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位淘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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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位淘汰制方案(初版)

一、目的

为激发员工活力,提高工作效率,精简组织,活化当前懒散臃肿的组织效能,实行能岗(能力与岗位)匹配,制定员工进退机制,为优秀员工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与发展空间;引进竞争机制,实行优秀者升、平庸者下、违纪者罚及好人好事者赏,做到升降激励,奖罚分明。形成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机制。

二、考评原则

秉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动态考核为原则,激发员工工作活力,打通员工进退通道,实现末位淘汰。

三、考评范围

公司总监及以下所有干部、员工。

四、考评办法

对中高层及普通员工实行不同的考核周期和考核指标,充分体现员工德、能、勤、绩、效各方面综合表现。

4.1考评项目

考核项目因部门和级别不同而异,但均应对德、能、勤、绩、效五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五项指标所占考核项目比率如下:

4.2考评周期

所有人员实行月度绩效考核及年度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形式,月度绩效为每月1-5进行考核;年度绩效考核时间为下一年度1月1日至1月10日。

4.3考评标准

a.月度考核标准根据考核指标占比计算综合得分,年度考核标准如下

b.员工级考核仅根据考核指标进行月度考评,基层及以上干部考评以述职报告评分和月度考核综合得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其中月度考核得分占考核总评分60%,述职报告评分得分占总评分40%。

4.4考评办法

a.考评办法为双重考评制,分部门进行考评。人数少于10人的部门,可确定1至2名拟淘汰人员,人数多于10人部门确定2至3名拟淘汰人员。

b.确定为淘汰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考评分数低于85分,第二考评成绩处于公司最末端,任何一条件不符合则不定为淘汰人员。

c.淘汰人员达到符合条件即列入拟淘汰人员名单,拟淘汰人员接受公司处置,并由部门主管级人事行政部共同约谈,约谈过程做好笔录,约谈结束由员工在约谈记录表签字确认,留司观察1周,若无改进者劝退或辞退处理。

4.5处罚

处罚分为:留岗观察、调岗、降职降薪、再培训及劝/辞退。

a.留岗观察:对初次考评不合格,确定为准淘汰人员的员工实行诫勉、留岗观察处罚。

b.调岗分流:连续两次确定为准淘汰人员为淘汰人员,可采取调岗分流处罚,一年内两次(含)以上确定为准淘汰人员可视情况采取调岗分流处罚。

c.降薪:对调岗分流后考评仍不合格者,实行降薪处罚。

d.停职/再培训:连续两次确定为拟淘汰人员者可视情况或经本人申请采取停职培训处罚;调岗分流人员继续考评不合格者采取停止培训处罚。停职培训只领取基本薪资,培训完毕后接受人事行政部安排相应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重新上岗。

e.辞退:停职培训后规定期间考试不能合格、年度考评得分极低,连续两次年度考评确定为准淘汰人员者可做辞退处理,保存相关数据资料。

f.淘汰人员年终不得评优秀,次年不得获得晋升,分流岗位只能降级或者平级分流。

4.6申诉

本制度实行公开考评原则,对考评分数有异议的员工可填写书面申请逐级解决,无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考评分数,接受相关处罚。

4.7考评组织

考评由综合部负责组织,对普通员工考评应至少由综合部、主管经理、分管副总和一至两名职工代表参加。对中层干部考评应至少由综合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和一至两名职工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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