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风险基金项目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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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储备规模及粮食风险基金情况调查表

粮食储备规模及粮食风险基金情况调查表
附表4
粮食储备规模及粮食风险基金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 项目 一、粮食储备规模情况(贸易粮) (一)市县级现有储备规模 2008年11月末市县级储备实际库存 2008年11月末市县级储备架空库存 (二)按商品粮人口计算6个月应建立的储备规模 二、粮食风险基金情况 (一)2008年规模数 (二)2008年支出总额 其中:1.市县级储备粮利息费用补贴支出 2.财务挂账利息支出 3.职工分流安置支出 4.年末结余 (三)2010年度规模建议数 其中:1.安全储粮规模补贴支出 2.职工分流安置支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指按商品粮人口计算6个月应建立的储备规模补贴支出。 万元 指有费用补贴的架空库存数。 单位 吨 2008年 月 日 数量 备注
Hale Waihona Puke

江门市粮食局关于印发《江门市粮食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江门市市级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门市粮食局关于印发《江门市粮食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江门市市级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门市粮食局关于印发《江门市粮食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江门市市级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6.07.01•【字号】江粮财[2016]72号•【施行日期】2016.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关于印发《江门市粮食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江门市市级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江粮财[2016]7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确保本级政府粮食足额储备,稳定粮食市场,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保证粮食供应安全,防止粮食价格大幅波动。

根据《广东省省级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粤府〔1995〕3号)、《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1〕69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范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建〔2004〕75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府〔2014〕]16号)等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市级粮食风险基金是指由市级财政安排用于保护粮食生产,平抑粮食市场价格,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实施经济调控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基金坚持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权责明确、绩效优先、公平公开、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市级粮食风险基金来源第四条市级粮食风险基金的来源包括有:(一)上级财政下拨对种粮农民的种粮补贴资金。

(二)本级政府安排的对种粮农民补贴配套资金。

(三)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储备粮油的储备费用(包括贷款利息、管理费用和储备粮油轮换价差补贴资金,下同)。

(四)本级政府为平抑市场粮食价格,在粮食应急供应期间拨入的粮油应急供应、销售费用及轮换价差补贴资金。

(五)上级拨入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及职工分流补贴资金。

(六)本级国有粮食企业改制拨入资产变现收入及其他资金。

(七)本级政府按规定安排的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本息资金。

对粮食风险基金的思考

对粮食风险基金的思考
后期 间转 回 。
据 其市 场价值 计算 。使 用价 值是 从资
产 持 续 使 用 及 最 终 处 置 中 获 得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 ) 国 新 会 计 准 则 。新 准 则 规 四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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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 值 损 失 确 认 后 , 减 少 的 资 产 减 已 账面 价值 ( 即公 允价值 ) 为 资产 的新 作 的成 本 人账 , 允许 转 回 以前 已确 认 不 的减值 损失 。这一点 和我 国 的准 则是
定 义 为 资 产 或 现 金 产 出单 元 的 销 售 净 价 与 其 使 用 价 值 二 者 之 中 的较 高
者。
对 于 重 估 价 的 固定 资 产损 失 如 明 确 是 由经济 利益 的下 降 引起 的 , 减值 损
失应 在 损 益表 中确认 , 则 在全 部 已 否
流 量 的现 值两 者 之 间较 高者 确 定 , 低 于 资 产 账 面价 值 的 部 分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而且 对 公 允 价值 、 置 费 用 和 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现 值 的 计 算 等 分 别作 了较 为详 细 的指导 规定 。
( 者 单 位 : 建 省 泉 州 市 作 福 住房 公积 金管 理 中心 ) 责 任 编 辑 钟 音
定, 采用 “ 可收 回金额 ” 为 资产 减 值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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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 不再存 在或 已减少 。在最后 确 认资 产减 值损 失 以后 ,只有 在确定 资产 的 可收 回金 额 中所使 用 的估计发 生 改变 时 ,才 能转 回 以前 年度 已确认 的资产 减值损 失 ,但 已确 认的商 誉减 值损失 在随后 的会计 期间不得转 回。

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范围

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范围

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范围
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应对粮食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粮食风险基金可用于购买或销售粮食以应对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当市场价格过高时,基金可购买粮食作为储备以稳定市场;当市场价格过低时,基金可相应销售粮食以托底价格水平。

2. 缓解自然灾害风险:自然灾害如干旱、洪涝等可能对粮食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粮食风险基金可使用资金用于救灾和恢复重建,提供给受灾地区粮食等物资支持。

