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商铺)管理公约6
商场管理公约6
商场管理公约61.引言商场作为一个人们购物、休闲和娱乐的场所,为了保障顾客的安全、维护秩序以及提供良好的消费环境,需要制定一系列管理规定和公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商场管理公约的内容和细则。
2.顾客礼仪为了和谐有序的商场环境,顾客在商场内需要遵守以下礼仪规范: - 保持文明礼貌,尊重他人; - 不在商场内吸烟;- 不随地吐痰或乱扔垃圾; - 不大声喧哗,注意音量控制;- 不随意触摸商品,遵守商品展示规则; - 不穿着过于暴露或不得体的服装进入商场。
3.商场秩序维护为了维护商场的良好秩序以及顾客的利益,商场采取以下措施: - 商场设立巡回保安,全天候监控商场秩序; - 商场大门设置安全门禁系统,防止盗窃和不当人员进入; - 商场提供充足的停车位,并设立车辆管理规定; - 商场设有消防器材和安全疏散通道,确保顾客安全。
4.商场消费者权益保护商场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以下规定: - 商场内商品标价明码标价,禁止虚构原价或乱标价格; - 商场提供售后服务,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商场接受退货、换货申请,并确保退换货流程便捷; - 商家不得擅自修改或取消商品折扣信息; - 商场对销售商品质量进行抽检,确保优质商品供应。
5.商场内规则与禁止商场为了确保商场内的安全和消费环境,制定了以下规定和禁止事项: - 禁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商场; - 禁止未经许可在商场内进行宣传和销售活动; - 禁止滥用商场消费者权益,如恶意退换货; - 禁止商场内各类赌博和违法活动; - 禁止干扰商场内公共设施和设备的正常使用。
6.商场安全预案商场为了应对突发事件和确保顾客的安全,制定了安全预案: - 商场设有紧急广播系统,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通知顾客; - 商场制定了火灾疏散预案和地震防护预案; - 商场定期进行紧急演练,提升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 商场配备急救器材和医疗人员,保障顾客的健康与安全。
7.商场员工管理商场员工是商场正常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员工管理,商场制定了以下规定: - 商场提供员工职业培训和岗位培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 - 商场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激励员工提供优质服务; - 商场注重员工的劳动保障和权益,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 商场规定员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 - 商场严禁员工与顾客发生不正当关系,维护商场良好形象。
商场(商铺)管理公约6
商场(商铺)管理公约6商场(商铺)管理公约6一、商户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依法享有使用其租凭的商铺的各项法定权利。
2、在不破坏、不影响物业建筑结构及外貌,以及不影响、不损坏公用设备和设施的前提下,并经管理公司确认,可对其名下铺位进行装修。
3、依法合理使用物业的公共场所的权利。
4、有权就物业的有关事项向管理公司咨询。
5、有权对管理公司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批评。
(二)义务1、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经营范围进行经营。
为划分经营区域,管理公司对物业经营区域划分为:一楼为陶瓷、板材专区,二楼为卫浴、五金、橱柜、橱电、门窗专区,三楼为灯饰、窗帘布艺、地板衣柜、天花油漆、楼梯玻璃专区。
商户必须严格履行该义务,以免扰乱物业整体规划及功能分布。
2、商户不得随意转让商铺,转让铺位必须遵守铺位转让管理规定。
3、按规定缴交经营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4、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及公共设施的完整。
5、商户如需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遵守商场装修管理规定。
6、商户负责保管、维护所拥有铺位的设备、设施、天花、地面,如有损坏及时维修。
7、商户须遵守管理公司开歇业管理规定,不得早开、早收或迟开、迟收、甚至无故不开业。
8、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①擅自改变公共设备、设施的结构、外观、用途、功能等。
②私自占用或损坏通道、道路、停车场、楼梯等共用部分设施。
③以任何理由拒绝使用中央空调和拒付空调费。
④对内外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⑤擅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通讯、排污、消防等而下之共用设施。
⑥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丢弃垃圾。
⑦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等危险物品。
⑧违章占用公共场地、损坏公用设施。
⑨影响市容观瞻或××城形象的乱搭、乱贴、乱挂、乱放设立广告宣传品等。
⑩利用商铺进行超出经营范围外的商业行为。
⑾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禁止的菘他行为。
⑿商铺内使用明火及大功率电器。
(三)违章责任1、违反本公约义务条款中各项规定,管理公司有权处理,并要求商户限期整改。
百货商场商户管理公约
百货商场商户管理公约为搞好商场的场容、场貌,维护商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购物环境,维护市场公共秩序及市场安全,特制订本公约,以求共同遵守。
一、乙方在市场内开展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及**市工商、税务管理部门之有关规定和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市场信誉。
二、维护发展商,商户及其他使用人的合法经营权益,甲方对商场有管理、维修责任。
以保障商场的正常使用,并为商场创造一个安全、清洁、舒适的经营环境。
三、乙方不得占用约定铺位外的楼面,不得占用邻近的公用通道。
四、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时,乙方可在另行约定的时间内,于另行约定的场地从事促销活动。
五、甲方提供良好的经营场地,适于经营。
包括良好完整的场面、良好完整的水电、消防系统、良好完整的柱子、墙面、电梯及卫生间等公共功能系统。
