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储蓄国债(电子式)服务章程

银行储蓄国债(电子式)服务章程
银行储蓄国债(电子式)服务章程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注意本合同涉及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管辖等内容的条款。请关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合理审慎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您有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向经办行咨询,或者咨询您的律师和有关专业人士。如需进行业务咨询和投诉,请拨打AA银行客服热线:AA。

第一条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储蓄国债(电子式)认购、付息、还本、提前兑取、质押贷款、非交易过户等业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条储蓄国债(电子式)是指财政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通过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面向个人销售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国债。

第三条投资者通过中国AA银行(为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委托中国AA银行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的债权托管和资金清算的,应在中国AA银行开立个人国债账户,用于记载投资者持有储蓄国债(电子式)的期次、数量及变动

等情况;并指定本人在中国AA银行开立的借记卡或存折(以下简称卡折)作为个人国债账户的资金清算账户,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的资金从资金清算账户中划出,兑付储蓄国债(电子式)的资金划入资金清算账户。

个人国债账户实行实名制,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

第四条投资者应妥善保管用于资金清算的卡折及其密码,凡密码相符的操作均视为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的操作。卡折丢失、被盗、损坏或密码泄漏的,应当立即办理挂失或换领等手续。投资者应妥善保管卡折,因卡折丢失、被盗、损坏或密码、信息泄露等原因导致交易不成功、投资者损失的,投资者应承担不利后果。

第五条投资者承诺:向中国AA银行提供的的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中国AA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因投资人留存信息有误或未及时通知中国AA银行变更信息导致的不利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第六条投资者可通过中国AA银行柜台、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对储蓄国债(电子式)债权进行查询。

第七条储蓄国债(电子式)不能办理转托管业务。个人国债账户托管债权余额为零时,投资者可以销户;个人国债账户连续五年托管债权余额为零的,中国AA银行有权予以销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企业网上银行转账业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企业网上银行转账业务 通过本交易,客户可以实现公司内部账户之间的资金互转以及向行内、他行账户的转账。 注意事项: (1)如果客户对某种类型的转账设置为“需要审核”,经办员生成转账指令后,需要复核员复核后指令才被提交系统处理。 (2)付款指令生成后,通过【转账指令查询】可查询到付款指令的处理状态。(3)如果客户生成的付款指令状态为“待复核”,即尚未被复核员复核提交,客户可以通过【转账指令撤销】交易进行指令撤销。 (4)批量交易的审核按该批量的总金额套用审批规则。 5.1 公司内部转账 【公司内部转账】可实现同一公司内部账户资金的互转,不收取手续费和汇划费。注意事项: (1)客户选择预约后,输入预约日期、预约时间,该笔转账将在指定的日期的时间发起这笔转账,如果该笔转账交易额过大,须要审核员审核后,该笔预约交易方可生效。 (2)收款账户账户类型可以为虚拟帐户,账户输入格式为18 位主账户加5 位虚拟账户,收款账户户名为虚拟账户户名。 5.1.1 转账指令生成

支持账号、户名模糊条件搜索

5.1.2 转账指令查询 5.1.3 转账指令撤销

5.2 单笔行内付款 对跨地市的行内付款,按规定收取异地汇款手续费和汇划费;对同一地市范围内的行内付款,不收取手续费、汇划费。 注意事项: 客户选择预约后,输入预约日期、预约时间,该笔转账将在指定的日期的时间发起这笔转账,如果该笔转账交易额过大,须要审核员审核后,该笔预约交易方可生效。 (2)收款账户账户类型可以为虚拟帐户,账户输入格式为18 位主账户加5 位虚拟账户,收款账户户名为虚拟账户户名。 (3)第三方账户办理授权手续后,本交易可支持用第三方账户直接支付。5.2.1 付款指令生成

