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合同的商定和履行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备货、催证、审证、改证、租船订舱、报验、 通关、投保、装运、制单、交单、结汇、出口退税 和核销等。
二、进口合同的履行
对于在FOB价格术语和信用证付款条件下 的成交,买方履行进口合同的一般程序包括: 开立信用证、租船订舱、投保、信用证单据 审核、付款、通关、提货、核销等。
wk.baidu.com
第七章 合同的商定和履行
第一节 国际贸易合同概述
一、国际贸易合同的含义与形式
(一)国际贸易合同的含义
国际贸易合同,在本章特指国际货物买 卖合同,是指营业地不同的国家(或地区) 的当事人(买方与买方)之间签订的合同, 对买卖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合同的形式
1、书面形式 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 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 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是使用最为广泛的合 同形式。 2、口头形式 3、其他形式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国际货物 买卖合同的形式,原则上不加以限制,即可以采 用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但是允许缔约国对此提 出声明予以保留。
交易磋商的内容涉及拟签订的买卖合同的
各项条款,包括品名、品质、数量、包装、 价格、装运、保险、支付以及商检、索赔、 仲裁和不可抗力等等。
交易磋商的程序可以概括为四个环节:询
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其中,只有发盘 和接受是交易必不可少的两个基本环节。
一、询盘(Inquiry) ——是指交易的一方打算购买或出售某种 商品,向对方询问买卖该项商品的有关交 易条件。 询盘的主要目的在于了解市场行情,寻找 交易伙伴。
迟到的接受(逾期接受)
① ②
迟到的接受不具有法律效力,发盘人一般不受 其约束。 但《公约》第21条规定过期的接受在下列两种 情况下仍然具有效力: 如果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将表 示同意的意思通知受盘人 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 它在传递正常的情况下是能够及时送达发盘人 的,那么这项逾期接受仍具有接受的效力,除 非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受 盘人,他认为发盘已经失效。
(三)发盘的生效和撤回
1. 生效 发盘于送达受盘人时生效。 2. 撤回 发盘的撤回是发盘人在发盘尚未生效时收回其发盘 的意思表示。 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也可以撤回,如 果撤回的通知在发盘到达受盘人之前或同时到达 受盘人。 如果发盘通知先于撤回通知送达受盘人,发盘即 生效,发盘人不得撤回该发盘,而只能考虑发盘 的撤销。
二、书面合同的种类 常见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两种: 销售合同(Sales Contract)
其内容比较全面、完整,对于买卖双方的权利和 义务进行全面、明确的规定,因而在大宗商品和 成交额较大的贸易中得到普遍应用。
销售确认书(Sales Confirmation)
属于简式合同的一种,主要包括品名、规格、数 量、价格、包装、装运、保险和付款方式等条件。 虽然它所包括的条款较为简单,但与销售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案例:美国某出口商A公司向我国B公司发 盘,拟供应苹果400公吨,限我方10日内回 复为有效。我方于第7日以传真方式向对方 发出接受通知,而此时外方发来电子邮件 宣称已撤销该发盘。请问:此发盘可否撤 销?
(五)发盘的失效
发盘的失效是指在一定条件成立后,发盘对 发盘人的约束力得以解除。《公约》中有规定: “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于拒绝通知送 达发盘人时终止。” 除此之外,在以下情况下也可造成发盘的失效: 1.受盘人作出还盘。 2.发盘人依法撤销发盘。 3.发盘中规定的有效期届满。 4.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造成发盘的失效,如政 府禁令或限制措施。 5.在发盘被接受前,当事人不幸丧失行为能力,或 死亡或法人破产等。
三、还盘(Counter-offer) (一)含义 ——指受盘人在接到发盘后,不同意或不 完全同意发盘人在发盘中提出的条件,为 了进一步协商,向发盘人提出需要变更内 容或建议的表示。 还盘一经做出,原发盘即失去效力,发盘 人不再受其约束。
四、接受(Acceptance) (一)含义 ——受盘人接到对方的发盘或还盘后,同 意对方提出的条件,愿意与对方达成交易, 并及时以声明或行为表示出来。 接受产生的重要法律后果是交易达成,合 同成立。
三、书面合同的内容 P264
书面合同的内容一般由下列三部分组成:
1.约首。
2.本文。
3.约尾。
第二节 国际交易磋商
交易磋商(Business Negotiation) ——是指买卖双方就某项商品的交易条件进行协 商以求得一致意见。 交易磋商在形式上可分为: 口头磋商:主要是指面对面的谈判形式,如参加 各种交易会、洽谈会,贸易小组出访、邀请客户 来华洽谈交易,以及双方通过电话进行的交易磋 商等。 书面磋商:是指通过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 电传、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来磋商交易。
案例:我国某出口商A于2008年3月10日向 英国B公司发盘,并限B公司5日内复到有 效。B公司于3月18日发来电子邮件表示接 受,A公司立即回复表示其接受仍然有效, 并开始备货。第2天,B公司又来电称其此 前的接受因逾期而无效,但我方坚持认为 在A公司回复B接受其逾期接受时,合同关 系即订立。请问,我方是否有道理?
(四)发盘的撤销
发盘的撤销不同于撤回,它是指发盘送达受盘人, 即生效后,发盘人再取消该发盘,解除其效力的 行为。 1. 在未订立合同之前,如果撤销通知于受盘人发出 接受通知之前送达受盘人,发盘可以撤销。 2. 但在下列情况下,发盘不得撤销 (1)发盘中写明了发盘的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明 发盘是不可撤销的。 (2)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而且 受盘人已本着对该发盘的信赖行事。
原则上,接受的内容应该与发盘中提出的条件完 全一致,而如果受盘人在答复对方的发盘时虽使 用了“接受”字样,但同时又对发盘的内容进行 了更改,这就构成了有条件的接受。 有条件的接受属于还盘,但如果受盘人在表示接 受的同时提出某种希望,而这种希望不构成实质 性修改发盘的条件,应看做是一项有效接受,而 不是还盘。 根据《公约》,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 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 当事人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的添加或不同 条件,均视为实质上变更发盘的条件。
(三)接受的生效和撤回 1. 接受的生效 英美法系——投邮生效 大陆法系——到达生效 《公约》采用到达生效 2. 接受的撤回 投邮生效——无法撤回 到达生效——接受撤回的通知不晚于接受 通知到达发盘人之前送达到发盘人。
第三节
一、出口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履行
鉴于目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通常以信用证 (L/C))方式进行结算,卖方往往代为办理海运和 投保手续,即以CIF价格术语成交,则卖方履行出 口合同的一般程序包括:
二、发盘(Offer) (一)含义 发盘是指交易的一方——发盘人,向另一 方——受盘人提出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的 各项交易条件,并表示愿意按这些条件与 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行为,发盘在 法律上成为要约。
(二)发盘的构成条件
1. 发盘要有特定的受盘人
2. 发盘的内容须十分确定
3. 表明发盘人受其约束 此外,发盘中通常都规定有效期,作为 发盘人受约束的期限和受盘人接受的有效时 限。但规定有效期并非构成发盘的必要条件。
(二)构成接受的条件
1. 接受必须由受盘人做出
2. 接受的内容必须与发盘相符
3. 必须在有效期内接受
案例:我公司9月4日向美A公司发盘“中国 大米1000公吨,每公吨220美元,CIF纽约, 11月装运,即期L/C,9月10日复到有效”。 A公司于9月8日回电,“接受你的发盘,立 即装运”,并于9月10日开来信用证电开本。 这时大米价格上涨,我方立即退回信用证。 问我方这样做有无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