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碗茶2(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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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碗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盖碗茶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叶种绿茶、重瓣红玫瑰、红枣、桂圆肉、山楂、黑芝麻、葡萄干、人参(5年及5年以下人工种植)、陈皮、葛根、枸杞、荷叶、核桃仁、黄冰糖为主要原料,经净选、清洗、烘干、包装等工序制成的盖碗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500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T5835干制红枣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11761芝麻

GB/T14456.2绿茶第二部分:大叶种绿茶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148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蜜饯

GB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GB/T18672枸杞

GB/T19586地理标志产品吐鲁番葡萄干

GB/T19696地理标志产品平阴玫瑰

GB/T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GB/T35883冰糖

LY/T1922核桃仁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原卫生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2年第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一部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产品分类

按配方不同分为山葛荷叶三泡台、桂圆参枣三泡台。

3.1山葛荷叶三泡台:大叶种绿茶、重瓣红玫瑰、红枣、葡萄干、茯苓、葛根、枸杞、荷叶、冰糖。

3.2桂圆参枣三泡台:大叶种绿茶、人参(5年及5年以下人工种植)、红枣、核桃仁、葡萄干、桂圆肉、枸杞、黑芝麻、冰糖。

4技术要求

4.1原料要求

4.1.1茶叶:应符合GB/T14456.2的要求。

4.1.2红枣:应符合GB/T5835的要求。

4.1.3黑芝麻:应符合GB/T11761的要求。

4.1.4黄冰糖:应符合GB/T35883的要求

4.1.5山楂、桂圆肉:应符合GB16325的要求。

4.1.6枸杞:应符合GB/T18672的要求。

4.1.7核桃仁:应符合LY/T1922的要求。

4.1.8葡萄干:应符合GB/T19586的要求。

4.1.9重瓣红玫瑰花:应符合GB/T19696的要求。

4.1.10人工种植人参:应符合原卫生部2012年第17号公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一部的规定。

4.1.11陈皮、荷叶、葛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一部的要求。

4.2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要求检验方法

色泽和组织形态花朵呈各品种的颜色,色泽鲜艳、朵形完整、无虫蛀、无霉变

将样品内容物倒在洁净的烧

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

泽、形态和杂质,另用沸水浸

泡,嗅其气味,并品尝滋味。冰糖呈半透明颗粒,晶面浅金黄色、干燥、有光泽、无虫蛀

干果

具有相应品种应有的特征,果形完整,大小均匀,干燥,

无霉变,无虫蛀

气味和滋味浸泡液具有茶叶和花蕾特有的清香,酸甜适口,略带苦涩味、无异味

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水分,g/100g≤18GB5009.3总灰分,g/100g≤ 6.0GB5009.4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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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mg/㎏≤100GB5009.34 4.4有害物质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有害物质限量指标

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铅(以Pb计),mg/㎏≤ 1.0GB5009.12总砷(以As计),mg/㎏≤0.5GB5009.11注: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要求。

4.5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微生物限量指标

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CFU/g≤30000GB4789.2

大肠菌群,CFU/g≤10GB4789.3第二法霉菌,CFU/g≤200GB4789.15

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25g不得检出GB4789.10沙门氏菌,25g不得检出GB4789.4

4.6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

5食品添加剂

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有关规定。

6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规定。

7检验规则

7.1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生产的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

7.2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出厂检验每批随机抽取15盒,10盒做检验5盒留样。

7.3出厂检验

7.3.1产品出厂前,应由公司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签发检验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方可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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