六、乙方不得在经营场地内私自制作和挂贴广告、宣传品及其他展示物品。
如确有需要,可向甲方提出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如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而自行挂贴展示宣传物品,造成外观影响,甲方有权制止并处罚。
七、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内外部广告位,有偿使用。
八、在经营商铺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严禁存放任何违禁品、易燃易爆危险品。
若有违反并造成严重后果,概由乙方自行承担,触犯法律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甲方为乙方提供24小时保安服务,保证市场整体经营及商品安全。
但乙方必须做好对自已经营场地的商品保护,甲方不负责乙方商品数量的管理,不对商品数量的短少负责。
十、经营场地内的商品归乙方所有,实行自愿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损失后,由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若乙方不买保险,发生意外的重大损失时,甲方有义务协助公安部门的调查,但不负责赔偿。
十一、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并与甲方签定且严格履行防火责任书,保证自已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乙方进行装修及日后经营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配合备灭火器。
商铺管理公约
商铺管理公约简介商铺管理公约是商业中心规范店铺规范和管理的基本文档,旨在维护商业环境的整洁、安全、有序,提高商家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度,促进商业发展。
店铺规范1.店铺经营场地应保持清洁、整洁、卫生,做到地面无杂物,货物摆放整齐,灰尘清洁干净。
2.店铺门口不能摆放障碍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店铺可以自行布置装修,但须遵守商业中心规定的主题、风格和色彩搭配,不得损坏大厦设备,不得随意拆改原有结构。
4.店铺悬挂招牌、广告牌必须符合商业中心的标准要求,不得妨碍公共区域的美观和通行。
管理规定1.店铺必须按时营业,并根据商业中心规定开门、关门,不得私自调整营业时间,过时不候或提前关闭。
2.店铺应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商品,确保计量准确,价格合理,确保商品质量符合业内标准,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3.店铺经营人员应穿着整洁,服务周到,礼貌待人,不得在经营场所吸烟、喧哗、嚷闹,不得诋毁其他商家。
4.店铺必须遵守商业中心制定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节假日营业、人员安排、卫生清洁等规定,如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5.店铺门口不得开展与经营无关的活动,不得吸引人群聚集,如举行活动须事先经过商业中心同意才能进行。
纠纷解决1.如遇经营纠纷或异议,应第一时间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以提请商业中心协调调解。
2.如协商无果,应提交书面申请,商业中心将组织相关方面进行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后续管理1.商业中心将定期对店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将及时通知店铺当面整改,如不整改,商业中心将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
2.商业中心将为符合要求的商家提供相关服务,如宣传推广、优惠政策、人员培训等。
商铺管理公约是维护商业中心正常经营、促进商家发展和提高顾客满意度的基础保障,希望全体商家认真遵守,并不断为提升商业形象和服务水平做出努力。
商户管理公约
商户管理公约
为了营造购物广场经营场所内良好的购物环境,维护各商户、供应商的利益,树立良
好的整体形象,特制订本规章,请各商户、供应商共同遵守。
一、所有商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不得销售违禁品、假冒伪劣商品。
否则,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同时执行质量保证协议。
二.各商户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
完善售前售后服务,避免消费者投诉,积极应对并避免对柜台和商场的影响。
三.不得私自拼组、转租柜位、更换经营品牌、品类。
四不得利用广告等方式,对商品或者服务提供与实际内容不符的虚假信息,造成消费
者误解。
五.凡需在商场公共区域张贴悬挂广告的商户,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
张贴悬挂。
六、未经同意,不得在商场公共场所散发传单或广告。
七.凡需在广播中插播商业广告的商户,需提交广播申请,经企划部同意后,安定稿
播放。
八、不得招揽订单、抢购订单或诽谤其他品牌。
九.严禁私收、诱导顾客场外交易、拦截销售款项、订金或开具不符合售后维修信息
的凭证。
X进出货物使用货梯或楼梯,禁止使用自动扶梯搬运货物。
十一.严禁在卖场内吸烟。
十二、不得在店内大声说笑、奔跑、喊叫、睡觉、吃饭等扰乱秩序的行为。
十三.不得在营业场内与内、外部人员发生肌体冲突、语言攻击、辱骂、哄闹,造成
不良影响。
十四、需要管理部门协助的事项,向楼层负责人报告或书面申请。
不得越级报告或一
起喧哗。
商铺管理公约
商场管理公约为加强商铺的经营管理,维护全体商家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优良的经营环境,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制订本管理公约。
一、商户权利:1、依法享有所租赁的商铺的各项权利;2、依法合理使用公用设施、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商铺装饰装修;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商铺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修缮前要先向商业管理公司报备审批。