3. 支持粮食生产和技术创新:粮食风险基金可用于支持粮食生产的技术创新、种植结构调整以及农业现代化等方面的项目。

这些项目旨在提高粮食的生产效率和质量,减少因病虫害、疫情等因素导致的粮食损失。

4. 保护农民收入:粮食风险基金可以通过向农民提供补贴或补偿来保护其收入。

例如,基金可以用于向农民发放种植补贴、农业保险补偿等,以消除或减轻农民面临的粮食生产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范围可能因不同的国家或地区而异,具体使用范围可能还受到相关政策法规的限制。

山东省省级农业政策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省级农业政策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省级农业政策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山东省省级农业政策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落实全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保险费补贴、粮食风险基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方面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由各级财政、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管理。

省业务主管部门中,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按不同险种分类,由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兽医局分别负责;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保险费补贴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粮食风险基金由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由省自然资源厅负责。

省财政厅负责组织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对支出政策进行审核,牵头预算绩效管理,下达拨付资金等。

省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具体执行,研究制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任务清单、项目实施方案等,具体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支出进度、使用绩效以及专项资金安全性、规范性负责。

市县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补助地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在规定权限内安排使用资金。

市县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验收等,并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及有效性负责。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四条省业务主管部门按照省级预算编制有关要求,研究提出专项资金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制定资金绩效目标,向省财政厅提报预算申请。

同时,应及时将相关信息纳入省级预算管理系统,做实做细项目库,确保专项资金项目全部按规定列入项目库,并按轻重缓急排序,时限定期更新和滚动管理。

预算编制中,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支出要应编尽编,不得出现遗漏。

省财政厅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和资金管理规定,对省业务主管部门提报的资金预算建议进行审核,综合考虑支出政策、资金需求、财力可能、上年绩效等因素,研究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按程序报省人大审议批准。

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_粮食风险基金直补对基层农发行的影响及对策

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_粮食风险基金直补对基层农发行的影响及对策

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_粮食风险基金直补对基层农发行的影响及对策**省决定今年拿出40%的粮食风险基金直补农户。

给县农发行经营管理将造成什么影响?基层农发行应如何应对挑战?笔者就此进行了调研:一、直补前收息资金来源农发行南江县支行20XX年至20XX年粮油贷款月平均余额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其粮油贷款计息总额分别为1698万元、1676万元、1707万元,实际收回粮油贷款利息分别为1685万元、1637万元、1637万元。

其收息资金来源有以下七项:(一)粮食风险基金利费补贴。

20XX年至20XX年分别为640万元、657万元、623万元,分别占当年收息总额的37.98%、40.13%、38.6%,一直保持在38%以上。

(二)中央储备粮利息补贴。

前三年分别为312万元、399万元、374万元,分别占当年收息总额的18.52%、24.37%、22.85%,剔除20XX年中储粮轮出量大的因素后,呈升后趋隐。

(三)新增财务挂账利息补贴。

前三年分别577万元、460万元、464万元,分别占当年收息总额的34.24%、28.1%、28.34%,剔除20XX年2月利率降低因素,稳中有升。

(四)地方储备粮油利息补贴。

前三年分别为63万元、27万元、28万元,分别占当年收息总额3.74%、1.65%、1.71%,呈下降趋势。

(五)销售回笼货款分割资金。

前三年分别为75万元、86万元、63万元,分别占当年收息总额的4.45%、5.25%、4.60%,呈现波浪起伏之势,且占比较小。

(六)未审核退耕还林粮食占用贷款利息补贴。

仅去年有53万元,占当年收息总额的3.24%。

(七)其他来源资金。

前三年分别18万元、8万元、23万元,分别占当年收息来源的1.07%、0.59%、1.41%,占比很小且波动不定。

二、直补后收息资金来源变化及对基层行经营的影响(一)影响贷款利息收回率完成。

20XX年年初粮油贷款余额*****万元,根据利率相近的20XX 年推算,预计全年计息额将达1766万元,按前三年最低收息率96%计算,实收利息将达到1695万元。

辽宁省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辽宁省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辽宁省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正文:---------------------------------------------------------------------------------------------------------------------------------------------------- 辽宁省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1998年7月13日)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和《辽宁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为强化各级政府对粮食生产和流通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粮食风险基金是各级政府依据粮食生产与流通的有关政策调控粮食市场,维护粮食商品正常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的专项资金,从1998年起,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必须按本办法足额建立。

