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 劳部发(1994)448号
29367人,占24.1%
兼职
25700人,占21.1%
专职 监察员
监察员
66839人,占54.8%
监察 协管员
劳动监 察队伍
121906人
监察执法的程序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人社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贵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民事诉讼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强制法》 《行政诉讼法》 《行政复议法》 ……
树立程序与实体并 重的执法理念
程序违法同样导致 整个案件错误
2、在社会转型、体制
转 轨、社会关系急剧变 动的时 期,呼唤规范执法程序; 3.正当的程序是执法为 民 的重要体现; 4.加强程序建设有利于 提 高执法效率和运行效能。
规范执法 的敲门砖
规范执法 的试金石
规范执 法的金 钥匙
程 序 正 义
(二)审查立案阶段
坚持“四审”把好立案关



审职责范围 审管辖权限 审投诉时效 审双方主体资格
审职责范围(是否属于监察事项)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理顺监察与仲裁的关系 1、受案范围有交叉的,遵循不重复受理或 处理、在先受理原则 2、不属于监察受理而应当通过劳动争议或诉 讼程序办理的告知投诉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 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 2015年3月21日 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
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预
防和统筹城乡转变。创新监察执法方式,规范执
法行为,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扩大日常巡
视检查和书面审查覆盖范围,强化对突出问题的 专项整治。
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2020年)》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 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 种类、幅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 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 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 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 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 定的适用条件……”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
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
Fra Baidu bibliotek


一、行政执法程序正当的意义
二、劳动监察执法程序
三、劳动监察部分法律文书的制作
一、行政执法程序正当的意义
(一)行政执法程序相关制度依据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4- 3 -22
首次将正当程序确立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明 确规定所有的行政执法都应当遵循 公正、公开、 公 平和效率等行政程序基本原则,遵守公开、听证、 回避等行政 程序基本制度,为全面规范我国行政 程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若干重大问题决定》 2014年10月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 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 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 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 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 (2016-2020年)》 2016年9月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目标: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执法体制基本
建 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 公正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二)行政执法程序正当的意义 1、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前提和可靠保证;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2007年 “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 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2010年 “各级行政机关都要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程 序 执法。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 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
审管辖权限(是否属于本监察部门管辖)
《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七、八、九条 《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有关事项授权的通知》 黔人社厅函(2017)213号 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 用工所在地的县级人社部门管辖 省、市(州)人社部门管辖范围 指定管辖 授权管辖 特殊机构批准地管辖 省外用人单位实行用工所在地县级管辖 (中央驻黔国企除外) 首问责任制与管辖移送问题
(三)违反程序的情形及裁判 • 程序违法 一是行政行为无效.《行政处罚法》第3条第2款 二是撤销或部分撤销.《行政诉讼法》第70条第3款 三是确认违法但不撤销或不需要撤销。《行政诉 讼法》第74条 • 程序瑕疵 法定程序违反情节较轻 违反的不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程序,而是一些规范 性文件设立的程序,没有严重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
二、劳动监察执法程序
(一)劳动监察执法程序总要求
主体适格
顺序合法
职权范围
权利告知
措施法定
时限法定
主体适格
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机关或组织应具有法定行政执法主体 资格。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 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委托执法的组织应当以委托 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条“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可 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人员应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行政执法对象(当事人)的主体适格
案例讨论1
• 法律衔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 二十一条第二款 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 处理程 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 按照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 调解、
厘清人社部门内部相关单位的职责
厘清社保征收机构、经办机构与社保行政 部门、劳动监 察部门的职责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 保险行政部门 责令限期改正…”“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 纳社会保险费的, 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 社保行政 劳动监 足…逾期仍不缴纳 ? 部门或劳 动保障行 察部门 政部门社 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 保障行政 部门 倍以下的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