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人事管理,雇员]人事代理与雇员制视角下高校人事管理机制改革研究
从AGIL模式看高校人事代理制度的实行
从AGIL模式看高校人事代理制度的实行作者:蒋明思来源:《科技视界》 2014年第14期蒋明思(川北医学院人事处,四川南充 637000)【摘要】人事代理制度是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人事制度改革应运而生的新型人事管理方式,它尊重用人单位的自主用人权,也体现了个人的自主择业权。
高校人事代理制度的实行需满足适应、目标达成、整合和潜在模式维持四个功能。
【关键词】AGIL模式;高校;人事代理人事代理制度是用人单位委托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对用人单位内部人员进行人事管理的一种制度。
它是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也是促进高校人才合理流动的有效手段。
目前人事代理制度在高校的实行并不理想,需要社会、高校及人才等多方面一起努力实现它的最大潜能。
1 AGIL模式1953年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与贝尔斯等人合著《行动理论文集》,提出了AGIL模式。
他们认为任何社会现象都可以被看作一个或多个系统,而每个系统都必须满足适应(Adaptation)、目标达成(Goal attainment)、整合(Integration)和潜在模式维持(Latent pattern maintenance)四个功能,即AGIL模式。
适应是指系统要同环境发生一定联系,系统为了能够存在下去必然要从外部环境中获取所需资源,并在系统中加以分配,以使之适应环境。
经济系统承担着适应功能。
目标达成是指任何系统都有目标导向,系统必须确定目标的次序并调动资源和引导资源去实现整个大系统的目标。
政治系统承担着目标达成这一功能。
整合指系统内部各部分协调成为一个具有功能的整体。
社会系统发挥着整合功能。
潜在模式维持确保系统内部各部分在系统中扮演积极的角色,或维持系统的公认价值体系保持制度的统一性。
文化系统承担潜在模式维持功能。
人事代理制度在高校的实行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要保证其顺利实行并发挥其强大的管理作用必须满足适应、目标达成、整合和潜在模式维持这四个功能。
浅析高校人事管理中实施人事代理制度
浅析高校人事管理中实施人事代理制度摘要:近年来,高校一直在进行人事制度改革,而实施人事代理制度是高校在推行改革的过程中迈出的重要一步。
这一重大举措,对于深化高校改革、完善该校人事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将通过对高校人事管理中施行的人事代理制度进行全方位的分析,探讨这一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它的发展提供更好的建议。
关键词:高校人事管理人事代理制度问题思考随着高校改革的不断深入,许多传统高校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高校发展需要,渐渐退出了高校管理舞台。
新的高校管理模式慢慢代替了传统管理模式,不断推进和完善高校人事管理工作。
人事代理制度,作为高校新的人事管理制度,将会实现人才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打破了传统的终身制,可以提高教职工的竞争意识和危机感,促进高校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1 实施人事代理制度的意义1.1 传统管理制度的弊端,不利于高校发展高校的传统管理模式是一种封闭式的静态管理模式,带有一些计划经济时期的特征,存在一些弊端,不利于现代高校的发展。
(1)员工所有权和使用权界限模糊,高校不能自主选择教师团队,教师也不能自主择业,不能完全发挥教育价值。
(2)因人设岗现象严重,存在很多资源浪费现象。
(3)“铁饭碗”导致教职工没有危机意识,致使教学质量难以提升。
(4)采用身份管理模式,难以衡量教职工的真正教学素质水平。
1.2 人事代理制度符合现阶段高校发展的需要人事代理制度的实施,将改变传统的高校聘用制度,采取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人员聘请。
这样的做法,实现了人才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简化了聘用手续,使高校能够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教职工聘请,可以为高校节约许多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1.3 人事代理制度可以对高校的员工进行合理编制现代社会越来越重视高等教育的发展,现如今,高等教育的规模不断扩大,需要的人才也越来越多,现有的师资力量完全无法高校的需要。
但是高校又不能明确到底需要多少人员,而实行人事代理制度让高校可以根据岗位需要通过人才服务机构聘请急需的人才,缓解高校因暂时的人员不足而产生的问题。
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研究论文10篇
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研究论文10篇第一篇:高校后勤人力资源管理问题与提升策略1.高校后勤部门人员对于自身本应具有的育人功能的认识不强。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应该始终坚持服务原则和育人宗旨,高校后勤部门既是服务的提供者,又是育人的实践者,随着社会化改革的推进,尽管高校后勤职工队伍的素质有所提高,但由于他们学历低,年龄较大,工资低,岗位不固定,任务重,自我提升意识不强,缺乏理论知识及专业技能培训。
造成大部分后勤员工不能深刻理解及运用其育人功能,对学生言传身教,离“不上讲台的教师”的要求相差甚远。
2.高校后勤相关人事部门缺乏先进的管理理念。
目前高校后勤人事管理部门人员素质较低,缺乏先进人事管理理念的支撑,许多后勤部门并未把人力资源上升到人力资本开发的角度来考虑,对于现代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认识缺乏,不注重开发人力资本更高的价值,造成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从战略发展角度来说认识严重缺乏,管理理念落后。
3.高校后勤部门用人机制尚不完善,缺乏合理的竞争和激励机制。
受高校改革前后勤人事管理体制的影响,以往高校后勤行政型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仍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占据主导地位,在管理中过于注重形式和政策的合理性,忽视了员工的个体需求,导致后勤员工工作倦怠、应付,缺乏积极性和创造性。
诚然,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开始以后,此种状况有了很大的改观,但是并没有完全根除,在改革中应加入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完善的激励机制来激发高校后勤员工的积极性。
4.高校后勤部门人力资源配置结构不合理。
受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前管理体制的影响,高校后勤部门人力资源的配置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员工岗位流动性差,造成部门员工闲置状况出现,整体工作效能不高。
同时,由于高校后勤部门的部分员工大都是其他部门分流下来的人员,例如教学部门,学生管理部门等分流下来的人员,专业匹配度低,导致高校后勤部门缺乏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和具有所从事工作专业技能的人员,直接影响着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业绩。
人事代理制下的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分析