二、各市粮食风险基金最低规模,由省根据各市粮食产、购、销、城乡总人口以及人均财力状况核定。

三、粮食风险基金专项用于:第一,省、市两级政府储备粮油的费用和利息补贴;第二,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因执行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而暂时未能实现顺价销售,经省核定的超正常周转库存粮食的费用和利息补贴。

四、按照粮食风险基金的用途,省级储备粮费用、利息由省承担;市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由市承担;超正常周转库存粮(不含实行价外补贴收购的粮食)的费用、利息由省、市分担,省的承担比例为全省统算的50%,各市的分担比例分别确定。

五、各市按省定规模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必须按季汇入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将各市汇入的粮食风险基金和省应承担的粮食风险基金,通过省农业发展银行专户分期拨入各市在当地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

六、各市在省定规模以外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要在当地农业发展银行设立专户,实行专项管理,并按本办法规定的粮食风险基金用途安排使用。

七、各级财政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将省定粮食风险基金年度最低规模纳入预算,并在预算执行中优先安排,确保到位。

粮食风险基金会计制度

粮食风险基金会计制度

粮食风险基金会计制度粮食风险基金会计制度的重要性及应用摘要:粮食风险基金会计制度是指针对粮食行业中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建立的一套完善的会计制度。

本文将从粮食风险基金会计制度的背景和意义、制度的具体要求、实施过程中的挑战以及前景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期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制度。

1.粮食风险基金会计制度的背景和意义粮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但粮食产业也面临着很多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如价格波动、自然灾害、市场需求变化等。

为了应对这些风险,保障粮食产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粮食风险基金会计制度应运而生。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粮食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粮食市场的健康发展。

2.粮食风险基金会计制度的具体要求粮食风险基金会计制度要求粮食企业建立专门的风险基金,并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管理。

具体要求如下:(1)风险基金的设立:粮食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经营规模和风险情况,设立相应的风险基金,用于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2)会计核算:粮食企业应建立风险基金会计科目和账户,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核算,确保风险基金的收支和使用情况得到准确记录和监督。

(3)监督管理:粮食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风险基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防止风险基金被挪用或滥用。

3.实施粮食风险基金会计制度的挑战实施粮食风险基金会计制度面临着一些挑战,包括:(1)数据收集和分析的难度:粮食产业涉及到广泛的生产和流通环节,数据收集和分析的难度较大,需要建立完备的数据采集系统和分析模型。

(2)风险评估和定价的复杂性:粮食风险的评估和定价涉及到多个因素,包括市场需求、供应情况、天气条件等,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和定价模型。

(3)风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粮食企业筹集和管理风险基金需要具备相应的资金和风险管理能力,同时还需要建立监督管理机制,防范风险基金的滥用和挪用。

4.粮食风险基金会计制度的前景粮食风险基金会计制度的实施可以为粮食产业提供更好的风险保障和管理机制,促进粮食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粮食风险基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粮食风险基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粮食风险基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5.04.25•【字号】晋政发[1995]43号•【施行日期】1995.04.25•【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粮食风险基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晋政发〔1995〕43号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五日)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现将《山西省粮食风险基金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粮食风险基金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防止粮食价格大幅度波动,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粮食风险基金实施意见》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从一九九四年粮食年度起,省、地区和设区的市均须建立粮食风险基金。

其他县、市是否建立粮食风险基金,由各地市自行确定。

第三条省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用于:省储备粮、油的利息、费用支出及省储备粮、油资金的补充;省人民政府在特殊情况下需动用省级储备粮、油调节粮食市场价格所需的开支。

地市建立粮食风险基金用于地市政府为平抑粮食市场价格吞吐粮食(含地方储备)所需费用和价差支出;对贫困地区吃返销粮的农民,由于粮价提高而增加的开支补助。

原来由扶贫经费、社会优抚救济经费等开支事项仍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第四条省粮食风险基金的资金来源为:粮价放开后省财政节约的补贴;省级预算已安排的省储备粮、油的利息、费用补贴及储备基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因征用土地所征收的农转非人员粮食、副食补助费;中央给予我省和省级财政原用于粮、油收购“三挂钩”的补贴资金。

地市粮食风险基金的资金来源由省补助和地市财政预算安排构成,两项资金的配备比例原则上为1:3。

省补助的资金来源是中央财政返还给我省的粮食加价款和省财政预算安排新增加的补助资金;地市自筹的资金来源为:粮食价格放开后地市财政节余的补贴;地市财政预算已经安排的地市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及其他预算资金;地市抛售储备粮、油时,抛售价高于库存价发生的差价收入。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风险基金实施细则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风险基金实施细则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风险基金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4.09.01•【字号】宁政发[1994]101号•【施行日期】1994.09.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风险基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政发[1994]101号一九九四年九月一日)各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财政厅、粮食局、物价局、农业厅拟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风险基金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