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5、有权对商业管理公司的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二、商户义务:1、执行和服从商业管理公司的决议、决定;2、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3、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车位使用费、公摊水电费等费用;4、商家如需进行铺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商家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填写申请表,报商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向商业管理公司缴纳装饰装修押金方可按规定施工,完工后由商业管理公司进行查验,如无违规、违章情况或妨碍其他商家正常使用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押金予以退还,否则视违章情况予以扣除并限期整改,造成其他商家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商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告知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如属于统一清运垃圾,还应同时交纳垃圾清运费;如有额外使用公共设施(如供电增容等),还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费用;5、如商家请商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毗连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的,应支付有关费用;6、全体商家应遵守商业管理公司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配合商业管理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7、明白并承诺商铺使用人与商业管理公司在本项目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关系(另有专门合同约定的除外);8、在进行店铺装修时,不得有下列行为:(1)擅自破坏或改变已有的统一装修部分(含店招、广告牌、吊顶、地面砖、墙体等);(2)擅自改变店铺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露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3)对店铺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露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4)擅自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部位、设施及公共场所(地);(5)擅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暖、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中央空调等公用设施;(6)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丢弃垃圾、高空抛物;(7)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及饲养凶猛动物等;(8)践踏、占用绿化地,破坏公共景观建筑;(9)影响市容观瞻或本物业外观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等;(10)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制造超标准的噪音;(11)在店铺进行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12)不得随意改变店铺使用功能;(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商业公司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物业管理规范-商铺管理公约
物业管理规范-商铺管理公约物业管理规范-商铺管理公约1. 引言该商铺管理公约旨在规范商铺物业管理,确保商铺业主和租户的权益得到保障,提供良好的商业环境和服务。
本公约适用于位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商铺。
2. 商铺管理责任和义务2.1 商铺业主的责任和义务- 维护商铺的内外装修和设备设施,确保其安全和良好状态。
- 缴纳商铺物业管理费,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 配合物业管理方进行商业广告的规范和控制。
-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
2.2 商铺租户的责任和义务- 使用商铺的权益必须遵守商铺租赁协议和物业管理公约。
- 按时缴纳商铺租金和相关费用。
- 维护商铺的内部环境和卫生,遵守相关规定。
- 配合物业管理方进行商铺装修和改造的规范和控制。
3. 商铺装修规范3.1 商铺内外装修规范- 商铺内外装修必须符合相关要求,不得影响整体商铺外观和公共区域。
- 商铺外墙不得擅自拆改或刷涂,必须经过物业管理方批准。
- 商铺内部装修材料必须符合环保标准,并经过物业管理方验收。
3.2 商铺广告规范- 商铺广告必须经过物业管理方审核,并符合相关规定。
- 商铺广告不得妨碍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商铺和居民的利益。
- 商铺广告的内容不得涉及违法违规或虚假宣传。
4. 商铺安全规范4.1 消防安全- 商铺业主和租户必须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设置和维护消防设施。
- 商铺内禁止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并保持通道畅通。
4.2 安全防范- 商铺业主和租户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保护自身财产和居民安全。
- 商铺必须安装安全监控设备,并保持其正常运行。
5. 商铺环境卫生规范5.1 内部环境卫生- 商铺租户负责保持商铺内部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 商铺不得随意排放垃圾和污水,必须按时将垃圾送至指定地点。
5.2 外部环境卫生- 商铺业主和租户共同责任维护商铺外部环境的卫生。
- 商铺不能影响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环境卫生。
6. 本所涉及附件如下:- 商铺租赁协议范本- 商铺装修申请表格- 商铺广告申请表格7. 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商铺: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经营的个体户或企事业单位。
商铺经营管理公约