人事代理制下的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分析人事代理制下的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分析引导语:在人事代理制度下,高校人事档案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需要尽快形成与其相适应的人事档案管理的模式,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发挥人事档案代理制度的优势,使人事档案在高校培养人才、使用人才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以下是店铺分享给大家的人事代理制下的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分析,欢迎阅读!一、人事代理制下的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内涵人事代理制与高校人事档案:高校在适应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对新聘任教工的人事及档案关系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代为管理,高校与个人建立聘用关系的一种人事制度,具有灵活多变的用人机制。
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在聘期内,高校依照聘用合同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管理,解聘或不再续聘的转回人才服务机构,脱离与学校的关系。
它的最大特点在于实现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高校在聘任合同的约定下享有人才的使用权,承担相应的因使用人才而产生的按劳付酬、考核奖惩等义务,逐步使人才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把原来由单位承担的社会责任从本单位中分离出去,走向社会化管理。
而在高校推行人事代理制度下的人事档案管理,旨在减轻高校有关人事的事务性工作负担,消除新接收人员对单位的依赖,以实现高校用人的自主权,尤其可以帮助解决高校在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职称评审、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编制、户籍挂靠等方面遇到的问题;是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增强高校生机和活力,而实行的人事代理制度,也是高校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代管的高校人事档案内涵:完善的代管档案主要有:干部履历和自传、鉴定和考核、学历和评聘职务、政审、党团、奖惩、工资、任免调动等十大类,根据用途分:如民主政治类:入团入党入伍,组织鉴定、考查考核,职务任免、奖励惩处、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学历学位类:履历、自传、学历、学位、学籍、出国访问、进修培训等;专业技术类:职称评定、论文奖励、成果专利、科研成果等;社会保障类:如工资晋升、福利待遇、选举评优、购房和住房公积金、合同与协议等;教育卫生类:如学籍学位、履历、自传、计划生育、保健医疗等;安居乐业类:如房屋权属、婚姻和户籍、家庭成员、社会关系、、弃档与出国等保障权益的档案;民主党派类:各类任命、出国访问、代表登记等等;它们与被代管人的利益息息相关,是在他们在不断成长中产生的新生资源。
公立医院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制的实践经验
未来改进方向和建议
完善法律法规
01
加强政策研究和制定,完善关于人事代理聘用制的法律法规,
为医院改革提供有力支持。
提高代理机构服务质量
02
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督和评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医
院改革顺利进行。
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
03
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为医院改革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景的单位。
对策建议及实施计划
完善政策法规
政府应加强对公立医院人事代理聘用制的政策研究和法规 制定,明确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为公立医院实行人事代 理聘用制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建立激励机制
通过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如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 合理的薪酬待遇等,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降低人才流失 风险。
加强宣传教育
实施人事代理聘用制可以为公立医院 带来更多优秀的专业人才,提高医院 的整体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人事代理聘用制可以减轻医院的负担 ,使其无需承担过多的管理责任和风 险,同时也可以降低医院的用人成本 。
人事代理聘用制可以促进公立医院的 体制改革,推动其向专业化、规范化 、市场化的方向发展。
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明确代理合同和协议的具体内容,包括代理期限、代理费用、双方权利 和义务等。- 合同和协议签订
公立医院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制的实践过程
01
实施过程监督与评估- 监督机制 建立
02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代理聘 用制的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确保各项工作的规范进行。- 定 期评估与反馈
04
公立医院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制 的经验总结
成功经验分享
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人事代理聘用制使医院能够更加 灵活地调整人力资源配置,根据 业务需求和员工能力,合理安排
人事代理与雇员制视角下高校人事管理机制改革研究
2016年7月July ,2016University Education[摘要]高校人事管理引入人事代理制度与雇员制度,能使人事管理工作变得更人性化,使人事管理主体多元化,使人事管理工作多样化,使人事管理工作变得法制化。
在人事代理与雇员制视角下讨论高校人事管理机制可以发现,高校人事管理机制在多样化管理制度的运用上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进一步深化人事管理机制改革,应以分析这些具体问题为基础来研究更好的实施策略。
[关键词]人事代理;雇员制;高校人事管理机制[中图分类号]G47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437(2016)07-0180-03人事代理与雇员制视角下高校人事管理机制改革研究张弘弢(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江苏南京210023)[收稿时间]2015-12-19[作者简介]张弘弢(1985-),男,江苏无锡人,硕士研究生,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助理研究员(中级),研究方向:高校人事管理。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校人事管理改革,促进人事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很多高校的用人制度从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转变。
在国家法律与法规允许的情况下,结合国家出台的人事管理制度与政策,将人事代理与雇员制引入高校人事管理工作中。
人事代理与雇员制的引入,使高校原有的人力资源结构得到了优化,人才竞争体系初步形成,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工作质量。