建立粮食专项储备制度和粮食风险基金制度是政府对粮食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手段,是保证军供民食、赈灾返销的物质基础;也是促进粮食稳产增产,稳定粮食市场,维护流通秩序,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的专项资金。

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制度,是我区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的关心。

各市县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认识建立粮食风险基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克服资金困难,千方百计按时足额的将市县粮食风险基金真正建立起来,自治区计委、经委、财政、粮食、物价、农业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务使我区区级和市县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制度落到实处,把这件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办好。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风险基金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增加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稳定粮食市场,防止粮食价格大幅度波动,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粮食生产的稳定增长,根据国务院印发的《粮食风险基金实施意见》(国发[1994]31号文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粮食风险基金是自治区和市县政府用于平抑粮食市场价格,补贴部分吃返销粮农民因粮食销价提高而增加的开支,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实施经济调控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自治区粮食风险基金主要用于自治区专项储备粮油的利息和费用支出;为吞吐调剂,平抑粮价所发生的费用和价差支出;对贫困地区种粮农民吃返销粮、由于销价提高而增加开支的补助。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风险基金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风险基金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风险基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7.06.06•【字号】益政发[1997]11号•【施行日期】1997.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风险基金的通知(益政发[1997]1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稳定粮食市场,防止粮食价格大幅度波动,保护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粮食风险基金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1994]3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发[1995]29号)、财政部《关于下达粮食风险基金规模的通知》([1994]财商字第443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粮食风险基金。

现作如下通知:一、市级粮食风险基金规模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

各区、县(市)应相应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其基金规模由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

二、市级粮食风险基金来源:(一)上级有关补助;(二)本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三)市本级政策性粮食价差收入;(四)其他。

区、县(市)粮食风险基金来源由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吞吐粮食的办法对粮食市场价格实施宏观调控。

当粮食市场价格低于国家规定收购价时,人民政府委托国有粮食企业按照政府确定的保护价收购农民交售的粮食,当粮食市场销售价格过高时,人民政府委托国有粮食企业抛售粮食,使粮食价格回落到合理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用于同级人民政府确定的上述政策性吞吐(或储备)粮食所发生的利息、费用、价差支出。

粮食风险基金建立后,原由扶贫经费、社会优抚救济费等开支的事项仍由原资金渠道解决,不得挤占粮食风险基金。

四、市级粮食风险基金由市财政局在市农业发展银行设立专户储存,由市人民政府统一调度,专款专用,当年结余的结转到下年使用,存款利息全部转入本金。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范围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范围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范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5.13•【字号】云政发[2004]94号•【施行日期】2004.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范围的通知(云政发[2004]94号)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充分发挥粮食风险基金对我省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的宏观调控作用,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范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建[2004]75号)精神,现就《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2]6号)规定的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范围作适当调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范围调整为:(一)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

(二)地方储备粮油的利息费用补贴。

(三)各级政府为维护社会稳定动用储备粮食平抑粮食市场价格所发生的粮食差价支出。

(四)对政策性挂账的利息补贴。

包括陈化粮挂账利息开支;改革前按保护价购进的库存粮食销售发生的价差亏损,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允许挂账,挂账利息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1998年6月以后,新发生的亏损挂账,经同级人民政府认定为政策性挂账的,挂账利息从风险基金中列支。

(五)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分流人员给予的适当补贴,具体补助金额由地、州、市财政部门会同粮食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提出申请,省财政厅会同省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汇总上报,在中央批准额度内下达。

超过审批额度的补助,不允许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由地方自筹资金解决。

二、各地要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管理,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用途统筹使用,节余的粮食风险基金,要用于陈化粮差价亏损补贴、消化粮食财务挂账等粮食方面的开支,不准挪作他用。

粮食风险基金项目描述

粮食风险基金项目描述

“粮食风险基金”项目描述一、项目概况(一)项目的基本情况粮食风险基金是国家为保护种粮农民、稳定粮食市场、确保国家粮食储备安全设立的专项调控基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政府共同筹资建立,地方政府包干使用,同时也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共同重大责任。