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

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维护投资者和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团成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储蓄国债(电子式),是指财政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面向个人销售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国债。 第三条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制订储蓄国债(电子式)相关政策。 第四条财政部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债登记公司)为财政部开发和维护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用于管理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额度分配和接收、核对、记录承销团成员销售和持有储蓄国债(电子式)数据;制定数据传输规范,下发系统参数;协助财政部完成资金清算;提供管理信息和投资者储蓄国债(电子式)托管余额复核查询服务等。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对象为个人。承销团成员不得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任何机构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可按照本办法等规定持有投资者提前兑取的储蓄国债(电子式)。 第六条储蓄国债(电子式)以100元面值单位发行和办理相关业务。 第七条储蓄国债(电子式)从开始发行之日起计息,付息方式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和定期付息。财政部于付息日或还本日通过承销团成员向投资者支付利息或本金。 第八条储蓄国债(电子式)按实际天数计息,不计复利(具体计息规则见附1)。本办法生效前发行的各期储蓄国债(电子式)计息规则按原办法执行。 第九条储蓄国债(电子式)不可流通转让,可提前兑取、质押贷款、非交易过户等。 第十条储蓄国债(电子式)实行两级托管,国债登记公司为一级托管机构,承销团成员为二级托管机构。国债登记公司和承销团成员分别对一级和二级托管账务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负责。 第十一条储蓄国债(电子式)实行两级资金清算,财政部与承销团成员进行一级资金清算,承销团成员与投资者进行二级资金清算。二级资金清算通过投资者指定的人民币结算账户进行。 第三章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 第十二条承销团成员通过各自营业网点柜台和其他经批准的渠道,为投资者办理以下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 (一)为投资者开立个人国债二级托管账户(以下简称个人国债账户),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托管和个人国债账户相关业务。 (二)为投资者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相关资金清算。 (三)为投资者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认购、付息、还本、提前兑取、非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5年第七期和第八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5年第七期和第八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债管理 【发文字号】财库[2015]145号 【发布部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15.07.30 【实施日期】2015.07.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5年第七期和第八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事 宜的通知 (财库[2015]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2015-2017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5年第七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简称:15储蓄07,国债代码:151707,以下简称第七期)和2015年第八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简称:15储蓄08,国债代码:151708,以下简称第八期),现就第七期和第八期(以下统称两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为400亿元。第七期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4.5%,最大发行额为200亿元;第八期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4.87%,最大发行额为200亿元。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15年8月10日至8月19日,2015年8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8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七期和第八期分别于2018年8月10日和2020年8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两期国债发行公告日至发行开始日前一日,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3年期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两期国债取消发行。发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3年期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两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未售出发行额度由财政部收回注销。 二、销售组织 两期国债由38家2015-2017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团成员)通过其网点柜台代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广发银行、徽商银行、邮储银行和北京农商银行(以下统称为网银成员)同时通过其网上银行代销。各承销团成员初始基本代销额度比例详见附件。8月10日,网银成员通过网上银行代销两期国债的额度上限为其当期国债初始基本代销额度的40%;8月11日至8月19日,网银成员在其取得的代销额度内合理分配网点柜台和网银额度比例。 2015年8月13日营业结束后,各承销团成员未售出的基本代销额度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债登记公司)核对一致后全部调减为零。调减出的基本代销额度纳入机动代销额度,自2015年8月14日起供各承销团成员抓取。 三、提前兑取 两期国债发行期内不得提前兑取。发行期结束后方可提前兑取。提前兑取业务只能通过

农业银行存款类型介绍

农业银行存款类型介绍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中国农业银行存款产品介绍 人民币活期储蓄 什么是人民币活期储蓄 人民币活期储蓄(以下简称活期储蓄)是指个人将其所有的人民币存入银行储蓄机构,不规定存期,储蓄机构开具存款凭证,个人可随时续存或取款、存取金额不限的一种储蓄存款。 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分为个人结算账户和个人储蓄账户两种。 个人结算账户是指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在储蓄机构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个人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开户时必须以人民币开户,开户后可以存入外币。 个人储蓄账户是指自然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在储蓄机构开立的办理资金存取业务的人民币储蓄存款账户。个人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开户时不限制币种,一折多币。一元起存,多存不限。 能为您办什么 方便您将个人生活待用款和暂时不用款暂存;存款、取款灵活方便;在通存通兑区域内我行的任一营业网点可以办理存取款、查询及口头挂失等业务;还具有代收代付、代发工资等功能。 如何办理 1、开户 客户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开户。申请开户时,客户要正确填写储蓄存款凭条,交存一定金额并约定支取方式等,柜员审核无误后,签发存款凭证。 2、续存和支取 客户凭存折和约定的支取方式办理续存和支取,每笔业务均打印或登记在存折上。 3、销户 客户不再需要该存折时,可到银行办理销户。 常见问题解答 1、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分为哪几种 个人结算账户和个人储蓄账户两种。 2、个人储蓄账户是否可以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3、个人结算账户是否可以办理现金存取款业务 可以办理现金存取款业务。 4、个人结算账户开户时,存款的货币有何规定 必须是人民币。 友情提示 1、客户要妥善保管好存款凭证、密码和有效身份证件,同时要将存款凭证与有效身份证件分开保管。 2、存款凭证、密码等挂失要由客户本人亲自到银行办理。 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 什么是整存整取定期储蓄 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以下简称整存整取定期储蓄)是指个人将其所有的人民币存入银行储蓄机构,约定存期、整笔存入,储蓄机构开具存单作为凭证,到期一次性支取本息的一种储蓄存款。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手机银行系统问题详解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手机银行系统问题详解 1.网关超时,无法打开手机银行网页怎么办 建议客户尝试着能不能打开其他手机网站(排除客户手机问题)。 2.记录手机银行工单需要记录客户登陆的是WAP还是客户端,如果是客户端的话,需要记录客户的客户端类型,比如安卓,IPHONE,JAVA,WINDOWS MOBILE。如果是wap版还要记录浏览器品牌和软件版本编号。比如uc或qq浏览器,还有版本编号。 3.无法获取手机号和选择完运营商之后直接跳转回门户页面,都是客户手机设置的问题。需要客户咨询运营商客服如何设置WAP方式上网或者登陆手机银行WAP首页中上网设置指引. 4.手机银行登陆时代码10001,是什么意思 0001代表无法正常获取手机号,是手机设置的问题,没有更改WAP方式上网。 5.手机银行手机支付范围是全国吗 支付是全国,缴费是省内。 6.客户密码和验证码都是正确的,但是无法登陆,是什么原因 应该是客户密码或验证码输入错误,请客户重新输入。 7.手机银行登陆是否有浏览器要求 最好用UC浏览器,但是其他的比如QQ浏览器也不是不能登录,推荐使用UC浏览器登陆。 8.客户反映自己诺基亚n97手机客户登陆,但是5230无法登陆是什么原因?跟手机型号关系不大,大部分都是设置的问题。