一、人事代理制度与雇员制概述(一)人事代理制度概述人事代理制度是单位或个人委托国家人事部门下属的人才服务中心,在其服务管理范围内,为用人单位提供全方位的人事管理服务,包括人员招聘、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收缴等。
人事代理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它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下产生的新型人事管理制度。
当前,这项人事管理制度被运用于全国各大行政事业单位,其优点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减轻了用人单位的人事事务性工作量。
人事管理是每个单位的重要管理内容,尤其是对高校来说,每所高校的工作人员少则两三百人,多则上万人,这么庞大的工作人员数量,必然需要较大的人事管理机构来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
地方高校人事代理制度浅议
2011年初,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事业单位改革开始推行。
该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取消高校的事业编制,但高校仍属于事业单位性质,未来高校将实行全员合同聘用制,到2020年,事业单位将按照新的机制运转。
如今,教育部、科技部等相继发布多份文件,以国家有关部门为首,推动这项改革继续坚定前进。
自2011年以来,高校取消事业编政策一直是人们讨论的热点,截至2021年,取消事业编制改革的相关政策已经逐步在各高校分步展开,目前,一些“985”、“211”高校已经走在了改革的前列,“非升即走”制度已经普遍推行,青年教师如果在合同规定的年限内达不到学校的要求,到期后自动离职,重新进行职业选择。
在事业单位改革的大背景下,很多中西部地方高校在招聘硕士学位教师时,纷纷取消事业编制,采用人事代理制度。
不过,极少数地方高校为了吸引重点大学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仍然会提供编制,但是在招聘高学位人才时,仍会允诺事业编制。
按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不仅有高层次需要,同时也有较低层次的需求。
中国是一个高不确定性规避指数的社会,人们对于“稳定”、“编制”、“铁饭碗”有着狂热的追求。
出于对稳定的渴求,硕士、博士学位人才在毕业后,倾向于选择稳定性较高的高校,但是高校取消事业编制,让很多原本准备进入高校的硕博人才心中忐忑。
与企业相比较,高校的优势在于稳定性较高,劣势也很明显,工资水平较低。
很多人调侃,高校教师是要坐得了“冷板凳”的。
高校取消事业编制,对硕博人才的吸引力还有那么大吗?非事业编制的高校教师工作积极性如何?在全国“双一流”建设的浪潮下,各大高校均迎来了新的发展时机。
与“双一流”高校相比,地方高校差距显然很大。
但不可否认的是,地方高校也迎来了发展契机,全国各地的地方高校都在大力实施人才引进,在人才计划中,博士学位人才是主要引进对象,一些地方高校开出了十分诱人的待遇,尽管事业单位取消编制已经在很多地方开展,但在中西部很多地方高校,博士进高校,仍然是有编制的。
人事代理与雇员制高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新探索
基本内容
最后,完善交流与退出机制。高校应制定交流计划,鼓励员工进行校内外交 流,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同时,要建立退出机制,使得人员流动更 加合理和有序。在退出机制方面,要明确退出的条件和程序,充分保障员工的合 法权益。
基本内容
未来,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应朝着以下几个方向发展: 首先,深化改革,创新机制。高校应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才评 价机制、岗位设置管理模式等。要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以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为核心,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人事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
其次,强化岗位管理制度。高校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建立完善的岗 位管理制度。在岗位设置上,要充分考虑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的需求, 提高岗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要建立奖惩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 造力。
基本内容
第三,建立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制度。高校应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 方面制定综合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地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价。在评价过程中,要 注重评价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评价结果的有效性。此外,还要建立绩 效反馈机制,及时对员工的绩效进行反馈和指导。
参考内容二
基本内容
基本内容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的不断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也逐渐成为教育领域的焦 点。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寻求新的突破口。本次演示 将探讨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措施和方向,以期为相关人士提供一些借鉴和启示。
基本内容
目前,我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如改革方式单一、改革效果不尽如人意等。与国外高校相比,国内高校在人事制 度改革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为了更好地推动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我们需要借鉴 国外高校的先进经验,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加以创新。
高校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校人事代理人员的管理,保障高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校中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教师、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高校人事代理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合同管理、岗位管理、考核管理和培训管理。
二、人事代理人员的聘用第四条高校人事代理人员的聘用,应当通过公开招聘、考试、评审等方式,择优录用。
第五条招聘程序包括:(一)发布招聘信息,明确岗位要求、岗位职责、招聘人数等;(二)应聘者提交应聘材料;(三)高校组织面试、考核;(四)确定聘用名单,签订聘用合同。
第六条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根据岗位性质和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
