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亳州市委党校党务公开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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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亳州市委党校党务公开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安徽省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亳州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亳办发【2011】13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实现党务公开的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我校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为核心,以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为目标,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切实扩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速亳州崛起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不断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2、依纪依规,科学规范。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党组织应当公开的事项,应依一定的范围和程序,及时予以公开,并逐步使公开工作制度化。
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从本校实际情况出发,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要真实、具体,公开形式要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4、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把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统筹规划,同步推进,形成相互配套、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
5、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条主线,围绕基层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紧跟形势任务,突出公开重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公开,更好地凝聚各方面力量,推动中心任务完成。
(三)目标任务
到2011年年底前,在全校基本实现党务公开工作的全覆盖,公开工作质量不断提升,形成比较规范、务实、长效的工作机制,达到“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的基本目标,使党务公开真正成为党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较好落实,党内监督在保障公共权力正确行使中的作用更加明显,党务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显著增强,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党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
(一)党务公开的范围
在全校实行党务公开。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全面、客观、真实、具体的原则确定,除依照法律法规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应全部公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本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及执行情况,任期工作目标、阶段工作部署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包括校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年度党建教育活动安排等。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评比表彰,党费收缴和管理,保障党员权利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特别是干部公开选拔、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相关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帮助群众和党员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落实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及检查、落实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党风党纪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群众来信来访调查情况;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等。
8、其他应公开的事项。包括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或者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如党员承诺制的落实、效能建设等。
(三)党务公开的形式
1、公开方法。对于列入公开目录的例行公开事项,主动予以公开,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报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对于党员、群众申请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定可以公开的,向党内或全校公开;党组织认为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将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对于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通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进行公开,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促进党组织与党员、群众之间的互动与交流。
2、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采取党内会议、文件、通报、公示或内部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需要向社会公开的,通过采取党务公开栏以及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党务公开形式总体上要以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和易于操作为原则,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公开方式。
3、公开时限。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应长期公开;对于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一般每半年更换一次,每季度微调一次;对于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等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逐段予以公开;对于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应及时予以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
按照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和归档管理的程序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工作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1、制定目录。按照亳州市委办公室制定的《亳州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中的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限和承办部门。
2、实施公开。日常性公开依照公开目录,由主要负责人审核后进行,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后进行。
3、收集反馈。及时收集党员、群众对公开情况的意见,对收集的意见作出处理或进行整改,并将结果及时向党员、群众反馈,同时注重运用公开成果。
4、归档管理。对公开资料及时登记,归档备查。
三、党务公开的组织保障
1、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校长任爱丽同志任组长,马大干、张恺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李利伟、刘博、陈琳、刘开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利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奎、刘亚、贾芳为成员,具体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组织推进、检查和督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