9.双卡双待手机是否影响手机银行的使用,有关系吗 没关系 10.手机里安装360软件影响手机银行使用吗 不影响使用 11.客户浏览器“安全证书过期”问题(wap) 浏览器报“此网站的安全证书已过期,是否继续?“时,原因为客户手机时间设置不对或此版本的浏览器未内置验证证书的控件。目前UC8.3版本多见此情况。当网页提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已过期,是否继续?”时,请选择“是,继续浏览本网站。”,此时页面会报“Error 404--Not Found”, 然后再点击浏览器的上一步,回到“欢迎访问中国邮储储蓄银行”页面,点击“进入”,此时页面就会跳转 到输入登录密码和验证码页面,输入正确的登录密码和验证码后,就可以正常登录了。 12.无法获取手机号问题(wap)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WAP版手机银行,为了保障交易在传输层的数据安全。因此对手机上网的接入点设置有一定要求,中国移动用户必需选择CMWAP连接方式;请客户按照首页的上网设置进行相应的设置,清空浏览器缓存,或更换浏览器,或重启手机,选择正确的运营商, 此问题实际上是无法获取手机号的问题,与运营商系统和网络有关,确认客户登录手机银行没有使用WIFI,确认客户选择了正确的接入点。 请用户根据自己的手机运营商,修改相关信息! 13.加密数据异常(wap) 为了安全起见,手机银行通过SSL进行加密。由于各浏览器上组织数据结构不同,可能会导致部分浏览器送到SSL的数据有所差异,无法完成加密。建议使用UC8.2或更高版本的浏览器,或者选择手机银行客户端。

储蓄国债(电子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附件: 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维护投资者和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团成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储蓄国债(电子式),是指财政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面向个人销售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国债。 第三条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制订储蓄国债(电子式)相关政策。 第四条财政部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债登记公司)为财政部开发和维护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用于管理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额度分配和接收、核对、记录承销团成员销售和持有储蓄国债(电子式)数据;制定数据传输规范,下发系统参数;协助财政部完成资金清算;提供管理信息和投资者储蓄国债(电子式)托管余额复核查询服务等。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对象为个人。承销团成员

不得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任何机构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可按照本办法等规定持有投资者提前兑取的储蓄国债(电子式)。 第六条储蓄国债(电子式)以100元面值单位发行和办理相关业务。 第七条储蓄国债(电子式)从开始发行之日起计息,付息方式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和定期付息。财政部于付息日或还本日通过承销团成员向投资者支付利息或本金。 第八条储蓄国债(电子式)按实际天数计息,不计复利(具体计息规则见附1)。本办法生效前发行的各期储蓄国债(电子式)计息规则按原办法执行。 第九条储蓄国债(电子式)不可流通转让,可提前兑取、质押贷款、非交易过户等。 第十条储蓄国债(电子式)实行两级托管,国债登记公司为一级托管机构,承销团成员为二级托管机构。国债登记公司和承销团成员分别对一级和二级托管账务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负责。 第十一条储蓄国债(电子式)实行两级资金清算,财政部与承销团成员进行一级资金清算,承销团成员与投资者进行二级资金清算。二级资金清算通过投资者指定的人民币结算账户进行。 第三章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

