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校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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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武大,吉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情况一,浙江大学
1,培养目标
涉外人才培养秉承“中国立场、国际视野、专业典范、协同创新”的培养理念,培养一批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法律职业技能和基础理论全面发展、具备扎实基础理论和丰富实践能力,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并凸显卓越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卓越法律人才。
2,毕业要求
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将坚持以中国立场为主线,通过多学科交叉、涉外法律模块的课程设置、海内外合作培养、涉外法律实践能力的养成等综合培养方法,使得人才培养达到以下综合标准:所培养的涉外法律人才自觉和坚定的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拥有深厚的职业意识、高尚的职业伦理,拥有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其中,专业技能上应达到如下标准:(1)精通外语与外国文化,善于国际沟通
(2)熟练掌握中国涉外法律法规及中国法治理念
(3)通晓国际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
(4)精通各主要发达国家经贸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
3,选修课程
(1)全英文授课模块:比较企业法、国际投资法、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争端解决、文献检索与文书写作
(2)涉外法律模块:海商法、保险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票据法、证券法、海洋法、跨国律师实务
二,吉林大学
1、培养目标
涉外法律人才应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德才兼备、具备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扎实的国际法律知识,能够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建设需要、特别是对外开放事业需要,具有严谨科学学风和良好职业道德,在国际法学的某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领域具有良好素养和实践能力。
毕业生以适应领域广泛和择业竞争力强为主要特点。适宜从事国家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政府国际组织及外交、外事、外经、外贸管理法律事务的工作;涉外律师、外贸、跨国公司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工作;高等学校和科研部门的法学教育、法律研究、法律实务的工作等。
2、专业培养要求
(1)在业务素质方面,要求熟悉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理与专业知识,系统掌握国际法相关领域的基本范畴、法律规则与法律程序,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研究能力和一定的法律实务工作能力。
(2)有熟练运用一门外语(主要是英语)的读、写、听、说、译各种能力。改变传统英语教学模式,使学生能够运用外语进行阅读、写作和交流,树立国际法治观,具有国际视野、了解国际规则,具备运用国际法律维护国家权益、裁判涉外法律案件及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的基本专业能力。
(3)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把握正确的研究方向和科学的研究方法,培养实事求是,敢于坚持真理,理论联系实际,谦虚谨慎的优良学风。
(4)在掌握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全面掌握国内法知识的基础上,系统地掌握国际法各主要部门的知识,并对其中某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部门法有深入的把握,能够顺利地参加国际法律的实践活动。
3、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
(1)主干学科:法学
(2)核心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中国法制史、环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4、专业特色与方向
本专业特表强调面向世界、着眼实践、强调外语。
(1)面向世界:本专业定位于让所有的学生不仅在国内法学教育中具有竞争力,更能够面临来自世界各地的高水平国际法律人才的竞争,所以特别强调按照国际通行的学术规范、专业规范、教学核心内容来武装学生的思想和能力,使学生有信心、有实力参与国际竞争,在国内各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部门以及国际组织机构的相关岗位为促进中国发展、国际治理做出有益的贡献。
(2)着眼实践:本专业强调所有的理论必须以实践为基础、以实践为服务对象、以实践为最终目标。因此,课程模块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特别注重运用经典研读、专题论辩、信息处理训练、论文写作、模拟法庭、专业竞赛、法律机构实习等多元教学手段,主要以中国所面临的国际法前沿问题或者国际社会的热点事例为素材,以教师指导与学生直接参与并自主研发解决方案为过程,甚至直接参与为外交部、商务部、党政军部门提出对策建议,由此培养学生形成知识、理论、文字、技术、制度、政策、社会实效融会贯通的复合型能力结构。
(3)强调外语:通过双语教学以及全程强化英语听、说、读、写能力的培训。通过训练,使学生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阅读外文专业资料并准确透彻地理解其内容,能用外文起草、书写和翻译法律文本,并能流畅地进行口语上的交流和翻译,能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胜任各种高层次的涉外法律工作。
三,武汉大学(~(>_<)~没有找到系统的教学计划)
以法律实训的方式展开的涉外法律学习,以下是其教学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