粮食储备是为保证我国非农业人口的粮食消费需求,调节国内粮食供求平衡、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而建立的一项物资储备制度,要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突出抓好粮食的市场供应,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粮食风险基金作为维持国家粮食储备和调控我国粮油市场的一项基本制度,自成立以来,在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粮食流通领域中,保障了市场的稳定,确保了国家粮食安全。

为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是提高我国粮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

粮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历来高度重视,粮食风险基金是区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专项基金,用于区级粮食储备的资金利息、保管粮食的保管费用补贴;储备粮轮换中发生的价差补贴和损耗补贴及其他粮食收储业务的政策性补贴支出。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沪府办(2015)39号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本市落实地方粮食储备新增规模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2017年度闵行区区级储备任务是粳谷86,100.00吨、大米2,000吨;区级储备粳谷每两年轮换一次。

(二)依据充分性粮食安全是国家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的基础,粮食储备制度在其中的作用至关重要。

这项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初便开始萌芽,是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情况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由当年的备战之用到如今应付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以及进行粮食市场调节功能,历经数次调整改革。

严格执行市级相关文件,对区级储备粮日常管理、轮换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从2003年起,闵行区根据市府有关意见,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本市地方粮油储备制度意见的请示》(闵粮发【2003】14号)以及闵府抄【2003】320号的批复对地方粮油储备进行了具体操作落实,对粮食储备工作的职责分工、承储企业、储备的规模和结构等进行了明确,并根据市府及区政府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2012年粮食风险基金中央补助315亿元

2012年粮食风险基金中央补助315亿元

作者: 无
作者机构: 不详
出版物刊名: 商业会计
页码: 5-5页
年卷期: 2012年 第1期
主题词: 粮食风险基金 中央财政 补助款 “加减法” 粮食宏观调控 提前通知 基金规模 调控能力
摘要:最近,中央财政已将2012年粮食风险基金中央补助款315亿元提前通知各省份,促进各地做好粮食宏观调控工作。

2011年,中央财政通过做好“加减法”,全面取消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做大粮食风险基金规模,有效增强了国家粮食调控能力。

一是算好“减法”,累计取消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98亿元。

粮食风险基金绩效自评报告精选

粮食风险基金绩效自评报告精选

粮食风险基金绩效自评报告精选
粮食风险基金绩效自评报告
尊敬的领导和各位评估人员:
本报告旨在对粮食风险基金(Food Risk基金)2021年的工作进行绩效自评。

本报告将涵盖粮食风险基金的投资、风险管理、财务报告和监管等方面。

一、投资
粮食风险基金的投资主要集中在农业、粮食储备和粮食贸易等领域。

2021年,粮食风险基金在农业领域的投资达到了14.3亿美元,占基金总规模的12%。

在粮食储备和粮食贸易方面,粮食风险基金的投资规模也适中,分别为4.3亿美元和3.8亿美元。

二、风险管理
粮食风险基金非常注重风险管理,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

粮食风险基金的风险管理机制包括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计划、风险管理程序和风险管理报告等。

粮食风险基金还采用了多种风险管理工具,包括衍生品、保险和风险管理基金等。

这些工具可以帮助基金更好地管理风险,降低风险损失。

三、财务报告
粮食风险基金非常注重财务报告,建立了严格的财务报告制度。

粮食风险基金的财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季度财务报表和中期财务报表等。

这些财务报表经过专业的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监管
粮食风险基金受到国家监管机构的监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粮食风险基金定期向监管机构提交财务报告和投资组合情况,监管机构会对基金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管和评估。

总结
粮食风险基金在2021年取得了良好的绩效,主要表现在投资、风
险管理、财务报告和监管等方面。

粮食风险基金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采用了多种风险管理工具,并定期向监管机构提交财务报告。

保障和粮食风险基金统制范文

保障和粮食风险基金统制范文

省人民府保障和粮食风险基金管理的发文单位:省人民府文号:鄂发[2001]22号发布日期:2001-4-18执行日期:2001—4—18生效日期:1900—1—1保障是用于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保障职工基本生活、城镇居民最低生活的专门,粮食风险基金制度是府粮食宏观调控、落实国家粮改策的重要保证.这两项,都具有专门的用途,都事关全省、发展、稳定的大局。

对这两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和省委、省府历来十分重视,了一系列相关策和规定。

从全省对这两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的情况来看,总体上是好的,对于建立和完善主义市场经济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是,部分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管理不规范、使用不合理甚至挤占、挪用等现象,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严重违规违纪的问题。

