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补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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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保证集团业务的正常开展,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体现集团对员工的关怀,合理补贴通讯费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XXX集团诺诚地产全体在职转正员工。
3 职责范围
3.1本办法经总经理审核,董事会审批。
3.2综合管理中心
3.2.1负责诺诚地产各中心员工通讯补助管理;
3.2.2负责诺诚地产各中心员工通讯补助申请的审批、执行与存档;
3.2.3负责城市公司员工通讯补助申请的备案。
3.3各中心、城市公司各部门
3.3.1负责本部门员工通讯补助申请的审核。
3.4城市公司综合部
3.4.1负责城市公司员工通讯补助申请的审核、执行与存档;
3.4.2负责向综合管理中心备案。
3.5城市公司总经理
3.5.1负责城市公司员工通讯补助的审批。
4 通讯补助标准
本办法规定了集团各岗位通讯补助,标准如下:
4.1 诺诚地产各中心通讯补助标准
4.2城市公司通讯补助标准
备注:1、总工的话费补助均享受总监级待遇;
2、兼任多个职务人员,通讯补助按高职务标准执行。
5 通讯补助申请流程
5.1XXXX各中心通讯补助申请流程
5.2 城市公司通讯补助申请流程
5.3 调职员工,岗位、职务发生改变后,如通讯补助标准发生变化,应根据以上流程重新进行通讯补助的申请。
6 通讯管理
6.1 所有转正员工享受此通讯补助的时间为转正日起,经审批后执行。
6.2 通讯补助每月十五日随工资发放。
6.3 所有享受通讯补助的人员必须从7:00至22:30前保持开机状态,休假期间亦然。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含司机)须24小时开机,不得关机。
6.4 所有手机应保证在规定开机时间内电量充足,通信畅通。
6.5 若因欠费停机,应及时缴交话费于24小时内开通。
6.6 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期间,手机使用者应及时向直接主管和综合管理中心说明,并告知应急联络方式。
6.7 特殊岗位员工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行申请。
6.8 如违反上述各项管理规定而影响工作,综合管理中心有权取消通讯补助。
6.9 综合管理中心有权根据集团公司运营情况适时制定和调整通讯补助方案。
7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解释权归综合管理中心。
XXXXXXXX
XXXXXXX
2014/04/23
附:
XXXXX中心员工通讯补助申请
XXXXXXX城市公司员工通讯补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