商铺经营管理公约为维护商铺业主及其他物业使用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持业态的协调,创造一个安全、美观、有序的商业环境, 保证商铺的保值和升值,特订立《商铺经营管理公约》(以下简称《商铺公约》),作为商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共同约定,所有业主必须以认可本《商铺公约》作为签订商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
第一条商铺各业主及其使用人均同意按照附件一区分地段经营本区域所列商业项目,不得将所购商铺用于经营除附件一所列该区域项目以外的其他商业项目。
第二条业主及其使用人在经营期内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第三条所有经营者的商铺,其装饰装修、店面形象应保持整洁协调。
严禁店面出现脏、乱、差现象。
第四条商铺各业主同意由商业经营管理公司对全部商铺及商铺公共区域进行统一的商业经营管理,统一宣传、策划和推广,各业主和使用人不得擅自自行占用公共区域进行宣传活动。
第五条商铺各业主同意自开业之日起按月向商业管理公司支付商业管理服务费,费用标准以与商业管理公司签定的《商业管理协议》为准。
第六条商铺业主有权讨论决定与该商铺经营管理相关的重大事项,维护全体商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合法利益。
第七条全体商铺业主均同意委托商业经营管理公司对本公约内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业主转让其商铺所有权的,必须将本公约明示受让方,在其认可本公约并承诺遵守本公约后,方可进行转让。
第九条业主将商铺以租赁等方式交由其他使用人经营的,在使用权转移之前,也必须将本公约明示该其他使用人,在其认可本公约并承诺遵守本公约后,方可进行办理租赁合同签订、房屋移交、物业公司管理备案等使用权转移手续。
第十条各业主可就本公约未详尽规定的事宜签订商铺业主补充公约,该补充公约与本公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公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凡因执行本公约所发生的或因本公约有关的一切争议,。
商场经营管理公约
目录第一章定义第二章总则第三章商户的权力与义务第四章管理者的权利与职责第五章经营管理细则一、购物中心经营秩序管理二、转租、续租及解除租赁关系管理三、商品质量及服务管理四、消费者投诉接待管理五、消防、用电安全管理六、设备管理七、装修管理八、治安交通管理九、宣传广告管理十、卫生管理第六章其它相关约定一、违约责任二、补救三、不可抗力四、权利放弃和部分有效五、通知及送达六、使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经营管理公约第一章定义在本公约内,下列用语(除文义另有规定外)具有以下意义:1.本购物中心指缤果空间。
2. 管理者指缤果空间营运部。
3. 商户指在本购物中心内所有具备合法经营权利的经营单位。
4. 租赁人指经本购物中心营运部同意并办理完善相关手续的租用本购物中心的商铺或场地的当事人。
5. 商户是指在本购物中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包含租赁人的单位。
6. 商铺是指本购物中心内所有营运部认可可以使用的,能够从事经营行为的单位。
7. 公共场所是指在本购物中心范围内,由营运部根据购物中心的规划设计所指定的公共区域,但不包括在本购物中心内和本购物中心坐落的土地区域内任何租赁人阶段时间内享有独立使用权的区域。
8. 公共设备、设施指为本购物中心的公共利益而在购物中心所属范围内装设的各种设备、器械、装置等,如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通讯系统、播音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系统等,以上所列之各类设备设施,不论设置在公共地方或保留区域内,均属公共设施的一部分,但任何商铺内的独用设备、设施不包括在内。
9. 购物中心管理规定指营运部为使购物中心正常使用、经营,对所有进入购物中心的人员及其行为作出的相关规定。
10. 运营管理费用指营运部为保证本购物中心正常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11. 租赁保证金指商户对其在本购物中心经营中,作为遵守本公约和其它制度以及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等经营行为的承诺保障.本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待租期终止三个月后,经营营运部确认无任何遗留事务纠纷后,退还商户.第二章总则1. 为了维护本购物中心的公共秩序和购物中心内各商户的共同利益,使购物中心管理工作规范化、秩序化、科学化,所有商户必须认真阅读本管理公约,承诺严格遵守本管理规定.2. 公共场所开放区域是为各使用人之利益而设置的,可由每一位使用人、访客或者其他使用者使用.租赁人拥有独立使用权的商铺与公共场所非开放区域,未征得使用人或营运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3. 各使用人必须遵守和履行本公约所载之承诺规定及限制,并受其制约,该承诺、规定及限制的约束附带于本购物中心所属区域.4. 每个租赁人对其商铺可以按照其与营运部签署的合同协议中的约定进行处置,但该处置必须受本公约限制和保障.任何租赁人必须履行及遵守本公约的条款向营运部负责.5. 购物中心内的物业除已租赁或转让于他人的部分外,均为深圳市益田联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深圳市益田联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不违反本公约规定的前提下有独家排他权利,合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
商铺管理公约
商铺管理公约甲方: 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是指: 受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对上海××广场商铺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是指: 业主(房屋所有权人)本物业指: 上海××广场商铺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预售合同编号: ×××类型: 商用座落位置: ×××面积: ×××平方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在乙方与上海××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基础上, 甲、乙双方就本物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按本协议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 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 