为切实对这两项专门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一、各级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障和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保障以及各级财安排的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都是人民群众的“养命钱、活命钱和救命钱”,能否及时足额按规定用途落实到位,直接关系到党和府的形象,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粮食风险基金按时足额拨付,直接关系到我省农业和农村策的落实,直接影响到全省粮食流通的顺利进行。

各级府、各有关部门务必要从讲治、讲大局的高度,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管好、用好这两项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规范管理的工作力度,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认真保障和粮食风险基金的财务管理。

保障和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和省府以及有关部门都有明确的策规定.各级财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规定,狠抓这两项的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的使用效益。

各级财、劳动保障、农发行、税务等部门要切实将保障和粮食风险基金纳入财专户,确保按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

要按照建立公共财的要求,细化预算编制工作。

对按策规定应配套的专项,要通过增收节支、调整支出结构等措施千方百计克服困难足额安排到位,严禁采取弄虚作假等形式应付配套检查、套取专项等行为发生。

粮食风险基金绩效自评报告合集

粮食风险基金绩效自评报告合集

粮食风险基金绩效自评报告合集尊敬的领导和评审专家:我谨向您提交粮食风险基金绩效自评报告,以便您对基金的运作和绩效进行评估。

一、基金背景粮食风险基金是由国家粮食 and food security funds,即国家粮食储备基金和 food and agriculture funds,两个机构共同发起设立,旨在为支持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提供资金保障。

该基金成立于 2023 年,主要用于支持粮食生产、农业科技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marketing 和流通等领域,以提高国家粮食安全水平。

二、基金运作情况自设立以来,粮食风险基金按照国务院和中央粮食主管部门的要求,充分发挥基金的作用,为支持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具体来说,基金主要支持以下内容:1.支持粮食生产:基金通过支持粮食种植、粮食储备、粮食加工、粮食流通等领域,促进粮食生产的发展和提高粮食质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2.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基金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包括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和推广,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粮食质量。

3.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村道路、桥梁、水利、通信等领域,提高农村地区的生产力和生活水平。

4. 支持农产品 marketing 和流通:基金支持农产品 marketing 和流通,包括粮食储备、粮食流通、农产品 marketing 市场建设等领域,提高农产品的流通效率和质量。

三、基金绩效自评自设立以来,粮食风险基金的运行总体良好。

基金主要取得了以下绩效:1.支持粮食生产基金支持的粮食生产取得了显著进展,粮食总产量和粮食质量不断提高,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2.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基金支持的农业科技创新取得了重要进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取得了明显成效,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粮食质量。

3.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支持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农村道路、桥梁、水利、通信等领域取得了重要进展,提高了农村地区的生产力和生活水平。

财政部2012年粮食风险基金中央补助款达315亿元

财政部2012年粮食风险基金中央补助款达315亿元

财政部2012年粮食风险基金中央补助款达315亿元
佚名
【期刊名称】《农村财务会计》
【年(卷),期】2012(000)001
【摘要】中央财政近日已将2012年粮食风险基金中央补助款315亿元提前通知各省份,为各地做好粮食宏观调控工作做好准备。

【总页数】1页(P6-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2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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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央财政下拨粮食风险基金中央补助款44亿元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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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2年粮食风险基金中央补助315亿元 [J],
5.中央1222亿元支持春耕并拨付 2013年粮食风险基金补助款315亿元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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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风险基金”项目描述一、项目概况(一)项目的基本情况粮食风险基金是国家为保护种粮农民、稳定粮食市场、确保国家粮食储备安全设立的专项调控基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政府共同筹资建立,地方政府包干使用,同时也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共同重大责任。

粮食储备是为保证我国非农业人口的粮食消费需求,调节国内粮食供求平衡、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而建立的一项物资储备制度,要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突出抓好粮食的市场供应,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粮食风险基金作为维持国家粮食储备和调控我国粮油市场的一项基本制度,自成立以来,在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粮食流通领域中,保障了市场的稳定,确保了国家粮食安全。

为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是提高我国粮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

粮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历来高度重视,粮食风险基金是区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专项基金,用于区级粮食储备的资金利息、保管粮食的保管费用补贴;储备粮轮换中发生的价差补贴和损耗补贴及其他粮食收储业务的政策性补贴支出。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沪府办(2015)39号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本市落实地方粮食储备新增规模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2017年度闵行区区级储备任务是粳谷86,100.00吨、大米2,000吨;区级储备粳谷每两年轮换一次。

(二)依据充分性粮食安全是国家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的基础,粮食储备制度在其中的作用至关重要。

