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班级安全工作考核细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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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小学班级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校学生安全管理,进一步推进班级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班主任、辅导员及科任老师在学生安全管理上的责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体现工作价值,推动校级良好、县级良好班集体的建设,全面落实我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鼓励先进,特制定本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二、考核等次:

根据班级安全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

三、考核原则:

1、采用百分制记分法:

优秀:综合得分须满90分以上(含90分)。

良好:综合得分须满80--89分(含80分)。

合格:综合得分在60~79分之间。

不合格: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

2、各等第名额保持合理比例:

优秀比例占班主任总人数的30%

良好比例占班主任总人数的50%

科任老师由于安全管理工作相对较轻,因此优秀与良好比例亦相应有所减少,优秀占全部科任教师的10%,良好占全部科任教师的20%

3、实行一票否决制:

在评估当学期,班主任或科任教师若出现以下情况者,取消班级安全评估资格,视作不合格。

(1)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或被上访至教体局以上主管部门的。

(2)因教育、保护、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伤害事故,或事后处理不利,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3)学校布置的安全教育课主观不上,造成班风、学生行为规范等方面较原有基础明显下降,或造成其它安全事故的。

4、班级安全考核结果定为“合格”由学校发出“告诫”通知,并限期作出整改,整改不力的同视为“不合格”,收回原有奖励。

5、班级安全考核结果作为今后提高教师评选各级各类德育先进个人和优秀辅导员的依据。

四、等次条件:

1、合格:班主任能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开展各种安全宣教和行为纠错工作。学生行为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情况,懂得基本的安全自我保护常识。学校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能按时完成,班级学生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班主任安全工作基本令人满意。科任教师课堂秩序井然,无安全事故发生,对学生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上报或处理。

2、良好:班主任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作用明显,能及时发现本班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作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学生行为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具有基本的自我安全管理能力。学校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能较好完成,班级学生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班主任安全工作颇为扎实,学校和家长比较满意。

3、优秀:班主任安全教育作用显著,能结合本班学生思想行为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安全宣教工作,学生举止文明、严守规章,具有较强的自我安全管理能力。学校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能出色完成,班级学生无安全事故发生,班主任安全工作极为扎实,深受学校和家长普遍赞誉。

4、备注:班级安全工作良好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优秀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二:

(1)一学期内班级至少出一期关于安全教育的黑板报,开展八次专题班队会。

(2)一学期内班级至少获得一次红旗班级或两次文明班级。

五、考核内容:

详见李俊小学班级安全工作量化考核表。

六、考核方法及程序:

1、考核方法:

(1)班级安全工作考核以一学期为准,由考核对象(班主任、辅导员、科任教师)自评,学校综合评定(每学期结束)组成。

(2)综合评定包括政教处初评,学生问卷、科任教师问卷,校委会终审。

2、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自评。

(2)学校综合评定。

(3)表彰。

李俊小学

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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