法令惩罚的手段来进行治理,以达到富国理乱的效果。
韩非还赞同商鞅“以刑去刑,虽重刑可也”的主张,认为只有实行严刑峻法才能止奸,才能防止人民违法犯罪。
他们认为:火烈,民望而畏之,故死于火的人少;水弱,民狎而玩之,故死于水的人多;因此法令刑律宜严不宜宽,法家学说的思想方法是一种“矛盾不可和而解”的专讲对立的极端辩证法,放在治国方略上主张严刑峻罚,在文化政策上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实行文化专制主义。
法家是战国时的“显学”,后来成为泰王朝统冶天下的政治理论,汉以后,儒学独尊,但法家学说仍然或隐或彰地发挥效应。
法家使法变成赤裸裸的暴力,对臣民深督轻罪,施以严刑峻罚,使官吏和百姓时时刻刻
都处于严刑的恐怖之中。
即令统治阶级内部也感受到了这种严刑峻法的重压。
严刑酷法可能令臣民暂时服从,获得一时的“治”,但潜伏着“民免而无耻”的危机。
另外,法家主张不平等思想,从法律条文上都体现了对等级制度的维护。
表现在同样的犯罪行为,不同的等级所受到的惩罚是不同的。
法家单纯把法律作为治国的工具来使用的,遵循的原则是“君主至上”,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人治。
这种人冶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在这一点上,儒家与法家殊途同归。
三、主张德治与法治思想相结合的只要观点
秦统一中国以后,为政太急,役民过酷,法网严密,刑罚残暴,统治国家除却了道德、良知、公正,“专任刑罚”,以致“奸邪并生,赭衣塞道,囹圄成市”,(《汉书刑法志》)结果民怨沸腾,秦二世而亡,“重法”思想也一落干丈。
西汉王朝以陆贾、贾谊特别是以董仲舒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家,总结了秦朝重法轻德由盛到衰以至灭亡的历史教训,对秦的“以法治国”进行了否定,主张“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儒家的“礼治”较之“法治”在强调君主权威时,也要求君主的自律;在强调治民的同时,也要求保民,这既可以弥补专制主义的缺陷,也可以缓和“以法治国”所造成的尖锐的社会矛盾,避免滥刑酷罚。
所以自汉以后,礼与法的融合成为法律发展史的主线。
礼与法的融合促进了中国古代法律的开明。
其主要表现于三个方面:第一,在礼的指导下,法律作为一种惩恶的工具,对皇帝之外的所有的人几乎都一视同仁,从而实现了在当时社会背景下,执法所能达到的最广泛程度的平等。
第二,在礼的指导下,中国古代法律的残酷程度大大减弱。
第三,礼治注重舆论的作用。
其对官吏素质的提高、社会风气的净化及犯罪的预防有着积极的影响。
礼与法的融合,也造成了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缺陷,其主要表现于三个方面:第一,过于保守。
礼造成了中国传统法律体系的延续、和谐、稳定,也造成了法律理论的保守、僵化。
第二,体系过于庞杂,内容过于繁琐。
礼使家国一体,朝廷纲纪、家庭教育亦包容在礼的范围中,不免造成法律体制的紊乱。
第三,过于强调自律,常常导致法律条文形同虚设,削弱了法律的权威。
四、现代法治与德治并举的必要性结论
1.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相同之点有三点:
(1)是法治和德治同属上层建筑,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一种重要手段和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2)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根本目的和使命是一致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3)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是一致的。
2.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不同之处也有三点:
(1)二者的表现形式不同,法治是通过明确的法律条文、规范性文件来约束公民,而德治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社会舆论的力量,使存在人们的意识和社会舆论之中的道德观念来约束自己的行为;(2)二者实现的方式不同,德治的实现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和教育的力量,依靠公民的思想觉悟、良好的道德修养,也就是依靠非强制力的手段去实现,而法治的实现,主要的是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通过国家强制力,通过对违法者予以应有的法律制裁来保证法治的实现;二者包含的内容不同,以德治国包含的内容要远远大于以法治国的内容。
3.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互补关系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互相补充、互相联系、密不可分,法治离不开德治,德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德治的强化和保障,我们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要把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只有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发挥它们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李龙主,依法治国方略实施问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4
[2]白金贵,中国传统文化概论,郑州大学出版社,2003.8
[3]陈红太,儒学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现代出版社,1997.1
[4]刘泽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与社会整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4
[5]李成毅,张学福,当代中国依法治国概论,宁夏人民出版社,2006.4
附目录
一、中国传统德治思想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言论----------------------------------------1 1.君主要施德行仁。
---------------------------------------------------------------------------1 2.“举贤任能”。
---------------------------------------------------------------------------------1 3.对被统冶的民众,主张进行德化教育,辅之以刑罚。
------------------------------1
二、中国传统法治思想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言论----------------------------------------1
三、主张德治与法治思想相结合的只要观点----------------------------------------------2
四、现代法治与德治并举的必要性结论----------------------------------------------------2 1.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相同之点有三点-----------------------------------------------2 2.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不同之处也有三点--------------------------------------------2 3.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互补关系--------------------------------------------------------2
政教11班
梁家辉
20110240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