三、人事代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第七条人事代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岗位职责:(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二)按照岗位要求,完成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任务;(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学校声誉;(四)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人事代理人员的考核与奖惩第八条高校对人事代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第九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人事代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人事代理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五、人事代理人员的培训与晋升第十一条高校应当为人事代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人事代理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岗位需求,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
第十三条人事代理人员的晋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进行。
六、人事代理人员的解除与终止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人事代理合同:(一)合同到期,双方协商一致不再续签的;(二)人事代理人员违反合同约定,经教育不改的;(三)因工作需要,学校决定调整岗位或裁减人员,且无合适人员替代的。
大学学院人事代理管理办法
学院人事代理管理办法为深化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不断完善“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逐步实现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根据《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人事代理的原则(一)平等自愿的原则。
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二)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事代理的范围(一)学校新聘用来校工作的硕士研究生。
(一)经学校研究决定需要办理人事代理的特殊专业或特殊岗位人员。
(三)以人事代理形式聘用的人员,年龄一般在三十五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人事代理的程序(一)学校用人单位(部门)在编制限额内向学校提交学年度用人计划,并报学校研究审批。
(二)根据学校确定的用人计划和人员选聘办法,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确定人选,上报学校审批。
(三)拟聘用人员经学校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人事代理的项目(一)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管理。
(二)党、团组织关系管理。
(三)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管理。
(四)身份确认、“三龄一历”确定及基本情况鉴定。
(五)档案工资调整。
(六)办理社会保险。
(七)计划生育及户口管理。
(八)对外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政审、证明材料。
(九)办理辞职、调动等相关业务。
(十)人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人事代理事项。
五、聘用合同的签订与终止(一)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的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和岗位工作协议。
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经人事代理机构鉴证后,人事代理机构、学校、受聘人员及其档案各存一份。
(二)学校与XX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署单位人事代理协议。
在聘用合同签订前,人事代理人员须将人事关系、档案和户口委托XX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办(管)。
(三)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一年一签。
第一年为见习(试用)期。
(四)聘用合同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续签聘用合同;若提前解除聘用合同,一方必须提前.三个月书而通知对方,在终止聘用合同前,聘用人员要填写《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申请表》,经双方签字后,送交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有关终止聘用手续,并在指定时间内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变更、调转人事代理关系。
人事代理管理模式下高校辅导员聘用的思考
人事代理管理模式下高校辅导员聘用的思考摘要: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的推广,高校辅导员聘用逐步实行人事代理制度。
人事代理制度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事制度,本文通过比较不同时期高校辅导员聘用模式,为人事代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提供参考,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人事代理;高校辅导员;队伍发展高校辅导员是大学生思想成长的引路人、学业上的指导者、生活中的朋友。
截至2008年底,全国高校共有本专科生专职辅导员91808人,成为我国高校教育教学管理队伍中一个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人才配置的市场化。
高校辅导员聘用逐步从原有的行政模式管理向人事代理职员制管理转变。
1.高校辅导员聘用制度的演变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高校辅导员的聘用是套用国家行政模式,以身份管理为主,是封闭式静态的管理,属正式事业编制。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通过公务员交流制度,不少高校辅导员成为公务员队伍的有力补充,成为共和国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
然而,由于人才的使用权与所有权高度结合,实行按计划统一调配,是“铁饭碗”,存在“政府化”倾向,行政级别成为计划经济时代衡量一个人成绩、地位和待遇的唯一标准,人力资源难于优化配置,容易造成冗员过多,负担过重,竞争激励的用人机制无法建立和运行。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强化岗位聘任与管理,破除职务终身制,建立健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从2001年开始,大多数高校对新进入的辅导员实行人事代理聘用模式。
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的方式分层推进,逐步展开,走向社会化管理,实现了从“国家人”向“单位人”。
再到“社会人”的转变,为单位和个人提供了岗位设置和竞争择业的平台。
学校与新入职的辅导员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档案等关系交由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为管理的制度。
实现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打破了人员单位所有的禁锢,剥离了人与单位的依附关系。