并告知乙方;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管理制度的行为, 包括对于乙方的违约或违法而设置、放置的财产, 经甲方通知后未按通知要求改正的, 甲方可不经乙方同意即采取拆除、搬离等措施, 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为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5、甲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 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8、甲方每半年在物业服务中心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维修基金的收支账目, 乙方自行至甲方物业服务中心查阅;9、无正当理由, 非为乙方的利益或物业管理服务的需要, 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10、可以接受乙方的委托, 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11、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 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 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12.代表乙方就有关本物业的公共事务与政府及相关机构进行磋商处理。
2024年商场商铺管理制度(6篇)
2024年商场商铺管理制度(6篇)目录第1篇某某广场商场商铺管理方案第2篇商场商铺装修管理职责第3篇商场商铺客户投诉处理管理规定第4篇商场商铺广告广告位使用管理规定第5篇商场商铺写字楼招租人员管理规定第6篇商场商铺管理公约-6某某广场商场商铺管理方案某广场商场(铺)管理方案**广场的商铺设在六层以下,目前确定的万佳百货将会为带动周边商业的兴旺,人流、物流、车流、和安全,为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物业应为此早作准备,派人深入现场了解商铺的布局和构造,研究消费群体。
我们的目标是:用管理为客户增创更大的效益。
第一节商场管理的总体设想万佳百货的内部管理工作一般由其自行负责(包括其安全管理)。
其重点是装修期的管理及如何充分发挥其效应。
**广场还有1万平方米左右的商铺,我们应将此部份商铺进行统一的管理、经营策划。
尽快盘活和带动这部分商铺的人气。
(一)管理商铺将被出售或出租给不同的客户,经营不同的项目。
如不在商铺的经营上进行统一的管理,将给人予杂乱、无序的感觉,直接影响到商铺今后的经营形象。
因此,要对商铺的铺面、招牌进行规范。
商场的公共场地(如通道、楼梯等),提供专业化的消防、安全、清洁等物业管理,让顾客在安全、舒适的环境中购物。
主动配合工商所,对商铺所经营商品质量的管理,提高整个商场的信誉度。
(二)策划对商铺进行策划包装,是使商铺获得充分价值的办法。
“万佳金翼”总让人将商铺与万佳成熟的经营品牌联系一起。
因此要紧扣这个亮点,多做文章:1、充分利用广场作宣传,推介商铺及商铺经营项目的商品特色;2、与万佳百货联合起来进行一些公益性的活动;3、学习、吸取万佳百货在零售业的成功经验,向商户推介学习;4、引导用户在商铺经营的品种上要与万佳百货形成互动,经营万佳百货没有的或薄弱的品种,如相片冲印店、女人饰品专卖、窗帘布艺等;5、在三楼以上商铺的客流量一般较少。
为吸引人气,可在五、六楼经营特色的食街或大型的电玩游乐场。
商铺经营管理规约
商铺经营管理规约为规范远大购物广场管理,实现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定位的管理模式,制定以下管理公约:第一条、营业时间:9:00—21:30;营业时间由远大购物广场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告通知,各入驻经营者应予以配合。
第二条、员工管理1各商铺的营业员由入驻经营者自行聘请。
2入驻经营者应自觉遵守各合作专柜管理方制定的各项制度。
3管理方对入驻经营者的工作行为有监督管理的权利。
4严禁入驻经营者进行有损管理方利益的交易行为,如经发现,管理方有权要求经营者停业整顿或退场,并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严禁出现谩骂、打架斗殴事件;严禁恶意竞争,情节严重者,将立即清理出场,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三条、经营管理1入驻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管理方规定的经营业态和品牌形象。
2入驻经营者需变更经营业态和品牌,应取得管理方的书面同意。
3入驻经营者未经管理方同意不得在远大购物广场公共场所摆放道具等展销商品。
4入驻经营者未经管理方书面同意,不得在远大购物广场的任何位置展售非经营范围的商品,如有发生,管理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入驻经营者在12小时内全部撤除,逾期仍未撤除者视为违反条例,管理方有权要求经营方退场,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依法经营1入驻经营者应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质量、消协等部门的监督管理,遵纪守法,文明经营。
2入驻经营者应自觉维护远大购物广场整体信誉和消费者权益。
不应欺行霸市、哄卖、强卖等情况。
3入驻经营者在远大购物广场内展销的商品,不应存在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水货等商品。
如因商品质量问题和价格而引起的消费者纠纷,入驻经营者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此造成管理方信誉受损的,入驻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4入驻经营者在远大购物广场内展销的商品或广告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著作权、代理权及专利权等,不得陈列销售政府规定之违禁品,若入驻经营者有前述侵权行为的,入驻经营者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管理方有权有求退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管理方信誉受损的,入驻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商铺管理公约
商铺管理公约商铺管理公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适合范围本公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商铺的管理行为,维护商铺的正常运营秩序。
适合范围包括商铺内各种商业活动和相关事宜。
1.2 定义1.2.1 商铺:指经营各类商品和服务的场所,包括店面、摊位等。
