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临床血液和血液制品的处理、使用和管理的指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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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沉淀:主要用于儿童及成人轻型甲型血友病,血管性血友病(vWD),纤维 蛋白原缺乏症及因子Ⅷ缺乏症患者。严重甲型血友病需加用Ⅷ因子浓缩剂。纤维 蛋白原<0.8g/L或血栓弹力图K≥3min或者Angel≤53° ,可以输注。
输血指南(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
红细胞:用于需要提高血液携氧能力,血容量基本正常或低血容量已被纠正 的患者。低血容量患 者可配晶体液或胶体液应用。;血红蛋白>100g/L,可以不 输。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血红蛋白在70~100g/L 之间,根据患者的贫血程 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
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ANH)
ANH一般在麻醉后、手术主要出血步骤开始前,抽取患者 一定量自身血在室温下保存备用,同时输入胶体液或等渗 晶体液补充血容量,使血液适度稀释,降低红细胞压积, 使手术出血时血液的有形成份丢失减少。然后根据术中失 血及患者情况将自身血回输给患者。
1.患者身体一般情况好,血红蛋白≥110g/L(红细胞压积 ≥0.33),估计术中有大量失血,可以考虑进行ANH。
应减慢输注速度。
冷沉淀输注
• 冷沉淀:融化后需在4h内输完,以受血者可以耐受的最快速 度输入
• 若因故不能输注,2-6℃冰箱放置,但不能超过6h,这种情况 部分凝血因子丧失活性。
• 常用剂量为1—1.5U/10kg体重
新生儿/婴幼儿输血指南
新生儿/婴幼儿输血需要明确血液输入量,避免浪费或者重 复试验。医嘱处方量/输入量应该为毫升数(mls)而不是单 位数。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 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 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及以 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临床科 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4.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及以 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并填写《大量用血/特殊用 血审批表》,临床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批准,由临床医护 人员将审批表送至输血科方可备血。《大量用血/特殊用血审批表》由 输血科保存。(大量用血计算3种成分:红细胞、血浆、全血。其中: 红细胞1单位按100ml,血浆、全血按照实际量计算,血小板、冷沉淀 不计算入内)
红细胞输注:一个新生儿需要多次少量输血,可以用输液泵控制红细胞输 注的速度和剂量,如果申请的是一个成人单位就要考虑是否需要泵。输液 时间自血液从冰箱取出后开始计算,时限为3—4小时,4小时之后剩下的 血不应使用。 输血量一般为10—20ml/kg,计算方法: (期望Hb值-实际Hb值)×体重×0.4=3—4小时输入浓缩红细胞总量(ml)
冰冻血浆(FFP):用于凝血因子缺乏的患者。PT或APTT>正常1.5倍,创面弥漫性 渗血。血栓弹力图R≥8min。 患者急性大出血输入大量库存全血或浓缩红细胞后 (出血量或输血量相当于患者自身血容量)。 病史或临床过程表现有先天性或获 得性凝血功能障碍。 紧急对抗华法令的抗凝血作用(FFP:5~8ml/kg)。
输血指南(创伤后大出血输血指南)
5 需大量输血时,成分血输注应尽可能参考实验室结果,但不能延迟输 血。可遵循: • 每输入4U红细胞,需配合输入200ml冰冻病毒灭活血浆; • 每输入8U红细胞,需配合输入1个治疗量的去白细胞单采血小板; • 输入第16U红细胞时,需配合输入10U冷沉淀。 6 当输血量≥1—1.5倍患者血容量时,应每隔1—2小时检测一次患者血常 规、血凝及血气相关项目。特别注意血小板、纤维蛋白原水平的变化。
冷沉淀:纤维蛋白原<0.8g/L,或血栓弹力图K≥3min或者Angel≤53°,Ⅷ因子缺 乏 ,需要输。
输血指南(创伤后大出血输血指南)