学校成为独立的用人主体,享有人才的使用权,承担相应的按劳付酬、考核奖惩等义务,将原来由单位承担的社会责任从单位中分离出去。
高校雇员制人事管理实践中的纠纷解决机制探讨
和 解 是 由争议 双方 就 其 发 生 的争 议 事 项 进行 人 民法 院 审理 事 业单 位 人 事 争议 案 件 的若 干 问题 友 好协 商 的和谐纠 纷解决 制度 。高 校与雇 员 间发 生 的规定》 以下称《 ( 解释( )) 一 》 中第 2条规定 :事业 “ 争议 , 首先 也可 以进 行 友好 协调 以达成 和解 。但 鉴 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 、 辞退 、 及履行聘用 于 和解 主要 是 双方 在争 议发 生 后 , 完全 在双 方意 思 合同发生的争议 , 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的 自治 下 的一 种 协商 解决 方 法 , 中涉及 法律 问题 较 规定处理。 嘲 其 ”而根据《 劳动法》 7 条的规定 , 第 7 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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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岗位上 , 向社 会 公开 招聘 了一 批雇 员 。作 为一 为 主 的 , 过调解 解决 纠纷 的方式予 以分析 。 面 通 种按 照合 同管 理 的新 的用 人制 度 , 雇员 制 表现 出特 调解 , 是指 在 中立 第 三 方 的 主持 下 , 纠纷 当事
有 的灵活性和真 正的“ 上能下 、 能 能进能 出” 的特 人 双方通 过相 互协 商 , 其所争 议 的 民事权 利义 务 对 点 , 为高校 现行 用 人制 度 的重 要补 充 。但 随着高 关 系 达成协 议 的活 动 f, 成 1是解 决 社会 各类 纠 纷 的一 1 校 雇员制 人 事管 理制 度 的进 一步 实施 , 校 与雇员 种 重要 机制 。我 国的调解 种类 较 多 , 据解 决 纠纷 高 根 在聘用合 同的履行 以及劳动和社会保 障等方面不 主体 可划 分 为 民问调解 、 仲裁调 解 、 行政 调解 、 司法 可 避免会 产生一 些 纠纷 。这些 纠纷 因雇员 的身份 与 调解 。民间调解 主要 指无公 权性质 的 民间机构 和个
高校人事代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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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人事代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蔡 雪梅
( 南通航运职业技 术学院, 人 事处, 江苏 南通 261) 2 0 0
摘
要: 人事代理制度 已经成为 高校人事管理模式的重要方式 , 对高校 用人 多元化 , 高人事代理人 员素质 , 提 全面促
员 易进难 出的现象 。高 校需 要引进 某专业 的紧缺人 才 , 必须 通过 向主 管部 门 申请编 制 的方式 聘用 人员 , 就 而
这 部分 人员 一旦进 入高 校 , 即享有 国家编 制 , 就等于 拥有 “ 铁饭 碗” 就会 让少数 人在 工作 中开始 懈 怠 , , 竞争 意 识 慢慢 淡 薄 , 去 关注 自身 专业 的前 沿知 识 , 不 导致 教学 的质 量下 降 。n 方面 , 另一 高校 由于无 用 人 的 自主 权 , 加 上编 制 或专 业技 术 人员 自身 条件 等各 方面 的 限制 , 得高校 招 不到 急需 的人 才 。人 事代 理制 度架 起 了人 使
作者简介 : 蔡雪梅 ( 9 5 18一
)女 , , 江苏盐 城人 , 南通航运职业技 术学院人事处研究 实习员 , 硕士生 。
第2 期
蔡雪梅 : 高校人事代理制度 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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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才 在高校 与社 会间 自由流 动 。[ 2 1 1 实行 人事代 理 制度 , . 3 有利 于加 强人 事代 理人 员 的责任 感 人 事代 理制 度 的实 行 使得 高校 与 人才 之 间存 在合 同的约 束 , 同 中明确 规定 双方 的权 利 和义 务 。人事 合 代 理 人 员必 须在 工作 中努 力完 成 自己 的工 作任 务 , 以期获 得 下一 次合 同的机 会 。高校 则 可 以根据 该类 人 员 在 合 同期 内的专业 技 术 能力 、 工作 的效 率 与对 工 作 的 责任 感等 各 方 面 的综 合 考核 与 评价 , 决定 是 否继 续聘 用 。从 而进 一 步优 化 高校 中的人 员 配 置 , 强人 事 代 理人 员 的 工作 热情 和 学 习热 情 , 使他 们 提 高工 作效 增 促第 1卷 第 2 1来自期 2 1年 6 02 月
地方高校人事代理制度浅议
地方高校人事代理制度浅议激发高校教职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其职业发展提供必要保障是加速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而建立健全规范合理的人事管理制度也是高等院校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不断推进,教职员工不仅作为学术共同体而存在,更以职业共同体的身份与用人高校互动。
在事业单位改革及“双一流”加速建设的背景下,地方高校为克服编制不足的掣肘,越来越多的依赖并推进人事代理制度的实行,此举诚然极大推进了高等院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进程,帮助高校及时聘请、延揽事业发展所需人才,但在具体的制度实行中仍有其亟待调适之处。
一、高等院校人事代理制度的由来人事代理其定义是政府所属各级人才服务机构接受平等主体单位或高等院校聘用人员的委托,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订立代理合同,有偿为其代办人事业务和人事关系的专业化用工形式。
实施人事代理制度是我国在人事制度改革领域的创新实践①,能够实现人力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及服务保障的社会化需要。
这一最早发端于改革开放初期外资企业的用工形式,因其用工的灵活性而与我国高等教育师资配置的市场化需要高度契合,得以很快在各地方高校施行开来。
一般而言,地方高校采用人事代理形式聘用的教职员工,按规定其人事档案一般应存放在地方人才服务中心,实现“人”与“事”的分离,其与聘用主体的关系本质是“岗”的聘用,这决定其角色身份不再是国家的公务雇员而是受聘学校的雇员,一则满足了地方高校师资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需要,一则有利于人员的相对自由流动,进一步活跃劳动用工市场。
二、地方高校人事代理制实施现状制度和人才一直是一流大学建设和发展的两个核心因素②,这也构筑了地方高校推行人事代理制度的底层逻辑,地方高校编制数量一般由属地省级教育部门核准,而各地教育部门核准给地方高校的编制数量普遍难以满足其事业发展需要,一般情况是,如果只拿核准的编制数额进行招聘,各地方高校所能提供的招聘岗位相比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以及服务保障所需的用工需求而言有较大缺口。
什么是人事代理
、什么是人事代理?答:人事代理,是指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人事部门组织批准或授权指定的人才服务机构,受单位和个人委托,运用社会化服务方式和现代化手段,按指定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为其代办的相关人事业务。
简单地说,就是把"单位人"转变成"社会人",实现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即单位管用人,而一些具体的人事管理工作,如档案管理、计算工龄、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评定职称、档案工资调整、出国政审公证、代办社会保险、接转党团组织关系、五大毕业生、职高(高中)毕业生录工手续等,由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人事代理业务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授权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面向社会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的以人事档案管理为核心的社会化人事管理服务。