中国农业银行存款类型介绍

中国农业银行存款产品介绍 人民币活期储蓄 什么是人民币活期储蓄? 人民币活期储蓄(以下简称活期储蓄)是指个人将其所有的人民币存入银行储蓄机构,不规定存期,储蓄机构开具存款凭证,个人可随时续存或取款、存取金额不限的一种储蓄存款。 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分为个人结算账户和个人储蓄账户两种。 个人结算账户是指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在储蓄机构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个人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开户时必须以人民币开户,开户后可以存入外币。 个人储蓄账户是指自然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在储蓄机构开立的办理资金存取业务的人民币储蓄存款账户。个人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开户时不限制币种,一折多币。一元起存,多存不限。 能为您办什么? 方便您将个人生活待用款和暂时不用款暂存;存款、取款灵活方便;在通存通兑区域内我行的任一营业网点可以办理存取款、查询及口头挂失等业务;还具有代收代付、代发工资等功能。 如何办理? 1、开户 客户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开户。申请开户时,客户要正确填写储蓄存款凭条,交存一定金额并约定支取方式等,柜员审核无误后,签发存款凭证。 2、续存和支取 客户凭存折和约定的支取方式办理续存和支取,每笔业务均打印或登记在存折上。 3、销户 客户不再需要该存折时,可到银行办理销户。 常见问题解答 1、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分为哪几种? 个人结算账户和个人储蓄账户两种。 2、个人储蓄账户是否可以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3、个人结算账户是否可以办理现金存取款业务? 可以办理现金存取款业务。 4、个人结算账户开户时,存款的货币有何规定? 必须是人民币。 友情提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手机银行客户操作手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手机银行 客户手册

您还在苦恼附近没有银行网点吗? 您还在烦恼在银行耗时排长队吗? 您还在因还款转账等琐事而着急吗? …… 新服务,新体验,就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手机银行,让您足不出户全面掌控财富信息,随时随地解决燃眉之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现已在全国近37000个城乡网点全面开通了手机银行服务,为您带来全天候、全方位、个性化的金融服务,让贴心、安全、便捷的服务随时伴您左右。 目录 第一部分注册与登录 (2) 一、客户类型 (2) 二、客户注册流程 (2) 三、首次登录流程 (3) 第二部分手机银行功能 (3) 一、我的账户 (3) 二、转账汇款 (6) 三、投资理财 (10) 四、信用卡 (23) 五、手机支付 (26) 六、个人贷款 (35) 七、自助缴费 (37) 八、客户服务 (40) 第三部分知识问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部分安全指南.. (46)

第一部分注册与登录 一、客户类型 (一)自助注册客户 自助注册客户是指我行账户持有人,通过访问我行手机银行,自助注册成为手机银行客户。自助注册客户可以查看手机银行提供的信息、办理查询、挂失等非账务类交易,以及绿卡通定活互转交易。 (二)柜面注册客户 柜面注册客户是指我行账户持有人,通过网点柜台办理注册成为手机银行客户。柜面注册客户可以通过手机银行办理网上查询、转账汇款、投资理财、手机支付、信用卡等各种业务。根据身份认证方式不同,柜面注册客户具体分为两类,且安全级别和交易限额由高到低。 第一类:普通客户 您在我行进行柜面注册时,选择交易密码作为认证方式。当您登录我行手机银行进行资金交易时,您只需在交易确认页面输入交易密码,交易即可成功。 普通客户办理行内转账、跨行汇款、缴费、手机支付、信用卡本人还款等业务,单笔及日累计交易限额均为1万元。 第二类:令牌客户 您在进行柜面注册时,可以选择购买令牌密码+交易密码作为认证方式。当您登录我行个人网银进行资金交易时,在交易确认页面输入令牌密码和交易密码,交易即可成功。 电子令牌客户办理行内转账、跨行汇款、缴费、手机支付、信用卡本人还款等业务,单笔及日累计交易限额均为10万元;汇兑业务,单笔交易限额5万、日累计交易限额10万。 二、客户注册流程 申办开通,简便快捷 您只需要拥有邮储银行借记卡、信用卡或存折;及您在申领卡或存折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即可在手机银行自助注册开通,也可在邮储银行营业网点注册开通。 注: 1. 存折包括活期结算存折、外币活期一本通、外币定期一本通。储蓄借记卡包括普通绿卡(军保卡、622151区域联名卡除外)、本外币绿卡通主卡(绿卡通副卡除外)。信用卡主卡。

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管理办法

附件1: 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储蓄国债(电子式)(以下简称储蓄国债)业务,维护投资者权益,加强管理,防X风险,根据财政部、人民银行《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储蓄国债,是指财政部在中华人民XX 国境内发行,通过银行网点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储蓄国债业务,是指农业银行通过网点柜台,代理财政部发行和兑付储蓄国债,办理经批准的与储蓄国债相关的其他各类业务。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四条储蓄国债发行对象为个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等机构投资者不得购买。 第五条储蓄国债从开始发行之日起计息,付息分为利随本清和定期付息两种方式。利率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方式。 第六条储蓄国债以100元为单位办理各项业务,资金结算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 第七条储蓄国债认购、提前兑付实行债券和资金的实时结算。