这项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初便开始萌芽,是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情况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由当年的备战之用到如今应付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以及进行粮食市场调节功能,历经数次调整改革。

严格执行市级相关文件,对区级储备粮日常管理、轮换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从2003年起,闵行区根据市府有关意见,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本市地方粮油储备制度意见的请示》(闵粮发【2003】14号)以及闵府抄【2003】320号的批复对地方粮油储备进行了具体操作落实,对粮食储备工作的职责分工、承储企业、储备的规模和结构等进行了明确,并根据市府及区政府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城市定位功能的变化,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如《关于调整区级储备粮食管理费用补贴的请示》(闵粮发【2014】年1号)及闵府抄【2014】84号对管理费用补贴的抄告、闵行区粮食局闵粮发(2016)4号“关于报送2016年闵行区区级储备粮轮换操作方案的请示”及闵府抄【2016】101号对闵行区区级储备粮轮换操作方案的抄告,对轮换机制、费用补贴标准和其他一些实施细则进行了具体操作,确保区级粮食储备任务落实到位。

(三)项目必要性和重要性项目主要旨在确保区级粮食储备任务落实到位。

为保证区级储备粮质量和储存安全,做到储备粮轮换的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储备粮管理的良性循环,常储常新。

在储备规模不变的情况下,保持地方储备粮品质符合国标规定,轮换单位根据区级储备粮的品质检查认定结果。

最主要的是,如有应急情况发生,可以发挥储备粮的作用最大化。

(四)项目的可行性粮食风险基金作为维持国家粮食储备和调控我国粮油市场的一项基本制度,自成立以来,在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粮食流通领域中,保障了市场的稳定,确保了国家粮食安全。

为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是提高我国粮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

项目明确了要完成的任务、各部门的相关职责;确定了预算资金的明细;确定了项目战略总体目标和项目具体目标;制定了项目计划、健全了项目直接相关的业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组织架构5、《关于报送2016年闵行区区级储备粮轮换操作方案的请示》闵粮发6、(2016)4号及闵府抄【2016】101号对闵行区区级储备粮轮换操作方案抄告7、其他等相关依据。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一)项目的总体目标调节国内粮食供求平衡、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有效增强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促进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在粮食安全和粮食市场稳定等方面发挥最大的作用。

根据沪府办[2015]39号、闵府抄(2008)279号文件精神,区级储备粮每年推陈储新,实现每二年轮换一次,并在每年的3月底达到总量规模的要求;确保区级储备粮质量安全;减少区级储备粮轮出价差和轮出损耗。

(二)项目的具体目标1、2017年粮食风险基金项目需完成的主要任务:储备任务:按照国家和上海市计划我区2017年库存储备粳谷86,100.00吨、粳米2,000.00吨,计划完成率100%。

(2)采购任务:轮入2016年储备粮(粳谷、粳米44,600.00吨),计划完成率100%;(3)销售任务:2017年轮出库内储备粮(粳谷、粳米45,000.00吨),计划完成率100%,并以新粮替换库存粮。

(4)利息控制:完善“库贷挂钩”管理办法确保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尽量做到利息支出最小化,尽可能降低储备粮的轮换成本。

2、项目的具体目标(1)产出目标数量目标:确保完成区级储备粮保管量8.90万吨;时效目标:确保每年3月31日完成总量规模的储备量指标;质量目标:储备粮轮出损耗率,低于前三年平均损耗率。

(2)效果目标通过项目实施,确保完成2017年工作指标的储备粮规模100% ;保证区级储备粮质量达标率100%。

(3)影响力目标完善“库贷挂钩”还贷条件,尽量做到利息支出最小化,降低储备粮轮换成本;管理层满意度80%;(4)可持续目标项目专门的实施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目标建立专门的实施机构,配备充分的工作人员;完善项目长效管理的各项制度;建立完善的资金保障机制。

年度具体目标如下:三、项目投入情况(一)项目总投入和构成情况2017年度项目预算资金总投入7169.8758万元,全部为区级资金,其预算构成明细如下:2017年粮食风险基金预算明细表编制说明:(1)《关于本市落实地方粮食储备新增规模实施意见》沪府办(2015)39号明确了2017年度储备粮保管规模:粳谷86,100吨,粳米2,000.00吨。