其主要内容有:(1)人事档案管理:审核鉴别档案中的具体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调整档案工资、办理工龄计算、转正定级等手续;(2)职称评定:每年根据北京市人事局的要求,现改为社会化评审。
(具体可查阅人社局网站);(3)代办个人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包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4)以档案为依据出具各项证明材料;(5)办理户口的落户和管理工作;(6)按个人的要求为其办理招工;(7)接转党组织关系。
2、人事代理的意义是什么?答:1995年12月人事部正式提出推行人事代理制。
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人事代理发展迅速,其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和规范,越来越多的单位选择了人事代理。
实行人事代理,克服了传统人事制度的一些弊端,解决了流动人员的后顾之忧,促进了人才的合理流动。
3、什么是人事档案?答: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具有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
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证明等,都需要提供档案中一些相关材料。
人事档案包括下列内容:履历材料、自传材料、鉴定材料、考核材料、政治历史问题的审查材料及甄别、复查材料,参加党、团组织的材料,奖励及模范先进事迹材料,处分、取消处分和甄别复查材料及其他犯错误的材料,任免呈报表,晋升技术职务、学位、学衔审批表,出国人员审查表、调整工资审批表、工资登记表,离休、退休、退职审批表等材料。
高校行政管理及人事制度改革
高校行政管理及人事制度改革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和行政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整体发展水平。
然而,高校行政管理及人事制度改革一直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因为这不仅涉及到高校的内部运作,还涉及到社会进步的问题。
因此,本文将探讨高校行政管理及人事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及如何实现这一改革。
一、高校行政管理及人事制度改革的必要性1.提高高校教育教学质量高校作为国家培养优秀人才的重要基地,其教育教学质量的高低关系到国家的整体发展水平。
因此,高校行政管理及人事制度的改革是必要的,因为这涉及到高校内部的运作机制和教学课程的改进,可以提高高校教育教学质量,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贡献。
2.提高高校的竞争力高校之间竞争激烈,每个高校都希望成为领先的教育机构。
因此,高校行政管理及人事制度的改革可以帮助高校提高其内部管理机制,优化教育教学资源配置,增强高校的竞争力。
3.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高校行政管理及人事制度的改革可以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通过优化教育教学内部机制,优化教育资源,高校可以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
二、高校行政管理及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案1.建立分类管理机制高校行政管理机制应该建立分类管理机制,由学校行政管理机构对学校进行分类管理。
建立正确的分类管理,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对每类学校进行相应的管理可以更好的规范高校教育教学的管理和内部管理机制。
2.实施教师分类管理高校的教师队伍应该分为三类:专业教学类教师、科研类教师和工程师类教师。
根据不同类型的教师,其职责和薪资待遇应有所不同,这样可以更好地解决高校内部教师管理的问题,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水平。
3.建立党政权力清单,确保教育的公平性建立党政权力清单,明确各级党政干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在规范党政权力的同时,确保高校教育的公平性,为每一个学生提供平等公正的教育机会。
4.建立高校内部监督机制建立高校内部监督机制,对学校内部的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估,监督整个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体系,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减轻学校的教育教学压力,使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更加公正、透明。
关于人事代理人员的暂行管理办法11
关于人事代理人员的暂行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用人机制,完善人事代理制度(非事业编制)的用人形式,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办学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制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一)人事代理制是社会人才机构代理用人单位人事管理职能的制度。
学校与被聘用人员通过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以人事代理方式管理,不进入学校的事业编制。
聘用人员与人才代理机构签订人事代理的相关协议(以下简称人事代理人员)。
(二)人事代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温州大学指定的社会人才代理机构负责。
(三)人事代理内容包括:1.管理人事档案;2.办理代理人员报到和各类协议的签订;3.办理代理人员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手续;4.办理其他与人事代理的有关工作。
二、实行人事代理的岗位和人事代理人员的范围(一)实行人事代理的岗位在学校核定编制内非教学岗位的新进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特殊专业需要的教学岗位经批准也可以实行人事代理制。
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按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其他岗位人员均按照非专业技术岗位聘任。
(二)人事代理人员的范围1.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国外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认证的新进人员;2.经学校研究同意的特殊专业人员(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由学校安置的引进人才的配偶,一般按人事代理制管理(经学校研究同意、温州市人事局批准进入事业编制的除外)。
三、人事代理人员的招聘(一)各用人单位应在学校核定的编制数内每年与人才引进计划一起向人事处申报下一年度的人事代理人员招聘计划,经人事处审核后,报学校审定。