1.2.2 商户:指在商铺中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或者企业。
1.2.3 物业管理方:指负责商铺管理的管理机构。
第二章:商铺规划与使用2.1 商铺规划2.1.1 商铺的设计、装修和布局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2.1.2 商铺的规划方案应事先经过物业管理方批准,并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
2.2 商铺使用2.2.1 商户应按照合同约定经营,不得超出经营范围。
2.2.2 商户应合理使用商铺内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或者滥用。
2.2.3 商户应保持商铺的整洁和卫生,每天清理营业场所,并定期进行消毒。
第三章:商铺租赁管理3.1 租赁合同3.1.1 商铺租赁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2 租赁合同中应包含商铺的面积、租金、租期等基本信息。
3.2 租金缴纳3.2.1 商户应按时缴纳租金,不得拖欠。
3.2.2 物业管理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租金发票。
第四章:商铺安全管理4.1 消防安全4.1.1 商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1.2 商户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和阻塞消防通道。
4.2 水电设备安全4.2.1 商铺水电设备的维护和使用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
4.2.2 商户应定期检查水电设备的安全性,并即将报告发现的问题。
第五章:商铺经营行为规范5.1 商品质量5.1.1 商户应保证出售的商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5.1.2 商户应提供商品的真实信息和有效保修。
5.2 宣传推广5.2.1 商户在宣传推广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使用虚假宣传手法。
5.2.2 商户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商品价格、优惠活动等信息。
第六章:商铺纠纷解决6.1 商议解决6.1.1 商铺内发生的纠纷应首先由当事人商议解决。
商业城商户管理公约
商业城经营管理公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结合“商业城”的实际情况,为维护商场各商户及管理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商场的管理能够达到高标准,特制定本经营管理公约。
本经营管理公约对商场全体商户及管理者均有约束力。
第一章定义在本公约中,除文意另有所指而需另作解释外,下列用语将作以下定义:1.“商场”:指座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号,命名为“商业城”的建筑物。
2.“本公约”:指《商业城经营管理公约》及其附件。
3.“商户”:指合法于本商场内经营的人士或机构。
4.“商铺”:指在本商场内各商户的有使用权的相对独立的商场局部区域。
5.“公共地方”:指本为商场和全体商户共同使用需要的入口、大堂、通道、走廊、电梯间、疏散楼梯及楼梯间、梯台、卫生间、共用设备用房、由各商户分摊的共用部分面积,但不包括任何商户有独立使用权的地方及发展商保留的地方。
6.“公共设施”:指为本商场和全体商户共同使用需要而装设的各种设备和设施,不论是设置于共用地方或保留地方内,亦属共用设施的一部分;但任何只供个别商户使用的设备设施不包括在内。
7.“管理”:指管理者根据本公约应履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8.“管理者”:指管理本商场的人士或机构。
9.“管理规则”:指管理者按本公约的授权适时制定的各项与商场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
10.“管理份额”:指根据各商铺的建筑面积而计算出的各商铺商户应分摊和交纳公共资源费用的份额,每平方米对应一个管理份额。
11.“装修规则”:指本公约及商场[装修指南]中有关装修管理的条款或规则,以及管理者按本管理公约授权适时制定的各项与商场内的装修有关的规章制度。
12.“商户守则”:指管理者根据本公约的规定制定的各商户使用其商铺和共用设施时所需要遵守的细则。
第二章总则一、本商场各商户的权利:1.享有其商铺的各项合法权利。
2.根据本公约与其他商户共同合理使用商场的共用地方和设施。
3.根据本公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规范-商铺管理公约
物业管理规范-商铺管理公约物业管理规范-商铺管理公约一、前言为了维护商业区范围内商铺的正常经营,促进商业区内商家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公约。
本公约的履行需要商铺从业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广大消费者的支持与理解。
二、商铺经营1. 商铺经营者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区规定,展开经营活动。
2. 商铺经营者应保证商品质量安全、准确标价、公正诚实,不得出现虚假广告、捆绑销售等违规行为。
3. 商铺经营者应保证在经营活动中遵循公共道德标准,禁止恶意竞争、造谣诽谤等不当行为。
4. 商铺经营者应按照商业区规定的营业时间进行经营,不得违规停业、拒绝服务消费者等行为。
5. 商铺经营者应定期对店内进行整理清洁,确保消费者有良好的购物环境。
三、服务规范1. 商铺经营者应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保证消费者的疑问得到及时解答,引导消费者合理购买商品。
2. 商铺经营者应加强员工素质教育,提高客户服务意识和技能。
3. 商铺经营者应加强商品质量管理,避免出现次品或售后问题。
4. 商铺经营者应遵循公平原则,对所有消费者一视同仁,不得歧视待遇。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1. 商铺经营者应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商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并在店面醒目部位公示。
2. 商铺经营者应遵循商业区规定的退换货政策,解决合理的售后问题。
3. 商铺经营者应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市场秩序。
五、附件1. 消费者退换货申请表2. 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3. 商业区管理规定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部关于消费者权益的行政法,旨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实现、维护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是一项法律,旨在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维护公平市场秩序。
