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讲义共128页
社会保险法辅导讲义1-PPT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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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定了社会保险制度的筹资渠道,特别是强 化了政府在筹资方面的责任。
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个人和政府在社会保险筹资中的责 任: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是社会保险缴费。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 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 职工个人不缴费。居民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由社会保险缴费和政 府补贴构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 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 府补贴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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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
1、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 人之间的关系。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之间的关系。 3、社会保险监督机构与社会保险行政管理 和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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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保险制度的主要功能。 1 、对社会的保障功能。 2 、对个人的保障功能。 3、对用人单位的保障功能。
学习《社会保险法》辅导讲义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巡视员 王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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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于2019年10月28日经十一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主 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9年 7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法》是继《劳动合同 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之后,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又一部重要法律。 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一 个里程碑,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 系,更好的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 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覆盖全民 。 2、统筹城乡 。
3、突出维权 。 4、规范管理 。
初级经济法讲义第二章-社会保险法完整
第二章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五节失业保险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2)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因当期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原有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保的,缴费时周累计计算。
【例5】孙某大学毕业后到甲公司工作,甲公司与其签订了2008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的3年期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了失业保险。
因孙某严重违反单位规意制度,甲公司于2010年12月31日解除了劳动合同。
此后孙某一直未能找到工作,遂于2011年4月1日办理了失业登记。
【解析】(1)孙某和甲公南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时间为2年半,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2)因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所以孙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般也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失业保险待遇(1)领取失业保险金(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死亡补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社会保险法》讲座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与管理
01
02
03
缴费基数与费率
根据职工工资总额和一定 比例确定缴费基数,按照 规定的费率征收社会保险 费。
缴费方式与期限
用人单位应按月足额缴纳 社会保险费,个人也应按 规定缴纳个人应缴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社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 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 挪用。
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存在分 散、重复、交叉等问题, 影响了管理效率和服务质 量。
社会保险法的完善方向与措施
完善法律体系
加强社会保险法与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衔接,制定更加明确、具
体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
拓展资金来源
通过提高缴费率、扩大覆盖面 、增加财政投入等方式,多渠 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
优化管理体制
整合社会保险管理资源,建立 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提高 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仲裁
在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仲裁机构将根据事实和法律,对争议进行裁决。
诉讼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 解决争议。
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 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定相一致。
法律责任承担
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都明确规定 了用人单位在社会保险方面的法 律责任,如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 保险费等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
果。
社会保险法与民法的配合
01
民事权利保护
社会保险法中的很多规定都涉及到民事权利的保护,如参保人员的个人
社会保险法讲义
专题(zhuāntí)一、《社会保险法》与人力资 源管理
• 《社会保险法》的出台背景 • 《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历程 • 我国的社会保险体系(tǐxì) • 《社会保险法》的新变化 • 《社会保险法》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 社会保险在HR工作链中的位置 • 社会保险办理实务
第三页,共105页。
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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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页,共105页。
专题二:基本养老保险与工龄(gōnglíng)、退休职 工管理
• 养老保险解读 • 工龄管理(guǎnlǐ)实务 • 职工退休管理(guǎnlǐ)实务
第二十页,共105页。
一、养老保险(yǎnɡ lǎo bǎo xiǎn)解读
• 我国养老模式的转变 • 我国养老保险的种类(zhǒnglèi)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层次结构 • 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 • 养老保险待遇的给付 • 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
第五页,共105页。
2、分享、社会(shèhuì)公平
胡锦涛:在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kāifā)部长级会议上首提“包容性增长
第六页,共105页。
3、中国(zhōnɡ ɡuó)跑步进入老龄化社会
根据联合国人口老龄 化的标准,一个国家 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口占人口总数的比例 超过10%,或65岁及 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 人口的比例高于7%, 这个(zhè ge)国家或 地区就进入了老年型 社会或老年型国家。
第十页,共105页。
二、《社会保险(shè huì bǎo xiǎn)法》的立法 历程
原则
通过
一次
审议
提议 起草(qǐ (tíyì) cǎo)
二次
审议
三次
审议
四审
《社会保险法》讲义
22岁23岁
30岁
男:60岁
女:55岁
22岁
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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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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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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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
•第四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
•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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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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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该如何确定自己的
社保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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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代价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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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讲义)
《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宗旨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 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 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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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要及时依法办理参保登记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 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 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 会保险登记。
为什么要立法?