(二)人事代理人员的招聘程序如下:1.学校人事处根据核准的招聘计划制定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公开招聘;2.学校面向校内外发布招聘信息,统一进行公开招聘(当应聘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时,方可进行招聘);3.学校成立招聘工作小组,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等方式,按照“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资格条件、业务能力和水平、心理健康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名单;4.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审批后,由人事处将审批结果通知用人部门并进行公示;5.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政审和体检合格后,办理调动或毕业生接收手续;6.学校与人事代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职责和权利;7.人才代理机构与人事代理人员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知者随事而制
知者随事而制
施建伟
【期刊名称】《群众》
【年(卷),期】2016(000)003
【摘要】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
人类社会由无序向有序的发展,制度建设是关键。
为了解决社会失序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管理者从治理社会乱象出发,设计出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通过让各社会个体自觉执行规章制度或运用强制手段推行制度,来达到规范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的目的。
【总页数】2页(P68-69)
【作者】施建伟
【作者单位】启东市农业委员会党委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26
【相关文献】
1.人事代理与雇员制视角下高校人事管理机制改革研究 [J], 张弘弢
2.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r——新时代媒体营销再认知 [J], 赵随意;崔斌
3.“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
” [J],
4.“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世而制” [J],
5.阶段企业人事代理制的问题与发展现阶段企业人事代理制的问题与发展 [J], 桑瑞霞;韩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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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与雇员制视角下高校人事管理机制改革研究[摘要]高校人事管理引入人事代理制度与雇员制度,能使人事管理工作变得更人性化,使人事管理主体多元化,使人事管理工作多样化,使人事管理工作变得法制化。
在人事代理与雇员制视角下讨论高校人事管理机制可以发现,高校人事管理机制在多样化管理制度的运用上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进一步深化人事管理机制改革,应以分析这些具体问题为基础来研究更好的实施策略。
[关键词]人事代理;雇员制;高校人事管理机制为了进一步深化高校人事管理改革,促进人事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很多高校的用人制度从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转变。
在国家法律与法规允许的情况下,结合国家出台的人事管理制度与政策,将人事代理与雇员制引入高校人事管理工作中。
人事代理与雇员制的引入,使高校原有的人力资源结构得到了优化,人才竞争体系初步形成,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工作质量。
一、人事代理制度与雇员制概述(一)人事代理制度概述人事代理制度是单位或个人委托国家人事部门下属的人才服务中心,在其服务管理范围内,为用人单位提供全方位的人事管理服务,包括人员招聘、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收缴等。
人事代理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它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下产生的新型人事管理制度。
当前,这项人事管理制度被运用于全国各大行政事业单位,其优点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减轻了用人单位的人事事务性工作量。
人事管理是每个单位的重要管理内容,尤其是对高校来说,每所高校的工作人员少则两三百人,多则上万人,这么庞大的工作人员数量,必然需要较大的人事管理机构来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
人事代理将人事管理与用人单位分离,人事代理机构全权负责人事管理工作,这就有效减少了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量。
第二,提高了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效率。
人事代理机构为高校提供了全面的人事管理方案,提供了优质的人事管理服务,提供了高效的人事管理流程,使用人单位的管理效率大幅度提升。
第三,保护了个人的合法权益。
采用了人力代理制度,单位不再具有个人的“所有权”,个人流动变得便捷,人才的流动不再会受到原受聘单位的阻碍,其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二)雇员制概述雇员制最早被我国应用于政府机关单位,近年来开始拓展到事业单位。
雇员制是指由于用人单位在发展过程中需要聘用一些专业的技术人才来承担临时性的、勤务性的工作。
用人单位就会采用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来界定用人单位与个人的聘用关系。
雇员制最早出现于美国,近些年来开始成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之一。
将雇员制人事制度引入高校人事管理机制中,是用人机制创新的表现,也是提高办学效益的可靠途径。
高校在运用雇员制雇用工作人员参与高校日常工作时,都会设定雇员管理办法,规范这个特殊人群的管理。
雇员制人事管理具有以下两个优点。
第一,节约了用人单位的运营成本。
通过雇员制聘用的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较短,用人单位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在工作期限满以后和聘用人员再续约,并且雇用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一般都会略低于有编制的员工。
聘用年限的灵活性与薪酬待遇的差异性就为用人单位节省了一笔可观的费用。
第二,满足了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
用人单位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对人才的需求是有所不同的,用人单位可以利用雇员制聘用到自身需要的工作人员,还不用考虑工作完成后这些工作人员有可能给单位带来的成本支出的增加。
相对于其他人事聘任制度来说,雇员制是比较灵活的,其适用性较强。
二、人事代事与雇员制视角下高校人事管理机制的特点(一)高校人事管理体制人性化人事代理与雇员制是高校现有人事制度的有益补充,与高校传统人事制度相比,人事代理与雇员制给人才更多的选择机会,给人才更大的发挥空间。
在高校传统的人事制度管理中,一旦入职于某所高校,就会一生在这所高校从事教育相关工作,一般不会再选择其他工作。
人事代事制度与雇员制打破了传统人事制度的束缚,高校可以选聘人才,人才也可以选择高校,高校教职工的身份也由“单位人”成功转为“社会人”。
人事代理与雇员制使人才市场变得更为活跃,更尊重人才特长的发挥,也使高校人事管理制度变得更加人性化。
(二)高校人事管理主体多元性传统的高校人事管理工作主要是由高校人事部门负责,高校是唯一的人事管理主体。
有人事代理与雇员制参与的人事管理工作,使高校人事管理主体多元化。
