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报告样本(审定:唐开永)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县XX镇XX老砂厂生产能力核定报告

设计生产能力:2万t/a

核定生产能力:3万t/a

院长:

总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

工程编号:

四川XXXX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二○○六年九月

参加核定人员名单

目录

前言 (5)

第一章企业概况及井田地质特征 (9)

1.1企业概况 (9)

1.2井田地质特征 (11)

第二章矿井储量与服务年限 (14)

2.1矿井储量 (14)

第三章矿井生产现状 (15)

3.1矿井开拓开采 (15)

3.2矿井通风 (17)

3.3供电及通讯 (18)

3.4安全监控 (19)

3.5运输、提升、排水 (20)

3.6地面生产系统 (20)

3.7其它 (21)

第四章矿井生产能力核定 (21)

4.1采掘工作面能力核定 (21)

4.2通风能力核定 (23)

4.3供电能力核定 (33)

4.4运输能力核定 (35)

4.5提升能力核定 (36)

4.6排水能力核定 (39)

第五章矿井综合生产能力确定 (39)

5.1安全装备及灾害预防能力评价 (39)

5.2矿井综合生产能力的确定 (40)

第六章矿井薄弱环节与解决措施 (41)

6.1矿井存在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41)

6.2主要整改措施 (41)

附件:1、委托书

2、采矿许可证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营业执照

附图:矿井开拓及通风示意图

附录:矿井生产能力核定表

前言

XX县XX镇XX老砂厂是“四证”有效的合法矿井。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采矿许可证〉〉法定生产能力为2万t/a。该厂在技改过程中,对巷道断面、通风、运输、机电设备等方面严格按规程要求,在技术改造和安全投入方面力度很大,投产以来,产量逐步上升,安全状况良好。2003年实际生产矸石1.0万t。2004年实际生产矸石2.0万t,2005年实际生产矸石2.5万t,经核定现已达到3万t/a生产能力。

非煤矿山企业为了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和正规生产,鉴于该矿井有瓦斯,参照国家对煤矿有关标准和规程进行管理,该厂特委托我公司进行生产能力核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文件规定,我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该厂进行了现场实际调研和资料收集,根据目前矿井储量、开拓布置、井下开采现状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对矿井主要生产系统的能力及矿井综合生产能力进行了核定,并编制了该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报告。

一、编制报告依据

(一)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5) 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改运行[2004]2544号)文件;

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运行[2006]819号文件“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通知”;

7)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川安监[2006]281号文“关于印发《四川省煤系矿山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8) 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关于下达2006年度生产能力核定和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安排意见的通知”川经煤炭(2006)96号;

9)四川省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实施办法

10)《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11)《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

12)《关于国有煤矿防治重大瓦斯矿尘爆炸事故的规定》;

13)XX县经济委员会“关于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4)内江市安监局《关于全市矿山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通知》[内安监矿发(2005)113号文]。

(二)标准、规范

1)《煤矿安全规程》(2004年版)

2)《煤系硫铁矿安全规程》化工部1995—06—22化矿发[1995]447号

3)《矿井防灭火规范》(试行);

4《煤炭工业小型煤矿设计规定》(1992);

(三)企业资料

1)XX县XX镇XX老砂厂生产能力核定委托书;

2) XX县XX镇XX老砂厂四证(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

3) 主通风机使用说明书和特性曲线图;

4) 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及避灾线路示意图等;

5) 本公司现场搜集的该厂其它资料。

(四)参考材料

1)《煤矿安全规程实施手册》;

2)《采矿工程设计手册》(煤炭工业出版社2003年版)。

二、编制原则

1、根据原煤炭部关于核定矿井(露天)、选矿厂生产能力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生产能力低于21万t/a的矿井,核定的主要环节为采掘工作面、通风、供电、提升、排水及平巷运输六大系统,不核定地面生产系统,不考虑外部运输及市场销售等条件限制。

2、坚持科技进步、安全第一、科学公正的态度,实事求是、严格标准、稳定可靠的原则,恰当核定矿井生产能力。

3、矿井资源在有扩展区的情况下,扩展区资源不作为核定能力依据。鉴于该矿井已进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矿井安全装备与设施,应按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报告的要求进行补套完善。

4、矿方缺乏有关数据时,该环节核算能力数据按设计计算法选取。

5、6~30万t/a矿井生产能力按设计规模下靠。

三、核定结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