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共青团工作协作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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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共青团工作协作区制度
各单位团委(直属团总支、团支部)和青年工作部:
为适应集团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党建带团建工作精神,按照集团公司第二次团代会关于实施“共青团固本强基”工程的部署,创新共青团工作方法,提升团建科学化水平,加大各单位团组织之间横向交流和工作联动力度,不断增强团组织活力,扩大团组织影响力,推动集团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取得新发展,经集团公司团委研究决定,建立集团共青团工作协作区制度。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作区的划分及组织机构
1、综合考虑各单位团青工作基础、行业性质、团员青年人数等因素,将目前集团所属各单位团委(直属团总支、团支部),划分成3个协作区(协作区划分方案见附件),协作区为集团公司团委领导下的工作协调机构;
2、各协作区成立协作组,成员由各协作区所辖单位的团组织负责人组成;
3、协作组负责人及任期由集团公司团委会讨论研究确定。
二、协作区的工作职责
(一)协作组职责
1、协调协作区内各团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团委的有关工作部署;
2、以协作区为单位承办集团公司层面的相关大型活动;
3、以协作区为单位联合开展团的各类活动;
4、推动协作区内各团组织之间开展交流与合作。
(二)协作组负责人职责
1、定期策划相关活动;
2、召集协作组会议,讨论研究策划和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三)协作组成员职责
1、参加协作组会议,参与协商讨论;
2、在负责人统一协调下,落实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三、协作区的工作方式
1、通过召开协作组会议,对协作区内需要协作的工作协商决定,并组织实施;
2、协作区内各团组织可采取联合或轮流方式,承办各类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活动;
3、各协作组围绕企业中心工作,结合“一团一品牌”工作的开展,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联合开展 2次活动。活动经费由协作区内各团组织根据活动具体情况协商筹集。
四、建立协作区的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迅速行动。建立共青团协作区工作制度,是贯彻落实集团党建带团建工作精神,扎实推进实施“共青团固本强基”工程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团组织要向所在单位党委汇报,积极争取各项支持;各协作组要充分调动协作区内团组织的积极性,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形成活动声势和影响,努力活跃协作区共青团和青年工作。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单位团组织要结合“一团一品牌”工程的创建实施,结合自身团青工作优势,积极承办和参与各类主题活动,切实做到让更多青年有机会参与到活动中来,不断增强团组织感召力和凝聚力。
3、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各单位团组织在积极做好本协作区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加强和其他协作区团组织间的横向交流;各级团干部要善于争取和整合资源,多为协作区工作开动脑筋出主意、集思广益想办法、扎扎实实做工作,形成积极参与、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附件:集团共青团工作协作区划分方案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集团共青团工作协作区划分方案
第一协作区(负责人:杨帆、客卓、葛生亮)
一建、五建、六建、总承包部、建工博海、国际建设、北国、路桥、木材第二协作区(负责人:刘婷、屈伽泽、肖震)
二建、三建、四建、安装、机械、装饰、永茂建工、物流、茵莱、建工构件第三协作区(负责人:李潇、周密思、彭浩)
建工国际、建工地产、建工环境、建工置地、建研院、设计公司、长城B+B、新型建材、物业部、集团机关、党校、健宫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