其中,人事代理人员的管理主体就包括高校人事管理部门与地方人才服务中心,二者协调合作,完成人事代理人员的管理。
而高校为了便于管理、规范管理也会成立专门的机构来管理雇用工作。
高校人事管理主体的多元化,说明了高事人事管理工作呈现出社会化趋势,社会上越来越多的组织参与到高校人事管理工作中来。
(三)高校人事管理工作多样化传统的人事管理工作是单调乏味的,他们通常只负责日常一些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不注重高校人力资源的整体调控与人力资源潜力的挖掘,无法做到人尽其才。
将人事代理与雇员制引入高校人事管理制度中,也将人力资源管理带入了高校人事管理工作的视野。
高校只有给人才发挥才能的空间,才能留得住人才,只有合理的利用人才,才能达到人才与高校的双赢。
这就要求高校要充分的发挥人事代理制度与雇员制的优势,摒弃传统的落后人事管理制度,将工作的重点放在人事管理、人才战略规划、人力资源开发、人力资源结构调整上来。
高校人事管理工作的内容也因此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
(四)高校人事管理制度法制化2014年7月1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出台,要求各事业单位要“规范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这是给高校人事管理工作提出的总要求,也明确了国家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总方向。
高校人事管理引进人事代理制度与雇员制度,都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期间的权益不被侵害,通过契约的形式明确管理主体应承担的责任,避免发生人事纠纷,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矛盾。
三、人事代理与雇员制视角下高校人事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人事代理制度与雇员制度在我国出现得较晚。
时至今日,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完善的法律法规,对人事代理制度与雇员制度的执行进行有效的约束与监督,更无法从法律的高度明确人事代理第三方行为人的责任与义务,明确雇员管理公司的责任与义务。
当高校与人事代理人员或受雇人员发生劳动纠纷时,用人单位常常会占据有利的、主动的地位,导致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即使是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与工作人员也是各执一词,僵持不下,问题很难得到妥善的处理与解决。
(二)对人事代理制度与雇员制度存在偏见人事代理制度与雇员制度是现代人事管理制度中的一种,只是由于它在我国运用的时间较短,还不被大多数人所了解,这就导致很多人对这两种人事制度存在偏见。
通过人事代理制度与雇员制度进入高校参与教育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认为,聘用自己的高校只是为了自身的利益才雇佣的自己,一旦高校的需要得到满足,或某项工作完成,自己就会“卷铺盖走人”,继续再找工作,这就导致很多工作人员不会发挥自身最大的潜能来工作。
高校与工作人员对人事代理制度与雇员制度存在的偏见制约了这两类新型人事管理制度优势的发挥与推广适用。
(三)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我国的社会保障机制总体不健全,也影响到了人事代理制度与雇员制度在高校中的推广与适用。
很多高校没有制定规范的人事代事人员管理办法和雇员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使通过人事代理与雇员制进入高校的工作人员无法与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有些高校只为通过人事代理与雇员制进入高校的工作人员办理失业保险,有的高校甚至不为通过雇员制进入高校的工作人员办理任何保险,这些工作人员在结束高校的工作以后,再到其他企业上班,保险无法衔接。
除此之外,高校的在编教师享受的薪酬待遇是根据国家政策制定的,而人事代理人员和雇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却是根据劳动力市场来设定的,波动性较大,保障性较差。
(四)管理工作不规范无论是通过人事代理还是通过雇员制聘用到高校的工作人员都应该遵守高校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
同时,高校也应该针对这类工作人员的特殊性,制定特别的管理制度,应对人事代理的性质、聘用程序、受聘人员待遇、聘用合同及受聘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雇员制人事制度也应对雇员基本条件要求、雇员岗位等级制度、雇员合同管理、雇用期限、岗位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以便于人事代理人员与雇佣人员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但是,很多高校虽然是引入了人事代理制度与雇员制,却只完成了人员招聘工作,甚至人员招聘工作也完成得很不规范,工作人员的应聘条件与资格也是千差万别,相关的管理制度更是一片空白,管理工作处于混沌的状态。
四、人事代理与雇员制视角下高校人事管理机制改革策略(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事业单位要“保障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就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与培训、奖励与处分、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人事争议处理、法律责任八个重要的人事管理工作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虽然不是法律法规,但却对高校人事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规范了高校人事管理工作。
人事代理制度与雇员制度作为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有机组成,通过这两种制度聘任于高校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与在编工作人员同样的权益。
同时,高校还要根据教育工作岗位的特殊性,结合《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作为高校人事管理的法律依据。
高校自身也要积极地制定科学、合理的人事代理人员与雇用人员管理办法,为高校人事管理工作提供依据,促进高校人事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人事代理制度与雇员制度的引入是高校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高校人事管理工作的发展方向,社会各界都应积极关注高校人事管理工作的改革,健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加大对人事代理制度与雇员制度的优势为了吸引更多人才参与到高校教育工作中来,消除社会人才对人事代理制度与雇员制度的偏见,国家与高校除了应制定完善的保障机制来打消应聘人员的疑虑之外,还要加大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人事代理制度与雇员制度,认识到人事代理制度与雇员制度对自身发展产生的促进作用,鼓励社会人才通过人事代理制度与雇员制度参与到高校教育工作中来。
政府应发挥舆论传媒的作用,对新型人事制度进行大力的宣传,提高新型人事制度的社会影响力,让人们了解人事代理与雇员制度的运用方式、服务内容,让人们更换观念、转换视角来看待新型人事制度。
高校也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运用人事代事制度与雇员制度来进行人事管理机制改革,对新进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引导,让他们正确的认识人事代理与雇员制度,鼓励他们在合同期间以挥自身的才能,为高校教育事业贡献自身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