3.应对经济全球化、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提供法律保障的客观要求。
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启示。 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反思。 依法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对于增强广大 公民消费信心,扩大内需,构建和谐社会和巩固 国家长治久安发挥着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为什么要立法?
4.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建设小康社会的目 标已经确定,许多问题需要及时通过立法来规范。
2009年国务院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文件,覆盖农村居民。目 前参保人数达0.67亿。
一些地区在探索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人群为: ①城镇从来没有从业人员; ②灵活就业的不稳定人员; ③不能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④城镇化过程中转变为城镇居民的农民。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镇所有职工
工伤保险制度覆盖城镇职工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 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 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 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 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PPT课件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
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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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
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
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 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总则》一章共九条 主要讲了六个方面的内容: 1、立法宗旨; 2、社会保险包括的范围; 3、社会保险制度应坚持的方针; 4、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义务权利; 5、政府对社会保险的重视和支持 6、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等。 现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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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法宗旨(第1条)
1、规范社会保险关系; 2、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 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 3、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 社会和谐稳定.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五章失业保险?第六章生育保险?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第十章社会保险监督?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一第一章总则?总则一章共九条?主要讲了六个方面的内容
总体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 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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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一)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主体 (第10条)
1、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 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 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 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讲义)教材课程
企业应为员工购买医疗保险,保障员工的医疗权益。员工应了解自己的医疗保障权益,及 时向企业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问题。
工伤保险案例分析
工伤保险案例
某企业未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无法获得工伤赔偿。
分析
企业未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无法获得工伤赔偿 ,说明企业未履行法定的缴费义务,导致员工无法获得应有的工伤保障。
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应 遵循安全、规范、高效 的原则,确保基金的保 值增值。
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应 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 得挪用、滥用或浪费。
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应 选择安全、稳定、收益 较高的投资项目,以保 障基金的长期稳定增长 。
社会保险费的监管与审计
01
02
03
04
社会保险费的监管是指政府和 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管理、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 和管理的行为。
结论
企业应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应了解 自己的社会保障权益,及时向企业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问题。
医疗保险案例分析
医疗保险案例
某企业未为员工购买医疗保险,员工生病后医疗费用无法报销。
分析
企业未为员工购买医疗保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员工生病后 医疗费用无法报销,说明企业未履行法定的缴费义务,导致员工无法获得应有的医疗保障 。
生育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性别平等和家庭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03
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与管理
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方式
• 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方式包括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种。个人 缴纳是指个人通过银行代扣、网上银行转账、现金缴纳等方 式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是指用人 单位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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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社会保险法的概况
社会保险法从2007年开始审议,期间历经3年4稿4审, 终于2010年10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11 年7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在保持对经济发展高 度关注的同时,对民生的关注已经提高到更高的立法 层面。《社会保险法》全文共12章98条,既对基本养 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 保险5大险种,以及社会保险费征缴、保险基金管理、 社会保险经办和保险基金监督进行了规范,又对总则、 法律责任和附则做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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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多渠道筹集资金, 运用保险方式处置劳动者面临的特定社会风险,在劳 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原因,暂 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而失去生活收入时,依法从国 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目前我 国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 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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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险具有哪些特点?
(1)强制性。 (2)互助性。 (3)储存性。 (4)差别性。 (5)社会性。 (6)福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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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可 以协商选择参保?