第八条储蓄国债不可流通转让,在规定时间可以办理提前兑付、质押贷款、非交易过户等业务。 第九条遇法定节假日,仅能办理储蓄国债开销户、认购、提前兑付和查询业务。 第十条一级分行开办储蓄国债业务须经总行批准,各级行应将辖内营业网点报当地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业务管理 第一节账户管理 第十一条储蓄国债债权实行二级托管体制,中央国债公司为一级托管机构,农业银行为二级托管机构。投资者在农业银行开立国债二级托管账户(以下简称储蓄国债账户),用以记载投资者所拥有的储蓄国债数额。 第十二条投资者须以实名开立储蓄国债账户,同一投资者在农业银行只允许开立一个账户。 第十三条投资者开立储蓄国债账户,须接受《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国债(电子式)托管服务章程》。 第十四条投资者开立储蓄国债账户,须在农业银行指定一个人民币结算账户(借记卡或活期存款账户),作为储蓄国债账户的资金结算账户。资金结算账户与储蓄国债账户的开户人应为同一人。在同一一级分行内,投资者可变更资金结算账户。 第十五条连续5年余额为零的储蓄国债账户将自行注销。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储蓄国债(电子式)代销试点管理办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储蓄国债(电子式)代销试 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债券国债管理 【发文字号】财库[2006]20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6月10日实施日期:2009年6月10日)废止【发布部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06.03.21 【实施日期】2006.03.2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储蓄国债(电子式)代销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的 通知 (财库[2006]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2004年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丰富国债品种、提高国债发行信息化管理水平,经研究,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近期开展储蓄国债(电子式)代销试点工作。

为规范储蓄国债(电子式)代销试点工作,维护投资人和试点商业银行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制订了《储蓄国债(电子式)代销试点管理办法(试行)》(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储蓄国债(电子式)代销试点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储蓄国债(电子式)代销试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储蓄国债(电子式)(以下简称储蓄国债)代销试点工作,维护投资人和试点商业银行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储蓄国债,是指财政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通过试点商业银行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试点商业银行,是指经批准办理储蓄国债代销试点业务的商业银行。

XX银行债券投资交易业务操作流程

XX银行债券投资交易业务操作流程 第一章债券一级市场业务前台操作流程 一、债券承销和分销 (一)工作日,资金业务部债券交易员及时获取债券发行信息,在债券发行日前两个工作日,向资金业务部负责人报告债券发行分析情况。 (二)在债券发行招标前,由资金业务部负责人召集债券投标分析会议,拟定本行投资策略。 (三)债券交易员广泛联系分销客户,将债券发行分析及委托投标书范本传真至分销客户,及时获取反馈信息。 (四)债券交易员根据债券投标分析会议的讨论结果,形成会议记录,打印《债券投标审批单》,报有权人审批。 (五)债券交易员凭经审批的《债券投标审批单》和分销客户的“委托投标书”,在债券发行招标时间内登陆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综合业务系统(以下简称:CSISS),并选择进入债券投标系统(以下简称:BIS)或公开市场操作(以下简称:OMOS)录入标书,经第二人复核后发送。如无法登陆CSISS时,则进行应急操作,交易员填制《应急业务申请书》,计算密押、加盖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预留印章,经第二人复核后传真至中央结算公司。‘(六)发行结束后,债券交易员及时打印相关资料(发行办法、全场汇总表、招投标一览表、缴款通知书等),提交部门例会讨论后交归档。

