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桂桥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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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吴桂桥煤矿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
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七月
驻马店市吴桂桥煤矿有限公司
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工程代号:H D2009
核定资质单位负责人:
核定资质单位项目负责人:
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七月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及报告编制人员
目录
第一章概述 (11)
第一节核定工作的简要过程 (11)
第二节核定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33)
第三节核定主要系统环节及结果 (55)
第四节最终确定的煤矿核定生产能力 (55)
第二章煤矿基本情况 (66)
第一节自然属性 (66)
第二节矿井建设情况 (2626)
第三节矿井投产后主要生产环节及系统变更情况 (2727)
第四节煤矿生产现状 (2929)
第三章煤矿生产能力核查计算 (3434)
第一节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核查 (3434)
第二节主井提升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3737)
第三节副井提升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3939)
第四节井下排水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4040)
第五节供电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4343)
第六节井下运输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4848)
第七节采掘工作面生产能力核定 (5252)
第八节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6262)
第九节地面生产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7575)
第十节压风、灭尘、瓦斯抽放、通讯、防治水等系统核查情况7878第十一节安全程度、监测监控等核查情况 (8282)
第四章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 (8383)
第一节各环节能力核定结果分析 (8383)
第二节煤炭资源保障程度分析 (8484)
第三节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 (8585)
第五章问题与建议 (8686)
第一节各生产系统(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8686)
附表:驻马店市吴桂桥煤矿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定表
附件:驻马店市吴桂桥煤矿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定附件
附图:驻马店市吴桂桥煤矿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定附图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核定工作的简要过程
驻马店市吴桂桥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桂桥煤矿)于2005年动工兴建,2011年8月份正式建成投产,矿井设计生产能力45万t/a。
根据豫工信煤【2014】581号《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全省煤矿生产能力重新核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吴桂桥煤矿委托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矿井进行生产能力核定。我公司接受委托后,依据《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了吴桂桥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小组,编制了生产能力核定大纲及矿方提供资料清单。2015年6月,我公司生产能力核定小组成员赴吴桂桥煤矿,进行现场核查和收集相关图纸、资料。在矿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基础上,结合井上下现场核查情况,依据《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编制完成了《驻马店市吴桂桥煤矿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定报告》。核定工作主要过程如下:
一、成立生产能力核定小组
首先由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定小组学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4〕61号)文件精神,同时对本次生产能力核定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层层把关”的原则,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开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
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
㈠吴桂桥煤矿依法取得了采矿许可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证照均处于有效期内,详见附件),依法组织生产,没有非法、违法行为。
㈡吴桂桥煤矿组织机构设有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和生产副矿长,下属生产调度室、总办室、安全科、培训科、技术科、开拓科、
机电科、生产科、通风科、防水科、瓦斯管理科等科室。矿井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领导、部门、区队、班组及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矿级领导带班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技术培训制度等健全有效的安全体系。矿井按年度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针对矿井存在的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灾害,建立了灾害处理与应急预案。
㈢吴桂桥煤矿具有完备的设计、图纸资料;矿井开拓开采生产布局合理,生产技术装备符合规定。
吴桂桥煤矿初步设计于2004年由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以豫煤规【2004】536号文予以批复,矿井于2005年动工兴建。2009年8月,由煤炭工业部郑州设计研究院进行了设计修改,并由河南省能源规划局以豫能局综合【2009】35号文予以批复。矿井已于2011年8月正式投产,矿井设计生产能力45万t/a。
矿井采用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中央并列式式通风系统,布置有主井、副井两个井筒。井下开采采用走向长壁综采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矿井绘制有符合矿井实际并能指导生产的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排水系统图、供电系统图、储量计算图、地面生产系统图、井下运输系统图等有关图纸。
矿井具有经依法认定的勘探报告或资源储量核实(检测)评审意见书和上一年度矿井资源储量动态检测报告。
㈣收集了该矿井主要通风机、主井提升机、副井提升机、主排水泵等主要设备的性能鉴定及测试报告。
㈤矿井依据相关规定编制有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报告、年度瓦斯及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报告、防治水专项设计等报告,并按照规定执行通风、瓦斯报表制度。
三、核查该矿井生产能力核定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