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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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勤制度
【编者按】考勤制度是为维护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严肃纪律,使员工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
公务员考勤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30以前,下午3:30(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但要明确外出时间;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到外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否则视同缺勤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办事须通知办公室方可。
四、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请假1天以内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内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局长审批;超过3天必须向局长请假。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办公室汇总。
五、实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来抵冲。
六、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七、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作为日常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的一项重要依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对于表现突出的人员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休假延续。
八、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机关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薄、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务员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严肃机关纪律,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员和其他行政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
二、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按照一级管理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请假、准假、销假制度。除年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病假、事假要严格掌握,禁止无原则性的批假。
三、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出差(出访)、休假或因故离开工作岗位,本人要在事前向市长报告;副秘书长向秘书长并分管副市长报告,经同意后,应将离开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及返回时间等有关事项书面通知市政府办公室。
四、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的正职出差(出访)、休假或因故离开工作岗位,本人要在事前向市长报告;副职向分管副市长报告,经同意后,应将离开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及返回时间等有关事项书面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在离开宁夏前要到市政府办公室领取并填写"领导干部请假登记表",返回后及时销假。
五、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副秘书长离开宁夏以书面或电话方式报告,离开中卫城区以电话方式报告;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正(副)职离开宁夏以书面方式报告,离开中卫城区以电话方式报告。
六、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正(副)职一年内未按规定请假外出一次者,予以通报批评;两次者,在年终考核时对本单位予以扣分;出现三次者,要引咎辞
职。
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请病假一天至两天的,由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三至七天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七天以上两个月以内的,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批,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内累计满六个月的,必须经市医疗鉴定委员会鉴定,未经医疗鉴定私自休病假的视为旷工;经医疗鉴定同意病休但在病休期间另谋职业的视为违纪行为;经医疗鉴定委员会鉴定能坚持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从鉴定之月起停发工资;正常病休假达到两个月的,年度考核时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因公致伤、致残或患癌症等重病症,病休时间适当延长,病假须持医院诊断证明,交单位备案。
八、处级以下干部职工请事假一天的,由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两天的,由主要领导审批,三至七天的,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批。单位批准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七天。确因特殊情况超假的必须申请续假,续假未予批准或未续假的视为旷工。全年事假超过三十天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九、除法定节假日外,各单位不得自行决定放假或休息,不得变更作息时间。如出现空岗、脱岗而耽误工作或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市政府机关、直属事业单位都要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并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考勤管理。坚持每季度汇总通报出勤情况,提出表扬或批评。全年考勤情况要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考勤日常统计和汇总工作要实行责任制,对不认真负责,玩忽职守造成统计失误的,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对以不正当手段欺骗、恐吓、威胁考勤统计工作人员的,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恶劣的予以辞退。
十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次无故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二十五天的,年终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对无故矿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以上或全年累计三十天以上的,予以辞退;病、事假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不予参加年度考核,本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经常性迟到、早退、旷工的人员和工作期间经常擅离职守的,除进行诫勉谈话外,年终考核时视情节列入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对工作时间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