1 一次失血量低于总血容量10%时,临床上无血容量不足的表现,可以 不输血。 2 失血量低于总血容量20%时,可只输液不输血。 3 失血量达到20%—30%时,在使用晶体液、胶体液充分扩容抗休克治 疗的基础上,或同时紧急输注2—4U浓缩红细胞,以快速缓解组织供氧 不足。 4 失血量达到40%以上,应立即输血。
7.择期手术或常规输血时,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临床输血申请 单》和受血者血样至少于预定输血日期前一天由医护人员送输血科备 血,交接双方核对后签名。《临床输血申请单》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 时,输血科人员有权拒收,并通知主管医师。
择期手术必须提前24小时备血,若没有在输血科血站取血之前送申请 单造成未备血的,会延误术中用血或延迟手术日期。治疗性用血当日 11:00之前备血,下午发血;11:00之后的申请第二日发血。急诊除外。
2.手术需要降低血液粘稠度,改善微循环灌流时,也可采用。
3.血液稀释程度,一般使红细胞压积不低于0.25。
4.术中必须密切监测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红细胞压积和尿 量的变化,必要时应监测患者静脉压。
5.下列患者不宜进行血液稀释:血红蛋白<100g/L,低蛋白血症, 凝血机能障碍,静脉输液通路不畅及不具备监护条件的。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 密观察患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认真如实填写《输血安全护理记录 单》。重点监测以下几个阶段:开始输血前;开始输血时;开始输 血后15分钟;开始输血后每小时一次至4小时;输血结束后4小时。
输血当天相关病程记录内容应完整 详细,至少包括:
• 输血原因及输血适应证 • 输注种类、血型和数量 • 输注过程观察情况,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 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等
• 成年患者如无出血或溶血,1单位红细胞可提高血红蛋白5g/L,原 则上提高血红蛋白浓度到80—100g/L即可。
血小板输注
• 机采血小板:从输血科取出的血小板应及时输注,以受血者 可以可以耐受的最快速度输入(30min/治疗量)
• 成人预防性输注推荐使用一个治疗量 • 若不出现血小板输注无效,血小板计数可增加20×109/L • 治疗活动性出血、脾大、感染、DIC等导致血小板减少的非免
红细胞输注
去白悬浮红细胞 洗涤红细胞
• 红细胞(去白悬浮红细胞、洗涤红细胞)必须在离开储血冰箱30 分钟内开始输注。
• 成年人输注速度为1—3ml/(kg·h);
• 心、肾、肝功能不全,小儿、新生儿和年老体弱患者,输注速度 不超过1ml/(kg·h)。
• 从离开储血冰箱到输血结束的最长时限为4小时。1个单位红细胞 建议2h内输注完毕,如受血者身体条件允许时尽量在40-60min输 完。
血袋处理
血液输注完毕,废血袋按照相关规定用黄色医疗垃 圾袋包装在24小时内送输血科统一保存7天后销毁。
取血箱消毒
取血箱内部用75%酒精每周擦拭消毒一次,填写记录
临床输血申请
1.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 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 双方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名。无家属签名的无自 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 备案,并记入病历。
CCI=(输注后血小板计数-输注前血小板计数)(1011)×体表面积 (M2)/输入血小板总数(1011) 注:输注后血小板计数为输注后一小时测 定值.CCI>10者为输注有效 。
新鲜冰冻血浆: 用于各种原因(先天性、后天获得性、输入大量陈旧库血等) 引起的多种凝血因子Ⅱ、 Ⅴ、Ⅶ、Ⅸ、Ⅹ、Ⅺ或抗凝血酶Ⅲ缺乏,并伴有出血表 现时输注。一般需输入10~15ml/kg体重新鲜冰冻血浆。
血制品输注
血液取回 输血前
均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输血记录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 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质量是否异常,执 行双人双核对、双签名制度。
输血前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输血器必须具备过 滤功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至少每12小时更换一次。血液内不得 加入其他药物,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 再接下一袋继续输注。患者无输血(不良)反应等特殊情况,一般 不得在输血中途拔掉输血器,以免造成血液人为污染。