《劳动法》第72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 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 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其他社会保险法规、规章和 政策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的征缴范 围、参保人群作了明确规定,各项险种均有其法定的 覆盖范围和覆盖人群。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不同于商业 保险的自愿性,因此,不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选择参保。
社会保险法(讲义)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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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讲义)
生育保险制度覆盖城镇职工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 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 险费。
《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宗旨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 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 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 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 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 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09年国务院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文件 ,2010年参保人数达0.67亿。 近年来,一些地方开始自行试点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 险制度(有的与“新农保”合并实施)。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003年国务院转发《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的意见》,2010年参加人数达8.3亿。 2007年国务院出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文件 ,2009年全面推开,2010年参保人数达1.86亿。
社会保险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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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30
社会保险法(讲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 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 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讲课稿课件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 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讲 课稿
▪ 第二,居民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由社会保险缴 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 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一,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 就医,由现行规定失业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 工在领取期间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未参加的可 以申领少量的医疗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讲 课稿
▪ 金,改为全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而且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 保险费也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从而提高了失业 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 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讲
课稿
七、《社会保险法》完善了社会保险 费征缴制度
▪ 第一,规定了社会保险信息沟通共享机制。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讲 课稿
征缴流程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讲 课稿
八、《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会保险 基金管理制度
▪ 第一,规范了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原则。 ▪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一是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 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二是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社 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社会保险基金 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 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国 务院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法讲义
• 2010年初,国务院通过了《关于试行社会保 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开始将五项社会保险 基金纳入预算编制范围,规定全国社会保险 基金预算草案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汇总 编制、财政部审核后,由两部门联合向国务 院报告。
• 此时,如果由财政部针对财政专户发行社会 保险特种国债应该不存在任何法律、技术上 的问题。可以根据当月CPI的数据确定当月社 会保险特种国债的利率,比如为CPI+0.5%, 以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益率高于通货膨胀 率。
• 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 ,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01元。 二、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 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2603元 。 三、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 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941元。(存档人员医保 下限) 四、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 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521元。 (在职人员医保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 五、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 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680元。(养老下限)
布时间:2011.07.07
• 四、按照社会平均工资60%的1%缴纳医疗 保险费的农民工,其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 12%,与城镇职工缴费标准一致。即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其中用人单位按照10%的比例缴纳,个人按 照2%的比例和每人每月3元缴纳。参加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按照本市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规定,建立个人账户、享受医疗待遇 、计算缴费年限。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过渡性养老金 • 1998年7月1日(含)以前参加工作的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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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讲义ppt课件
(3)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 数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 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 5、怎样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数额根 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 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按现行政策, 社会统筹养老金月标准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 1%。 计算公式为: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 龄满10年,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 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经医疗证明,并经劳动鉴定 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解释3】最低缴费年限 缴费满15年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
“门槛”,但并不代表缴满15年就可以不 缴费,只要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就应按规定缴费。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但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在缴费至满15年 (一次性补缴或者继续缴费均可)后享受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可以采取转入新型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 保险的办法,解决其养老保障问题。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 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 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 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1)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 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 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用 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计入基本养老保 险统筹基金,用于当期的基本养老保险待 遇支付,实行现收现付。
▪ 第一,基本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本法总结二十 多年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经验,对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基本模式、资金来源、待遇构成、 享受条件和调整机制等作了比较全面的规范,并规定了 病残津贴和遗属抚恤制度。根据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试点这一重大实践进展,本法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的主要制度作出规范。此外,本法还规定国家建立 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同时授权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 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为逐步 建立统筹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奠定了法律基础。
社会保险讲义
2、扩大的养老保险覆盖面 《草案》增加了增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 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 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 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 老保险合并实施。
三、社会保险法的几个突出亮点 1、统一缴费、全国统筹 现在有的地方不同险种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 构不统一,影响了征缴效率,增加了征收成本, 同时也不方便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社会保险 法》规定: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 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现行的统筹层次为省级统筹。《草案》规定: 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 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 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 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2009 年,全国要做到省级统筹,2012年要做到全国统 筹。
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历程
1951年国务院颁布了《劳动保险条例》,实 行退休制度, 1978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发78(104) 号文《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 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 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立比较规范的职 工退休制度,职工达到退休条件后,按本人工资 的一定比例享受退休待遇。这一制度,保障水平 低,覆盖范围少,对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缺乏资金 保障。 1991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规 定: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 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相结合的制度。在部分省市开展了养老保险制度 改革试点工作。