(2)补贴标准为:《关于调整区级储备粮食管理费用补贴的请示》(闵粮发【2014】年1号)规定了固定项目、按实结算项目以及建议调整补贴项目的具体标准。

(3)根据目前2016年度的预算执行统计分析,2016年粮食风险基金补贴可能缺口269.00万元,经与区财政局沟通,将2016年度差异数纳入2017年度预算。

(二)经常性项目执行情况粮食风险基金作为闵行区财政预算支出常规项目,近三年预算支出执行如下:根据目前2016年度的预算执行统计分析,2016年粮食风险基金补贴可能缺口269.00万元,经与区财政局沟通,将2016年度差异数纳入2017年度预算。

(三)资金来源情况项目资金用途系政策补贴类,预算资金7169.8758万元,全部为区级财政资金。

资金申请和拨付流程图如下:粮食风险基金实行农业发展银行专户管理。

由区财政在闵行区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必须通过专户拨付。

项目预算由区经委编制后上报区财政,核定后由区财政将预算资金从国库划入闵行区农业发展银行粮食风险基金(财政局)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闵行区粮油总公司作为闵行区区级粮食储备的管理和实际操作单位,对项目的使用资金和补贴资金,每年分四期:分别在每一季度的第三个月根据当季的发生情况向区粮食局请款。

经粮食局审核后报送区财政请款。

区财政审核通过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开具拨款通知书,并抄送农业发展银行进行授权拨付,资金经粮食局专户到达粮油总公司基本户。

由于资金请款日和资金使用日有一定时间差,故因此造成的金额差异由年终清算后返还至基金专户,进入结余滚存。

具体流程图如下:(3)销售任务:2017年轮出库内储备粮(粳谷、粳米45,090.00吨),计划完成率100%,并以新粮替换库存粮。

(4)利息控制:完善“库贷挂钩”管理办法确保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尽量做到利息支出最小化,尽可能降低储备粮的轮换成本。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本项目预算单位:闵行区经济委员会(区粮食局是经委委内的局行,一套班子,多块牌子)。

项目实施单位:闵行区粮食局、闵行区粮油总公司及其下属粮库,下属的四家粮库负责有效仓容数分配储备工作任务,负责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备、保管、军粮供应等工作,闵行区粮油总公司负责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

项目监督管理单位:闵行区财政局、闵行区经济委员会(粮食局)、闵行区发改委(物价局)、闵行区农业发展银行。

其他合作单位:竞价交易平台;粮食收购时的采购方,轮出销售时的购买方;第三方检测检验单位、仓库机具的维修单位、库房租赁的出租方以中标企业及第三方审计单位等。

(三)项目实施计划(1)区经委编制项目年度预算,并申请储备粮采购的贷款资金,完成财政预算及贷款发放。

(2)粮油总公司组织收购2017年储备粮,完成粳谷粳米储备粮的收购任务。

(3)组织物价局、农发行、粮油总公司对储备粮进行入库检查和验收,全部完成对粳谷和粳米入库验收工作。

(4)完成银行贷款利息结算,将多余的预贷款退回银行,以减少利息支出。

(5)做好储备粮轮换工作准备工作方案,报送关于闵行区区级储备粮轮换操作方案的请示。

(6)由粮食局召集区物价、区农发银行、粮油总公司、财政制定竞价销售的基价,做好2015年粳谷及2016年粳米的销售出货明细及会同各主管单位制定竞拍价格。

(7)完成2015年储备粮竞拍及出库任务。

五、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一)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日常考核制度的建设1、项目管理制度:《闵行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明确了地方储备粮管理机制、轮换机制、储存管理、储存费用等其他相关事项;对粮油总公司监管上执行《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1】691号)2、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沿用上级文件《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1】691号),对资金使用范围和财务操作流程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另外还在贷款制度上特别地执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粮棉油贷款与库存值挂钩、封闭运行管理办法》;补贴标准上执行《闵府抄【2014】84号》。

以上制度标准的统一化有利于项目开展和操作。

3、日常考核制度:实行每年第三方审计制度,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六、项目整改情况2014年度进行了项目后评价、2015年度进行了项目预算前评价和绩效跟踪评价,2016年度进行了项目预算前评价,评审情况后整改情况如下:1、2014年度项目后评价后,根据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相关的整改措施:⑴调减2015年粮食风险基金预算1600万元;⑵编制2016年预算时提高准确性,军粮和副补费用不列列入粮食风险基金预算;⑶2015年轮换工作开展中请区粮油总公司财务科全程参与;⑷进一步细化工作,提高区级储备粮出库期间贷款的归还频率,减少贷款利息支出;⑸推进闵行区粮库建设,形成《闵行区储备粮规模调整实施方案比选专题分析报告》报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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