(七)若中标,债券交易员于债券缴款日前将《债券投标审批单》、《缴款通知书》和《发行办法》各准备三份,一份交本部门归档,一份交计划财务部记账,一份交运营管理部债券结算员。 (八)若有分销,还应与分销客户签订“债券分销合同”,并于债券分销日前准备三份已经签署的分销合同,一份交本部门归档,一份交计划财务部记账,一份交运营管理部债券结算员。 二、债券认购 (一)债券交易员根据债券投标分析会议的讨论结果,打印《债券投标审批单》一份,报有权人审批。 (二)债券交易员联系承销商,将经复核的《投标委托函》或《认购函》及时传真至承销商。 (三)发行结束后,债券交易员及时收集相关资料,若中标,债券交易员与承销商签订“债券认购(分销)合同”,并于债券分销日前准备三份已经签署的合同,一份合同会同《债券投标审批单》、《投标委托函》交本部门归档,一份合同会同《债券投标审批单》交计划财务部记账,一份合同会同《债券投标审批单》交债券结算员。 第二章债券一级市场业务后台操作流程 一、债券承销和分销 (一)在债券缴款日,债券结算员对《债券投标审批单》、《缴款通知书》和《发行办法》等记载要素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进行后台操作。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薪资待遇如何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薪资待遇如何 青海银行招聘网致力于为广大报考银行的同学们提供丰富的银行招聘信息、笔、面试资料。中公青海金融人官网考试信息应有尽有,笔、面试资料琳琅满目,供各位考生选择,帮助莘莘学子积极备考银行招聘考试,还有更多的备考指导、考试题库在等着你! 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有4万之多,性质与国企相似,那么邮政储蓄银行在招聘时工资待遇如何,通过校园招聘进入邮政储蓄银行是正式员工还是派遣身份?下面请跟小白熊一起了解一下吧。 邮储银行实力: 邮储银行服务个人客户超过5亿人,拥有优异的资产质量和显著的成长潜力。2016年,邮储银行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成功上市。在“2016年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邮储银行总资产位居第22位。 邮储银行工资待遇: 邮政储蓄银行的工资待遇有多高呢?中公金融人小编从国内某网站搜集到的信息是人均工资4000元左右,人均年终奖12000,个人觉得这个工资并不准确,真实的工资肯定比这个要高很多,毕竟很多银行的柜员月收入就能达到1万元以上,地位特殊,堪比国企的邮储银行又怎么会这么低呢? 邮储银行用工形式: 通过校园招聘考进去的都是正式工,如果是派遣制,会在公告上明确表明,这个到时候注意公告就行。正式工和派遣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差距很大,大家千万不要以为无论哪种身份,进入银行就好。 邮政储蓄银行和中国邮政区别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为国务院授权投资机构,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义务。财政部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5月1日起,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由现行的母子公司两级法人体制改为总分公司一级法人体制,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地市、县设置邮政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经营的主要业务:国内和国际信函寄递业务;国内和国际包裹快递业务;报刊、图书等出版物发行业务;邮票发行业务;邮政汇兑业务;机要通信业务;邮政金融业务;邮政物流业务;电子商务业务;各类邮政代理业务;国家规定开办的其他业务。邮政储蓄银行只是中国邮政的一个金融性的分支机构,只是一个银行金融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于2007年3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是在改革邮政储蓄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组建的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承继原国家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经营的邮政金融业务及因此而形成的资产和负债,并将继续从事原经营范围和业务许可文件批准、核准的业务。所以说邮政储蓄银行是中国邮政集团下属单位公司,不过不同的是,邮政集团招聘和邮储银行校园招聘是单独进行的。 银行招聘考试资料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规范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工作,维护投资人和承销团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制订了《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2013年1月22日附件: 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维护投资者和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团成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储蓄国债(电子式),是指财政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面向个人销售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国债。 第三条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制订储蓄国债(电子式)相关政策。 第四条财政部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债登记公司)为财政部开发和维护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用于管理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额度分配和接收、核对、记录承销团成员销售和持有储蓄国债(电子式)数据;制定数据传输规范,下发系统参数;协助财政部完成资金清算;提供管理信息和投资者储蓄国债(电子式)托管余额复核查询服务等。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对象为个人。承销团成员不得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任何机构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可按照本办法等规定持有投资者提前兑取的储蓄国债(电子式)。 第六条储蓄国债(电子式)以100元面值单位发行和办理相关业务。 第七条储蓄国债(电子式)从开始发行之日起计息,付息方式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和定期付息。财政部于付息日或还本日通过承销团成员向投资者支付利息或本金。 第八条储蓄国债(电子式)按实际天数计息,不计复利(具体计息规则见附1)。本办法生效前发行的各期储蓄国债(电子式)计息规则按原办法执行。 第九条储蓄国债(电子式)不可流通转让,可提前兑取、质押贷款、非交易过户等。 第十条储蓄国债(电子式)实行两级托管,国债登记公司为一级托管机构,承销团成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简介共12页文档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简介 英文名称:Postal Savings Bank of China 2019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 2019年3月2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仪式在北京举行。邮政储蓄银行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组建,邮政网络是邮政储蓄银行生存和发展的依托。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将共享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成果,将实现网络资源共享、产品交叉销售和业务共同发展,将实现邮政企业和储蓄银行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加快推动邮政储蓄事业实现新的跨越。 邮政储蓄自1986年4月1日恢复开办以来,经过21年的长足发展,已成为我国金融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支持国家经济建设、服务城乡居民生活做出了重大贡献。现已建成全国覆盖城乡网点面最广、交易额最多的个人金融服务网络:拥有储蓄营业网点3.6万个,汇兑营业网点4.5万个,国际汇款营业网点2万个。其中有近60%的储蓄网点和近70%的汇兑网点分布在农村地区,成为沟通城乡居民个人结算的主渠道。 截至2019年底,全国邮政储蓄存款余额达到1.6万亿元,存款规模列全国第五位。持有邮政储蓄绿卡的客户超过1.4亿户,每年通过邮政储汇办理的个人结算金额超过2.1万亿元,其中,从城市汇往农村的资金达到1.3万亿元。在邮政储蓄投保的客户接近2500万户,占整个银行保险市场的五分之一。邮政储蓄本外币资金自主运用规模已接近1万亿元。邮政储蓄计算机系统运行安全稳定,跨行交易成功率位居全国前列,交易差错率保持全国最低水平。 邮政储蓄注重开发多样化的金融产品,目前形成了以本外币储蓄存款为主体的负债业务;以国内、国际汇兑、转帐业务、银行卡、代理保险及证券、代收代付等多种形式的中间业务;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业务、大额协议存款、银团贷款和小额信贷为主渠道的资产业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国家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经营的邮政金融业务及因此而形成的资产和负债,并将继续从事原经营范围和业务许可文件批准/核准的业务,继续使用原商标和咨询服务电话,各项业务照常进行,客户毋需办理任何变更手续。