疫因素,需适当加大输注剂量。
血浆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注
• 病毒灭活冰冻血浆:融化后30min内输注,成年受血者100-200ml 一般在30min内输完。若因故不能输注,送至输血科于2-6℃冰箱 保存,最多保存24h。
• 一般成年患者首次输注剂量为200—400ml,儿童患者酌情减量 • 输注速度为5—10ml/min,老年人、心肾功能不全者和婴幼儿患者
血小板输注:体重<20kg,输入量一般为10—15ml/kg,直
至一个治疗量的血小板。 指征:血小板减少症 20—30×109/L,或生病且早产儿 50×109/L,或患儿临床出血且血小板计数<50×109/L时, 应立即输注。
病毒灭活冰冻血浆输注:输入量一般为10—20ml/kg。
冷沉淀输注:输入量一般为5mls/kg; 或者1—1.5U/10kg体重。 血液加温器:快速血液置换(指输入量>15ml/(kg·h))时,可 以使用血液加温器为血液制品复温,以预防低体温。
临床血液和血液制品的 处理、使用和管理指南
临床输血指南
输血指南(内科输血指南)
红细胞: 用于红细胞破坏过多、丢失或生成障碍引起的慢性贫血 并伴缺氧症状。血红蛋白<60g/L 或红细胞压积<0.2时可考虑输注.
血小板:血小板计数和临床出血症状结合决定是否输注血小板. 血小板输注指征: 血小板计数>50×109/L 一般不需输注 ;血小板 10-50×109/L 根据临床出血情况决定,可考虑输注 ;血栓弹力图 MA≤50mm时考虑输注;血小板计数<5×109/L 应立即输血小板防止 出血 ;预防性输注不可滥用,防止产生同种免疫导致输注无效.有出血 表现时应一次足量输注并测CCI值(血小板计数增加校正指数)。
输血指南(回收式自身输血)
血液回收是指用血液回收装置,将患者体腔积血、手术中失血 及术后引流血液进行回收、抗凝、滤过、洗涤等处理,然后回输给 患者。血液回收必须采用合格的设备,回收处理的血必须达到一定 的质量标准。体外循环后的机器余血应尽可能回输给患者。 回收血禁忌证:
血液流出血管外超过6小时。 怀疑流出的血液被细菌、粪便、羊水或消毒液污染。 怀疑流出的血液含有癌细胞。 流出的血液严重溶血。
普通冰冻血浆: 主要用于补充稳定的凝血因子。 各种原因引起的凝血因子 缺乏或血栓弹力图R≥8min,可以输注。
洗涤红细胞:用于避免引起同种异型白细胞抗体和避免输入血浆中某些成分 (如补体、凝集素、蛋白质等),包括对血浆蛋白过敏、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患者、高钾血症及肝肾功能障碍和阵 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的患者。
输血指南(自身输血指南)
贮存式自身输血术前一定时间采集患者自身的血液进行保存,在 手术期间输用。
只要患者身体一般情况好,血红蛋白>110g/L或红细胞压积> 0.33,行择期手术,患者签字同意,都适合贮存式自身输血。
按相应的血液储存条件,手术前3天完成采集血液。 每次采血不超过500ml(或自身血溶量的10%),两次采血间隔不 少于3天。 在采血前后可给患者铁剂、维生素C及叶酸(有条件的可应用重 组人红细胞生成素)等治疗。 血红蛋白<100g/L的患者及有细菌性感染的患者不能采集自身血。 对冠心病、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等心脑血管疾病及重症患者慎用。
5.上述2、3、4条款不适合急救用血。急救用血量超过1600毫升者两日 内补办《大量用血/特殊用血审批表》交输血科。紧急用血时须征得上 级医师同意,并记入病历,事后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6.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 属意见的,应上报医务部或分管院长,同意后备案,记入病历并立即 实施输血治疗。
血小板:用于患者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伴有出血倾向或表现。 血小板 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 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血栓弹力图 MA≤50mm,应考虑输。血小板计数在50~100×109/L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 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如术中出现不可控渗血,确定血小板功能低下,输血小板 不受上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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