七、困难及解决办法1. 商铺经营者应避免恶意竞争行为,促进商业区内健康有序的发展。
2. 商铺经营者应坚决打击虚假宣传、捆绑销售等违规行为,维护市场诚信。
商铺管理公约
购物中心商铺管理公约本公约主旨为针对商铺之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此管理规定旨在为了更好地加强商铺管理,维护广大经营者的利益,保证商业中心环境、安全的可靠性和商铺整体观瞻的统一协调,让业主切实地感受到满意的服务,特对商铺做如下规定,敬请各进场单位遵守:一、商铺的经营管理(1)、各业主在进场前,请先到百合花园客户服务中心办理装修等手续后,方可进场。
(2)、所有入住商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公约》之规定。
(3)、凡在商业中心内营业网点进行装修,特别强调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结构,加大用电负荷。
(4)、商业中心铺面餐饮经营必须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证件,所产生的废气、油烟、噪音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凡在商业中心商铺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均需服从管理处的统一管理;所有商业网点均应文明经商,合法经营,不得出售伪劣、变质有害健康的商品、食物,不得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违者交由工商部门处理。
二、商铺的环境管理(1)、经营者在经营期间商铺外不得乱摆放桌椅、随意占用公共区域、肆意扩大经营范围;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张贴有碍整体环境秩序的任何物品。
(2)、爱护公共卫生人人有责,在商铺外不得随地乱扔、乱吐、乱堆、乱放,影响整个经营环境,不得超出经营范围发放任何宣传资料。
(3)、店主应保持店容店貌和门前环境的清洁,做好门前三包,如不能保持清洁,有蚊蝇孳生,情节严重,报请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4)、各单位应爱护商业中心内外的公共设施,不得任意损坏和有意破坏。
(5)、商铺的空调外机必须放置于物管处统一划定的位置,并解决好出水问题,须安装积水盘。
(6)、铺面灯箱广告的制作、安装,必须到物管中心备案审批,审批通过后按统一的尺寸制作、安放在预先审批指定的位置,以保持商业中心外观整齐、美观。
(7)、任何营业网点,不得产生影响居民生活的噪音(晚上10:30后噪音不得超过50分贝,饮食摊点所产生的油烟应符合环保部门的排放标准)。
商户管理公约
商铺管理公约总则为了将****广场共同打造成高品质的购物休闲场所,为经营者的可持续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优质的商业管理服务,保障物业的安全,鉴于商业业态的特殊性,特制定《****广场商铺管理公约》,所有商铺经营者应自觉遵守,以共同维护****广场的长期繁荣和发展。
本规定条款适用于**联盛广场(以下简称**广场)项目的所有商铺.第一条营业时间规定1、**广场的营业时间:上午 09::00 至晚上 21:00 ;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周五、周六)营业时间为上午 09::00 至晚上 21:30 ;如遇季节变化、节日庆典和大型主题活动等,管理公司有权对营业时间进行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2、**广场一年365天(闰年366天)均对外开放,各商铺应遵照统一时间和管理公司的规定按时营业,不得自行确定营业时间,不得在营业时间内停止营业;特殊行业,如因经营需要调整营业时间的,需向管理公司书面申请并进行备案,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整营业时间。
第二条经营管理规定1、各商铺经营者保证其在商铺内的一切经营活动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的规范和要求,包括遵守《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在内的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取得合法经营的资格.2、各商铺不得擅自变更商铺经营品牌及范围,如因经营需要调整经营范围及品牌的,需向管理公司书面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整.3、商铺经营者应对自己在联盛广场的经营行为负完全责任,自负盈亏,并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缴相关费用.4、商铺经营者不得以任何借口占用公共走道或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服从联盛广场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5、在经营过程中若与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各商铺经营者应自行负责并承担完全法律赔偿责任.6、各商铺经营者在从事商铺经营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中,不得使用**联盛广场这一名称,也不得以**的名义对外借贷或对债务进行抵押和做其他形式的担保.7、商铺经营者应对受其委托的许可人、代理人、雇员、访客或其他使用者的疏忽和错误向联盛广场管理公司负责,并承担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
商铺管理公约
商铺管理公约智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智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权利和义务一、全面负责景园商业中心所有商铺的管理及房屋的公共配套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二、确保景园商业园公共配套设备设施的完好,物业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修、保养,具体工作为:1.供配电系统的维护保养。
2.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
3.给排水系统的维护保养。
4.智能化系统的维护保养。
5.土木工程方面的维护保养。
三、对商铺在商业园公共区域的促销、宣传等一系列的商业活动进行管理,确保商户在国家相关政策的规范许可范围内进行各类商业活动。
四、整个商业园公共区域环境的卫生清洁、绿化管理。
五、对商业园内的各种车辆实行管控,规范各种车辆实行定点停放,机动车辆按规定实行收取停车费。