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 法》的通知 财库[20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规范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工作,维护投资人和承销团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制订了《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2013年1月22日 附件: 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维护投资者和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团成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储蓄国债(电子式),是指财政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面向个人销售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国债。 第三条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制订储蓄国债(电子式)相关政策。 第四条财政部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债登记公司)为财政部开发和维护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用于管理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额度分配和接收、核对、记录承销团成员销售和持有储蓄国

债(电子式)数据;制定数据传输规范,下发系统参数;协助财政部完成资金清算;提供管理信息和投资者储蓄国债(电子式)托管余额复核查询服务等。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对象为个人。承销团成员不得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任何机构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可按照本办法等规定持有投资者提前兑取的储蓄国债(电子式)。 第六条储蓄国债(电子式)以100元面值单位发行和办理相关业务。 第七条储蓄国债(电子式)从开始发行之日起计息,付息方式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和定期付息。财政部于付息日或还本日通过承销团成员向投资者支付利息或本金。 第八条储蓄国债(电子式)按实际天数计息,不计复利(具体计息规则见附1)。本办法生效前发行的各期储蓄国债(电子式)计息规则按原办法执行。 第九条储蓄国债(电子式)不可流通转让,可提前兑取、质押贷款、非交易过户等。 第十条储蓄国债(电子式)实行两级托管,国债登记公司为一级托管机构,承销团成员为二级托管机构。国债登记公司和承销团成员分别对一级和二级托管账务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负责。 第十一条储蓄国债(电子式)实行两级资金清算,财政部与承销团成员进行一级资金清算,承销团成员与投资者进行二级资金清算。二级资金清算通过投资者指定的人民币结算账户进行。 第三章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 第十二条承销团成员通过各自营业网点柜台和其他经批准的渠道,为投资者办理以下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 (一)为投资者开立个人国债二级托管账户(以下简称个人国债账户),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托管和个人国债账户相关业务。 (二)为投资者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相关资金清算。 (三)为投资者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认购、付息、还本、提前兑取、非交易过户、质押贷款等业务,为投资者开立储蓄国债(电子式)持有证明(财产证明)。 (四)进行储蓄国债(电子式)政策宣传,为投资者提供储蓄国债(电子式)

储蓄国债与凭证式国债的区别

储蓄(电子式)国债重点介绍 为进一步加深对储蓄式(电子式)的了解,现就储蓄式(电子式)和凭证式国债的特点作一个简单的比较: 一是投资者债权记录方式不同。储蓄式(电子式)的投资者债权实现了全国范围的统一登记托管,首先由金融机构对本系统的投资者债权及其变化在本系统的储蓄式(电子式)业务系统上进行原始记录,并在营业结束后报送中央国债公司,在由中央国债公司在国债柜台业务中心系统进行处理后在中央债券簿记系统上对全国投资者债权进行统一登记托管,避免“超发”国债等风险。凭证式国债投资者债权基本上由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统一登记。一方面,投资者的债权记录在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另一方面,承销团成员为投资者开具有中国人民银行监制、中国印钞造币公司所属有关证券印制厂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作为投资者债权记录凭证。 二是发行方式不同。储蓄式(电子式)目前实行部分试点银行完全代销方式发行。每期发行剩余部分和投资者提前兑取部分可以定期还给财政部,避免金融机构长期垫付资金问题。目前,凭证式国债实行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承购包销方式发行。每期发行开始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根据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确定的承销比例,确定各自的报销金额,然后,在自己的报销金额内面向社会发售。 三是信息管理与处理方式不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对储蓄国债(电子式)的信息管理目前通过与中央国债公司实时联网进行,能够及时、准确获取投资者债权及其变化信息,能够有效地为国债管理和货币政

