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烯管道安装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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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烯管道安装作业指导书
1.1 编制依据: CJJ63-2008 《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33-200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TSGD2002-2006 《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焊接技术规则》。
1. 2适用于压力不大于0. 7Mpa、工作温度在-20-40C、公称直径不大于630mm 的埋地输送城镇燃气用聚乙烯燃气管道的施工及验收。
2.聚乙烯燃气管道及附属设备安装
2.1一般规定
2.1.1 管道应在沟底标高和管基质量检查合格后,方可下沟。
2.1.2管、管件及附属设备在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核对无误,并应进行外观检查要求方准使用。
2.1.3安装前应将管、管件及阀门等内部清理干净,不得存有杂物。
2.1.4管道连接时,聚乙烯管材的切割应采用专用割刀或切管工具,切割端面平整、光滑、无毛刺,应垂直于管轴线;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材应采用专用切管工具,切割端面平整、应垂直于管轴线,并应采用聚乙烯材料封焊端面,严禁使用端面末封焊的管材。
2.1.5管道安装时,管内积水应抽净,每次收工时,管端应临时封堵。
2.1.6管材、管件按标准要求时间存放,不得超期使用(如超期必须做抽样检验)。
2.1.7对穿越铁路、公路、河流、城市主要道路的管道,应减少接口,并对接口段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3聚乙烯管道的安装
3.1聚乙烯管的连接
3.1.1聚乙烯管的连接方法有三种:热熔对接连接、电熔连接(承插连接、鞍开连接)、法兰连接。
具体采用何种连接方法详见CJJ63一2008 中5.1.3 规定。
3.1.2 热熔连接的设备操作及对接连接操作详见CJJ63-2008 中5.3规定。
3.1.3 电熔连接的机具操作及电熔连接操作详见CJJ63-2008 中5.3 规定。
3.1.4 聚乙烯管端的法兰连接和钢转换接头连接操作详见CJJ63-2008 中5.4 规定。
3.2 焊缝质量检验
3.2.1 热熔对接焊缝质量检验:应对接头进行100%的翻边对称性、接头对正性检验和不少于lO%的翻边切除检验。
具体操作详见CJJ63一2008中5.2.4 条款规定。
3.2.2 当抽样检查的焊缝全部合格时,则此次抽样代表该批焊缝全部合格:若出现与标准要求不符合的情况,则判定本焊缝不合格,并应按下列规定加倍抽样检验:
l)每出现一道不合格焊缝,则应加倍抽样检查该焊工所焊的同一批焊缝,按技规程进行检验:
2)若第二次抽检仍出现不合格焊缝,则应对该焊工所焊的同批全部焊缝进行检验。
3.2.3 电熔连接焊缝质量检验:应按CJJ63-2008 中5.3.6 规定执行。
3. 3 聚乙烯管端的法兰连接质量检查;应按CJJ63一2008 中邑5.
4.3-
5.4. 5 规定执行。
3.3.1 两法兰盘上螺孔应对中,法兰面相互平行,螺孔与螺栓直径应配套、法兰连接螺栓规格应一致,螺帽应在同一侧,坚固法兰盘上螺栓应按对称顺序分次均匀坚固,不应强力组对;螺栓拧紧后宜伸出螺帽1-3丝扣。
3.3.2法兰密封面、密封件、不得有影响密封性能的划痕、凹坑等缺陷,材质应符合输送城镇燃气的要求。
3.3.3法兰盘、坚固件应经防腐处理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3.4 聚乙烯管道敷设
3.4.1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土方工程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的相关规定。
3.4.2 管道沟槽的沟底宽度和工作坑尺寸,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管道敷设方法确定也可按下例公式确定,1单管敷设(沟边连接) a=DN+0. 3
2 双管同沟敷设a=DNi+DN+S+0.3
3.4.3聚乙烯管道敷设时,管道允许弯曲半径不应小于25倍公称直径;当弯曲管段上有承口管件时,管道允许弯曲半径不应小于12倍公称直径。
3.4.4 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敷设时,管道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表6.1.4.1的规定。
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道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表6.1.4.2 的规定。
3.4.5 聚乙烯管道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或雨季施工时,应采取降低水位或排水措施,及时清除沟内积水。
管道在漂浮状态下严禁回填。
3.4.6聚乙烯管道埋地敷设、插入管敷设及管道穿越敷设操作详见CJJ63一2008 中6.2条款、6.3条款、6.4条款规定。
4 试验与验收
4.1聚乙烯燃气管道安装完毕后应依次进行吹扫、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管道的试验与验收应符合《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 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的相关规定。
吹扫、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的介质应宜采用压缩空气,其温度不宜超过40℃。
4.2管道吹扫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吹扫口应设在开阔地段并加固。
2)每次吹扫管道的长度,应根据吹扫介质、压力和气量来确定,一般不宜超过500m。
3)调压设施不得与管道同时进行吹扫,待吹扫完成后安装。
4)吹扫应反复进行数次,确认吹净为止,同时做好记录。
5)空气吹扫一般流速不宜小于20m/s,且不宜大于40m/s。
6)空气吹扫过程中,当目测排气无灰尘时,应在排气口设置贴白布或涂白漆的木制靶板检验,5min 内靶板上无铁锈、尘土、粉及其它杂物为合格。
7)吹扫气体的压力不应大于0.3MPa。
吹扫合格、设各复位后,不得再进行影响管内清洁的作业。
4.3试验用的压力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其量程不得大于试验压力的1.5-2 倍,弹簧压力计精度不得低于l.5级。
4.4强度试验
4.4.1管道系统应分段进行强度试验,试验管段长度不宜超过1Km.
4.4.2燃气管道(PE)的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但钢管不得低于0.3Mpa,铸铁管不得低于0.05MPa),且最低试验压力应符合下例规定:
1)SDRll 聚乙烯燃气管道不应小于0.40 MPa;
2)SDR17聚乙烯燃气管道不应小于O.2O MPa;
3)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不应小于0.4 MPa。
4.4.3 进行强度试验时,压力应逐步缓升,首先长至试验
压力的50%,进行初检,如无泄漏和异常现象,继续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
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lh,然后仔细进行检查,观察压力表不应小于30min,无明显压力降为合格。
4.4.4 经分段试验合格的管段相互连接的接头,经外观检查合格后,可不再进行强度试验。
4.5 严密性试验应在强度试验合格、管线全线回填后进行,试验压力值应遵守下列规定:
1)设计压力小于5kPa 时,试验压力应为20kPa。
2)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5kPa时,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15 倍且不得小于0.1MPa。
4.5.1埋入地下燃气管道的气密性试验宜在回填至管顶以上0.5m后进行。
4.5.2 在严密性试验向管道内充气时,长压速度不宜过快。
对设计压力大于0. MPa 的管道试压,压力缓慢上升至30%和60%试验压力时,应分别停止升压,稳压30min,并检查系统有无异常情况,如无异常情况继续升压。
管内压力升至严密性试验压力后,待温度、压力稳定后开始记录。
4.5.3 严密性试验稳压的持续时间为24h,每小时已录不应少于1次,当修正压力降小于l33Pa为合格了。
4.5.4所有末参加严密性试验的设备、仪表、管件,应在严密性试验合格后进行复位,然后按设计压力对系统升压,应采用发泡剂检查设备、仪表、管件及其与管道的连接处(涂
皂液检查),不漏为合格。
5 工程竣工验收
5.1 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CJJ33-2005 中12.5条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