六、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日常治安工作的管理,协助工商管理机关进行商业管理,配合相关政府部门机构进行市场管理。
七、物业有权按照政府有关条例和规定向承租人征收综合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它费用。
超过一个月未缴全所有费用者,将按每日千分之三缴纳违约金。
八、物业有权责令承租人清理阻塞在公共区域的任何障碍物,清理或更正有违反本合同消防条例的任何装置或物品,并有权向违约方追究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责任,追讨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九、物业做好服务工作,热情为业主或承租人排忧解难,并有权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园区进行管理。
商铺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商铺承租人有义务遵守商业园的统一管理,遵守商业园的相关协议约定,配合物业的装修管理工作。
二、商铺承租人享有对园区内公共区域和公用设施、设备的合理使用权。
三、商铺承租人享有对物业工作人员的监督权和投诉权。
四、商铺承租人必须逐月按时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有关费用。
五、商铺承租人有权对其所租赁房屋的室内进行装修,但必须按照《商业园装修管理规定》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办理有关手续,服从装修管理。
六、商铺承租人签约时,必须在物业服务中心登记其有关工作人员名单、人数、籍贯等资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场(商铺)管理公约6
一、商户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享有使用其租凭的商铺的各项法定权利。
2、在不破坏、不影响物业建筑结构及外貌,以及不影响、不损坏公用设备和设施的前提下,并经管理公司确认,可对其名下铺位进行装修。
3、依法合理使用物业的公共场所的权利。
4、有权就物业的有关事项向管理公司咨询。
5、有权对管理公司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批评。
(二)义务
1、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经营范围进行经营。
为划分经营区域,管理公司对物业经营区域划分为:一楼为陶瓷、板材专区,二楼为卫浴、五金、橱柜、橱电、门窗专区,三楼为灯饰、窗帘布艺、地板衣柜、天花油漆、楼梯玻璃专区。
商户必须严格履行该义务,以免扰乱物业整体规划及功能分布。
2、商户不得随意转让商铺,转让铺位必须遵守铺位转让管理规定。
3、按规定缴交经营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4、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及公共设施的完整。
5、商户如需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遵守商场装修管理规定。
6、商户负责保管、维护所拥有铺位的设备、设施、天花、地
面,如有损坏及时维修。
7、商户须遵守管理公司开歇业管理规定,不得早开、早收或迟开、迟收、甚至无故不开业。
8、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擅自改变公共设备、设施的结构、外观、用途、功能等。
②私自占用或损坏通道、道路、停车场、楼梯等共用部分设施。
③以任何理由拒绝使用中央空调和拒付空调费。
④对内外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⑤擅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通讯、排污、消防等而下之共用设施。
⑥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丢弃垃圾。
⑦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等危险物品。
⑧违章占用公共场地、损坏公用设施。
⑨影响市容观瞻或××城形象的乱搭、乱贴、乱挂、乱放设立广告宣传品等。
⑩利用商铺进行超出经营范围外的商业行为。
⑾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禁止的菘他行为。
⑿商铺内使用明火及大功率电器。
(三)违章责任
1、违反本公约义务条款中各项规定,管理公司有权处理,并要求商户限期整改。
逾期不整改的,管理公司有权采取强制性措施,包括警告、扣罚、停电和停业整顿。
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责任人承担责任和赔偿。
2、商户不按规定缴交经营管理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
二、管理公司权利和责任
1、一般事项
①管理公司享有各项管理权力,同时履行本公约中其应遵守及履行的责任及义务。
②管理公司将被视为全部业主之代理人,而非个别代理,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开展各服务与管理。
(包括对外宣传推广)
2、管理公司的权利及责任
①从全体商户的利益出发,管理者有权对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维护,并为此负责包括以下但不限于各项:
A、检查、视察权,必要时包括所有租赁范围的内部。
B、每一个商户应严格按照装修管理规定,进行本铺位的装修。
管理者有权在装修期间进入商铺进行检查、指导。
C、制定商户守则及其人必要的规章制度,共同遵守。
D、处理各项投诉协调各商户的纠纷。
E、按规定收取各项管理服务费用和代收水、电费及公共设施使用费。
F、负责保安工作,维护正常秩序。
G、消除及拆去任何防碍环境美观的违章搭建,摆放之货物及杂物占用公共地方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变更及损害,并向负责人征收因此发生的费用。
H、其他需管理公司处理的事项。
②管理公共地方及公共设施。
A、保养维护化共地方和公共设施。
B、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和环境的美化。
C、确保供水、供电、中央空调、通讯、电梯、消防的正常动作及设备的良好性能。
D、做好环境管理。
以车辆停放、保管、货物装卸的良好秩序。
E、统一安排公共地方的宣伟广告申请及制作。
3、管理者在下列情况下所造成的服务中断,无须对商户及使用者负责。
A、因各项设备、设施、装置必要之保养或消防测试、用电安全检查等原因。
B、火灾、水灾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C、加外界(市电、市自来水)所造成的停水、停电。
D、管理公司无法控制的,使其无法履行管理和维护职责的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