策制定提供服务。财政部、人民银行对凭证式国债的信息管理目前主要通过承销团成员及其分支机构分别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报送凭证式国债发行报表,作为其面向社会实际发行国债的数量依据。 四是具体的发售方式不同。对于储蓄国债(电子式)而言,在每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前,财政部和人民银行首先将发行总额度区分为基本额度(一般为70%左右)和机动额度(一般为30%左右),并根据各代销机构储蓄存款数量,营业机构网点和以前的国债付息情况等因素,确定各代销机构的基本代销额度,而把机动额度放置在中央国债公司的国债柜台业务中心系统上,由各代销机构完成自身基本额度销售后随机抓取,这种基本额度和机动额度相结合的制度设计,能够达到有效鼓励各代销银行积极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的目的。对于凭证式国债而言,在目前的凭证式国债发行中,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根据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资产负债状况、存款业务量、营业网点数量等因素,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与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商定承销比例,该比例原则每年确定一次,作为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包销数额的依据,包销方式能够积极促进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努力发售国债。 五是具体的风险监控体系不同,对于储蓄国债(电子式)而言,主要建立了三个层次的风险监控体系。首先,依靠计算机技术进行监控,投资者债权及其变化信息分别记录在代销银行和中央国债公司的中央债券簿记系统上,这两个系统每天都对帐务进行总分复核,自动计算利息等,形成了“纵向”的检测复核体系,避免了人工操作存在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8年第五期和第六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8年第五期和第六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债管理债券 【发文字号】财库[2018]67号 【发布部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18.07.03 【实施日期】2018.07.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8年第五期和第六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事 宜的通知 (财库〔2018〕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2018-2020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8年第五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简称:18储蓄05,国债代码:181705,以下简称第五期)和2018年第六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简称:18储蓄06,国债代码:181706,以下简称第六期),现就第五期和第六期(以下统称两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为460亿元。第五期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4 %,最大发行额为230亿元;第六期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 4.27%,最大发行额为230亿元。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18年7月10日至7月19日,2018年7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7月10日支付利息。第五期和第六期分别于2021年7月10日和2023年7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两期国债发行公告日至发行开始日前一日,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3年期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两期国债取消发行。发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3年期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两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未售出发行额度由财政部收回注销。 二、销售组织 两期国债由40家2018-2020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团成员)通过其网点柜台代销。中国工商银行等26家承销团成员(以下统称为网银成员,详细名单见附件)同时通过其网上银行代销。各承销团成员初始基本代销额度比例详见附件。7月10日,网银成员通过网上银行代销两期国债的额度上限为其当期国债初始基本代销额度的40%;7月11日至7月19日,网银成员在其取得的代销额度内合理分配网点柜台和网银额度比例。 2018年7月13日营业结束后,各承销团成员未售出的基本代销额度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核对一致后全部调减为零。调减出的基本代销额度纳入机动代销额度,自2018年7月14日起供各承销团成员抓取。 三、提前兑取 两期国债发行期内不得提前兑取,发行期结束后可提前兑取。提前兑取业务只能通过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投资者提前兑取两期国债时,承销团成员按照从上一付息日(含)至提前兑取日(不含)的实际天数和以下执行利率向投资者计付利息,即:从

银行储蓄国债(电子式)服务章程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注意本合同涉及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管辖等内容的条款。请关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合理审慎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您有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向经办行咨询,或者咨询您的律师和有关专业人士。如需进行业务咨询和投诉,请拨打AA银行客服热线:AA。 第一条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储蓄国债(电子式)认购、付息、还本、提前兑取、质押贷款、非交易过户等业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条储蓄国债(电子式)是指财政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通过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面向个人销售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国债。 第三条投资者通过中国AA银行(为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委托中国AA银行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的债权托管和资金清算的,应在中国AA银行开立个人国债账户,用于记载投资者持有储蓄国债(电子式)的期次、数量及变动

等情况;并指定本人在中国AA银行开立的借记卡或存折(以下简称卡折)作为个人国债账户的资金清算账户,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的资金从资金清算账户中划出,兑付储蓄国债(电子式)的资金划入资金清算账户。 个人国债账户实行实名制,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 第四条投资者应妥善保管用于资金清算的卡折及其密码,凡密码相符的操作均视为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的操作。卡折丢失、被盗、损坏或密码泄漏的,应当立即办理挂失或换领等手续。投资者应妥善保管卡折,因卡折丢失、被盗、损坏或密码、信息泄露等原因导致交易不成功、投资者损失的,投资者应承担不利后果。 第五条投资者承诺:向中国AA银行提供的的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中国AA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因投资人留存信息有误或未及时通知中国AA银行变更信息导致的不利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第六条投资者可通过中国AA银行柜台、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对储蓄国债(电子式)债权进行查询。 第七条储蓄国债(电子式)不能办理转托管业务。个人国债账户托管债权余额为零时,投资者可以销户;个人国债账户连续五年托管债权余额为零的,中国AA银行有权予以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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